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ZBCG2021001
二、项目名称:新吴交警大队江溪中队后勤托管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亮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1313855659H
供应商地址:无锡市滨湖区溪南新村208号
中标金额:53.951895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新吴交警大队江溪中队后勤托管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新吴交警大队江溪中队后勤托管服务
服务期:壹年
服务标准: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所有业务服务范围、内容、工作标准及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邱佳佳、薛洪、胡瑛、李卫红、陈学东
开标日期:2021年2月3日
开标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新吴区长江路7号科技园四区一楼)。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服务招标)规定打七折计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收费标准为: 100万以下费率为1.5%;共计5665元,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江溪街道办事处
采购人统一信用代码:11320214014033946D
采购预算代码:962001001
采购人地址:无锡市苏巷路1号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510-821100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无锡众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统一信用代码:91320211735716579H
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蠡园开发区写字楼A3栋3楼北侧
联系人:陈前贵、刘曾辰
联系电话:0510-82810100
传真:82811805
邮箱:196035586@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前贵、刘曾辰
电话:0510-82810100
招标文件(新吴交警大队江溪中队后勤托管服务项目).doc
无锡市政府采购项目
公开采购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ZBCG2021001
项目名称:新吴交警大队江溪中队后勤托管服务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无锡众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一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3-5
第二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6-21
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22-27
第四部分 合同书……………………………………………………28-35
第五部分 附件………………………………………………………36-50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序号 |
内容 |
1 |
项目名称:新吴交警大队江溪中队后勤托管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ZBCG202100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新吴交警大队江溪中队后勤托管服务 |
2 |
采购人: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江溪街道办事处 采购人地址:无锡市苏巷路1号 采购代理机构:无锡众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机构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蠡园开发区写字楼A3栋3楼北侧 |
3 |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一)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新吴交警大队江溪中队后勤托管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 服务期:一年; 服务质量:满足招标人要求,通过考核和验收; (二)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54.00万元。 (三)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54.00万元。 |
4 |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事)业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 5.授权委托人为投标供应商本单位在职员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5 |
提供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1月12日至 2021年1月18日(法定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接受报名。售价:捌佰圆/份,现金支付,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提供采购文件地点:无锡市滨湖区蠡园开发区写字楼A3栋3楼北侧 投标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评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
6 |
提疑截止时间:2021年1月18日17:00时,以书面传真形式和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采购代理机构。 答疑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以书面(或电子稿)形式发送给各报名投标供应商。 |
7 |
投标担保: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
8 |
投标有效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90天 |
9 |
投标文件接受时间:2021年2月3日9:00-9:30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2月3日9:30 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新吴区长江路7号科技园四区一楼) |
10 |
开标时间:2021年2月3日9:30 开标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新吴区长江路7号科技园四区一楼) |
11 |
确定中标单位时间:2021年2月3日评审结束 确定中标单位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新吴区长江路7号科技园四区一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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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 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或U盘)一张。 |
13 |
采购人: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江溪街道办事处 采购人统一信用代码:11320214014033946D 采购预算代码:962001001 采购人地址:无锡市苏巷路1号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510-82110033 采购代理机构:无锡众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统一信用代码:91320211735716579H 联系人:陈前贵、刘曾辰 联系电话:0510-82810100 传真:0510-82811805 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蠡园开发区写字楼A3栋3楼北侧 邮政编码:214000 邮箱:196035586@qq.com |
第二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
(一)遵循原则:
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包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并在投标文件中充分响应采购文件的所有要求。
2.投标供应商应向无锡众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文件及有关资料,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采购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表明承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中所有条件和规定。
4.采购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且仅作为本次采购投标使用。
(三)采购文件的解释:
1.投标供应商如有需要对采购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请以书面提出,并按“投标邀请”第6项规定的时间将电子邮件及书面传真(两种形式均须发送)至无锡众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详见投标邀请第13项。
2.采购人、无锡众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将按“投标邀请”第6项规定的时间对投标供应商针对采购文件书面提出的要求澄清的问题进行书面答疑。
3.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四)采购文件的补充或修正:
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无锡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五)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包括:证明文件、响应函、报价文件、技术部分四部分组成(装订成一册),同时还需提供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或U盘)一份,电子光盘中必须包括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
1.证明文件部分:
1.1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投标供应商有效期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磋商的除外,格式见附件);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时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5)授权委托人与投标供应商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投标供应商企业为授权委托人依法2020年7月-2020年12月连续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除外);
(6)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8)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注:投标供应商如已按《无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管理办法》(锡财购〔2012〕3号)要求加入供应商库的,可注册入库(详见http://xzfw.wuxi.gov.cn/doc/2020/05/08/2909472.shtml)成功后,从网上下载打印《无锡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信息登记表),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可作为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登记表所记录的信息如能反映投标供应商具备对应资格条件项的,在本项目评审时,可凭该信息登记表免于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公证件,否则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件。
上述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投标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全部提供,其中要求提交的原件或公证件必须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如果原件正在年检(或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或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否则投标文件无效。如上述资格、资信证明文件遇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可不具备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规定或相关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复印件。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为外籍、港、澳、台地区人士的,其身份证明须提供有效的护照或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它可在中国大陆有效居留的许可证明。
第二部分:补充证明文件
(1)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声明(格式见附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
(4)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是);
(5)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参照评分标准要求)。
2.响应函部分(格式见附件):
(1)响应函;
(2)开标一览表;
(3)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承诺、声明和资料。
3.报价部分(格式见附件)
(1)投标报价明细表;
(2)细目报价表;
4.技术文件:
(1)服务方案:
(2)培训、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人员的岗位安排、培训、考核制度、日常管理等;
(3)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4)安全预案及保障措施 ;
(5)快速应急预案。
(六) 报价要求:
1.本项目投标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有人工费、培训费、社会保险费、高温费、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管理费 、企业合理利润、税金等以及人员意外成本和所应承担的所有费用综合,一旦中标,采购人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
2. 提供详细的报价明细表。
3.分析分项报价构成的合理性。
4.本项目报价必须是唯一的,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5.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供应商必须在一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七)投标文件的要求:
1.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除外)。
2.投标文件由投标供应商按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法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3.投标供应商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报价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
4.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应由投标供应商按给定格式提供,不得更改。
5.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
6.投标文件统一采用A4纸,按照响应函格式中的顺序制作,装订成一册,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
7. 投标文件份数为正本一份,副本四副,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或U盘)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在封袋上清楚地表明“正本”、将标文件所有副本密封在另一个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 “副本”; 采购文件中证明文件部分及评标办法中所需提供的原件资料(身份证和保证金收据可随身携带)需单独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表明“原件资料”;所有投标文件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供应商印章。密封袋上还均应注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
8.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和潦草之处,如有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法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签章。
9.投标费用自理。
(八)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
投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文件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
2.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未准时参加投标会议的;
4.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5.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及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
6.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的;
7.投标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8.投标文件中有采购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的;
9.不同投标供应商报价细目呈明显规律性变化,或恶意串通其他投标供应商,故意哄抬价格或压价的;
10.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
11.投标文件未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
12.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13.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相关人员出现同一人的;
14.不同投标供应商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经济咨询服务的;
15.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16.投标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监理、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
17.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出现非正常一致的;
18.投标文件中无技术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9.投标报价超过规定的最高限价;
20.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投标供应商未能在一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的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21.未通过初步资格性审查、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 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的;
22.投标文件未按要求装订和密封或违反采购文件规定的;
23.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24.投标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26.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畸高或畸低,但投标总报价与各分项报价不能相互对应,在询标时没有合理的解释或者不能提供计算依据和报价依据的;
27.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装订形式、纸张情况、目录序号、排版格式、文字风格等存在明显的相似性或一致性,特征显示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
28.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出现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
29.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30.同一投标文件中单位名称落款与公章不是同一单位的;
31.技术文件编制粗糙,缺漏项较多,或技术标页数偏少(少于20页的),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得分达不到技术标分值60%的;
32.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八) 开标、评标:
1.开标工作程序
1.1开标由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供应商参加。
1.1.1凡进入开评标会议室现场的人员,参与采购活动的相关人员,应当预留进场核验时间,自觉服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安排,如实提供相关信息,自觉遵守会场纪律。进场人员应当自觉做好个人防护,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等。
1.1.2供应商参加现场开评标活动的,必须按照无锡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公告》锡财购告〔2020〕2号(http://cz.wuxi.gov.cn/doc/2020/02/25/2837679.shtml)、无锡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启用“锡康码”的通告》(第12号)和《关于全面使用“锡康码”落实疫情精准防控措施的通告》(第13号)等规定,每家投标供应商委派人数不得超过2人。进入本项目开、评标场所前,参与人员必须戴口罩并出示“锡康码”, 接受本项目开评标场所所在地门岗的“测温+扫码”并登记,“锡康码”验证结果为红色或体温≥37.3℃的,严禁进场。进入开评标现场时,主动提供“锡康码”状态、接受体温测量登记。参与人员离开小区时主动“扫码”再出门。(《“锡康码”申领使用操作手册》详见无锡政府采购网首页“工作动态”栏,或者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市级)“公示栏”。)
1.2 密封性审查:
1.2.1由投标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1.2.2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
1.3 唱标
1.3.1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照投标供应商签到时间顺序,宣布投标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1.3.2唱标内容仅涉及开标一览表。
2.资格性审查:
2.1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组建的资格审查小组负责。
2.2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是否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资格、资信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提供资格证明的合法性、真实性,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3信用信息查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相关渠道查询的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与项目其他采购资料一并保存。
3.评标工作程序:
3.1由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并实行回避制度。
3.2评审时,投标文件出现不一致情形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3.2.1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不符的,以正本为准。
3.2.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1)-(4)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供应商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加盖公章,或者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作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3 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
3.3.1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3.2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4比较与评价
3.4.1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结束后,凡属于“(八)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的投标文件不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
3.4.2经评审有效的投标文件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比较与评价。
3.4.3评审全部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在公证或监督下,汇总各投标供应商商务标和技术标得分,确定各投标供应商总分和最终排序。
4. 评标方法:
比较与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计分均保留2位小数)。
评审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按照评分标准分别评定投标供应商的分值;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未列入本评分标准的其他条件不作为评分内容。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一)评分项目及分值(总分100分)
(1)报价 30分
(2)投标供应商评价 15分
(3)技术文件 55分
(二)各项目评分标准
(1)投标报价(30分)
1)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报价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价格扣除: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除按属于小、微型企业产品细目报价表认真填写外,还应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文件(如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效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
①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②参加投标的监狱企业,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③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同一投标供应商,上述三项价格扣除优惠不得重复享受。
(2)投标供应商评价(15分)
1)投标人2017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有一个得2.5分,本项最高得5分【以合同(协议)签订时间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进入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2)拟派往本次项目现场的项目负责人满足以下条件: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的得2分(以学历证书为准);具有物业项目经理证书得3分( 以证书为准);同时满足的另加2分。本项最高得分7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进入投标文件,投标时提供原件,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3)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进入投标文件,投标时提供原件,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3)技术文件(55分)
1)服务方案 (10分)
2)培训、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人员的岗位安排、培训、考核制度、日常管理等 (8分)
3)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10分)
4)安全预案及保障措施 (15分)
5)快速应急预案 (12分)
除技术方案编制粗糙、缺漏项较多、页数明显偏少(少于20页)外,评委一般按照下列评分幅度对技术方案进行评分:90%≤优≤100%;80%≤良<90%;70%≤合格<80%(技术评委在5人及5人以上的,取所有成员的平均值)
未列入本评分细则的其他条件不作为评分内容。
(九)确定中标供应商:
1.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在3家中标候选单位中,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报价得分高的投标供应商中标。无锡众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无锡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如有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送达无锡众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投标、开标及定标的整个过程均接受新吴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监督。
3.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无锡众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4.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正本、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两份)留存,其余投标文件副本和原件退还各投标供应商。
(十) 废标的确认: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超过规定的最高限价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十一)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
(十二)中标无效的确认: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供应商的;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供应商有上述(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有上述1至6项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签订、履行合同:
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合同经无锡众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见证后生效。
2.签订合同时,中标人须向采购人交纳中标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验收合格后退还,不计利息。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或信用融资合作银行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在提供真实可信证明的前提下,可免收履约保证金。
3.无锡众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监督合同的履行。中标方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义务,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具体情况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作出相应处理。
(十四)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服务招标)规定打七折计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收费标准为: 100万以下费率为1.5%,100万-500万费率为0.8%。
2.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3.中标供应商如果未按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将保留诉讼的权利。
(十五)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是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向采购人、代理机构、金融机构提供的保证,主要包括投标担保、履约担保、融资担保三种形式。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该三种信用担保形式。
1.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履行支付投标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保证担保。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发生撤回投标文件,或中标后因自身原因不签署政府采购合同等行为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的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格式见附件1。
2.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保证担保。专业担保机构根据中标供应商的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凭据,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履约担保函;供应商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格式见附件2。
3.融资担保。
融资担保,是指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向银行融资提供的保证担保。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是指以政府采购作为平台帮助中小企业融资,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供应商,以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作为抵押凭据直接向银行贷款,或通过担保公司担保后向银行贷款,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资金困难。
4.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和信用融资合作银行
中标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投标、履约和融资三种信用担保形式,自主选择融资银行。除江苏省财政厅确定的江苏省再担保有限公司和无锡市财政局确定的科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无锡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外,民生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行和中信银行南京分行(为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银行)、浙商银行无锡分行(为无锡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银行)可以在无锡市范围内依法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业务。
合作担保机构及银行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履约担保函及银行保函等,均具有《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列明的担保效力。除不可抗力外,无论基于何种原因,供应商一旦出现违约情形,承担保证责任的专业担保机构应当先行按照政府采购担保函及时进行偿付,偿付完成后,再按与供应商签订的协议约定内容进行追偿。
附件: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项目用)
编号: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 (以下简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签定编号为 的《 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 年 月 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 。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 %数额为 元(大写 ),币种为 。(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 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质监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 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江溪中队;
2.服务期:一年;
3.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人要求,通过考核和验收;
4.招标范围:新吴交警大队江溪中队后勤托管服务。
二、人员配置
(一)人员配备:保洁人员3名,安保人员:4名,食堂服务3名,共计10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
1.项目负责人:1名。负责新吴交警大队江溪中队后勤托管服务项目的协调、检查,以及和采购人的对接。配合完成采购人交派的临时性、突发性任务。
2.安保人员:4名(含项目负责人)。男性,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熟悉周边的环境,能处理和应对公共秩序维护工作,能简单使用消防、物防、技防器械和设备,能够熟悉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来人来访的通报、证件检验、登记、报刊信件收发等,快递及包裹原则上由收件人亲自签收,得到收件人授权后方能代为签收,并按规范记录接收信息;门卫、守护,维护公共秩序;处理治安及共他突发事件;负责防盗、防火管理。积极主动的配合、服从对口管理部门的临时应急调。
3.保洁员:3名。女性,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负责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江溪中队公共区域的打扫(包括楼栋内每层过道、步行梯等)及公共厕所区域、道路、绿化带区域的保洁等。
4.食堂服务:3名: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负责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餐厅厨房服务等。
(二)人员素质要求
1.身体健康、作风正派、爱岗敬业、遵守纪律、工作责任心强,有岗位工作所需的体能素质、文化程度、语言文字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年龄在20周岁至55周岁之间,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上班时间须按规定统一着装,不卷衣袖与裤脚,不得穿高跟鞋、拖鞋,并保持工作服的干净整洁。
3.保持面容清洁卫生,男员工不留胡须,发角侧不过耳,后不过领;女员工长发应盘起,不染彩发和指甲,不佩带金银首饰,不化浓妆。
三、服务要求
(一)保安服务要求:
1、服务内容:
熟悉周边的环境,能处理和应对公共秩序维护工作,能简单使用消防、物防、技防器械和设备,能够熟悉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来人来访的通报、证件检验、登记、报刊信件收发等,快递及包裹原则上由收件人亲自签收,得到收件人授权后方能代为签收,并按规范记录接收信息;门卫、守护,维护公共秩序;处理治安及共他突发事件;负责防盗、防火管理。积极主动的配合、服从对口管理部门的临时应急调度。
2、服务质量标准:
(1)门卫值班
上岗时佩戴统一标志,按需求穿戴统一制服,装备佩戴规范,仪容仪表规范整齐,当值时坐姿挺直,站岗时不倚不靠。文明执勤,训练有素,言语规范,认真负责。配备对讲装置和其他必备的安全护卫器械。出入口安排24小时值勤,建立传达、车辆、道路及公共秩序管理等制度。严格验证、登记制度,杜绝闲杂人员进入行政区域内,维护行政区域安全、正常的工作环境。对物品进出实施分类管理,实行物品进出审验制度,杜绝危险物品进入行政区域内。
(2)停车管理
管辖区域设置行车指示标志,规定车辆行驶路线,指定车辆停放区域,非机动车应实行定点停放。对进出管辖区域的各类车辆进行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证车辆有序通行、有序停放。
(3)突发事件处理
按照要求制订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将预案内容在相关场所张榜悬挂。在各楼层固定位置悬挂疏散示意图及引路标志,每年组织不少于1次的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当发生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及其他危害公共突发事件时,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对设备机房、停车场、广告牌、电线杆等露天设施进行检查和加固。各岗位人员必须按规定实行岗位警戒,根据不同突发事件的现场情况进行应变处理,在有关部门到达现场前,确保人身安全,减少财产损失,并全力协助处理相关事宜。对待上访人员做到耐心说服,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予以妥善处置。
(二)保洁服务要求:
楼内公共区域
每日打扫、拖洗1次各楼层通道和楼梯台阶,水磨石地面和水泥地面每周刷洗1次,每日清理1次楼梯口和通道摆放的烟灰缸内垃圾和烟头,每日擦拭1次公共设施,每周擦拭1次楼梯道墙面及共用门窗玻璃.,每日清扫1次停车场的纸屑和垃圾,每周擦洗1次门窗等公共设施,3小时内目视无垃圾。每月清洁2次灯具。标识、宣传牌每日擦拭1次,办公室垃圾袋每日更换,门卫、岗亭每日清洁4次,室内外墙面每月清洁3次,监控探头每月擦拭1次。食堂灭鼠、灭蚊等每月至少进行1次,夏季半月消杀1次。
公共厕所区域
每日早、晚对共用卫生间清洁2次,保洁时悬挂醒目标识;(清洁内容包括:通风换气;冲洗烟灰缸、洁具;清扫地面垃圾、清倒垃圾篓垃圾、换新的垃圾袋;用洗洁剂清洗大、小便器;用拖把拖干净地面;喷洒空气清新剂或香水,小便器内放置香球等);每月1次用毛巾擦灯具;每月2次对共用卫生间进行消杀,发现墙壁有字及时清洁。室内无明显异味、臭味;地面无明显烟头、纸屑、污渍、积水,天花板、墙面无蜘蛛网和积灰,目视墙壁干净,便器洁净无黄渍。
道路、停车场、绿化带区域
每日清扫2次,循环保洁,目视道路无垃圾、杂物,每100m2痰迹、烟头、纸屑平均不超过5个,无直径2cm以上的石子;地面垃圾滞留时间不能超过1小时。
每日清扫2次绿化带、草地上垃圾,捡1次草地、绿化带上的烟头、棉签等小杂物,秋冬季节或落叶较多季节增加清洁次数,地面基本干净、无积尘、无污渍、无垃圾,每100m2果皮、烟头、纸屑等不超过5个,花坛表面洁净无污渍。
(三)食堂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
|
仪容仪表 |
工作时间内必须规范佩戴工卡,按照相关要求佩戴各种标识标牌。 |
按相关规定着工作服上岗,工作服穿戴整洁。 |
|
工作时间不得浓妆艳抹,发型、饰物佩戴规范,不得披长发、留胡须、留长指甲等,不得涂怪异颜色指甲油,不得在公共场所化妆、剃须。 |
|
不得在管辖区域吸烟。 |
|
上班时间不得大声喧哗、勾肩搭背、聚众聊天、看书报杂志、吃零食、打瞌睡、串岗等。 |
|
举止文明大方,不得在公共场合做不雅动作(剔牙、掏耳朵、伸懒腰、嚼口香糖等);动作手势规范、准确、有力;不可将手插入口袋、插入衣袖。 |
|
工作时间精神饱满、微笑服务,使用礼貌用语。 |
|
职业道德 |
拾到遗失物品应主动交由服务处处理。 |
不准私配管辖区内各种钥匙、他人钥匙,保守工资、福利及其它必须保守的公司机密资料。 |
|
岗位内保持干净整洁,工具摆放整齐有序。 |
|
服务意识良好,能够积极接受客户或同事的意见,不与业主或同事发生争吵或有失敬、失礼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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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时间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当值时应及时汇报各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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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饮酒后上岗,当班时不得会见亲友,不得当众打电话聊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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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从甲方工作人员工作指示及安排。 |
|
按时落实甲方工作人员交办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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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
按要求粗加工切配 |
食材隔墙离地存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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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定时清理下水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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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清理冰箱,霜较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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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箱门生熟不混放,荤素不混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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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池整洁干净,按照标示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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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残窗口时清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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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设备清洁干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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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桶无盖的 |
|
做好开餐准备,调料盒、汤菜及时供应 |
|
因自己原因,菜品断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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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污渍垃圾等及时处理的 |
(一)餐厅炊事器具安全操作管理
1.厨师必须了解各种炊事器具和设备、设施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否则不得使用。
2.所有电源开关不准用湿手开启,以防触电事故发生。
3.电动炊事器具、设备要经常检查,在通风、干燥处放置。
4.餐厅操作间严禁闲人进入,以确保安全。
5.每日下班时必须保证人走火灭,以防火灾发生。
6.每日下班时必须检查餐厅所有门窗,所有电源是否关闭,以确保项目财物安全。(补充):
1)餐厅购置的各种炊事器具和相关配套的设施设备必须有选择性地购买有牌号、有厂家、有说明书的、质量合格的产品。严禁购买使用假货、冒牌货等不合格产品。
2)餐厅使用的压力容器类厨房炊事器具(如高压锅,液化气瓶等),必须是经过检验合格的产品。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或国家相关部门年检合格后才能继续使用。
3)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制度放置,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四、考核标准:
(一)服务考核细则
1.自合同之日起,乙方需接受招标人的考核,考核结果与服务费用结算及合同期满后是否续签相关;
2.日常考核采用《月度综合质量考核》与《月度单项质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1)《月度综合质量考核》主要为《日常质量巡查考核》。以上考核分值大于等于90分为考核合格,扣款按最低分值进行扣款,不重复扣款。考核形式包括:现场质量检查、服务人数核实、查看公司台账、被服务人员访谈等。
月考核成绩高于90分(含),按实际发生的服务费结算;
月考核成绩80—89分,扣当月总服务费的5%;
月考核成绩70—79分,扣当月总服务费的10%,招标人将约谈公司给予警告1次;
月考核成绩再次低于80分,除扣当月总服务费的10%外,招标人有权单方面减少乙方的服务范围甚至取消合同。
乙方若不能按核定编制人数提供服务人员,缺一人扣除当月总服务费的2%,以此类推;缺编不缺岗现象不能超过3天,4-7天,扣300元/岗,2周扣800元/岗,3周扣1500元/岗,4周则扣除当月总服务费的2% (每一岗位);若公司故意隐瞒工人请假,一经发现,扣当月总服务费的10%。
(2)《月度单项质量考核》(附表2)由招标人考核组每月根据单项服务质量检查考核结果直接奖惩。
附表1:《日常质量巡查考核》
服务部门: 考核人: 考核日期:
岗位 |
清洁内容 |
清洁频次 |
考核项目 |
扣分标准 |
停车场地面 |
绿化带 |
日清洁1次 |
无枯枝落叶、碎石杂物 |
一处不符扣0.5分 |
垃圾桶 |
日清洁1次 |
无污迹、无垃圾满出 |
一处不符扣0.5分 |
|
地面、设施 |
日清洁1次 |
无垃圾、杂物灰尘、污迹 |
一处不符扣0.5分 |
|
窗台 |
楼层窗 |
每月清洁4次 |
无垃圾、杂物灰尘、污迹 |
一处不符扣0.5分 |
设施 |
楼梯间、设施、垃圾间 |
日清洁1次 |
无垃圾、杂物灰尘、污迹 |
一处不符扣0.5分 |
卫生间 |
蹲坑、小便斗 |
日清洁4次 |
无污渍,无异味,定时更换卫生纸、垃圾袋,放置熏香。 |
一处不符扣0.5分 |
食堂 |
厨房设备 |
日清洁1次 |
定期消毒清洁,保持干净无异味。 |
一处不符扣0.5分 |
附表2:《月度单项质量考核》
管理质量: 员工年龄或文化违背合同要求,发现一例扣100元,新招聘的员工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安排独立上岗,发现一例扣费500元; 乙方人员不得从事影响甲方声誉、秩序、管理等行为(如提供一条龙、无证出租车等电话号码等),一经发现一次,扣费1000元; 员工未佩戴工号牌或着装不规范,发现一例扣费50元; 上班时间发生员工聚岗、串岗、脱岗,发现一次,扣费100元;上班玩手机、打瞌睡、睡觉,发现一次,扣费100元; 员工间发生矛盾影响工作,发现一例,扣费200元;员工与业主或其它工作人员发生争吵、肢体冲突等,发现一例,扣费500元,如产生严重影响,扣费5000元; 员工工作期间因粗心大意、责任心不强、违反操作规范导致服务单位设施、设备等损坏(如撞坏电梯、门、灯具等),除按情节轻重扣除产生的维修费外,发生一例扣物管费100元; 员工上班抽烟,发现一次,扣费300元;看见抽烟不劝阻,扣费100元一次; 员工乱停车辆,发现一次,扣费50元;未在指定地点充电,发现一次,扣费200元; 乙方提供耗材不及时,影响任务完成,发生一次扣费500元; 招标人接到服务单位对服务质量、服务、管理等方面的投诉,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发现一例,扣费50-500元不等;媒体或网络反应或各类回访出现不满意信息,每次扣费1000元;市级检查中出现不满意信息,每次扣费1000元;省级检查中出现不满意信息,每次扣费2000元;国家级检查中出现不满意信息,每次扣费3000元;国家卫生城市检查、文明城市检查等重大检查,如出现不满意信息,每次扣费5000元; 对管理人员反馈的质量问题,连续两个月重复出现,加倍处罚;连续三个月出现,5倍处罚; |
第四部分.合同书 (格式,投标时不需填写)
采购人(需方):
供应商(供方):
为了保护供需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清单:
项目名称 |
|
合同价大写 |
|
注:合同价应包括所需的一切人员工资、奖金、各种加班费、夜餐费、《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各种社会保险费、食宿与交通、专用设备及工具、器械、消耗材料、服装、安全、维修、管理费用、税费、利润、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等各项全部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
二、资金来源:
三、项目范围及内容:
新吴交警大队江溪中队后勤托管服务,主要包括保安服务、保洁、餐厅服务等内容
四、项目期限:服务期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日为准)。
五、服务要求:
(一)保安服务要求:
1、服务内容:
熟悉周边的环境,能处理和应对公共秩序维护工作,能简单使用消防、物防、技防器械和设备,能够熟悉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来人来访的通报、证件检验、登记、报刊信件收发等,快递及包裹原则上由收件人亲自签收,得到收件人授权后方能代为签收,并按规范记录接收信息;门卫、守护,维护公共秩序;处理治安及共他突发事件;负责防盗、防火管理。积极主动的配合、服从对口管理部门的临时应急调度。
2、服务质量标准:
(1)门卫值班
上岗时佩戴统一标志,按需求穿戴统一制服,装备佩戴规范,仪容仪表规范整齐,当值时坐姿挺直,站岗时不倚不靠。文明执勤,训练有素,言语规范,认真负责。配备对讲装置和其他必备的安全护卫器械。出入口安排24小时值勤,建立传达、车辆、道路及公共秩序管理等制度。严格验证、登记制度,杜绝闲杂人员进入行政区域内,维护行政区域安全、正常的工作环境。对物品进出实施分类管理,实行物品进出审验制度,杜绝危险物品进入行政区域内。
(2)停车管理
管辖区域设置行车指示标志,规定车辆行驶路线,指定车辆停放区域,非机动车应实行定点停放。对进出管辖区域的各类车辆进行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证车辆有序通行、有序停放。
(3)突发事件处理
按照要求制订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将预案内容在相关场所张榜悬挂。在各楼层固定位置悬挂疏散示意图及引路标志,每年组织不少于1次的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当发生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及其他危害公共突发事件时,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对设备机房、停车场、广告牌、电线杆等露天设施进行检查和加固。各岗位人员必须按规定实行岗位警戒,根据不同突发事件的现场情况进行应变处理,在有关部门到达现场前,确保人身安全,减少财产损失,并全力协助处理相关事宜。对待上访人员做到耐心说服,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予以妥善处置。
(二)保洁服务要求:
楼内公共区域
每日打扫、拖洗1次各楼层通道和楼梯台阶,水磨石地面和水泥地面每周刷洗1次,每日清理1次楼梯口和通道摆放的烟灰缸内垃圾和烟头,每日擦拭1次公共设施,每周擦拭1次楼梯道墙面及共用门窗玻璃.,每日清扫1次停车场的纸屑和垃圾,每周擦洗1次门窗等公共设施,3小时内目视无垃圾。每月清洁2次灯具。标识、宣传牌每日擦拭1次,办公室垃圾袋每日更换,门卫、岗亭每日清洁4次,室内外墙面每月清洁3次,监控探头每月擦拭1次。食堂灭鼠、灭蚊等每月至少进行1次,夏季半月消杀1次。
公共厕所区域
每日早、晚对共用卫生间清洁2次,保洁时悬挂醒目标识;(清洁内容包括:通风换气;冲洗烟灰缸、洁具;清扫地面垃圾、清倒垃圾篓垃圾、换新的垃圾袋;用洗洁剂清洗大、小便器;用拖把拖干净地面;喷洒空气清新剂或香水,小便器内放置香球等);每月1次用毛巾擦灯具;每月2次对共用卫生间进行消杀,发现墙壁有字及时清洁。室内无明显异味、臭味;地面无明显烟头、纸屑、污渍、积水,天花板、墙面无蜘蛛网和积灰,目视墙壁干净,便器洁净无黄渍。
道路、停车场、绿化带区域
每日清扫2次,循环保洁,目视道路无垃圾、杂物,每100m2痰迹、烟头、纸屑平均不超过5个,无直径2cm以上的石子;地面垃圾滞留时间不能超过1小时。
每日清扫2次绿化带、草地上垃圾,捡1次草地、绿化带上的烟头、棉签等小杂物,秋冬季节或落叶较多季节增加清洁次数,地面基本干净、无积尘、无污渍、无垃圾,每100m2果皮、烟头、纸屑等不超过5个,花坛表面洁净无污渍。
(三)食堂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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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容仪表 |
工作时间内必须规范佩戴工卡,按照相关要求佩戴各种标识标牌。 |
按相关规定着工作服上岗,工作服穿戴整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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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不得浓妆艳抹,发型、饰物佩戴规范,不得披长发、留胡须、留长指甲等,不得涂怪异颜色指甲油,不得在公共场所化妆、剃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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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在管辖区域吸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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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时间不得大声喧哗、勾肩搭背、聚众聊天、看书报杂志、吃零食、打瞌睡、串岗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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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止文明大方,不得在公共场合做不雅动作(剔牙、掏耳朵、伸懒腰、嚼口香糖等);动作手势规范、准确、有力;不可将手插入口袋、插入衣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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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精神饱满、微笑服务,使用礼貌用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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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道德 |
拾到遗失物品应主动交由服务处处理。 |
不准私配管辖区内各种钥匙、他人钥匙,保守工资、福利及其它必须保守的公司机密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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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内保持干净整洁,工具摆放整齐有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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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意识良好,能够积极接受客户或同事的意见,不与业主或同事发生争吵或有失敬、失礼的行为。 |
|
上班时间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当值时应及时汇报各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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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饮酒后上岗,当班时不得会见亲友,不得当众打电话聊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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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从甲方工作人员工作指示及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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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落实甲方工作人员交办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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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
按要求粗加工切配 |
食材隔墙离地存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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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定时清理下水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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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清理冰箱,霜较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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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箱门生熟不混放,荤素不混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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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池整洁干净,按照标示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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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残窗口时清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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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设备清洁干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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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桶无盖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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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开餐准备,调料盒、汤菜及时供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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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自己原因,菜品断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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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污渍垃圾等及时处理的 |
一、餐厅炊事器具安全操作管理
1.厨师必须了解各种炊事器具和设备、设施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否则不得使用。
2.所有电源开关不准用湿手开启,以防触电事故发生。
3.电动炊事器具、设备要经常检查,在通风、干燥处放置。
4.餐厅操作间严禁闲人进入,以确保安全。
5.每日下班时必须保证人走火灭,以防火灾发生。
6.每日下班时必须检查餐厅所有门窗,所有电源是否关闭,以确保项目财物安全。(补充):
1)、餐厅购置的各种炊事器具和相关配套的设施设备必须有选择性地购买有牌号、有厂家、有说明书的、质量合格的产品。严禁购买使用假货、冒牌货等不合格产品。
2)、餐厅使用的压力容器类厨房炊事器具(如高压锅,液化气瓶等),必须是经过检验合格的产品。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或国家相关部门年检合格后才能继续使用。
3)、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制度放置,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六、人员要求:
(一)人员配备:
保洁人员3名,安保人员:4名,食堂服务3名,共计10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
1.项目负责人:负责新吴交警大队江溪中队后勤托管服务项目的协调、检查,以及和采购人的对接。配合完成采购人交派的临时性、突发性任务。
2.安保人员:4名(含项目负责人)。男性,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熟悉周边的环境,能处理和应对公共秩序维护工作,能简单使用消防、物防、技防器械和设备,能够熟悉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来人来访的通报、证件检验、登记、报刊信件收发等,快递及包裹原则上由收件人亲自签收,得到收件人授权后方能代为签收,并按规范记录接收信息;门卫、守护,维护公共秩序;处理治安及共他突发事件;负责防盗、防火管理。积极主动的配合、服从对口管理部门的临时应急调。
3.保洁员:3名。女性,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负责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江溪中队公共区域的打扫(包括楼栋内每层过道、步行梯等)及公共厕所区域、道路、绿化带区域的保洁等。
4.食堂服务:3名: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负责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餐厅厨房服务等。
(二)人员素质要求
1.身体健康、作风正派、爱岗敬业、遵守纪律、工作责任心强,有岗位工作所需的体能素质、文化程度、语言文字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年龄在20周岁至55周岁之间,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上班时间须按规定统一着装,不卷衣袖与裤脚,不得穿高跟鞋、拖鞋,并保持工作服的干净整洁。
3.保持面容清洁卫生,男员工不留胡须,发角侧不过耳,后不过领;女员工长发应盘起,不染彩发和指甲,不佩带金银首饰,不化浓妆。
七、考核办法
(一)服务考核细则
1、自合同之日起,乙方需接受招标人的考核,考核结果与服务费用结算及合同期满后是否续签相关;
2、日常考核采用《月度综合质量考核》与《月度单项质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1)《月度综合质量考核》主要为《日常质量巡查考核》。以上考核分值大于等于90分为考核合格,扣款按最低分值进行扣款,不重复扣款。考核形式包括:现场质量检查、服务人数核实、查看公司台账、被服务人员访谈等。
月考核成绩高于90分(含),按实际发生的服务费结算;
月考核成绩80—89分,扣当月总服务费的5%;
月考核成绩70—79分,扣当月总服务费的10%,招标人将约谈保洁公司给予警告1次;
月考核成绩再次低于80分,除扣当月总服务费的10%外,招标人有权单方面减少乙方的服务范围甚至取消合同。
乙方若不能按核定编制人数提供服务人员,缺一人扣除当月总服务费的2%,以此类推;缺编不缺岗现象不能超过3天,4-7天,扣300元/岗,2周扣800元/岗,3周扣1500元/岗,4周则扣除当月总服务费的2% (每一岗位);若公司故意隐瞒工人请假,一经发现,扣当月总服务费的10%。
(2)《月度单项质量考核》(附表2)由招标人考核组每月根据单项服务质量检查考核结果直接奖惩。
附表1:《日常质量巡查考核》
服务部门: 考核人: 考核日期:
岗位 |
清洁内容 |
清洁频次 |
考核项目 |
扣分标准 |
停车场地面 |
绿化带 |
日清洁1次 |
无枯枝落叶、碎石杂物 |
一处不符扣0.5分 |
垃圾桶 |
日清洁1次 |
无污迹、无垃圾满出 |
一处不符扣0.5分 |
|
地面、设施 |
日清洁1次 |
无垃圾、杂物灰尘、污迹 |
一处不符扣0.5分 |
|
窗台 |
楼层窗 |
每月清洁4次 |
无垃圾、杂物灰尘、污迹 |
一处不符扣0.5分 |
设施 |
楼梯间、设施、垃圾间 |
日清洁1次 |
无垃圾、杂物灰尘、污迹 |
一处不符扣0.5分 |
卫生间 |
蹲坑、小便斗 |
日清洁4次 |
无污渍,无异味,定时更换卫生纸、垃圾袋,放置熏香。 |
一处不符扣0.5分 |
食堂 |
厨房设备 |
日清洁1次 |
定期消毒清洁,保持干净无异味。 |
一处不符扣0.5分 |
附表2:《月度单项质量考核》
管理质量: 员工年龄或文化违背合同要求,发现一例扣100元,新招聘的员工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安排独立上岗,发现一例扣费500元; 乙方人员不得从事影响甲方声誉、秩序、管理等行为(如提供一条龙、无证出租车等电话号码等),一经发现一次,扣费1000元; 员工未佩戴工号牌或着装不规范,发现一例扣费50元; 上班时间发生员工聚岗、串岗、脱岗,发现一次,扣费100元;上班玩手机、打瞌睡、睡觉,发现一次,扣费100元; 员工间发生矛盾影响工作,发现一例,扣费200元;员工与业主或其它工作人员发生争吵、肢体冲突等,发现一例,扣费500元,如产生严重影响,扣费5000元; 员工工作期间因粗心大意、责任心不强、违反操作规范导致服务单位设施、设备等损坏(如撞坏门、灯具等),除按情节轻重扣除产生的维修费外,发生一例扣物管费100元; 员工上班抽烟,发现一次,扣费300元;看见抽烟不劝阻,扣费100元一次; 员工乱停车辆,发现一次,扣费50元;未在指定地点充电,发现一次,扣费200元; 乙方提供耗材不及时,影响任务完成,发生一次扣费500元; 招标人接到服务单位对服务质量、服务、管理等方面的投诉,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发现一例,扣费50-500元不等;媒体或网络反应或各类回访出现不满意信息,每次扣费1000元;市级检查中出现不满意信息,每次扣费1000元;省级检查中出现不满意信息,每次扣费2000元;国家级检查中出现不满意信息,每次扣费3000元;国家卫生城市检查、文明城市检查等重大检查,如出现不满意信息,每次扣费5000元; 对管理人员反馈的质量问题,连续两个月重复出现,加倍处罚;连续三个月出现,5倍处罚; |
八、合同价的支付:
付款方法:本合同服务费总额分四次支付,具体支付时间、条件、每次比例、金额及方式为:服务费每季度结算一次,于当月5日前将上月发票送交甲方,甲方在当月15日前将上季度服务费扣除考核罚款费用汇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
2.提请仲裁( );
3.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十、其他约定事项:
1.招标(谈判、询价)文件及供方的投标(响应、报价)文件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本合同一式伍份,需方、供方各持二份,见证方一份。
3.本合同经供方和需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经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解释。
需方(采购人): (盖章)供方(中标方): (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见证方: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年 月 日
备注:供需双方必须以本格式文本拟订合同。
第六部分.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公开招标
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投标供应商: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一)响应函(格式):
致无锡众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我们收到你们 ****项目 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此次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的报价。
一、我们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包括付款方式),提供本项目的报价,总报价见《开标一览表》。
二、我们愿意提供无锡众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在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文件、资料。
三、我们同意按采购文件中的规定,本响应文件报价的有效期限为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90天。
四、我方同意按采购文件中的规定期限内完成全部工作。
五、如果我们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六、我们认为你们有权决定成交者。
七、我们认可并保证遵守采购文件的所有规定,放弃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权利。
八、如果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我方如无不可抗力,又未履行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我方愿意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同意接受按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我方进行的处理。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话: 传真:
地址: 邮编: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二)开标一览表(格式)
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项目编号:
项目总报价 |
小写: 元 大写: 元 |
服务期 |
|
服务标准 |
|
项目负责人 |
|
投标文件 份数 |
投标文件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 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或U盘)一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应与响应函内容一致,否则评标时一律按开标一览表中内容为准,开标一览表中必须盖章或签字。
(三)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 项目编号:
员工工资福利及法定计提费用明细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人数配置 |
人员费用标准(元/月) |
合计费用(元/月) |
合计费用(元/年) |
备注 |
1 |
员工工资及福利 |
|||||
(1) |
各工种工作人员工资(请列明具体工种) |
|||||
(2) |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
|||||
(3) |
员工人身意外保险费 |
|||||
(4) |
高温费 |
|||||
(5) |
其他员工福利 |
|||||
… … |
||||||
2 |
法定计提费用 |
|||||
(1) |
养老保险 |
|||||
(2) |
医疗统筹 |
|||||
(3) |
失业 |
|||||
(4) |
工伤 |
|||||
(5) |
生育 |
|||||
(6) |
其他法定计提费用 |
|||||
… … |
||||||
合计: |
注: 1.总报价除应包括人员的工资(符合无锡市最低工资标准、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每月最高工作时间的相关规定且所有人员必须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保福利费、加班费、法定税费、办公费、公众责任保险费和合理利润外,还应包括体检、管理、劳务、服装、培训、保修、通讯、包括人员最低工资政策性调整风险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为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投标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服务期内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因素(包括人员最低工资政策性调整),一旦中标,总价将包定,即为合同价,不予调整。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投标供应商的报价让利行为,损失自负。
2.上述表格中“各工种工作人员工资”是指“业务负责人、管理人员、保洁人员、调度人员工资”,请按各工种分别制作。即表中用“业务负责人工资”替换“各工种工作人员工资”,用“管理人员工资”替换“各工种工作人员工资”、用“保洁人员工资”替换“各工种工作人员工资”,依此类推。
3.上述报价表由投标单位参照,不限于此,可根据采购需求自行添加条目进行投报。
(2)投入本项目的工具设备物资明细表
序号 |
物品名称 |
品牌 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费用 (元/月) |
合计费用(元) |
产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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