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广州仲裁委员会配送餐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2月23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GZQS2020HC11025
项目名称:广州仲裁委员会配送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35,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州仲裁委员会配送餐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235,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餐饮服务 | 广州仲裁委员会配送餐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235,000.00 | 1,235,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一年时间。若合同期满累计配餐金额未达到采购预算金额,或合同期未满已达采购预算金额,则按实结算。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仲裁委员会配送餐服务采购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相关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仲裁委员会配送餐服务采购项目):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登记文件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未完成编制的可提供2019年度,新成立单位可提供成立至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填写磋商文件格式4资格声明函);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填写磋商文件格式4资格声明函);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填写磋商文件格式4资格声明函)。
(2)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已登记并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
(4)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04日至2021年02月10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02月23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五、开启时间:2021年02月23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响应,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2)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前完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上的供应商注册工作。
(登记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获取文件登记表》(版本从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广州仲裁委员会
地 址:广州市沿江中路298号江湾大酒店A座17楼
联系方式:020-83701754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联系方式:020-8381278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黎先生
电 话:020-83812782、83812935,18011735206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0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