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1年02月06日 17:36
附件1 | 审核版-磋商公告.pdf |
项目概况
武警某部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8号楼22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2月1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JWHUSY-F3001
项目名称:武警某部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武警某部按时按需配送食品原料及其它相关服务等,详见采购文件。供应商均采用下浮率报价,供应商的实际结算价格=货物清单报价 (1-下浮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至六个月(最终以采购人通知文件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和《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2供应商须有固定经营场所或服务网点,提供经营场所或服务网点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3.3供应商须承诺近三年(2018年2月1日至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日,下同)无食品卫生安全事故记录,且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相关管理部门通报,并提供中国市场监管行政处罚(http://cfws.samr.gov.cn/)网站查询截图;3.4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3.5供应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3.6供应商应为非外商独资或者控股的企业(含港、澳、台资企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同时参加。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07日 至 2021年02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8号楼22层)。
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向供应商发送磋商文件(电子版)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2月1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8号楼22层)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2月1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8号楼22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在本项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警某部
地址:十堰市茅箭区
联系方式:袁先生、0719-84710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8号楼22层
联系方式:刘女士、0719-86880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 0719-8688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