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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小学(信阳市第一实验小学)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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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第一实验小学午托中心食堂托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信阳市第一实验小学午托中心食堂托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信阳市第一实验小学午托中心食堂托管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ZCZXZB-2021-020401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合同履行期限:自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须包含餐饮管理或餐饮服务等);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2018年、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相应能力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6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的纳税和社保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查询时间需在本磋商公告发布之后。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1年02月04日至 2021年02月09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市金水区经八路14号院付19号汇元大厦409至413室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相关资格证明文件现场报名。以上资料均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均须加盖企业公章)留存1份;

4.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1年02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信阳市南湖春天假日酒店九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发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响应单位应对自身资格及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前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对响应人的资格做最终认定,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响应单位的投标将按废标处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信阳市第一实验小学

地 址:信阳市

联 系 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 19903761100

采购代理机构:郑州众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经八路14号院付19号汇元大厦409至413室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3462082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