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扬州市邗江区槐泗镇酒甸中心幼儿园
食堂食品原材料定点采购招标公告(二次)
为强化管理,规范采购程序,提高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保障食品安全、卫生,根据扬州市教育局《扬州市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意见》(扬教发[2015]82号)、邗江教育局《邗江区学校、幼儿园食堂原材料采购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扬州市邗江区槐泗镇酒甸中心幼儿园拟对食堂所需食品原材料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数量和要求
分1.粮油类;2.猪肉制品类;3.豆制品、鸡蛋类;4.调味品、干货、牛肉类;5.冷冻制品类;6.蔬菜类;7.家禽类;8.水产类;9.水果;10.饼干、糕点类;共十个类别分别招标,投标人可以选择其中一个类别或多个类别进行投标,投标人按午餐800人左右、教职工午餐80人左右供应自行估算供货数量,送货地点为邗江区酒甸中心幼儿园食堂,粮油类、调料及干货类一般每周送货一次,其他类别要求每天上午7:10之前送达。
二、各类食品具体要求
1.大米、食用油、面粉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标志,大米为上年度的稻子制成的三级粳米;食用油为非转基因食用油,且符合食用植物油国家标准;
2.猪肉、牛肉、鸡肉、鸭肉、鹅肉等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冷冻食品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豆制品及其半成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标志;
4.禽蛋、鱼虾类、蔬菜必须保证新鲜、绿色、无公害,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
三、供货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产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
2.销售企业食品流通许可证,或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代理商须取得授权书;
4.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并具有配送能力。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1. 投标单位服务承诺书(见附件一);
2.报名者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二);
3.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等;
4.单位简介及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营业额证明材料;
5.货物简介及服务承诺(重点突出所提供货物的特点和供货商的服务特色、优惠方案、售后服务);
6.近三年内典型案例简介及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7.所供商品报价表(见附件三),报价表须按规定格式完整、清晰、正确填写,不得涂改,没有的应注明“无”字样,不得缺项、增项,报价表每页须有供货商签章,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报价表的格式进行详细分项报价。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所报单价必须包括货物价格、运杂费(含保险费)、包装费、各种检测费、管理费、售后服务费等直至完全交付采购人使用的所有费用。同一类别商品市场价格下浮率只能为一个;
8.评标办法(附件四)中提到的影响评分的证明材料及其他供货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
9.所有材料装入文件袋后密封,加盖公章(封口处注明“请勿在2021年2月20日上午9:00前启封”字样),一式肆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所有递交的材料原件备查。
五、保证金
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户 名:江苏宁信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维扬支行
账 号:32050174930000000634
缴纳投标保证金,每个类别分别交纳1000元,保证金必须在2021年2月20日上午9:00前交纳到位,并备注项目类别,采用进帐单、银行汇票形式缴纳(不接受支票、现金),在递交投标确认函时将保证金进账单一并递交。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退还,同时按照《邗江区学校、幼儿园食堂原材料采购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向酒甸中心幼儿园履约保证金(采购总额的10%-20%),履约保证金金额及用途详见合同。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资格证明文件是不真实的或宣布中标后弃标不签合同或未能履行合同或签订合同后出现第八条第5项所列情况,保证金将没收不予退还,未中标单位保证金将在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其投标的;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的。
六、开标与定标
1. 幼儿园将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委派代表准时参加,(每个投标单位限1人),参加开标的代表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参加开标人员应在开标前14天申领“健康码”,开标当天“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C,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14天内有去过或接触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或有国(境)外旅居史、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人员的不得参加开标。参加开标人员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报价单”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单”为准。
3.开标时发现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情形时,一律作废标处理。
4.评标办法:我园招标采购评议小组按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评标标准见附件四),并由槐泗镇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领导小组参与监督,由幼儿园招标采购评议小组统一开启标书,审查招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投标文件的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对投标单位进行供应商评审,评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中标候选供应商进行排列,从每类商品择优选择一家供货商中标,槐泗镇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领导小组和招标采购评议小组成员对定标结果均需签字确认。
5.中标供应商确定后,在邗江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hj.gov.cn/jyj/index.shtml;槐泗镇政府网站 http://www.hj.gov.cn/hsz/ ;上发布公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发放中标通知书。
七、时间与地点:
1.网上发布招标信息时间:2021年2月4日
网址:
邗江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hj.gov.cn/jyj/index.shtml;
槐泗镇政府网站 http://www.hj.gov.cn/hsz/ ;
2.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2月4日起从邗江区教育局网站、槐泗镇政府网站自行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在2021年2月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盖章后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849239178@qq.com,联系电话:18952587955。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
3.送达标书地点:槐泗镇行政审批局二楼会议室,时间: 2021年2月20日上午9:00(其他时间不接收);
4.开标时间:2021年2月20日上午9:00,地点:槐泗镇行政审批局二楼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代理单位:江苏宁信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电话:18361306627
采购人:扬州市邗江区槐泗镇酒甸中心幼儿园
联系人:陶园长 电话:13952591902
附件:
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
江苏宁信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将参加贵公司于 月 日开标的 项目的投标。本单位已在网上成功下载标书,特发函确认。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
供应商联系表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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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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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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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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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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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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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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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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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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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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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投项目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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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请如实填写《投标人参加投标确认函》并在公告结束时间前(2021年2月9日17时00分)将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确认函》的图片或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电子邮箱进行报名:849239178@qq.com,联系电话:18952587955,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投标人参加投标确认函》(开标时原件带至现场)。
2、因供应商填写有误,造成以上信息资料的不实将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3、已确认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故意迟到或无故不参加,影响谈判活动正常进行的,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将被列为一般失信行为。
扬州市邗江区槐泗镇酒甸中心幼儿园食堂食品原材料定点采购招标文件(二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