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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检察院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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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原材料配送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中标(成交)结果公示


一、项目编号:SZDL2020336188 二、项目名称:食堂原材料配送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

A包

投标供应商

折扣率

1

广东灿城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0.85

2

深圳市正合食品有限公司

0.88

3

深圳市绿鑫源农品有限公司

0.90

4

深圳市百鲜农产品有限公司

0.90

5

深圳市昶诚兴农业有限公司

0.95

6

广东金宝田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0.95

7

深圳市和众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250.00000000(万元)

四、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

投标单位(A包): 深圳市百鲜农产品有限公司; 广东灿城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金宝田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五、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A

供应商名称: 深圳市百鲜农产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布吉路1021号天乐大厦1504

中标(成交)折扣率: 0.90

六、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食堂原材料配送

品牌:详见投标文件

规格型号:详见投标文件

数量:详见投标文件

单价:详见投标文件

七、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及打分明细
(一)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1、 张海涛; 2、 李天虹; 3、 刘阳明; 4、 彭栋木; 5、 欧湘富;
(二)打分明细:专家打分明细( A包; )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根据深财购〔2018〕27号文件精神及招标文件约定

2、本项目代理费金额为叁万壹仟伍佰元整( 31,500.00)

九、公示期限

2021年02月03日至 2021年02月05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详见附件。

2.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采购人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登录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3.供应商质疑

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网页(http://www.szzfcg.cn/portal/documentView.do?method=view id=597839319)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3030号福田体育公园南门体育馆6号门政府采购招标服务中心。质疑咨询电话:0755-83881283。

十一、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紫竹七道16号主枢纽管理控制中心21楼
    联系方式:0755-83797236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3030号福田体育公园南门体育馆6号门政府采购招标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755-83881283/0755-83881281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定容
    电 话: 0755-83881281
  • 网上操作咨询:
    采购系统、招投标软件技术支持:张工 / 0755-83203022-805 / 工作QQ:1272422942
    代理机构系统技术支持:温工 / 0755-83203022-808 / 技术支持QQ群:673471913
  • 十二、附件
  • 采购文件ZBS:-点此下载-
    采购文件PDF:-点此下载-
    采购文件DOC:-点此下载-(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供应商投标文件)
  •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供应商投标文件)
  •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详见供应商投标文件)
  • 投标供应商资格响应文件。 A包 : 食堂原材料配送_A.rar
  • 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 A包 : 食堂原材料配送_A.rar
  • 评分结果表:

    投标单位(A包)

    价格扣除比例(%)

    扣除价格(元)

    价格上浮比例(%)

    上浮价格(元)

    政策调整后价格(元)

    彭栋木

    张海涛

    李天虹

    欧湘富

    刘阳明

    总得分

    最终得分

    价格分

    总分

    名次

    深圳市百鲜农产品有限公司

    10.0000

    0.0900

    0.0000

    0.0000

    0.8100

    66.0000

    66.0000

    65.6000

    66.0000

    66.0000

    329.6000

    65.9200

    30.0000

    95.9200

    1

    广东灿城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8500

    65.6000

    66.0000

    64.4000

    66.0000

    66.0000

    328.0000

    65.6000

    28.5882

    94.1882

    2

    广东金宝田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

    0.0950

    0.0000

    0.0000

    0.8550

    65.6000

    66.0000

    64.4000

    64.8000

    66.0000

    326.8000

    65.3600

    28.4211

    93.7811

    3

    深圳市正合食品有限公司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8800

    62.8000

    62.8000

    61.2000

    61.6000

    62.0000

    310.4000

    62.0800

    27.6136

    89.6936

    4

    深圳市绿鑫源农品有限公司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9000

    60.6000

    61.0000

    59.4000

    59.4000

    58.6000

    299.0000

    59.8000

    27.0000

    86.8000

    5

    深圳市昶诚兴农业有限公司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9500

    56.0000

    56.0000

    56.0000

    54.4000

    56.0000

    278.4000

    55.6800

    25.5789

    81.2589

    6

  • 采购文件约定公开的其他内容.(专家评审明细表 A包; 、 供应商价格调整类型报表 A包; )

  • 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2021年02月02日
    食堂原材料配送 招标文件信息 项目编号: SZDL2020336188 项目名称: 食堂原材料配送 包 号: A 项目类型: 货物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货币类型: 人民币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 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内容 1 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所列的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内容 - 2 - 1 将一个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 2 投标文件及开标一览表未按规定密封、签字、盖章; 3 招标文件未规定允许有替代方案时,对同一项目投标时,同时提供两套或两套以上的投 标方案; 4 投标总价高于财政预算限额; 5 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按规定又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 6 投标人的报价低于其成本,且不能做出合理说明; 7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或供货期限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 8 所投货物、工程、服务在质量、技术、方案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9 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 约承诺函》进行承诺;未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组成不完整); 10 未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或《商务条款偏离表》; 11 投标文件存在规避信息公开情形的; 12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带病毒; 13 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的; 14 误选了非本项目的最新加密规则文件,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开标时解密; 1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评标信息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 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价格分计算方法: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 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此方法适用于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项目。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 30 2 技术部分 45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 3 - (%) 1 配送场地 4 1.评审依据: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配送场所 面积; (1)3500平方米(含)或以上的得 100%分;(2)3000(含)-3499平方米(含) 的得 40%分; (3)1000(含)-2999 平方 米(含)得 20%分; (4)1000平方米以下 的不得分。 2.证明文件: 配送场地属自有 的须提供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扫描件;属租赁 的,投标人须提供配送场地在房屋租赁管理 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凭证或社区工作 站出具的租赁证明,及配送场地合同复印 件、现场图,未提供或无法分辨的不得分。 2 冷库 4 1.评审依据: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冷库(含 冷冻和冷藏)面积 ⑴冷库面积总计在 300 平方米(含)以上的,得 100%分; ⑵冷库 面积总计在 100平方米(含)以上 200平方 米(不含)以下的,得 75%分; ⑶冷库面 积总计在 100 平方米(不含)以下的,得 2 5%分; ⑷无冷库的不得分 2.证明文件: 自有的提供冷库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 (或冷库安装合同或冷库转让合同)、冷库 正门及内景照片、具备 CNAS 和 CMA 认证 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冷冻库和冷 藏库的校准文件(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 C NAS 和 CMA 资质证书扫描件);租赁的还 需提供与冷库所有人租赁的合同扫描件。 注:因资料较多,各投标人按以下顺序和格 式提供本项上述 2 类冷库证明材料,自有冷 库的:自有证明+冷库正门全景照片和内景 照片各一张+冷库温度校准报告;租赁冷库 的:租赁证明+冷库正门全景照片和内景照 片各一张+冷库温度校准报告。未按以上要 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计得分。 3 应急响应时间 3 1.评审依据:投标人承诺如遇采购人临时紧 急供餐需要或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质量不 符要求需要退换货时,在收到采购人通知 后:承诺 1 小时(含)内响应并完成配送的 得 100%;1-2 小时(含)内响应并完成配送 的得 50%;其他不得分。 2.证明文件: 以 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函扫描件为准。 4 种植基地情况 5 1.评审依据:投标人在自有(租赁或合作) 蔬菜种植基地面积情况: (1)3000亩或以 上得 30%分; (2)2000亩(含)-2999 亩 (含)得 20%分; (3)低于 2000(不含) 亩或无种植基地的,不得分。 (4)投标人 或其自有、控股、被政府部门评定为市级或 以上的“菜篮子”基地的得 50%分;本项满分 得 100%。 2.证明文件: (1)提供种植基 地的产权证明或土地租赁或合作基地证明 文件、营业执照、基地现场图扫描件。未提 - 4 - 供或无法分辨的不得分。 (2)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或农业厅网站公布的初评复审结果 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5 食品安全检测实力情况 6 1.评审依据: (1)投标人与具备 CNAS、C MA 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签订不少于 3年的合作协议(从本项目开标之日起计算, 要求协议有效期不少于 1 年以上),得 50% 分,协议需涵盖全流程检测(包括检测服务、 抽样服务、云检测数据服务、实验室管理服 务、加工配送环节服务、餐饮环节服务)实 力,确保全流程满足采购人对食品安全、卫 生标准的要求。 (2)投标人(本项目招标 公告发布日之前)拥有的检测设备:配备有 农药残留检测室且有以下十一种检测功能 的能力(可提供多台仪器组合);农药残留; 重金属铅;甲醛;吊白块;面粉中过氧法苯 甲酰;二氧化硫;硼砂;亚硝酸盐;挥发性 盐基氮;过氧化氢;盐酸克伦特罗,此项最 高得 50%,十一种检测功能缺一项,不得分。 2.证明文件: 提供具有第三方检测机构 C NAS、CMA 资质证书及合作证明扫描件; 投标人提供投标人名称为抬头的仪器购置 发票和仪器图片及产品使用说明书等有效 证明文件扫描件。未提供或无法分辨的不得 分。 6 配送能力 4 1.评审依据:考察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粤 B 牌冷藏车辆(含租赁车辆)的情况。 每提 供一台自有冷藏车得 20%分,每提供一台租 赁冷藏车得 10%。本项满分得 100%。 2.证 明文件: (1)投标人提供车辆照片、检验 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含重型、轻型厢式 货车)。自有冷藏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所 有人名称须为投标人,含行驶证上的车辆照 片页)原件扫描件,租赁冷藏车辆提供租赁 发票(发票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前 2 个月内)。未提供或无法分辨的不得分。 7 食品安全承诺 4 1.评审依据:考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前 购买的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责任险及公众 责任险的年总保额情况: (1)食品安全责 任险年总保额在 3000 万元(含)以上的, 得 50%分; (2)公众责任险年总保额在 2 000万元(含)以上的得 50%分; 2.证明文 件: 须提供有效的保险合同(或保险单) 及发票扫描件,食品安全保险及公众责任险 购买时间在本标书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保 单被保险人地址需为投标人注册地址。未按 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 的不得分。 8 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5 1.评审依据: (1)拟安排的项目团队具备 操作专业检测设备的专业检测人员,每提供 - 5 - 一个证书得 10%分,最高得 40%分; (2) 每提供一名食品质量管理师(或食品检测员 或食品检验工)得 10%分,最高 40%分; (3)每提供一名健康管理师(或公共营养 师)得 10%,此项最高得 20%分。 本项满 分得 100%。同一个人具备多个证书只计一 个。 2.证明文件: (1)提供以上相关人员 证书扫描件; (2)提供以上相关人员与投 标人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9 项目实施方案 4 1.评审依据: (1)根据本项目配送服务的 各方面方案,如货源、采购渠道、供货保障、 品质监控、日常管理组织、应急预案、物流 配送方案。专家根据方案的合理性、完整性、 针对性,分档评分: 1)优:方案的合理性、 完整性、针对性强得 50%分; 2)良:方案 的合理性、完整性、针对性较强得 20%分; 3)差:方案的合理性、完整性、针对性不 够强得 10%分; 4)未提供或完全不符合的 不得分。 (2)具有相应分拣系统软件实行 货品盘点(包括客户配货、产品配货、供应 商验收、产品验收、蔬菜盘存等 5项分类的 功能)得 50%分,少一项功能不得分。 2. 证明文件: 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前购 买的第三方软件公司(或自有证书)签订的 合同及发票予以证明。 10 规章管理制度 4 根据食品安全保障制度、人员岗位职责、操 作规程、劳动纪律和奖惩办法、客户投诉反 馈管理制度,具备以上所有规章制度得 10 0%,少一项不得分。 11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 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2 评审依据: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提供本项 目重点难点分析,同时提供合理化建议方案 的,专家进行横向比较: (1)优:方案非 常完善,且具备很强实际操作性的得 100% 分; (2)良:方案较为完善,实际操作性 良好的得 80%分;(3)中:方案一般完善, 实际操作性也一般的得 60%分; (4)差: 方案不清晰且逻辑混乱的,或者未提供的不 得分。 3 商务部分 15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 评分准则 1 服务网点 2 (一)评分内容: 1.供应商为深圳供应商, 或非深圳供应商但在深圳有合法注册的分 公司(或售后机构)的,得 100%; 2.非深 圳供应商,或在深圳无分公司(或售后机构) 的,承诺中标后将在深圳设立分公司(或售 后机构)的,得 30%。(二)评分依据: 1. 分公司的必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 - 6 - 售后机构必须同时提供售后服务合作合同 及售后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 原件备查。 2.承诺中标后设立本地服务机构 的,须提供承诺函。 3.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 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 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2 认证情况 5 1.评审依据: (1)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 体系认证得 20%分;(2)ISO14001 环境管 理体系认证得 20%分;(3)ISO22000食品 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 20%分; (4)OHSA S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得 20%分; (5) HACCP 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得 20%分; 2.证明文件: 提供有效期内的认 证证书扫描件(如认证证书注明年审要求 的,须按规定年审,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及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 p://www.cnca.gov.cn/)信息查询截图(须体 现网站信息)。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 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3 公司信誉荣誉 3 评审依据:投标人获得政府机构或行业协会 或第三方信用机构颁发的企业信用等级证 书 (1)企业信用评价 AAA 级(或以上) 信用企业得 100%分; ⑵AA级得 80%分。 ⑶A 级得 70%分 本项满分得 100% 2.证明 文件: 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未提供或提 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4 同类项目业绩 5 1.评审依据: 投标人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本标书招标公告 发布之日前,完成 500人以上规模政府部门 食堂,且年度配送食材品种超 400种的项目。 每提供一份不同用户单位合同的得 20%,本 项满分 100%分。 2.证明文件: 提供合同关 键页(合同关键页至少应包括合同首尾、合 同签署日期、服务期限等关键内容,否则对 应合同不得分)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合同 中未能体现的信息以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作为依据,续签的以一个合同计算得分,未 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昕 导致专家无法判 断的不得分。 4 诚信情况及疫情防控政策 10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 评分准则 1 诚信 5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操作细 则〉的通知》(深财购[2017]42号)的要求, 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 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 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 - 7 - 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 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2 疫情防控 5 1、疫情防控重点企业评分 60%分; 纳入全 国姓名单或地方性名单的疫情防控重点保 障企业(以下简称“重点保障企业”),直接参 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投标的,提供至少一项自 身属于重点保障企业的证明材料(名单查询 网页链接、名单网页截图、政府部门出具的 文件或者企业享受重点保障企业优惠政策 的其他证明文件均可),即可获得评审得分。 2、稳岗企业评分 40%分; 未裁员或裁员 率低于 20%的企业,即投标前一个月实际参 加社会保险(至少包括养老保险)的员工人 数(含免缴或延期缴纳社会保险人数)不低 于 2019年 12月同口径人数 80%(含)的企 业,视为稳岗企业,提供自身符合稳岗企业 条件的承诺函即可获得评审得分。 投标书目录 ? 投标函 ? 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 开标一览表 ? 投标人情况介绍 ? 商务条款偏离表 ? 技术规格偏离表 ? 配送场地 ? 冷库 ? 应急响应时间 ? 种植基地情况 ? 食品安全检测实力情况 ? 配送能力 ? 食品安全承诺 ? 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 服务网点 ? 认证情况 ? 公司信誉荣誉 ? 同类项目业绩 ? 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警示条款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 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 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 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 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 (二)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 (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 (六)恶意投诉的; (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 (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 - 9 - 评标信息 招标文件中的第一个“评标信息”的内容必须与本表一致。如评分内容不一致, 以本表的评分内容为准。 本项目采用评审和定标结合办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本项目推荐候选中标供应商数量为 1家,中标供应商数量为 1家。 一、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按照招标文件中规 定的各项因素进行量化打分,以评标总得分第一名投标供应商作为候选中标供应商。 价格分计算方法: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 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此方法适用于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项目。 二、评标优惠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 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 采购落实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政策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深府购[2020]24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 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 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投标报价扣 除 10%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 扣除。如有其它政策支持因素(如鼓励创新等)需一并列出。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 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价格权值 - 10 - 目 录 第一册 专用条款 关键信息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招标项目需求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第四章 合同及履约情况反馈格式 第二册 通用条款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招标文件 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 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 第五章开标 第六章评标要求 第七章评标程序及评标方法 第八章定标及公示 第九章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 第十章合同的授予与备案 - 11 - 第一册 专用条款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食堂原材料配送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附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并 于 2021 年 2 月 1 日 14: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DL2020336188 2.项目名称:食堂原材料配送 3.预算金额:2500000.00(元) 4.最高限价:2500000.00(元)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需求 食堂原材料配送 1.0 项 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 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须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 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 活动时不存在被政府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 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由投标人在 《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 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 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当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 年 1 月 20 日 10:00:00 至 2020 年 1 月 31 日 9:30:00(北京时间) 每天上 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4:00。 地点:登录深圳政府采购网站(cgzx.sz.gov.cn)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 年 2 月 1 日 14 点 30 分 00 秒(北京时间) 地点: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会议室。 - 12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报名操作: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 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确认邀请”;如果网上 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应标管理】→【投标响应】功能点中点击“撤销响应”;如 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 能点中进行“撤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政府采购网 站,先办理注册手续,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应标管理→下载招标文件” 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3.投标操作: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 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 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4.开标操作: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在系统登录首页面即可查 看开标情况。 5.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1 年 1 月 26 日 17:30:00(北京时间)时前,供应商如 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采购文件作出澄清的,可登 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在“应标管理→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 2021 年 1 月 28 日 17:00:00(北京时间)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应标管理→采购 文件澄清/修改查询”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 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 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 商根据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页(http://cgzx.sz.gov.cn/zxfw/mxgys/zyzn/)所发布的质 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 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现场提交、邮寄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 3030 号福田体育公园南门体育馆 6号门政府采购招标服务中心。质疑 咨询电话:0755-8388128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 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 起投诉的权利。) 6.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 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 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7.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 动期间浏览深圳政府采购网(cgzx.sz.gov.cn),在深圳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 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8.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北路 1008号 联系方式:刘明阳 258686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 3030 号福田体育公园南门体育馆 6 号门政府采购招标服 务中心 联系方式:0755-83881111/0755-83881281 3.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工 - 13 - 电 话: 0755-83881283 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19 日 - 14 - 第二章 招标项目需求 一、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 序号 内 容 规 定 1 投标有效期 12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2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不允许 3 投标文件的投递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 截止时间前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使用“应标管理 ->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将编制好的电子投标文件上 传,投标文件大小不得超过 100MB 4 履约保证金 中标单位在取得中标通知书的十个工作日内须向采购单 位提交其单位的基本银行账户出具的 10 万元的保函作为 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在中标人完成其合同义务,包 括任何保证义务后 30 日历天内,办理退还履约担保手续。 备注:本表为通用条款相关内容的补充和明确,如与通用条款相冲突的以本表为准。 二、货物清单 1.关于货物同一品牌的说明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 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 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 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 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 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 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 定处理。 2.关于特殊符号的说明 (1)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条款均为废标条款,投标文件对其中任意一条不满足的 将作废标处理。 (2)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条款均为重要条款,仅作为综合评分时的重要依据。 三、项目概况 3.1 项目概况:为从源头上保障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的食品安全和卫生,解决 550 - 15 - 多名工作人员的就餐问题,降低采购成本,杜绝食堂管理漏洞,现招标具有相关资质和能力 的供应商提供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 3.2.服务范围及内容: 采购单位指定食堂每日供餐所需普通蔬菜类、精品蔬菜类、活鲜水产类、冰鲜水产类、 普通肉类、精品鲜肉类、蛋品类、冻品类、禽类、干货类、饮料类、豆制品类、腌制品类、 饮料类等品类的食材配送服务及食堂日用品等配送服务,具体参照中农数据“天天采配”食 堂采配应用平台(http://stcp.chinaap.com/)上种类划分。 如因工作需要,以上情况如发生变化,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 3.3. 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取资格招标方式确定 1 家供应商,经费预算上限 250 万元提供主副食配 送服务。 (2)由于配送主副食数量和种类等不能确定,不能核算出全年的配送费用总金额,采 取资格招标方式,最终项目金额为以实际配送费用为准。 (3)具体详细的考核制度和方式等按服务合同约定执行。 3.4、最高投标限价: 年度总支付上限 250 万元/年(本项目服务期限内超出此支付上限, 将不予支付;实际结算未达支付上限的,采购人不给予任何补偿,投标人自行承担风险); 3.5、项目实施地点: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 四、技术需求 4.1.依据及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其国家 标准,参考《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行业规范执行。 4.2.服务要求 4.2.1 配送食品全部经过国家规定的职能部门检验并有检测报告,确保安全可靠,供应 商从未出现配送食品安全事故,并出具相关承诺书。 4.2.2 数量及验收要求:供货方应保证所供货物品种和数量、重量的准确性,采购方和 供货方应分别建立采购和供应台账,确定专人(不少于两人)负责验收和送货,以采购方的 验货数量为准,供货方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供采购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 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对于出现质量、数量不符合要求等现象,采购方有权要求 供货方及时退换,并按合同约定作出相应罚款处罚,供货方必须无条件退换,并保证员工正 常就餐。 4.2.3 送货时间要求:根据采购方实际需要协商确定具体的送货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采购方应提前(在具体合同中约定)向供货方以传真或电子文件等方式提交购货计划,并说 明购货品种、数量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供货方在接到购货订单通知后,应按采购方订购 单的要求送货。极个别产品因质量太差或没有货源时应及时反馈到采购方并协商调整,保证 - 16 - 所需货物准时到达。如若迟到,须承担相关违约责任,由双方签订具体送货合同时约定处罚 条款。 4.2.4 采购方有权对供货方配送的各类物品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若 检测不合格,或配送的货物达不到承诺书要求,第一次提出口头警告,要求供应商做出书面 保证承诺并于 2 小时内补充配送符合要求的货物;第二次扣当天货款 10%;不符合要求达到 三次的,依法解除合同。 4.2.5 临时加货处理:对于采购方临时有客餐任务或临时增加员工用餐时,供货方需在 接到采购方口头或书面通知 1 小时内将货物送到采购方的指定地点,派专人负责跟踪服务, 保证用餐正常。如延误送达或因各种理由拒绝临时送货的,发生一次扣除当月货款的 1%。 4.2.6 在供货过程中,采购方对所供货物有任何意见,可随时向供货方反映,供货方应 及时改进,否则采购方依法解除合同。 4.2.7 配送车辆要求:中标人需保证提供足够数量的冷藏特种车辆,满足采购人订货和 补货的配送要求。 4.2.8 因配送运输中出现人身安全事故,供货方独立承担一切刑事、民事责任,与采购 方无关。 4.2.9 供货方应至少每月向采购方提供一次各类货物清晰准确的原产地以及检测报告, 包括但不局限于肉类检验检疫、三鸟检验检疫、水产品、粮油类、蔬菜农残检验等检测报告; 采购方如发现供货方配送的货物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有权追求其法律责任。 4.2.10 供货方应该按照采购方的要求,建立完整的各类物品追踪溯源体系并提供相关 证明材料,需建立专门台账,按深圳市食品进货索证和台账登记要求,按格式如实记录配送 给采购方的各类物品,留存相关检验合格证明、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等有效资料,并可追踪 溯源,采购方有权定期检查。 4.2.11 供货方所有员工凭健康证上岗,同时应成立食堂配送项目专项服务小组,负责 相关工作及提供各种服务。 五、项目商务要求 5.1.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为长期服务类项目,第一年为本次招 标的中标服务期限,采购单位可根据项目需要和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 长,但最长不超过三年。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发现项目有异常情况,以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根据财政资金安排,开始执行时间商定。 5.2.交货及服务地点: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 5.3.报价要求 1.1中农数据网中有价格的产品,以中农数据网(网址: www.chinaap.com)上一个 - 17 - 月 5、15、25号(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公布的价格取平均值为该项物资的基准价,投标人结 合企业自己的实力报出折扣率。 1.2结算方式:精品蔬菜和精品肉类,以中标的供应商投标折扣率的算术平均值×中农数据网 报价的基准价进行结算(该值一经确定,不作调整);除精品蔬菜和精品肉类,以中农数据 网报价的基准价进行结算;中农数据网无价格的产品,原则上根据中标供应商报价结算,若 采购单位认为报价过高,在报采购单位同意后可自行采购。(注:1.采购单位和中标供应商 在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议定下一个月的配送菜单,非配送当日菜单上的货物不可配送;2. 每月自行采购食材部分的金额不得超过当月结算总金额的 20%。) 1.3报价包括供应货物和货物运输到采购单位的服务费、运费、装卸费、检测费、人工费、 管理费、保险、税金等一切将可能发生的费用。以人民币为报价和结算单位,并开具国家正 规发票。2.报价包括供应货物和货物运输到采购单位的服务费、运费、装卸费、检测费、人 工费、管理费、利润、保险、税金等一切将可能发生的费用。以人民币为报价和结算单位, 并开具国家正规发票。 5.4.结算方式 5.4.1.以中标预选供应商投标折扣率×中农数据网报价的基准价进行结算(若海吉星农 批市场基准价与市场价格存在差异较大,采购人及中标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则由采购人 通过询价等方式确定); 5.4.2. 中农数据网无价格的产品,原则上根据中标供应商报价结算,若采购单位认为 报价过高,采购单位可自行采购或组织调查小组到大型超市或农贸市场进行考察后确定合理 的市场价。 5.5.付款方式 5.5.1.结算货款时,应由采购单位相关负责人严格审核送货清单,按双方事先确定的结 算折扣率予以结算。采购单位凭采购合同、发票每月结算一次款项。 5.5.2.结算要求:要求中标供应商在当月配送服务完成后的次月 10 日前向采购单位办 理付款申请,若中标供应商未按时办理付款申请的,在采购单位发出催办函后一个月内未及 时办理的,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六、监督管理办法 6.1.为加强中标供应商的管理,提高中标供应商质量,鼓励优秀供应商,淘汰不良供应 商,对中标供应商的价格水平、服务质量和履约情况进行管理。中标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 的,经查实,依法取消其中标供应商资格: 6.1.1 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骗取中标供应商资格的; 6.1.2 因行贿、受贿、串通投标、转包、挂靠受到有关政府部门处罚的; 6.1.3 因其公司资质降低达不到中标供应商资质条件的,或被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 取消资质的; - 18 - 6.1.4 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行为; 6.1.5 有商业贿赂行为的; 6.1.6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协议规定的行为。 6.2.服务供应商在合同执行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采购方有权依法解除供货服务合同: 6.2.1 选定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 6.2.2 擅自变更或者中止采购服务合同的; 6.2.3 经采购方食堂所在单位每月对《服务供应商月度考核评价表》进行打分,合同期 内有 2 次履约评价 80 分以下,60 分(含)以上的;或有 1 次履约评价 60 分以下的; 6.2.4 未按规定出具检测报告或相关承诺书等资料达到二次的; 6.2.6 经核实配送物资不符合采购单位要求达到三次的; 6.2.6 虚高报价达到三次的; 6.2.7 经 2 次以上(含 2 次)的有效投诉处理仍不纠正的,有效投诉指供应商被投诉内 容经查实确定为违反服务合同或其他协议规定的事实; 6.2.8 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行为; 6.3.采购单位将每月根据中标供应商的服务情况进行综合考核,主要考察供货方的货物 质量、价格、服务、信誉等方面,于次月 5 日前填写《服务供应商月度考核评价表》。 6.3.1 采购方将在合同期内每月考核中标供应商的服务和履约情况,考察供货方的货物 质量、价格、服务、信誉等方面,于次月 5 日前填写《月度考核评价表》。 6.4.中标单位在取得中标通知书的十个工作日内须向采购单位提交其单位的基本银行 账户出具的 10 万元的保函作为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在中标人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 任何保证义务后 30 日历天内,办理退还履约担保手续。 6.4.1 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一次扣除 2%履约保证金: 6.4.1.1 未按要求随货提供相关票证; 6.4.1.2 货物质量验收不合格; 6.4.1.3 未按招标人采购计划的时间供货(提前一天与招标人协商除外); 6.4.1.4 供货数量仅为招标人采购计划数量的 80%-90%(不含本数); 6.4.1.5 未按招标人指定秩序和地点卸货; 6.4.1.6 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不积极配合查找原因,不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6.4.1.7 工作人员不遵守招标人各项管理规定。 6.4.2 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一次扣除 5%履约保证金: 6.4.2.1 供应货物品种、品牌、规格或质量等级与合同不符; 6.4.2.2 提供虚假检验报告等相关票证; 6.4.2.3 供货数量低于招标人采购计划数量的 80%(含本数); 6.4.2.4 同一品种货物连续两次验收发现质量不合格产品并退货; - 19 - 4.2.5 把招标人验收不合格退货的货物重新配送给招标人; 6.4.2.6 在包装、运输、装卸等环节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6.4.2.7 组织机构发生调整,或经营场所、联系人、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招标人, 造成无法及时联系; 6.4.2.8 食品溯源管理制度不落实,进货查验记录不全。 6.4.3 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一次扣除 10%履约保证金: 6.4.3.1 中标人的工作人员不遵守招标人各项管理规定,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6.4.3.2 中标人提供假冒伪劣、过期产品。 6.4.4 若同时出现上述履约保证金扣除情形,则仅按扣除数额最大的情形执行,不对同 时出现的情形累计扣除履约保证金。 6.4.5 如在合同执行期间因中标人违约导致履约保证金部分扣除,中标人需在五个工作 日内将扣除的履约保证金补齐。 6.4.6 如中标人在合同执行过程需终止执行合同的,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 人,否则按单方面终止执行合同理,履约保证金不退还。 月度考核评价表 序号 类别 内容 评分细则 分值 得分 1 企 业 管理 管理规 范 具有完整详细的阶段性具体服务实施计划及应急预 案,明确人员的分配、工作职责安排及管理制度,服 务资料档案保存完整、建立供应台账,货源、采购渠 道、供货保障、品质监控、日常管理组织、物流配送 等符合本项目的整体需求,材料不齐全的每处扣 1分, 累计每月最高扣 5 分 5 2 价格 价格执 行情况 根据采购方的要求定期报价、建立完善的报价机制, 价格合理、且符合采购单位实际需求。是否准时每半 月一次报价(每月 1 日前/15 日前),建立完善的报价 机制;是否存在临时补货物品价格虚高的情况;是否 存在对账单价格乱报、错报等的情况;是否存在月度 结算对账不及时情况。每发现 1 次,扣 2 分,累计最 高扣分 5 分。 5 3 质量 物品质 量 配送物品是否存在霉烂、变质、过期、破损等不符质 量要求的情况;是否存在以次充好达不到采购方要求 的情况。每发现 1 次扣 5分,累计每月最高扣分 10 分。 25 食品检 测 所供物资食品均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食品卫 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卫生安全,无 毒、无害,配送车辆及人员的卫生、健康条件符合国 家规定,未出现任何食品安全问题,采购方对配送物 品进行食品安全检测,每发现 1 项不合格的,直接扣 10 分。 索证制 度 是否建立相应的追踪深渊体系,专门台账档案;是否 有清晰的货物来源或产地;是否及时提供相关的票、 据、证等材料。每发现 1 次扣 5 分,累计每月最高扣 分 5 分。 - 20 - 3 数 量 方面 物品数 量 所供货物品种和数量、重量准确,符合采购方要求, 有建立供应台账,有专人(不少于两人)负责送货及 查收,并附清单。与订单数量相差 10%,扣 2 分;相差 20%,扣 5 分;相差 30%,扣 10 分;与订单品种每相差 1个,扣 1分;累计每月最高扣分 10 分。 10 4 时 间 方面 配送及 时 按配送时间准时准点到达,有专人负责配送,并按要 求及程序装卸物资,迟于每天指定配送时间的,每迟 到 10 分钟扣 2 分,累计每月最高扣分 10 分。 20 应急响 应 是否按照采购方的要求,按照招标时的承诺进行应急 配送处理。未达标 1 次扣 5分,累计每月最高扣分 10 分。 5 卫 生 方面 配送人 员 配送人员是否按要求数量配备在岗,每缺岗 1 人扣 5 分;是否有健康证,是否统一穿工服,是否存在盗取 货物等情况,不达标 1 次扣 5 分,累计每月最高扣分 15 分。 15 6 态 度 方面 服务态 度 供应商服务态度是否良好;采购方不定期向食堂、用 餐等相关人员进行随机调查,每接到 1 次有效投诉扣 5 分,累计每月最高扣分 10 分。 20 反馈整 改情况 是否对采购方的反馈意见进行认真及时的整改,不达 标 1 次扣 5分,累计每月最高扣分 10 分。 总分 100 六、投标报价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企业根据招标文 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定的 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评标时,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 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 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 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4.除非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人应毫无例外地按招标文 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或总价。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总价的项目,在实 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总价内。 5.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 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6.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 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 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 7. 报价说明:投标人须按招标定额下浮一定比率后报折扣率(如:投标人拟按基准价下浮 - 21 - 5%,则投标人在填报开标一览表时,投标报价须填报:95%)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特别提醒: 投标文件正文将对外公开,投标文件附件不公开。投标人在编辑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 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在本节点中填写,填写到其他节点或附件的将可能导致投标 无效,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必须编制于“标书”,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 必须编制于“附件”,如下图所示。 我公司公布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投标人误 将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放入投标文件正文,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如投标人将必须放于投 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以回避信息公开, 将作投标无效处理。 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3)开标一览表 (4)分项报价清单表 (5)投标人情况介绍 (6)商务条款偏离表 - 22 - (7)技术规格偏离表 (8)货物说明一览表 (9)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2.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3)项目实施方案 (4)其它 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 一、投标函 致: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1、根据已收到贵方的招标编号为的项目的招标文件,遵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 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专用 条款及通用条款后,我方愿以投标书编制软件中《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投标报价并按招标 文件要求承包上述项目并修补其任何缺陷。 2、我方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资料,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方对投标文件 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方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方隐 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方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3、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上述总价%作为履约担保(可提供保函或现金)。 4、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 合同。 5、我方理解贵方将不受必须接受你们所收到的最低标价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的约束。 投标人: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地址: 开户银行电话: 日期:年月日 - 23 - 二、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致: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我公司承诺: 1.我公司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 2.我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我公司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 效期内的情况。 4.我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质。 5.我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 6.我公司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投标做到诚实,不造假,不围 标、串标、陪标。我公司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其投标将作废,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 在网上曝光,同时将被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 其他处罚。 7.我公司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 购合同及本公司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项目验收达到全部指标合格,力争优良。 8.我公司承诺本项目的报价不低于我公司的成本价,否则,我公司清楚将面临投标无 效的风险;我公司承诺不恶意低价谋取中标;我公司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 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公司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我公司清 楚,若我公司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愿意接受主管部门 的处理处罚。若我公司中标本项目,我公司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时,我公司清 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公司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 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公司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公司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9.我公司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公司对投标 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公司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 我公司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公司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10.我公司承诺不非法转包、分包。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 24 - 三、开标一览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折扣率 交货期 备注 小写: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 之日起一年。本项目为长期服务类项 目,第一年为本次招标的中标服务期 限,采购单位可根据项目需要和中标 供应商的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 否延长,但最长不超过三年。若政府 采购主管部门发现项目有异常情况, 以主管部门意见为准。根据财政资金 安排,开始执行时间商定。 注: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评 标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 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 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 效投标处理。本表格式不得修改。 1. 投标人须按招标定额下浮一定比率后报折扣率(如:投标人拟按基准价下浮 5%, 则投标人在填报开标一览表时,投标报价须填报:95%) 2. 折扣率=货物实收价(即结算价)/基准价,折扣率必须小于或等于 1,折扣率在 服务期限内保持不变(举例说明:若某种货物在中农数据食堂采配平台上的价 格为 10 元/斤,折扣率为 8 折,实际采购价为 10*0.8=8 元/斤,则在投标文件 开标一览表中的折扣率应填 0.8)。 3. 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价必须与项目报价表的投标总价一致。 四、详细分项报价清单 项目名称: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合价 (元) 备注 1 2 投标总价(元) 投标单位: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所有价格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币单位填写; - 25 - 2、投标总价应为以上各分项价格之和; 3、本表格仅为指导性范本,供应商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对各分项内容进行调整提供详 细分项报价。 五、投标人情况介绍 (一)供应商一览表 序号 项 目 内容及说明 备注 一 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明 提供扫描件 1.注册年度及注册编号 2.注册资金(万元): 3.经营场所: 4.有效期: 二 税务登记证 提供扫描件,如无单独的 税务登记证,则以营业执 照副本上的税务登记信息 为准。 1.税务登记证编号: 三 其他资格(质)证书 (可按表格格式扩展) 提供扫描件 1.证书名称 2.批准单位 3.等级 4.批准时间及编号 5.有效期 四 其他 投标人认为需补充的 其他说明 1.…… 注:在按要求填写好此表格后,各投标单位可以用其它的方式,就公司整体情况作出详 细的介绍(可以提供相应文字、照片等)。 附表: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采集表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必填) 纳税人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或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即税务登记证号) 税务登记地址 税务登记联系电话 税务开户银行名称 税务开户银行账号 注:本表用于向中标人开具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如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且需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请按以上格式填写信息,并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文件(提 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或税务局出具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 - 26 - (二)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1. 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提供招标公告中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2. 评分标准中涉及的有关资格(质)证明文件: (1)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复印件,并自行汇总纳税额; (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如有); (3)其他(供应商自定提供)。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投标人资质要求”提供相关的资质证明,未提 供或提供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 27 - (三)评标信息中规定的公司业绩一览表 序号 采购人 项目名称 规模(金额/元) 完成时间 运行情况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1. 需递交上述项目的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需要时提供原件交验。 (四)所获荣誉或奖励一览表 序号 年份 项目名称 项目获奖情况 项目简介 备注 注:1. 在备注中填写项目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内容。 2. 需递交上述项目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需要时提供原件交验。 3. 提供的资料须齐全。 (五)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如投标人不属于上述企业,此项填“无”。) (1)中小企业声明函(仅限中小企业)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 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 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 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仅限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监狱企业声明函(仅限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本公司郑重声明,本公司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4]68 号)的规定,并出具如下证明材料。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28 - 六、商务条款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目录 招标商务需求 投 标 商 务条款 偏离情况 说明 5.1.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为长期服务类项目,第一年为本次招标的 中标服务期限,采购单位可根据项目需要和中标 供应商的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但最 长不超过三年。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发现项目有 异常情况,以主管部门意见为准。根据财政资金 安排,开始执行时间商定。 5.2.交货及服务地点: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职 工食堂 5.3.报价要求 1.1 中农数据网中有价格的产品,以中农数 据网(网址: www.chinaap.com)上一个月 5、 15、25 号(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公布的价格取 平均值为该项物资的基准价,投标人结合企业自 己的实力报出折扣率。 1.2 结算方式:精品蔬菜和精品肉类,以中标的供 应商投标折扣率的算术平均值×中农数据网报价 的基准价进行结算(该值一经确定,不作调整); 除精品蔬菜和精品肉类,以中农数据网报价的基 准价进行结算;中农数据网无价格的产品,原则 上根据中标供应商报价结算,若采购单位认为报 价过高,在报采购单位同意后可自行采购。(注: 1.采购单位和中标供应商在每月最后一个工作 日前议定下一个月的配送菜单,非配送当日菜单 上的货物不可配送;2.每月自行采购食材部分的 金额不得超过当月结算总金额的 20%。) 1.3 报价包括供应货物和货物运输到采购单位的 服务费、运费、装卸费、检测费、人工费、管理 费、保险、税金等一切将可能发生的费用。以人 - 29 - 民币为报价和结算单位,并开具国家正规发票。 2.报价包括供应货物和货物运输到采购单位的 服务费、运费、装卸费、检测费、人工费、管理 费、利润、保险、税金等一切将可能发生的费用。 以人民币为报价和结算单位,并开具国家正规发 票。 5.4.结算方式 5.4.1.以中标预选供应商投标折扣率×中 农数据网报价的基准价进行结算(若海吉星农批 市场基准价与市场价格存在差异较大,采购人及 中标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则由采购人通过询 价等方式确定); 5.4.2. 中农数据网无价格的产品,原则上 根据中标供应商报价结算,若采购单位认为报价 过高,采购单位可自行采购或组织调查小组到大 型超市或农贸市场进行考察后确定合理的市场 价。 5.5.付款方式 5.5.1.结算货款时,应由采购单位相关负责 人严格审核送货清单,按双方事先确定的结算折 扣率予以结算。采购单位凭采购合同、发票每月 结算一次款项。 5.5.2.结算要求:要求中标供应商在当月配 送服务完成后的次月 10 日前向采购单位办理付 款申请,若中标供应商未按时办理付款申请的, 在采购单位发出催办函后一个月内未及时办理 的,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六、监督管理办法 6.1.为加强中标供应商的管理,提高中标供 应商质量,鼓励优秀供应商,淘汰不良供应商, 对中标供应商的价格水平、服务质量和履约情况 进行管理。中标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查 实,依法取消其中标供应商资格: 6.1.1 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骗取中标供 - 30 - 应商资格的; 6.1.2 因行贿、受贿、串通投标、转包、挂 靠受到有关政府部门处罚的; 6.1.3 因其公司资质降低达不到中标供应 商资质条件的,或被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取 消资质的; 6.1.4 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行为; 6.1.5 有商业贿赂行为的; 6.1.6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协议规定的行 为。 6.2.服务供应商在合同执行期间有下列行 为之一的,采购方有权依法解除供货服务合同: 6.2.1 选定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单位签 订合同的; 6.2.2 擅自变更或者中止采购服务合同的; 6.2.3 经采购方食堂所在单位每月对《服务 供应商月度考核评价表》进行打分,合同期内有 2 次履约评价 80 分以下,60 分(含)以上的; 或有 1 次履约评价 60 分以下的; 6.2.4 未按规定出具检测报告或相关承诺 书等资料达到二次的; 6.2.5 经核实配送物资不符合采购单位要 求达到三次的; 6.2.6 虚高报价达到三次的; 6.2.7 经 2 次以上(含 2 次)的有效投诉处 理仍不纠正的,有效投诉指供应商被投诉内容经 查实确定为违反服务合同或其他协议规定的事 实; 6.2.8 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行为; 6.3.采购单位将每月根据中标供应商的服 务情况进行综合考核,主要考察供货方的货物质 量、价格、服务、信誉等方面,于次月 5 日前填 写《服务供应商月度考核评价表》。 6.3.1 采购方将在合同期内每月考核中标 - 31 - 供应商的服务和履约情况,考察供货方的货物质 量、价格、服务、信誉等方面,于次月 5 日前填 写《月度考核评价表》。 6.4.中标单位在取得中标通知书的十个工 作日内须向采购单位提交其单位的基本银行账 户出具的 10 万元的保函作为履约保证金,并签 订合同。在中标人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 证义务后 30 日历天内,办理退还履约担保手续。 6.4.1 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一次 扣除 2%履约保证金: 6.4.1.1 未按要求随货提供相关票证; 6.4.1.2 货物质量验收不合格; 6.4.1.3 未按招标人采购计划的时间供货 (提前一天与招标人协商除外); 6.4.1.4 供货数量仅为招标人采购计划数 量的 80%-90%(不含本数); 6.4.1.5 未按招标人指定秩序和地点卸货; 6.4.1.6 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不积极 配合查找原因,不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6.4.1.7 工作人员不遵守招标人各项管理 规定。 6.4.2 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一次 扣除 5%履约保证金: 6.4.2.1 供应货物品种、品牌、规格或质量 等级与合同不符; 6.4.2.2 提供虚假检验报告等相关票证; 6.4.2.3 供货数量低于招标人采购计划数 量的 80%(含本数); 6.4.2.4 同一品种货物连续两次验收发现 质量不合格产品并退货; 4.2.5 把招标人验收不合格退货的货物重 新配送给招标人; 6.4.2.6 在包装、运输、装卸等环节不符合 食品安全要求; - 32 - 6.4.2.7 组织机构发生调整,或经营场所、 联系人、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招标人,造 成无法及时联系; 6.4.2.8 食品溯源管理制度不落实,进货查 验记录不全。 6.4.3 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一次 扣除 10%履约保证金: 6.4.3.1 中标人的工作人员不遵守招标人 各项管理规定,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6.4.3.2 中标人提供假冒伪劣、过期产品。 6.4.4 若同时出现上述履约保证金扣除情 形,则仅按扣除数额最大的情形执行,不对同时 出现的情形累计扣除履约保证金。 6.4.5 如在合同执行期间因中标人违约导 致履约保证金部分扣除,中标人需在五个工作日 内将扣除的履约保证金补齐。 6.4.6 如中标人在合同执行过程需终止执 行合同的,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 人,否则按单方面终止执行合同理,履约保证金 不退还。 六、投标报价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 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企业根据招标文件所 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 报价总价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定的合同金 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 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评标时,评 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 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 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 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 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 - 33 - 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 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 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在 投标文件中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4.除非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予 以更正,否则,投标人应毫无例外地按招标文件 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或总价。 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总价的项目,在实施后, 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 价款的综合单价或总价内。 5.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 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 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 申请将不获批准。 6.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 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 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 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 投标报价的风险。 7. 报价说明:投标人须按招标定额下浮一定比 率后报折扣率(如:投标人拟按基准价下浮5%, 则投标人在填报开标一览表时,投标报价须填 报:95%) 备注: 1、“招标商务条款要求”一栏填写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二章“四、商务要求”的内容; 2、“投标商务条款响应”一栏详细填写投标的商务要求响应,并对照招标商务条款对应 响应; 3、“偏离情况”一栏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 34 - 七、技术规格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目录 招标技术需求 投 标 技 术条款 偏离情况 说明 4.1.依据及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其国家标 准,参考《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 等行业规范执行。 4.2.服务要求 4.2.1 配送食品全部经过国家规定的职能 部门检验并有检测报告,确保安全可靠,供应商 从未出现配送食品安全事故,并出具相关承诺 书。 4.2.2 数量及验收要求:供货方应保证所供 货物品种和数量、重量的准确性,采购方和供货 方应分别建立采购和供应台账,确定专人(不少 于两人)负责验收和送货,以采购方的验货数量 为准,供货方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 单,供采购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 作为送、收货的凭证。对于出现质量、数量不符 合要求等现象,采购方有权要求供货方及时退 换,并按合同约定作出相应罚款处罚,供货方必 须无条件退换,并保证员工正常就餐。 4.2.3 送货时间要求:根据采购方实际需要 协商确定具体的送货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采 购方应提前(在具体合同中约定)向供货方以传 真或电子文件等方式提交购货计划,并说明购货 品种、数量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供货方在接 到购货订单通知后,应按采购方订购单的要求送 货。极个别产品因质量太差或没有货源时应及时 反馈到采购方并协商调整,保证所需货物准时到 达。如若迟到,须承担相关违约责任,由双方签 订具体送货合同时约定处罚条款。 - 35 - 4.2.4 采购方有权对供货方配送的各类物 品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若检 测不合格,或配送的货物达不到承诺书要求,第 一次提出口头警告,要求供应商做出书面保证承 诺并于 2小时内补充配送符合要求的货物;第二 次扣当天货款 10%;不符合要求达到三次的,依 法解除合同。 4.2.5 临时加货处理:对于采购方临时有客 餐任务或临时增加员工用餐时,供货方需在接到 采购方口头或书面通知 1 小时内将货物送到采 购方的指定地点,派专人负责跟踪服务,保证用 餐正常。如延误送达或因各种理由拒绝临时送货 的,发生一次扣除当月货款的 1%。 4.2.6 在供货过程中,采购方对所供货物有 任何意见,可随时向供货方反映,供货方应及时 改进,否则采购方依法解除合同。 4.2.7 配送车辆要求:中标人需保证提供足 够数量的冷藏特种车辆,满足采购人订货和补货 的配送要求。 4.2.8 因配送运输中出现人身安全事故,供 货方独立承担一切刑事、民事责任,与采购方无 关。 4.2.9 供货方应至少每月向采购方提供一 次各类货物清晰准确的原产地以及检测报告,包 括但不局限于肉类检验检疫、三鸟检验检疫、水 产品、粮油类、蔬菜农残检验等检测报告;采购 方如发现供货方配送的货物可能存在食品安全 问题的,有权追求其法律责任。 4.2.10 供货方应该按照采购方的要求,建 立完整的各类物品追踪溯源体系并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需建立专门台账,按深圳市食品进货索 证和台账登记要求,按格式如实记录配送给采购 方的各类物品,留存相关检验合格证明、资质证 明、营业执照等有效资料,并可追踪溯源,采购 - 36 - 方有权定期检查。 4.2.11 供货方所有员工凭健康证上岗,同 时应成立食堂配送项目专项服务小组,负责相关 工作及提供各种服务。 1. “偏离情况”栏中应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 “无偏离”。 2. “招标技术要求”一栏应填写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二章“三、技术要求”的内容; “投标技术响应”一栏必须详细填写投标产品的具体参数,并应对照招标技术要求一一对应 响应; 八、货物说明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货物名 称 规格及 型号 厂商、品 牌、产地 数量 单位 交货期 备注 九、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到此为止!往下为信息不公开部分。) 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 一、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 37 - 附: 请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 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 为我公司签署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 所签署的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我均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联系电话: 手机: 身份证号码:职务: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 日 附: 请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 - 38 - 三、项目实施方案 1、免费保修期; 2、故障或技术支持响应时间; 3、投标人承诺的其他维修维护方案、措施 4、质量保证及违约承诺。 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内容) 四、其他 - 39 - 第四章 合同及履约情况反馈格式 一、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 本合同由下述双方签订 甲方(采购单位): 乙方(供货单位): 根据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号招标项目的投标结果,由单位为中标方。甲乙双方按《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釆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釆购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的法 律法规,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合同”系指供需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载明的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 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1.2“合同”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服务提供方正确地完全覆行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 服务提供方的价款。 1.1.3“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服务提供方承担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 训和合同中规定服务提供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1.1.4“需方”系指在合同资料表中指明的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釆购单 位。 1.1.5“服务提供方”系指在合同资料表中指明的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和货物的中标人。 1.1.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在合同资料表指明。 1.1.7“日”指日历日 1.1.8“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定合同项下 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2.设备的名称、规格及数量 序号 物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成交价格(元) 备注 1 2 合计(大写) 元整 3.合同价格 设备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整)总价中包含设备金额、包装、运输保险费、装卸费、 安装及相关材料费、调试费、软件费、检验费及培训所需要费用及税金。 - 40 - 4.合同生效 4.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5.付款方式 5.1 设备合同款项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至 95%,剩余 5%作为质保金在 验收合格一年期满后支付。 6.权利保证 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本合同项下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 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 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7.质量保证 7.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货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标准或行业标准。 7.1.1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并完全符合甲方要 求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如货物安装或配置了软件的,乙方保证相关软件均为正版软 件。 7.1.2乙方保证交货时一并提供货物的质量合格凭证或文件。 8.交货和验收 8.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或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点由甲 方指定。因交货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8.1.1 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质量和规格要求。乙 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 方承担。 8.1.2 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使用说明书、原厂保修卡等附随资料和附随配件、工具等交付 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 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8.1.3 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需要乙方对货物或系统进行 安装调试的,甲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质量验收。 9.保修及售后服务 9.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及乙方在投标 文件的相关承诺提供保修及其他服务。 9.1.1免费保修期:货物免费保修期 3 年,时间自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9.1.2有偿保修期:提供终身维修服务。 9.2其他:投标人应按其投标文件中的承诺,进行其他售后服务工作。 9.2.1免费上门培训 - 41 - 9.2.2软件终身免费升级 9.2.3深圳本地有展示场所和服务场所,定期提供免费课程学习。 10.履约保证金 10.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机构提交履约保证金%元。 10.1.1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10.1.2甲方在乙方履行完毕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后 90 天内无息退还乙方。 11.违约责任 11.1.1乙方不能按期交货,除不可抗因素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 价的 3%金额. 11.1.2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违约责任规定 12.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 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13合同纠纷的解决 13.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 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13.1.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通知 14.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该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该以书面 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15.附件 15.1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5.1.1中标通知书。 15.1.2深圳市招标编号为的招标文件。 15.1.3中标方的投标文件。 15.1.4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书面澄清及补充说明资料。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 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同意以后,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并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釆 购条例》规定报批,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效力。 15.1.5除本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外,双方任何一方都不承担任何其他责任和义务。 16. 适用法律 16.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17.合同生效及其他 17.1采购合同的内容确定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自合 - 42 - 同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服务提供方应当将合同副本送招标存档备案。合同将在双方签 字盖章后开始生效。 17.1.1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采购人): 乙方(供应商): 地址 地址: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开户行 人民币帐号: 联系人: 电话: 日期: 日期: 注:本合同样本仅供参考,具体条款内容由采购单位和中标单位协商确定。 - 43 - 二、政府采购履约情况反馈表 采购人名称: 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中标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 联系人及电话 中标金额 合同履约时间 自 至 履约 情况 评价 总体评价 □ 优 □ 良 □ 中 □ 差 分项 评价 质量 方面 □ 优 □ 良 □ 中 □ 差 价格 方面 □ 优 □ 良 □ 中 □ 差 服务 方面 □ 优 □ 良 □ 中 □ 差 时间 方面 □ 优 □ 良 □ 中 □ 差 环境 保护 □ 优 □ 良 □ 中 □ 差 其他 评价内容为: 评价等级为: □ 优 □ 良 □ 中 □ 差 具体情况说明 采购人意见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本表为采购人向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反映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情况时所用; 2、履约情况评价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请在对应的框前打“√”,然后在“具体情 况说明”一栏详细说明有关情况。 - 44 - 第二册 通用条款(公开招标) 第一章 总则 1.招标说明 本项目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规 定,并参考有关法规、政策、规章、规定通过招标择优选定供应商。 2.定义 招标文件中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2.1“招标机构”是指根据采购人委托,代理政府采购事宜的社会采购代理机构。本招 标文件的招标机构特指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2.2“采购人”或“采购单位”:系指利用财政性资金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 业单位、团体组织; 2.3“投标人”或“投标方”,即供应商,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 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依法成立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评标委员会”和“谈判小组”是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有关规定组 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其评标(谈判)工作的临时性机构; 2.5“日期”指公历日; 2.6“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 2.7“电子投标文件”指利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提供的投标书加密软件加密的投标文件, 适用于网上投标;(此投标书加密软件可从 www.cgzx.sz.gov.cn 网站“相关软件”栏目中下 载) 2.8“网上投标”指通过深圳市政府采购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9 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 3. 政府采购供应商责任 3.1 欢迎诚信、有实力和有社会责任心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事业。 3.2 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投标过程中应诚实守信,不弄虚作假,不隐瞒真实情况,不 围标串标,不恶意质疑投诉。如违反上述要求,经核实后,供应商的投标将作废,将该供应 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同时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或其他处罚。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的条件 4.1 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到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注册。《供应商注册及电子密钥新申 请指引》详见 www.cgzx.sz.gov.cn。 4.2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中 “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的内容。 5.联合体投标 5.1 以下有关联合体投标的条款仅适用于允许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项目。 5.2 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 应商的身份共同投标时,应符合以下原则: (1)投标联合体各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45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有一方先行注册成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 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4)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应当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 潜在供应商的数量自主决定,如果决定接受联合体投标则应当在采购公告中明示。 (5)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 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对于招标公告对投标人某一资格有要求的,按照联合体 各方中最低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的不同资质可优势互补。 (6)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7)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 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给招标机构; (8)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单 位承担连带责任; (9)联合体的各方应当共同推荐一联合体投标授权代表方,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 权书,证明其有资格代表联合体各方签署投标文件,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 提交给招标机构; (10)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 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 联合体、总包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11)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通用条款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6.本项目若涉及采购货物,则合格的货物及相应服务应满足以下要求: 6.1 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如安装或配置了软件的, 须为正版软件。 6.2 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标准或行业 标准。招标公告有其他要求的,亦应符合其要求。 6.3 进口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标 准或行业标准。进口的货物必须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 门检验。招标公告有其他要求的,亦应符合其要求。 6.4 投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提供给采购单位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采购单位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 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 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6.5 投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或国家质量 监督部门的产品《检验报告》。设备到货验收时,还必须提供设备的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 文件。若中标后,除非另有约定,投标人必须按合同规定完成设备的安装,并达到验收标准。 6.6 对工期的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对其所投项目应提交详细的《交货进度表》,列明 交货计划等,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工验收。 6.7 除非下文另有规定,产品有效期为:密封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温度为-5° C~40°C的环境中,有效期八年。特殊要求的另行规定。 6.8 服务响应期:4 小时以内到达采购单位现场。特殊要求的另行规定。 6.9 投标人必须承担的设备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检测和提供设备操作说明书、图纸 等其他相关及类似的义务。 7.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8.踏勘现场 - 46 - 8.1 如有需要,招标机构或采购单位将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 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 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应按招标公告所约定的时间、地点统一踏勘现场。 8.2 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采购单位的允许,可以踏勘目的进入采购单位的项目现场。若 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于统一时间地点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应当按时前往。 8.3 采购单位必须通过招标机构向投标人提供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 8.4 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在踏勘现场时向投标人提交的任何书面或口头上的资料,未经招 标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招标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 和结论概不负责。 8.5 未参与现场踏勘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 9.招标答疑 9.1 招标答疑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或现场踏勘中可能提出的与 投标有关的疑问或询问。 9.2 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问题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答疑截止时间前以网上提问 形式提交给招标机构。 9.3 招标机构对疑问所做出的澄清和解答,以书面答复(包括网站发布信息)为准。答 疑纪要的有效性规定按照本通用条款第 12.3、12.4 款规定执行。 9.4 如招标机构认为有必要组织现场答疑会,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或招标 机构另行书面通知(包括网站发布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与现场答疑会。 9.5 未参与招标答疑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 第二章 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的编制与组成 10.1 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机构在招标(或谈判)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 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册 专用条款 关键信息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招标项目需求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第四章 合同及履约情况反馈格式 第二册 通用条款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招标文件 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 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 第五章开标 第六章评标要求 第七章评标程序及评标方法 第八章定标及公示 第九章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 第十章合同的授予与备案 10.2 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答疑截 止时间之前向招标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 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 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 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0.3 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投标人提交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招标机构在网上发 - 47 - 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 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1.招标文件的澄清 11.1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或要求澄清招标 文件的,均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答疑截止时间内,按网上提问的形式向招标机构提交。不论 是招标机构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 出澄清,招标机构都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以书面形式(包括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开发 布方式)答复或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澄清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 用; 11.2 对于没有提出澄清又参与了该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该招标文件 (含澄清纪要),投标截止期后不再受理针对招标文件的相关质疑或投诉。 11.3 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 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12.招标文件的修改 12.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任何时候,确需要变更招标内容的,招标机 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12.2 招标文件的修改以书面形式(包括网站公开发布方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招标 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 12.3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包 括网站公开发布方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 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 12.4 招标机构保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在投标截止时 间前以网站公开发布形式或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 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机构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 第三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 13.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单位 13.1 投标人与招标机构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用中文表 述。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 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但翻译错误的除外。 13.2 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 计量单位。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具体内容请详见本项目专用条款的相关内容。 15.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包括本通用条款第 14 条中规定的内容。如招标文件提供了投标文件格式,则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相应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 式扩展)。 16.投标货币 本项目的投标应以人民币计。 17.证明投标文件投标技术方案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要求 - 48 - 17.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技术方案项下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合格性符 合招标文件规定。该投标技术方案及其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7.2 投标人提供证明投标技术方案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 图纸、数据或数码照片、制造商公布的产品说明书、产品彩页和我国政府机构出具的产品检 验和核准证件等,以证明投标人响应的真实性。它包括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17.2.1 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17.2.2 投标产品从采购单位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 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17.2.3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投标技术方案已对采购单位的技术规格做出 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投标技术方案中 产品的具体参数,不得照搬照抄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 17.2.4 产品说明书或彩页应为制造商公布或出具的中文产品说明书或彩页;提供外文 说明书或彩页的,必须同时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对应中文翻译说明,评标依据以中文翻译 内容为准,外文说明书或彩页仅供参考;产品说明书或彩页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 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提供原件扫描件; 17.2.5 我国政府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应为证件正面、背面和附件标注的全 部具体内容;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 提供原件扫描件。 17.3相关资料不符合17.2款要求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为投标技术方案不合格响应, 其相关分数予以扣减或作废标处理。 17.4 评标委员会有权对以谋取中标为目的的技术规格模糊响应(如有意照搬照抄招标 文件的技术要求)或虚假响应予以认定。供应商上述行为一经发现或查实,除扣分或废标外, 还可能被一并处以 1 年内不能重新签订《深圳网上政府采购协议》的处罚,招标机构可视情 况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17.5 投标人在阐述上述第 17.2 时应注意采购单位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 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 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规格的要求,是否 满足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来评判。 17.6 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投标人对同一货物或服务投标时,不得 同时提供两套或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 18.投标文件其他证明文件的要求 18.1 对项目招标文件《评标信息》评分项中涉及的相关业绩、社保情况、纳税情况、 银行资信等级和资金流状况等内容以及《投标文件初审表》中涉及的资格证书,投标人应提 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照片(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原件备查。有关扫描件(或 照片)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 材料或提供的是部分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 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有关需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性检查或符合性检查的予以废标处理, 涉及《评标信息》打分项的则该项评分予以 0 分处理。 18.2 本项目涉及提供的有关资质证书,若原有资质证书处于年审期间,须提供证书颁 发部门提供的回执,并且回执须证明该证书依然有效,则该投标人提供年审证明的可按原资 质投标;若投标人正在申报上一级别资质,在未获批准之前,仍按原级别资质投标。 19.投标有效期 19.1 投标有效期为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具体见专用条款中投标有效期的 天数要求。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9.2 在特殊的情况下,招标机构在原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机构可以根据需要 以书面形式(包括网站公开发布方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 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机构此项要求,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 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应当相应的 - 49 - 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 19.3 中标单位的投标书有效期,截止于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项目内容,并通过 竣工验收及保修结束。 20.供应商交纳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退还保证金须知(本项目无需缴纳保证金) 20.1 交纳投标保证金流程图 20.2 交纳投标保证金说明 20.2.1 一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一万元;采购文件对投标保证金金额另有规定的,按 采购文件规定交纳(详见采购文件专用条款《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的相关要求)。 20.2.2 投标保证金必须一次性全额交纳。 20.2.3 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一律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不 从基本账户转出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按提供虚假资料处理。禁止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转出和 第三方代交。 20.2.4 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 名: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 户:0012 1002 0054 9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行 号:307584021015 20.3 投标保证金收据(凭证)的领取 20.3.1 在 2015 年 9月 1日之前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领取投标保证金收据的方式: (1)通过银行柜台公对公转账的,须凭银行回单原件到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一楼大厅领取; (2)通过网上银行转账的,须打印网上银行电子回单(带银行电子章),并加盖公章(或 财务章)后到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一楼大厅领取。 20.3.2 自 2015 年 9 月 1 日起,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使用平安银行网上银行电子回单 (网银电子回单)代替收据,不再另外开立收据。需要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出示保证金已到 账凭证的供应商,可按照本条中的第 1 点要求,到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一楼领取网银电子回 单。供应商可根据需要自行决定领取或不领取。 20.4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交纳要求参照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及采购文件的要求。 20.5 保证金的其他相关说明 20.5.1 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不可相互转换。 20.5.2 需查询、核对保证金明细的供应商,请携带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 圳市政府采购中心一楼大厅办理。 20.6 保证金退还流程图 - 50 - 21.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21.1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和技术规范所示的基本 技术设计)的要求。除非招标的项目明确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否则投标人有关替代方 案的条款将不予考虑。 21.2 如果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则准备提交替代方案的投标人除应提交一份满足 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和技术规范所示的基本技术设计)要求的投标文件外,还应提交需评审 其替代方案所需的全部资料,包括项目方案书、技术规范、替代方案报价书、所建议的项目 方案及有关的其它详细资料。 22.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 22.1 投标人应准备所投项目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此电子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根据招 标人提供的后缀名为.zbs 的电子采购文件、《投标书编制软件》编制。(要下载安装《投标 书 编 辑 软 件 》及 其 配 套 软 件 , 可 用 电 子密 钥 登 录 深 圳 市 网 上 政 府 采购 系 统 (www.cgzx.sz.gov.cn),然后在右侧的“相关链接”栏目中下载。在安装此软件之前,须 先安装 Adobe Reader 7.0。) 22.2 投标人在利用《投标书编制软件》编制投标书时须注意: 1、导入《投标书编制软件》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包号应与以此制作的投标文件项目 编号、包号一致。例如,不能将甲项目 A 包的招标书导入《投标书编制软件》,制作乙项目 B包的投标书。 2、不能用非本公司的电子密钥加密本公司的投标文件,或者用其它公司的登录用户上 传本公司的投标文件。 3、要求用《投标书编制软件》编制投标书的包,不能用其它方式编制投标书。编制投 标文件时,电脑须连通互联网。 4、投标文件不能带病毒。招标机构将用瑞星杀毒软件和赛门铁克杀毒软件对投标文件 进行病毒检测,如果这两种软件均报告发现病毒,则招标机构认为该投标文件带病毒。 5、完整填写“投标关键信息”,如下图所示: 6、投标人在编辑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在本节点中填 - 51 - 写,填写到其他节点或附件,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投标书编写完成后,必须用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否则视同未盖公章, 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效。 8、招标机构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纸质、电子、传真等所有形式的投标文件。 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的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 标文件,招标机构不负任何责任。建议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如 果上传有困难,请及时咨询。 9、如果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技术故障,影响了招投标活动,招标机构有权采取措施, 如延期、接受无法从网上上传的投标书等,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投标供 应商不得对此持有异议。 22.3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22.4 投标文件不用盖章或签字,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扫描件。 第四章 投标文件的递交 23.投标书的保密 23.1 在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书编制软件自带的加密程序能自行对其进行加密, 投标人无须用其它加密方式。此加密程序确保投标文件在到达投标截止时间后才能解密查看。 在加密过程中,加密软件会提示选取对应项目的加密规则文件,如果误选了非本项目的规则 文件导致不能在开标时解密投标文件,该投标文件将被招标机构拒绝。选取项目加密规则 文件的界面如下图所示: 24.投标截止日期 24.1 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用电子密钥登录“深 圳市政府采购网”(www.cgzx.sz.gov.cn),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 传投标文件。如果没有该功能点,请用本公司的机构管理员在 “系统维护”—》“修改用户 权限”中增加该功能点,如果增加不成功,请核查贵公司的投标保证金是否到帐,并在工作 日与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如果确有困难,多次上传均告失败,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携带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送达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302 室。 - 52 - 24.2 招标机构可以按本通用条款第 12 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 标截止期。招标机构、采购单位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 的截止期。在项目延期后,出于投标文件的保密考虑,建议投标人重新加密投标文件,重新 上传。 24.3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上传投标文件。 25.样品的递交 25.1 如有必要,采购单位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 25.2 未中标供应商的样品将于招标结束时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单位保留, 作为验收的依据。 26.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26.1 投标方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或在网上 进行撤销投标的操作。 26.2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26.3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 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26.4 招标机构不退还投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章 开标 27.开标 27.1 招标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开标,并在网上公布开标 结果。 27.2 网上投标的,当招标机构开标后,投标人即可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用“应 标管理?浏览开标一览表”功能查看开标一览表。 第六章 评标要求 28.评标委员会组成 28.1 网上开标结束后召开评标会议,评标委员会由招标机构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及行为规范执行《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 暂行规定>的通知》(深财购[2005]5 号),评标委员会由采购单位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 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5 人以上(含 5人)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 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为保证评委人选的专业性,以及评标中的公平公正性,评标委员会成员从深圳市财政委 员会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采购单位代表须持本单位签发的《评标授权书》参加评标。 采购单位无代表参与评标,应在开标前三天提交《采购单位不派评委参与项目评标承诺 书》给招标机构。 28.2 评标定标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8.3 评标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标过程和结果。 28.4 评标过程中不允许违背评标程序或采用招标文件未载明的评标方法或评标因素进 行评标。 28.5 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 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9.向评标委员会提供的资料 29.1 公开发布的招标文件,包括图纸、服务清单、答疑文件等; 29.2 其他评标必须的资料。 - 53 - 29.3 评标委员会应当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熟悉以下内容: (1)招标的目的; (2)招标项目需求的范围和性质; (3)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的资格、财政预算限额、商务条款; (4)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因素; (5)招标文件所列示的废标条款一览表; 30.独立评标 30.1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标活动应当独立进行,并应遵循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 题、比较与评价、确定中标供应商、编写评标报告的工作程序。 第七章 评标程序及评标方法 31.投标文件初审 31.1 投标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 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31.2 投标文件初审内容请详见“关键项目”中的《投标文件初审表》部分。投标人若 有一条审查不通过则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打√为通过审查,打×为未通过 审查。 31.3 对不属于投标文件初审表所列的其他情形,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作为废 标的理由。 32.澄清有关问题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 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用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签字) 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用采用 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 的内容。 33.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委员会和评 标方法暂行规定》,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仅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 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 34.实地考察、演示或设备测试 34.1 在招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对本项目投标人进行现场勘察或实地考 察或检验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投标人应随时做好接受检查的准备。 34.2 若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现场演示或设备测试的,投标人应做好相应准备。 35.评标方法 35.1 根据《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深财 购[2007]9 号)和《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的通知》(深 财购[2005]5 号)的有关要求,项目评标方法分为最低价法、综合评标法、定性评审法及法 律、法规允许的其它评标办法。 35.1.1 最低价法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数 量或者比例推荐候选中标供应商; - 54 - 35.1.2 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 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每个投标供应商的总得分应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汇 总分确定,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35.1.3 定性评审法 定性评审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技术商务定性评审,对各投标文件是否 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提出意见,指出投标文件的优点、缺陷、问题以及签订合同前应注 意和澄清的事项,出具定性评审报告。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不被判定为废标或者无效标的投 标人,均推荐为候选中标供应商。 35.2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及评审委员会推荐的候选中标供应商数量 (请详见“评标信息”) 第八章 定标及公示 36.定标方法 36.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所约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机构 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根据评标方法比较评价结果从优到劣进行排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或 确定中标供应商; 36.2 采用最低价法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 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供应商的最低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 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 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供应 商的中标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对是否满足实质性要求或报价 是否合理或是否低于成本,评委会意见不一致时,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作出决定。 36.3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 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36.4 采用定性评审法的,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不被判定为废标或无效标的投标人,均 推荐为候选中标供应商。 37.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 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 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38.中标公告 38.1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标结束后,招标机构将在“深圳政府采 购网”(http://www.cgzx.sz.gov.cn/)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公示期为 72 小时。供应商如 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网上形式向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反映。若在公 示期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认同该评标结果。 38.2 质疑投诉人应保证质疑投诉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九章 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 39.公开招标失败的处理 39.1 本项目公开招标过程中若由于投标截止后实际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等原因造成公开招标失败,可由招标 - 55 - 机构重新组织采购。 39.2 对公开招标失败的项目,评标委员会在出具该项目招标失败结论的同时,提出重 新采购组织形式的建议,以及进一步完善招标文件的资格、技术、商务要求的修改建议。 39.3 重新组织采购有以下两种组织形式: (1)由招标机构重新组织公开招标; (2)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非公开招标方式申请,经政府采 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公开招标失败采购项目可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 39.4 公开招标失败的采购项目重新组织公开招标,招标机构要重新按公开招标流程发 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组成评标委员会等组织采购活动。 39.5 公开招标失败的采购项目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 源谈判方式采购的,可不另行制作谈判文件,招标机构可就原招标文件中资格、技术及评标 方法等变动情况向拟谈判对象发出谈判邀请。谈判邀请文件与原招标文件具同等效力,变动 部分以谈判邀请文件为准。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的,供应商的原投标文 件转为谈判应答文件。 40.公开招标失败项目转为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 40.1 谈判文件 40.1.1 公开招标失败项目转为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原招标文件转为谈判文件。 40.2 谈判小组 40.2.1 公开招标失败项目转为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后,评标委员会转为谈判小组;专 家可重新抽取也可继续采用评标委员会内专家。 40.2.2 谈判前,谈判小组将对各供应商的谈判应答文件进行审查,当谈判应答文件出 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视为无效,按废标处理,不得进入谈判,具体内容见原招标文件中投标 文件初审表的《资格性检查表》部分以及谈判邀请中相应的变动部分。 40.3 谈判程序 40.3.1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和谈判小组成员填写谈判登记表,并交验证明文件(法定代 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的谈判代表身份证原件)。 40.3.2 谈判小组主持人宣布谈判规则和谈判纪律。 40.3.3 在谈判中,谈判小组将就以下谈判内容跟供应商进行谈判: (1)项目方案; (2)报价; (3)其它相关事项。 原招标文件或谈判邀请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通过招标机构通知所有参加 谈判的供应商。 40.3.4 谈判小组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各供应商对其谈判应答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 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重要问题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澄清、说明。 40.3.5 允许供应商在谈判结束之前根据谈判小组提出的内容进行澄清、修改或完善, 或对项目方案进行相应的调整。 40.3.6 供应商对谈判应答文件进行修改,都应形成文字材料,并经供应商谈判授权人 签字认可。 40.3.7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 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它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或者其他信息;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有 两次更改机会;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后更改及书面承诺。 40.3.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供应商的谈判结果作废标处理,具体内容见原招标文件 中投标文件初审表的《符合性检查表》部分以及谈判邀请中相应的变动部分。 40.3.9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谈判应答文件、谈判过程中产生的相 关资料,对供应商谈判应答文件进行评估与比较,提出书面评审意见。 40.3.10 谈判小组将对谈判过程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查。 40.4 评标方法和定标原则 40.4.1 根据《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深财购[2005]5 号), - 56 - 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的评标方法要比照最低价法规定执行。如确因实际情况需要采用其他评 标方法的,应报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原招标文件若采用最低价法以外的评标 方法,转为竞争性谈判后,评标方法应采用最低价法。 40.4.2 对公开招标失败转为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项目,谈判小组对谈判应答文件进 行评审和比较,综合各家供应商最终的方案、服务和投资等谈判结果并按本通用条款第 35.1.1 款的最低价法进行评审。 40.4.3 若要采用其他评标方法的,必须报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谈判小组按 批准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谈判邀请文件中应注明批准的评标方法。 40.4.4 谈判小组向招标机构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供应商。 41.公开招标失败项目转为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 41.1 谈判文件 41.1.1 公开招标失败项目转为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的,原招标文件转为谈判文件。 41.2 谈判小组 41.2.1 公开招标失败项目转为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后,评标委员会转为谈判小组, 专家可重新抽取也可继续采用评标委员会内专家。 41.2.2 谈判前,谈判小组将对单一来源供应商的谈判应答文件进行审查,当谈判应答 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视为无效,按废标处理,不得进入谈判,具体内容见原招标文件 中投标文件初审表的《资格性检查表》部分以及谈判邀请中相应的变动部分。 41.3 谈判程序 41.3.1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和谈判小组成员填写谈判登记表,并交验证明文件(法定代 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的谈判代表身份证原件)。 41.3.2 谈判小组主持人宣布谈判规则和谈判纪律。 41.3.3 在谈判中,谈判小组将就以下谈判内容跟供应商进行谈判: (1)项目方案; (2)报价; (3)其它相关事项。 原招标文件或谈判邀请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通过招标机构通知供应商。 41.3.4 谈判小组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其谈判应答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 要的澄清或者说明,重要问题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澄清、说明。 41.3.5 允许供应商在谈判结束之前根据谈判小组提出的内容进行澄清、修改或完善, 或对项目方案进行相应的调整。 41.3.6 供应商对谈判应答文件进行修改,都应形成文字材料,并经供应商谈判授权人 签字认可。 41.3.7 谈判小组与单一来源供应商进行谈判。供应商有两次更改机会;供应商应在规 定的时间内提出最后更改及书面承诺。 41.3.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的谈判结果作废标处理,具体内容见原招标文件中 投标文件初审表的《符合性检查表》部分以及谈判邀请中相应的变动部分。 41.3.9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谈判应答文件、谈判过程中产生的相 关资料,对供应商谈判应答文件进行评估与比较,提出书面评审意见。 41.3.10 谈判小组将对谈判过程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查。 41.4 评标方法和定标原则 41.4.1 单一来源谈判采用最低价法。原招标文件若采用最低价法以外的评标方法,转 为单一来源谈判后,评标方法改为最低价法。谈判小组对谈判应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对 供应商最终的方案、服务和投资等谈判结果按本通用条款第 35.1.1 的最低价法进行评审。 41.4.2 谈判小组向招标机构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供应商。 第十章 合同的授予与备案 42.合同授予标准 本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招标文件规定评审确定的中标人。 - 57 - 43.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招标机构和采购单位保留在投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或所有投标,以及宣 布招标无效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 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44. 中标通知书 44.1 中标公告公布以后,公示期内无人质疑投诉,中标人和采购单位可凭单位证明和本 人身份证到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 44.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45.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46.1 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内容 与采购单位签订书面合同; 46.2“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46.3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 给他人; 46.4 政府采购合同中应包含验收、履约监管、违约责任等相应条款。采购人在抽样检 测、验收或使用过程中发现与招投标文件不符合、严重质量问题、假冒伪劣产品等重大可疑 情况的,以及供应商在服务及售后等方面违反招投标文件约定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应当及 时与供应商交涉并追究违约责任。 46.履约担保 46.1 在签订项目合同的同时,中标人应按“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规定的金额向 采购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 46.2 如果中标人不能按本通用条款第 46.1 款的规定执行,采购单位将有充分的理由通 过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废除中标,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 46.3 项目服务期满之后,经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在七日内办理解除履约担保手续。 47.合同的备案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日内,由采购人或委托中标人将采购合同副本 抄送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备案。 48.招标代理服务费 根据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国家发改委 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相关规 定,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计算后低于人民币 5000 元的,按最低人民币 5000 元收费,具体计取费率标准如下表所示: 类别 金额(万元) 工程招标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100 以下 1.00% 1.50% 1.50% 100-500 0.70% 1.10% 0.80% 500-1000 0.55% 0.80% 0.45% 1000-5000 0.35% 0.50% 0.25% - 58 - 5000-10000 0.20% 0.25% 0.10%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1000000 以上 0.01% 0.01% 0.01% 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1.5%=1.5 万元 (500-100)万元×1.1%=4.4 万元 (600-500)万元×0.8%=0.8 万元 合计收费=1.5+4.4+0.8=6.7(万元) 41.2 中标人须在中标公告公示期结束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采购)代理机 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41.3 招标代理服务费以转账、银行汇票形式交付。 49.腐败和欺诈行为 政府采购要求合同项下的采购人和中标人在合同采购和实施过程中应遵守最高的道德 标准。根据本要求,招标机构将: (1)为此目的,定义下述条件: (a)“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招标方或采购 人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b)“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招标方或采 购人的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书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投标丧失竞争 性,剥夺招标方或采购人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能获得的权益。 (2)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在本合同的竞争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则拒绝接受该 投标。 (3)如果投标人或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处罚。 食堂原材料配送 招标文件信息 资格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表 评标信息 投标书目录 警示条款 评标信息 目 录 第一册 专用条款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第二章 招标项目需求 一、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 二、货物清单 三、项目概况 四、技术需求 五、项目商务要求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 一、投标函 二、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三、开标一览表 四、详细分项报价清单 五、投标人情况介绍 (一)供应商一览表 (二)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三)评标信息中规定的公司业绩一览表 (四)所获荣誉或奖励一览表 (1)中小企业声明函(仅限中小企业)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仅限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监狱企业声明函(仅限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六、商务条款偏离表 七、技术规格偏离表 八、货物说明一览表 九、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 一、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三、项目实施方案 1、免费保修期; 2、故障或技术支持响应时间; 3、投标人承诺的其他维修维护方案、措施 4、质量保证及违约承诺。 四、其他 第四章 合同及履约情况反馈格式 一、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 二、政府采购履约情况反馈表 第二册 通用条款(公开招标)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招标文件 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 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 第五章开标 第六章评标要求 第七章评标程序及评标方法 第八章定标及公示 第九章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 第十章合同的授予与备案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