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珠海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2021年勤务伙食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09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2月2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珠海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2021年勤务伙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04,700.00
最高限价(如有):204,7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珠海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2021年勤务伙食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①采购编号(自编):HZ21-014;
②采购内容基本情况: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 | 最高限价 |
2021年度食材配送 | 一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2021年 月 日至2021年 月 日。具体以采购方通知进场时间为准。其中前三个月为试用期,经考核达标,满意度调查在80%以上的,则继续提供服务。满意度调查在80%以下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向中标单位追究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 人民币204,700.00元 |
特别说明:投标人报价为结算率,结算率=结算价÷零售价×100%(如一斤猪肉最低零售价为10元,结算价(即折后销售给采购人的价格)为8元,则结算率为8÷10×100%=80%)。零售价暂以每月第一周(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共同商定一天)白藤头市场或红旗市场的同类货物(中等以上质量)考察价格作为当月基准价格,若网上开通珠海肉菜市场价公布平台,则零售价以当日公布珠海肉菜市场的最低零售单价为准。
采购人采购价(即双方的结算价)=零售价×结算率。
价格评标评审依据:结算率。
供应商的投标结算率不得高于100%,否则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投标折扣率低于90%的,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同时必须经本次项目的评审委员会评审一致通过,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③采购项目品目:其他服务
④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⑤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及服务;
⑥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投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02月28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①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③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④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⑤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最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证,以便核查);
⑥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⑦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⑧投标人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诚信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工商注册地在珠海市的供应商还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说明: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可不提供本项证明文件,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5)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05日至2021年02月1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09号
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详见公告“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2月2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09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和其他相关注意事项: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现场报名:供应商从网上自行下载并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后,至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递交《购买标书登记表》并缴纳标书款(现场购买只接受现金支付),并获取招标文件。
2)网上报名:供应商从网上自行下载并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与缴纳标书款凭证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hezhizhaobiao@qq.com)。《购买标书登记表》审核通过后并缴纳标书款(网上报名须另加人民币50元)成功后即为报名成功。
3)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1份,同时免费附赠电子招标文件1份。
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
户 名: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银桦支行
银行账号:9550880205910600182
(2)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3)已报名的供应商请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zhuhai.gdgpo.com/)和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zhuhai.gov.cn)注册,否则将影响中标通知书的发放(之前已注册的供应商不需重复注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珠海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
地址:珠海市斗门区白藤一路
联系方式:0756-72637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09号
联系方式:0756-26003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鲁(代理机构)/王为宗(采购人)
电话:0756-2600320/0756-7263735
发布人:珠海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
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04日
附:评分标准
评价 指标 | 评价分项 | 分项分值 | 评分细则 | |
技术部分(40分) | ||||
服务 方案 (40分) | 质量控制 | 15分 | 对投标文件中的质量控制方案进行评分(包含:原材料的来源、供应商的选定、选材标准、加工包装、运输途中、送达采购人指定地后的质量控制方案): 15分:方案非常完善、合理且操作性强、针对性强; 10分:方案完善、合理且有操作性和针对性; 5分:方案不完善,欠缺合理性,操作性和针对性不强; 差或不提供方案得0分。 | |
配送方案 | 15分 | 对投标文件中投标人的配送方案进行评分(包含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整体配送计划方案、流程控制、质量管理、食材数量及总类管理、采购计划单及送货时间管理、安全管理、验货标准等): 15分:方案非常完善、合理且操作性强、针对性强; 10分:方案完善、合理且有操作性和针对性; 5分:方案不完善,欠缺合理性,操作性和针对性不强; 差或不提供方案得0分。 | ||
服务承诺 | 5分 | 对投标文件中的服务承诺进行评分(包括配送货物的标准、合格率、利用率及退换货和特殊情况下的应急保障等): 5分:服务承诺非常完善、合理且操作性、针对性强; 3分:服务承诺完善、合理且有操作性和针对性; 1分:服务承诺不完善,欠缺合理性,操作性和针对性不强; 差或不提供方案得0分。 | ||
突发事件处理及应急优势 | 5分 | 对投标文件中的突发事件处理预案进行评分: 15分:方案非常完善、合理且操作性、针对性强; 10分:方案完善、合理且有操作性和针对性; 5分:方案不完善,欠缺合理性,操作性和针对性不强; 差或不提供方案得0分。 | ||
商务部分(50分) | ||||
评价 指标 | 评价 分项 | 分项分值 | 评分细则 | |
相关 业绩 (21分) | 相关 业绩 | 21分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食品配送相关的同类项目的,每具有每一份有效合同得3分,本项满分21分。 注:投标文件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投标人综合实力 (29分) | 管理体系 | 8分 | 1、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 2、投标人提供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 3、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 4、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 注:投标文件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及认证证书在国家认监委统一查询系统的查询页面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诚信评价 | 5分 | 按照《珠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对供应商在珠海市政府采购监管网(珠海市政府采购系统)中的诚信情况进行评价: ①被记入系统诚信“黑名单”(但不处于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本项得分0分。 ②未被记入系统诚信“黑名单”,或者不存在系统诚信“黑名单”中,得分5分。 说明:以代理机构在评标前,在“珠海市政府采购监管网”查询的供应商的诚信状况为准,供应商诚信状况由代理机构提供给评审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如系统中不存在(或者查询不到)供应商记录的,视作供应商不存在系统诚信“黑名单”中,符合第2种情形。 | ||
人员及综合实力 | 16分 | 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现有在职人员情况进行评分; 1、取得有效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中级(含)以上证书,每人得 2分;取得有效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初级证书,每人得1分;最多计2人,本小项最多可得4分; 2、取得有效的食品检验专业技术中级(含)以上证书,每人得2分;取得有效的食品检验专业技术初级证书,每人得1分;最多计2人,本小项最多可得4分; 3、投标人具有自建中央厨房的,得8分,其他不得分。 注: 1)上述第1至第2计分项证明材料为相应的证书及相应人员的社保证明,该社保证明指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印章或电子印章的2021年9月以来连续三个月购买社保的证明文件,该三个月社保证明中参保单位必须与投标人或投标人分支机构一致。 2)上述第1、2计分项中同一人员获得两种证书的只计算一个证书的得分,不重复计分,按最高可得分计分。投标文件提供上述相应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上述第3计分项,投标文件中提供行政职能部门颁发的中央厨房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公司自建中央厨房的自有房屋产权证明或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且需提供中央厨房现场彩色图片(加盖投标人公章)。 |
价格指标 (10分) | 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权重 备注: 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详见《价格扣除》。 2、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四位有效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