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1年湘西鹤盛食堂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TC-湘西2021-01-2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湘西鹤盛食堂物资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湘西鹤盛原烟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2021年湘西鹤盛食堂物资采购及配送(包括:米、油、日常菜类、调料类)。
2.2实施地点:湘西鹤盛原烟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雅溪厂区、马鞍工业园厂区。
2.3合同期限:6个月(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3.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3个月的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3个月的缴纳证明,或者提供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和社保费的证明。(注:如因疫情影响社保企业单位部分免交的,提供个人部分缴纳证明即可。)
3.5信用要求:未被“信用中国”或“湖南信用企业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证明、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证明。(附网站查询截图证明)
3.6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2019年1月1日后注册成立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7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8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承诺;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2月2日起至2021年2月22日17时0分(北京时间,法定双休及节假日除外),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到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地址:吉首市团结西路11号老州检察院宿舍1栋2单元303室)电话:0743-8523279,也可发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至邮箱(3133824516@qq.com)后,联系代理公司线上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2月23日9时0分,地点为: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湘西分公司(吉首市团结西路11号老州检察院宿舍1栋2单元303室)。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形式:纸质标书现场递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6. 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RMB¥:30000.00元)
6.2缴纳时间:2021年2月22日17时00分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6.3保证金交纳方式:以银行账户转账等非现金形式递交,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足额缴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6.4投标保证金账户:见招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烟草行业招投标信息平台(http://www.tobaccobid.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湘西鹤盛原烟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南省吉首市雅溪
联系人:姚先生
电话:1397435911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首市团结西路11号老州检察院宿舍1栋2单元303室(湘西分公司)
联系人:龙先生
电话:0743-8523279
日期:2021年2月2日
2020年湘西鹤盛除湿机采购与安装招标答疑
(第01号)
各投标人:
有投标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现答复如下:
问1:
综合实力 (7分) |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一个计2分,总计4分。 2.投标截止日前10年内连续5年获得获得省级及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计3分,连续3年获得获得省级及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计2分,连续2年及以下获得省级及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的计1分;此项最多计3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对于未发放证书而仅在网站上公布的,则投标人仅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查询网页的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计0分) |
制造商的资质条件是否具有同等作用?以上条件的设置,对中小企业和新公司是否具有排他性及歧视性或是专门为特定公司设定条件。
答: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上述评分内容不能用制造商的证书代替。本项评分内容是对投标人管理、信誉、资历等方面的评审,非岐视性和排他性设定。
问2:
制造商实力(10分) | 1、投标制造商是否具有有效期内CRAA证书,证书上必须有CFTZF或风冷调温除湿机以表明具有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机组的生产能力。符合要求的得2分,不符合的得0分。标书提供制造商加盖公章(红章)的证书复印件。(开标时网站查验,网址http://gspt.chinacraa.org/evaluate.aspx) 2、投标制造商是否具有有效期内中国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能力等级证书。符合要求的得2分,不符合的得0分。标书提供制造商加盖公章(红章)的证书复印件。 3、投标制造商是否具有用于产品检测的制冷空调综合性能实验室,该实验室取得国家压缩机制冷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GMPI)认可,提供有效期内试验装置评定合格证书。符合要求的的计2分,不符合的得0分。标书提供制造商加盖公章(红章)的证书复印件。(开标时网站查验,网址http://gspt.chinacraa.org/evaluate.aspx) 4、投标制造商是否具有有效期内除湿机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符合要求的得4分,不符合的得0分。标书提供制造商加盖公章(红章)的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查询截图并提供证书的查验网址。) |
除湿机技术性能(25分) | 1、为了保证除湿设备的性能,能提供除湿机由国家压缩机制冷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CNAS认证标识的检验报告的得10分,未提供不得分。(标书提供制造商加盖公章(红章)的报告复印件。) 2、要求除湿设备蒸发器针对烟草行业专用的磷化氢杀虫时的设备防腐有专门的电泳措施,提供详细的说明。满足招标要求的得5分,不满足的得0分。 3、除湿设备参数满足招标要求的得5分,参数每有1项偏离减1分。 4、除湿设备应为热泵型,不带辅助加热,同时具备在室外极限温度时,对其运行所受到的限制和约束采取的保证措施,即当室外温度高于40℃或低于5℃时要求有能够使机组能够正常运行的保证措施,具体的措施请在标书内详细描述。符合要求的的计5分,不符合的得0分。 |
(1)CRAA 认证及 CNAS 认证标识是在中国开展的针对制冷空调类产品的自愿性产品认证,非强制性认证。3C 认证为产品强制性认证,3C 认证与 ISO9000 质量体系认证能否具有 CRAA 和 CNAS 认证同等效力。
(2)除湿机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是否可以用 ISO 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代替。而招标文件上述条件设定,否具有排他性及歧视性或是专门为特定公司设定条件?
(4)实验认证为自愿性,对产品质量的认证,是否具有 CNAS 认证的实验室提供的产品认证就行?而招标文件特指实验认证,否具有排他性及歧视性或是专门为特定公司设定条件?
(5)对要求除湿设备蒸发器针对烟草行业专用的磷化氢杀虫时的设备防腐,有多种措施,如不锈钢蒸发器等,而招标文件特指电泳措施,否具有排他性及歧视性或是专门为特定公司设定条件?
答:对于(1),3C认证与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不能等同于具有CRAA和CNAS认证。
对于(2),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不能代替除湿机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对于(4),本项评审内容是产品制造商是否具有经国家压缩机制冷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认可的制冷空调综合性能实验室,不是产品是否通过具有CNAS 认证的实验室的产品认证。
上述三项,是对产品制造商综合实力的评审,非岐视性和排他性设定。
对于(5),本项对应的除湿机技术性能评分第2条,修改为:要求除湿设备蒸发器针对烟草行业专用的磷化氢杀虫时的设备防腐有专门的电泳或其他防腐措施,提供详细的说明。满足招标要求的得5分,不满足的得0分。
招标人:湘西鹤盛原烟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