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某直属单位餐厅主副食品采购及配送中标公告
附件1 | 公安部直属某单位餐厅主副食配送项目招标文件-最终.pdf |
一、项目编号:0701-214110180003(招标文件编号:0701-214110180003)
二、项目名称:公安部某直属单位餐厅主副食品采购及配送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元隆信德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花乡新发地农工商联合公司院内新发地农产品市场配送中心1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餐厅主副食品采购及配送
下浮率(%):3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北京元隆信德商贸有限公司 | 餐厅主副食品采购及配送 | 肉类、鲜活类、海产品,米、面、食用油、调料、干货、禽蛋、蔬菜、水果、乳制品采买及配送 | 每天早晨8:00之前将采购人所订购的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 1年 | 配送的食品必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标准 |
| | | |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邓广均、杨青、关颖、李东生、图门恩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约定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公安部某直属单位
地址:北京市
联系方式:韩老师13811339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联系方式:齐璇010-633485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璇
电 话: 010-63348552
公安部某直属单位
餐厅主副食品采购及配送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0701-214110180003
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1 年 1月
2
目录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4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4
三、获取招标文件 ........................................................................................................................................................................... 4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5
五、公告期限 .................................................................................................................................................................................... 5
六、其他补充事宜 ........................................................................................................................................................................... 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7
一、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7
二、 投标人须知 ........................................................................................................................................................................ 13
(一) 总则 ................................................................................................................................................................................. 13
(二) 招标文件 ........................................................................................................................................................................ 15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 16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 20
(五) 开标与评标 ................................................................................................................................................................... 21
(六) 合同的授予 ................................................................................................................................................................... 24
第三章 评标办法 ........................................................................................................................................................... 28
一、 总则 ...................................................................................................................................................................................... 28
二、 初步审查 ............................................................................................................................................................................. 29
三、 澄清 ...................................................................................................................................................................................... 30
四、 综合评分 ............................................................................................................................................................................. 30
五、 编写评标报告 ................................................................................................................................................................... 31
六、 评分标准表 ........................................................................................................................................................................ 31
第四章 合同格式 ........................................................................................................................................................... 33
第五章 采购需求 ........................................................................................................................................................... 37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41
一、 投标书 ................................................................................................................................................................................. 43
二、 开标一览表 ........................................................................................................................................................................ 45
三、 商务条款偏离表 ............................................................................................................................................................... 46
四、 投标保证金证明 ............................................................................................................................................................... 47
五、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50
六、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51
七、 资格证明文件 ................................................................................................................................................................... 52
7-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52
7-2 原产地说明 .............................................................................................................................................................................. 53
7-3 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 54
7-4 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 ............................................................................................................................................. 54
3
7-5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55
7-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56
7-7 合格有效的服务许可证 ....................................................................................................................................................... 57
7-8 所配送的食品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承诺 ........................................................................ 57
八、 投标人根据评标办法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文件证明材料 ....................................................................... 58
8-1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 58
8-2 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 ................................... 59
的证明文件(选填) .................................................................................................................................................................... 59
8-3 投标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选填) ............................................................................................................ 59
8-4 近 3 年(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同类项目业绩表 ................................................................................................. 60
8-5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文件证明材料 ............................................................................................... 61
九、 服务费承诺及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开具说明函 ................................................................................................... 62
十、 服务规格响应/偏离表 ................................................................................................................................................... 65
十一、 项目方案 ........................................................................................................................................................................ 66
十二、 投标人根据评标办法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文件..................................................................................... 67
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公安部某直属单位餐厅主副食品采购及配送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通用招
标网”(http://gt.china-tender.com.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2 月 1 日 9 点
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01-214110180003
项目名称:公安部某直属单位餐厅主副食品采购及配送
预算金额:无。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或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主副食品采购及配送
采购明细:
采购内容 服务商数量 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
肉类、鲜活类、海产品,米、面、
食用油、调料、干货、禽蛋、蔬
菜、水果、乳制品采买及配送的
供应商
1家
合同签订之
日起 1年
采购人指定
地点 北京
注:投标人所投货物应包括所有货物内容,否则将被视为投标不完整,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服务许可证,所配送的食品必须达到《中
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标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 1月 11日至 2021年 1月 18日(公告期限为 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至 11:30,下午 13:00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gt.china-tender.com.cn/)注册并购买下载电子版
招标文件。(技术支持及注册审批电话:400-680-8126)
方式:网上支付下载文件。(可网上直接下载电子标书款发票)
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为减少人员聚
集,疫情期间我公司暂停招标文件现场领购方式,纸质版招标文件将通过快递方式寄出。
采购人提供的招标文件,要求潜在投标人采取保密措施,不得扩散。
5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 2月 1日 9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 14号院首科大厦 A座
4 层 405 房间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第 3 开标室,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逾期送达或者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收。届时请各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仪
式,未参加开标的,视为承认开标记录,事后对开标结果提出的任何异议无效。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
6.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
力;
6.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
6.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1.6 截至到投标截止时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1.7未受托为此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6.1.8 与采购人员及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存在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利害关系;独立于采购人
和采购代理机构;
6.1.9不存在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6.1.10不存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6.2本项目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
6.3本项目服务期:一年。
6.4本项目服务地点:北京。
6.5 本项目投标人所投的货物及服务的原产地均应来自中国关境内,不接受进口产品及服
务的投标;
6.6本项目发布公告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6.7本采购项目适用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 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号)。
6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公安部某直属单位
地址:北京市
联系方式:韩老师 13811339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 90号
联系方式:齐璇 010-63348552;qixuan@cgci.gt.cn
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说明: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相应条款的具体补充、修改和提醒(含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
需求”中的投标须知),如有矛盾,应以本前附表为准。
条款号 内容与要求
1.1 项目名称:公安部某直属单位餐厅主副食品采购及配送项目
1.2 招标编号:0701-214110180003。
1.3 项目预算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1.4 资金来源及比例:财政资金,100%。
1.5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2 采购人:公安部某直属单位。
2.3 采购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4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3.1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及分包。
4.2 投标人所投服务的原产地均应来自中国关境内。
7.1
投标人采用书面形式询问的应于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一次性提出,并将包含
全部询问内容的可编辑的 word 文档及相同内容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扫描件同时发至
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指定的电子邮箱。
11.1
11.1投标文件编制内容及顺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商务文件应包括:
(1)投标书
(2)开标一览表
(3)商务条款偏离表
(4)投标保证金证明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资格证明文件
(8)投标人根据评标办法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文件证明材料(未提供的视为没
有)
(9)服务费承诺书及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开具说明函
8
技术文件应包括:
(10)服务规格响应/偏离表
(11)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需求分析和应答、食材配送质量、配送方案、
投标人仓储能力、运输能力及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措施等)
(12)投标人根据评标办法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文件(未提供视为没有)
11.1
(7)
(7)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7-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须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须后
附相应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2 原产地说明【须提供原产地为本国的说明,格式详见第六章,须加盖投标人公
章】;
7-3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近一年(2019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
银行资信证明【银行资信证明系指银行为证明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良好而出具的
证明。开标日前三个月内由其基本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
投标人公章。(如原件上有类似复印无效的表述时,则必须提供原件)。如投
标人为中小企业且投标保证金是以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形式提交
的,则无需提供本条资格证明文件】;
7-4 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提供依法缴纳税收
(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及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明材
料可以是缴纳税款和社保的银行回单或凭据或者专用收据等复印件,复印件应
清晰可见。依法免缴或无需缴纳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7-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声明,格式详见第六章,
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7-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须法定
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
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
行政处罚】。
注: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均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未明确可提供复印件的均应提供
正本原件,否则评标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将被拒绝。
11.1
(8)
投标人根据评标办法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文件证明材料(未提供的视为没有),
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如果有请提供,否则评标时将不予考虑):
8-1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9
8-2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
的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3投标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详见财库
【2017】141号文);
8-4近 3年(2017年 1月 1日至今)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具体见评分标准表),须
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系指合同(提供合同首页、含合同标的物的合同页、
含合同金额的合同页、合同签署页作为有效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文件证明材料。
12.2
(4)
第五章采购需求中★项为废标项,投标人必须实质性响应,若有一项不满足(负偏
离)或未响应将导致其投标无效;投标人须针对每一废标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并加盖
投标人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12.2
(5)
其它材料:请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的需要自行提供。
13.1
超过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货币:人民币。
投标报价:应包括满足采购需求的全部费用,税费均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13.3 服务期限和服务地点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13.4
不接受备选方案。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和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
绝。
14.1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个日历日
15.1
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00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形式:①电汇形式或②支票、汇票、本票形式或③保函形式
1) 电汇形式;
电汇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城支行
户名: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323364110637
2)支票、汇票、本票形式:
上述银行票据内容须至少包括:收款人名称、确定的金额、汇款用途、出票日期、
签章印鉴、密码(如果有)等。如因投标人过错或开具银行过错导致银行票据无
法承兑的,其投标无效。
3)保函形式:
10
须由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5.2(2)条中列明的担保公司出具投标担保函(格式详
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15.3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6.1
正本 1份、副本 5份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1份(光盘或 U盘)。
每套纸质投标文件应使用规格为 A4或折叠为 A4大小(图纸为 A3大小)的纸张,左
侧胶装并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若正本、副本及电子文档不符,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投标文件不得活页装订,活
页装订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6.2 投标文件的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16.3
增加:招标文件中所有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均需签字(接受手签章、人名方形印章)
和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7.1
为方便递交文件,建议将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及电子文档单独密封后合装在一
个包装中。开标一览表、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须额外做出一份,密封在
开标信封内,单独递交。
17.2
1) 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声明(如折扣或优惠等)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位置说明或
附另页纸声明,与开标一览表一同密封递交或于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单
独密封提交,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和声明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
2) 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的,须将加盖公章的银行回单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分
别装入开标信封和投标文件正本中;
3) 投标保证金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保函形式的,须将原件装入开标信封中,投
标文件正本中装入该支票、汇票、本票或保函的复印件。
17.3
(2)
注明招标公告或招标公告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在 XXXX年 XXXX月 XXXX
日上午 09:30时(截标时间、北京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18.1
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地址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21.1 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22.1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确定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成,外聘专家从财政部专家库中
随机抽取。
24.5
服务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服务地点: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付款计划: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11
27.1 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推荐前三名中标候选人。
27.2
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分
后,按照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以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
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综合得分相同,按有效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有效
投标报价相同的,依次按技术、服务、商务部分分项得分高低顺序排列(分项得分
系指所有评委对有效投标人该项打分的平均值),如各项得分均相同,则由评标委
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28.1 公告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31 履约保证金:本项不适用。
33.1 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 10%。
34
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标准和规定:
(1)中标服务费金额:2万元人民币.
(2)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
(3)中标服务费缴纳方式:可用支票或电汇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不接
受现金形式。
36.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开信息即为已通知各投标人。
36.2
(1)
其它评标因素: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且
所投产品(最小计算单位为品目)有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将对该产品的投标
价给予 6%的扣除。投标人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给予证明,
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 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
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
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
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 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如为监狱企业将视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
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将对该投标产品的投标价给予 6%的扣除。投标人为
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对提交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
3) 残疾人企业扶持政策: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企业的,
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应对提交的残疾人企业证明文件的真
实性负责。提交的残疾人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6.2
(2)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专业担保机构联系方式: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00号光耀东方写字楼 9层。
联系人:边志伟联系方式:13810789199/010-88822573
传真:010-68437040/68472315 电子邮箱:bianzw@guaranty.com.cn
36.2
(3)
投标人要明确承诺对投标内容所涉及的专利承担责任,并负责保护采购人的利益不
受任何损害。一切由于文字、商标和技术专利等侵权引起的法律诉讼、裁决和费用
均与采购人无关。投标内容所涉及的有关专利费和其它相关费用纳入总报价并加以
说明。
13
二、 投标人须知
(一) 总则
1. 项目名称及资金来源
1.1 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项目预算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定义
2.1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2.2 “采购人”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 “采购代理机构”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 “招标内容”指本招标文件中所列所有的货物及与之相关的服务。
2.5 “潜在投标人”指已经获得招标文件的合格供应商。
2.6 “投标人”指获得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2.7 “中标人”指经评标委员会审查通过并获得中标通知书的供应商。
3. 合格投标人
3.1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已在采购代理机构处领购并参加投标竞争
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任何未在采购代理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的法人、其他
组织或自然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供应商,只能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递交投
标文件。
3.3 供应商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递交投标文
件。
3.4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
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投标人资格将被取消。
3.5 招标采购单位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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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1) 提供虚假的资料。
(2) 在实质方面失实。
3.6 本次招标对联合体投标及项目分包的要求(本项目不适用):
(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3.1、3.2 条和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
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2)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工作进行分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
明确说明分包的工作及分包单位确定的方式,且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分包工作范围、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及分包人的确定方式等限制性条
件。
3.7 不符合上述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4.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4.1 就本招标文件而言,投标人在合同项下需要提供、安装的、包括与信息处理和交流
有关的硬件、软件,以及所有有关的文件,统称“货物”;由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运
输、保险、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支持、维护和维修以及其它使货物正常运转所
必需的服务,统称“服务”。
4.2 投标及合同中提供的投标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原产地,均应来自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合格来源国,本合同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货物和服务。不符合这些来源要求
的货物和服务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4.3 本款所述的“原产地”是指生产、制造或加工货物的国家或地区;或者是通过制造、
加工或装配,最终形成产品的国家或地区,而该产品在商业上被确认为其基本特征、
性能或功能已与其所使用的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
4.4 通过签署投标文件,投标人应确认其为所供货物的合法所有者或提供者。投标人如
在此方面恶意地提供虚假事实,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被拒绝。具体要求请见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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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投标费用
5.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
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 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的组成
6.1 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内容及详细技术需求、投标人须知和合同条款等在招标文件
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格式
第五章 采购需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6.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及时
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
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
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6.3 投标人不得对采购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复制传播。
7. 招标文件的询问
7.1 投标人可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针对招标文件的询问。询问可采用电话或书
面形式(电邮扫描件、邮递、传真)。采用书面形式的应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
定的时间前一次性提出。
8.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1 无论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或是根据投
标人的询问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的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都将以书面形式通知
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投标人应于收到该澄清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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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文件后 1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在规定期限内如投标人执意不予确
认,将被视为默认收到澄清或修改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
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
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8.2 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
件的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8.3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
进行研究,采购人将有可能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
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在此情况下,投标人在原投标截止时间方面的
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9. 投标文件编制的原则
9.1 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
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不得有遗漏。招标文件
中给出了投标文件所需的格式,投标人必须全部填写格式中要求的所有内容。无相
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有具体数值
的应填写具体数值,而不能笼统地响应为“符合”、“满足”等结论性内容。
9.2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信息和资料是真实的和正确的,并接受评标
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将被保密,但不退还。
9.3 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9.4 投标文件的编制可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基础上扩展加页。需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投
标内容,投标人应采用简洁、清晰的文件格式。
9.5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有关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资质证书、
财务审计报告、产品注册证、第三方检测报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说明
书和样本等)等应为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0. 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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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
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有关产品型号、专用名词等可除外)。投标人提交的支
持文件和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的翻译本,在解释
投标文件时以中文为准。
10.2 除招标文件的技术规定中另有特殊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
量单位。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由商务文件(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和技术文件(包括技术
响应、彩页资料等)组成,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建议按如下顺序编制内容及顺
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 招标文件中提供了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人须按格式填写,除另有规定者外,投标
人不得修改。未提供格式的,投标人需自行编制。
12. 证明货物及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2.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
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2.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2) 货物从采购人验收后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
必须的备品备件、易损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品备件、易损件和专用工具
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3)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服务已对采购人的技术要求做
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要求
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具体指标参数、实现方式或解决方案(填写“技术规格响
应/偏离表”、“货物说明一览表”和/或附加详细说明);
(4) 投标人对加注星号(“★”)的重要技术条款或技术参数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
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投标货物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
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允许的其它形式为准。凡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将视为无效技术支持资料。
(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其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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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投标人应注意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货物的标准以及参照的品
牌或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
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招标文件的要求。
12.4 投标人应详尽地提供项目服务方案、培训方案和售后服务方案等。
13. 投标报价
13.1 投标报价应包括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所需支付的一切
成本和费用、所有人力、物力和预期利润及上缴的所有税费,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
险等因素。采购人不再支付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服务费用。具体报价要求详见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报价要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内容进行报价,不得低于成本进行恶性报价。投
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3.2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认真填写投标报价。投标人应在投标
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3.3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所在地的地理位置、气候条件、交通状况及任何其他足以影
响其投标报价的情况。
13.4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次招标不接受备选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另有规定外,本次招标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和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3.5 除非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金额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
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14. 投标有效期
14.1 投标文件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要求的投标将
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未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在此期限内均保持有效;中
标人投标文件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有效期保持至合同失效之日。
14.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向投标人提出延长
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应立即对此作出答复。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和投标人的
答复,均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而不会因
此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应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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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因此而提出修改投标文件的要求。在延长期内,投标人须知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
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5. 投标保证金
15.1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向采购
代理机构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组成的一部分。
15.2 投标保证金应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汇票/支票/本票(票据形式)原件或银行电汇
回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汇款形式)或投标保函(保函形式)须与开标一览表
放入同一信封内。
15.3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采购代理机构如果按本须知第 14.2条
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15.4 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按资格性审查不合格而予以拒绝。
15.5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自收到投标人
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
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5.6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
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内
注明单位的银行开户行、账号以便退还投标保证金。
15.7 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 投标截止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30天内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
(3) 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
(4) 中标人未按本须知第 34.1条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5) 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15.8 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
购代理机构已收到其投标保证金的,将在收到其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
退还。
16.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6.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及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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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
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
准。
16.3 除投标声明外,投标文件的正本须打印,招标文件格式中所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均
需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签字接受手签章、人名方形印章)并
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将其附在投
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
代表用姓或首字母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无效。投标文件的签
署未符合本条款要求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7.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1 投标人应将每套纸质投标文件左侧胶装(不得活页装订),正本、所有副本及电子
文档密封包装,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及电子文档”字样。若正本、副本
及电子文档不符,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17.2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人基本情
况表”额外做出一份,并密封在同一个信封,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及投标保
证金”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
17.3 在内层和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
(1) 清楚标明递交至招标公告中指明的地址;
(2) 注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在(开标日期和时间)
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17.4 所有信封上还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
能原封退回。
17.5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不承担投标文件
提前启封的责任,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8. 投标截止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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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 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采购
代理机构,递交地点应是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地址。
18.2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 8 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迟投标截止期。
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8.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三个的,将依法重新组织招
标。
18.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9. 迟到的投标文件
19.1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第 18 条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
文件。
20.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20.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
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0.2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标记和递
交,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0.3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必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行间插字或增删。如需有
修改错漏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
20.4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20.5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
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 15.6条的规定被没收。
(五) 开标与评标
21. 开标
21.1 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
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自愿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1.2 按规定提交了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启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
18.4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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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开标程序:
(1) 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开标仪式;
(2) 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检查各自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3) 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顺序当众拆封,并由采购
代理机构当众宣读“开标一览表”中规定的内容,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
适的其他内容。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
宣读,评标时有效。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
承认。开标记录最终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4)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不参加开标的,视同该投标人认可开标结
果,不得事后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提出任何疑义或质疑。
21.4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
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21.5 采购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2.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22.1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22.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 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 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 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 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
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 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22.3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3. 投标文件的澄清
23.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
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
形式提交。投标人不得拒绝,否则将作为弃权处理。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评标
委员会提出的澄清问题的,其投标有可能因不完整导致不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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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3.2 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如投标价格。投标人不得借澄清问题的机会,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评标人员
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
容的一部分。
23.3 如果发现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有实质性的偏离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规定
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有实质性限制;而且调整这种偏离或保留,将
会对其他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影响时,则对出现上述
情况的投标文件不予评审。
24. 投标文件的初步审查
24.1 投标文件的初步审查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4.2 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
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有投标资格。
24.3 符合性审查。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
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审查内容包括: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装订、签章、盖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
等。
24.4 投标报价的算术修正原则及缺漏项偏差调整原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24.5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
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
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供
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
利和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接受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提交了实质性响应投
标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交货期、质保期、
付款计划、适用法律、税及关税的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决定投标的响应
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4.6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
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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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按照无效投
标处理,予以拒绝:
(1) 应交而未交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装订、签署、盖章的;
(3)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的;
(4) 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
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恶性竞标的;
(5)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24.8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废标:
(1) 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人项目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5. 评标标准和方法
25.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
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
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26. 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接触
26.1 除本须知第 23.1条的规定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
标有关的事项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主动联系。
26.2 投标人试图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
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六) 合同的授予
27. 定标方式
27.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
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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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7.2 除本须知第 31.2 条的规定之外,将把合同授予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确定
的、排名在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
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或者
重新组织招标。
28. 中标公告
28.1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告中标人。投标人对公告
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提出书面质疑,且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9. 接受和拒绝投标的权利
29.1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在授标之前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
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并对由此而引起的对投标人的影响不承担责任,
但投标保证金将退还给投标人。
30. 中标通知
30.1 在本须知第 14.1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
中标通知书。
30.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1. 履约保证金
31.1 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履约保证金要求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格式”
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
31.2 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 31.1条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
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
予以赔偿。
32. 签订合同
32.1 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
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
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
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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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加盖公章后生效。
33. 追加采购货物和服务的权利
33.1 在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或减少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
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一定比例。
34. 招标代理服务费
34.1 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资料表”中要求的标准和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
费。
35. 纪律和监督
35.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
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采购人不得向投标人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
服务。
35.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
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
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投标人不得向采购人给予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35.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35.4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
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
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
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
准进行评标。
35.5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
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
27
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35.6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36.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6.1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到投标人,并
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36.2 投标人有权就本项目采购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应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提出询问和质疑,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如下: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
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提出质疑的联系部门、联
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八项联系方式中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方式。
36.3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8
第三章 评标办法
一、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现行的相关法规、规章和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评标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1) 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
行综合评分后,按照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推荐前三名中标候选人,以综合
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如综合得分相同,按有效投标报价由低到
高顺序排列,有效投标报价相同的,依次按技术、商务部分分项得分高低顺序
排列(分项得分系指所有评委对有效投标人该项打分的平均值)。在技术、服务
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投标人需提供节能环保品目清单
相关页、对应产品型号及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如各项得分均相同且不涉
及节能环保产品,则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2) 投标文件的初步审查工作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
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
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 首先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评标委员会根据初步审查结果核定投标人
数量。当满足三家时,再对所有有效投标人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
(4) 评标委员会对初步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从投标价格、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等
三个方面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每个评委独立评分,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
值,即为每个投标人的综合得分。评委评分等于投标价格、商务部分、技术部
分、服务部分等各分项得分之和。
(5) 评委打分采用百分制。评委打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计算结果及综合得分
保留小数点后二位,下一位四舍五入。
第四条 评标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 初步审查
(2) 澄清(根据评标委员会需要)
(3) 综合评分
29
(4) 编写评标报告
二、 初步审查
第五条 只对在公开开标时有效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判断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初步审查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以下所列的主要条件,其投标将无
效。初步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即为有效投标人。
第六条 通过资格审查的主要条件:
1. 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合格投标人要求的;
2.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齐全的资格证明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3. 截至到投标截止时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截止时
间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将被留存
在评标报告中);
4. 未联合体投标,未转包及分包;
5.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第七条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主要条件:
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装订、签署、盖章,内容齐全;
2.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内容填写,清晰可辨,资料真实完整;
3. 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和投标人公章齐全、真实;按照招
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完整的投标报价(包括分项报价表);
5. 投标有效期、付款计划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 未提供备选方案,未有选择性报价或者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7. 投标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金额且未被认定以低于成本价恶性竞标(评标委员
会认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步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
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投标人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不能证明其报价
合理性的将被认定为低于成本价恶性竞标);
8. 未存在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说明的情
30
形;
9. 投标文件的技术响应与事实相符,未虚假投标;
10.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中加注星号(“★”)的主要条款/参数/要求;
11. 投标文件未出现招标文件中规定废标、投标无效或拒绝投标的其它条款;
12. 不存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情形。
第八条 投标报价的算术修正原则: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
为准;
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
改单价;
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
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第九条 投标报价的缺漏项偏差调整原则:如有项目遗漏,除数量不足的将按照其单价进
行评标加价外、其他将按在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评标价,但此调整
后的价格仅作为本次价格打分的依据。如中标,签订合同时以投标价为准,缺漏
项含在该投标价内。
三、 澄清
第十条 在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
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
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
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第十一条 投标文件中对于不同文字的文本在解释发生冲突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四、 综合评分
第十二条 如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最小计算单位为品目)有小型、微型企
业生产时,投标人必须如实填写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四、分项报价
31
表(二)”,该部分价格将享受 6%的价格折扣。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承诺,认定其是否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并享受小微企业
优惠政策。投标人对其承诺的企业规模真实性自行负责。投标人如为监狱企业、
残疾人企业将视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如残疾人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
重复享受政策。
第十三条 对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按下述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综合得分最高
者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五、 编写评标报告
第十四条 完成评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且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在评标报告上签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
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
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六、 评分标准表
第十五条 评分标准表。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1 商务部分 20
2 技术部分 50
3 价格部分 30
合计 100
32
评审因素 评分标准
分
值
商务
部分
(20
分)
综合实力
投标人组织机构完善、管理体系健全、技术力量充足、行业相关资质及技术实力强
等,评价优得 6 分,评价为良好得 3 分,评价为一般得 0 分。
6
投标人近三年类似
食品配送业绩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每有一个得 4 分,最多得 12 分。
注:此处所指类似项目业绩指合同签订时间为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为中国境
内企事业单位提供服务,且每个合同服务期限为 1 年及以上(含 1 年)的类似食
品供应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有效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
签约供应商须为投标人本身。不符合上述要求或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业
绩在评审时将不予承认。
12
投标文件编制和响
应程度
投标文件内容完整、编制质量好、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优秀得 2 分,良好的 1
分,一般得 0 分。
2
技术
部分
(50
分)
项目需求分析和需
求应答的情况
对本项目背景与供货需求理解准确、需求分析透彻、需求应答完整,评价为优得 4
分,良好得 2 分,一般得 1 分,不提供得 0 分。
4
管理体系认证
投标人具有相关的且有效的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一项得 1 分,最多得 3 分。超
出有效期或未按要求进行年度监审并附相关标志材料的,不计分。
3
食材配送质量
根据投标人对所供应食材的产地,产品的质量,是否符合行业标准,是否具有合格
的检疫证明,产品的外观、包装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相对比较评价为优得 16 分,
评价为良好得 10 分,评价为一般得 4 分,评价为较差得 0 分。
16
具有相关投标产品
的供货基地
投标人在中国境内具有相关投标产品的供货基地并提供相关合作证明材料。每提
供一项有效的相关合作证明材料得 2 分,最多得 6 分。超出合作有效期的材料,
不计分。
6
食材配送方案
配送人员的稳定性、分工合理性,计划和进度科学合理性,响应供货需求的时效
性。内容全面、计划合理可行得 6 分;方案内容较全面、较合理得 3 分;方案一般
得 1 分,不提供得 0 分。
6
投标人仓储能力
根据投标人提供证明仓储能力的相关材料进行评审。投标人具备稳定的仓储地点
且评价为优得 5 分,评价为良好得 3 分,评价为一般得 2 分,评价为较差得 0 分。
5
突发事件应急保障
措施
投标人对供货过程中出现的食品质量问题、运输过程的突发事件以及招标人临时
紧急需求采取的应急保障措施的内容全面性、方案的合理可行性。评价为优得 10
分,评价为良好得 5 分,评价为一般得 2 分,评价为较差得 0 分。
10
价格
部分
(30
分)
价格分
按照“北京市价格监测中心(http://www.beijingprice.cn/index.aspx)”发布的农贸零
售价格价格为基准(时间:公告发布之日)。
每下浮 1%得 1 分,本项满分为 30 分,无下浮得 0 分。
注:报价只能是 1%的整数倍,否则按废标处理。
30
33
第四章 合同格式
合同编号:
公安部某直属单位餐厅主副食品采购及配送
项目
合同书
需方(甲方):公安部某直属单位
供方(乙方):
订立时间:2021年 月 日
订立地点:公安部某直属单位(北京)
34
合同协议书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订立地点:北京
鉴于需方为公安部某直属单位餐厅主副食品采购及配送项目而进行公开招标,招标
编号:0701-214110180003 ,根据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
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服务周期:
服务合同期限: 1 年。在不改变合同价格及服务条款的前提下,双方可自愿每年续
签合同。
一、 服务内容及要求
1. 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需求的规定,并与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技术偏离表相一
致。
2. 若技术需求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二、 付款
合同签定生效后采取后付款、按月结算方式。结算时,乙方须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
用发票后进行转账支付。
三、 交货
交货至甲方指定地点。
四、 价格
北京市价格监测中心(http://www.beijingprice.cn)的当日发布的农贸零售价下
浮 %(与投标承诺价格一致)。
五、 服务质量保证
1. 乙方应提供优质服务,保证服务质量,且不能低于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甲方
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实行动态跟踪、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质量或
重量不满足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赔偿,赔偿金额:2000元/次。
2. 乙方在收到甲方或使用单位关于服务质量问题的通知后三日内,应迅速整改并做
出书面答复。
3. 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三日后没有进行整改,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因此造成
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 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利按照乙方提供食品的数量、质量、卫生等方面进行验收。
2、甲方有权利指定乙方在规定时间、地点将配送品种送达,乙方没有按照甲方提出
的要求,落实规定,甲方有权利拒绝、退货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35
3、甲方根据乙方提供食品的质量,对不符合要求的要一律退货,乙方必须按照甲方
的要求落实。
4、甲方如果在购买品种发生变动时,第一时间告知乙方,乙方根据通知在进行辅助
购买。
5、甲方根据乙方提供货物的数量,每周进行一次经费核算。
6、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发票有权利进行真伪检验,如果发现乙方提供假发票,甲方
将终止乙方的合作,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 10倍赔偿。并且甲方启动法律程序维护合法
的正规权益。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要按照甲方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准时将货物配送到位,不能影响开餐的准
备工作。
2、乙方要按照甲方要求,在食品卫生、质量、防疫等方面严把质量关,从源头杜绝
危害食品安全做起。
3、乙方提供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检疫,符合国家农产品质量法,食品药品监督管
理法,食品包装上有清楚的食品标示,质检标示、质量标示。
4、乙方提供的所有食品不能有任何腐烂、虫咬、病变等危害人类身体等相关违禁食
品,一经发现,乙方将承担所有经济损失。
5、乙方每周提供一次市场报价单,为甲方了解掌握市场行情提供参考。
6、乙方购买肉类、禽类、海产品类必须出具动物防疫检疫部门的相关证明。
7、乙方提供货物在斤数上不能有缺斤少两等问题出现,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甲方将
终止乙方配送权利,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8、乙方每月需提供本月采购食材价格的相应金额的发票,提供发票必须是由国家税
务部门颁发的正规票据,一旦发现假发票,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进行 10倍
赔偿,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七、 误期赔偿费
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应向甲方支付误期赔偿费。每延
误一次的赔偿费:2000元/次,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旦达到误期 3次/月,甲方
可考虑终止合同,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 履约保证金: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三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供货协议并交纳履约保
证金 万元整。供货期满后退还(不计利息)。无正当理由不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拒绝签
订供货协议,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
九、 争议处理: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首先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任何
一方均可向合同履约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解决。
十、 合同生效
36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二
份。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公安部某直属单位(公章)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北京市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负责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开户全称: 开户全称: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37
第五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注:1、该项目预算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所有产品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2、★号条款为重要的指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实质性响应,若有一项不满足(负偏离)
或未响应将导致其投标无效。
序
号
采购内容 服务期限 服务商数量
1
肉类、鲜活类、海产品,米、面、食用油、调料、干
货、禽蛋、蔬菜、水果、乳制品采买及配送的供应商
一年 1
二、项目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餐厅规范化管理、提高依法管伙、按标准办伙能力,提升精细化管理
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
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
量安全法》等相关规定确保员工饮食的绝对安全,确保饮食质量的绝对可靠,现拟聘用
在国家机构备案且规模较大、实力雄厚、管理规范、资质优良、信誉第一的配送供货商
与公安部某直属单位建立配送合作平台。
三、配送概况
1、配送公司数量:1家
2、配送分类:肉类、鲜活类、海产品、米、面、食用油、调料、干货、禽蛋、蔬菜、水
果以及乳制品等。
3、配送车辆:冷藏车,保证食品新鲜。
四、配送标准及要求
1、供货单位须每周向采购人提供一次货物食品价目表,货品价格不得高于平均市场
指导价格(参照每周政府公布的平均价),供货价格由采购人与供货协议供应商双方代
表签字确认。
2、采购人前一天 18:00前以邮件、传真或电话方式向投标人下订单,订单内容包括
肉菜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等。
3、★送货及时,投标人须在每天早晨 8:00之前将采购人所订购的货物送至采购人指
定地点。如临时需要的主副食品须在两小时内送达,待采购人验收、核对后,供货才算
完成。
38
4、每次送货,投标人须委派一名专门负责人,负责货物的运输、过秤,并协助采购
人验收货品,货品的品种和重量以采购人验收的结果为准。配送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
性疾病,需持有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证,做到持证上岗。
5、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配送任务时,配送公司应提供配送服务。
6、因天气等不可抗力原因无法按时送货时,配送公司应提前告知。
7、春节期间或重大节日等情况因市场休市等因素无法保障每天配送,配送公司需提
前告知食堂主管,双方商定配送时间。
8、 如中标单位不能按时、保质、保量供货,由采购人自行采购,并承担采购人由此
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接受违约处罚。对货物的品质要求,必须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相关
标准。
9、 食材配送必须依托食堂提供的信息为依据,在此基础上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肉类、鲜活类、海产品:必须从正规肉联厂购买新鲜肉食、鲜活类及海产品,
必须有正规卫生防疫检疫部门的盖章标志,有厂家提供的卫生防疫证明,符合国际质检
部门规定的上线,严禁从无正规手续、黑市、肉贩子手中购买病、死等牲畜。
(2)调料、干货、禽蛋:调料、干货、禽蛋是餐饮服务的基础材料,必须从正规的
商场、超市、以及调料专业机构购买,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符合厨师长提出的
标准,符合国家质量检疫部门的相关要求。
(3)蔬菜水果:蔬菜水果必须符合国家农产品质量法的基本要求,必须根据季节变
换实施跟进,购买新鲜应季蔬菜和水果,严禁购买生、烂、过季的蔬菜水果,严禁购买
带有农药、粪便等不卫生蔬菜水果。
(4)乳制品:乳制品必须有国家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食品合格证明,防伪标
示,有详细的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生产地址、卫生检疫标志、国家质量检疫标志等相
关说明。
(5)其他项目:除食品原材料以外的粮食制品、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等食
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有国家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食品合格证
明,防伪标示,有详细的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生产地址、卫生检疫标志、国家质量检
疫标志等相关说明。
五、供货价格:
1、若投标人被确定为中标单位,在项目具体实施及实际供货过程中,执行价格将由
采购人参考北京市价格监测中心(http://www.beijingprice.cn)的当日发布的农贸零
39
售价进行下浮以确认采购批次的最高限价,中标单位必须根据此最高限价对货物清单报
价,采购人确定该批次采购的最终价格。
2、供货期间如某批次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必须保证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 1 小时内
无条件对该批次的全部货物进行换货。一个月累计出现 2 次或 2 次以上质量问题的,
将扣除该供应商该月供货款至少 10%的金额作为罚款, 由采购人在该月的供货款中直接
扣除。
3、投标人应承诺及时提供用户需求书所列的目录品种,投标人可以适当增加品种及
相应报价(仅作为商务参考,不作评分) 。该增加品种在采购人有采购需求时并经审批
后可列入采购范围,采购价格以双方协商解决。
4、供货价格必须包含市场调查、货物采购、包装、运输、装卸、搬运、不合格货物
的退换、所有工作人员的工勤费用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可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用。
六、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招标方的权利和义务
1、招标方有权利按照乙方提供食品的数量、质量、卫生等方面进行验收。
2、招标方有权利指定投标方在规定时间、地点将配送品种送达,投标方没有按照招
标方提出的要求,落实规定,招标方有权利拒绝、退货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3、招标方根据投标方提供食品的质量,对不符合要求的要一律退货,投标方必须按
照招标方的要求落实。
4、招标方如果在购买品种发生变动时,第一时间告知投标方,投标方根据通知在进
行辅助购买。
5、招标方根据投标方提供货物的数量,每周进行一次经费核算。
6、招标方根据投标方提供的发票有权利进行真伪检验,如果发现投标方提供假发
票,招标方将终止投标方的合作,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投标方 10倍赔偿。并且招标方启动
法律程序维护合法的正规权益。
(二)投标方权利和义务
1、投标方要按照招标方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准时将货物配送到位,不能影响开餐
的准备工作。
2、投标方提供的产品不能高于市场同等物品的价位,根据季节变化,随时做好食品
的调配工作。
40
3、投标方要按照招标方要求,在食品卫生、质量、防疫等方面严把质量关,从源头
杜绝危害食品安全做起。
4、投标方提供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检疫,符合国家农产品质量法,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法,食品包装上有清楚的食品标示,质检标示、质量标示。
5、投标方提供的所有食品不能有任何腐烂、虫咬、病变等危害人类身体等相关违禁
食品,一经发现,投标方将承担所有经济损失。
6、投标方每周提供一次市场报价单,为招标方了解掌握市场行情提供参考。
7、投标方购买肉类、禽类、海产品类必须出具动物防疫检疫部门的相关证明。
8、投标方提供货物在斤数上不能有缺斤少两等问题出现,一旦发现弄虚作假,招标
方将终止投标方配送权利,经济损失由投标方全部承担。
9、投标方每月需提供本月采购食材价格的相应金额的发票,提供发票必须是由国家
税务部门颁发的正规票据,一旦发现假发票,招标方的经济损失由投标方全部承担,进
行 10倍赔偿,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七、合同期限:
1、合同服务期限为 1年。
2、合同签订之前试用 1-3个月,招标人对投标人经营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评估,评估
合格后方可签署合同。
八、付款方式:
按月结算。结算时,乙方须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进行转账支付。
41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XXXXXX项目
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
年 月 日
42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43
一、 投标书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招标公告(招标编号),签字代
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
及副本份,并声明全部资料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1. 投标书
2. 开标一览表
3. 商务条款偏离表
4. 投标保证金证明,以形式出具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金额数和币种)。
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6.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 资格证明文件
8. 其他商务文件证明材料
9. 服务费费承诺函及中标服务费发票开具说明函
10.服务规格响应/偏离表
11.项目方案
12.其他技术文件
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和承诺如下:
1. 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及服务投标总价为(注明币种,并用
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2. 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
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 本投标有效期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有效期日数)个日历日。
5. 在规定的截标时间后,我方同意招标文件中有关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6. 我方已充分理解贵方关于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价的相关规定,并认可若违反相关
规定将导致投标被拒绝的后果。
7. 我方同意采购人在任何时候保留和拥有对本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的解释权。
8. 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
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9. 若我方获得中标,我方保证按有关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10.与本投标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44
地址 : 传 真:
电话 : 电子邮箱: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45
二、 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 投标保证金 服务期限 备注
按照“北京市价格监测中心
(http://www.beijingprice.cn/)”发
布的农贸零售价格下浮 %作为投
标价格(时间:公告发布之
日)。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注:
1. 以上报价是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达到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需求的所有费用;
2. 除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将开标一览表额外做出一份、投标
保证金及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密封在同一个信封内单独递交外,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开标
一览表也须为正本。
46
三、 商务条款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款内容 是否偏离 偏离内容 说明
合同格式
其他条款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注:
1. 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填写并申明存在的偏离及原因。未在本偏离表声明
的内容,将均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一旦中标,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执
行;
2. 如投标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应在此表说明中写明“本投标文件完全响应招标文
件所有商务要求,无偏离”;
3. 如果投标人承诺了或被视为没有偏差项,在评审时,评标委员会认为仍存在偏差,则被
认为有意隐瞒事实,有可能导致废标。
47
四、 投标保证金证明
网上截图/银行汇款回单/支票复印件
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我单位参加了由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的投标,招标编号:。请贵公司将投标保
证金退还至以下账户。如若中标,我单位同意将招标代理服务费直接从我单位投标保证金
中扣除。
开户银行名称:
账 户 名 称:
帐 号: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注:投标保证金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与“开标一览表”一同密封单
独提交。
48
采用保函形式: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
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
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
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
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
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
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
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
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
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49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
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
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
管辖地法院为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注:投标保证金保函正本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并与“开标一览表”一同密封单
独提交,投标文件中装入保函复印件。
50
五、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全称、盖章)
日 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1
六、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
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
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
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名称(盖章):
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2
七、 资格证明文件
7-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是否为小微企业 □是 □否
办公地址 邮编
单位性质 成立日期
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本次投标内容由哪家
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
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独有的有利条件及专业特长:
投标人简介: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注: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1.1(7)条款的要求提供。
53
7-2 原产地说明
我单位 XXXXXXXX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本项目项下所有服务均由我公
司提供,因此,我公司所投服务的原产地均来自中国关境内。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注: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1.1(7)条款的要求提供。
54
7-3 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注: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1.1(7)条款的要求提供。
7-4 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
注: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1.1(7)条款的要求提供。
55
7-5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声 明
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服务。
本声明真实,如有虚假,则属于政府采购法第 77条第 1款第 1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
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愿意承担该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注: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1.1(7)条款的要求提供。
56
7-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声明
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7年至今)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
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本声明真实,如有虚假,则属于政府采购法第 77条第 1款第 1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
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愿意承担该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注: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1.1(7)条款的要求提供。
57
7-7 合格有效的服务许可证
7-8 所配送的食品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承诺
格式自拟
58
八、 投标人根据评标办法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文件证明材料
投标人根据评标办法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文件,以满足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分需要。
未提供的视为没有。
8-1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
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
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
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
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 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59
8-2 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
的证明文件(选填)
注: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1.1(8)条款的要求提供。
8-3 投标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选填)
注: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1.1(8)条款的要求提供。
60
8-4 近 3年(2017年 1月 1日至今)同类项目业绩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内容 合同金额 用户名称
1
2
3
4
5
…
注: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1.1(8)条款的要求提供。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盖章):
61
8-5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文件证明材料
62
九、 服务费承诺及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开具说明函
服务费承诺书
致: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我公司参加了贵公司组织的招标编号为__________的 (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的投标。
我方承诺,我方一旦在本项目中标,将保证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方式,在领取《中标
通知书》后 5个工作日内,向贵方一次性交纳中标服务费。
我方如违约,愿凭贵方开出的违约通知,按上述承诺金额的 200%在投标保证金或在采
购人付给中标人的中标设备货款中扣缴。
特此承诺!
承诺方名称: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承诺方授权代表签字: (承诺方盖章)
承诺日期:
63
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开具说明函
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我单位参加了由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的投标,招标编号: 。在此特别说明,
如若中标,请将中标服务费发票以如下形式开具。
□①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增值税普通发票
(如选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继续填写以下内容)
我单位的开票信息如下:
纳税人识别号:
地 址:
电 话:
开户银行名称:
帐 号:
本页后附我单位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任选其一):
□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登记
□税务机关网页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
□我单位以卖方身份向第三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如我单位未提供完整的开票信息以及有效的证明材料,请将中标服务费发票以增值税
普通发票形式开具。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64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65
十、 服务规格响应/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款内容 投标人响应内容 响应/偏离 说明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注:
1. 投标人应首先在本偏离表中对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星号“★”条款逐条进
行响应承诺,如有一项星号“★”条款未响应承诺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 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如实填写,逐条说明所提供投标内容对于招
标文件采购需求的响应情况,并申明与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
3. 如果投标人承诺了的没有偏差项,在评审时,评标委员会认为仍存在偏差,则被认为有
意隐瞒事实,有可能导致废标。
66
十一、 项目方案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第五章“采购需求”的要求,由投标
人自行编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需求分析和应答、食材配送质量、配送方
案、投标人仓储能力、运输能力及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措施等。
67
十二、 投标人根据评标办法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文件
投标人根据评标办法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文件,以满足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分需要。未
提供的视为没有。
注: ★项为废标项,投标人须针对每一废标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函
格式自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