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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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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员工食堂食材供应商选择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员工食堂食材供应商选择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资金来源为100%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员工食堂食材供应商选择

2.2 招标编号:SYZX2021-020

2.3 招标范围:蔬菜、水果、粮油、干调、豆制品、蛋、奶制品、日杂、肉类(畜、禽、海产等)等。

2.4 供货地点:分行食堂:光大大厦一楼;

支行食堂:分布在长春市内各区,朝阳、南关、宽城、二道、净月。

2.5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6 质量要求:食品的卫生、质量及包装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资金、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近两年(2018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公司现有年份满足即可)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2月5日至2021年2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00分至11时30分,13时00分至16时00分通过互联网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须将营业执照副本、食品经营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的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SYZB9572@163.com)中,同时须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确认相关资料是否合格(如未电话确认的将视为放弃此次投标),相关资料均合格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与其确认招标文件获取及邮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与本次投标;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邮寄费用由投标人另行支付。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25日9时30分,地点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24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伍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地 址:长春市解放大路2677号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 系 人:胡丹贺

电 话:0431-81727843、81759572

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