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1-02-02 09:09:43]
芜湖市第一中学食堂二楼餐厅含超市经营权委托管理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ZWH-ZBDL-2020-021
二、项目名称: 芜湖市第一中学食堂二楼餐厅含超市经营权委托管理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天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北、飞虎路东生产厂区2#车间厂内食堂
场地改造、设备投入:879797.64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芜湖市第一中学食堂二楼餐厅含超市经营权委托管理 服务范围: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范国宏、张明、施吕蓉、梅业新、王克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执行。
收费金额: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湾沚区延伸段1幢,联系电话:15255334436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芜湖市第一中学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涌金路100号
联系方式:0553-39927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菏泽市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5楼
联系方式:152553344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玉玲
电 话:1525533443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3、中标单位业绩
附件下载: 招标文件.doc
附件下载: 业绩加分细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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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其他性资金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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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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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册 专用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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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FZWH-ZBDL-2020-021 |
项目名称: |
芜湖市第一中学食堂二楼餐厅含超市经营权委托管理 |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0日 |
招标文件目录
第一册 招标文件专用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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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
招标公告 |
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第三章 |
合同条款前附表 |
第四章 |
采购需求清单及技术规格 |
第五章 |
评标办法及评分规则 |
第二册 招标文件通用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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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
投标人须知 |
1 资金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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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招标文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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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对投标人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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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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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投标文件的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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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投标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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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投标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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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投标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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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投标文件的编制与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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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偏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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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无效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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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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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开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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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评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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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定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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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合同的授予和签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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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质疑与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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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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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合同标的转让与分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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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价款结算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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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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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
采购合同 |
第三章 |
投标文件格式 |
芜湖市第一中学食堂二楼餐厅含超市经营权委托管理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芜湖市第一中学食堂二楼餐厅含超市经营权委托管理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月2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ZWH-ZBDL-2020-021
2、项目名称:芜湖市第一中学食堂二楼餐厅含超市经营权委托管理(本项目投标文件须为纸质文件)
3、预算金额:0元
4、最高限价:0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5、采购需求:芜湖市第一中学食堂二楼餐厅含超市经营权委托管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共一个包。
6、合同履行期限:三年(1+1+1)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认定披露管理暂行办法》为准):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披露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披露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至15分的,开标日距披露日期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披露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至20分的,开标日距披露日期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披露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的,开标日距披露日期超过24个月。
3.2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3.3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4 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备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现场报名,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③企业资质证书将上述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2225106054@qq.com(发送时请留下手机电话)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5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接代理公司电话报名成功后,将报名费用汇入支付宝账户:17354261488,同时备注公司名称;报名费于开标现场开具收据)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1年1月29日14点30分
2、地点:芜湖市苏宁环球写字楼B座830(苏宁环球大酒店斜对面)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资金来源:□省级财政资金 □市本级财政资金 □县区级财政资金 ■自筹资金 □其他(请说明资金来源及比例):100%
2.投标保证金缴纳:
2.1缴纳金额:人民币壹万圆整,所有投标人均需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
2.2缴纳时间: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日前1个工作日上午10时。
2.3缴纳要求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到下述指定账户,从其他账户汇出或未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4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单位: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芜湖县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湾沚支行
开户账号:176744439164
3.其他事项说明
3.1本项目需落实的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3.2信用标:
■本项目未启用信用标。
□本项目启用信用标(信用标评审计分依据为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评价信息系统获取分数)
3.3代理服务费:
(1)支付方:□招标人;█中标人。
(2)支付标准:
■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执行。
□按竞价结果元收取 元。
□其他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第一中学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涌金路100号
联系方式:0553-39927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荷泽市市辖区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5楼
联系方式:152553344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工
电话:15255334436
采购人:芜湖市第一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0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条款内容 |
1 |
项目性质 |
服务 |
公告媒体 |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 |
|
2 |
项目分包 |
不分包 □分为 个包:(描述分包情况) |
3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组织: (1)时间: (2)地点: (3)联系方式: (4)其他: |
4 |
质疑及答复 |
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出疑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
5 |
投标有效期 |
开标后56天 |
6 |
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
7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
8 |
投标文件提交 |
投标人均应提交一式伍份投标文件,其中壹份标明为“正本”,其余肆份标明为“副本”。如果“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则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均需装袋密封递交,封口需加盖投标人公章(骑缝章),并在封皮上注明“芜湖市第一中学食堂二楼餐厅含超市经营权委托管理”。 |
9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开户信息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日前1个工作日上午10时。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到下述指定账户,未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恕不接受。投标保证金不得从其他账户汇出,否则拒绝其投标行为。 投标保证金的退付: 1、招标不成功(或开标现场拒收标书)的,在招标不成功信息发布后,直接退付至该投标人汇入账户。 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退付:在中标结果公告信息发布后,直接退付至该投标人汇入账户。 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退付:在中标结果公告信息发布后,直接退付至该投标人汇入账户。 |
10 |
评标办法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
12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形式:现金 履约保证金数额:300000.00元 履约保证金账户信息: 由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履约保证金交纳:中标人的须交纳足额的履约保证金到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后由代理机构原路退回。 |
13 |
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专家评审费由中标人支付,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招标代理费:人民币伍仟圆整(?5000.00元) 专家评审费预计2000元,具体数额按实际发生。 注: 1、投标人报价中包含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评审费,不单独报价,请各投标人在编制文件时考虑此项费用。 2、代理服务费出具发票;专家评审费无发票 |
14 |
中小企业提供服务投标 |
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务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单独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①提供中型企业提供的服务,给予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②提供小型企业提供的服务,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③提供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给予8%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提供服务投标声明函》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本项目投标,凡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企业;联合体各方均为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微型企业。 |
15 |
监狱企业 |
监狱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戒毒隔离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监狱企业视同微型企业。 (1)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视同微型企业投标,提供本单位提供的服务享受8%的价格扣除。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建设生产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重复享受政策。 |
16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提供本单位提供的服务享受8%的价格扣除。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141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重复享受政策。 |
17 |
主要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规定: 本项目将对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的主要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后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如有虚假,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按有关规定处理。 |
18 |
业绩 |
本项目将对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的投标业绩(含合同名称、签订时间)进行公示。如有虚假,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按有关规定处理。(除非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业绩系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与最终用户(“最终用户”系指合同项目的建设方或由建设方确定的承包方)签订的合同及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投标供应商与其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等)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
备注: |
1、当通用招标文件和该专用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此专用分册为准。 2、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附后。 3、说明:表示采用条款,表示不采用条款。 |
第三章 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1 |
7.1 |
履约地点为:芜湖市第一中学 (注:由招标单位指定本项目实施) |
2 |
8 |
付款应按下列条件进行:合同中另行约定 |
03 |
12 |
索赔方式:在合同中约定。 |
4 |
本合同买方为:芜湖市第一中学 交货/服务时间(供货/服务期):三年(1+1+1) 交货/服务地点:芜湖市第一中学指定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第四章 采购需求清单及技术规格
注:1、标有“*”的参数为实质性参数,必须满足,否则,其投标无效。
2、投标报价包括人工、税费、五险、意外伤害险、高温补贴等所有费用。
3、本项目招标文件通用部分第三章中“投标文件格式”内容应根据项目需要和评标办法规定填写;如不需要,则填写无。
4、中标人和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应与招标文件中的采购合同一致,不得另行签订与采购合同相背离的其他合同。
5、下列《采购需求一览表》中:标注▲的服务,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中填写服务项目名称、服务要求简述、数量、单价等信息,承诺函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后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提供不全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采购清单说明
一、学校基本情况
1、目前芜湖一中在校学生4400名、教职工300余人。中午约2000名学生就餐,住校生为500多人(本项目具体就餐人数视实际情况而定)。食堂需根据学校作息时间安排,为全校师生提供学生一日三餐的采购、加工制作、存储、保管、餐厅现场管理、工作餐及招待餐;餐具回收、整理、清洗、消毒服务及超市经营等。
2、学校有寒暑假和法定节假日等情况,可能会对食堂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学校食堂一楼餐厅已对外承包,投标人需考虑这一因素。一楼餐厅承包单位尚在承包期内,不可参与此次投标。
4、为进一步提高我校餐饮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广大师生员工服务,经研究决定,通过公开招标引进优质社会餐饮企业对学生食堂经营权实行委托管理,同时按照“零租赁”的要求,免收企业经营管理费。
二、经营条件及有关要求
1、本次招标为学校食堂二楼经营权委托管理招标。二楼餐厅就餐区2400㎡,后场操作间面积为1500㎡。中标单位需在食堂二楼设置教师餐厅和超市经营区域。二楼餐厅经营以特色风味为主,大锅菜为辅,规划方案得到校方同意后方可实施。(以上面积为预估面积,具体格局面积以附件芜湖一中食堂施工图为准,附件已上传,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2、学校提供的设备以设备清单为准。设备按清单交付给中标人使用,使用期间如需维护或者维修,维护及维修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经营期满后如数交还,损坏餐具和遗失按价赔偿。
3、校内实行“校园卡”管理,中标人不得收取现金。学校负责校园卡系统的安装、维修及安全运行,中标人安排专人进行收费管理,窗口消费机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由学校负责联系有关单位维修,但发生的维修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食堂一律使用天然气或电能,禁止使用煤、液化气罐等燃料。
5、委托管理期内,中标人对食堂大餐厅装潢改造或添置大型设备,必须事先提交改造、添置方案,经校方研究同意方可实施,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委托经营期结束后,土建装潢不得拆除,可移动设备自行拆移,不可移动设备原则上按照6年的折旧年限确定设备残值,作为补偿标准,由校方指定下一轮中标人支付补偿款。
6、相关招标人的要求:
(1)以往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
(2)具有固定办公场所,资金、资信状况良好。
(3)禁止挂靠联合投标,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
三、招标内容
1、食堂经营权招标:芜湖市第一中学学校食堂二楼餐厅(含超市)经营权招标
2、经营范围:饭菜、面食;袋装食品、文具、水果、饮料,生活用品等有益于学生身体健康的商品。严禁出售烟酒和含酒精成分的饮料。
四、费用及承包期限:
1、中标人经营发生的水、电费用按芜湖市收费标准据实结算,每月从营业款中扣除;燃气费用直接由投标人向芜湖中燃公司缴纳。
2、卫生费每月交学校物业管理部门。(卫生费具体费用在合同中约定)。
3、委托经营期限:本次招标食堂委托管理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考核不合格或未能遵守合同义务的,学校有权决定提前终止合同及期满后是否续签事宜。
4、升级改造要求符合政府和行业监管标准,并在投标时提供升级改造的针对性设计大纲、设计方案、 实施效果图及改造装修金额预算清单(需有具备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盖章),其中预算金额将纳入评标计算范围。校方将对中标人的改造实施情况进行监管,并提交审计确定实际投入是否完成。 如有中标人未完成上述承诺的升级改造工作的,对于未完成的升级改造资金额度,学校将在设定的改造期限结束后从中标人营业款中直接扣除。
5、各种劳动工具、材料,如扫帚、簸箕、纸篓、清洁剂、毛巾、垃圾袋、洗衣粉等日常保洁耗材及疫情防控物资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
6、中标单位负责给员工购买社保并办理卫生健康合格证。
五、考核制度
1、学校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师生及学生家长对承包单位进行全面考核,承包单位应无条件给予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2、学校根据综合考核结果,有权对承包方予以经济处罚或决定是否提前终止合同,及合同期满后是否续签事宜(具体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3、食堂应严格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营业,确保能及时满足师生的就餐需求,擅自停供一天扣减履约保证金5000元/次。
4、中标单位采购腐烂变质和对人体食用有害的原料和食品,一经发现,校方通过校办公会决议,有权无条件终止承租合同,并给予经济处罚(扣减履约保证金5000元/次)及诉讼法律。
5、中标单位在承包期内,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校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中标单位负责中毒人员治疗等一切费用,如造成严重后果,触犯法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保证金收取
1、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向招标人缴纳设备保证金10万元,合同期满后退还(不计利息)。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校方将不退还或者扣除中标人交纳的设备保证金:
(1)设备损坏,在限期内不进行维修或不进行同设备替换;
(2)设备损坏情况极其严重,影响正常经营。
2、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向招标人缴纳食品安全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合同期满后退还(不计利息)。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校方将不退还或者扣除中标人交纳的食品安全保证金:
(1)投标人中标后,拒签合同或者不能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
(2)签订承包合同者(单位)不亲自经营或中途停业或中止合同的;
(3)承包期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以及其他安全责任事故的。
注:以上两项费用合计人民币30万元整,即为本项目履约保证金金额。
七、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必须亲自经营,不得转包、分包或出租给他人经营。所雇人员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用工条件,达到法定年龄,持有本人身份证及饮食从业人员的健康证。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和投标人为其缴纳近6个月(2020年6月-2020年11月)的社保证明(或社保缴费凭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单位承诺中标后法人或授权项目经理必须保证在经营场所每周不少于5天,且经营时间内必须在场,否则学校有权随时中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投标单位承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遵守学校各项制度,特别是食品安全方面各项管理规定,无条件服从学校和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检查指导。学校安排的工作日内必须有人正常工作;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投标人必须书面承诺限期整改。
4、中标人在经营期间所发生的各种安全责任事故(含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人身安全、实施设备使用安全等),由其承担一切责任。若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严格按照程序依法处理,同时 学校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5、严禁中标人在售卖间加工各种食品以免造成交叉污染。如有违反将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条例处理。
6、中标人应根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有关规定,制订食堂的各项管理制度并上墙,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和操作。食品留样按照规定严格执行,并做好记录登记档案留存。定期组织员工体检,取得卫生部门所颁发的《健康证》原件报学校备案。
7、中标人采购所有食品必须在正规厂家(或公司)采购,实行定点采购,并索取QS准入证和其它相关证件资料交由学校审核通过后方可采购,所提供的小票和清单必须加盖供货单位印章或供货人签名。采购肉类、猪油、活禽等必须提供当天供货检疫小票,严禁私自采购未经检疫合格的炼制好的成品猪油,否则,按违约处理。中标人对所采购的食品负有验收并严把质量关的责任,若因食品质量问题(含使用过期食品、违规使用添加剂等)而引发的一切责任和后果,一律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教育,造成任何事故均应承担一切相应的后果。
8、中标人努力满足师生的营养需求和个性化需要,积极改善伙食,确保主食品种及副食品种的丰富多样,高、中、低价菜合理搭配,提供免费汤、每学期开学前经学校审核后公布饭菜价格并明码标价,饭菜价格必须不高于本地区兄弟学校食堂的伙食标准。若因物价上涨,确需调价,必须书面报告学校,经学校组织听证会等,书面答复批准后方可调价。未经学校许可,不得擅自涨价。
9、中标人对学校所提供的房屋、设施和设备要实行严格管理,规范使用,定期保养维护,确保设备安全完好,保障正常使用。中标人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维修费用由其自理。合同终止时, 按照有关规定,应保证学校资产不缺少、无人为损坏,否则按价赔偿。
10、学校保证水、电、气的正常供应。如因供水、供电、供气部门的原因造成不能正常供水、电、气的,中标人应主动采取应急保障措施,学校予以配合。
11、学校有重大活动、培训、寒暑假、双休加班等情况,需要解决短期或临时供餐,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安排。
12、学校负责对中标人经营的环境卫生、食品卫生、服务态度、服务承诺、饭菜质量及价格、来人接待等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以维护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学校定期安排食品安全领导组及家长委员会在食堂检查,广泛收集师生意见。对师生反映的意见和提出的问题,要求有关食堂及时给予答复,同时总务部门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组对食堂工作检查指导,定期对食堂各项工作进行考评并予以公布。
13、签订合同后一周内,中标人必须购买相应保险,用于学生就餐场地和食品安全等意外事情发生的赔付,购买后报学校备案。
14、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将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经营食堂资格。
⑴ 在经营期间,若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严重影响的。
⑵ 在经营期间,有偷水偷电现象,或水电表出现故障、不转甚至倒转而不及时报修的。
⑶ 在经营期间,有违反《食品安全法》,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和过期食品等而造成不良影响的。
⑷ 在经营期间,如擅自提高物价,带来一些不安定因素,给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直接造成影响。
⑸ 在经营期间,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只要食堂员工与学生发生冲突,甚至有伤害学生行为,造成一定影响的。
15、超市所销售的各种物品:(1)必须保证是正品,不得将劣质、不合格、过期产品销售给消费者;(2)明码标价,单项品种价格不能高于周边超市平均价;(3)所售商品必须有益于学生身体健康,符合学校要求。
16、中标人所聘用的食堂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①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②有为师生服务的意识和大局观念,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无国家规定的不能在学校工作的违法前科;③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的、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者,并持有健康合格证,且随时接受卫生部门的检查和监督。④工作服务人员需统一培训,统一着装,佩带口罩,手套上岗。
17、中标人负责搞好食堂室内外的卫生保洁工作,须达到以下标准要求:
①每天保持食堂室内外环境整洁美观,各类厨具和物品摆放整齐,窗明几净,做到“六面光净”(地面、墙面、物面、餐桌和工作台面、天花面、各类器具灯具电器窗帘面等),室内桌椅、桌斗内无杂质;各建筑物场内设置垃圾篓(池、桶)、废物箱,实行垃圾袋装化,保持清洁,及时清运垃圾;食堂、浴室、开水房和超市室内楼梯、走道和卫生间每天清扫、拖擦,并随时保洁。做到整个工作环境无“四害”。公共场地(含绿地草坪、各种花坛花池花圃内)无纸屑、烟头、杂物;地面无污垢、积水、痰迹、纸屑、烟头、杂物,各种地砖面、花岗岩地面、水磨石地面有光泽;楼宇内的平台、阳台、窗台无灰尘,窗明几净,窗帘挂放整齐,保持干净美观和整洁;墙壁无乱张贴、乱画、乱写现象,墙面无灰尘、无污染;扶手、公共门窗、配电箱、消防柜等保持干净无浮尘;定期对天花板、墙角和有关水池、垃圾池(桶)进行清理,公共场所的天花板、墙角、墙面、地面、水池、垃圾池(桶)、公共楼梯、走道、护拦保持清洁,做到无浮尘、无污染、无蜘蛛网、无掉灰、无油迹、无杂物、玻璃明亮,架空层、地下室内无污迹、杂物,整洁美观。
②公共卫生间每天清扫2 — 3次,保持干净、通风、无异味、无积水、无便渍,洗手台面无油渍、污迹,纸篓随时清理,小便池内应放卫生球。
③保洁工具与保洁用品要统一放在指定地点,保证操作间、餐厅、室内外楼道、楼梯、大厅和卫生间全天干净整洁。
④中标人聘用的工作人员捡拾物品应及时上交校政教处作失物招领,不得私自处理。
18、投标人可自行勘察现场。中标后,若因未进行勘察,造成实际经营所产生的风险及不良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19、中标单位必须为在校就餐师生购买校园食品安全责任险,因每年招生人数不确定,具体费用在合同中约定。
八、本项目中标单位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人,其他人员至少40人以上(含壹名“校园卡”充值员1名),投标单位提供承诺函,若不满足人数要求或未提供承诺函,作无效标处理。
附:二楼食堂设备清单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计 |
备注 |
1 |
自动出筷机(市一中) |
220V |
台 |
8 |
280 |
2240 |
|
2 |
电热水炉(市一中) |
9KW |
台 |
2 |
1800 |
3600 |
|
3 |
四门冰箱(市一中) |
1220×705×1900mm双机双温 |
台 |
2 |
2800 |
5600 |
|
4 |
蒸汽发生器(市一中) |
120 型号 |
台 |
1 |
7800 |
7800 |
|
5 |
电气两用蒸饭车(市一中) |
24 盘 |
台 |
3 |
3800 |
11400 |
|
6 |
高炮炉子(市一中) |
1050×1100×800mm |
台 |
6 |
2800 |
16800 |
|
7 |
双开门留样柜(市一中) |
1900×700×1850mm |
台 |
1 |
2800 |
2800 |
|
8 |
餐桌椅 |
|
张 |
264 |
610 |
161040 |
|
9 |
汤煲炉(市一中) |
$600×H600外径 800×800×950mm |
台 |
2 |
3000 |
6000 |
|
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服务要求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计价 |
备注 |
1 |
芜湖市第一中学食堂二楼餐厅含超市经营权委托管理 |
详见采购需求说明 |
1 |
年 |
备注:1、本表序号为采购需求一览表中对应的序号;
2、上表应根据具体项目和评标办法合理填写。
本项目核心服务项目一览表
序号 |
核心服务项目 |
1 |
▲芜湖市第一中学食堂二楼餐厅含超市经营权委托管理 |
备注:1、本表序号为采购需求一览表中对应的序号;
2、上表应根据具体项目和评标办法合理填写。
第五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规则
1、评审原则
1.1合法、合规原则。
1.2公平、公正、科学、审慎、择优原则。
1.3高分优先原则。衡量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各项评审标准的程度,折算为综合得分分值,依据每个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排名顺序。
2、评审分值分配(满分100分)
2.1商务标(61分)
2.2技术标(39分)
3、评审内容(数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3.1资格性和符合性评审内容及标准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作合格性评审, 评审结论分为“合格”与“不合格”。评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做无效投标处理: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
资格性审查 |
信用等级 |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未达到信用准入等级要求) |
营业执照 |
未提供合法有效工商营业执照 |
|
资质条件 |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资格 |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其他 |
投标人被行政监督部门作出禁止投标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情形 |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作合格性评审, 评审结论分为“合格”与“不合格”。评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做无效投标处理:
符合性审查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不一致 |
投标文件签署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且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章) |
|
投标文件格式 |
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
|
投标方案及报价 |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
|
投标有效期 |
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
交货(服务)时间、地点、质保期或付款方式 |
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
投标保证金 |
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3.2商务标评审内容及标准(61分)
评审项目 |
分值 |
依据 |
经营状况 |
20分 |
1.提供 2016 年1月1日以来服务过的或正在服务的机关、事业单位或学校餐饮项目,且连续服务时间不少于 2 年(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中标后备查), 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最高得 10 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签订时间以业绩合同为准,复印件或扫描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签订时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业绩合同甲方加盖公章的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2. 2016年1月1日以来经营的单个食堂,年营业额超过 900 万的,得 2 分;超过1200 万的,得 4 分(同一项目不累计加分,不同项目可累计加分)。最高得 6 分。(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 和营业额报表加盖财务部门印章、投标人公章,原件中标后备查)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签订时间以业绩合同为准,复印件或扫描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签订时间及合同金额,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业绩合同甲方加盖公章的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3.投标单位连续经营机关、事业单位或学校食堂时间满 5 年的得 2 分,每增加 1 年加 1 分。最高得 4 分(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中标后备查)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签订时间以业绩合同为准,复印件或扫描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签订时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业绩合同甲方加盖公章的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保险保障 |
4分 |
1. 投标人承诺为本项目经营食堂投保了《公众责任险》或者《场地责任险》 的得 1 分,保险赔付金额在 1000 万及以上的得 2 分; 2.投标人承诺为本项目拟派的公司员工投保《雇主责任险》或者《意外伤害险》的得 1 分,保险赔付金额在 50 万及以上的得 2 分。 注:以上两点均以承诺函的方式响应,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
派驻团队情况 |
16分 |
1.项目经理人具有(满分6分): (1)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的得 1 分; (2)餐饮企业高级职业经理人证书的得 1 分; (3)公共营养师高级证书的得 1 分; (4)中式烹调师一级证书的得 1 分; (5)食品安全管理师高级证书(或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或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合格证)的得 1 分。 (6)具有三年以上从事餐饮行业经理的(提供服务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的得 1 分。 2.厨师长具有(满分4分): (1)中式烹调(或面点)师一级及以上资格等级证书的得3 分,二级得 1 分,三级及以下不得分。(以上须提供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中标后备查) ; (2)有食品安全管理师高级证书(或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的得 1 分 。 3.企业为项目经理人提供近半年(2020年6月-2020年11月)的社保证明,得 1 分;为厨师长提供近半年(2020年6月-2020年11月)的社保证明,得 1 分。本项最高 2 分。 4、其他团队成员配备(满分4分): (1)配置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具有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得,得1分 (2)配置三级公共营养师,提供一人得1分 (3)除厨师长以外配置二级及以上中式(面点)烹调师,提供一人得1分 (4)配置三级中式(面点)烹调师,提供一人得1分 备注:以上要求的各类证书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相关材料不得分。其中:学历需提供学信网查询截图;厨师证、面点师证,需提供国家职业资格网站查询截图。 |
企业荣誉 |
16分 |
1、2016 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所经营的食堂被所在地市级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评定为 A 级或“低风险”评级的等相关称号的,每个食堂得 1 分,最高得 2分。(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材料为准) 2、2016 年1月1日以来,企业经营的食堂获得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食品安全示范”类相关称号的,每个得2分,满分4分。 3、投标人获得过市级烹饪协会或市级高校后勤行业协会表彰的得1分;获得过省级烹饪协会或省级高校后勤行业协会表彰的得2分;获得过国家级烹饪或国家级高校后勤行业协会表彰的,得4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中标后备查) 5、投标人所经营的食堂具有国内依法注册的国家级相关协会颁发的4叶级及以上绿色餐饮企业荣誉得2分 6、投标人经营的食堂荣获国家级依法注册的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顾客满意的中国好食堂称号,得1分 7、投标人获得烹饪类行业协会颁发的“金奖”领域荣誉的,国家级得3分,省级的得2分,市级的得1分。 |
体系认证 |
5分 |
投标人获得: (1)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 1 分; (2) 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 1 分; (3) OHSAS18001(或 IS0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 1 分; (4) IS0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 1 分。 (5) HACCP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 分 备注: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查询完整截图,上述证书均在有效期内;证书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应一致,且与投标人所提供得认证证书一致,否则不得分。 |
3.3技术标评审内容及标准(39分)
评审项目 |
分值 |
依据 |
对本项目餐饮服务与管理的整体设想及策划 |
5分 |
根据提供的内容是否完整、计划是否合理、方案是否符合学校增加特色风味,有针对性吸引学生上二楼就餐要求的,进行综合评价, 优得5 分;较好得 3 分;一般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 |
卫生管理方案、 食品质量控制方案 |
3分 |
根据方案是否有针对性、控制措施和承诺等是否有力、是否已具有信息 化服务手段或措施等进行综合评价。 优得 3 分;较好得 2 分;一般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 |
服务质量控制方案 |
3分 |
根据方案是否有针对性、细化的内容、标准以及拟采取措施的信息化程 度和承诺等进行综合评价。 优得 3 分;较好得 2 分;一般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 |
原材料采购管 理方案 |
3分 |
根据内容是否全面,是否具有操作性进行综合评价。 优得 3 分;较好得 2 分;一般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 |
安全生产管理、 投诉处理方案 |
3分 |
根据内容是否全面,是否具有操作性、是否已具有信息化服务措施等进行综合评价。 优得 3 分;较好得 2 分;一般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 |
重大突发事件 (疫情防控等) 应急处理预案 等 |
2分 |
具有针对学校的突发重大事件的餐饮工作应急处理预案,内容全面、操作性强的得 1 分,内容一般、操作性一般的不得分; 在重大突发事件(疫情防控等)的餐饮工作中取得公认的成绩,受到政府机构表彰的,得 1 分(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
对食堂的软硬件升级改造 |
20分 |
1.对所提供的拟升级改造内容,从设计理念和思路、设计内容的宽度和深度、实施效果图、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设计思路与设计结果的符合度等方面进行评价,优得5分;较好得 3 分;一般得 1 分; 不提供不得分。 2.对改造和设备投入预算的评分(15分): 以有效投标人报价报价平均值为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 10 分,每高于基准价 10%的加 1 分,加满 5分为止;每低于基准价 10% 减 1 分,最低为 0 分。(偏离率不满 10%整数倍的按内插法计算)报价得分=10+[(投标报价-基准价)/基准价]*100%/10%*1(小数点后保 留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备注: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技术标”合计分超出其他成员平均值±50%时,须写明评分依据及理由。
4.评审结果
4.1经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按综合评审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首选中标侯选人,依次类推第二、第三中标侯选人。
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5、例外情况
5.1当出现投标人综合评审得分相等时,按下列顺序排序:“商务标”得分高的优先;相同时,“技术标”得分高的优先;依然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抽签确定顺序。
5.2当评标委员会认为各投标报价均较低时,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5.3招标文件条款存在含义不清或者相互矛盾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针对相应条款作出有利于相应投标人的结论。
6、其他
6.1多包发标的项目,在不突破项目总预算的前提下,经招标人同意,各分包预算可相互调节。分包预算调节后,投标人分包报价仍然超过调节后的分包预算的,不推荐为该分包的中标候选人。
6.2推荐的中标人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和“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等在中标结果公告中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芜湖市其他性资金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第二册 通用部分)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0日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1、资金来源
1.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安排采购预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招标项目合同项下的款项。
2、招标文件内容
2.1招标文件共九章,分两册。各册的内容如下:
第一册(专用部分)
第 一 章 招标公告
第 二 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三 章 合同条款前附表
第 四 章 采购需求
第 五 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规则
第二册(通用部分)
第 一 章 投标人须知
第 二 章 采购合同
第 三 章 投标文件格式
2.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投标人承担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的风险。
3、对投标人的要求
3.1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与受委托对本次招标服务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单位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2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相应服务提供资质和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本项目应具备的专门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之规定。
3.3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本协议应附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招标文件未特别说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视为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4.1在开标时间前,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且要求招标人澄清的,应于本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答疑回复将于本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发出,投标人自行上网查阅,并须填写本招标文件规定格式之回执,附在投标人投标书内。如无答疑回复,则不需填写回执。
4.2为使投标人有合理的时间按补充文件准备投标文件,招标人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
5、投标文件的组成
5.1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提供的下列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函(格式附后)
(2)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附后)
(3)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情况一览表(如有,格式附后)
(4)本项目专业工种安排表(如有,格式附后)
(5)为本项目拟配备的主要设备清单(如有,格式附后)
(6)服务要求偏离表(格式附后)
(7)招标文件约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