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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机电学校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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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CQ2021-038]湛江机电学校赤坎校区食堂对外承包经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ZJCQ2021-038]湛江机电学校赤坎校区食堂对外承包经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02日

湛江机电学校赤坎校区食堂对外承包经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1)产权第038号

广东丰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招标代理机构 )受湛江机电学校(以下简称 招标人 )委托,对湛江机电学校赤坎校区食堂对外承包经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项目编号:ZJCQ2021-038

2. 项目名称:湛江机电学校赤坎校区食堂对外承包经营项目

3. 项目类型:服务类

4. 项目情况一览表:

采购内容

承包经营期限

湛江机电学校赤坎校区食堂对外承包经营

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备注: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 用户需求书 。

5.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2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函原件)

5.3 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5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6.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2月3日至2021年2月8日期间(工作日9:00-11:30,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丰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御海湾10栋五楼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6.1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复印件;

6.2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 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3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6. 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7.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2月25日09:00~09:30

7.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年2月25日09:30

7.3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6层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号开标室)。

7.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zhanjiang.gov.cn/)和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gdflzb.com)上发布采购信息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湛江机电学校

地址:湛江市麻章区育才南路1号

联系人:莫先生

联系电话:0759-273367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丰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御海湾10栋1001号

联系人:庞小姐、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9-3380227-812

传真:0759-3380227

邮编:524022

邮箱:gdflzb@126.com

交易机构: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曹先生

电话(传真):0759-3585833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5层

湛江机电学校

广东丰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日

  • 合同格式.pdf(下载)
  • 合同文本 甲方(出租方):湛江机电学校 单位地址:湛江市麻章区育才南路 1 号 联系电话:0759-2733673 乙方(承包方): 地址(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 础上,就湛江机电学校赤坎校区食堂承包经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基本情况和经营范围 1、赤坎校区食堂位于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南方路五横路,湛江机电学校赤坎校区校园内第 1 幢,食 堂面积共约为 589 平方米。 2、食堂经营早餐、午餐、晚餐、小炒、夜宵及经学校许可经营的商品和提供相关的便民服务等(只 对本校师生服务,不准对外营业)。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卫生防疫部门的饮食卫生标准和广东省学校学生食 堂管理要求,并按学校规定时间开膳(包括节假日)。 3、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堂现有设施设备。乙方已对该食堂现状进行充分了解,愿意接受承包经营。 4、乙方承包该食堂时,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计划生育证、营业执照等真实有效的证明原件。并附 一份复印件附于合同作为附件。 5、乙方保证,在承包期内,不得擅自转让或改变该房屋的承包用途。 第二条 承包期限、承包金标准、承包金支付时间与方式 1、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三年。 2、承包金标准: 万元/年。 3、承包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乙方必须于签定合同前 5 日前一次性将一年承包金交付甲方。甲方将 收到的承包金后,应向乙方开具合法票据。 4、乙方必须于当月 5 日前将上月的水、电费等必须由乙方出的费用交付甲方。 第三条 其他费用 1、乙方承担以下费用并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1)水、电费;(2)煤气费;(3)电话费;(4) 电视收视费;(5)物业管理费;(6)排污费;(7)卫生费;(8)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 该食堂有关的费用。 2、食堂在承包业务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第四条 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1、变付: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 15 个工作日内将食堂交付给乙方使用(以移交承包食堂钥匙为准)。 2、返还: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后 15 日内,乙方应将该食堂及其附属设施在可继续正常使用的情况下 如数交还,经甲方验收后确认。因设备陈旧损坏而影响营业,由乙方投入, 但承包经营期满后设备归甲 方。食堂底货,经营期满由乙方负责处理,超过 15 天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可 作为无主物品有权自行处置。 3,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第五条 所有权变动 1、承包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应当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2、承包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在承包经营期间,若因甲方校园搬迁,则承包合同终止。承包金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乙方投入 设备归乙方所有,甲方不赔偿乙方任何损失。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根据本合同的有关规定,保证承包期内乙方的食堂使用权。 2、对外承包前对食堂现有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并保证能正常使用。 3、按时催缴承包金。 4、本次食堂承包招标方案(文件)中约定的责任。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1、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食堂及附属设施,不得随意损坏房屋及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致使 该房屋及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如需装修、改变房屋的结构和设置或对该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需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承包期满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恢复原状,向乙方收取恢复原状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3、乙方无权转租、转让该房屋。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引起的法 律后果由乙方负责。接受转租人对该房屋及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不得随意改变经营项目,如需改变,需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需要时并报有关部门批准。 5、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因经营发生的税务问题、经 济纠纷、污染问题,违法事件等其他问题,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6、乙方未经甲方以及有关部门批准,不得在附属空地或房顶上搭建临时建筑物,扩大使用面积,如 有违反,按照扩大面积加倍计租,并无条件拆除,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火灾及其他人为的破坏,由乙方负责修复,并要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 8、本次食堂承包招标方案(文件)中投标人(乙方)的责任。 9、为响应本次食堂承包招标中标,乙方标书中的服务优惠、承诺和提及的相关责任。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需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其他两方,经双方协商后可解除合同。在解除合同前, 各方需继续履行该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海啸、台风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致使房屋无法使用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拖欠水电费或欠缴各项费用达贰万元的。 (2)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第三人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擅自在房屋附属空地或房顶上搭建临时建筑物,扩大使用面积。 (6)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4、乙方承包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取消其经营资格,责令限期退出,履约 保证金归由学校视情况处理,食堂由学校无偿收回,自主处理(发生涉及师生生命安全的赔偿,先在履约 保证金中抵扣,不足部分以承包人财产抵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经营期间发生师生食物中毒,或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且造成严重后果的; (2)因食品价格、质量、卫生和服务态度等而引发学生罢餐、静坐、游行等群发事件,影响恶劣的; (3)因承包人的责任,导致承包的食堂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广东省中小学规范化食堂标准的; (4)在经营过程中,在掺杂做假、销售无证食品、未按规定经营范围经营等违规行为, 经学院规劝、 限期整改依然无效且情节严重的; (5)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转包、分包和挂靠经营行为的; (6)招投标时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获肴得准入资格,或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不符合准入条 件的。 (7)在合同规定承包期内,乙方必须自主管理,食堂专职负责人不得委托他人代管,如有发现的; (8)每学期末,甲方组织学生代表(占学生总人数比例不低于 10%)、参与就餐教师代表(占就餐人 数比例不低于 10%)和食堂管理职能部门人员对食堂进行评议,满意率未能达到 70%以上的。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拖欠承包金累计达两个月者或欠缴各项费用的,甲方除可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外,并向乙 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按每逾期一天应加收欠缴金额的 2‰的方法计算;并上缴指定财政专户。 2、承包期内,乙方需要提前退租的,需提前二个月通知甲方,甲方按退租日至承包合同到期日的期 限长短来确定收取违约金的金额;退租日至承包合同到期日的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应支付违约 金的金额为一个月承包金;退租日至承包合同到期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应支付违约金的金额为二个月 承包金;并上财政专户。 3、红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法律、政策和房屋承包的有关规定, 另一方有权 提前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 第十条 合同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议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水电费由乙方自负。 2、乙方对经营场所应经常检查、维护,并按要求配备有关的消防器材,保证食堂的消防安全。可根 据经营需要增添食堂设备,如需改造原有设备,须经学校同意方可进行,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固定资产 报废必须由学校认可方能处理。 3、承包经营期满,乙方将经营场所、食堂设备可继续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如数交还甲方。乙方在经 营的过程中,因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坏或丢失,由乙方按价赔偿,自然磨损由乙方自费修理。因设备陈旧损 坏而影响营业,由乙方投入。承包经营期满后设备归甲方。食堂底货,经营期满由乙方负责处理。 4、承包经营基本服务要求: (1)饭菜质量:适合大多数就餐者的口味,注意合理的营养配餐,力求做到菜品丰富多样,色、香、 味、形俱全。 (2)卫生安全: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防止食品卫生事故发生。 (3)服务态度:讲文明、讲礼貌、待人热情、讲话和气,合理增加服务项目,方便就餐人员。 (4)食堂工作人员上班时必须按规定穿工作服,戴工作帽,自觉接受学校检查督促。 (5)必须严格执行学校定出的开膳时间:早餐 6 时~7 时 50 分,午餐 11 时 00 分~12 时 20 分,晚餐 16 时 30 分~18 时 30 分,夜宵 21 时 00 分~22 时 00 分。 5、承包经营基本管理要求: (1)乙方必须提供各项完善的食堂管理规制度及各项操作流程。遵守食堂管理和学校管理制度,履 行双方签定的合同协议。接受甲方师生对食堂饭菜、服务质量的计估,每期培训结束,甲方组织学员代表 (占学员总人数比例不低于 10%)、参与就餐教师代表(占就餐人数比例不低于 10%)和食堂管理职能部门 人员对食堂进行评议,满意率未能达到双 70%以上的。 (2)承包经营期间确保师生就餐安全、卫生和正常稳定。 (3)毛利率控制在 18%左右,不超过 20%。 (4)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缴交食堂承包经营租金、水电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第十二条 食堂招标方案(文件)、投标书(文件)为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 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食堂出租物业移交之日 年 月 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 执一份,湛江市财政局一份,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份,湛江市房屋租赁管理所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联系电活: 联系电活: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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