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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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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面积449.57㎡的1号餐厅经营权对外公开竞租公告

招标详情

阜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面积449.57㎡的1号餐厅经营权 对外公开竞租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2-05 19:30:19

阜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阜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的委托,对阜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面积449.57㎡的1号清真餐厅经营权对外进行公开竞租。

竞租项目名称:阜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面积449.57㎡的1号清真餐厅经营权对外进行公开竞租

竞租项目编号:FKCZ-CG2021G-1

竞租标的:阜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现1号清真餐厅经营权对外进行公开竞租,暂定三年租赁价年租金95000元/年;现对我校学生餐厅招标提出如下需求:

1、承包人必须身体健康,无不良信誉记录和违法犯罪记录。

2、承包人必须直接自行经营,不得二次转包或分包。

3、承包人必须在食堂内按照学校规定的范围进行经营。严禁超范围、超时间经营,所有经营食品必须是自己加工的熟食,不得经营烟、酒、生活用品、小食品、文具、水果、冷饮、瓶装(盒装)饮料、各类烘烤食品、四季豆、豆浆等。

4、承包人食堂饭菜价格和食量要符合阜发改价[2013]41号《关于调整学校学生食堂主要饭菜价格的通知》的要求。

5、承包人原料采购必须严格按照阜教发[2017]46号《关于印发阜康市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相关规定及要求执行。

6、一个承包人只能承包经营一个餐厅。

7、承包人必须服从学校管理,听从指挥,严格执行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8、承包人按期自觉缴纳水、电费,取暖费按照国家取暖收费标准收费,卫生费按照清运公司收费标准收费。

9、承包人须有经营餐饮服务经历和经验,曾从事过学校学生餐厅经营,具有丰富的学校餐厅经营管理经验,熟悉学校学生管理方法的承包人优先。

10、自签订承包合同之日起承包期为三年。

11、承包人如有违反以上原则,则视为违约,学校有权随时与承包人解除合作关系。

注:1、竞租人必须勘察现场,在机关事务管理局取得现场勘查证明后方可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实地踏勘:2020年2月5日—2020年2月19日

竞租登记时间:2020年2月5日—2020年2月19日

登记地点:阜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康市财政局二楼)

组织时间:2020年2月20日11:00时(北京时间)

组织地点:阜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咨询电话:0994-3229744 0994-3225895

注:请有意向的竞租人携带有效证件办理竞租登记。

2021年2月5日

阜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