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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海南州职业技术学校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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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州职业技术学校学生食堂蔬菜调味品采购项目 分包一

招标详情

[海南藏族自治州·海南藏族自治州本州级][材料设备][交易公告]海南州职业技术学校学生食堂蔬菜调味品采购项目 分包一[已发公告]
【 nbsp信息时间:2021/02/04 19:32:59 nbsp

海南州职业技术学校学生食堂蔬菜调味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nbsp nbsp受 青海省海南州职业技术学校委托,拟对海南州职业技术学校学生食堂蔬菜调味品采购项目进行国内 竞争性磋商,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祥铭竞磋(服务)2021-009号
采购项目名称
海南州职业技术学校学生食堂蔬菜调味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1000000.00元
项目分包个数
1
各包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点击此处下载招标文件备案[http://www.qhggzyjy.gov.cn/TPFrame/zfcgztbmis/pages/attachmanage/downAttachAction.action?cmd=download AttachGuid=0253b04c-b411-4c25-9425-fe874a48b1cd FileCode=Z189 ClientGuid=80cdb1f6-94f7-4948-8f65-bfe8508769ce BiaoDuanGuid=null FileCode2Show=]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其他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磋商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磋商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公告发布时间
2021-02-04 19:16
招标文件发布起止时间
2021-02-05 至 2021-02-10 上午09:00-11:30和 下午13:30-17:30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
500.0元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71号(安泰大厦)公寓楼B座22层22219室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1、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供应商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参考磋商文件中的格式(5))、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诺网上购买标书的投标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邮箱:qhxzmzb@163.com,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投标供应商的公章。
保证金信息
分包编号:青海祥铭竞磋(服务)2021-009号-1
分包名称:海南州职业技术学校学生食堂蔬菜调味品采购项目 分包一
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1-02-24 09:30
开标时间
2021-02-24 09:30
投标及开标地点
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71号(安泰大厦)公寓楼B座22层22219室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单位:青海省海南州职业技术学校
联系人:薛先生
联系电话:18935690001
联系地址:海南州恰卜恰镇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祥泽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971-5362629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71号(安泰大厦)公寓楼B座22层22219室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成路支行
收款人
青海祥泽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0608201000216815
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单位名称:海南州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4-8512115

青海祥泽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02-04

下载

附件如下:

海南州职业技术学校学生食堂蔬菜调味品采购项目---磋商(服务)2021.02.04发售稿.pdf

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类) 采购项目编号:青海祥铭竞磋(服务)2021-009号 采购项目名称:海南州职业技术学校学生食堂蔬菜调味品采购项 目 采 购 人:青海省海南州职业技术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祥泽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2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1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4 一、说明.......................................................................................................................... 4 1.适用范围...................................................................................................................... 4 2.采购方式、合格的供应商.......................................................................................... 4 3.磋商费用...................................................................................................................... 4 二、磋商文件说明.......................................................................................................... 4 4.磋商文件的构成.......................................................................................................... 4 5.磋商公告、磋商文件、采购活动和成交结果的质疑..............................................4 6.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5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5 7.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5 8.磋商报价及中标价...................................................................................................... 5 9.磋商保证金.................................................................................................................. 5 10.响应有效期................................................................................................................ 7 11.响应文件构成............................................................................................................ 7 12.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7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8 13.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8 14.提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8 15.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8 五、磋商程序及方法...................................................................................................... 8 16.磋商活动组织............................................................................................................ 8 17. 磋商小组.................................................................................................................. 9 18.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 10 19. 最终采购需求和最后报价.................................................................................... 11 20. 综合评分................................................................................................................ 11 六、成交........................................................................................................................ 15 21.推荐并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15 22.成交通知.................................................................................................................. 15 七、授予合同................................................................................................................ 15 23.签订合同.................................................................................................................. 15 八、其他........................................................................................................................ 16 24. 串通响应的情形.................................................................................................... 16 25. 终止磋商活动........................................................................................................ 17 26. 成交服务费............................................................................................................ 17 27. 档案资料................................................................................................................ 17 第三部分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19 第四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29 目录................................................................................................................................ 30 (1)响应函.................................................................................................................. 31 (2)首次报价一览表.................................................................................................. 32 附件(2)-1:分项产品明细表................................................................................ 33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5 (5)供应商承诺函...................................................................................................... 36 (6)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37 (7)资格证明材料...................................................................................................... 38 (8)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9 (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0 (10)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41 (11)磋商保证金证明................................................................................................ 42 (12)评分对照表........................................................................................................ 43 (13)履行服务的相关措施方案................................................................................ 44 (14)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45 (15)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46 (16)最后磋商报价表................................................................................................ 47 附件(16)-1:最后磋商报价分项产品明细表......................................................48 第五部分 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49 (一)响应要求............................................................................................................ 49 1.投标要求.................................................................................................................... 49 2.报价说明..................................................................................................................... 49 3、重要指标.................................................................................................................. 49 4.商务要求.................................................................................................................... 50 (二)采购具体服务要求............................................................................................ 51 1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祥铭竞磋(服务)2021-009号 项目名称:海南州职业技术学校学生食堂蔬菜调味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0000元 最高限价:1800000元 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包 1 蔬菜类 1000000 批 详见磋商文件 包 2 主食类 600000 批 详见磋商文件 包 3 肉类 200000 批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度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磋商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 为磋商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磋商资格; 项目概况 海南州职业技术学校学生食堂蔬菜调味品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宁市城西 区五四大街71号(安泰大厦)公寓楼B座22层2221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2月 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2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 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05日至2020年02月10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 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 假日除外 ) 地点: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71号(安泰大厦)公寓楼B座22层22219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2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71号(安泰大厦)公寓楼B座22层22219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1年02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71号(安泰大厦)公寓楼B座22层22219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供应商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参考磋商文件 中的格式(5))、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诺网 上购买标书的投标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邮箱:qhxzmzb@163.com,在 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 联系确认。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投标供应商的公章。 2、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本公布同时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 省招标投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 为准。 3、本项目各包共用壹份磋商文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对各包均可报名,报名时须 填写清楚所报包的包号,投标时各包需单独提交响应文件,包号须与报名时包号一致, 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包,从包1依此类推。 4、代理机构基本户开户行: 开户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成路支行(行号:313851008061) 收款人:青海祥泽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银行账号:0608201000216815 5、财政监督部门及电话:海南州财政局,0974-8512115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青海省海南州职业技术学校 地 址:海南州恰卜恰镇 联系方式:18935690001 联系人:薛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祥泽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71号(安泰大厦)公寓楼B座22层22219室 联系方式:0971-53626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先生 电 话:0971-5362629 4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本次竞争性磋商依据采购人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磋商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 2.采购方式、合格的供应商 2.1 本次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 2.2 合格的供应商:详见第一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 3.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发生的费 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磋商文件说明 4.磋商文件的构成 4.1 磋商文件包括: (1)磋商邀请 (2)供应商须知 (3)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 (4)响应文件格式 (5)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6)采购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 4.2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提 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5.磋商公告、磋商文件、采购活动和成交结果的质疑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文件、采购活动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 损害的,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等)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就某个环节提出 一次性质疑,不接受匿名质疑。对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文件提出质疑,应该在提交 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提出。对采购活动和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可以在知道 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 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有变更事宜,应当在发布本次竞争性磋 商公告的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告知本项目的所有潜在供应商。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磋商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可以组织原磋商小组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磋商小组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 事项处理完成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照规定填写《青海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 疑处理情况表》,并在15日内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5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 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6.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6.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 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 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 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2 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活动具体情况, 变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时间和磋商时间,并至少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 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 时在发布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的网站发布变更公告。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7.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7.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就此磋商发生 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 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 7.2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 定计量单位。 7.3 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 外文资料出现差异与矛盾时,以中文为准,其准确性由供应商负责。 8.磋商报价及中标价 8.1 磋商报价为总报价。包括产品费、人工费、运送费、收集费、储存费、相关 保险费、检测费(如需第三方权威机构检测时的费用)、售后服务费、税金及不可预 见费等全部费。供应商须按“报价一览表”格式填写投标总报价,最终报价不得出现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 8.2服务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8.3中标币种是人民币。 9.磋商保证金 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要求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缴纳磋商 6 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等非现金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数额应当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2%。 磋商保证金:包一:20000.00(大写:贰万元整) 包二:12000.00(大写:壹万贰仟元整) 包三:4000.00(大写:肆仟元整) 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 收款单位:青海祥泽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西宁农商银行市民中心支行(行号:402851020412) 银行账号:82010000000472414 交纳截止时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一工作日17时00分前,以银行到 账时间为准。 如采购项目变更开标时间,则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9.2 缴费方式: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 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须提供开 户许可证复印件)汇(转)入9.1条规定的账户。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 保证金的,响应无效。 9.3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 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9.4 保证金退还 9.4.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磋商保 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 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 签订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 9.4.2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退出磋商的。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9.4.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的; (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五)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9.4.4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磋商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磋商保证金本金外,还应 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供 7 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0.响应有效期 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日历日。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应当 不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除9.4.2规定外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 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磋商保证金。 11.响应文件构成 供应商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 编写的响应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 (1)响应函 (2)首次报价一览表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供应商承诺函 (6)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7)资格证明材料 (8)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0)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11)磋商保证金证明 (12)评分对照表 (13)履行服务的相关措施方案 (14)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15)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16)最后报价表 注: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上述内容、顺序和格式 编制目录、页码,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12.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12.1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分别填写磋商文件第四部分 的内容,应分别注明所提供服务、货物的名称、技术配置及参数、数量和价格等内容; 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 盖章。 12.2 供应商应准备纸质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1份。若发生正本 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统一使用A4幅面的纸张印制,必须胶装成册并编 码,其他方式装订的响应文件一概不予接受。 8 12.3 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副本可采用正本的 复印件。电子文档用光盘或U盘制作,采用不可修改文档格式(如:正本响应文件的PDF 格式扫描件),内容必须和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完全一致,包括封面、页码、签字、盖 章等。 12.4 响应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须由供应商法定 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3.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3.1 响应文件正本、所有副本、电子文档,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 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并注明供应商名称、采购 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密封袋内的响应文件要与密封袋外面的标注内容一致。 13.2 密封后的响应文件密封袋用“于20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所填写的时间与 磋商文件第一部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相同一致)之前不准启封”的标签密封, 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3.3为方便开标唱标,“首次报价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首次报 价一览表”字样,提交响应文件时一并提交。 13.4 为方便我司退还磋商保证金,投标供应商应将“磋商保证金证明”单独密封, 并在信封上标明“磋商保证金证明”字样,提交响应文件时一并提交。此项不作为否 决项; 14.提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4.1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 (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密封送达磋商文件要求的地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收到响应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任何单 位和个人不得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开启响应文件。 14.2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应当拒收。 15.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5.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 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 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五、磋商程序及方法 16.磋商活动组织 16.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磋商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 9 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 (2)宣布磋商纪律; (3)公布供应商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4)组织磋商小组推选磋商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5)在磋商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磋商活动不受外界干扰; (6)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磋商文件; (7)维护磋商秩序,监督磋商小组依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方法和标准进 行独立工作,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 (8)核对磋商结果,有20.4规定情形的,要求磋商小组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 磋商小组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 (9)磋商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 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10)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 密责任。 (11)处理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事项。 采购人可以在磋商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 性意见,不得超出磋商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 档。 17. 磋商小组 17.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 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 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1)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市 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 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 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 (2)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 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3)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 17.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 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 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 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17.3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 10 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17.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 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 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 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 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 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7.5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 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17.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磋商小组中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 释或者说明。 17.7磋商中因磋商小组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磋商小组组成不 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磋商。被更换的磋商小组 成员所作出的磋商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磋商小组成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 磋商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和磋商资料,依法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磋商。原磋商 小组所作出的磋商意见无效。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磋商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 购文件一并存档。 18.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 18.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 应当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采购代理 机构应当对响应文件送达的时间、份数、人员、密封情况等信息作好记录。应当由采 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供应商名称,并核验送达人身份。 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展磋商。 18.2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其 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18.2.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 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 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 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 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 11 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 证明。 18.2.2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无效: (1)不具备第二部分2.2合格的供应商的; (2)未按磋商文件第11(1)-(15)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 (3)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编制、装订混乱影响正常评审的; (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响应有效期、服务期限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6)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 (7)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的; (8)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文档的; (9)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小组认为应按无效响应处理的其他情况; 19.2.3对不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以书面形 式告知其不能满足的原因。 19. 最终采购需求和最后报价 19.1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 提交最后磋商报价表。 磋商报价的修正:按18.2.1第二款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 19.2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 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 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 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3)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磋商小组 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 商可以为2家。 (4)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 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实 质性响应的2家供应商(社会资本)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20. 综合评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12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 点制定本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 20.1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磋商承诺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 审查供应商的,有可能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 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 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20.2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磋商承诺表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 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磋商承诺表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磋商承诺表进行综合 评分。 20.3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 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1)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磋商 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2)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 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3)综合评分法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10%至30%。采购 项目中含不同采购对象的,以占项目资金比例最高的采购对象确定其项目属性。因艺 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 出价格总额的;执行统一价格标准的项目、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 分因素。有特殊情况需要在上述规定范围外设定价格分权重的,应当经本级人民政府 财政部门审核同意。 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采购需求对应。采购需求指标有区间规定 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 评审标准及评分细则表: 序 号 评审 因素 评分标准 1 报价 30 分 (1)本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30% (2)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 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 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 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项 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13 (3)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 列为评审因素。 2 服务水 平 50 分 项目服务管理能力 8分:针对项目特点设置健全的管理机构、制定科 学合理的项目管理制度、配备相关人员,综合评价,管理机构健全、 制度针对性强、人员齐全的得 8分;管理机构比较健全、制度科学合 理、人员满足要求的得 6分;管理机构基本健全、制度笼统的得 4分; 管理机构不健全、制度含糊不清、人员不能满足的得 2分;未提供或 其他情况不得分。 本项目需投入 2名人员,所需人员必需提供健康证、用工劳动合同, 在上述评审的基础上每缺少 1人扣 4分,扣完本项分值为至。 3 服务方案(12 分)针对项目制定供货、食材的新鲜度、季节变化因 素等服务环节设实施方案及预案。综合评审:内容详细、科学、合理、 切实可行,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 12 分;工作流程方法措施基本符 合要求、能够保证项目作业连续均衡性和顺利完成的得 8分;工作流 程方法措施欠缺、基本保证项目作业连续均衡性和完成的得 4分;工 作流程方法措笼统、不能保证项目作业连续均衡性和完成的得 1分; 不能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4 食品卫生安全及质量、数量管理措施(12 分):能够结合项目特点 制定食品卫生安全及质量、数量保证措施。综合评审:管理体系健全、 制度健全有效、人员责任明确的得 12 分;管理体系和制度基本健全、 人员责任明确的得 8分;管理体系不健全、制度和责任笼统的得 4分; 管理体系不健全、制度笼统、责任含糊不清的得 1分;未提供或其他 情况不得分; 5 运输保障安全措施 8 分:针对招标项目有详尽的配送方面的服务计 划、措施方案,综合评价:配送计划详尽、安全措施全面操作性强的 得 8分;配送计划能够满足需求、安全措施全面具有可操作性的得 6 分;配送计划基本满足需求、安全措施具有可操作性的得 4分;配送 计划有基本内容、安全措施可控的得 2分;未提供或其他情况的不得 分。 14 6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10 分:针对项目制定详细的食品安全突发事 件等方面的应急处理预案,综合评价:应急预案详尽、针对性强、具 有可操作性的得 10 分;应急预案内容基本齐全、具有针对性和可操 作性的得 7分;应急预案总体欠佳、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 得 4分,应急预案笼统、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含糊不清的得 1分;未提 供或其他情况不得分。 7 履约能 力 10 分 业绩情况 4 分: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 3年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每提 供一个得 1分,最高得 4分;未提供或其他情况的不得分。(须提供 中标通知书和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的合同 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8 合同履约能力 6分:针对该项目编制详细的履约合同的计划措施方 案,综合评价:计划措施详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得 6分;计划 措施总体欠佳、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得 4分;计划措施条 理不清、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的得 2分,计划措施笼统、针对性和 可操作性含糊不清的得 1分;未提供或其他情况不得分。 9 售后服 务 10 分 本地化服务能力 6 分:项目服务实施地区的服务机构得 6分;没有的 不得分。注:本地化服务能力应包括机构性质、人员配置、服务能力、 售后服务技术人员联系方式等(需提供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服务承 诺函、售后服务人员联系方式)。 10 在政府采购 832 平台登记入围的供应商得 4分,提供政府采购 832 平 台登记入围的网页截图,不提供不得分。 20.4 磋商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 理由组织重新评审。 (1)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的; (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4)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的; (5)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磋商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磋商 结果,并在磋商报告中记载;磋商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 15 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磋商结果的,书面 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供应商对以上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磋商小组进 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磋商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六、成交 21.推荐并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21.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 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磋商承诺表中承诺事项是否完 全满足的顺序推荐。 21.2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 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 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 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 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1.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21.4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 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 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 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2.成交通知 22.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 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 交通知书。对磋商无效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磋商无效的原因。 22.2 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人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22.3 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2.4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得 放弃成交。 七、授予合同 23.签订合同 23.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参照磋商文件中 16 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 技术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供应 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3.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 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 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3.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确定的预 中标候选人名单顺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 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3.4 签订合同时,可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或中标人应 当以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指定的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 金的数额由采购人确定,但不得超出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23.5 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及其澄清、说明文件、承诺 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22.6 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采购合同在 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3.7 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 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3.8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 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 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 23.9 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 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23.10 采购人应当加强对成交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成交 人支付采购资金。对于成交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 追究其违约责任。 八、其他 24. 串通响应的情形 24.1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 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在磋商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下 述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4.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其响应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7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5. 终止磋商活动 25.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 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数达不到本磋商文件要求的,采 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 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 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 报送本级财政部门。 25.2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通过响应文件的 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后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 以下方式处理: (1)磋商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竞争性磋商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竞争性磋商; (2)磋商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竞争性磋商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 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26. 成交服务费 26.1 收取对象:中标人。 26.2 收费金额:以中标金额计算。 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交或缴交到以下账户。 银行户名:青海祥泽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成路支行(行号:313851008061) 银行账号:0608201000216815 说明: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5]299号)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应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 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合理的收费金额。 27. 档案资料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档案,妥善保存每项 18 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 19 第三部分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 (供参考) 采购项目编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合同编号: . 合同金额(人民币): . 采购人(甲方): (盖章) 成交人(乙方): (盖章) 20 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 XXXX 年 XX 月 XX 日(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 的磋商文件要求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成交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 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的澄清、变更公告; 3.成交人提交的响应文件; 4.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5.成交通知书; 二、合同标的及金额 单位:元 序号 标的名称 主要内容 价格 备注 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元。 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包括:包括产品费、人工费、运送费、收集 费、储存费、相关保险费、检测费(如需第三方权威机构检测时的费用)、售后服务 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 三、服务时间、地点和要求 1.服务时间: ;服务地点: 。 21 2.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和标准,甲方有权 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服务的档案资料完整的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 未完成服务任务。 4.甲方应当在乙方服务完成后 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 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乙方及时予以 解决。 6.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完税销售发票。 四、付款方式 根据实际用量和市场价格(甲方调查的当地市场价)支付。 五、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 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规格、标准等不合格的,应及时整改;整改不及时的,按逾 期服务处罚;因服务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验收的,质保金全额扣除,并由乙方赔偿由 此引起的甲方的一切损失。 2.乙方提供的服务项目如侵犯了第三方权益而引发纠纷或诉讼的,均由乙方负责 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因虚报满报数量、档案弄虚作假的,按不合格处罚。 4.甲方无故延期接受服务项目验收和乙方逾期未完成服务的,每天应向对方偿付 未完成服务金额3‰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服务金额的5%,超过 天 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承诺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 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服务金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七、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天内达成进一步履 22 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八、知识产权:详见合同通用条款 九、其他约定: 十、合同争议解决 1.因服务项目质量标准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机构进行鉴定。符合 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 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一式八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3.本合同的组成包含《合同通用条款》。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地 址: . 地 址: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71号(安泰大厦)公寓楼B座22层22219室. 联系电话: 0971--5362629 . 备案时间: 年 月 日 23 合同通用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合同 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遵循公平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 双方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 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载明的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的 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2 “合同金额”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 给乙方的全部服务费。 1.3 “合同条款”指本合同条款。 1.4 “服务”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服务项目内容,包括档案 资料。 1.5 “服务时间”指完成此项目所需的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时间。 1.6“服务地点”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服务地点。 1.7“服务金额”指此项目对应的甲方应支付的全部费用。 1.8“甲方”指购买服务的单位。 1.9“乙方”指提供本合同条款下服务的各级各类服务机构或其他实体。 1.10“丙方”指对本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管机构(如果有)。 1.11 “验收”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条款下的 服务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1.12 “工作日”指国家法定工作日,“天”指日历天数。 1.13“服务规格(标准)”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商务要求(条款)。 2.服务规格要求 2.1 本合同条款下提交服务规格要求应等于或优于招响应文件服务规格要求。若 服务规格要求中无相应规定,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 2.2除非服务规范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合同范围 24 3.1 甲方同意从乙方处购买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及其所必需的消耗性材 料、专业设置、设备、场所、基地等。 3.2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内,按甲方要求提供免费整改服 务。 4.知识产权 4.1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 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 4.2 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费用和经济赔偿。 4.3 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规定,相 互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对本合同内容、对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如有违反,违约方负相关法律责任。 4.4 在本合同生效时已经存在并为各方合法拥有或使用的所有技术、资料和信息 的知识产权,仍应属于其各自的原权利人所有或享有,另有约定的除外。 4.5 乙方保证拥有由其提供给甲方的所有软件的合法使用权,并且已获得进行许 可的正当授权及其有权将软件许可及其相关材料授权或转让给甲方。甲方可独立对本 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进行后续开发,不受版权限制。乙方承诺并保证甲方除本协议的 付款义务外无需支付任何其它的许可使用费,以非独家的、永久的、全球的、不可撤 销的方式使用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 5.保密 5.1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后的任何时候,任何一方均应对因履行本合同 从对方获取或知悉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5.2 保密信息指任何一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任何以口头、书面、图表或电子 形式存在的对方信息,具体包括: 5.2.1 任何涉及对方过去、现在或将来的商业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处理 手段、财务信息; 5.2.2 任何对方的技术措施、技术方案、软件应用及开发,硬件设备的品种、质 量、数量、品牌等; 5.2.3 任何对方的技术秘密或专有知识、文件 、报告、数据、客户软件、流程图、 25 数据库、发明、知识、贸易秘密。 5.3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与本条款存在不一致 的,以保密协议为准。 6. 质量保证 6.1 服务质量保证 6.1.1 乙方必须保证服务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 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 6.1.2 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服务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 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负责,并免费予以整改。 6.1.3 根据乙方按验收标准自己自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机构的验收结果, 发现服务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服务存在缺陷, 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接到上述通知后,乙方 应及时免费整改。乙方在甲方发出质量异议通知后,未作答复,甲方在通知书中所提 出的要求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 6.1.4 乙方在收到通知后虽答复,但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合同款或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 扣款,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 不受影响。 6.1.5 合同条款下服务的质量保证期自服务通过最终验收起算,合同另行规定除 外。 7.价格 7.1 乙方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服务项目的设计、检测与试 验、制造、运输、装卸、保险、单机调试、安装调试指导、技术资料、交通、人员、 差旅、质量保证期服务费、其他管理费用、所有的检验、测试、调试、验收、试运行 费用等均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 7.2 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包括了乙方履行合同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 以及乙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 8.服务方式及服务日期 服务方式:现场服务,乙方负责服务设备运输和保险,将设备运抵现场。 服务期应根据服务项目的特点实事求是填写。 26 9.检验和验收 9.1乙方应在完成服务项目前对服务的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自验, 并出具证明服务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 质量、规格、数量的自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 9.2在具体实施合同规定的验收之前,乙方需提前提交相应的验收计划报告供甲方 确认。 9.3合同双方均须派人参加合同要求双方参加的验收。 9.4验收中如发现服务的数量、规格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乙方应 及时按甲方要求免费对拒绝验收服务项目采取补救措施,直至验收合格。 9.5除需甲方确认的验收外,乙方还应对所有验收的结果、步骤、原始数据等作妥 善记录。如甲方要求,乙方应提供这些记录给买方。 9.6如果合同双方对乙方提供的上述验收结果报告的解释有分歧,双方须于出现分 歧后10天内给对方声明,以陈述己方的观点。声明须附有关证据。分歧应通过协商解 决。 10.付款方法和条件 本合同条款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采购项目合同书”中具体规定。 11.履约保证金 11.1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按磋商文件第二部分“授予合同”中的约定提交履约 保证金。 11.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11.3 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磋商文件中另有约定 的除外): 11.3.1 甲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 11.3.2 支票或汇票。 11.4 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服务 验收合格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或转为质量保证金。 12.索赔 12.1 服务的质量、规格、数量等与合同约定不符,或在整改完成后证实服务存有 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等,甲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验收结果向乙方提 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等承担的除外)。 27 12.2 在履约保证期内,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 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2.2.1 在法定的期限内,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 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保险费、以及为保护退回服务所需的其 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履约保证期,但乙方同意整改,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 方协商处理。 12.2.2 根据服务低劣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服务 的服务费用,或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以降低后的服务费用或评估服务费用为准。 12.2.3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索赔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的,甲方可从合 同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乙方应补足差额部 分。 13.迟延服务 13.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 13.2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迟延服务,甲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 13.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 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 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服务时间。 14.违约赔偿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提供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 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五计收。 15.不可抗力 15.1 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 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15.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5.3 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 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16.税费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17.合同争议的解决 17.1 甲方和乙方由于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任何争议时,双方可先通过协商解决。 28 17.2 任何一方不愿通过协商或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则双方中任何一方均应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8.违约解除合同 18.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 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18.1.1 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服务的; 18.1.2 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 18.1.3 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欺诈行为的。 18.2 甲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购买与未交付的服务 类似的服务,乙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乙 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19.破产终止合同 乙方破产而无法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甲方可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 不给予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 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0.转让和分包 20.1 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 21.合同修改 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2.通知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 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3.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4.适用法律 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进行解释。 29 第四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项目包号: .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30 目录 (1)响应函……………………………………………………………所在页码 (2)首次报价一览表 ………………..……………………….……所在页码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所在页码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所在页码 (5)供应商承诺函…………………………………………….………所在页码 (6)供应商诚信承诺书……………………………………….………所在页码 (7)资格证明材料………………………………………….…………所在页码 (8)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所在页码 (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所在页码 (10)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所在页码 (11)磋商保证金证明…………………………………………………所在页码 (12)评分对照表………………………………………………………所在页码 (13)履行服务的相关措施方案………………………………………所在页码 (14)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所在页码 (15)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所在页码 (16)最后报价表………………………………………………………所在页码 31 (1)响应函 响应函 致:青海祥泽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们收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磋商文件,经研究,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正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响 应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已详阅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条款等有关附件,承诺对其 完全理解并接受。 2.磋商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日历日内有效。如果我方在磋 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成交后不签约的,磋商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3.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接受贵方制 定的磋商办法。 4.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邮箱: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 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32 (2)首次报价一览表 首次报价一览表(折扣率)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 包号 磋商报价 服务期 注:1. 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的格式。 2. “ 磋商报价为总报价。包括产品费、人工费、运送费、收集费、储存费、相 关保险费、检测费(如需第三方权威机构检测时的费用)、售后服务费、税金及不可 预见费等全部费。供应商须按“报价一览表”格式填写投标总报价,最终报价不得出 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 3. 报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方案,否则响应无效。 4.“服务期”是指能够完成服务的时间。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33 附件(2)-1:分项产品明细表 分项产品明细表 供应商名称: . 包 号: . 序号 产品名称 基本规格或特征 产地 保质期 1 2 … 注:1.本表应根据所投产品实际,填报其主要产品品目及具体情况。 2.本表填报根据所投产品品种可增加行。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34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致:青海祥泽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 性别: 年龄: 民族: 地址: 身份证号码: 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 供应商: (公章) 年 月 日 35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青海祥泽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 (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 项目的磋商、答疑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 资料。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被授权人联系电话: 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职务: 职务: 附: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 供应商: (公章) 年 月 日 36 (5)供应商承诺函 供应商承诺函 致:青海祥泽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贵方20XX年 月 日 (项目名称)采购项目,本签字人愿意参加 磋商,提供采购一览表中要求的所有产品(服务),并证实提交的所有资料是准确的 和真实的。同时,我代表(供应商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 1.完全理解和接受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2.若成交,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且严格履 行合同义务,按时交货(提供服务),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 中,发现服务标准、质量、数量出现问题,我方一定尽快采取措施达到服务要求标准、 更换或补退货,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3、我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所提供的服务项目、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 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若有违犯,愿 承担相应的一切责任。 4、我方承诺,除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进口产品外,所投的产品(服务中采用的设备) 均为国产产品,且均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若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处 罚,我方完全接受。 6、若成交,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37 (6)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致:青海祥泽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为了诚实、客观、有序地参与青海省政府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 一、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与同 场竞争的其他供应商平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二、参加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应标,不虚列业 绩。 三、尊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为,接受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形成的 意见、结果。 四、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围标、串标,维护市场秩序,不提供“三无”产 品(无标准规范的服务)、以次充好。 五、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活动健康开展,对采购活动有疑问、异议时,按法律规定 的程序实名反映情况,不恶意中伤、无事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 六、认真履行成交人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执行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 保质保量地按时提供采购物品(服务)。 若本企业(单位)发生有悖于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对供应商的相关处理。 本承诺是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38 (7)资格证明材料 资格证明材料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五证)合一统一社 会代码证及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扫描或复印件); 企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需提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 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需提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 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 “社 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 “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 执照、税务登记证”;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明。 (2)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关资格证书、许可证书、认证等; (3)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39 (8)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 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上一年度(2019年或2020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 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 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供应商是其他组 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 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2、近半年内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三个月 的只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 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0 (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为保证本项目合同的顺利履行,供应商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须提供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提供相关 设备的购置发票或相关人员的职称证书、用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注:项目涉及副食品供应时,相关人员的职称证书指的是健康证) 41 (10)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致:青海祥泽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 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附:“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42 (11)磋商保证金证明 磋商保证金证明 致:青海祥泽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方为(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采购项目编号为: )递交保证金人民币 元 (大写:人民币 元)已于 年 月 日以基本户转账方式汇入你方账 户。 附件:保证金交款证明材料、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汇入至我方账户(同递交保证金账户)。若因提供内容 不全、错误等原因导致该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我方将承 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户 名: . 开户银行: . 行 号: . 开户帐号: .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43 (12)评分对照表 评分对照表 供应商名称: 包号: 序号 磋商文件评分标准 响应文件中响应部分 响应文件中对应页码 44 (13)履行服务的相关措施方案 履行服务的相关措施方案 根据采购项目内容,提供项目管理及实施方案、服务期、交货点以及售后服务等 方面的措施服务方案(格式自定) 45 (14)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提供近三年以来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类似业绩是指与采购项目在服务类型、产 品类型、使用功能、合同规模等方面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需提供包含合同首页、标的 及金额所在页、供货合同签字盖章页的扫描(或复印)件。 (无业绩可不提供) 46 (15)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格式自定 47 (16)最后磋商报价表 最后磋商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 包号 首次报价 调整因素 最终报价 服务期 最终磋商服务承诺 注:1. 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的格式。 2.“ 磋商报价为总报价。包括产品费、人工费、运送费、收集费、储存费、相关 保险费、检测费(如需第三方权威机构检测时的费用)、售后服务费、税金及不可预 见费等全部费。供应商须按“报价一览表”格式填写投标总报价,最终报价不得出现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 3. 报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方案,否则响应无效。 4.“服务期”是指能够完成服务的时间。 5..此表不需要装订在响应文件中,按磋商文件要求填写盖章、签字后,供应商应 按磋商小组要求最后单独提交。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48 附件(16)-1:最后磋商报价分项产品明细表 最后磋商报价分项产品明细表 供应商名称: . 包 号: . 序号 产品名称 基本规格或特征 产地 保质期 1 2 … 注:1.本表应根据所投产品实际,填报其主要产品品目及具体情况。 2.本表填报根据所投产品品种可增加行。 3..此表不需要装订在响应文件中,按磋商文件要求填写盖章、签字后,供应商应 按磋商小组要求和最后磋商报价表一并单独提交。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49 第五部分 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一)响应要求 1.投标要求 1.1 投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包号选择投标,但必须对所投包号中的所有内 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投标,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投标无效。 1.2采购人对中标人提供的食品进行严格的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食品,中标人 必须无条件退货、换货,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中标人未能履行采购文件和采 购合同所规定的事项的,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食品,采购人退货 后将记录在案并报相关部门对其给予处罚,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 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其供应资格。 1.3 中标人在供应食品过程中,因食品质量问题造成食物中毒经查实后确属中标人 责任的,供应商因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 工费、 事故处 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4 中标人对本项目所提供食品的品牌、规格、技术参数、质量标准、服务承诺等, 必须与其递交的响应文件正本中提供的内容完全保持一致,若有不符采购人有权拒绝 验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或法律责任由供货商全部承担。 1.5 项目中标后分包情况:不允许。 2.报价说明 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预算额度为招标最高限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 得超出此额度。否则,投标无效。 3、重要指标 3.1 蔬菜质量要求:蔬菜应为新鲜无异味,色泽鲜艳,无腐烂变质,符合国家相 关标准要求,必须是在保质期内,达到感官质量指标和卫生质量指标,鲜嫩形态好,色 泽正常,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无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块经类的不发软、不长芽、 不腐烂、皮不能变绿色。 包装、运输及存储要求:蔬菜用纸箱包装,运输:公路运输应使用符合卫生要求 的冷藏车或保温车。贮存:蔬菜应放置在相对湿度75%~84%,温度0~1℃的冷却间, 纸箱之间的距离保持3~5cm。冷藏间温度一昼夜升降幅度不得超过1℃。随时对储存的 50 工具、容器、蔬菜、水果等进行洗刷消毒。 3.2 大米、食油、面粉: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具有产品检验合格证和卫生许可 证,包装完好,足斤足称。 3.3 肉类质量要求:应符合GB 2079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肉和肉制品 经营卫生规范》相关条款要求。必须出具相关部门的检疫证明。新鲜肉脂肪鲜白肌肉 有光泽,红色均匀,外表微干或微湿润,用手指压在瘦肉上的凹陷能立即恢复,弹性好, 且有鲜肉特有的正常气味;冰冻肉品必须有完整包装,生产厂家、日期、品名等标识清 楚。 包装、运输及存储要求: 运输:运输工具应符合卫生要求。要根据产品特点配备防雨、防尘、冷藏、保温 等设施。运输作业应避免强烈震荡、撞击、轻拿轻放,防止损伤成品外形;且不得与 有害物品混装、混运,作业终了,搬运人员应撤离工作地,防止污染食品。 储存:食品储存有专门的食品库房,进出食品应登记,库房周围保证无污染,库 房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应定期清扫,定期通风换气,定期查看超期食品。如有食品超 期及时处理。冷藏食品应配备专用的冰箱、冰柜。 3.5、禽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指定的卫生标准,出场时间在 30 天内,外包装必 须完整并标有出厂日期,蛋壳表面干净、完整、坚实,附有一层无光泽的胶质薄膜, 手中震摇无声响。 4、其他 4.1 在实际提供定点服务时,不仅仅局限以上,列入的采购内容。应按实际发生的 数量进行结算;同时给于更优惠的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市场价。 4.2 定点供应商确定后应根据招标预算金额的5%向甲方缴纳履约金,在合同期内 能及时提供产品及服务且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若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或服务响应时 间不及时,甲方有权扣除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 5、基本服务承诺: 2.1不经销假冒伪劣商品; 2.2 售出商品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先行负责; 2.3 出现问题及时响应,现场处理更换。 4.商务要求 51 1、服务期:2021年度。 2、服务地点:青海省海南州职业技术学校。 3、付款方式:具体结算按实际供货数量和甲方市场调查的价格每三个月与使用单 位结算一次。 (二)采购具体服务要求 包1:蔬菜类采购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蔬菜类(市场供应的10种以上品种、保 证新鲜)、调料类(市场供应的10种以上品种、保持较好的外观,必须是在保质期内)、 蛋奶类(大小不分,必须新鲜,蛋壳清洁无破损,必须是在保质期内)、粉类(包装 完好,无霉变,必须是在保质期内)、水果类(保证新鲜,大小均 匀,无腐烂变质, 无破损)。 包2:主食类采购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米类(如:大米、小米、黑米、杂粮类 等)、面粉(用于制作包子、馒头、面条、甜品类等,要求无霉变结块、无添加剂、 无防腐剂,必须是在保质期内)、油类(菜籽油等、压榨成品油,色泽、透明度、气 味正常,包装完整、清洁、密封)。 包2:肉类采购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牛肉、羊肉、猪肉、禽类等(要求:必须 保证为经过肉检(卫生防疫部门检疫)的当日屠宰的新鲜肉)、水产类(鱼、虾等, 要求:必须保证新鲜、无腥臭味)。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开户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成路支行(行号:313851008061) 收款人:青海祥泽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2.采购方式、合格的供应商 3.磋商费用 二、磋商文件说明 4.磋商文件的构成 5.磋商公告、磋商文件、采购活动和成交结果的质疑 6.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7.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8.磋商报价及中标价 9.磋商保证金 10.响应有效期 11.响应文件构成 12.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3.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4.提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5.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五、磋商程序及方法 16.磋商活动组织 17. 磋商小组 18.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 19. 最终采购需求和最后报价 20. 综合评分 六、成交 21.推荐并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22.成交通知 七、授予合同 23.签订合同 八、其他 24. 串通响应的情形 25. 终止磋商活动 26. 成交服务费 27. 档案资料 第三部分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 第四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目录 (1)响应函 (2)首次报价一览表 附件(2)-1:分项产品明细表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供应商承诺函 (6)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7)资格证明材料 (8)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0)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11)磋商保证金证明 (12)评分对照表 (13)履行服务的相关措施方案 (14)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15)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16)最后磋商报价表 附件(16)-1:最后磋商报价分项产品明细表 第五部分 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一)响应要求 1.投标要求 3、重要指标 4.商务要求 (二)采购具体服务要求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