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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校办产业联营中心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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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校办产业联营中心2021年春期学校校食堂菜籽油、大米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2021-02-01

招标详情

垫江县校办产业联营中心2021年春期学校校食堂菜籽油、大米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垫江县校办产业联营中心2021年春期学校校食堂菜籽油、大米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编号:LYZX2021002
项目类别:货物类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垫江县教委四楼中会议室
招标时间:2021年2月6日?上午9:20
招标地址:垫江县教委四楼中会议室
采购单位: 垫江县校办产业联营中心
项目负责人:洪老师

附件下载:

2021年春期校食堂大宗物品公开招标(二次)采购公告.附件.doc

垫江县校办产业(联营)中心

垫江县校办产业(联营)中心

2021年春期全县中小学校食堂大宗物品(二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为体现招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学校营养工程实施的质量,根据市场化原则,经服务中心、联营中心、学区价格质量监督员、学校食堂分管领导、食堂团长代表集体研究,特制定2021年春期全县中小学校食堂大宗物品(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办法,向社会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事项

(一)招标项目内容:垫江县校办产业联营中心集中招标、统一配送的大米、菜籽油项目(二次)(具体见分项公告)。

(二)招标采购量。以订货平台各校实际订单为准。

(三)质量标准:见附件,依据国家相关质量检测标准,提供省(市)级以上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二、公告时间: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2月5日。

三、报名时间:2021年2月6日900920(具体见分项公告)。

四、投标时间:2021年2月6日9:20(具体见分项公告)。

五、报名地点:县教委联营中心127办公室。

六、投标地点:县教委四楼中会议室。

七、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2月1日起,在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qsdj.gov.cn/)政府采购栏目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及附件内容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八、请参加招投标工作的相关人员戴好口罩,出示健康码,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好防护工作。

附件:1垫江县校办产业(联营)中心2021年春期全县

中小学校食堂大米采购(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2垫江县校办产业(联营)中心2021年春期全县

中小学校食堂菜籽油采购(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垫江县校办产业(联营)中心

2021年2月1日

附件1

垫江县校办产业(联营)2021年春期全县中小学校食堂大米采购(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为体现招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学校营养工程实施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服务中心、联营中心、学区价格质量监督员、学校食堂分管领导、食堂团长代表集体研究,特制定2021年春期全县中小学校食堂大米公开招标采购办法,向社会公告如下:

为体现招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保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及健康安全,现就招标事宜特此公告:

一、招标项目事项

1.项目名称:垫江县2021年春期学校食堂大米项目配送项目。

2.采购量:以各学校实际订单为准。

3.质量标准:质量标准:参照投标时联营中心提供的大米样品(此样品将分送到各校作为学校验收的参照标准)。

要求:普通二级大米必须是非转基因的2年内新米,色泽正常,等级须是二级及以上。坚实均匀饱满,无虫蛀,无霉变;无异杂气味(霉味等);碎米总量≤15.0%(其中:小碎米≤1.5%),不完善粒≤4.0%、杂质总量≤0.25%(糠粉≤0.15%、矿物质≤0.02%),水分≤15.5%,互混≤5.0%,黄粒米≤1.0%。

优质二级大米必须是非转基因的1年内新米,色泽正常,坚实均匀饱满,无虫蛀,无霉变;无异杂气味(霉味等);碎米总量≤7.5%(其中:小碎米0.3≤1%);垩白度≤5.0%;品尝评分值≥80;不完善粒≤3.0%;杂质总量≤0.25%(糠粉≤0.15%、矿物质≤0.02%);水分≤15.5%;互混≤5.0%;黄粒米≤0.5%。

二、公告时间: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2月5日。

三、报名时间:2021年2月6日900—920。

四、资格条件

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条件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检查因素

检 查 内 容

1

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须盖鲜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不具有独立法人的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不能参加投标。

1

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近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审计报告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的公司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新成立公司不足一个月的需提供特别说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3)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1.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提供依法免税文件证明或纳税记录凭证证明。

(新成立公司不足一个月的需提供特别说明)

1

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2.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内容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信息为投标人名称)

2.1“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2.2“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2.3“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

2.4“政府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查询结果;

2.5“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

3.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以上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相关证明材料

2

特定资格条件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时间:2021年2月6日920开始。

六、报名地点:县教委联营中心127办公室。

七、投标地点:县教委会议室。

八、投标程序及办法

(一)缴纳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每个分包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分别为2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1小时对公账户汇入招标人账户内有效,汇款时必须注明“大米项目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工行垫江支行;开户名:垫江县校办产业(联营)中心;账号:3100014109026407143)。

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特定资格条件。

3.供货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作为付给校办产业联营中心的投标违约金处理。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中标供货商中标后在规定时间内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中标供货商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其它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4.投标人如未中标,其投标保证金投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投标人如果中标,则投标保证金将在其签定配送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5万元(大写伍万元整)人民币后无息退还,其他情形按本款第3条处理。

5.各企业报名投标时带上企业公章。

(二)投标办法

各投标企业自行充分估计各种市场风险,根据联营中心招标方案制定报价文件,文件包括资格文件材料和报价文件材料两部分,所有材料均应签字并加盖鲜章,分别密封,投标企业在公告签到时间内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手写、涂改无效),联营中心组织招标工作组集体评标,按照报价由低到高选取中标供货商。

1、本招标项目根据地理因素分二条配送线路分别报价投标,通过竞标确定供货商。投标企业必须选择二条线路、每条线路普通二级大米和优质二级大米分别报价投标。报价较低的中标企业优先选择配送线路。

2、本次投标设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普通二级大米不得高于4.0元/kg、优质二级大米不高于4.4元/kg,超出限价的按废标处理。

(三)中标单位确定遴选办法

1、投标企业自行下载阅读招标文件,详细、全面了解采购方的质量标准以及供货相关要求后,独立、自愿、完整填写《报价表》(报价保留三位小数),投标材料按资格文件材料和报价文件材料分类,分别密封。投标企业签到报名时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手写、涂改无效)提交。

2、校办产业联营中心招投标工作小组在参加投标报价的企业中,资格条件审查符合投标条件的企业选取每条线路综合报价最低的一家企业作为中标人。综合报价的确定办法按照2020年秋期全县大米配送的优质二级大米和普通二级大米的供货比例折算(例如2020年秋期全县配送优质大米300吨,普通大米200吨,则综合报价=300÷(300+200)×优质二级大米报价+200÷(300+200)×普通二级大米报价),如遇某条线路综合报价相同,则企业服务信誉度分值较高的企业优先,信誉度分值同等的情况下,在相同报价人中采用抽签办法随机产生中标人。

3、现场宣读投标报价情况并确定中标顺序,如中标人放弃中标,则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按投标报价顺序由低到高依次替补确定中标人。

4、招投标小组现场公布招投标结果,中标企业24小时内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当批次购销合同;未中标企业其投标保证金48小时内无息退还。

5、中标单位完善相关中标手续后,若经甲方发现提交的中标资料及产品质量与实际情况不符合的,取消中标资格,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按综合计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2月1 日起,在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qsdj.gov.cn/)政府采购栏目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及附件内容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附件:1-1.垫江县校办产业联营中心2021年春期大宗

物品统一招标采购程序

1-2.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1-3.垫江县校办产业联营中心关于建立配送服务

企业诚信档案记录的方案

1-4.垫江县校办产业联营中心集中采购、统一配送

产品价格确定办法(试行)

1-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1-6.垫江县校办产业联营中心招标会现场纪律要求

1-7书面声明

1-8.资料审核表目录(大米)

1-9.三条配送线路划分表

1-10.报价表

1-11.大米配送合同

垫江县校办产业(联营)中心

2021年2月1日

附件1—1

垫江县校办产业联营中心

2021年春期大宗物品统一招标采购程序

为了防止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流入学校食堂,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进货采购工作,提高食品原料采购的卫生质量,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安全高效运行,按照市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相关文件精神,根据《中华人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垫江县校办产业联营中心对学校大宗物品进行集中招标,统一采购配送,主要程序如下:

一、通过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qsdj.gov.cn/)政府采购栏目发布招标采购公告。

二、投标人规定时间内报名,提交企业资格审查材料及报价材料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三、招标人组织学习有关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大米配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配送服务企业诚信档案记录的方案》,《供货合同》等内容,明确投标要求,双方权利与义务。

四、教育服务中心组织学习《联营中心招标会现场纪律要求》、《建立配送服务企业诚信档案记录的方案》等内容,强调招标有关工作。

五、招标工作组集体审核投标企业报价文件材料。

六、统计汇总各企业报价情况,现场公布结果,确定中标企业。

中标企业24小时之内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签订《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以及《供货协议》。

垫江县校办产业联营中心

2021年2月1日

附件1—2

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我单位在参加垫江县校办产业联营中心投标活动中,郑重承如下:

1.投标之前,我单位按照要求已经在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qsdj.gov.cn/)政府采购栏目下载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对所有招标资料及附件内容全部阅读,并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全部认同并严格执行招标方相关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我方在此声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有效的,如过后发现有虚假资料,或与事实不符等情况导致投标无效,甚至造成任何法律和经济职责,完全由我方负责。

3.我方在本次投标活动中绝无资质挂靠、串标、围标情形,若经贵方查出,立即取消我方投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职责。

4.我方在以往的招标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或虽有不良记录,但已超过处理期限。

5.我方未被地市级及其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且该处罚在有效期内的。

6.我方一旦中标,将及时按规定与招标方签订合同事宜,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否则视为违约。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2021年2月1日

附件1—3

垫江县校办产业联营中心

关于建立配送服务企业诚信档案记录的方案

企业的信用贯穿于企业工作的方方面面,渗透到企业经营的每个环节。企业信用是社会信用的重要组成部分,健全的社会信用制度是建立良好市场经济秩序的基础条件,是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的必要制度,只有在讲信用、守信用的前提下 , 市场竞争才能充分发挥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增强市场经济发展的动力。为了彰显企业信用,共同实施好垫江县校办产业联营中心配送工作,保证供货质量,提高企业诚实守信的意识,确保全县师生舌尖上的安全,进一步完善学校食堂配送服务体系,特制定配送服务企业诚信档案管理办法。

一、配送供应企业必须加强质量意识,树立质量第一的服务理念,积极参加社会服务工作。凡资质手续齐全,合法经营的加工或销售企业,诚信记录初始分值为100分。

二、加分条款细则:

(一)积极响应联营中心招标工作,有过中标服务记录的加5分(不累加)。

(二)在一个招标履约周期内无学校投诉记录加5分。

(三)大米样品曾被选为学校验收参照样品的加3分,(不累加)。

(四)因诚信履约被学校书面表扬或感谢1次加2分。

(五)其他有突出表现,大家公认可以加分的行为。

三、扣分条款细则:

(一)在招投标过程中不遵守招标方规定,扰乱招投标秩序,恶意串标、围标等行为,扣15分;造成恶劣影响的,直接记入招标方黑名单,不得再参与招标方活动。

(二)中标后违背诚实守信原则,不按时签订供货协议的扣15分。

(三)签订供货协议后不及时组织货源,寻找各种借口延迟送货的1次扣15分。

(四)合同履约周期内,不及时提供有效的质检报告和其他相关资质材料的,1次扣5分。

(五)履约过程中不及时送货,被学校多次催促的,1次扣3分。

(六)履约过程中因质量问题被学校投诉,能及时退换货的1次扣1分。

(七)履约过程中因质量问题被学校投诉,不能及时退换货的1次扣3分。

(八)联营中心到企业质量抽检1次不合格扣3分。

(九)工作简单粗暴,态度恶劣,被学校投诉1次扣1分。

(十)因供应产品质量问题造成恶劣社会影响,1次扣20分。

(十一)其他大家公认应当扣分的行为。

信用记录周期为三年,以信用档案录入时间为准。在今后招标工作中,信誉度高的供货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中标。信誉度低于70分值的供货商将被打入联营中心“黑名单”,该信用考核周期内凡是联营中心的招投标工作将拒绝参与。

本方案主要针对大米加工配送企业,其他配送企业参照执行。

垫江县校办产业联营中心

2021年2月1日

附件1—4

垫江县校办产业联营中心

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产品价格确定办法

(试 行)

本中心为了建立科学的采购及配送产品价格市场调节机制,最大限度地让利于学校、让利于学生,经多次调研考察、讨论,特制定垫江县校办产业联营中心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产品价格确定办法(试行)。

一、联营中心与学校价格质量监督员谈判代表协商谈判确定学校配送产品的结算价格

谈判价格参照标准来源于三个方面:一是重庆市农委发布的农产品价格信息网上的相关产品价格。二是全国农产品价格数据库上公布的重庆市相关产品价格。三是县内九个教育管理片区价格质量监督员日常定期采集到的本地超市、集贸市场同类相关产品市场价格情况。

以上三方面的价格参照指数以本地市场价格为主,双方谈判,综合评价,原则上不高于当地市场价的县内平均指数,并以此为基础下浮一定的比例,粮油类下浮3-5%,副食类下浮3-8%。

二、联营中心招标产品报价区间价格的确定办法

为了保证供货产品质量,防止可能出现的恶意中标行为,实现学校、供应商、联营中心三方共赢的目标,由联营中心董事会及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共同考察确定较为合理的招标报价区间价格。

参照依据:一是上次招标报价的区间价格、中标价格、供货商履约三方面的情况。二是核算加工企业的生产、包装、运输等运行费用成本作为参照依据。三是组织学校监督员谈判代表、招标采购小组到市场考察、采集产品零售、批发价格情况。

供货商在了解以上相关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市场风险因素,合理报价。

三、价格波动与调整机制

招标时间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可以启动价格波动与调整机制。价格波动情况以自然月份为单位考虑,不采取临时调价机制。

一是中标人的中标后,若供应产品市场价格波动不超过上月的±3﹪不调整。二是若遇物价波动,价格涨跌幅度超过±3﹪时,方可申请启动价格调整机制。三是价格调整办法:若出现价格波动涨跌超过±3﹪时,中标人或者采购人都可以向对方提出调价申请,双方共同商议,确定调整后的结算价格。

调价波动指数的参照依据:一是县内九个教育管理片区价格质量监督员日常定期采集提供的本地超市、集贸市场同类相关产品市场价格波动指数(占80%)。二是重庆市农委官方网站上公布的价格波动指数(占20%)。二者综合计算。当次月价格波动幅度与招标时候的价格波动指数相差超过(含)3%,方能启动

调价机制。

调整后的结算价格计算办法:根据中标价格,同等涨跌幅度比例计算。

本制度未完善之处,待双方合同履行完一个周期之后可以协商修改。

垫江县校办产业联营中心

2021年2月1日

附件1—5

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供应商名称: 责 任 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为进一步规范经营秩序,维护公平竞争环境,商业贸易的健康有序发展和采购双方的根本利益。构建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商业环境,与本公司中心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供应商与外发加工商,正式交易前均由采购部人员提供一份【反商业贿赂承诺书】,要求供应商确认签署:

供应商承诺书内容如下:

一、严格遵照法律和有关法规、规章,进行正当商业交往。

二、在推销材料、产品过程中,不以任何名义给予本中心采购人员回扣,提成等行为。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机会或商业利益。

三、不向本中心采购人员馈赠礼物、现金、有价证券及安排高档宴请、高消费娱乐旅游活动。

四、本中心拒绝购销活动中一切回扣/贿赂行为,若采购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向与本中心发生往来之供应商索取或接受任何利益与馈赠,一经发现、将取消与贵公司的合作并拒绝付款,同时严肃处理本公司有关经办人员。欢迎监督!以上承诺自签定之

日起,向社会宣传并请社会各界人士监督。

总 经 理(签字):

公 司 印 章:

时 间: 2021年 2月 日

附件1—6

垫江县校办产业联营中心招标会现场

纪 律 要 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为了保证本次招标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特制订本中心招标会现场纪律要求,进入招标会现场必须遵守此规定:

1投标期间,所有参会人员均要求将手机关闭或调为震动模式,装到信封内放到制定地点,并不得在投标会场交头接耳、喧哗、随意走动。
2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者有任何私下接触。
3投标人认为与招标人、部分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提出,并申请评标人回避本次招标评标。
4招标人员应独立工作,并对招标结果负责;不得发表任何具有倾向性、诱导性的见解,不得对其他成员的评审意见施加任何影响。

5指定作业位置。投标人和招标人不得私下接触,不得向招标人施加影响和打探招标情况,在开标结果未出来之前,不得远离或中途退场,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在集中宣布开标结果时,凡未到场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按弃权处理。

6严格工作纪律。与会工作人员必须各司其职,严格自律,自觉接受监督,杜绝徇私舞弊现象发生,一经发现,按相关纪律规定进行处理。

7招标工作组负责本次招标的组织、领导工作,并有权对特殊问题集体商议后做出决定,投标人必须服从。

垫江县校办产业联营中心

2021年2月1日

附件1—7

书 面 声 明

项目名称:

致: (采购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我公司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

附件1—8(投标文件一)

资料审核表目录(大米)

投标企业名称:

产品品牌:

序号

提交单位

资料目录

审核情况

备注

初审

复核

1

投 标 企 业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非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

3

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

非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

4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合一证件

5

食品流通许可证或生产经营许可证

6

报价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7

基本资格条件相关材料

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审计报告复印件(新成立的公司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

8

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9

提供纳税记录凭证证明或依法免税文件证明。(新成立公司不足一个月的需提供特别说明)

10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用网站查询证明材料)

11

产品资料

近期国家质检部门质检报告

两种样品的检验报告

12

样品

优质二级大米样品

13

普通二级大米样品

14

企业其他自有资质材料

审核结果:

初审人: 复核人:

日期: 日期:

附件1—9

三条配送线路划分表

编号

黄沙-箐口线

编号

新民-普顺线

编号

太平-绿柏线

1

实验中学

1

垫江中学

1

职教中心

2

实验朝阳校区

2

垫江九中

2

垫江一中

3

垫江十中

3

沙坪中学

3

垫江五中

4

垫江六中

4

永安中学

4

垫江八中

5

一职中

5

垫江四中

5

汪家中学

6

垫江三中

6

垫江十一中

6

垫江二中

7

重庆市渝东卫生学校

7

垫江七中

8

牡丹中学

中学合计

中学合计

中学合计

7

实验小学

8

桂溪小学

9

桂东小学

8

实验小学幼儿园

9

凤山小学

10

桂阳小学

9

玉鼎小学

10

桂北小学

11

特殊教育学校

10

城南小学

11

城北小学

12

文化路小学

11

黄沙学校

12

新民小学

13

坪山小学

12

机场希望学校

13

武安小学

14

界枫小学

13

高峰小学

14

沙坪小学

15

清平小学

14

太山小学

15

龙桥学校

16

裴兴学校

15

界尺小学

16

曹家学校

17

永平学校

16

太平小学

17

周嘉小学

18

平溪小学

17

五洞小学

18

周嘉中心幼儿园

19

九龙寨小学

18

斜滩小学

19

复兴小学

20

澄溪小学

19

长龙小学

20

晓兴小学

21

天台小学

20

朝阳小学

21

普顺学校

22

望月小学

21

宝鼎小学

22

金华小学

23

砚台小学

22

高安小学

23

永安小学

24

汪家小学

23

高安中心幼儿园

24

五龙桥小学

25

打鼓小学

24

福安小学

25

石坎小学

26

鹤游小学

25

杠家学校

26

教委示范园

27

包家学校

26

龙岗小学

27

示范园松林分院

28

土主小学

27

花园小学

28

牡丹湖小学

29

白家小学

28

大石小学

30

绿柏小学

29

中兴小学

31

新村小学

30

沙河小学

31

三溪小学

32

箐口小学

附件1—10(投标文件二)

报 价 表

一、货物名称:优质二级大米

二、质量标准及等级:非转基因1年内新米,不含黄粒米,其他指标达到优质大米2级及以上(以联营中心提供样品为准)。

三、报价情况:

路 线

品 牌

包装规格(㎏)

运到各学校库房价(元/㎏)

备注

黄沙-箐口线

25

新民-普顺线

25

填表说明:

1、报价表中的报价包含材料制作、运输、税费、人工工资、安全及运到学校指定地方验收合格前的所有费用,对账结算后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合同要求付款;本次投标设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普通二级大米不得高于4.0元/kg、优质二级大米不高于4.4元/kg,超出限价的按废标处理。

2、请将此报价表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作为我方签约合作的主要法律依据,也是我方构建立公平竞争机制和真诚告知的主要法律依据;

3、根据地理因素分二条配送线路,投标企业必须选择二条线路分别投标报价,报价保留三位小数;

4、此报价表打印填报,加盖企业公章,手写或涂改无效;

5、本次单价执行期限为2021年3月至2021年7月,若因疫情等非人力抗拒因素顺延。

报价单位(公章):

法定授权人: 电话(座机、手机):

报价填报时间:2021年 月 日

报 价 表

一、货物名称:普通二级大米

二、质量标准及等级:非转基因2年内新米,其他指标达到普通大米2级及以上(以联营中心提供样品为准)。

三、报价情况:

路 线

品 牌

包装规格(㎏)

运到各学校库房价(元/㎏)

备注

黄沙-箐口线

25

新民-普顺线

25

填表说明:

1、报价表中的报价包含材料制作、运输、税费、人工工资、安全及运到学校指定地方验收合格前的所有费用,对账结算后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合同要求付款;本次投标设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普通二级大米不得高于4.0元/kg、优质二级大米不高于4.4元/kg,超出限价的按废标处理。

2、请将此报价表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作为我方签约合作的主要法律依据,也是我方构建立公平竞争机制和真诚告知的主要法律依据;

3、根据地理因素分二条配送线路,投标企业必须选择二条线路分别投标报价,报价保留三位小数;

4、此报价表打印填报,加盖企业公章,手写或涂改无效;

5、本次单价执行期限为2021年3月至2021年7月,若因疫情等非人力抗拒因素顺延。

报价单位(公章):

法定授权人: 电话(座机、手机):

报价填报时间:2021年 月 日

附件1—11

大米配送合同

编号:20210100 X

甲方(采购方):垫江县校办产业(联营)中心

乙方(供方):

根据垫江县校办产业联营中心招标采购结果,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公开的基本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按照《合同法》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签订如下配送合同:

一、采购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等要求

品牌

类型

规格

数量

单价

总价

交货时间

普通二级大米

25kg/袋

以实际订 单为准

元/㎏

以实际订单为准

以实际订

单为准

优质二级大米

25kg/袋

以实际订 单为准

元/㎏

以实际订单为准

以实际订

单为准

合同单价为人民币(大写):普通大米 元/公斤包干,优质大米 元/公斤包干,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其税费、运输费、搬运费、安全管理费等费用全部包含在单价款中。

二、签订合同的基本要求

(一)签订合同时,乙方必须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生产厂家授权的区域总代理证明书、食品流通许可证、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法人授权书以及法人身份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乙方所供货物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技术参数和规格要求,执行GB1354-2018标准。

普通二级大米必须是非转基因的2年内新米,色泽正常,等级须是二级及以上。坚实均匀饱满,无虫蛀,无霉变;无异杂气味(霉味等);碎米总量≤15.0%(其中:小碎米≤1.5%),不完善粒≤4.0%、杂质总量≤0.25%(糠粉≤0.15%、矿物质≤0.02%),水分≤15.5%,互混≤5.0%,黄粒米≤1.0%。

优质二级大米必须是非转基因的1年内新米,色泽正常,坚实均匀饱满,无虫蛀,无霉变;无异杂气味(霉味等);碎米总量≤7.5%(其中:小碎米0.3≤1%);垩白度≤5.0%;品尝评分值≥80;不完善粒≤3.0%;杂质总量≤0.25%(糠粉≤0.15%、矿物质≤0.02%);水分≤15.5%;互混≤5.0%;黄粒米≤0.5%。

(三)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所供货品的质量、数量进行抽检。

三、履行合同质量、规格、服务保证

(一)甲方的服务保证。甲方需提前3天将送货单提交给乙方。并积极配合乙方做好送货、验收入库等服务性工作。

(二)乙方的服务保证

1.乙方所供大米,学校在入库时按照乙方在投标报价时确认的样品进行验收(样品由甲方送到学校)。如果学校发现大米有质量问题,经甲乙双方确认后,乙方应立即无条件退货(退货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还要扣去乙方500元——50000元的质量保证金)。

2.学校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或学校)通知后2小时内须到达现场处置。

(三)货物质保期限:3个月。

(四)规格标准:25kg/袋。

(五)送货要求:乙方将大米按时送到甲方指定的学校食堂库房,合同履约周期内第一次送货时,必须随货提供有效的产品质检报告及其他相关资质手续(含送货人员健康证明等),送货时间原则上在学校上班作息时间内(特殊情况另行联系),并提前1小时以上和学校电话衔接确认。

(六)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乙方向甲方缴纳伍万元人民币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后的第一周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乙方单位签约基本账户(如遇抽检而耽误的时间,在法定检测结论未出来前,履约保证金暂不退还;如法定检测结果为不合格,履约保证金不退还)。

四、违约责任及处罚

(一)甲方的责任及处罚

1.不提前3天向乙方提交送货单,造成乙方备货、送货时间延误的;

2.不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货款的(因法定检测、质量数量纠纷等情况除外);

出现以上任何一种事实的,甲方向乙方赔偿该批次货物价值总量10%的违约金。

(二)乙方的责任

1、学校在入库验收检查时,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质量问题是指: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等现象);或者学校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经甲乙双方和学校共同检查确有质量问题,造成学校不能按时向学生供餐的情况。

出现以上任何一种情形:第一次及时退换货的,处罚金500元,第二次以上及时退换货的,处罚金每次1000元,若一个合同周期内退换货超过3次(含3次),立即终止合同,并赔偿违约金5万元,赔偿金额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并将有关情况记载进入企业履行合同信誉档案。

需方根据以上情况,可以单方面解除采购合同,后续供货由招标采购时中标单位的先后顺序依次递补。

2.不按时送货(除山体滑坡、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外),但没给学校食堂食品加工造成影响的,每次处罚金500元,若给学校食堂食品加工造成影响的,处罚本批次货物合同价总价值10%的违约金,并在当月货款结算中扣除。

3.短斤少两的:在结算时将其扣除,并处罚本批次货物总价值10%的违约金。

4、合同履约周期内,不能按时提供产品的有效质检报告及其他相关手续,一次扣款500元。

5、合同履约周期内,在甲方招标行政区域内以同类(或相同)产品在配送市场外恶意低价倾销,扰乱市场秩序的,一次扣款1000元。

6、期末结算时若学校有较多库存,乙方必须及时无条件接受退货,退货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验收标准、方法

(一)乙方应随货物提供产品检验合格证,包装上应有清晰的出厂规定的标准标签。

(二)乙方加工的供应学校每批次大米送货前,必须及时通知联营中心工作人员到企业随机抽样检查,经确认后方能送货。

学校验收时以甲方提供的统一样品为参照标准,达不到样品要求的可以拒接收货。因拒收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验收标准。乙方所供货物的各种质量标准、包装标准、服务要求等按国家相关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执行。乙方交货时,甲方或者学校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或者学校由此引发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

(四)送货单应有学校、供方经办人签字,以此作为货物验收和结算支付凭据。

六、付款方式

(一)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为人民币。

(二)付款方式:甲方通过银行转账到乙方供货合同帐户上。

(三)付款方法和时间:乙方在供货月次月的五个工作日内凭送货单据及相关资料到甲方对账结算,甲方收到乙方的结算清单和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付款给乙方。

七、其它约定事项

(一)本合同的标的以第一条约定的实际总采购量为准;

(二)本合同的标的实施完毕后,合同立即终止;

(三)本合同的有效期为2021年春期。若履约期间市场价格有所波动,甲乙双方只能维持和尊重此合同单价;若因疫情等非人力抗拒因素顺延。

(四)本合同如有遗漏之处,双方可补充条件和内容;如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行,双方均可申请仲裁或提请诉讼。

(六)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垫江县校办产业(联营)中心

地 址:垫江县桂溪街道办事处书院街1号

法定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74526920

传 真:74526920

开户银行:工行垫江支行;

账 号:3100014109026407143

乙方(章):

地 址:

授权代表(签字):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签约时间:2021年2月 日

签约地点:垫江县校办产业(联营)中心办公室

附件2

垫江县校办产业(联营)中心

2021年春期全县菜籽油(二次)采购公开

招 标 公 告

为体现招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学校营养工程实施的质量,根据市场化原则,经服务中心、联营中心、学校行政及食堂团长代表、片区价格质量监督员代表集体研究,特制定2021年春期全县中小学校食堂菜籽油公开招标采购办法,向社会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事项:

(一)招标项目内容:垫江县2021年春期联营中心采购配送菜籽油。

(二)招标采购量。以订货平台各校实际订单为准。

(三)质量标准: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16-2018相关要求,目前市场流通大众知名品牌及系列产品(提供该品牌系列产品进入新世纪、重百、永辉、重客隆、家乐福、沃尔玛华联超市等7家规模以上大型连锁超市供货合同、图片资料),国家食用标准三级物理压榨非转基因菜籽油,规格为10 L×2/件或者5 L×4/件。

二、公告时间: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2月5日。

三、报名时间:2021年2月6日9:00-9:20。

报名时须提供:1各投标企业、经销商相关资质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其他资格证复印件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代表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公司诚信承诺、报价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证明等)。2有效期内国家质检部门产品检测合格报告(第三方省市级以上)、菜籽油非转基因证明材料等。3进入大型规模以上超市流通的证明材料(供货合同、图片资料等)。4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投标三级菜籽油样品一桶(含原外包装)。投标方所交投标样品封存,中标后作为履约验收参考;若中标方配送的菜籽油与提供的样品不符,则按照违约处理。5所有复印件加盖鲜章有效。

四、资格条件

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条件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检查因素

检 查 内 容

1

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须盖鲜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不具有独立法人的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不能参加投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近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审计报告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的公司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新成立公司不足一个月的需提供特别说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3)

1

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1.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提供依法免税文件证明或纳税记录凭证证明。

(新成立公司不足一个月的需提供特别说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2.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内容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信息为投标人名称)

2.1“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2.2“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2.3“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

2.4“政府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查询结果;

2.5“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

3.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以上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相关证明材料

2

特定资格条件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时间:2021年2月6日920开始。

六、报名地点:县教委联营中心127办公室。

七、投标地点:县教委会议室。

八、投标程序及办法

(一)缴纳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2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投标人应在报名时间截止1小时以前对通过公账户汇入招标人账户内有效,汇款时必须注明“菜籽油项目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工行垫江支行;开户名:垫江县校办产业(联营)中心;账号:3100014109026407143),未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投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特定资格条件。

3.供货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作为付给校办产业联营中心的投标违约金处理。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中标供货商中标后在规定时间内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中标供货商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其它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4.投标人如未中标,其投标保证金投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投标人如果中标,则投标保证金将在其签定配送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5万元(大写伍万元整)人民币后无息退还,其他情形按本款第3条处理。

5.各企业报名投标时带上企业公章。

(二)投标办法

各投标企业自行充分估计各种市场风险,根据联营中心招标方案制定报价文件,文件包括资格文件材料和报价文件材料两部分,分别密封,投标企业在公告签到时间内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手写、涂改无效),联营中心组织招标工作组集体评标,按照报价由低到高选取中标供货商。

1、本招标项目根据地理因素分二条配送线路分别报价投标,各投标企业自行充分估计各种市场风险,合理报价投标,采取低价中标的方式通过竞标确定供货商。报价较低的中标企业优先选择配送线路。

2、本次投标设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每件菜籽油(规格为10 L×2/件或者5 L×4/件)不得高于 218元,超出限价的按废标处理。

(三)中标单位确定遴选办法

1、投标企业自行下载阅读招标文件,详细、全面了解采购方的质量标准以及供货相关要求后,独立、自愿、完整填写《报价表》(报价保留三位小数),投标材料按资格文件材料和报价文件材料分类,所有材料均应签字并加盖鲜章,分别密封。投标企业签到报名时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手写、涂改无效)提交。

2、校办产业联营中心招投标工作小组在参加投标报价的企业中,资格条件审查符合投标条件的企业选取里选取报价最低的两家企业作为中标人。如遇报价相同,则企业服务信誉度分值较高的企业优先,信誉度分值同等的情况下,在相同报价人中采用抽签办法随机产生中标人。两家企业的中标单价价差不得超过人民币5元,若超过5元则招标小组就启动议价谈判机制,从最低价外的企业中由低到高依次进行议价谈判,最终确定中标单位。

3、现场宣读投标报价情况并确定中标顺序,如中标人放弃中标,则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按投标报价顺序由低到高依次替补确定中标人。

4、招投标小组现场公布招投标结果,中标企业24小时内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当批次购销合同;未中标企业其投标保证金48小时内无息退还。

5、中标单位完善相关中标手续后,若经甲方发现提交的中标资料及产品质量与实际情况不符合的,取消中标资格,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按综合计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 日起,在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qsdj.gov.cn/)政府采购栏目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及附件内容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附件:2—1.垫江县校办产业联营中心2021年春期大宗

物品统一招标采购程序

2—2.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2—3.垫江县校办产业联营中心关于建立配送服务

企业诚信档案记录的方案

2—4.垫江县校办产业联营中心集中采购、统一配送

产品价格确定办法(试行)

2—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2—6.垫江县校办产业联营中心招标会现场纪律要求

2—7书面声明

2—8资料审核表目录(菜籽油)

2—9.南片北片配送线路划分表

2—10.报价表

2—11.菜籽油采购合同

垫江县校办产业(联营)中心

2021年2月1日

附件2—1

垫江县校办产业联营中心

2021年春期大宗物品统一招标采购程序

为了防止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流入学校食堂,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进货采购工作,提高食品原料采购的卫生质量,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安全高效运行,按照市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相关文件精神,根据《中华人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垫江县校办产业联营中心对学校大宗物品进行集中招标,统一采购配送,主要程序如下:

一、通过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qsdj.gov.cn/)政府采购栏目发布招标采购公告。

二、投标人规定时间内报名,提交企业资格审查材料及报价材料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三、招标人组织学习有关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大米配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配送服务企业诚信档案记录的方案》,《配送合同》等内容,明确投标要求,双方权利与义务。

四、教育服务中心组织学习《联营中心招标会现场纪律要求》、《建立配送服务企业诚信档案记录的方案》等内容,强调招标有关工作。

五、招标工作组集体审核投标企业报价文件材料。

六、统计汇总各企业报价情况,现场公布结果,确定中标企业。

中标企业24小时之内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签订《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以及《供货协议》。

垫江县校办产业联营中心

2021年2月1 日

附件2—2

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我单位在参加垫江县校办产业联营中心投标活动中,郑重承如下:

1.投标之前,我单位按照要求已经在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qsdj.gov.cn/)政府采购栏目下载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对所有招标资料及附件内容全部阅读,并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全部认同并严格执行招标方相关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我方在此声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有效的,如过后发现有虚假资料,或与事实不符等情况导致投标无效,甚至造成任何法律和经济职责,完全由我方负责。

3.我方在本次投标活动中绝无资质挂靠、串标、围标情形,若经贵方查出,立即取消我方投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职责。

4.我方在以往的招标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或虽有不良记录,但已超过处理期限。

5.我方未被地市级及其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且该处罚在有效期内的。

6.我方一旦中标,将及时按规定与招标方签订合同事宜,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否则视为违约。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2021年2月1日

附件2—3

垫江县校办产业联营中心

关于建立配送服务企业诚信档案记录的方案

企业的信用贯穿于企业工作的方方面面,渗透到企业经营的每个环节。企业信用是社会信用的重要组成部分,健全的社会信用制度是建立良好市场经济秩序的基础条件,是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的必要制度,只有在讲信用、守信用的前提下 , 市场竞争才能充分发挥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增强市场经济发展的动力。为了彰显企业信用,共同实施好垫江县校办产业联营中心配送工作,保证供货质量,提高企业诚实守信的意识,确保全县师生舌尖上的安全,进一步完善学校食堂配送服务体系,特制定配送服务企业诚信档案管理办法。

一、配送供应企业必须加强质量意识,树立质量第一的服务理念,积极参加社会服务工作。凡资质手续齐全,合法经营的加工或销售企业,诚信记录初始分值为100分。

二、加分条款细则:

(一)积极响应联营中心招标工作,有过中标服务记录的加5分(不累加)。

(二)在一个招标履约周期内无学校投诉记录加5分。

(三)大米样品曾被选为学校验收参照样品的加3分,(不累加)。

(四)因诚信履约被学校书面表扬或感谢1次加2分。

(五)其他有突出表现,大家公认可以加分的行为。

三、扣分条款细则:

(一)在招投标过程中不遵守招标方规定,扰乱招投标秩序,恶意串标、围标等行为,扣15分;造成恶劣影响的,直接记入招标方黑名单,不得再参与招标方活动。

(二)中标后违背诚实守信原则,不按时签订供货协议的扣15分。

(三)签订供货协议后不及时组织货源,寻找各种借口延迟送货的1次扣15分。

(四)合同履约周期内,不及时提供有效的质检报告和其他相关资质材料的,1次扣5分。

(五)履约过程中不及时送货,被学校多次催促的,1次扣3分。

(六)履约过程中因质量问题被学校投诉,能及时退换货的1次扣1分。

(七)履约过程中因质量问题被学校投诉,不能及时退换货的1次扣3分。

(八)联营中心到企业质量抽检1次不合格扣3分。

(九)工作简单粗暴,态度恶劣,被学校投诉1次扣1分。

(十)因供应产品质量问题造成恶劣社会影响,1次扣20分。

(十一)其他大家公认应当扣分的行为。

信用记录周期为三年,以信用档案录入时间为准。在今后招标工作中,信誉度高的供货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中标。信誉度低于70分值的供货商将被打入联营中心“黑名单”,该信用考核周期内凡是联营中心的招投标工作将拒绝参与。

本方案主要针对大米加工配送企业,其他配送企业参照执行。

垫江县校办产业联营中心

2021年2月1日

附件2—4

垫江县校办产业联营中心

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产品价格确定办法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