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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永县教育和体育局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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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教育和体育局2021年春期-2022年秋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教育和体育局2021年春期-2022年秋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02-03 17:06

一、项目编号
5105242021000006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教育和体育局2021年春期-2022年秋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第一包菜籽油:四川新众合后勤服务有限公司;第二包大米:四川新众合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叙永县叙永镇银顶村2组98号(川滇黔现代公路物流港)A区四期
中标(成交)金额 25300000.00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货物类:叙永县教育和体育局2021年春期-2022年秋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第一包菜籽油:品牌:泸州市龙马潭区腾飞粮油有限公司;规格型号:5L/桶; 数量:本次采购为单价招标采购,实际采购数量按照学校学生人数及实际使用情况配送数量,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国家政策调整等因素导致采购数量变化的,以学校实际用量为准,按实际用量结算; 单价:16.5元/升。第二包大米:品牌:绵阳绿源米业有限公司;规格型号:25KG/袋;数量:本次采购为单价招标采购,实际采购数量按照学校学生人数及实际使用情况配送数量,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国家政策调整等因素导致采购数量变化的,以学校实际用量为准,按实际用量结算;单价:5.4元/千克。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评审专家:兰长安、罗伟、郝耀、喻小军、沈玉梅、张祖平、梁多珩;采购人代表:陈光亮、李光洲。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以预算金额为计算基数,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计算。对按此标准计算代理费用不足¥6000.00元的小额零星项目,代理费用统一按¥6000.00元计算,超出¥6000.00元的按实际计算。本招标文件特别约定: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供应商向招标代理公司支付(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3036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为单价招标采购,实际采购数量按照学校学生人数及实际使用情况配送数量,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国家政策调整等因素导致采购数量变化的,以学校实际用量为准,按实际用量结算。 2.招标代理费:第一包菜籽油:67200.00元;第二包大米:236400.00元。 3.本项目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编号:zjg202101175。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 叙永镇陕西街72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39824380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泸州嘉和诚信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泸州市龙马潭区长乐街一段25号玉带龙庭门市上二楼
联系方式: 联系人:戚女士;联系电话:0830-26620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女士
电话: 0830-266201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