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恒泰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上饶银行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编号:JXHTZX2020-SR-007-1)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附件1 | 上饶银行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文件(2021.1.8专家评审后修改).pdf |
一、项目编号:JXHTZX2020-SR-007-1(招标文件编号:JXHTZX2020-SR-007-1)
二、项目名称:上饶银行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金碧物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78号3101房之三
中标(成交)金额:218.0516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金碧物业有限公司 | 上饶银行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年 |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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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洋、李自强、叶凤花、李梅、王筱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4444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饶市信州区五三大道107号
联系方式:盛经理、李经理0793-82095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恒泰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饶市信州区凤凰大道星河国际1号楼
联系方式:陈女士0793-8275088 186793805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 0793-8275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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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上饶银行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编号:JXHTZX2020-SR-007-1
采购人: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恒泰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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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投标邀请
江西恒泰咨询有限公司受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
原则,就其对上饶银行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实行公开招标(二次),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编号:JXHTZX2020-SR-007-1
二、项目名称:上饶银行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服务期限 项目要求 预算金额
上饶银行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二次)
五年 详见招标文件
每年 250万元
注:报价按每年物业服务费总价报价,否则以废标处理。
五、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物
业管理服务相关内容,法人授权书(法人参加则无需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
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投标截止时间前 6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开标前(不含开标日本月)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发票、
银行纳税转帐凭证、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
2、提供开标前(不含开标日本月)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保
缴纳发票、交纳社保的银行转帐凭证、社保局出具的正常缴纳社保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的自我书
面申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提
供声明函)。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提供声明函)。
(九)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记录
近三年内有犯罪、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记录近三年内有犯罪、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
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出后“信用中国网”投标人的信用
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注:以上所有资料在投标时除了递交投标文件一正二副,另外还需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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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的复印件一份,以便资格审查。原件备查。
六、投标报名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年 1月 12日起至 2021年 1月 18日止(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时 00分至 11时 30 分,下午 14时 30分至 16时 30分(北京
时间)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以上第五项“参与投标的供应商
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提供原件查验)至江西恒泰咨询有限公司
(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凤凰大道星河国际 1号楼 2210 室)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报名时需按
要求填写材料清单登记表且提供的材料一律不予退还,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1年 2月 3日 9时 00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 2月 3日 9时 00分
地 址: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1年 2 月 3日 9时 00分
开标地点: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上饶银行官方网站
(http://srbank.cn/)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
责任。
十、采购代理费:按委托代理协议依法向中标供应商收取,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
件”。
注:凡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必须就此采购内容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否则参与投标
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了招标方的需求,中标后承担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要求(投标前
如有不明之处应向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详细了解);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投
标,请在开标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凡领取标书后,对本标书必须
仔细阅读,如对招标文件存有疑问,请在开标前五天以书面文件向我公司询问。
十一、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上饶市信州区五三大道 107号
联系人:盛经理、李经理
联系电话:0793-8209575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恒泰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饶市信州区凤凰大道星河国际 1 号楼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793-8275088 18679380509
电子邮箱: jxhtzx@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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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
号
条款号 内容
1 1.1
采购人名称: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上饶市信州区五三大道 107号
电话:盛经理、李经理 0793-8209575
2 2.1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恒泰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饶市信州区凤凰大道星河国际 1号楼
电话:陈女士 0793-8275088 18679380509
3 3.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元)。本项目保证金应
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
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 投标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向以下指定账户以转账
或电汇方式,须通过投标人工商注册地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否
则递交投标文件无效。
开户单位:江西恒泰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中心区支行;
账 号:3605 0183 0162 0000 0496;
注:①投标保证金进帐凭证应注明用途、投标项目、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
核实。
②投标保证金的交付时间以收款人银行实际到账为准。由于投标人的原因而造
成本保证金没有及时或足额到账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 4.1 投标有效期:90天
5 5.1 服务期限:五年(自与招标人签定合同时间之日起算)
6 6.1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7 7.1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8 8.1
中标服务费:将向最后中标供应商收取中标服务费,请各投标人在报价时充
分考虑这一因素,具体收费标准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
9 9.1
本项目以人民币进行报价,服务的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本文件要
求规定,项目报价包含项目清单内容包括设备供货、备件备品、运输、安装、
调试、验收、加班加点、人员操作培训、委托代理服务费及售后服务等所有费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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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说明
1、说明
1.1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的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 “招标代理机构”是指依法经认定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
2.3 “投标人”是指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和条件,参加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投标
活动的国内供应商。
2.4 “投标人代表”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提供身份证
原件)。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详见附件)。
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2.6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
修缮等。
2.7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3、投标人
3.1 对投标人要求
3.1.1 详见“投标邀请”。
3.1.2 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保证愿意接受由用户对其所提供材
料的真实性的调查和考证。
3.1.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的投标。
3.2 对于联合投标的规定,若项目允许联合投标,则适用本条。
3.2.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3.2.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性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
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3.2.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
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
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2.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证明文件、共同投标协
议并注明主体方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投标文件由联合体各方或主体方盖章,
否则,将导致其投标无效。
3.2.5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
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3.2.6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2.7 若招标文件另有详细规定的遵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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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根据财办库【2003】38 号规定,同品牌型号产品(指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授权产品)
只允许一家投标商参加,若多家代理商参加同品牌型号产品投标,应作为一家投标商来计算。
如所有投标商均提供同一品牌型号,则视为全部无效标处理。
3.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4.投标费用
4.1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投标人代表
5.1 指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
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投标委托代表有效身份证明资料及《法人代表授权书》等资
料(格式详见第六章附件 8)。
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构成
6.1 招标文件包括:
(1)投标邀请
(2)投标须知
(3)项目内容、要求及商务条款
(4)合同条款
(5)合同格式
(6)投标文件格式
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
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6.3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和服务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
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及答疑
7.1 在投标截止日期 15 天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主动地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
或修改,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2 任何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
提交《疑问函》至本招标代理机构,同时认定其他方式为无效。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
7
予以答复。该答复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质疑单位提交书面《疑问函》时还需提供
网上报名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及
被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件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人质疑应实行实名制,
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投标事项及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如提交的质疑函不符
合要求,我公司将不予接收。
7.3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或答复将以公告或答疑文件方式通知每个购买了招标文件的
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7.4 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相关网站发布的最新的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或答复,并以最
新的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或答复制作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格式
8.投标文件编写的注意事项
8.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了解招标文件的内容、要求后,编写投标文件;
8.2 投标文件必须以无线胶装的形式按投标文件的构成顺序自编目录及页码装订成册;否
则,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8.3 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并在每份文件右上角注明“正
本”、“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9.投标文件的构成
9.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书
(2)投标报价一览表
(3)投标分项报价表
(4)技术规格偏离表
(5)商务规格偏离表
(6)技术文件
(7)资格证明文件
(8)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9)投标保证金
注: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编写“投标文件目录”。
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和小、微企业参加投标
10.1 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参加投标
10.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
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
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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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中、小、微企业参加投标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
10.1.3 中、小、微企业参加投标时,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必须同时提供货物
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
10.2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
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
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0.3 根据财库〔2017〕141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10.4 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
务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不重复享受政策。
11、节能、环保产品投标(货物采购适用)
11、1 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
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11、2 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
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11、3《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发布的最新一期为准。
11、4 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
的给予优先或强制采购。
11、5 如属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在清单页的扫描件或网页截
图,并提供证书扫描件。
11、6 对于同时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
11、7 招标文件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2、投标文件的文字及计量单位
1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的所有来往的文件统一使用中文(另
有规定的除外)。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
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12.2 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国家法定计量
单位。
13、投标文件格式
13.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明细等格式详细完整
地填写各项内容。
13.2 在开标一览表明细中,货物招标应详细标明所提供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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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及生产产地、单位、数量、单价、单项合计、交货地点、交货时间等;服务招标应详细标
明所提供的服务所需人员(含管理人员)数量、工时、工资、福利、税费及配套工具等。
14、投标报价
14.1 投标人应就《投标报价一览表》中作完整唯一报价;
14.2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单价和总价;
14.3 投标人的《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同一品目的产品单价必须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14.4 投标报价是指货物费、随配附件、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施工费、税费、保
险、检测(检验、测试)及完成项目所需的一切直接与间接费用及利润的总和。
14.5 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15、投标保证金:
15.1 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15.2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出现《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3)中标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所述规定签订合同;
4)中标供应商未按规定缴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5)中标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和文件意图骗取中标;
6)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7)中标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付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的(如有);
8)其它不符合《政府采购法》或省、市有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要求的;
9)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6、资格证明文件
16.1 投标人应提供证明其合格和资格的证明文件。
17、投标的有效期
17.1 投标文件从投标截止日期后 90 天内有效。
17.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8、投标文件书写及签名、盖章要求
18.1 投标文件正本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
人签名和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无效。
18.2 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未按要求填写的投标文件可能将被认定为无效的投标。
18.3 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凡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名和加盖公章,否则
其投标无效。
18.4 电报、电邮、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9.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并在每份文件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以及在封面右上角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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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 文件袋: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装在文件袋中加以密封,并在文件袋上
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在每一封贴处密封签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
字)。
19.3 袋(箱)上均应注明:
⑴采购代理机构:
⑵项目名称:
⑶招标编号:
⑷投标人:
⑸注明“开标时才能启封”
19.4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本须知要求密封、标记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
20.投标截止时间
20.1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
20.2 招标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 天前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日期,
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投标人必须按变更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
标文件;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
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21.迟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撤回
21.1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21.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或撤回其投标。
21.3 在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期满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
没收。
21.4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六、开标及评标
22、评标专家组的组成
22.1 招标代理机构在监管部门监督下,依法组建评标专家组。
23、开标
23.1 招标代理机构在《邀请函》中约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有
采购人和邀请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3.2 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开标时,投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
况。经确认无误后招标代理机构当众拆封唱标。
23.3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的为
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
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
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
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3.4 招标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未宣读的投标价格评标时不予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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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评标原则及程序、评分方法
24、评标原则
24.1 评标由依照有关规定组建的评标专家组负责。
24.2 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为评审依据。
24.3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公正性的活动,将可能导致其
中标资格被取消。
24.4 评标全过程中不允许投标人与评标专家组之间有可能影响到投标结果公正性的会
面与谈话,以体现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
24.5 评标专家组成员和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中标候选人
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25、评标程序
25.1 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5.1.1 资格性审查。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由采购人对所有投标人的资质证
明等逐项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在资格性审查时,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无效:
①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②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符的;
③投标人存在失信记录的;
④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签署、盖章的;
⑤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且采购人无法支付的;
⑥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⑦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被视为投标无效条款的。
25.1.2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
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在符合性检查时,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无效:
①投标价格前后不一致,且不接受澄清修正的;
②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③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被视为投标无效条款的。
25.2 澄清有关问题:
25.2.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
容,评标专家组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
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
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5.2.2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
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
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
无效投标处理。
25.3 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
格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
25.4 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专家组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后由高到低
顺序排列。
25.5 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专家组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
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购买招标
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专家组成员名单;评标方法和标准;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
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26、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总分 100 分),评分细则(计分办法保留两位小数,四舍
五入)
12
26.1 计分细则如下:
细则项目 评分细则 分值
价格评分
(10分)
价格分的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以满足招标文件要
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
181 号),供应商为小微企业且所投产品制造商也是小微企业,供应
商及产品制造商均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
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根据财库〔2017〕141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
工程或者服务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不重
复享受政策。
注:投标人应以科学、求实、诚信的态度,严格按照招标要求计
算设定投标报价。为了防止恶性竞争投标人不得低于成本报价,评标
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
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
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货物
进货成本、管理费用、人工成本构成、物流运输成本、税收等所有成
本和利润)。
10 分
投标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二、需求及物业服务的内容”
的得基本分 14分;有一项负偏离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评分依据:提供服务偏离表加盖投标人公章。
14分
物业服务人员综合服务能力:
1、拟担任本项目经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 2分,具有物业管
理师证书的得 2分,有五年及以上的物业管理工作经验加 2分,此项
共计 6分;
评分依据:上述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学信网查询截图、提供任职业主单
位的经验证明材料扫描件(需含有业主单位联系方式,劳动合同、投标人为以
上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的社保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的
扫描件,原件备查)。
2、拟担任本项目主管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物业管理师证
书得 3分,物业管理经验 1-5年(含)得 1分,5-8年(含)得 2分,
8年以上得 3分,此项共计 6分;
评分依据:上述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学信网查询截图、提供任职业主单
位的经验证明材料扫描件(需含有业主单位联系方式,劳动合同、投标人为以
上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的社保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的
扫描件,原件备查)。
3、工程维修人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有类似项目物业维修工
任职经验及项目任职内获得用户好评,具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
发的低压电工证和高压电工证,每满足一项得 1分,此项共计 4分。
评分依据:上述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学信网查询截图、提供任职业主单位
的经验证明材料扫描件(需含有业主单位联系方式,劳动合同、投标人为以上
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的社保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的扫
描件,原件备查)。
16分
13
总体服务设想和目标: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中包含有项目定位、总体服务设想及思路、
管理目标及各项管理服务指标承诺的,有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置、
员工素质标准、员工培训及管理、奖惩制度,有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工作流程、管理措施的,结合大楼功能分布,方案合理、可行,综合
体现完整。(以上缺项不得分,合理完整得 6 分,较合理得 4 分,一般得 2
分。)评分依据:根据投标文件酌情打分。
6分
安保工作管理方案: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中包括有对投标人安全岗位的设置、车辆
管理服务保障、秩序管理流程的,方案合理、可行,综合体现完整。
(方案最完整得 3 分,较好得 2 分,一般得 1 分。)
评分依据:根据投标文件酌情打分。
3 分
各类处理突发事件应急方案: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中包含有台风、暴雨、雪灾、防雷等灾害
性天气应急处置、反恐防范、办公区人员紧急疏散、盗窃事件、斗殴
等暴力事件、消防应急、地震灾害、防火应急、智能化系统运行应急、
空调系统应急处理、环境卫生应急预案,并有突发事故处理和破坏性
事故处理工作流程图的,方案合理、可行,综合体现完整。(以上缺项
不得分,方案合理完整的得 3分,方案较合理完整的得 2分,一般的得 1分。)
评分依据:根据投标文件酌情打分。
3分
房屋、公共场地、设施设备维护管理方案;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中包含有维修运行管理制度、岗位职责、
作业规范、工作流程、具体管理措施的,方案合理、可行,综合体现
完整。(以上缺项不得分,方案合理完整的得 4分,方案较合理完整的得 2分,
一般的得 1分。)
评分依据:根据投标文件酌情打分。
4分
消防及停车场安全秩序管理方案: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中包含有消防管理制度、管理措施、工作
规范、工作流程的,方案合理、可行,综合体现完整。(以上缺项不
得分,合理完整的得 2 分,方案一般得 1 分。)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中包含有安全秩序的管理设想、管理原则、
管理措施(包括车辆管理、车辆行驶和停放管理、交通设施管理、停
车场管理的,方案合理、可行,综合体现完整。(以上缺项不得分,合
理完整的得 2 分,方案一般得 1 分。)
评分依据:根据投标文件酌情打分。
4分
食堂管理及消毒方案: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中包含卫生管理制度、食品采购制度、食
品验收制度、盛装食物器具洗刷消毒制度等,保持食堂,餐厅内外的
环境卫生。(以上缺项不得分,方案合理完整的得 3 分,一般的得 1 分。)
评分依据:根据投标文件酌情打分。
3分
卫生保洁管理方案: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中包含有保洁员人员配置、区域划分、工
作时间安排、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作范围、保洁周期工作计划表、
操作规程、垃圾处理方式、保洁服务管理目标和制度、卫生标准及质
量检查标准及内部考核方法的, 方案合理、可行,综合体现完整。(以
上缺项不得分,方案合理完整的得 3分,方案一般的得 1分。)
评分依据:根据投标文件酌情打分。
3分
服务评分
(60 分)
14
注: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
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
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
处理。
26.2 评分说明:评标专家组根据招标文件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技术参数要求响应评
比、商务与服务响应等情况进行评审和综合评估并打分;评标专家组成员打分时不得协商,
应独立完成。招标代理机构按照确定的评分细则计算价格得分,评标专家组复核后给予确认。
根据评标专家组的综合打分结果,得出中标候选人排序名单。
八、中标人的确定
27、中标人的确定
27.1 由评标专家组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就价格、技术、
智能化管理应用服务:
投标人可利用智能化物业管理系统提升服务品质和效率,该物业管理
系统管理模块至少包含维保修类、客户服务类、资产管理类、财务收
费类的,得 4分,缺项不得分。
评分依据:有公司 LOGO 智能化物业管理系统及模块截图。
4分
商务评分
(30分)
投标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三部份、三、商务条款”的得基本分 10分;
有一项负偏离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评分依据:提供商务条款偏离表加盖投标人公章。
10分
企业综合实力:
投标人提供近一年来为物业服务人员缴纳社保,在 50人(含 50人)
—149人的,得 2分,150人(含 150 人)—299人的,得 3 分;300
人(含 300人)—499人的,得 4分,500人以上(含 500人)的得 5
分。
评分依据:提供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做入投标文件,原件现场核查,
未提供的不得分。
5分
服务标准保障体系:
投标人具有体系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环境管
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满足一项得
1分,此项共计 3分。
评分依据:提供原件扫描件做入投标文件,原件现场核查,未提供的
不得分。
3分
业绩:
投标人自 2017年 1月 1日至今具有类似物业管理业绩,每提供 1
个得 2分,最高得 8分。
评分依据:提供项目图片、合同复印件,合同缺份不计分,原件备查。
8分
荣誉:
投标人具有省物业管理协会颁发的荣誉奖得 2分,有市级颁发的荣誉
奖得 2分,最高得 4分。
评分依据:提供相应证书文件,原件现场核查,未提供不得分。
4分
15
商务与服务等项目内容分别进行评议,同时考虑投标人的质量保证、售后等做出结论;
27.2 评标专家组根据综合评分高低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预中
标人。评审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列,综合得分及投标报价均相同的,由
采购人确定中标人。
九、中标结果公示
28、中标结果公示
28.1 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人,网上公告。
28.2 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并提交书面质疑书。质疑书应当署
名,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质疑书主要内容应
当包括: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质疑人的地址、电话等;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
关证明材料(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
证明的内容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提起质疑的日期。
十、中标通知
29、中标通知
29.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另行通知;
29.2 招标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落标原因和退还投标文件。
29.3《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采购合同签订后,《中标通知书》成为合同的
一部分。
十一、签订合同
30、签订合同
30.1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合同。
30.2 如中标人不按中标通知书的规定签订合同,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二、其他事项
31、适用法律
31.1 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及相关规定。
32、解释权
32.1 本招标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解释权属本
招标单位。
33、有关事宜
33.1 所有与本招标文件有关的文件请按下列通讯地址联系:
代理机构:江西恒泰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793-8275088 18679380509
地址:上饶市信州区凤凰大道星河国际 1号楼
16
第三部分 采购项目需求、商务条款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上饶银行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二、需求及物业服务的内容:
1.物业服务范围
(1)房屋建筑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2)设施、设备运行和管理,包括: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照明、天线、
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
(3)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
停车场。
(4)附属配套建筑设施和设备的管理。
(5)公用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公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7)配合公安部门维护公共秩序,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8)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9)配合业主开展相关活动。
(10)业主房屋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乙方应提前预算,经采购人同意合理收费。
(11)业主员工食堂的管理,包括食堂的卫生、员工一日三餐的菜品、食品的采购。
2.物业管理服务目标
(1)按《物业管理条例》的要求和规范实施物业服务和日常管理。
(2)满足业主、使用单位物业服务多样性需求,业主综合满意率达到 80%以上,业主有
效投诉处理率达 100%。
(3)保障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设备设施完好率 100%,设备安
全率 100%,消防系统完好率和运行可靠性 100%,房屋完好率 98%。
(4)推行形象工程,建立文明示范服务。
(5)全年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6)提供快捷周到、热忱细致的服务。
3.物业管理服务要求及标准
根据采购人的总体设施与服务功能,对物业管理的要求与服务范围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7
(1)物业综合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客服接待、档案管理等工作;
(2)各区域卫生保洁及维护、垃圾清运等清洁工作;
(3)各区域秩序安保及维护工作;包括地面地下的停车及场所管理;
(4)各区域设备设施养护管理;
具体各项管理要求如下表。
物业管理标准
项目 内容与标准
(一)
基 本
要 求
1.双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交接物业时,对房屋,设施设备认真检验,手续齐全;
3.特殊岗位人员按国家规定持证上岗;
4.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制度健全;
5.物业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6.根据业主需求,提供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
7.随时听取业主的意见,对维修及时率,合格率达 100%。
(二)
房 屋
管 理
1.对房屋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以及大楼改造情况,适时检查其使用状况,
需要维修时,及时编制计划和资金计划向业主提出报告和建议,根据业
主的决定,组织维修;
3.每天巡查房屋的门、楼梯通道、门窗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护。
(三)
设 施
设 备
维 修
养 护
1.对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由专业设备通知专业单位维
护);
2.建立设施设备档案,对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齐
全;
3.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责任人明确,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
施设备操作规程和保养规范,保障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4.对设施设备按规定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时,向业
主提出报告和建议,根据业主的决定,组织维修;
5.电梯 24 小时正常运行;
6.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7.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
8.走廊、大堂灯完好率 100%;
9.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
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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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协助 维护
公共 秩序
1.在大堂坐班值守,对进出人员进行登记管理;
2.对进入停车场的车辆进行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
3.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
主,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4.夜间值守人员,按规定必须不间断的巡查,记录齐全;
(五)
保
洁
服
务
1.服务范围:重点搞好办公楼内的大堂、每楼层公共区域、会议室、地
下室、停车场、卫生间、标牌、墙面、地面、公共部分的门窗、玻璃、
办公区域内的环境卫生以及室外天台;
2.具体要求:A、室外环境卫生:范围为商行所属场地的环境卫生,要
求:地面无杂物,做到清洁、干净,对办公楼前的地面每天清扫;B、室
内环境卫生:范围包括大楼走廊、卫生间、电梯、楼梯间、扶手、会议
室、食堂、地下停车场、玻璃、阳台、各楼层的壁灯、门窗等,要求:
(1)大堂,要用正确的方式保洁,不准用带水的工具,对大理石地面应
定期打腊、抛光,做到地面无杂物、无纸屑、无痕迹、清洁、干净;(2)
卫生间:要求:厕所篓、垃圾桶每天清运垃圾二次,保持无积物、无臭
味,洁具洗手盆、台、面外表干净,大小便池保持内外光洁、无污垢、
无积尘、无污迹、无异味、无积水、定期消毒、放卫生球、清新剂,保
持地面干燥、墙面光洁、无脏物、无积尘,对各楼层壁灯、标牌保持表
面干净,无灰尘、污迹、斑点;(3)楼梯、楼梯扶手:要求:楼梯、楼
梯扶手,每天清扫干净,平时随时清扫,定期上不锈钢油,拦杆及门窗,
楼梯走廊保持无杂物、蛛网、无乱堆放物品;(4)电梯:电梯内的卫生
保持轿箱外表及箱内壁干净、无污迹、无杂物,使用专用清洁不锈钢油;
(5)办公室:每天定期清扫指定的办公室,对室内的办公桌、椅、沙发、
电器、窗台、玻璃、烟灰缸等每天清洁一次,要求无积尘、无污垢、无
烟头、无痰渍、对面毯定期吸尘,对办公室内的桌、椅、烟灰缸等摆放
整齐;(6)二次供水水箱按规定定期清洗、定时巡查,水质符合卫生要
求。
(六)
食
堂
管
理
1.严格执行卫生部标准,制定卫生管理制度;
2.严格食品采购制度,杜绝不合格的原材料、杜绝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
保障食品的新鲜和卫生质量;
3.对于盛装食物的器具,应定时、定期消毒,在使用前必须重新洗涮消
毒,防止污染;
4.严格食品验收制度,严把质量关,经收的食品应妥善,分类保管,并
定期清理使用,严禁使用过期变质食品;
5.保持食堂,餐厅内外环境卫生,定期消毒。
三、商务条款
(一)服务期限:五年
(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工作时间要求:
秩序维护员实行每天 24小时值班。保洁工作时间为每天不少于 8小时,休息日保证值班
19
人员。如遇抗台、抗震等特殊情况,24小时到场服务。
(四)相关场地提供
1.根据工作需要,招标人将简易装修后可以使用的物业用房交付给中标人,其他办公用
品(如电脑、文件柜等自身使用的办公用品)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根据需要在适合的区域由招标人配备洁具堆放间,其它房间(如设备工具间、员工的
更衣室、仓库等)进场后视情况协调解决。
(五)检查与考核
中标人应接受招标人及项目所在地检查与考核。如因服务质量未达到目标,招标人有权
要求其整改,同时投标人应承担责任和经济赔偿(扣款或终止合同);业主有权重新选聘新
的物业服务公司,并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解聘原物业公司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即自动失效
和终止。
(六)在符合《劳动法》等国家相关法律以及双方友好协商的前提下,中标人须延续现有
上饶银行物业各岗位员工的劳动关系。
(七)其他
中标人需按招标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以下资料:
1.中标价的构成明细。
2.各岗位的人员配备情况说明,提供相关岗位工作人员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
3.各岗位人员配备需符合招标人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如下:
①客服:形象较好,年龄 30周岁以下,中专或高中以上文凭;
②厨师:年龄 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菜肴出品以上饶
菜为主;
③保安:身体健康,年龄 35周岁以下;
④消防控制员:年龄 35周岁以下,需具备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
⑤工程维修人员:年龄 55周岁以下,同时具备电工证。
如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提供以上资料,即视为放弃中标,顺延符合招标条件
的投标人替补。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参考格式)
1. 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 是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
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2)“合同价”是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
方的价款。
(3)“货物”系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4)“服务” 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20
(5)“买方”是指购买货物的采购人。
(6)“卖方”是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中标供应商。
(7)“现场”系指合同项下货物将要进行安装和运行的地点。
(8)“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技术规范要
求的活动。
2. 技术规范
2.1 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满足国家行业规定、行业标准规范、准则与招标文件规定的
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偏离表(如果被买方接受
的话)相一致。
2.2 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标准、规范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
范为准。
3. 专利权
3.1 卖方应保护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
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起诉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
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3.2 因买方原因造成的拖延交货则予以免则。
4. 包装要求
4.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
包装,使包装应适应于海运、或空运、或陆上长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
防粗暴装卸等保护措施,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
坏和损失造成的后果均由卖方承担。
4.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5. 装运标志
5.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装运标志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进行标志。由于标志不妥所
引起的货物损坏和损失造成的后果均由卖方承担。
6. 交货方式和交货时间
6.1 交货方式为现场交货。
6.2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前尽快以书面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箱
件数、总毛量、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将详细交货清单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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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包装箱件数和每个
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单价、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在运输和仓储的特殊
要求和注意事项寄给买方。
6.3 在现场交货条件下,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卖方
应对超运部分的数量或重量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
6.4交货时间和地点见采购需求表。
7. 装运通知
7.1 在现场交货条件下的货物,在卖方已通知买方货物已备妥待运输后 24小时之内,卖
方应将合同号、货名、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
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
7.2如因卖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书面形式通知买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应由卖方负担。
8. 装运及施工
8.1 卖方必须针对该项目制定安装施工方案,确保安装施工安全、文明施工,在装运及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损失、安全问题及引发的纠纷等一切事宜均由卖方承担。
8.2若因施工延误造成的损失、安全问题及引发的纠纷等一切事宜均由卖方承担。
9. 保险
9.1 如果货物是按现场交货方式报价的,由卖方办理货物运抵现场这一段的保险,保险
以人民币按照发票金额的 110%办理“一切险”,保险范围包括卖方承诺装运的货物。
10. 付款方式
10.1付款方式见“合同条款前附表”。
11. 技术资料
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有特殊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
11.1合同生效后一周之内,卖方应将采购货物的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
如目录索引、图纸、技术说明书、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寄
给买方。
11.2 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
11.3 如果买方确认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卖方将在收到买方
通知后 3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买方。
22
12. 质量保证
12.1 卖方应保证设备是全新、完全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
能的要求。卖方对所提供的设备在正常使用和保养的条件下,在使用期限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负责。
12.2 在产品的使用期限内,对因设计、工艺、材料的缺陷而导致的任何事故、故障、潜
在危险等卖方应负全部责任。
12.3 根据买方所在地技术监督部门或有关部门检验结果(国外产品须提供加盖海关放行
章的提单复印件和设备进口商检证书),如果卖方提供的设备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
或证明设备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
式向卖方提出上述保证下的索赔。
12.4 合同项下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为验收合格后壹年及以上,期间由卖方免费保修。质
保期之后终身调试、维护及设备升级,因日常维修发生的费用,卖方应免费维修,但可收取
合理的零配件材料费。
13. 检验
13.1 在交货安装调试设备前,卖方应对设备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准
确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设备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该证书是付款所需文件的
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的最终检验。卖方检验的结果和
细节应在质量证书中加以说明,买方可请本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复检,如有差异则以违约处理,
作无效标处理。
13.2 如果设备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第 12 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设备具
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买方应报请本地技术监督部门或有关部
门进行检验,并有权凭上述部门出具的质检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
13.3 买方有权提出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人到制造厂进行监造,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人
员提供方便。
13.4 制造厂对所供货物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须出具货物产品明细匹配的检
验报告单据、证明依据等须提前通知买方。
14. 索赔
14.1买方有权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质检证书向卖
方提出索赔。
14.2 在根据合同第 12 条和第 13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
23
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卖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
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
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
物的价格。
(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
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
应按合同第 12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4)卖方根据合同负责安装或安装督导,如因安装或督导不正确而造成设备损坏或设备
性能不合要求而遭受的损失,由卖方负责,损失的数额,由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价格。
14.3存在如下情况的均按卖方违约处理,并向买方赔偿,买方有权从卖方的质保金中直
接扣收,质保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部分由卖方补足,卖方不得异议。
14.4 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20 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
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 2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 14.2
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付款中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
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5. 卖方履约延误
15.1卖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日期将设备交付买方使用,并按期完成安装调试工作。
15.2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
时交货和完工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
定是否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或终止合同。
15.3因买方原因造成的拖延交货则予以免责。
16. 违约赔偿
16.1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时间交货,买方可以在设备款中扣除
违约赔偿金,赔偿费金额按每迟延一天 5000元计收。但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设备计
价金额的 5%。如果卖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付的,买方有权终止合同。
16.2 买方不能及时支付款项的,卖方可以要求买方比照本款 16.1 规定的方式承担违约
责任。
16.3卖方存在疏漏、故意等行为及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不符等情况的均按
24
违约行为无效投标处理,卖方向买方赔偿,买方也有权从卖方的质保金中直接扣收,不足部
分由卖方补足,卖方不得异议。
17. 不可抗力
17.1如果双方由于不可抗拒力的任何事故(须经双方认同),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
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相当于事故影响的时间。
17.2本条件所述的“不可抗拒力”系指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这些事件包括
但不限于:战争、严重水灾、台风、地震以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17.3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拒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传真、电报通知对方,并在事
故发生后 15 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体的证明文件通知对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持延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8. 税费
18.1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18.2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18.3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19. 仲裁
19.1 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
端,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提交调解和仲
裁。
19.2 仲裁裁决应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9.3 仲裁费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9.4 仲裁机构为合同履行地经济仲裁机构。
19.5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0. 违约终止合同
买方在卖方有以下违约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全同,
并要求卖书 16.1款承担违约责任:
20.1 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设备;
20.2 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卖主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 7 天
内,或经买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错。
20.3买方在根据上述情况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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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未交货物相同或类似的设备,卖方应对买方购买该设备所超出的费用负责。如果合同有
未终止的部分,卖方仍应履行。
21. 破产终止合同
21.1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该终
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22. 转让和分包
22.1 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2.2 对投标中没有明确分包的合同,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本合同中将分包的全部分包合
同,在原投标文件中或后来发出的分包通知均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3. 合同纠纷的解决
23.1履行合同时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在公平、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指导下解决。
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4. 合同变更
24.1合同生效以后,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对其条款进行更改。对合同的变更必须由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须签订书面的修改协议。
25. 通知
25.1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
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6. 计量单位
26.1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7. 适用法律
27.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8. 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
28.1 除了卖方为执行合同所雇人员外,在未经买方同意的情况下,卖方不得将合同、合
同中的规定、有关规格、计划、图纸、式样、样本或买方为上述内容向卖方提供的资料透露
给任何人。卖方须在对外保密的前提下,对其雇用人员提供有关情况,所提供的情况仅限于
执行合同必不可少的范围内。
28.2 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买方同意的情况下,卖方不得使用第 28.1 款中
所列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28.3除合同本身以外,28.1款列明的所有资料始终为买方的财产,若买方要求,卖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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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其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以后将这些资料(包括所有副本)退还买方。
29. 合同生效及其它
29.1 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
29.2 本合同一式叁份,以中文书写,双方各执一份、代理机构各一份。
29.3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
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9.4 经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为中标供应商的,由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公示期满
后,凭中标通知书与业主单位签订供货合同。
29.5 本合同未尽事宜,以招标文件为准。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参考格式、细节部份自行修改)
甲方(招标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中标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
(代理机构名称)组织的 (招标编号:
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的要求,确定乙方为中标单位,经双
方协商一致,现按照中标价: 整(¥: 元),签订本合同。
服务要求、期限及金额:
1、乙方提交的《投标文件或报价函》及招标、谈判记录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根据乙方提交的《投标文件或报价函》,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项目名称 服务期限 主要服务要求 中标价(单位:元)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
物业类型 ;
座落位置 ;
建筑面积 。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
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一条 房屋建筑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
厅。
27
第二条 设施、设备运行和管理,包括: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照明、天
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
第三条 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
井、停车场。
第四条 附属配套建筑设施和设备的管理。
第五条 公用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公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六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七条 配合公安部门维护公共秩序,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八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九条 配合业主开展相关活动。
第十条 业主房屋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乙方应提前预算,经甲方同意合理收费。
第十一条 业主员工食堂的管理,包括食堂的卫生、员工一日三餐的菜品、食品的采购。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二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伍年。自 年 月 日时起至 年 月 日时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按月足额支付管理费;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5.在合同生效之日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由乙方无偿使用;
6.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及时向乙方移交;
7.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如存在质量问题,乙
方按照实际编制预算,经甲方同意后合理收费,进行维修。
第十四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
方;
3.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
28
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 根据政府有关法规政策和本协议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等各项费用;
5. 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设备维修计划、维修资金使用方案、财务预算计
划及决算报告;
6.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7.乙方工作人员在执行相关物业管理工作中不当行为造成甲方及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
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因此对甲方造成不良影响,乙方应积极为甲方消除影响,并承担
相应声誉损失赔偿。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 乙方按《物业管理条例》,其具体的物业管理标准服务质量要求具体详见
合同。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十六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附件二)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照 元/月收取;
2.甲方增加服务内容,经双方协商另行收费;
3. 业主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按每天应交管理费的百分之一交纳滞纳金处理;因乙
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支付服务费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4. 甲方凭乙方开具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发票支付每月服务费,若乙方开具的发票
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且不免除乙方开
具合法发票的义务。
第十七条 物业服务成本支出构成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费用;
2.企业管理费及税收;
第十八条 乙方对业主支交付的停车场,必须保证甲方白天上班时间停车。
第十九条 业主采取包干制形式约定物业服务费用,即业主按月支付固定服务费用,
盈余或亏损由物业管理企业享有或承担。
第二十条 固定服务费不含办公的水电费、办公通讯费、办公用品、设施、工程设备、
保洁消耗用品、工具、特殊专业服务等费用。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甲方违反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
29
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
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
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
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三条 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法定规定的违约金;
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反
映良好,可续订合同。
第二十五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
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章执行。
第二十七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非因乙方责任)原因,达
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
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
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
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
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 30天前向对方
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时间: 年 月 日
30
第六章附件
一、投标文件参考格式
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单位全称(公章)
年 月 日
31
一、投 标 函(格 式)
致:(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
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壹份及
副本贰份:
1. 投标函
2. 投标报价一览表
3. 投标分项报价表
4. 服务要求偏离表
5. 商务条款偏离表
6. 法定代表人授权说明书
7. 投标人资格声明
9.资格证明文件
10.供应商认为所需提供的其他材料(格式自拟)
11.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
投标总价)。
2. 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
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 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 90 个日历天。
5. 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
贵方没收。
6. 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
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签章):
地址:
电话、传真:
电子邮件:
日期: 年 月 日
32
二、投标报价一览表(格 式)
报价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投标人名称(签章):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
号
费用名称(服务项
目)
单价(元) 报价说明
1
2
3
4
5
6
合 计(元/年) 大写:
注:1、投标人必须按此表进行报价。
2、以上报价项目的报价按物业服务期进行报价;
3、此表装在一单独的信封内密封。
4、投标报价须包括了所有投入清洁设备、工具、耗材、配备人员的成本和税
费等相关所有费用。
法定代表人(签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
公 司 盖 章:
年 月 日
33
三、投标分项报价表(格 式)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序
号
报价项目 内容 数量 单价 总价
取费标准
说明
备注
总 计
物业管理服务费
投标报价
服务费投标报价: 元/年;
单价(小写) 元/月。
投标总报价(每一年) 元。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
供应商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注:1.产品设备明细报价表由投标商根据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自行设计,应包含设
备及售后服务等费用。
2. 投标人认为必须增加的设备或服务内容,可在《分项报价表》中予以增加,同
时在设备栏内加以说明。
3. 投标人必须在《分项报价表》中列举每一年中支付每一项服务费清单明细。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34
四、服务要求偏离表(格 式)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部分 投标品目响应部分 偏离说明
1
2
3
4
5
6
7
8
9
?
说明: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二、需求及物业服务的内容”,说明所
提供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项目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要求条文的偏离
和例外。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35
五、商务条款偏离表(格 式)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商务
条款偏离表中,否则认为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部分 投标品目响应部分 偏离说明
1
2
3
4
5
6
7
8
9
注 ①招标文件要求部分:指在招标文件中招标人所提出的要求。
②投标品目响应部分:指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对招标规范的响应情况。
③不论投标人用于投标的相关内容优于或劣于招标文件的规定,凡是不一致之处均
须列入本表,否则视为与本招标文件相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④商务条款偏离是指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文件中有不同意见的条款所作的偏离。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36
六、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招标代理机构):
兹授权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及编号 )采购活动的投标
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授权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发日期:年月日
附:代理人工作单位:
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7
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招标代理机构):
同志,在我单位任职务,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38
八、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致:招标代理机构:
我公司自愿参加项目(招标编号:)的投标。我公司对此次投标项目作如下声明:
1)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关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证明、材料、陈述均是真实的、
准确的。
2) 我公司近三年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或在经
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若有弄虚作假,我公司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包括取消中
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金:
经营范围:
联系电话: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39
九、资格证明文件
1、填写须知
1.1、投标人的应填写和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关于投标人资格规定的证明文件。
(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2、所附格式中要求填写的全部内容都必须如实填写。
1.3、投标文件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证明文件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1.4、采购单位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考虑确定投标人履行合同
的合格性及能力。
2、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
(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人全称) 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项目编号为 的
采购活动。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已递交人民币(大写) 元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开户银行:
投标人银行账号:
投标人(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粘贴转账或电汇银行凭证(复印件)
注:请投标人认真填写银行信息,并要求与转账或电汇银行凭证的相关信息一致,
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据此凭证信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40
3、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致:(招标代理机构):
我公司参与了贵公司组织的项目的投标(招标编号:),承诺如获中标,在公示期
满后的二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或经贵公司认可的其他付款方式,向贵公司缴纳招标代理
服务费。
我方如违反上述承诺,所提交的上述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我方,每逾期一
天将扣取投标保证金总额的 1%,我方对此无异议。
特此承诺!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邮编: 电话:
传真:
41
4、中小企业声明函
致:(招标代理机构):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
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
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
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
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签章:
日期:
注: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不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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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 戒毒管理局 (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
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内容及格式自拟
注:1.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格
式由出具单位提供
2 、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或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需提供 。
43
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
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
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
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
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
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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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投标人认为所需提供的其他材料(格式自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