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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机场分局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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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食材(生鲜肉类)配送服务单一来源公告

招标详情

食堂食材(生鲜肉类)配送服务单一来源公告
  • 发布时间:2021-02-01

谈判文件编码:0722-216FE3174SZF-2

项目概况

食堂食材(生鲜肉类)配送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www.szzfcg.cn)下载获取本项目的谈判文件,并于2021年2月7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应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DL2021336467
2.项目名称:食堂食材(生鲜肉类)配送服务
3.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4.预算金额(支付上限):人民币壹佰零伍万元整( 1,050,000.00)
5.最高限价:0<投标报价(折扣) 1
6.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备注

食堂食材(生鲜肉类)配送服务

1.0

详见采购文件

7.服务期限:该项目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内中标人未造成安全(监管和食品卫生)事故、未发生月考核有3次及以上履约评价扣分40及以上的可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长不超过三年。
8.服务属性:长期服务项目。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原件备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特定企业(单位)的采购项目。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符合财政部和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至投标截止时间,我单位未有在 信用中国 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和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5个官网中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9.供应商须为采购单位推荐的供应商;
注: 信用中国 、 深圳信用网 以及 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 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信息为准。

三、获取谈判文件

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2021年2月1日23:00至2021年2月7日10:00(北京时间)期间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www.szzfcg.cn)下载本项目的谈判文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深圳社会代理机构系统)后点击 应标管理 投标响应 或 应标管理 确认邀请 ;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应标管理】 【投标响应】功能点中点击 撤销响应 ;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应标管理】 【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中进行 撤标 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站,先办理注册手续,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 应标管理 下载招标文件 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四、应答文件提交(或报价)

1.应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所有应答文件应于2021年2月7日10:00(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站。具体操作为登录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 (深圳社会代理机构系统),用 应标管理 上传投标文件 功能点上传响应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21年2月7日10:00(北京时间),在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楼)开标。供应商可以登录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 (深圳社会代理机构系统),用 采购项目查询及管理 查看开标一览表 功能点查询开标情况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网上操作咨询:咨询电话(工作时间9:00-12:00;14:00-18:00),采购单位及供应商注册 83938966,电子密钥 83948165,业务受理 83948182,质疑咨询 83948143,预选竞价、网上商城、中介服务超市83948101,货物类、工程类、服务类采购业务和平台技术支持83938599,83948100,83938584
2.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1年2月2日 12:00(北京时间)前,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采购文件作出澄清的,可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在 应标管理 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 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2021年2月3日 18:00(北京时间)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 应标管理 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查询 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重要提示: 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 不等同于 对采购文件质疑 ,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 质疑 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需对采购文件进行质疑的,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网下递交书面质疑函。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 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 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3.本项目谈判方式为网上谈判(电话沟通,网上政府采购系统报价),凡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无需前往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谈判现场。详细的操作指南请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www.szzfcg.cn),在 供应商 投标 操作指南 栏目下载《网上在线谈判软件供应商操作指南》。
4.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谈判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www.szzfcg.cn),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6.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公安局机场分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机场领航一路6号
联系人:李警官
联系方式:0755-84445772
2.采购实施机构信息
名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锦峰大厦22B
联系方式:0755-83004312转1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展庭
联系方式:0755-83004312转103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02月01日

附件:
采购文件ZBS:-点此下载-
采购文件PDF:-点此下载-
采购文件DOC:-点此下载-
(如工程类项目,还包括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招标文件:请下载并使用相应的投标书编制软件打开招标文件(.zbs格式)。

招 标 文 件

食堂食材(生鲜肉类)配送服务

招标文件信息

项目编号:

SZDL2021336467

项目名称:

食堂食材(生鲜肉类)配送服务

包 号:

A

项目类型:

服务类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

货币类型:

人民币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内容

1

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所列的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且无法按照谈判小组要求及时补充的(详见采购邀请函 供应商资格,其中未列示的资格要求不得导致投标无效);

2

供应商缺席谈判的;

3

供应商不具备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有关资质;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内容

1

将一个包或一个标段中的内容拆开投标;

2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3

谈判文件未规定允许有替代方案时,对同一货物投标时,提供两套或两套以上的谈判应答方案;

4

未按谈判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

5

供应商的报价低于其成本,且又不能做出合理说明;

6

谈判应答文件载明的服务期限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

7

所投产品、工程、服务在质量、技术、方案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是否实质性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来做出评判);

8

未按照谈判文件附件的样式填写"应答书",未按谈判文件附件的样式详细填写项目"分项报价清单";

9

未按要求提供《用户需求偏离表》的;

10

供应商附有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1

谈判应答文件电子文档带病毒;

12

谈判应答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的;

13

选了非本项目的加密规则文件,导致谈判应答文件不能在开标时解密;

1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评标信息

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投标书目录

?? 一、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 二、谈判应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 三、应答书

?? 四、政府采购应答及履约承诺函

?? 五、报价一览表

?? 六、供应商情况介绍

?? 七、项目服务方案(格式自定)

?? 八、人员安排计划(格式自定)

?? 九、用户需求偏离表

?? 十、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 十一、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食堂食材(生鲜肉类)配送服务

谈 判 文 件

(项目编号:SZDL2021336467)

采购人:深圳市公安局机场分局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

食堂食材(生鲜肉类)配送服务

谈判文件信息

项目编号:

SZDL2021336467

项目名称:

食堂食材(生鲜肉类)配送服务

包 号:

A

项目类型:

服务类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

货币类型:

人民币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内容

1

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所列的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且无法按照谈判小组要求及时补充的(详见采购邀请函 供应商资格,其中未列示的资格要求不得导致投标无效);

2

供应商缺席谈判的;

3

供应商不具备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有关资质;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内容

1

将一个包或一个标段中的内容拆开投标;

2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3

谈判文件未规定允许有替代方案时,对同一货物投标时,提供两套或两套以上的谈判应答方案;

4

未按谈判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

5

供应商的报价低于其成本,且又不能做出合理说明;

6

谈判应答文件载明的服务期限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

7

所投产品、工程、服务在质量、技术、方案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是否实质性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来做出评判);

8

未按照谈判文件附件的样式填写"应答书",未按谈判文件附件的样式详细填写项目"分项报价清单";

9

未按要求提供《用户需求偏离表》的;

10

供应商附有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1

谈判应答文件电子文档带病毒;

12

谈判应答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的;

13

选了非本项目的加密规则文件,导致谈判应答文件不能在开标时解密;

1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评标信息

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第一章 采购邀请函

谈判文件编码:0722-216FE3174SZF-2

一、项目概况:

食堂食材(生鲜肉类)配送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www.szzfcg.cn)下载获取本项目的谈判文件,并于2021年2月7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应答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DL2021336467

2.项目名称:食堂食材(生鲜肉类)配送服务

3.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4.预算金额(支付上限):人民币壹佰零伍万元整(?1,050,000.00)

5.最高限价:0<投标报价(折扣)≤1

6.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服务需求

备注

食堂食材(生鲜肉类)配送服务

1

详见谈判文件

7.服务期限:该项目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内中标人未造成安全(监管和食品卫生)事故、未发生月考核有3次及以上履约评价扣分40及以上的可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长不超过三年。

8.服务属性:长期服务项目。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原件备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特定企业(单位)的采购项目。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符合财政部和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至投标截止时间,我单位未有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5个官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9.供应商须为采购单位推荐的供应商;

注:“信用中国”、“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信息为准。   

四、获取谈判文件:

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2021年2月1日23:00至2021年2月7日10:00(北京时间)期间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www.szzfcg.cn)下载本项目的谈判文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深圳社会代理机构系统)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确认邀请”;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应标管理】→【投标响应】功能点中点击“撤销响应”;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站,先办理注册手续,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应标管理→下载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五、提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应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所有应答文件应于2021年2月7日10:00(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站。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深圳社会代理机构系统),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响应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21年2月7日10:00(北京时间),在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楼)开标。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深圳社会代理机构系统),用“采购项目查询及管理→查看开标一览表”功能点查询开标情况。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网上操作咨询:咨询电话(工作时间9:00-12:00;14:00-18:00),采购单位及供应商注册 83938966,电子密钥 83948165,业务受理 83948182,质疑咨询 83948143,预选竞价、网上商城、中介服务超市83948101,货物类、工程类、服务类采购业务和平台技术支持83938599,83948100,83938584

2.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1年2月2日 12:00(北京时间)前,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采购文件作出澄清的,可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在“应标管理→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2021年2月3日 18:00(北京时间)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应标管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查询”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需对采购文件进行质疑的,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网下递交书面质疑函。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3.本项目谈判方式为网上谈判(电话沟通,网上政府采购系统报价),凡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无需前往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谈判现场。详细的操作指南请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www.szzfcg.cn),在“供应商—投标—操作指南”栏目下载《网上在线谈判软件供应商操作指南》。

4.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谈判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www.szzfcg.cn),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6.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公安局机场分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机场领航一路6号
联系人:李警官
联系方式:0755-84445772
2.采购实施机构信息 
名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锦峰大厦22B 
联系方式:0755-83004312转1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展庭  
联系方式:0755-83004312转103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第二章 谈判须知

一、谈判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规 定

1

供应商资格要求

见《采购邀请函》中“投标人资格要求”部分的相关内容

2

投标有效期

12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不允许

4

谈判应答文件份数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所有谈判应答文件应于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站。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谈判应答文件。

5

招标代理服务费

1、中标人须向招标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壹万伍仟肆佰元整(?15,400.00):

2、招标代理服务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银行帐号:11013651025501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中电支行


二、总 则

1、谈判说明

本谈判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政府采购相关规章、规定,通过谈判来择优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2、定义

2.1“采购人”也称采购单位,系指利用财政性资金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本谈判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指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3“供应商”、“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采购文件”、“谈判文件”系指为了使谈判规范有序进行,经商采购人,对供应商作出的一系列约束文件;

2.5“谈判应答文件”、“投标文件”系指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编制一系列文件,及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为响应谈判专家组要求形成的双方认可,并经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有效的文字资料。

2.6“网上投标”,指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谈判应答文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具备条件:(见前附表第3项);

4、谈判费用

不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谈判应答文件与递交谈判应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采购文件

5、采购文件的组成

5.1采购文件除以下内容外,市政府采购中心在谈判结束之前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采购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采购邀请函;

第二章 谈判须知;

第三章 合同格式及附件;

第四章 谈判应答文件格式;

第五章 用户需求。

5.2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后,应仔细检查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谈判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天向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谈判损失自负。

6、采购文件的修改

6.1 采购文件发出后,在谈判结束前任何时候,市政府采购中心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

6.2 采购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

6.3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答疑、澄清或修改等相关公告或通知内容均以书面形式(包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发布方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采购文件、答疑、澄清或修改等相关公告或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

四、谈判应答文件

7、谈判应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单位

7.1市政府采购中心与供应商之间与谈判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谈判应答文件均应用中文。

7.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谈判应答文件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谈判应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证明资料的要求

8.1谈判应答文件应当具体包括下列内容: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谈判应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3)应答书

4)政府采购应答及履约承诺函

5)报价一览表

6)供应商情况介绍

7)项目实施方案

8)人员安排计划

9)用户需求偏离表

10)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11)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注:具体按评分信息设置标书节点

8.2 供应商应当按照本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评标信息、具体技术要求及商务需求的相关内容提供证明资料,作为谈判应答文件的一部分。证明资料均要求扫描件(原件备查)。证明资料内容为外文的,必须同时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说明,评审依据以中文翻译内容为准,外文内容仅供参考。证明资料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或提供的是部分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的,谈判小组有权认定其谈判应答文件未对采购文件有关需求进行响应。

8.3供应商可以提供证明应答技术方案与谈判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数据或数码照片、制造商公布的产品说明书、产品彩页和我国政府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等,以证明供应商响应的真实性。它包括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1)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2)投标产品从采购单位开始使用至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3)对照谈判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谈判应答文件技术规格已对采购单位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供应商应详细说明应答技术方案中产品的具体参数,不得照搬照抄谈判文件的技术要求;

(4)产品说明书或彩页应为制造商公布或出具的中文产品说明书或彩页;

(5)我国政府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应为证件正面、背面和附件标注的全部具体内容;

(6)对项目评标信息中涉及的相关业绩、社保情况、纳税情况、银行资信等级和资金流状况等内容以及初审中涉及的资质证书,供应商应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上述证明材料应为证件正面、背面和附件标注的全部具体内容;

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是部分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的,谈判小组有权认定其谈判应答文件未对谈判文件有关需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性检查或符合性检查的按谈判应答无效处理,涉及评分的则予以不计分处理。

8.4谈判小组有权对以谋取中标(成交)为目的的技术规格模糊响应(如有意照搬照抄谈判文件的技术要求)或虚假响应予以认定。供应商上述行为一经发现或查实,除扣分或谈判应答响应无效外,招标代理机构可视情况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8.5采购人在技术要求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谈判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采购文件中技术规格的要求,是否中标(成交),由谈判小组来评判。

8.6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供应商对同一货物或服务应答时,不得同时提供两套或两套以上的应答方案。

8.7本项目涉及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书,若原有资格资质证书处于年审期间,供应商提供年审证明的可按原资质投标;若供应商正在申报上一级别资质,在未批准之前,仍按原级别资质投标。

9、谈判价格(谈判报价)

9.1供应商的总报价不得超过财政预算限额。

9.2供应商的总报价为完成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所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含完成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所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应包括人工、设备、管理、维护、安装、调试、利润、税金、包干预备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采购文件、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包括项目实施期间物价上涨、政策性调整等因素)、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中标(成交)供应商不得以采购需求中未具体列出为由拒绝承担相关费用。

9.3供应商的谈判报价,应是本项目采购范围(见第二章项目要求)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供应商在应答文件“谈判报价表”中列明的谈判价格(谈判报价)为依据(供应商要自行承担漏算、漏报的风险)。

9.4除非市政府采购中心通过修改采购文件予以更正,否则,供应商应毫无例外地按项目清单(若提供的话)中列出的需求项填报谈判价格(谈判报价)。供应商未填报的价格项目,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谈判价格(谈判报价)内。

10、谈判货币及合同价格

10.1本项目的谈判应以人民币计。

10.2供应商谈判报价总额一经成交后,即作为该项目的中标(成交)价格。

11、谈判应答文件有效期

11.1 谈判应答文件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所有谈判应答文件均保持有效;

11.2特殊情况下,市政府采购中心可于谈判应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但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

11.3中标(成交)单位的谈判应答文件有效期,截止于完成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并通过验收及保修结束。

12、谈判担保

12.1自2019年8月15日起,市政府采购中心所有采购项目停止收取投标保证金,同时将为所有注册供应商开放投标权限;
12.2保证金咨询电话:0755-83948155。

13、谈判应答文件书写

13.1 投标人应准备所投投标项目的电子投标文件(谈判应答文件)一份.此电子投标文件(谈判应答文件)须由供应商根据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后缀名为.zbs的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书编制软件》编制【要求下载安装《投标书编辑软件》及其配套软件,使用电子密钥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www.szzfcg.cn,然后在左侧的“技术支持”栏目中下载。在安装此软件之前,须先安装Adobe Reader 7.0以上版本】。

13.2 供应商在利用《投标书编制软件》编制投标文件(谈判应答文件)时须注意:

(1)导入《投标书编制软件》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包号应与以此制作的投标文件项目编号、包号一致。例如,不能将甲项目A包的招标书导入《投标书编制软件》,制作乙项目B包的投标书。

(2)不能用非本公司的电子密钥加密本公司的投标文件,或者用其它公司的登录用户上传本公司的投标文件。

(3)要求用《投标书编制软件》编制投标书的包,不能用其它方式编制投标书。编制投标文件时,电脑须连通互联网。

(4)投标文件不能带病毒。招标代理机构将用专业杀毒软件对投标文件进行病毒检测,如果这两种软件均报告发现病毒,则招标代理机构认为该投标文件带病毒。

(5)填写“投标关键信息”,如下图所示:

备注:上述“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将作为价格分计算依据;其它信息仅是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的概括性表述,不作为评审依据。

(6)供应商在编辑投标文件(谈判应答文件)时,在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在本节点中填写,填写到其他节点或附件的将可能导致应答无效,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填写完投标文件后,要检查每一个章节中图片的清晰程度,如果图片中字体的笔划不连贯,难以辨识的,请及时更换,以确保图片清晰可辨,因为无法辨识的图片将导致对该投标文件不利的评定。

(7)投标书编写完成后,必须用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否则视同未盖公章,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效。

(8)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纸质、电子、传真等所有形式的投标文件。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的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不负任何责任。建议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如果上传有困难,请及时咨询。

(9)如果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技术故障,影响了招投标活动,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有权采取措施如延期、接受无法从网上上传的投标书等,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投标供应商不得对此持有异议。

以上九条,如有违悖,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将不接受该投标文件。

13.3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谈判应答)概不接受。

13.4 投标文件(谈判应答文件)不用盖章或签字,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扫描件。

五、递交谈判应答文件

14、? 谈判应答文件的密封

14.1在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在投标书编制软件点击“加密投标书”按钮进入加密界面,对投标书进行加密,也可单独使用“深圳政府标书加密软件”(一般是与投标书编制软件捆绑下载)进入加密界面进行加密,无需用其它加密方式。此加密程序确保投标文件在到达投标截止时间后才能解密查看。在加密过程中,请按照软件提示进行操作。加密界面如下图所示:

14.2若采购项目出现延期情况:

如果供下载的谈判文件(后缀名为.ZBS)有更新,投标人必须重新下载谈判文件、重新制作谈判应答文件、重新加密谈判应答文件、重新上传谈判应答文件;如果供下载的谈判文件(后缀名为.ZBS)没有更新,投标人必须重新加密谈判应答文件、重新上传谈判应答文件(是否重新制作谈判应答文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定)。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谈判应答文件无法解密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

15、谈判应答文件的递交与截止时间

15.1本项目实施网上投标,供应商必须在采购文件规定的谈判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用电子密钥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http://www.szzfcg.cn/),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如果没有该功能点,请用本公司的机构管理员在 “系统维护”—》“修改用户权限”中增加该功能点,如果增加不成功,请在工作日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5.2超过递交截止时间的项目将不被允许上传谈判应答文件。

15.3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可以按本须知第6条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谈判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采购单位和供应商受谈判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在项目延期后,出于谈判应答文件的保密考虑,建议供应商重新加密谈判应答文件,重新上传。

15.4供应商在提交谈判应答文件后,在谈判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对其谈判应答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谈判应答文件,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将仅接受供应商最近上传的谈判应答文件。供应商也可在网上进行撤销投标的操作。

15.5谈判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上传谈判应答文件。

15.6供应商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谈判应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谈判应答文件。

15.7谈判应答文件不退还。

六、谈判

16、谈判要求

16.1 本项目谈判小组将于递交谈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到后一定时间内即开始进行谈判;

16.2谈判小组为3人以上(含3人)的单数;采购人代表须持本单位签发的《评标授权书》参加谈判。

17、谈判应答文件的审查

17.1 谈判前,谈判小组将对谈判应答文件进行审查,当谈判应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视为无效,按应答无效处理,不得进入谈判:

具体内容见《资格性审查表》。

18、谈判应答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8.1谈判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谈判应答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供应商应进行澄清、说明。

18.2 允许供应商在谈判结束之前根据谈判小组提出的内容进行澄清、修改或完善,或对方案进行相应的调整。

19、谈判方式及程序

19.1本项目的谈判方式为网上谈判(电话沟通,网上政府采购系统报价)。按照单一来源谈判规则要求,本项目的谈判为三轮,具体顺序为:第一轮报价(谈判)—>第二轮谈判—>第二轮报价—>第三轮谈判—>第三轮报价(最终报价);应答文件中的报价及承诺内容即为投标供应商的第一轮报价(谈判)承诺。

19.2具体谈判程序如下:

19.2.1第二轮谈判:供应商上传谈判应答文件后,应在开标时间后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点击网上谈判菜单,进入本项目的网页,查看公告栏;公告栏中将提示供应商按照系统随机抽取的谈判顺序依次进行第二轮谈判;谈判小组认为必要的情况下,将视情况拨打供应商电话进行沟通(如谈判小组认为无必要,将直接跳过与相关供应商沟通的环节);

19.2.2第二轮报价:第二轮谈判完成后,谈判小组将启动供应商第二轮报价程序(网上系统将有相关提示);开始报价时,公告栏会提示“报价开始,请在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报价”;供应商的报盘时间为10分钟,只能提交一次报盘,提交后将不能修改;此次报盘为第二轮报价,如有谈判过程中需要补充说明的事项,可在网上系统的“服务承诺”及“附加说明”栏中进行填写;所有供应商都提交报盘或报盘时间截止将结束报盘,谈判小组有权酌情延长报盘时间;

19.2.3 第三轮谈判,具体操作方法与第二轮谈判一致;

19.2.4第三轮报价(最终报价),具体操作方法与第二轮报价一致;

详细的操作指南请登陆“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http://www.szzfcg.cn/),在“供应商—投标—操作指南”栏目下载《网上在线谈判软件供应商操作指南》。

19.2.6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谈判应答文件、谈判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资料,对供应商谈判应答文件进行评估与比较,提出书面评审意见。

19.2.7谈判小组将对谈判过程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查。

七、中标(成交)

20、应答无效

20.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供应商的谈判作应答无效处理:

具体内容见《符合性审查表》。

注:《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的所有条款及“最终谈判价格(谈判报价)超过报价最高限额” (视为未通过《符合性审查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审查项)均为应答无效条款,对不属于应答无效条款所列的其它情形,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作为应答无效的理由。投标人若有一条审查不通过则按应答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对供应商打√为通过审查,打×为未通过审查。

21、中标(成交)

21.1谈判小组依据本须知对谈判应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综合各家供应商最终的方案、服务和价格等谈判结果并按最低价法进行评审。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谈判应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1.2谈判小组向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并受市政府采购中心委托直接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22、谈判结果公示

22.1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谈判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http://www.szzfcg.cn/)上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供应商如对谈判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若在公示期内未提出质疑,则视为认同该结果。

22.2质疑投诉人应保证质疑投诉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中标(成交)通知书

23.1采购结果公告公布以后, 公示期内无有效质疑投诉,中标(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可自行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http://www.szzfcg.cn/)上打印《数字中标通知书》(咨询电话:0755——83948100,83948149,83938544)。

23.2中标(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23.3因质疑投诉或其它原因导致项目结果变更或采购终止的,市政府采购中心有权吊销中标(成交)通知书或终止采购合同。

八、合同的授予与备案

24、合同授予标准

24.1本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采购文件规定评审确定的中标(成交)供应商。

25、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25.1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应答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应当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

25.2中标(成交)供应商如不按前款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市政府采购中心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中标(成交)结果并报主管部门进行处罚,供应商同时还应承担相应法律与经济责任;

25.3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26、履约担保

26.1在签订合同的同时,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见前附表第26项)的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

26.2如果中标人不能按规定的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采购人将有充分的理由通过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废除中标(成交)结果,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27、合同的备案

具体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由采购人或委托中标(成交)供应商将采购合同副本抄送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备案。

28、合同的变更

合同变更事宜按《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深财购〔2019〕43号)相关规定执行。

29、履约情况的反馈

采购人和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合同履行完毕三十日之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情况和相关政府采购建议等反馈至市政府采购中心。

30、宣传

凡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宣传或广告,若当中提及政府采购,必须事先将具体对外宣传方案报市财政局和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并征得其同意。对外市场宣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

a.名片、宣传册、广告标语等;

b.案例介绍、推广等;

c.工作人员向其他消费群体宣传。

31、供应商违法责任

31.1《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

(2)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

(3)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4)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

(5)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

(6)恶意投诉的;

(7)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

(8)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9)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

31.2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深财购[2019]42号)的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以下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

(1)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的;

(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

(3)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谈判应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采购招标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4)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九、质疑处理

32、质疑处理按《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深府购〔2017〕28号)及《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执行财政部94号令质疑答复后续处理规定的意见》(深财购函[2018]3924号)执行。

33、招标代理机构质疑事项指引

33.1事项内容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在参与深圳市市本级政府采购活动中受到损害的有关事项。

33.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

33.3质疑条件

33.3.1参加了深圳市市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3.2质疑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有明确的质疑对象、有明确的质疑请求、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

33.3.3因质疑事项而受到损害的权益、有合理的事实和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

33.3.4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提出,法定质疑期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采购文件的质疑,为采购文件公布之日;对采购过程的质疑,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以及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竞价小组组成人员的质疑,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示之日。

33.4提交材料

质疑函、必要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明。

33.5收文部门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部,联系电话:0755-82078829转121,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B。

33.6办理程序

33.6.1供应商提交的质疑材料符合质疑条件的办理收文,出具收文回执;

33.6.2供应商提交的质疑材料不符合质疑条件的,向供应商说明原因,供应商可在法定质疑期内补正材料并重新提交。

33.6.3货物类项目中,未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招标需求,如果投标人在投标响应之外又提供了证明材料,且质疑事项涉及证明材料内容与投标响应内容不一致的情况下,被质疑的供应商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答辩说明。谈判小组在核查质疑事项时,应综合考虑质疑材料、被质疑投标人投标响应情况、谈判应答文件中的证明材料以及答辩说明等作出判断并出具明确意见。

33.7答复时限

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质疑事项需要向有关部门取得证明或者组织专门机构、人员进行检验、检测或者鉴定的,所需时间不计入质疑处理期间。

33.8投诉

对招标代理机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可以自收到答复之日或者答复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深圳市财政局(即原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提起投诉。

33.9解释

本指引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34、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处理

34.1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执行财政部94 号令质疑答复后续处理规定的意见》(深财购函〔2018〕3924 号),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如果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依法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如果合格供应商不符合法定数量,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4.2 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成交结果改变的,我中心依法将有关情况向市主管部门书面报告。供应商对质疑处理结果不满,可依法向市主管部门提起投诉。

第三章 合同格式及附件

一、合同格式(供参考)

合同条款

(仅供参考,项目具体要求以招标(采购)项目需求为准)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就xxx项目(编号:xxxx)的招标采购结果,由xxxxx单位为中标(成交)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依照采购文件和中标(成交)方的响应与承诺,采购人xxxxx(以下简称甲方)委托中标(成交)方xxxxx(以下简称乙方)承担 服务项目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服务(履约)时间:

服务(履约)地点:

合同价款:合同总价为 元,含一切税、费。

本合同总价包括乙方为实施本项目所需的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甲方办公室所发生的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

第二条 服务范围

1、

2、

3、

4、 其他合同未明示的相关工作。

第三条 时间要求及阶段成果

1、合同签订 天内完成项目实施的准备工作,包括工作大纲和试验细则的编制;

2、

3、

4、

第四条 咨询服务资料归属

1、所有提交给甲方的咨询服务文件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咨询服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甲方的财产,方在提交给甲方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

2、方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咨询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

3、合同履行完毕,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方不得保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内部数据资料。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1、负责与本咨询服务项目有关的第三方的协调,提供开展咨询服务工作的外部条件。

2、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咨询服务工作有关的资料。

3、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成果评估报告的评审。

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

1、应按照 号招标(采购)文件、乙方投标(应答)文件要求按期完成本项目咨询服务工作。

2、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保证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并满足交付验收相关标准。

3、向甲方提交有关资料等各 套,一套电子版文件。

4、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

1、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甲方认定乙方人员不按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

1、乙方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

2、乙方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有权对第三方提出与本咨询服务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乙方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有到项目现场勘察的权利。

第九条 甲方的责任与追偿

1、应当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甲方向乙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乙方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第十条 乙方的责任与赔偿

1、乙方的责任期即本合同有效期。如因非乙方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2、乙方的责任期内,应当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乙方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甲方进行赔偿。

3、乙方对甲方或第三方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乙方应承担责任。

4、乙方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甲方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第十一条 人员要求

1、参加本项目试验的人员必须具有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资质。

2、 参加本项目的人员的配置必须与投标(应答)文件中的服务承诺书和试验服务组织实施方案一致。

3、必须以直属人员参与本项目服务,不得使用挂靠队伍。

第十二条 乙方咨询服务工具要求

1、乙方应配备中标项目所需的足够数量的仪器、仪表以及工具等设备。用户不需向乙方提供施工工具和仪器、仪表。

2、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自备车辆。

第十三条 保密要求

1、由甲方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乙方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甲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乙方。

2、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内部数据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3、乙方实施项目的一切程序都应符合国家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4、乙方参加项目的有关人员均需同甲方签订保密协议。

第十四条 验收

1、下列文件的验收分为个阶段:

2、其余文件和工作由用户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规程、标准和用户需求直接验收。

3、验收依据为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乙方投标(应答)文件,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

第十五条 付款期限与方式

1、合同签订后 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款项。

2、检测完成并提交评估报告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款项。

3、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款项。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办法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风险责任

1、乙方应完全地按照项目招标(采购)文件的要求和乙方投标(应答)文件的承诺完成本项目,出于自身财务、技术、人力等原因导致项目失败的,应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在实施过程中应对自身的安全生产负责,若由乙方原因发生的各种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八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间完成有关工作的,每延误一天,甲方可在支付合同余款中扣除合同价款千分之一。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试验成果质量低劣,不能满足大纲要求时,应继续完善试验工作,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3、如乙方提供的咨询服务文件不符合质量要求,必须在甲方提出要求后7天内无条件修改,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若甲方发现乙方派出的试验服务人员或提供的试验仪器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乙方应在3天之内按要求派出人员或提供满足投标文件承诺的仪器设备,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责任及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十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二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答疑及补充通知;

(2)乙方的投标(应答)文件;

(3)本合同执行中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2、本合同一式xx份,甲、乙方双方各xx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行: 开户行:

人民币帐号: 人民币帐号: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第四章 谈判应答文件格式

一、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有效日期: 签发日期: 单位:

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

主营(产):

兼营(产):

进口物品经营许可证号码:

主营:

兼营: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二、谈判应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项目已递交的谈判应答文件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已递交的谈判应答文件内容我均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联系电话: 手机: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日期:


三、应答书

致: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 项目谈判采购货物及服务的采购邀请 (项目编号),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单位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电子谈判应答文件一份: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谈判应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3)应答书

4)政府采购应答及履约承诺函

5)报价一览表

6)供应商情况介绍

7)项目实施方案

8)人员安排计划

9)用户需求偏离表

10)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11)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通过网上投标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谈判应答文件)是通过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站(http://www.www.szzfcg.cn/)下载的投标书编制软件制作的投标文件;

据此函,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 (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将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第 (编号、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本谈判应答的有效期为谈判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九十个日历日。

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项目谈判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函件

投标人代表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四、政府采购应答及履约承诺函

致:深圳市公安局机场分局

我单位深知本项目对贵单位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亦了解贵单位对廉政建设的相关要求,因此我单位承诺如下:

1.我单位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

2.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4.我公司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5.我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我单位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活动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符合财政部和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至投标截止时间,我单位未有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www.zfcg.sz.gov.cn)、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www.szzfcg.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等5个官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我单位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恶意串通,不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我单位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将作投标无效处理,并自动放弃贵局自本项目起所有采购项目的投标事宜。

9.我单位如果中标,做到诚实守信,依照本项目谈判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

10.我单位承诺本项目的报价不低于我单位的成本价,不恶意低价谋取中标;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谈判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我单位清楚,若我单位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且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单位中标本项目,我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时,我单位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单位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11.我单位已认真核实了谈判应答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公司对谈判应答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公司的谈判应答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单位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12.我单位承诺不非法转包、分包。

13.我单位承诺未参与本项目的采购需求、技术指标、商务指标等内容的设定,不存在对其他投标单位不公平的行为。

14.我单位承诺不对采购人进行贿赂,进行有偿报答。

15.我单位承诺不对采购人进行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16.我单位承诺不对采购人进行宴请和娱乐等消费活动。

17.我单位承诺不对采购人进行赠送各种礼品、现金、有价证券、中介费、好处费等行为。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五、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折扣)

服务期限

备注

注:本项目只需要报投标折扣,不需要报具体金额。如投标折扣为九折,则投标报价(折扣)应填写“0.9000”。

六、供应商情况介绍

(一)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按本谈判文件第一章 “采购邀请函”提供相关的资格证明,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谈判应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二)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提供供应商认为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七、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定)

八、人员安排计划(格式自定)

九、用户需求偏离表

序号

谈判文件条款

谈判应答文件条款

偏离情况

说明

1

本项目第五章用户需求书的全部内容

完全满足本项目第五章用户需求书的全部内容

填写说明:

上述表格,“谈判文件条款”栏填写“本项目第五章用户需求书的全部内容”、“谈判应答文件条款”栏填写“完全满足本项目第五章用户需求书的全部内容”即可。

若响应情况优于招标要求,应作详细说明。“偏离情况”栏中根据响应情况填写,没有达到要求的填“负偏离”,应作详细说明。达到要求的填“符合”,优于要求的填“正偏离”。

本《用户需求书》所提有关要求必须全部响应,若有“负偏离”则作投标无效处理。投标人在谈判应答文件中可提出替代标准,但此替代标准应不低于谈判文件技术要求。

十、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致: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我们在贵司代理的 项目(项目编号: )招标采购中若获中标,我们承诺并保证在收到“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通知”的电子邮件后5日内按本项目《谈判文件》的规定,以现金或电汇向贵公司指定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分公司的银行帐号一次性支付全额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如有违反,我们全责承担因我方违反行为而可能引起的诚信记录、无法合规签订合同及顺利完成后续审计验收工作、经济损失赔偿等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十一、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第五章 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概况

(一)预算金额:?1,050,000.00元,最高投标限价:0<投标报价(折扣)≤1

(二)项目概况:

1、保证食堂的食品安全和卫生,解决干部职工就餐问题。

2、项目采购范围:生鲜肉类食堂食材。

3、项目依据及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产品国家标准等。

(三)配送地点: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1

机场分局

深圳市宝安国际机场领航一路6号(公安分局)

2

航城派出所

深圳市宝安国际机场六道1003号(航城派出所)

3

机场交警大队

深圳市宝安国际机场机场七道1018号(机场交警大队)

4

机场特警大队

深圳市宝安国际机场机场九道南航基地A站台旁(机场特警大队)

二、项目技术要求

(一)项目整体要求

1、负责食堂食材(生鲜肉类)配送服务,支付上限为105万元。

2、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的服务情况进行日常以及季度考核,具体考核内容由采购人制定,并且有权进行更新。

3、本项目采用《供货通知书》模式进行日常供货:

4、为确保项目质量,中标单位不得转包、分包,否则采购单位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应损失。

5、中标供应商在取得中标通知书的10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中标供应商合同,超过期限不签订合同的,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6、确定配送供应商后,配送供应商须在收到《供货通知书》的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人民币20万元的有效期不少于1年的履约保函。

(二)项目服务要求

1、质量要求:

1)配送食品全部经过国家规定的职能部门检验并有检测报告,安全可靠,从来未出现配送食品安全事故,并出具相关承诺书。

2)供应商配送的肉类、食材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并且保证质量,不得有腐烂、变质物品。必须按照精品肉的标准给予配送,若采购人发现不满足精品肉要求可无偿要求退换鲜肉。

3)所送货品有保质期的不得超过保质期的1/3,要求包装完整、无外漏。采购人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货品可作退货或换货处理,并追究投标人相关责任。凡属于质量问题必须包退包换,退补货品需在1小时内补给,不能影响采购人正常供餐。

4)若因供应商配送食品、食材导致采购人出现食物事故时,经卫生防疫站检验,证明确属于供应商造成的,供应商必须承担经济与法律上的全部责任。

5)如配送的货物不符合要求,一次提出口头警告并要求供应商作出书面保证。二次扣当天货款10%。不符合要求达到三次的,采购人可取消其当期供货资格,解除供货合同。

2、数量要求:

供应商和采购人在食品数量验收方面必须严格执行,不能弄虚作假,必须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为准,供应商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

专门派一名员工跟单办理业务,按食堂每天制订的采购单进行配送。

3、时间要求:

1)需保证全年365天均能送货。

2)必须在每天早上6:00前把所配送的食品按质按量送达指定地点,由食堂工作人员验收核对后入库。超出约定时间30分钟,则将扣除当日货款10%违约处罚。如采购人对货物验收不合格导致退货的,退补货品需在1小时内补给。

3)采购人每天早餐食材,供应商须在当天早上4:30前送到采购人食堂。

4)采购人有需临时加送食材(提前3小时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按时送达。

5)若有特殊情况,需提前通知采购人。在通知采购人后,供应商配送到达时间不得超过约定时间1小时;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没有配送到,给采购人带来一切经济后果将由供应商承担。

4、品牌及品种调整:

如遇所投品牌或品种停止生产经营,或产地发生台风、海啸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无法配送的,供应商负责举证并提出书面申请和相应的解决方案,采购人应当成立讨论小组商决应对方案。

采购人如需增加采购货品清单以外货物的,由供应商报价,报价不高于中农数据网该货物当天价格乘于折扣。如遇中农数据网无相关报价的,以采购人组织到大型超市或农贸市场进行考察确定价格的合理性。

5、责任界定:

供应商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食品安全标准,如果因供应商所供货的食品造成采购单位就餐人员食物中毒的,经卫生防疫部门鉴定,属供应商责任的,供应商须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作出全部的经济赔偿。

供应商的粗加工人员和配送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如遇到人员伤亡事故由供应商负全部责任,与采购人无关。

6、其他要求:

1)每个标段至少需提供4名或以上专业服务人员作粗加工人员和配送人员为本项目服务,其中2-3名人员常驻,由采购单位调配。提供的服务团队必须持有健康证,粗加工需在采购方食堂进行,供货商根据要求配送边猪分割肉至采购方食堂后现场称重,粗加工。

2)配送公司定期附送科学健康饮食报刊。

3)中标人应当定期有温馨提示,提示哪些鲜肉质量较差,哪些价格涨幅大等信息。

(三)质量管理要求

1、肉类(含冻品、鱼类、等)

供应产品质量要求:

1)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无变质,肉类保证来源于深圳市正规肉屠宰场,供货时须提交屠宰场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新鲜肉确保每日新鲜,为当天深圳市正规屠宰场宰杀的新鲜肉;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冷冻鱼类要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

2)所有货物规格符合采购人提交的日采购计划中明确的具体需求。

3)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0%,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2%,冷冻水产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82%,解冻时间为 4 小时以内(室温 20℃)。所有冷冻食品要求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

6)如供应商不能按时、保质、保量供货,由采购人自行采购,并承担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接受违约处罚。

7)各供应商提供家禽类及肉制品应有《卫生检疫报告》、《产品合格证》资质证明。

产品配送要求:

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为抗腐蚀、防潮,防虫、防鼠的设计,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送货车辆实行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采用冷藏车配送,保证热鲜肉类中心温度控制在15℃以下。

冷藏、冷冻食品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是对于长途运输的食品,保证食品在运输全过程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

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送货车辆实行1小时配送圈运作,在1小时内的用保温车配送,1小时以外的用制冷车配送,保证肉类中心温度控制在-2-7℃的范围之内,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商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干爽,无软化现象。

卸货要求:

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在本环节中应保证冷藏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冷冻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冻肉质量的基本检查:

对冻肉类检查如下:

1)采购的冻肉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和行业规范。采购生产、经营证明文件齐备,明确来源,并具有检验合格证明。严禁含有毒有害物质、虫及混有异物,严禁有腐烂变质、酸败、霉变情况,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冻肉类食品。

2)冻肉类食品包装必须符合国家规范,采购的食品不得存放在有毒、有害的容器和承载物内。食品包装上必须使用原产地标识,应注明:制造商名称和厂址、食品名称和重(容)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以及规格和QS认证等。

3)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冻肉类食品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如双方对质量争议的退货前应实行留板备案,可送深圳市或用户所在地地级市以上质监部门检测,对缺斤短两(或含冰量超标)的应按实际重量扣减。

冻肉类食品验收发现问题时的处理办法:

1)按后附产品质量描述对货物质量进行抽查。

2)抽查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

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部退货,如水产品中发现河豚鱼,发现腐败变质肉类等。

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产品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单位伙食物资验收小组及供应商,将问题产品退货处理。

3)抽查发现资质证照不全问题的处理:

3.1整批产品无政府部门出具的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全部退货;

3.2抽查发现部分产品无政府部门出具的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加抽15%,两次抽 查数50%以上没有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全部退货;50%以下没有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将无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货物退货;

3.3整批产品有省地市出具的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随箱产品合格证不齐全的,加抽15%,两次抽查数50%以上没有产品合格证的,全部退货;50%以下没有产品合格证明的,将无产品合格证明的货物退货;

3.4肉制品无疾病控制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同类产品半年内有效检验报告,作退货处理;随箱产品合格证不齐全的,加抽15%,两次抽查数50%以上没有产品合格证的,全部退货;50%以下没有产品合格证明的,将无产品合格证明的货物退货。

货物重量验收:

1)冻肉类:双方各随机抽取每品种货物一箱,去包装,在流动的10-25℃清水中浸泡解冻至表面冰层融化,个体能够分离为止,充分摊开货物沥水三分钟后称重,取双方抽取样本均值为该产品本批次种货物的验收重量。

2)水产类:双方各随机抽取每品种货物两箱,去包装,在流动的10-25℃清水中浸泡解冻至表面冰层融化,个体能够分离为止,充分摊开货物沥水三分钟后称重,取双方抽取样本均值为该产品本批次种货物的验收重量。

3) 新鲜肉类、丸类、火腿、腊肠类等不含冰货物直接称重验收。

(四)供应商管理要求

1、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安全,有明确的食品安全责任人。因所供货物质量原因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除解除合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外,供应商还需赔偿采购单位救治经费及误工损失。

2、供应商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单位出入门岗和物品携带等各项规定。

3、按合同约定的标的供货,中标人不得转包、分包,否则采购单位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项目另行处理,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履约保证金不退还。

4、供应商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品种、质量等)供应,不得变更供应商品,否则,采购单位有权退货。应严格按招标单位要求(含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若因特殊情况(如商家停产或天气因素等)确实需要变更的个别商品,经采购人同意,必须以质量较高的同类商品代替。

5、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各类食品产品质量安全的责任人。

6、供应商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中标方。因供应商原因延误交货日期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7、采购人对货物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退货。供应商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 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或供货时的商品与中标时的样板不符,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供应商予以处罚,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8、供应商须开具国家正式增值税发票(含餐饮发票)。

9、中标人退场管理

1)中标人造成安全(监管和食品卫生)事故的直接取消中标供应资格退场,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赔偿;

2)中标人在考核周期内有3次履约评价扣分40及以上的直接取消中标供应资格退场。

10、食品溯源要求:对食品供应链进行明确,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尽量使用知名品牌,包装食品要有QS标志。食品生产企业必须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QS)来源应当是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业流通市场或具有相关资质的厂家生产,生产食品的源头与供应商要有固定的合法的供应关系,严禁收购非标准产品供应。标书要求对食品的来源和质量标准要有详尽的描述,验收须按国家标准和感官标准。供应商应保存以下资料:

1)供应商与生产企业的销售合同;

2)生产企业的送货单和销售发票;

3)供应商与采购方的采购合同及送货单据、销售发票。

11、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提前(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以传真方式将下周需求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备齐货物,按时送抵交货地点。供应商不能按时、保质、保量供货,由采购人自行采购,并承担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接受违约处罚。

(五)实施要求及监督管理

1、中标供应商应按照招标要求、投标承诺及合同约定全面真实履约,接受采购单位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中标供应商应将所承接的采购项目材料整理归档,妥善保管,以备查用,档案材料至少包括项目合同、项目专项服务小组成员表、价格调查情况表(需双方签字)等,并按季度向采购人递交书面的采购项目执行情况。

3、使用单位负责对服务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和履约评价,采用跟单反馈方式严格考核中标供应商履约情况。

4、监管部门组织对中标供应商合同履约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必要时可邀请权威专业机构协助检查,中标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并按照要求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材料。

5、中标供应商在合同执行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查属实,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本次中标资格:

1)采购单位有权对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发现有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骗取入围供应商资格的,并上报采购中心;

2)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

3)恶意质疑投诉的;

4)因其公司资质降低达不到入围供应商资质条件的,或被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取消资质的;

6、服务供应商在合同执行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采购单位有权直接解除供货服务合同,由另一个标段的中标供应商接替供货:

1)选定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

2)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3)擅自变更或者中止采购服务合同的;

4)因供应的货物质量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而造成食物中毒或其它后果,经公安单位或卫生防疫部门鉴定属于供货方(配送单位)责任的。

三、项目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产品投标报价以中农数据食堂采配平台(网址:www.chinaap.com)每月5、15、25号公布的粗加工后的价格(即精品价)取平均值为该项物资的基准价,投标人结合企业自己的实力报出折扣,结算时价格=基准价*折扣。

2)中农数据食堂采配平台中无价格产品,则结算时价格=市场价*折扣。(市场价由采购人组织调查小组到大型超市或农贸市场进行考察确定价格的合理性。)

3)所有物资的报价包括供应产品和产品运输到使用单位的服务费、运费、装卸费、检测费、人工费、管理费、税金等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以人民币为报价和结算单位,并开具国家正规发票。

如投标折扣为九折(0.9000),即:“投标书编辑软件”---“填写开标一览表”的部分内容填写如下图:

(二)付款方式及合同签订

1)结算货款时,应由采购方财务人员严格审核送货清单,并根据招标确定的结算折扣率下浮后予以结算。款项每月结算一次,招标人按现行有关规定,凭采购合同、发票等和合同约定条款按进度拨付合同款项。

2)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三)使用规则

采购人按照规定和合同约定,与中标人采用《供货通知书》模式进行日常供货。

(四)服务期限

该项目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内中标人未造成安全(监管和食品卫生)事故、未发生月考核有3次及以上履约评价扣分40及以上的可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长不超过三年。

(五)其他要求

1)加工人员和配送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如遇到人员伤亡事故由中标单位负全部责任,与采购单位无关。

2)中标人须为采购单位购买保额至少为3000万元及以上的食品安全责任险。

五、履约保函及履约评价表

采用日常考核、月度考核及1年度考核的动态考核评价机制。

1、日常考核。采购方根据供应商的每日配送情况进行日常考核,对供货异常情况(分为质量、时间、服务、价格、其他等)进行逐一登记。日常考核将作为月度考核和1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2、月度考评。月度考评采用量化评分方式进行。每月5日前根据上月的日常考核结果进行汇总,按照《服务供应商履约评价表》进行月度考评。考评采用百分制。

3、年度考评(合同期考评)。考评小组根据日常考核及月度考评的结果,对月度考核评分进行汇总统计,对供应商1年进行一次总评。并将结果反馈供应商。

附件1:食堂物资供应商供货异常情况登记表

附件2:食堂物资采购反馈情况表

附件3:服务供应商履约评价表

附件1:食堂物资供应商供货异常情况登记表

供应商名称

联系人及电话

送货地点

送货时间

年 月 日

异常情况类别

质量 时间 服务 价格 其他

具体情况

收货方签名

供货负责人签名

说明:履约异常情况分为质量、时间、服务、价格、其他共五类,请首先在对应的类别前打“√”,然后在“具体情况”一栏详细说明情况。本表格一式两联,供应商及收货方各执一联。

附件2 :食堂物资采购反馈情况表

中标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

联系人及电话

合同履约时间

反馈月份

履约情况评价

分项评价

质量方面

□ 优 □ 良 □ 中 □ 差

价格方面

□ 优 □ 良 □ 中 □ 差

服务方面

□ 优 □ 良 □ 中 □ 差

时间方面

□ 优 □ 良 □ 中 □ 差

环境保护

□ 优 □ 良 □ 中 □ 差

其他

评价内容为: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