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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太平桥街道办事处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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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太平桥街道办事处太平桥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2021-02-02
[丰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太平桥街道办事处太平桥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太平桥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六区16号楼6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2月19日 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CZB-2021-1001

项目名称:太平桥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14.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1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食堂外包服务,将2021年食堂运行和管理进行整体外包,公平公正的选择优质供应商,负责职工食堂的经营管理,包括:食材采购、食品加工、烹饪、售卖、餐具刷洗消毒及保洁卫生等相关服务。确保食堂食品和卫生安全,提高餐饮质量,承担并完成采购人相关工作人员早、中、晚三餐等服务。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2)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磋商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03日 至 2021年02月09日, 每天上午8:00至8:00,下午12:00至12: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六区16号楼6层

方式:

现场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2月19日 13: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六区16号楼6层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2月19日 13: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六区16号楼6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请有意参加投标者,在公告期限内通过北京市丰台区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注册并登陆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丰台区分平台(网址http://223.72.216.114/)关注项目信息。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请于上述时间、地点领取招标文件。

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关注成功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复印件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2.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丰台区分平台发布。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否

4、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5、开户行名称:北京宝辰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总部基地支行

账 号:3493 6409 1813

6、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195号);

(5)《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6)《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太平桥街道办事处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甲16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 010-634067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宝辰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六区16号楼6层

联系方式:赵子超 010-53105708-8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子超

电 话: 010-53105708-802

采购需求.pdf

1001磋商公告.pdf

采购需求 一、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太平桥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2. 项目内容:为规范食堂管理,提供健康膳食,提高街道食堂整体服务水平,现面向社 会公众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将 2021年食堂运行和管理进行整体外包,公平公正的选择 优质供应商,负责职工食堂的经营管理,包括:食材采购、食品加工、烹饪、售卖、餐具 刷洗消毒及保洁卫生等相关服务。确保食堂食品和卫生安全,提高餐饮质量,承担并完成 采购人相关工作人员早、中、晚三餐等服务。 3. 项目所在地: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甲 16号太平桥街道办事处员工食堂 4. 食堂餐费控制价:早餐 10元,午餐 15元,晚餐 10元(仅提供给值班、经审批加班人 员),根据就餐人员个人缴费情况(个人以微信或现金形式充值到个人用餐账户(与餐饮 公司微信号关联)),减免金额由采购人承担。 5. 项目服务对象预估人数: (1) 编制内人员数量:156人,个人缴费标准:早、中、晚各 1 元 ; (2) 半自费人员数量: 21人,个人缴费标准:早餐 6元、午餐 8元、晚餐 6元; (3) 全费人员数量:2人,个人缴费标准:早餐 10元、午餐 15元、晚餐 10元; (4) 物业工作人员:24人,个人不缴费。 二、 服务内容及相关要求 1. 餐饮服务标准: (1)自助早餐品种:4种主食、1汤、1奶、1点心、1蛋、1粥、1咸菜、1凉菜、2热 菜、1豆浆(或豆腐脑); (2)自助午餐品种:4种主食、1汤、1粥、1荤菜、2半荤半素菜、1全素菜、1风味、 杂粮、水果、酸奶; (3)自助晚餐品种:4 种主食、1 汤、1 粥、1 荤菜、1 半荤半素菜、2 素菜、水果、酸 奶。 2.供应商为确保提供可靠的服务,必须自费从其认可为合格的任何供应渠道采购符合国家 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北京市地方法规规章规定的卫生标准要求的食物和消耗材料(以最新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为准)。采购产品的剩余保质期应不低于应有保质期的一半,严格执 行索证、索票制度,所购食材需经疾病控制部门检疫合格,保证食品质量。 3.运输须使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专用运输工具,运输冷鲜(冻)肉应当使用专用车辆, 车辆必须要保持清洁、卫生,使用前后要清洗消毒。 4.供应商在供餐服务中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要求,遵守北京市市场和质量监管部门的 相关规定。 5.采购人有权委派职工代表或其他人员在不影响供餐服务的前提下对食堂进行检查,定期 或不定期召开有关餐饮服务的专题会议,并要求供应商出席并积极配合。 6.供应商在管辖范围内全面负责其运营及人员的安全,同时应保证遵守并执行相关法律法 规及采购人的安全规定。 7.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颁布的《食品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等国家 法律法规及采购人相关规定,本项目过程中出现的生产安全、食品安全、员工人身安全、 劳动纠纷等均由供应商全权负责。 三、 食堂餐饮供应时间: 早餐:07:30—08:20 午餐:11:40—13:00 晚餐:18:00—19:00 四、 服务团队及相关要求 1. 供应商须聘用训练有素、且不少于 9人来提供餐饮服务,根据国家法律要求,确保在 食堂的员工品行端正、无不良犯罪记录且都拥有健康证,55 岁以上人员不得超过项目总 人数的 30%。所有服务人员必须是供应商的自有员工,且必须指定一名现场项目负责人, 全日制大专(含)以上学历,负责与采购人的联络工作。 2. 厨师长:具有中式烹调师高级(含)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以上资格证书,具有 3年(含)以上国家机关餐厅或大型餐厅厨师长的工作经验,精通营养搭配,熟知成本核 算。 3. 厨师:具备中式烹调中级(含)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以上资格证书,具备 3年 (含)以上厨师的工作经验。 4. 面点师:具有中式面点师中级(含)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以上资格证书,具备 3年(含 3年)以上面点师的工作经验。 5. 切配员:具有初中以上学历,3年以上餐饮行业工作经验。 6. 洗消工:具有初中以上学历,3年以上餐饮行业工作经验。 7. 服务员:具有初中以上学历,3年以上餐饮行业工作经验。 8. 项目人员应遵守保密要求,统一着装。 9. 供应商须为服务人员统一安排住宿,此项费用在报价中综合考虑。 10. 采购人有权考核供应商在食堂的服务质量,并有权要求更换不合格的工作人员,同时 供应商应在三日内及时更换。 11.供应商应在每个月固定时间对项目服务人员进行管理制度和业务培训,并根据每个人 上月工作表现进行总结和考核。 五、服务周期 服务期:1年。 六、报价说明 1.供应商根据餐饮服务标准进行三餐收费报价,收费不得高于早餐 10元,午餐 15元,晚 餐 10元; 2.根据以往数据统计,食堂每日实际就餐人数大体如下,供应商根据以往统计就餐人数为 基数进行磋商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扣除个人缴费金额,采购人根据实际就餐人数与供应 商每月结算餐费和固定的管理费(包括派遣人员工资及社保、工服费、体检费、设备维修、 低值易耗品、燃气费、管理费及增值税等除餐费以外的所有费用)。 (1)工作日:早餐实际就餐约 130人左右;午餐实际就餐约 180人左右;晚餐实际就餐 约 30人左右。 (2)公休日:早餐实际就餐约 20人左右;午餐实际就餐约 30人左右;晚餐实际就餐约 30人左右。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