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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市南区民政局食品慰问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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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市南区民政局困难居民节日救助物资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名称: 困难居民节日救助物资项目
二、项目编号: SNCG2020000141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1-01-25
四、开标时间: 2021-02-05 09:30
五、采购方式: 分散采购 货物类
六、中标情况:
中标人(公司名称): 青岛佰利信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元/优惠率): 334
中标人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宝应路9号1324室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王蕾, 孙娜娜, 石玉斌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信息表
企业名称 名称 品牌 产地 规格要求 数量/单位 单价(元)/优惠率
青岛佰利信商贸有限公司●※压榨一级花生油胡姬花山东省5L/桶1桶129.900000
青岛佰利信商贸有限公司※精米一级大米五福常来黑龙江省5kg/袋1袋89.5
青岛佰利信商贸有限公司※杂粮礼盒佰利信山东省3450g/箱1盒114.6
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结果
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结果汇总表
序号投标人名称审查结果
1青岛佰利信商贸有限公司通过
2青岛钦选珍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通过
3青岛远华食品有限公司通过
评审结果
排序 供应商名称 预中标价(元) 中标人地址 未中标原因 评委1(技术标) 评委2(技术标) 评委3(技术标) 技术标得分 商务标得分 综合得分
1青岛佰利信商贸有限公司334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宝应路9号1324室49.0046.0048.0047.6736.6884.35
2青岛钦选珍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97因类似业绩、拟派人员、质保期、交货期、服务期、响应时间等评审因素不占优势,导致商务部分得分偏低; 27.0026.0021.0024.6730.0054.67
3青岛远华食品有限公司332.5因类似业绩、拟派人员、质保期、交货期、服务期、响应时间等评审因素不占优势,导致商务部分得分偏低; 28.0025.0023.0025.3328.8054.13
供应商未中标原因
未中标原因
序号供应商名称未中标原因
1青岛钦选珍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因类似业绩、拟派人员、质保期、交货期、服务期、响应时间等评审因素不占优势,导致商务部分得分偏低;
2青岛远华食品有限公司因类似业绩、拟派人员、质保期、交货期、服务期、响应时间等评审因素不占优势,导致商务部分得分偏低;
报价公示
报价表
序号投标单位单价报价(元)
1青岛佰利信商贸有限公司334
2青岛钦选珍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97
3青岛远华食品有限公司332.5
业绩公示
企业业绩
序号项目名称详细信息
青岛佰利信商贸有限公司
12019年离退休干部春节走访慰问品采购项目查看详细信息
2春节前困难群众救助项目查看详细信息
395岁及以上高龄老人中秋节走访慰问品采购查看详细信息
4春节前困难群众救助项目查看详细信息
5临时困难救助补助金项目查看详细信息
6八一走访优抚对象慰问品采购项目查看详细信息
7困难居民节日救助经费查看详细信息
82020年度春节离退休干部走访慰问品项目查看详细信息
92020年春节前困难群众采购米面油项目查看详细信息
10离退休干部中秋走访慰问品项目查看详细信息
11民政管理事务工作经费、社会福利及救助资金查看详细信息
12春节走访慰问食品采购项目查看详细信息
132018年中秋节走访95岁以上及百岁老人走访慰问品查看详细信息
获奖公示
企业荣誉
序号获奖名称详细信息
青岛佰利信商贸有限公司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青岛市市南区民政局 地址: 宁夏路286号
联系人: 石玉斌 联系方式: 88729185
代理机构: 山东润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89-91号丽晶御筑2503室
联系人: 孙玉玲 联系方式: 13969803239
公告期限 2021-2-5 - 2021-2-7
九、代理费
标准: 详见磋商文件
金额(万元): 1.63
2021-02-05 13:42

下载PDF版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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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政府采购 困难居民节日救助物资项目 采 购 人:青岛市市南区民政局 代理机构:山东润泰招标有限公司(公章) 项目编号:SNCG2020000141 日 期: 2021 年 1 月 25 日 1 目录 第一章 磋商公告................................................................................................................ 2 一、项目基本情况.............................................................................................................. 2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 三、获取采购文件.............................................................................................................. 3 四、响应文件提交.............................................................................................................. 3 五、开启.............................................................................................................................. 3 六、公告期限...................................................................................................................... 3 七、其他补充事宜.............................................................................................................. 3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4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 第三章 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11 第四章 采购需求...............................................................................................................12 第五章 评审办法...............................................................................................................18 第六章 供应商须知..........................................................................................................25 第七章 开启响应文件、磋商、成交..............................................................................34 第八章 纪律要求..............................................................................................................43 第九章 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44 附录 1....................................................................................................................................1 2 第一章 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困难居民节日救助物资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 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 cn)本项目 采购公告页面免费获取磋商文件, 并于 2021 年 02 月 05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NCG2020000141 项目名称:困难居民节日救助物资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预算金额:111.6 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35 元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本项目□接受?不接受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及信用青岛 (credit.qingdao.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并关注该项目。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 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 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 qingdao. gov. cn) 本项目磋商公告页面免费下载 电子磋商文件,代理机构不再发售纸质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 年 02 月 05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青岛市公共 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1 年 02 月 05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 288 号 3号楼 3楼青岛市市南区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第 2 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介: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青岛政府采购网(http://z fcg.qingdao.gov.cn)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 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上发布。预算金额在 500 万以上的项 目,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支持网上远程开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 4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青岛市市南区民政局 地址:宁夏路 286 号 联系方式:887291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山东润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 89-91 号丽晶御筑 2906 室 联系方式:0532-669516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丛【rtzb_lin】 电话:0532-66951609。 如有询问,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 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 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 页面在线提交。询问及答 复的内容在上述公告页面查看。 5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采购人 青岛市市南区民政局 2 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润泰招标有限公司 3 项目名称 困难居民节日救助物资项目 4 分包及成交规定 ?本项目不分包。 □本项目分为多个包,供应商可以选择多包响应,供 应商成交包数不受限制。 5 资金来源以及资金构成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111.6 万元,财政资金为 111.6 万 元,其他资金为 0 元。 6 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 ?不接受 ?接受 7 报价有效期 自报价截止之日起 90 个日历天。 8 踏勘现场 ?不组织,自行踏勘 □组织 9 履约保证金 ?不需要 □需要 10 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 □无需支付 □采购人支付 ?成交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执行原国家计委颁布 的计价格【2002】1980 号文,由成交供应商支付,采 购代理服务费由供应商在报价时综合考虑,响应 报 价中不单独列项。 6 11 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材 料 采购人依法依规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和修改,构成 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2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内容详见青岛市政府采购网 (http: //zfcg.qingdao. gov. cn)及全国公共资 源 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 电 子服务系统(http://ggzy. qingdao. gov. cn) 本项 目磋商公告页面,供应商应密切关注上述公告 页面 的最新澄清信息。澄清和修改一经发布,视为 供应 商已收到。 13 响应截止时间 详见磋商公告。 14 磋商文件的质疑 磋商公告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 15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报价 方案 ?不允许 □允许。要求:只有成交供应商所递交的备选报价方 案方可予以考虑。磋商小组认为成交供应商的 备选 报价方案优于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报价 方案,采 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报价方案。 16 响应报价的范围 含税全包价,包括产品的设计、制作、包装、保险、 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验收、保修等一切 费用(即交钥匙项目)。 17 响应报价的次数 各供应商均有两轮磋商报价机会,但报价不得有选择 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高于采购预算;参 与磋商的供应商第一轮报价即为响应报价,供应 商 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其前一轮报价;否则磋商小 组 有权据此确定为无效报价。 最后报价前必须告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 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并以最后报价为最终报 价。 对于未在限时内提交最后报价、退出磋商的供应商, 按其前一次报价进行评审。 18 报价的方式 单价报价(元) 19 中小企业优惠标准 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 物,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 体)产品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 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响应,联合协议中约定,小 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 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3%的价格扣除,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 20 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 优惠标准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加分 幅度详见评分标准。 21 进口产品采购 ?不允许 □允许 22 确定核心产品 □ 属于单一产品采购项目。 ?属于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其中压榨一级花生油为 核心产品。 23 样品 □不需要 √需要 样品要求如下: 1.样品:磋商文件中带“※”标注的货物为投标人开 标时应提供的样品。 2.样品的生产、安装、运输费、保全费等一切费用由 投标人自理。 3.送样截止时间:2021 年 2 月 5 日 09 时 30 分, 4.送样送达地点: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 288 号软件园 3号楼三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样品室。逾期送达或未 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拒绝接收。 5.投标人应按照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摆放样品并做 好展示,样品不能有投标人的标识及品牌,样品将进 行统一编号。 6.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 (包括电源线等一切辅助设备),届时因投标人自身 原因未能演示的,后果自负。 7.宣布评标结果前,投标人不得将样品整理、装箱或 者撤离展示区;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对样品进行整理、 装箱或者移动样品的,投标人必须书面提出申请,采 购代理机构同意后方可移动样品。评标委员会已经确 定投标人投标无效或者废标的,投标人签字确认后可 以进行样品整理、装箱或者撤离展示区,但不得影响 或者损害其他投标人的样品,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8.宣布评标结果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 及时退还或者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中标 人提供的样品,中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共同 清点、检查和密封样品,由中标人送至采购人指定地 点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说明:投标人不按上述要求提交样品、不服从现场工 作管理的,样品评分项将被扣分或按“0”分处理。 24 磋商保证金的交纳 ?不需要交纳 1.金额: 人民币(?0 元) 25 响应文件编制 供应商使用【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 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8 26 响应文件盖章 在磋商文件的第十章响应文件格式的附件中标示的 “公章"“印章"处,分别签单位公章、个人印章。操 作详见“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 统> 首页 > 下载中心> 系统使用指南>电子签章操 作说明 2019 年 7 月 10 日版"。 特别提示:1、制作响应文件时,单项绑定 pdf (word) 文件时无需再电子签章,单项绑定的 pdf (word)文件 不再作为响应文件上传。 2、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系统自动合成资格审查部 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三个 pdf 响应文件。供应 商需要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上述三个 pdf 响应文件 上进行电子签章,并上传。(单项绑定的 pdf(word) 不再上传) 27 响应文件加密、上传 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时, 系统通过供应商当前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自动加密电 子响应文件。 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系统出具上传凭证,供应 商可以下载保存。 28 供应商签到及电子 响应 文 件解密 支持网上远程开启响应文件,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 开启会议。若到现场开启响应文件,应携带上传响应 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及可登陆互联网的电脑设备以确 保网上开启。开启注意事项详见“青岛市公共资源交 易电子服务系统>首页> 下载中心> 系统使用指南 >电子响应开启注意事项" 1.供应商在线签到: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1小 时内通过 CA 数字证书进行在线签到,未在线签到的 响应无效。 2.供应商接到解密提示后,应当在规定时限内通过 CA 数字证书对电子响应文件开始解密。 29 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 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本项目磋商公告页面 及青岛市政府采购网。 30 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共 3 人,其中: 采购人代表 1 人,评审专家 2 人 31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办法 32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 成交供应商 是,磋商小组确定 1名成交候选人,并按照授权确定 1名成交供应商。 9 33 成交公告 成交结果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 系统公告,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成交结果公告中,同时对成交供应商是否中小微企业 进行公告。 34 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34.1 书面形式的定义 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的采购活动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数据电文形式包括文字的打印或复印件、传真、 信函、电传、电报、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 容的电子文档,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及 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及发出 的澄清、答疑、变更等各类公告。 34.2 相关评审标准认可要求 潜在供应商的业绩及相关附件须在青岛市公共资源 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传并公示(上传后将无法删除), 制作响应文件时上述材料只能通过系统选取,否则在 电子评标时不予认可。 34.3 电子签名 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 律效力。电子签章是电子签名的一种表现形式,利用 图像处理技术将电子签名操作转化为与纸质文件盖 章操作相同的可视效果。 34.4 分包和非主体、非关键性 工作 ?不允许 □ 允许,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 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 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 34.5 可能实质性变动的技术、 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 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34.6 监督和管理 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财政 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和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 的管理。 34.7 关注 潜在供应商须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青岛市政 府采购网(www.ccgp-qingdao.gov.cn )上注册并关 注该项目,否则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10 34.8 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供应商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 www. ccgpqingdao. gov. cn 注册并登陆后进行网上响应报名并按照青岛 市政府采购网要求的报名方式报名(已注册用户可直 接从【供应商报名】入口登陆后报名)。未在网上报 名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无资格参加响应。 若供应商的资质、荣誉(获奖)及相关附件,供应商 在制作响应文件时无法通过系统选取的,可在响应文 件相应位置附 PDF 文件即可,磋商文件前后有要求 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磋商文件若无特指,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原件是指最初 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或公 证部门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磋商文件中的原件 系指原件(如:加盖单位公章<红>的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书)的彩色扫描件或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填 报、签署和盖章(红)的电子文件(如:有电子签章 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磋商文件若无特指,磋商文件中的复制件(复印件) 系指复制件(复印件)的扫描件。 供应商提出询问的,需将询问文件(注明供应商、联 系人、手机号码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和 word 格式电子文本同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 电子信箱:sdrtzb@sina.com,邮件主题为“关于…… 项目的询问”。 11 第三章 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序号 证明材料名称 提供形式 备注 必须提 交 1 营业执照、登记证书、 执业许可证等 电子文档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 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如营业执照、 登记证书、执业许可证等) 是 2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 品经营许可证 电子文档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 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是 3 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 电子文档 投标人须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 投标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 罪记录查询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 章 是 4 声明函 电子文档 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 犯罪记录的声明函 是 5 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 电子文档 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 2019 年度财 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 资信证明 是 6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 金的相关材料 电子文档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是 备注: 开启响应文件时,必须提交的证明材料未提交或提交不全的视为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1)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供应商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和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税收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 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 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 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 (2)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字迹、印章要清晰。 12 第四章 采购需求 1.项目说明 1.1 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 1.2 货物必须为合格产品,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 规范,中标人供货时应当提供有关货物的合格证明材料等。 1.3 投标人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 格和性能的要求。中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后,在其使 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者材料 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者故障负责。所投产品应提供详细的技术资料,应有检测报 告等详细资料。 1.4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采购人确需招标采购进口产品的,应在招投标活动开始前, 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 号)文件规定办理审核 手续,通过财政部门审核后,方可招标采购进口产品,否则采购人不得招标采购进口产 品,投标人不得提供直接进口或者委托进口产品(包括已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进口产品时不得拒绝国产相同质量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 商参与投标。 2.招标产品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 详见附录。 采购明细详细内容附件: 2.1 项目概括:2021 年困难居民节日救助物资,第一包大米、花生油、杂粮,慰问品 数量总计:9600 份,慰问品发放范围:1).低保户、特困、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大米 1袋、花生油 2桶、杂粮 1 箱。2).低保边缘家庭:每户 2桶花生油、1袋大米。 (其中最高限价:大米 90 元/袋;花生油 130 元/桶;杂粮 115 元/箱) 。 2.2※精米一级大米: 2.2.1 规格及数量:≥5kg/袋, 2400 袋。 2.2.2 包装要求:抽真空塑料袋包装且应符合 CB/T17109 的规定和卫生要求。 2.2.3 质量标准: 13 2.2.3.1 质量标准:符合 GB/T19266 大米质量标准,储存期限不超过国家规定期限, 具有大米特有的香味,无肉眼杂质。 2.2.3.2 大米参数指标须包含且满足以下要求: 项目 单位 指标 不完善粒 % ≤3.0 水份 % ≤15.5 碎米总量 % ≤7.5 小碎米 % ≤0.5 杂质总量 % ≤0.25 糠粉 % ≤0.15 矿物质 % ≤0.02 ★2.2.4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大米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 CMA 标识的检测报告原件或 者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须提供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投标人若为代理 商须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检测报告日期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一 年内。 2.2.5 生产日期:大米采用 2020 年以后出产的新粳米,储存期限不超过国家规定期限。 2.2.6 储存和运输:应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运输工具和容器运送,运输过程应注意防止 雨淋和被污染。 2.3●※压榨一级花生油 2.3.1 规格及数量:≥5L/桶(非转基因), 4800 桶。 2.3.2 包装要求:包装符合国家食用油包装标准要求。 2.3.3 花生油参数指标须包含且满足以下要求: 序号 项目 单位 指标 1 酸价(KOH) mg/g ≤1.5 2 过氧化值 mmol/kg ≤6.0 3 总砷 mg/kg ≤0.1 4 铅 mg/kg ≤0.1 14 5 溶剂残留量 mg/kg 不得检出 6 脂 肪 酸 组 成 豆蔻酸 % ≤0.1 棕榈酸 % 8.0~14.0 棕榈油酸 % ≤0.2 十七烷酸 % ≤0.1 十七烷一烯酸 % ≤0.1 硬脂酸 % 1.0~4.5 油酸 % 35.0~69.0 亚油酸 % 13.0~43.0 亚麻酸 % ≤0.3 花生酸 % 1.0~2.0 花生一烯酸 % 0.7~1.7 山嵛酸 % 1.5~4.5 芥酸 % ≤0.3 木焦油酸 % 0.5~2.5 二十四碳一烯酸 % ≤0.3 2.3.4 营养成分不得低于以下要求:(投标人将能够体现所投产品的营养成分表的标签 以图片等形式在投标文件中体现) 项目 每 100 克 15 能量 ≥3700kJ 脂肪 ≥100g ★2.3.5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花生油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 CMA 标识的检测报告原件 或者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须提供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投标人若为代 理商须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检测报告日期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 一年内。 2.3.6 生产日期: 2020 年 12 月 1 日之后出产的新品。 2.4※杂粮礼盒 2.4.1 规格及数量:净含量≥3400g/箱 ,8袋/箱;2400 箱。 2.4.2 包装要求:外包装为彩色牛皮纸箱包装须印有内部产品品名以及净含量等信息, 内部产品要求独立彩色塑料袋包装,包装上面须标明所投产品的相关信息。 ★2.4.3 杂粮礼盒中粮食的种类及克重不得低于以下要求: 种类 数量 克重 黄小米 1袋 420g 红小豆 1袋 420g 黑香米 1袋 420g 黑豆 1袋 420g 薏米 1袋 420g 黄豆 1袋 420g 八宝米 1袋 440g 玉米糁 1袋 440g ★2.4.4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杂粮礼盒中任意一种杂粮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 CMA 标识的检测报告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须提供检测报告原件扫 描件;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检测报告日期须在 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一年内。 2.4.5 生产日期:杂粮采用 2020 年以后出产的新品,储存期限不超过国家规定期限。 2.4.6 储存和运输:应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运输工具和容器运送,运输过程应注意防止 雨淋和被污染。 16 采购人允许偏离范围或者幅度: 序号 技术指标 允许偏离范围或者幅度 备注 1 / / 2 / / 3.商务条件 3.1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 5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3.2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付款方式 供货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最终根据实际发放困难群众户数,据实结算。 本项目为预采购,可能因意外情况终止或变更。 3.4 验收 3.4.1 货物运抵现场后,采购人将对货物数量、质量、规格等进行检验。如发现货 物和规格或者两者都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不符,采购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 求中标人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 3.4.2 货物由中标人进行安装,完毕后,采购人应对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性 能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安装完毕 7日后,证明货物以及安装质量无任何问题,由 采购人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 3.5 质量保证期 3.5.1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1 年,国家主管部门或者行业标准对货物本身有 更高要求的,从其规定并在合同中约定,投标人亦可提报更长的质保期。 3.5.2 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 要求的材料等,中标人应立即免费维修或者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者部件,保证达到合同 规定的技术以及性能要求。如果中标人在收到通知后 5天内没有弥补缺陷,采购人可自 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同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 行索赔的权利。 3.6 售后服务 3.6.1 中标人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售后服务,应保证每季度至少一次上门回访、检修。 3.6.2 中标人在接采购人通知 1 小时做出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24 小时内维修 完毕,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修好的要免费提供备品(机)备件。 3.6.3 中标人免费为采购人提供中文操作手册并培训操作人员,其中包括讲解产品 17 的结构以及原理、产品的使用以及维护保养,直至操作人员能够独立的操作使用。 注:上述要求以及标注中: 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 带“▲”标注的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带“※”标注的产品为投标人开标时需提供的样品,中标后投标人送至采购人指定 地点封存。投标人提交的样品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由投标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带“●”标注的产品为核心产品,系指在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采购人根据采购 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的产品。 18 第五章 评审办法 1.相关要求 1.1 技术汇总得分的计算方法:磋商小组成员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1.2“同类项目”是指供应商已经完成的与本次采购要求相同或者类同的货物,并 且签订合同 一方必须是参与磋商报价的供应商。 1.3 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 1.4 依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 件规定,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磋商报价的须提供本单位的服务及《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函 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磋商报价的视同 小型、微型企业,按照本磋商文件小型、 微型企业的相关价格扣除标准执行。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4.1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 的残疾人 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 险、工伤保 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 适用的经省 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 他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 物)。 1.4.2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 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 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 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 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 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 数。 1.4.3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 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1.4.4 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19 其《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1.4.5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 法》第七 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5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型、小型、微型企 业应当同 时符合以下条件: 1.5.1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 2020 ) 46 号)规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响应的须提供办法规定的《中小 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 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 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供应商按 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 谋取中标、成交,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1.5.2 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 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 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 准。 1.5.3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 中小企业 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6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 制造货物 的,不享受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7 评分得分非整数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 1.8 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应 当提供由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 企业的证明原件的扫描件, 且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2.评分标准 2.1 评分因素以及分值 评分项目 分数 评分标准 商务部 分 投标报价 30 评标基准价 C=所有有效标书投标报价(或最终 价格)中的最低投标报价。 最终报价: 20 1、对于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服务),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 的联合体的产品 10% 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 格为最终报价 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联 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微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比 30% 以上的,给予 3%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 格为最终报价 报价得分 = 评标基准价÷(响应报价或者最终 价格)× 满分 投标人业绩 10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已完成的同类项目,每 份得 1分;满分 10 分。 须同时提供同一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和验收 报告原件电子文档,三项电子文档缺一项不得 分。 同类项目完成时间以验收报告签署时间为准。 注:合同中的签署方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节能、环保产品加 分 5 产品具有市场监管总局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 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证书。 加分计算方法是: “节能、环保产品”优采加分:加分=5×[所 投“节能、环保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除外)中的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 总计最高加 5分。 若所投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和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则应当优先于只具有 一种认证证书的进行优采加分,不能重复加分。 开标时,须同时提供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 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 21 名录的公告(附认证机构名录)和市场监管总局 确定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 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认证证书电子文档,否则不得分。 技术部 分 响应情 况 基本分 10 全部满足实质性条款要求的得 10 分;实质性条 款有 1项不满足的,为无效投标。 正偏离 2 每出现 1条正偏离,加 0.5 分,最高加 2分。 负偏离 0 非实质性条款每出现一条负偏离扣除基础分 2 分,扣完基础分为止。 技术措 施 供货组 织方 案、配 送保证 措施 12 有完善的供货组织、配送方案保证措施,供货组 织方案详细明确,配送保证措施完整,得 12-7 分;供货组织方案基本明确,配送保证措施一般, 得 6-3 分;供货组织方案差,配送保证措施差, 得 2-0 分。 样品 (或演 示) 精米一 级大米 样品评 价 8 对投标人所提供精米一级大米进行打分,评标 委员会现场对样品检查,外观良好,包装严密, 无涨袋、无漏气得 2分;米粒大小均匀 2- 1 分; 颗粒饱满圆润得 2-1 分;大米油亮有光泽 2-1 分。 (根据标段要求未提供样品或提供样品不全者, 该标段样品分为 0 分) 花生油 样品评 价 8 对投标人所提供花生油进行打分,评标委员会 现场对样品包装检查,外观包装严密无漏,得 2 分;花生油油品色泽纯正程度得 3-1 分;评标 委员会现场打开花生油包装,有良好的花生油气 味得 3-1 分。 杂粮礼 盒样品 评价 8 对投标人所提供杂粮礼盒进行打分,评标委员 会现场对样品检查,外观良好,包装严密,无涨 袋、无漏气得 2分;杂粮香味浓郁得 2-1 分; 颗粒饱满质地紧密得 2-1 分;干净无杂质得 2-1 分 售后服务方案 12 服务人员配备合理,得 3-0 分; 22 响应时间快、响应程度合理,得 3-0 分; 解决问题的能力、紧急故障处理预案合理,得 3-0 分; 有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得 3-0 分。 23 3.策加分以及计算方法 3.1 说明: 3.1.1 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或者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 经查实将 导致响应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 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 中标、成交的”进行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 赔偿责任。 3.1.2 联合体响应的企业业绩等商务评分项,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各成员所占合 同工作量 的比例,进行加权折算。 3.2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给予价格扣除。 3.2.1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 (包括相互 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一定幅度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 评审(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 表)。 3.2.2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 响应,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一定幅度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响应,联合协议中 约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 30%以上的,同 样按以上规定给予价格扣除。 3.3.按照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 购执行机 制的通知》〔2019〕9 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 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 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的规定,属于节能、环境标 志产品的,享受政府采购优先政策: 3.3.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项目,在评审时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分别给予一 定幅度的 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2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分别给予一定幅度的加 分(详见 评分标准)。 3.3.3 供应商必须提供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 名录》、 《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电子文档和所投节能 24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经市 场监管总局公布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电子文档。 25 第六章 供应商须知 1.采购依据以及原则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1.4《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1.5《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1.6《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1.7《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1.8 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 2.合格的供应商 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 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且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 2.4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报价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2.4.1 联合体各方应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 利义务; 2.4.2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4.3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 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2.4.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 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5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4.6 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报价,但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规定。 2.5 除采购人拟采购进口产品通过财政部门审核外,供应商不得提供直接进口或者委托进口产 品(包括已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 2.6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 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6 2.7 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可靠。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即为合格供应商,具有 参与竞争性磋商的资格。 3.保密 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当事人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 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报价有效期以及参与采购活动费用 4.1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 应附有中文注释。如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使用另一种语言,应附有相应内容的 中文翻译本, 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4.2 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所有报价 一律使用人 民币,货币单位为“元”。 4.3 时间单位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 天,时、分 均为北京时间。 4.4 报价有效期 4.4.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响应文件以及其补充、承诺等部分均保持有 效。 4.4.2 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构可在报价有效期内要求供应商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并作为磋商文件和 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拒绝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其响应失效; 同 意上述要求的,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 4.5 参与采购活动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 5.踏勘现场 5.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 项目现场,以便供应商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供应商承担踏勘 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5.2 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 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 5.3 供应商经过采购人允许,可以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 受损失。除采购人原因外,供应商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 其它任何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27 6.询问 6.1 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应 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6.2 询问及答复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7.偏离 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偏离磋商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 围和幅度。 8.履约担保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9.采购代理服务费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磋商文件 10.1 磋商文件的组成 10.1.1 磋商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货物以及服务、磋商程序和合同格式的规范性文件。磋商文件 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 (1)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4)采购需求; (5)评审办法; (6)供应商须知; (7)开启响应文件、磋商、成交; (8)纪律要求; (9)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 (10)响应文件格式; (1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10.1.2 根据本章第 10.2 款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和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0.1.3 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 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28 10.2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及确认,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磋商文 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 11.应文件的组成 11.1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完整 性,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做出实质性响应。 11.2 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文件组成: 11.3 资格审查部分 11.3.1 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第三章序号 1 要求的内容); 11.3.2 资格证书(如有); 11.3.3 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附件 1) 11.3.4 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见附件 2) 11.3.5 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11.4 商务文件 11.4.1 报价函; 11.4.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1.4.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授权); 11.4.4 响应报价: (1)报价一览表。是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汇总表,响应报价(即响应报价总计金额)为各个分项 报价金额之和。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小计名称应当与《报价一览表》中费用名称、金额对应,供 应商应当对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各分项逐一报价,供应商认为《分项报价明细表》有漏项的,可 以增加分项报价。 (3)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材料。供应商认为需要对《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明细表》 中有关报价进一步说明或者证明其报价的文件和材料等。 11.4.5 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若有); 11.4.6 商务响应表; 11.4.7 联合响应协议书(若有); 11.4.8 联合响应授权委托书(若有); 11.4.9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 11.4.10 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 11.4.11 监狱企业的证明(若有); 29 11.4.12 节能、环保等的资质证书或者文件(若有); 11.4.13 磋商文件要求和供应商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若有)。 11.5 技术文件 11.5.1 货物清单(包括产品彩页); 11.5.2 技术响应表; 11.5.3 选配件、专用耗材、售后服务优惠表(若有); 11.5.4 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以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 11.5.5 货物合格证明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资料: (1)证明货物和服务与磋商文件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主要包括内 容: (1.1)技术方案; (1.2)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若是环保、节能产品须详细描述并提交相关证明 材料原件)并保证所供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 (1.3)保证货物在质保期内正常、连续使用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以及其货源地与 价格(若有); (1.4)对照磋商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以及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与服务是否做出了实质性 响应,并按照磋商文件中技术响应表如实填写具体响应的参数以及要求。采购人只接受相同或 者优于技术条款中所规定的技术要求以及制造标准。 (1.5)当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以及货物备品备件的互换性标准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等 不一致时,应以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等为准。 (2)供应商在详细阐述货物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说明时,应注意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中的工艺、材料、货物标准和参照品牌以及文字说明,并无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可选用替代标 准、品牌或者文字叙述,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技术规格、参数以及要求。 (3)如果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非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者技术方案时,应书 面征得其同意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后,方可使用。 (4)供应商必须对所提供货物和服务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一切产权关系负全部责任,由此而引起 的法律纠纷以及费用供应商须全部承担。 11.5.6 磋商文件要求和供应商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12.响应报价 12.1 响应报价的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 供应商应对所投包中的货物进行报价,对每一包货物的报价必须全部报齐。 30 12.3 响应报价的次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4 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报价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 12.5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署。 12.6供应商须按照附件格式表中的各单项明细逐项填写,以方便磋商小组对各响应文件进行比 较。 12.7 开启响应文件时,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分项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 以《报价一览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照单 价 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 为准, 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照以 上原则对错 误报价的修正,供应商应书面确认。 12.8 唱价时,采购代理机构只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报价进行唱价。 12.9 供应商的成交价格在合同执行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不得出现任何 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 12.10 采购人不接受未经中国海关报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货物报价。 12.1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报价。 13.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3.1 响应文件应按所投包分别进行编制。 13.2 响应文件编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 响应文件签章: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4供应商可对供货现场以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 所需的各项资料,供应商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13.5 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应当如实在技术响应表和商务响应表中填写响应情况。 14.响应文件的加密、上传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响应文件的递交 15.1 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15.2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要求:供应商完成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后,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 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响应文件,系统即时向供应商发出上传回执通知。上传时间以上传回执 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5.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不论采购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 31 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6.1 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提交 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6.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磋商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终止之前,在磋商文件没有变动 的情况下,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销其响应文件。 17.质疑 17.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 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 机 构提出质疑。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依法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17.2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 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17.3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本项目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7.4 质疑函内容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 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 理。 17.5 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 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17.6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通过本项目磋商公告 32 页面以电子文档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17.7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可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下载专区 下载。 18.投诉 18.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 94 号令) 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管部门 提 起投诉。供应商投诉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由本级财政部门处理。 18.2 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 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二) 投诉书内容符合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 94 号令)的规定; (三) 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四) 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五) 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 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18.3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 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法律依据; (六)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 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代理人提出投诉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 的姓 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18.6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 12 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 33 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 1 至 3 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 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19.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19.1 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 19.1.1 信用查询渠道。信用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 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及信用青岛(http: / /www. qingdao. g ov.cn/n28356080/index.html)网站。 19.1.2 信用查询内容。相关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良行为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19.1.3 供应商信用查询及使用规则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情况,在报名后或磋 商会议开启后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时要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以作证据留 存,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电脑截屏时间。采购人或者采 购 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良行为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 录及相关证据与 其他磋商文件一并保存,放入项目档案。 19.2 其他需补充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4 第七章 开启响应文件、磋商、成交 1.开启响应文件程序 1.1 宣布开启响应文件纪律; 1.2 宣布主持人、唱价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1.3 查看在线签到家数,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 转化 项目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等特殊规定,提交最后报 价的 供应商可以为 2 家外,少于三家开启响应文件会议结束;不少于三家开启响应文件 会 议继续进行; 1.4 供应商根据要求在限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上传的电子响应 文件 开始解密; 1.5 供应商授权代表在开启记录上确认;在规定时限内未确认的,视为默认开启响 应文 件结果; 1.6 开启响应文件结束。 2.开启响应文件 2.1 开启响应文件应当在磋商文件确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通过电 子招 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进行;所有供应商须在开启响应文件前规定时间内签到。 2.2 开启响应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开启响应文件记录由供应商线上确认。 2.3 供应商代表对开启响应文件过程和开启响应文件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 采 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在线)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供应 商未 参加开启响应文件的,视同认可开启响应文件结果。 2.4 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不得开启响应文件。 2.5 在评审结束前,供应商请保持在线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状态。评标过程中,如果 评审 委员会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要求供应应商按照磋商文 件的 变动情况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要求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 时, 供应商需要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专家问题澄清】功能,限时在线提交上述内容。系 统不 接受超时提交的澄清、材料和报价。 2.6 各供应商的最终评审得分和排序将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告知。 35 3.磋商小组 3.1 磋商小组的组成 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 商采购方式管理 暂行办法》以及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 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同组成,成员人数为三人以及以上单数,技术、经济等方面的 评 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2 评审专家的抽取 3.2.1 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确定磋 商小 组成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指定评审专家或干预评审专家的抽取工作。 3.2.2 参加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人员对被抽取的专家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内 容负 有保密的义务。磋商小组成员的名单在评审结果确定前必须严格保密。 3.3 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 当回 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 3.4 磋商小组负责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比较、评定,并按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确 定成 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人。 3.5 磋商小组具有依据磋商文件进行独立评审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 磋 商小组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对评审 结 果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报告应当 注 明不同意见。评审委员会成员拒绝评审或者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并且又不书面说明 其 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果。 3.6 磋商小组的职责: 3.6.1 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并做 出评 价; 3.6.2 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 3.6.3 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成交 供应 商; 3.6.4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3.6.5 对围、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认定。 3.7 磋商小组的义务: 36 3.7.1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3.7.2 提出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 3.7.3 严格遵守评审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 3.7.4 发现供应商在招报价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者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 向监 督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3.7.5 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 任; 3.7.6 编写评审报告; 3.7.7 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3.7.8 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采购人、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3.7.9 配合监管部门处理投诉; 3.8 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3.8.1 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3.8.2 参加过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 3.8.3 自身与政府采购项目存在利害关系的; 4.评审程序 4.1 宣布评审纪律以及回避提示; 4.2 组织推荐磋商小组组长; 4.3 资格性审查; 4.4 符合性审查; 4.5 澄清有关问题; 4.6 磋商 4.7 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 4.8 磋商小组进行综合评分; 4.9 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 4.10 编写评审报告; 4.11 宣布评审结果。 5.评审 5.1 资格性审查 5.1.1 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 37 5.2 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 程度 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内容详见附 录。 5.3 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同时,对属于不合格或响应无效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必 须提 出不合格或者响应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响应无效说明。 6.澄清有关问题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 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 出 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 或 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 当 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或 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 当 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7.磋商、最后报价、综合评审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 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 理, 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7.1 磋商程序 7.1.1磋商小组将视情况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 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7.1.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 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磋 商 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并要求其重新提交由法定 代 表人或授权代表印章的响应文件。由其授权代表印章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印章并附身份证明。 7.1.3 本项目实行一轮磋商,一轮磋商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 磋 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报价。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 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 38 价 进行综合评分。磋商报价要求:参与磋商的供应商第一轮报价即为响应报价,供 应商后 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其前一轮报价,否则磋商小组有权据此确定为无效报价。 7.2 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 7.2.1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 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 商 不得少于 3 家。 7.2.2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 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 推 荐 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 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对于未在限时内提交最后报价、退出磋商的供应商,按其前一次报价进行评审。 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 应商可以为 2家。 7.2.3 磋商小组进行综合评分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 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 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7.3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系指采购人确定的核心产品)且通过 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报价的,按一家供应商 计 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 采 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 推荐 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8.成交 8.1 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或直接确定成交 供应商。 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 39 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 排 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8.2 竞争性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 高到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评 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序。 8.3 对于分包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可以选择多包响应但限制成交包数的,成交人的选 择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分包及成交规定"确定。 8.4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 视 为同意评审报告。 8.5 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 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 机 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 件 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8.6 磋商小组根据全体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 8.7 磋商结果应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9.成交结果公告以及成交通知书 9.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 通知书,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 系 统和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9.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按照规定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或者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后 不签发成交通知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给成交供应商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9.3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都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 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0.响应无效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无效: 10.1 响应报价高于采购预算或采购最高限价的; 10.2 对条款未做出实质性响应或者发生负偏离的; 10.3 对条款经磋商小组实质性变动、采购人代表确认内容不响应的。 40 10.4 对允许偏离的非实质性条款,偏离磋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的; 10.5 不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没有分项报价、拒绝报价、有多个报价(磋商文件另 有规定的除外)、有选择性报价、附有条件的报价或者拒绝修正报价的; 10.6 报价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10.7 磋商小组判定供应商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和承诺的; 10.8 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编制、签章的; 10.9 磋商文件第三章规定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提供不齐全的; 10.10 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0.11 响应文件存在记录的 MAC 地址、CPU 序列号、硬盘序列号中两项及以上相同 的; 10.12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的。 对响应无效的认定,必 须经磋商小组集体做出决定并出具响应无效的事实依据。 11.废标 11.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1.1.1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外,在报价截止 时间结束后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符合磋商文件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足 3 家或 者 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11.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1.1.3 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采购控制价的; 11.1.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1.1.5 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 11.2 废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12.特殊情况处置程序 12.1 磋商小组成员的更换 12.1.1 磋商小组应当执行连续评审的原则,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 标准完成全部评审工作。出现评审专家临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专家数量不 符合法定标准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要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补抽专家,继续组 织评审。如无法及时补齐专家,则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磋商文件和所有响应文件, 择 期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审。 12.1.2退出磋商小组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审行为无效。由采购人向监督人员提出更 41 换磋商小组成员意见并获准后,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小组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 定 替代者进行评审。 12.2 记名投票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生分歧或者评审结论有异议需表决的,按 照少数服从多 数的原则,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13.违法违规情形 13.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 13.1.1 供应商之间协商响应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3.1.2 供应商之间约定成交供应商; 13.1.3 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报价或者成交; 13.1.4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报价; 13.1.5 供应商之间为谋取成交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1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违法违规认定 意见并作响应无效处理: 13.2.1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3.2.2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 13.2.3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13.2.4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3.2.5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13.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串通报价: 13.1.1采购人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开启响应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供 应商; 13.1.2 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供应商泄露标底、磋商小组成员等信息; 13.1.3 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压低或者抬高响应报价; 13.1.4 采购人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13.1.5 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为特定供应商成交提供方便; 13.1.6 采购人与供应商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在开启响应文件、评审过程中发现以上违法违规情形的,首先由磋商小组作出认定, 对认定确有以上违法违规情形的供应商,按无效报价处理,再进入正常评审程序。 14.违规处理 42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青岛市政 府采购活动: 14.1 提供虚假报价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14.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14.3 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4.4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4.5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14.6 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并带有明显故意行为的; 14.7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 14.8 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43 第八章 纪律要求 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竞争性磋商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 国 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互相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报价,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 谋取 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 影响评审工作。 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 审和 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 成员应当 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 行,不得使用 超出本磋商文件有关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 响应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 中,与评 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44 第九章 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 1.签订合同 1.1 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 商 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 应商响 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2 签订的合同原则以本章第 4条的规定为基础,并根据评标、答疑情况进行修改补充, 但该款并不限制采购人以其他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利。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 出任何不合 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 性内容的协议。 1.3 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书面承诺和成交通知书均作为经济合同的一部分,且具 有法 律效力。成交供应商应严格履行经济合同所规定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否则将依法处 理。 1.4 有关法规或者磋商文件明确不允许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 履行 合同,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磋商文件明确允许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按照磋 商文件相 关规定执行。 1.5 采购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在青岛市政府采 购网 上公开,并同步完成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工作。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1.7 甲方支持乙方按照《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 采购 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青财采〔2019〕20 号)规定享受信用融资政策。如乙 方按照 文件规定向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平台合作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甲方承诺无条件 允许乙方将 本合同约定的收款账号变更为相应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账号,为信用融资业 务的顺利开展提 供便利。变更账号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平台备案锁定。 2.追加合同金额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 他条 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 得超过原 合同采购金额的 10%,否则采购人应重新组织采购。 采购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 国家 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责任。 3.货物质量与验收 45 3.1 磋商文件中的货物按照国标、部标、行业标准或者双方技术协议或者磋商文件、 响 应文件、书面承诺的技术要求制造。货到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小组对货物进行验收(以《项 目验收报告单》或《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为准)。如对货物质量有争议,采 购人可委托国 家认定的相关部门对货物进行质量检验,并以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为 准,并由责任方承 担全部责任。 3.2 货物制造完毕经出厂检验合格后方能发货,并提供货物合格证书。 3.3 货物的表面涂漆颜色: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商定。 3.4 货物包装按照国标、部标以及有关标准执行。 4.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 签订地: 甲方(采购人): 住所地: 乙方(成交供应商): 住所地: 乙方于 20—年—月—日参加了 (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项目名称及项目 编号)” 政府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乙方为(包及包名称)成交供应商, 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磋商文件规 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 第一条 货物条款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货物 货物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 单价 数量 小计 合计 注:如上述表格不适用相关货物的,具体品牌、数量、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及质 保期等可用附件形式列明,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第二条 合同总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 46 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该价款包括了货物及与之配 套的 设计、制造、正版软件、检验、包装、运输、保险、税费以及安装、组织验收、培 训、技术 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提供等)、质保期服务等全部价款,除此之外,甲 方不再向乙方 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 第三条 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货物原产地: 2.货物的质量要求: 3.货物的技术标准: …… 第四条 交货 1.交货日期: 2.交货地点: …… 第五条 包装、装运及运输 1.乙方负责包装、装运和运输,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装运和运输造成货物有任何损 坏均 由乙方负责。 2.包装费、运费及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金额内。 …… 第六条 货款支付 1.货物运到交货地点,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由甲方负责办理货款支付手续。 2.甲方收到发票后 5个工作日支付资金,并不得附加未经约定的其他条件。 3.付款方式 预付款金额: %签约合同价,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 5 个工 作日内支付,本项目为预采购,可能因意外情况终止或变更。 …… 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大写)________ (?________ )作为本合同的履约 保证金。允许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 失。 3.履约保证金在货物交付验收合格—月无质量问题后,填写《青岛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 47 证金退付表》、《青岛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和资金往来收款收据交监督部 门审核后 20 个 工作日内退还。 …… 第八条 售后服务及承诺 1.乙方有完善的服务体系,有能力提供持续的、本地化售后服务。 2.乙方负责系统安装和调试以及操作人员培训,并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使操作人员能独 立进行管理、操作、维护和故障处理等工作,做好相关记录及技术文档收集整理,待验收合格 后移交给甲方。 3.供货及服务范围:乙方负责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免费培训、售后服务。 …… 第九条 验收 1.货物运抵现场后,采购人将对货物数量、质量、规格等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和规格或 者两者都与合同不符,采购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成交供应商立即更换或者 提出索赔要 求。 2.开箱检查设备外观,如有损伤或质量缺陷,乙方应及时更换。 3.依据合同设备清单,对设备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数量、质保书等必备 附件进 行检查。 4.货物由成交供应商进行安装,完毕后,采购人应对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性能等进 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实质性验收时间为甲方在收到乙方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 …… 第十条 知识产权 1.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者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 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 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2.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或者其他相关资料、软件等由甲方永久免费 使用。 …… 第十一条 甲方责任 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 48 3.对合同条款及所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 第十二条 乙方责任 1.保证所供货物均为响应文件承诺的货物,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的出厂标 准或国家鉴定证书,保证其全部部件为全新的未使用的且符合相关质量要求。 2.保证货物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对货物及系统进行保修、维护等 服务。 3.保证其所供货物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 承担。 ……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意一方无故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当按照合同总金额的 20%向守约方 支付违 约金。 2.乙方逾期交付货物时,每逾 1 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0.5%。的滞纳金。逾 期交 货超过 30 日的,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甲方决定终止履行合同的, 乙方应按照 第 1 款的规定赔偿甲方违约金。 3.乙方所供货物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拒收,以及甲方 收货后,发现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不能使用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 总金额 20%的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支付甲方所受损失的,甲方有权 要求其赔偿。 4.在质保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否 则甲方有权另请单位解决,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质保金中 扣除相关费用, 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5.甲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 6.甲方逾期支付资金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 。 7.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 者补偿: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甲乙双方违背其他合同条款,违约方赔偿对方损失。 ……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 全履行的情况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终止履行合 49 同的,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 第十五条 保密 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甲方的工作秘密(包括相关业务信息),不得透露或以其他方式 提供给合同双方以外的其他方(包括乙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乙方的保密责任不 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乙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 10%支付违约金。 ……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 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除磋商文件规定且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者全部转让、分包履行其应履 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2.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以最后一方签字 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 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二份。 第十八条 本合同附件 1.成交通知书; 2.政府采购磋商文件(含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等); 3.乙方响应文件; 50 4.成交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材料); 甲 方: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电 话: 乙 方: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电 话: 51 第十章 响应文件格式 52 响应文件 包:第 包 资格审查部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二 O 年 月曰 53 资格审查文件目录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如有); 3、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 4、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见附件 1); 6、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若有)(见附件 2); 7、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54 附件 1: 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我方在参加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我方被公开披露 或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但在经营活动中: 1、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 停产 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 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①供应商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 ;②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③项 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 以上承诺若与实际情况不符,我方自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供 应 商:_____________ 日 期: ____________ 年—月—日 备注:1.供应商没有被公开披露或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注明“无”即可。 2. 采购文件未要求项目负责人的,项目负责人一栏可删除。 55 附件 2: 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若有)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公司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已详细阅读了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 ) 磋商文件,自愿参加本次响应,现就有关事项做出郑重承诺如下: 一、诚信响应,材料真实。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响应内容均真实、合法、 有效,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企业资质,不以他人名义响应,不弄虚作假; 二、遵纪守法,公平竞争。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哄抬价格,不排挤其他供应 商,不 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不向磋商小组、采购人提供利益以牟取成交。 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取消响应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媒体通 报、1-3 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等处罚;如已成交的,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并承担全部 法律责任;给采 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曰 56 响应文件 包:第 包 商务部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二 O 年 月曰 57 商务文件目录 1、 报价一览表(见附件 3); 2、 响应报价明细表(见附件 4); 3、 报价函(见附件 5);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附件 6); 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7); 6、 供应商情况介绍(主要产品、技术力量、生产规模、经营业绩等); 7、 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见附件 8); 8、 类似成功案例业绩证明(供应商同类项目成交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复印件); 9、 商务响应表(见附件 9); 10、联合响应协议书(若有)(见附件 10); 11、联合响应授权委托书(若有)(见附件 11); 12、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见附件 12); 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见附件 13); 14、监狱企业的证明(若有); 15、节能、环保等的资质证书或者文件(若有); 16、磋商文件其它规定或者供应商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文件和说明(若有)。 附件 3: 58 报价一览表 报价包:第 包 包名称: 序号 产品名称 含税总报价 (元) 1 总计 大写: 小写: 注: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供应商报价时综合考虑,响应报价中不单独列项。 时间: 年 月 曰 59 附件 4: 分项报价明细表 投标包:第 包 包名称: 序 号 货物名称 品牌 产地 规格型号 单 价 数量及 单位 合计 1 2 3 …… 合计总报价(元) 时间: 年 月 日 60 附件 5: 报价函 (采购人): (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 。 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 (编号为 )的报价,为此,我方就本次报价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同意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 2、 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3、 若成交,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 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 项目提供咨 询服务的公司以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5、 响应文件自开启响应文件日起有效期为 90日历日。 6、 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章): 日期:________________ 61 附件 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时间:____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 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 职务:________ 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2 附件 7: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代理机构) : 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姓名)为我公司本 次项目的授权代表,代表我方办理本次投标、签约等相关事宜,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 议、合同并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代表联系方式 。 在我方未发出撤销授权委托书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委托书一直有效。授权人(代 表)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撤销而失效。 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委托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法人代表身份证以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代表姓名: 性 别: 年 龄: 单 位: 部 门: 职 务: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63 附件 8: 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报价包:第______包 包名称:_____________ 采购 单位 名称 项目名称 单价 合同 金额 (万元) 附件电子文档是否上传 成交通 知书 合同 收 告 验 报 采购单位联系人 及电话 64 附件9: 商务响应表 报价包:第 包 包名称: 项目 磋商文件要求 是否响应 供应商的承诺或者说明 售后服务保障要求 备品备件以及耗材 等要求 质保期 交货时间以及地点 付款条件 …… 政策性加分条件 质量管理、企业信 用要求 能力或者业绩要求 …… 65 附件10: 联合响应协议书(若有) 甲方: 乙方: (如果有的话,可按照甲、乙、丙、丁…序列增加) 联合体各方经协商,就响应______________ 组织实施的编号为_____________ 号的采购 活动联合进行响应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联合体各方一致决定,以 ___________ 为主办人进行响应,并按照磋商文件的 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 二、在本次响应过程中,主办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根据磋商文件规定以 及响应 内容对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以及响应等对联合体各方均有 约束力。如果 成交并签订合同,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履行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所 负有的全部义务,并 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联合体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采购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 证以 及售后服务支持。 四、 本次联合响应中,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五、 有关本次联合响应的其他事宜: 六、本协议提交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 质内容 进行修改或者撤销。 七、 本协议共_一份,联合体各方各持一份,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甲方单位: (公章) 乙方单位: (公章) 66 法定代表人: (印章) 法定代表人: (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67 附件 11: 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根据__________________与_______ 签订的《联合响应协议书》的内 容,主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的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现授权 为 联 合响应代 理人,代理人在响应、评审、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 切 事务, 联合响应各方均予以认可并遵守。 特此委托。 授权人(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代理人(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联合体甲方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联合体乙方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68 附件 12: 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 2020) 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 动,提 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 业、签订分包 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 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 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 称),从 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69 附件 1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且本 单位参加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的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 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 非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公章) 日 期: 70 响应文件 包:第 包 技术部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全称(公章): 二 O 年 月曰 71 技术文件目录 1、项目总体架构以及技术解决方案; 2、货物清单(见附件14); 3、原厂出厂配置表以及原厂中文使用说明书; 4、技术响应表(见附件15)以及产品彩页等图片介绍资料; 5、选配件、专用耗材、售后服务优惠表(若有)(见附件16); 6、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以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若有)(见附件17); 7、保证供货周期的组织方案以及人力资源安排; 8、投标人在青岛市的售后服务维修机构数量以及分布情况; 9、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 10、招标文件技术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1、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72 附件 14: 货物清单 报价包:第 包 包名称: 序号 设备名称 品牌 产地 规格 型号 性能以及指标 1 2 3 4 5 6 73 附件15: 技术响应表 报价包:第 包 包名称: 序号 磋商文件要求 磋商文件响应 偏离情况 1 2 3 4 5 6 注: 1、供应商应根据投标设备的性能指标、对照磋商文件技术指标要求,如实逐条一一 对应填写响应情况,如有未响应技术指标,磋商委员会有权视其为负偏离; 2、请供应商在“偏离情况”一栏详细描述存在正偏离或负偏离技术指标,并标明偏 离情况; 3、磋商文件技术指标未做要求的,不视为正偏离。 74 附件 16: 选配件、专用耗材、售后服务优惠表(若有) 投标包:第 包 包名称: 序号 优惠内容 适用机型 单价 备 注 1 2 3 4 5 6 75 附件 17: 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公章): 第包 姓名 职务 专业技 术资格 证书 编号 参加本单位工 作 时间 劳动合 同编号 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响应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 后附相关 人员证书复印件及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曰期: 附件 18: 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 用 户 合 同 号 合 同 金 额(元) 招标项目 验收项目 合 计 财政拨款 单位自筹 验收意见: 负责人: (组织验收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验收意见: 负责人: (用户盖章) 年 月 日 验收意见: 负责人: (投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验收小组成员签名 附录 符合性审查内容 77 序号 符合性审查内容 对应响应文件位置 2.1 响应文件不存在记录的 MAC 地址、CPU 序列号、硬盘序列号中两项及以上相同的情形 2.2 响应文件响应磋商文件以下技术/服务要求 2.2.1★…… 技术部分— —技术响应表/服务响应表 2.2.2★…… 2.3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报价且不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商务部分— —报价一览表 2.4 响应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商务部分— —报价函 2.5 响应文件响应磋商文件以下商务要求 2.5.1★…… 商务部分— —商务响应表 2.5.2★…… 2.6 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签章 资格审查—— 2.7 响应文件未发现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2.8 未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恶意串通、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等情形 2.9 未发现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备注:以上内容请根据磋商文件中实质性条款的规定和响应无效的情形填写完善。 - 页码1 - 附录 1 - 页码2 - 采购明细表 第 1页 共 1页 序 号 货物名称 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是否 为政 府强 制采 购产 品 备注 - 页码3 - 1 ※精米一级大米 2.2.1 规格及数量:≥5kg/袋, 2400 袋。 2.2.2包装要求:抽真空塑料袋包装且应符合CB/T17109 的规定和卫生要求。 2.2.3 质量标准: 2.2.3.1 质量标准:符合 GB/T19266 大米质量标准,储 存 期限不超过国家规定期限,具有大米特有的香味, 无 肉眼杂质。 2.2.3.2 大米参数指标须包含且满足以下要求: 项目 单位 指标 不完善粒 % ≤3.0 水份 % ≤15.5 碎米总量 % ≤7.5 小碎米 % ≤0.5 杂质总量 % ≤0.25 糠粉 % ≤0.15 矿物质 % ≤0.02 ★2.2.4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大米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 带有 CMA 标识的检测报告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公章(投 标人若为生产厂家须提供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投标人 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检测报告日期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一年内。 2.2.5 生产日期:大米采用 2020 年以后出产的新粳米, 储存期限不超过国家规定期限。 2.2.6 储存和运输:应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运输工具和 容器运送,运输过程应注意防止雨淋和被污染。 袋 1否 据实结算 - 页码4 - 2 ?※压榨一级花生油 2.3.1 规格及数量:≥5L/桶(非转基因), 4800 桶。 2.3.2 包装要求:包装符合国家食用油包装标准要求。 2.3.3 花生油参数指标须包含且满足以下要求: 序号 项目 单位 指标 1 酸价(KOH) mg/g ≤1.5 2 过氧化值 mmol/kg ≤6.0 3 总砷 mg/kg ≤0.1 4 铅 mg/kg ≤0.1 5 溶剂残留量 mg/kg 不得检出 6 脂肪酸组成 豆蔻酸 % ≤0.1 棕榈酸 % 8.0~14.0 棕榈油酸 % ≤0.2 十七烷酸 % ≤0.1 十七烷一烯酸 % ≤0.1 硬脂酸 % 1.0~4.5 油酸 % 35.0~69.0 亚油酸 % 13.0~43.0 亚麻酸 % ≤0.3 花生酸 % 1.0~2.0 花生一烯酸 % 0.7~1.7 山嵛酸 % 1.5~4.5 芥酸 % ≤0.3 木焦油酸 % 0.5~2.5 二十四碳一烯酸 % ≤0.3 2.3.4 营养成分不得低于以下要求:(投标人将能够体 现所投产品的营养成分表的标签以图片等形式在投标 文件中体现) 项目 每 100 克 能量 ≥3700kJ 脂肪 ≥100g ★2.3.5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花生油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 的带有 CMA 标识的检测报告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公 章 (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须提供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投 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 章),检测报告日期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一年内。 2.3.6 生产日期: 2020 年 12 月 1 日之后出产的新品。 桶 1否 据实结算 - 页码5 - 3 ※杂粮礼盒 2.4.1 规格及数量:净含量≥3400g/箱,8袋/箱;2400 箱。 2.4.2 包装要求:外包装为彩色牛皮纸箱包装须印有内 部产品品名以及净含量等信息,内部产品要求独立彩 色 塑料袋包装,包装上面须标明所投产品的相关信息。 ★2.4.3 杂粮礼盒中粮食的种类及克重不得低于以下要 求: 种类 数量 克重 黄小米 1袋 420g 红小豆 1袋 420g 黑香米 1袋 420g 黑豆 1袋 420g 薏米 1袋 420g 黄豆 1袋 420g 八宝米 1袋 440g 玉米糁 1袋 440g ★2.4.4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杂粮礼盒中任意一种杂粮的 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原件或 者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须提供检测报 告原件扫描件;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检测报告复印 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检测报告日期须在投标截止时间 之日起一年内。 2.4.5 生产日期:杂粮采用 2020 年以后出产的新品,储 存期限不超过国家规定期限。 2.4.6 储存和运输:应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运输工具和 容器运送,运输过程应注意防止雨淋和被污染。 箱 1 否 据实结算 - 页码6 - 第一章 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五、开启 六、公告期限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第四章 采购需求 1.项目说明 2.招标产品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 3.商务条件 第五章 评审办法 1.相关要求 2.评分标准 3.策加分以及计算方法 第六章 供应商须知 1.采购依据以及原则 2.合格的供应商 3.保密 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报价有效期以及参与采购活动费用 5.踏勘现场 6.询问 7.偏离 8.履约担保 9.采购代理服务费 10.磋商文件 11.应文件的组成 12.响应报价 13.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4.响应文件的加密、上传 15.响应文件的递交 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7.质疑 18.投诉 19.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第七章 开启响应文件、磋商、成交 1.开启响应文件程序 2.开启响应文件 3.磋商小组 4.评审程序 5.评审 6.澄清有关问题 7.磋商、最后报价、综合评审 8.成交 9.成交结果公告以及成交通知书 10.响应无效 11.废标 12.特殊情况处置程序 13.违法违规情形 14.违规处理 第八章 纪律要求 第九章 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 1.签订合同 2.追加合同金额 3.货物质量与验收 4.合同主要条款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