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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人民医院(佛山市禅城区中医院、佛山市禅城区口腔医院、佛山市禅城区消化病医院)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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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人民医院)(禅城区人民医院向阳饭堂食材采购服务资格)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禅城区人民医院向阳饭堂食材采购服务资格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佛山国家高新区城南科技园2栋B3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2月2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4-2021-00007

项目名称:禅城区人民医院向阳饭堂食材采购服务资格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1,50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1,500,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禅城区人民医院向阳饭堂食材采购服务资格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序号

服务品目

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

1

向阳饭堂食材采购服务

1

人民币1,50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或自然人参与投标的提供有效的身份证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如供应商2020年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关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内任3个月或任1季度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为食品经营)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5.已报名并获取本次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的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供应商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1)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方式:网页打印、截图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

(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年2月7日至 2021年2月19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佛山国家高新区城南科技园2栋B306室。

方式:现场获取,具体详见第七点“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2月2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佛山国家高新区城南科技园2栋308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1年2月2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佛山国家高新区城南科技园2栋30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和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1、根据佛山市禅城区人民医院关于启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政府采购(中介)系统的通知(佛政数函[2019]606号),所有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均应使用数字证书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

(1)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监督监管-主体信息库-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0757-83281129、83281125。

(2)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报名登记。

2、供应商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登记成功后,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以下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办理报名手续。(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后,须到采购代理机构处办理报名手续,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本项目的“已成功报名登记截图”。

3、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购买招标文件汇入以下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开户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佛山市丽日豪庭支行

账号:718557748571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禅城区人民医院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佛山高新区城南科技园

联系方式:0757-666973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6-18楼

联系方式:020-378605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小姐

电话:0757-83160057.83900819

发布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2月7日

附件:
禅城区人民医院向阳饭堂食材采购服务资格(定稿).pdf
禅城区人民医院向阳饭堂食材采购服务资格-委托协议.pdf


禅城区人民医院向阳饭堂食材采购服务资格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440604-2021-00007) 采 购 人:佛山市禅城区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佛山 二○二一年二月 1 目 录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2 磋商邀请函............................................................................................................................ 3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7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16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7 一、概念释义...................................................................................................................... 18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说明.............................................................................................. 20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说明.................................................................................................. 21 四、评审程序...................................................................................................................... 25 五、评审方法及标准.......................................................................................................... 29 六、确定评审结果.............................................................................................................. 35 七、其它.............................................................................................................................. 36 第四部分 合同书范本.............................................................................................................. 39 第五部分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51 第一部分 自查表.................................................................................................................... 52 1.1 资格性自查自评表....................................................................................................... 53 1.2 符合性自查自评表....................................................................................................... 54 1.3 评审项目投标资料表................................................................................................... 55 第二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56 2.1 承诺函.......................................................................................................................... 57 2.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59 2.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60 2.4 关于资格声明函........................................................................................................... 61 附 2.4.1:关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62 附 2.4.2:关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其他条件的承诺函.............................................................................................................. 63 附 2.4.3: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书....................................................................... 65 2.4.4:信誉要求................................................................................................................ 66 2.5 经营状况一览表........................................................................................................... 67 第三部分 商务技术文件.................................................................................................... 68 3.1 投标一览表................................................................................................................... 69 3.2 中小企业声明函........................................................................................................... 70 3.3 项目服务要求条款响应表........................................................................................... 72 3.4 同类经营业绩一览表................................................................................................... 73 3.5 服务方案....................................................................................................................... 74 3.7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75 4.文件袋封面...................................................................................................................... 79 2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3 磋商邀请函 禅城区人民医院向阳饭堂食材采购服务资格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佛山市禅城区港 口路佛山国家高新区城南科技园 2 栋 B306 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2 月 25 日 9 点 30 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4-2021-00007 项目名称:禅城区人民医院向阳饭堂食材采购服务资格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 1,500,000.00 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 1,500,000.00 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禅城区人民医院向阳饭堂食材采购服务资格 2.标的数量:1 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序号 服务品目 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 1 向阳饭堂食材采购服务 年 1 人民币 1,500,000.00 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 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关于 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或自然 人参与投标的提供有效的身份证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9 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如供应商 2020 年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4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关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 专业技术能力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0 年内任 3 个月或任 1 季度缴纳 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 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 证》(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为食品经营)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5.已报名并获取本次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的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供应商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1) 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 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方式:网页打印、截图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 (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 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 年 2 月 7日至 2021 年 2 月 19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 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 日除外 )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佛山国家高新区城南科技园 2 栋 B306 室。 方式:现场获取,具体详见第七点“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30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 年 2 月 25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 5 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10 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 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3 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 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3 个工作日)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佛山国家高新区城南科技园 2 栋 308 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1 年 2 月 25 日 9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佛山国家高新区城南科技园 2 栋 308 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和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1、根据佛山市禅城区人民医院关于启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政府采购(中 介)系统的通知(佛政数函[2019]606 号),所有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均应使用数字 证书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 (1)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 资源交易网-监督监管-主体信息库-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0757-83281129、 83281125。 (2)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佛山市公共资 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报名登记。 2、供应商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登记成功后,应当在采 购公告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以下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办理报名手续。(注: 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后,须到采购代理机构处办理报名手续,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本项目的“已成功报名登记截图”。 3、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购买招标文件汇入以下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开户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佛山市丽日豪庭支行 账号:718557748571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禅城区人民医院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佛山高新区城南科技园 联系方式:0757-666973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26 号 16-18 楼 6 联系方式:020-378605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小姐 电话:0757-83160057.83900819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采购文件 发布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 年 2 月 7日 7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8 一、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注: “采购项目商务要求”所述内容和条款如本文未有特别声明均作为实质性响应内容(即视为 标注★号条款),供应商必须响应满足或实质性优于,否则,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作无效 响应处理。 (一)报价要求 1.本项目报价方式为投标下浮率范围为:0-100%。 2. 每批结算货款==两周基准价×实际货物数量×(1- 成交下浮率)。两周基准价指每月第一、三 个星期的星期一参考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网上(http://www.fspc.gov.cn/gzcx/nfcpjgcx/gqlfcpjg/) 公布的截止定价时间前的最新一期《佛山市五区农副产品市场零售价格表》禅城区农产品价格作为两周 基准价,如网上没有公布的零售价格由采购人与成交人在属地周边市场肉类、蔬菜类及水果类的同一质 量、同一类目的零售价格取平圴值作为两周基准价。 3.如部分农产品需要由成交人进行简单加工的,如去皮、切块等简单加工的,其供货价由采购人和 成交人协商为准。 4.成交人必须负责货物的运输、搬运等工作,中间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人负责。 5.成交人不得擅自更变货品(含商标、名称、产地、包装、规格和重量等),严格按用户要求供应, 否则用户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更变的,应事前向用户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用户同意后 方可改变。 6.因供应商的供货价虚高被投诉达 3 次或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供货资格。 7.供货价须包含货物的购置、包装、配送、运输、保险、装卸、退换、培训辅导、质保 期售后服 务、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供应商必须自行考虑在本 项目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 何费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项目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公正路 93 号 (三)付款方式和条件 1.货款按月度进行结算,结算价=各类货物的月供货金额之和( 各类货物的月供货金额 =两周基准 价×各类货物的月供货数量×(1-成交下浮率))。采购人收到成交人收货凭证复印件和有效等额发票 后,15 个工作日内以支票或转帐付款方式缴付货款给成交人。 2.成交人须于每月 10 日前将上月的供货货款确认单交于采购人审核确认签名,采购人根据最终审 核后的货款来进行支付。 3.成交人需开具合法有效的全额发票,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 同乙方均必须与成交人名称一致。 4.成交人结算须提供结算货物的商品清单。 5.成交人应理解政府部门付款的相关程序,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 时间为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因 政府财政支付审批流程及办理手续而造成项目支付进度有所推延,而导致采购人逾期付款的,采购人不 9 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四)质量及包装要求 1.成交人应充分理解并认真遵循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保证 供应的货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冰鲜除外)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无侵权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 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要使用有效期的货品,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 80%。 2.成交人提供的鲜鱼、肉类保证每日新鲜,保证 70%产品由成交人投建的养殖场生产供应,提供的 猪肉牛肉羊肉均为佛山市定点屠宰厂(场)经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产品,具有由定点屠宰厂(场) 加盖验讫印章并出具《畜产品检验证明》或《动物 检疫合格证明》,所有产品并可追索。 3.成交人提供的蔬菜必须保证每日新鲜,保证 70%产品由成交人投建的蔬菜农场生产供应,且取得 无公害认证优先选择,并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并出具有效的 《农产品检验报告》。采购人使用 “农药测试卡”检验蔬菜农药含量,如含量超标要求成交人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出现 1次含量超标情况 的, 并处以成交人人民币 3000 元罚款, 罚款由当批次的供货结算款内扣除。出现 3 次以上含量超标 情况的, 采购人有权单方终 止合同。 4.成交人保证所提供的鲜肉类、生禽、鲜水产、蔬菜、水果种类的多样性和季节性,以保证新鲜感, 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列出相关品目。 5.货物有包装的,货物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采购人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 已拆封的商品。 6.采购人发现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潮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 成交人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 7.成交人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的、有毒食品的,一经发现,除按采购人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 货外,还将受到如下处罚: (1)成交人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成交人将 被处以当次供应食品货款 2 倍的罚款,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 (2)成交人若提供有毒食品,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成交人提 供的食品问题,成交人须负担全数的医药费,采购人将取消该成交人的供货资 格,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成交人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及放弃先诉抗辩 权。 (3)成交人在合同履行期间,采购人可根据采购及业务发展需要,可通过公开招标适当增补其他 专业类别的供货商,采购人无需通知原成交人且不予任何补偿。 (五)配送服务要求 1. 成交人应当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按照与采购人的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预定的货物如数送 到指定地点。除发生客观不可抗力的情况外,成交人不得推迟送货。如确需延迟送货的,成交人应在得 知情况的同时告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由于成交人拖沓造成采购人利益受损的,采购人有权要求 成交人赔偿,出现 3 次上述情况的,并处以成交人人民币 1000 元罚款,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 2. 成交人负责货品的仓储,采购人不提供仓库。供应商须承诺如中标后将准时送货到采购人指定 地点,采购人不另行支付配送交通费。 10 3.成交人应根据采购人实际要求运送货物,必要时应进行免费简单加工。 4.成交人安排配送人员专门负责送货,配送人员需有健康证并事前向采购人备案,并专车负责送货, 送货车应做好消毒措施。 5.在采购人签收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属于成交人,货物发生遗失、损坏由成交人负责。 6.成交人须严格按照各采购人的指令配送商品的数量,不得随意增减数量,否则,采购人 有权拒 收。 7.除客观不可抗力外,成交人不得更改送货内容。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供货内容的,成 交人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采购人并事先征得书面申请,并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改变。经发现成交人 有私自更改菜单中货品时以违约论处,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成交人承担。出现 3次上述情况的, 并处以人民币 1000 元罚款,罚款由供货结算 款内扣除。 8.采购人发现采购货物不能正常食用的,成交人应无条件退换。成交人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 定事项 , 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 在案,并对成交人予以 处罚,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情节严重的可取 消其供应资格。 9.成交人不能按核定的供货价交付包组中的某些商品、不能提供与其承诺相符的服务或成交人存在 违反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行为,并且不予纠正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此项下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下列 各项: (1) 成交人在收到采购人订货要求后,在承诺的供货时间内不能供货的; (2)成交人未能提供承诺的服务的。 (3) 中标商品在保质期出现损坏的,成交人应承诺提供替换服务,因替换货物产生的费用 由成 交人负责。 (4)成交人的送货单必须详细注明商品的品牌、品种、单价、数量、送货单不得涂改。标 记不清 的,采购人将拒绝签收。结算期末成交人还应提供送货清单供采购人结算。 (5) 成交人指定的送货专员必须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衣和配戴胸卡,送货专员在采购人单位活动必 须严格遵守采购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做出有损采购人形象和利益的事情。 (6)成交人不得泄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泄密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 损失和法律责任。 (7)成交人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 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成交人的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成交人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 法律责任: A.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 对人体健康 有害的; B.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C.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D.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E.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11 F.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G.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H.超过保质期限的。 (六)履约保证金 1.成交人在合同签订前 15 个工作日内必须向采购人提交不可撤销的《履约担保函》(银行保函或 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履约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3 万元,如未能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取消 其成交人资格。担保函有效期与合同期同步,支付条件为:应被担保人(受益人) 的要求,由担保方 无条件直接支付。 2.成交人如出现违约而造成采购人直接经济损失或社会不良影响的,采购人可在其履约保证金中唯 一优先且直接无条件获得支付赔偿(或补偿),扣付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抵偿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人在接 到采购人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补足。 (七)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承诺中标后针对出现质量问题后进行退换货。 2.服务期满后,若采购人就该项目重新招标,在未签订新的中标合同之前,本合同有效期延长至该 项目新中标合同签订之日止。 (八)项目验收依次序对照执行标准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履约地相关安全质量标准、行业规范标准、环保标准; 2. 符合招标文件和响应承诺中各方共同认可的各项要求; 3. 符合货物来源国官方颁布标准; 4. 上述各类标准与法规必须是有关官方机构最新发布的现行标准版本。 12 二、服务要求 (一)服务总体要求 1.供货服务对象:佛山市禅城区人民医院向阳院区饭堂 2.每日就餐人数:约 300 人(具体数量,以当月实际需求为准)。 3.招标文件中就餐人数仅供参考之用,实际供货数量以采购人每次提供的订单为准。 4.成交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或分包给他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 损失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5.成交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内保证对采购人的货物供应,中标后不得拒绝采购人分配的任务。成交人 在服务期内没能达到投标文件承诺的服务要求的,成交人未按要求履行协议义务时,或成交人的资质在 服务期内发生变化不再符合要求的, 采购人均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成交人自 行承担。 6.成交人提供的饭堂肉类、蔬菜类及水果类服务必须服从佛山市禅城区人民医院的监督、管理。 7.成交人应能够配合采购人及时更新所提供的符合卫监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营业执照、 产品合格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等。 8.成交人应能够配合采购人在 2021 年度采购总额 20%的扶贫产品。 9.所购入的物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 10.所供的货物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如不符合招标文件所描述 的质量标准,必须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 11.所供货物各项技术指标必须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12.物品具体需求量以采购人通知的为准。 13.成交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 经济损失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14.由于采购人工作的特殊性,成交人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各项 规定。 15.除不可抗力外,成交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迟送货。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 知成交人。因成交人原因延误约定交货日期和时间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 并由成交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 16.成交人不得变更供应商品,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供应, 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提出建议并得到采购人的同 意。 17.采购人按合同对货物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货物,成交人必须无条件接受退货; 成交人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采购人退货 后将记录在案,并对成交人予以处罚,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如发生累计超过三次同 样问题,采购人可终止合同。 13 18.成交人应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证本项目合同期在该保险期限内,并将该保险合同复印件 作为签署项目合同的附件装订。 19.所供商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在供货时必须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 验证明。 20.所供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鲜肉、冷冻肉供货时需提供当批 次有效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原件备查。 21.所有货物需在适当地方贴有封条,在采购人验收货物时当场开封验收。 22.所有货物指标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冻食品类产品,供应商必须清晰地列出产品品牌, 型号、包装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量、含冰量等相关参数,且包装箱上必须贴有 QS 标志。 23.蔬菜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成交人必须保证所供应的蔬菜符合卫生标准,同时承担因所 供蔬菜问题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 (二)供货价格要求 1.成交人每月第一、三个星期的星期一参考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网上公布的截止定价时间前的最新 一期《佛山市五区农副产品市场零售价格表》禅城区农产品价格按采购人要求将各类货物的报价单(按 照指定格式)发送至采购人的指定电子邮箱。 2.成交人必须负责货物的运输、搬运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人负责。 3.成交人不得擅自变更货物的(含商标、名称、产地、包装、规格和重量等)严格按采购人要求供 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事先书面申请,并经采购人同意后 方可改变。 4. 采购人根据自身的需求,有权终止某类某些商品的采购或变更某类商品的采购。 (三)货物具体要求 序号 品名 规格 质量要求 1 五花肉 1×1kg 鲜肉,肥瘦比例为 7:3,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有 坚实感;肉的外表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脂肪洁白。 2 带皮上肉 1×1kg 鲜肉,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有坚实感;肉的外 表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脂肪洁白。 3 牛肉 1×1kg 鲜肉,肌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脂肪呈白色或微黄色,肌肉 外表微干或风干膜,或外表湿润,但都不粘手。 4 光鸡 1×2kg 鲜鸡,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无内脏,重约 0.6-1kg,鸡肉的眼球 饱满或平坦,皮肤有光泽,因品种不同而呈黄、浅黄、淡红、灰白 等色,肌肉切面有光泽,外表微湿润,不粘手。 5 光鸭 1×2kg 鲜鸭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无内脏,重约 0.6-1kg,外表微湿润, 不粘手。 6 仓鱼 1×1kg 鲜鱼,每条不低于 200g,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眼球略微隆起, 鳍展平张开,鳞片色泽明显。 7 带鱼 1×1kg 每条不低于 500g,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眼球略微隆起,鳍展 平张开,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 8 草鱼 1×2kg 鲜鱼,每条不低于 1000g,鳞片色泽明显。 14 9 鲈鱼 1×1kg 鲜鱼,每条不低于 500g,鳞片色泽明显。 10 罗非鱼 1×1kg 鲜鱼,每条不低于 750g,鳞片色泽明显。 11 海虾 1×1kg 长 10cm 左右/冻、活体 12 基围虾 1×1kg 长 10cm 左右/冻、活体 13 河虾 1×1kg 长 5cm 左右/冻、活体 14 香菇贡丸 1×15kg 15g/粒(500g 约 40 粒)。具有弹性,水煮后用手捏应不轻易破裂, 且手松开后能回复。切开丸体其剖面应比较平整,不能有明显的冰 晶状物。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其中水分(%)≤60,蛋白质(%) ≥10,脂肪(%)≤25,淀粉含量(%)≤10 ,重量20 个/kg。 15 牛肉丸 1×15kg 15g/粒(500g 约 40 粒)。具有弹性,水煮后用手捏应不轻易破裂, 且手松开后能回复。切开丸体其剖面应比较平整,不能有明显的冰 晶状物。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其中水分(%)≤60,蛋白质(%) ≥10,脂肪(%)≤25,淀粉含量(%)≤10 ,重量20 个/kg。 16 鱼丸 1×15kg 具有弹性,水煮后用水捏应不轻易破裂,且手松开后能回复。 切开丸体其剖面应比较完整,不能有明显的冰晶状物。 17 鸡翅 1×10kg 交货以干净、新鲜、无异味,大小适合规格要求为标准。 18 扇骨 1×1kg 形状扁平如扇子,肉体冻实坚硬,无冻化现象。 19 脊骨 1×1kg 肉体冻实而坚硬,敲之回音清脆,无冻化现象。 20 腊肠(包装) 有商标、牌号、产地、卫生检验合格证,国家 QS 认证。表面干爽、 肉呈鲜红色或暗红色,无霉变,无异味,脂肪透明或呈乳白色。 21 腊肉(包装) 有商标、牌号、产地、卫生检验合格证,国家 QS 认证。表面干爽、 肉呈鲜红色或暗红色,无霉变,无异味,脂肪透明或呈乳白色。 22 鸡蛋 新鲜鸡蛋,交货以干净、新鲜、无损坏变质,用鸡蛋托进行装运 23 鸭蛋、咸蛋 新鲜鸭蛋,交货以干净、新鲜、无损坏变质,用蛋托进行包装运 24 蔬菜类(叶菜、 花菜瓜菜、根茎 菜 1.产品须有无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2.经蔬菜初步加工成半成品,必须经过筛查。 3.形态、色泽一致,光洁,不带泥土、杂质,成熟度适中,整齐, 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异味、病虫害、和明显机械损伤。 25 水果类 1.经初步加工成半成品,必须经过筛查。 2.苹果、雪梨要求新鲜,果型端正,大小以中等果为度(每只约 200 至 250 克) 3.橙子、柑要求新鲜,果型端正,皮色好,大小适中(每只约150 至 250 克) 4.香蕉、要求 8 至 9 成熟,无物理损伤,大小均匀(每条约 150 只 200 克) 5.葡萄要求新鲜,大小匀称。 6.西瓜要求新鲜,大小适中。 26 干货类(菜干豆 子等) 要求包装(扎)整齐、无受潮、无发霉变质。 15 27 副食品类(调味 品、豆腐、榨菜 等) 具有 QS 认证,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密封包装,包装完整。 说明: 1.肉类必须为放心肉,严禁私宰肉,必须具有检验、检疫验讫标志、肉品品质检验证明并经药物检 测合格的产品。每批肉类必须提供检验检疫证明、检验合格证、分割销售凭据。生猪肝、肾、肺等内脏 和肉糜必须为生猪屠宰厂(场)进行预包装或在包装物上标注可溯源的标签、标识等相关信息,进行预 包装的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水产品(如鱼、虾等)要求其质量卫生标准除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卫生标准,均为鲜活供应,色泽正 常,无异味。 (四)配送要求 1. 交货时间及送货方式:采购人在送货的前一天下午 17:00 前以书面或电话方式(通常作为补 货时的联系方式)向成交人提交订单,订单内容包括供货名称、数量、规格及送货地点等,成交人必须 按要求及时送货。每次根据采购人订单,按时(7:30 前)运送物品到指定地点,成交人随货提供注明 货物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商品送货清单,作为采购人入库验收凭证之一。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 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 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货物应小心轻卸,严 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 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4. 数量要求:成交人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格式自定,但必须包括货物名称、单位、 单价、数量及总金额等内容),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成交人 必须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由采购人指定负责人验收过秤记录,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为准。对于 不符合质量的品种采购人可退货或换货(由于产品质量而造成安全事故发生的,成交人须承担全部责 任)。 5.对采购人临时的供货要求,需随订随送,至少在 1 个小时内响应,货物须在 2 小时内送达采购 人指定地方。 16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17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项 目 主要内容 1 ★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数 额 ¥15000 元 交纳方式 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 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交纳时间 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其他说明 款项来源:向阳饭堂食材采购服务 2 ★磋商保证金 汇入户址 开户名称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账 号 757901123110733 开户银行 招行佛山分行营业部 3 成交服务费 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定,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收取。 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含在投标报价范畴中,但不单列。 收费标准=中标金额×收费费率+速算增加数 中标金额(万元) 服务招标收费费率 速算增加数(元) 100 以下 1.5% 0 100-500 1.1% 4000 银行开户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佛山市丽日豪庭支行 账号:718557748571 4 成交服务费 支付方式 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 5 统一结算币种 均不计息,以人民币元结算 6 ★磋商有效期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满 90 天;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有效期延续到合同签定生效之日止。 7 磋商响应文件资料 数量和封装 磋商响应文件 密封包 内含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一套、副本贰套。 说明:正本与副本可分开密封,也可全部密封在一包内。 副本可为盖章后的正本的复印件。 报价信封密封 包 内含: 1.《报价一览表》原件一份(加盖公章); 2.电子文档光盘(内有整套磋商响应文件资料,电子文件 要求光盘或 U 盘介质,WORD 或 EXCEL 格式,不留密码, 无病毒,不压缩)。 说明 所有递交的响应资料均需密封包装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 公章,响应资料封套统一按“文件包装袋封面标贴格式” 填写标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 式)。 8 磋商小组的组成 磋商小组成员共 3 人; 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其它相关领域的专家 2 人。 9 成交供应商数量 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 家。 10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18 一、概念释义 1.1. 竞争性磋商适用法律 本次竞争性磋商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 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政府采购其它相关法规。 1.2. 释义 1.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是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者,依法负责编制竞争性磋商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 采购代理机构不以任何身份出任磋商小组成员。 采购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佛山国家高新区城南科技园 2 栋 B306 室 电 话:(0757)83160057.83900819 传 真:(0757)83160060 网 址:www.gmgitc.com 联 系 人: 马小姐 2. 采购人:是指佛山市禅城区人民医院(简称:采购人)。 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在采购阶段称为采购人,在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或被称为建设单位或业主或甲 方或买方。为便于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附件直接转化为经济合同条款,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被称为建设单位或 业主或甲方或买方的招标响应阶段均指采购人。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 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履约、验收与评价、回复质疑等义务。 采购人:佛山市禅城区人民医院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佛山高新区城南科技园 电 话:0757-66697346 联系人:王先生 3. 投标/响应的语言: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响应的所有来往 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 中文翻译本,在解释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 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4. 日期、天数、时间:无特别说明时是指公历日(亦称自然日)及北京时间。 5. 以上、以下:无特别说明时,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及的“以上”均包括本数,“以下”均不包 括本数。 6. 实质性响应:是指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不利于项目实施 质量效果和服务保障的重大偏离或保留。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注“★”号的条款(如有)为不可 负偏离(劣于)的重要要求,在响应时须完全响应,若其中一项出现负偏离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7. 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力和 供应商义务的规定,而调整纠正这些偏离将直接影响到其它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 19 8. 轻微偏离:是指磋商响应文件在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 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 平的结果。它包括负偏离(劣于)和正偏离(优于)。 1.3. 合格的供应商、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 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依循正当途径通过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本竞争性磋商文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规核定的必备条件,于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时能满足本项目的响应资格及相 关重要要求。 3. 若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要求允许两个以上的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响应时,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政 府采购法规相关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中至少应 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由同一资质条件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 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联合体的任何一方在参与本次响应中,不得再以独立体名义 或在其它联合体中重复出现。 4. 供应商获取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并非意味着满足了合格、有效供应商的基本条件,一切均以磋商 小组评定确认的结果为准。 5. 成交人:亦称成交人,是指在响应过程中获得采购项目合同签订资格的供应商。 6.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合格的货物”是指供 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全新的货物等。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 源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如本次竞争性磋商文 件第二章中已说明,允许部分或全部产品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既可提供本国产品,也可以提供 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招标优先采 购节能、 环保产品。响应货物的设计、制造、包装和运输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国家标 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如有)的强制性规定,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 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7.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 支持、培训以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合格的服务”是指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或 企业)标准(如有)的规定或规范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需求或特定 目标的服务。 8.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 “合格的工程”是指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规划、设计、质 量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等规定和要求)并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或企业)标准(如 有)的规定或规范要求,经竣工验收达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质量验收等级标准的建设工程。 9. 所有涉及知识产权的内容,供应商必须确保采购人拥有其合法的、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并免 受任何侵权索偿或诉讼,否则,采购人因误侵权导致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须保证,采购 20 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接受和使用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全部或任何一部分时,或者 在享有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益时,免受第三方以侵犯其合法权益(例如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 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等等)而提出的任何求偿责任起诉。否则,供应商须承担采购人与此相关 的一切损失(包括且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经裁定由采购人承担的任何费用、导致采购人需 重新采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时间费用损失等等)。 10. 不合格的货物和服务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不予支付任何费用或追究其责任。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说明 2.1.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和语言 1. 竞争性磋商文件阐明的是采购人对所需货物和服务的基本要求。 2. 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评审结果、合同书和相关承诺确认文件均作为任何一方当事人 履约的重要依据。 3. 竞争性磋商文件采用刻录电子文档光盘和纸质盖章文件形式制作,两种介质的文件内容均为一致, 不一致时以纸质盖章文件为准;它由:磋商邀请函、采购项目内容、供应商须知、合同书范本、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共五部分组成。 4. 采购过程中的一切补充文件一旦确认后与主体源文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供应商均视为知悉无 疑并依照最后确认的文件执行。一切要约承诺未经合同缔约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撤销或转让。 5. 本文件的专业技术内容如涉及到有官方强制性要求或行业标准规范限制和禁止性内容时, 应以官 方强制性要求或行业标准规范为准;否则,以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的技术要求为准。 6.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 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 料,或者响应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 响应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或被确定为响应无效。 2.2.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1. 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如有任何疑问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 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3 个日历日或以前,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 求,逾期提出的疑问,采购方有权不予答复。采购方对书面方式提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要求 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 问题的来源)。供应商在收到上述答复后,应于二十四小时内,在澄清(答疑)文件盖章页加盖 单位公章或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给予确认,并将该文件传真回采购代理机构[传真电话:(0757) 83160060]。该确认答复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 没有传真答复的,将视为已收到和确认该澄清(答疑)文件。 2. 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异议。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 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 2.3.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21 1. 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 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 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3 日 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3 日的,顺延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 件截止之日。 2.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于 24 小时内,在修改文件盖章页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代表授权人签 字给予确认,并将该文件传真回采购代理机构[传真电话:(0757)83160060]。该确认答复作为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没有传真答复的,将视为已 收到和确认该修改文件。 3. 为使供应商准备响应时有充分时间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分析,在竞争性磋商文 件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3 日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适当推 迟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收受人。 2.4. 答疑会及踏勘现场 1. 如需举行答疑会,响应供应商的项目主要负责人须按时出席,主办方将围绕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 容现场澄清、解答供应商提出的问题,对个别内容确有必要作澄清修正时,采购方将集中统一后 以书面形式通知各供应商,各供应商收悉后须及时予以确认。 2. 供应商出席答疑会及踏勘现场的费用、过失责任及风险均自行承担。 3. 对未有计划举行答疑会时,供应商应及时主动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了解项目详情。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说明 3.1. 原则 1. 磋商响应文件应突出重点,精简扼要。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符合诚实信用、客观真实的原则,对故 意隐瞒或夸大事实之处,须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2. 无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因参加本次响应而发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 及其他当事人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 3.2. 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与制作要求 1. 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内容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要 求以 A4 版面编制(图纸可以用 A3 版面编制,折叠成 A4 尺寸)进行编写,并逐页编排不间断的连 续页码。同时还应按照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供唱标使用的、单独密封的报 价一览表。磋商响应文件自制部分必须打印,每份内页须按序加注页码。 2. 磋商响应文件的制作、不同文字文本的释义均以简体中文文本为准,重要的外文资料须附有中文 译注。 3. 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或商务或服务参数差异说明所引用的顺序和编号应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 求相一致。供应商在具体的响应内容中应逐条进行回应,可以增加说明或描述性文字。 4. 磋商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公章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不能以其它业务章或附属机构章代替。 22 5. 供应商须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装订,装订应牢固可靠,因装订不牢固而发生文件散落或缺损所产 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6.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在旁边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公章 后方为有效。 7. 供应商应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的数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资料包括磋商响 应文件(正本、副本)、报价信封及电子文档光盘。每一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封面应明确注明“正 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及其它资料内容有差异,均以正本为准。 8. 供应商必须对磋商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或政 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9. 如果因为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 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10. 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邮寄、电报或电话传真形式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3.3. 投标报价 1. 投标报价是以供应商可独立履行项目合同义务,通过合理预测与准确核算后,可达到预期设计功 能和常规使用效果,满足约定的验收标准和符合自身合法利益的前提下所作出的综合性合理报价, 对在磋商响应文件和合同书中未有明确列述、响应方案设计遗漏失误、市场剧变因素、应预见和 不可预见的费用等均视为已完全考虑到并包括在响应总价之内。 2. 对超出常规、具有特别意义或会引起竞争非议的报价须作出特别说明。对耗材、常用配备件、相 关伴随服务等附属内容须详列清单。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 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不高于前一轮报价),最后报价将作为评审的有效报价,且在有 效期截止前为固定不变价,它是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但并不是确定成交人的唯一依据。 3. 投标报价提出有折扣优惠者,以折扣后的最终优惠价为准。对含糊不清或不确定的报价将视为无 效响应。 3.4. 投标报价勘误修正准则: 1. 磋商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对应内容不一致,均以磋商内容所列述的内容为准; 2. 正本和副本之间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3.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次序排先者优先): 1)若投标一览表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一览表为准; 2)磋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以上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4. 磋商响应文件描述内容与原始材料引述内容不一致时,以原始材料内容为准; 5. 如出现明显笔误或其他情况,由磋商小组裁定; 6. 对出现以上情况或因笔误而需修正任何报价时,均以磋商小组审定通过方为有效。 23 3.5. 磋商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融资担保 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时间缴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2、磋商保证金缴纳金额、形式和时间: (1)磋商保证金金额为:?15000 元。 (2)供应商应就所投包号分别递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投标书的一部分;如供应商参加多个包的投标, 且不能分别递交磋商保证金的,将在其所投各包磋商保证金退还条件全部满足后方给予一次性退回。 (3)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磋商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或银行汇款方式到达以下指定账号; 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账号:757901123110733 开户行:招行佛山分行营业部 供应商须在汇款或转帐附言标注本次项目编号,同时详细填写附件《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并将汇款 底单复印件附在《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中,连同《开标一览表》一起密封在单独的唱标信封内递交, 以便办理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手续。 (4)供应商选择使用汇款或转帐(非现金)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保证金以投标文件的《磋商 保证金缴纳凭证》(其中附汇款底单复印件)为准,供应商应按以上所述方式,将磋商保证金与投标文 件一同递交,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未能及时递交的风险。 (5)供应商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须于投标文件中提供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 保函,保函样本格式参照采购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 供应商提交担保函原件作为《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并将担保函复印件连同《开标一览表》一起密封 在单独的唱标信封内递交,以便进行公开唱标。 3、凡未按规定递交磋商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4、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供应商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结束的 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 5、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成交人应 在签订采购合同后两个工作日内交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同级国库: (1)响应供应商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 (2)成交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按本须知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 (3)响应供应商提供虚假响应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的,或有影响采购公正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4)允许他人以其名义挂靠投标的; (5)虚假、恶意质疑或投诉的; 24 (6)法律法规或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履约保证金 7.1 采购人可根据采购合同履行需要,要求成交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保证金。 7.2 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形式 履约保证金数额不超过采购合同金额的 10%,采购人可根据履行合同的实际需要,在以上范围内规定履 约保证金具体金额。 履约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担保 函样本格式参照采购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附表。 7.3 履约保证金在成交人履行完采购合同主要义务后,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原额退还,履约保证金以履 约担保函形式提交的,担保责任终止。 8、融资担保 8.1 融资担保,是指专业担保机构为成交人向银行融资提供的保证担保。 8.2 成交人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本项目采购合同履约进行融资。 17. 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日后的 90 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被作为非实质性响 应采购文件而予以拒绝。 17.2 特殊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可于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与答 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磋商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 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报价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磋商保证 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3.6. 成交服务费(招标代理费) 1. 成交人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注明的收费标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 理机构缴纳相应的成交服务费。 3.7.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 供应商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 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为无效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供应商 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 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磋商响 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主动对其磋商响应文件做任 何修改和补充。 2. 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须同时递交可编辑的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电子文档采用 “Microsoft Office”系列软件制作(报价清单用 Excel 制作),不允许采用类似 PDF 等不可编 辑的电子文件格式。电子文档使用光盘或 U 盘作为储存介质。所有电子文档均不留密码,无病毒, 不得进行压缩处理。 3. 供应商所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均不予退还。 25 4.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受理迟于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亦不受 理未按规定的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地址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 5. 根据本须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规定,采购人有权通过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而适当延长递 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受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 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6. 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见磋商邀请函)开始接收磋商响应文件。 7. 供应商代表以密封包装当面递交,不接受邮递方式或第三方转交方式。 8.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本次采购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磋商 响应文件。 9. 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对所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磋 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点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磋商响应文件做任 何修改和补充。 10. 供应商的授权代表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时亲自递交合规格的密封磋商响应文件,对在指定时间 外交付的任何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对于已接收受理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 一概不予退回。授权代表应听从组织方的安排轮侯出席磋商,其现场所签署确认的文件均代表供 应商的真实意愿和决定,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内容具有不可撤消更改的法律效力。 11. 谈判仪式: (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谈判开始时间于谈判地点组织谈判仪式。谈判仪式和谈判时需有供 应商代表参加。 (2)谈判仪式上,由全体供应商代表检查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当场宣布密封结 果,供应商代表须签署谈判响应文件密封确认表,采购人检查谈判保证金到账情况。 3.8. 磋商有效期 1. 磋商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 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应在磋商有效期内保持有效。磋商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实质性不响应竞 争性磋商文件而被宣布无效投标或无效响应。 3. 磋商有效期内,磋商响应文件的一切内容和补充承诺均为持续有效且不予改变。 4. 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其磋商有效期。这种要求 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供。供应商可拒绝或同意采购人的这种要求。接受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 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磋商响应文件,而只会被要求相应的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 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有关磋商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5. 磋商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响应而予以拒绝。 四、评审程序 4.1. 磋商小组的组成及评审工作要求 1. 评审开始前,磋商小组应确认竞争性磋商文件。 26 2. 采购方根据项目的性质特点和专业技术要求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的组成见《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其中专家成员在广东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3. 磋商小组将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推 荐评审结果。如发现磋商小组的工作偏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或明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采 购人可会同监管部门解散磋商小组,重新组织磋商或评审,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4. 磋商期间,采购人、磋商小组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一些涉及竞争的公平、公正性重要内容进 行现场临时修改调整。 5. 磋商小组应当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 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 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6. 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说明情况。 7.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磋商小组中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 8.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 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 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9.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 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 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0.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 商机会。 11.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 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 认。 12.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 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3.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 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4.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 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若在采购过 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 2 家的,根据财库[2015]124 号文“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 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竞争性磋商可继续进行】。 15.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 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财库[2015]124 27 号文规定的情形除外】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16.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7.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18.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 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9.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名以上【财库[2015]124 号文规定 的情形除外】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4.2. 评审流程与相关事项 1. 通过《评审细则》。《评审细则》的内容包括评审纪律、及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表述一致的评审流 程及方法等,磋商小组成员须统一严格按细则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和要求进入下列评审程序。 1. 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等进行审 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响应资格。 2. 磋商响应文件评审。依据竞争性磋商的规定,从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 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没有出现重大偏离。 对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应实行现场告知,由磋商小组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 知该供应商,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3. 初审结论。初审结论以记名方式独立表决,评审过程中对初步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响 应”或“不通过”者,磋商小组可通知供应商授权代表亲自到达现场,由当事人对被列举的事实 加以核证和确认。对有过半数评委审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响应”或“不通过”者将不进 入下列程序的评审。 4. 磋商。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要求,遵循物有所值和价格合理的原则,通过对磋商响应文件的 技术、商务方案进行审核,集中整理出需质询和调整修正要点,磋商小组集中与各供应商进行一 轮或多轮磋商后,确定一系列磋商共识与补充承诺。经授权代表签署后的补充承诺将作为磋商响 应文件不可分割的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应当严格遵循保密原则,未经供应商同意不得 向任何人透露当事人技术、价格和其他重要信息。 5. 磋商小组如需调整或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时,应取得磋商小组各成员的一致同意,并以书面 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但任何形式的决定须以符合公平、公正原则和有利于项目的顺 利实施为前提。 6. 最终报价。磋商结束后,所有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有效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密封提交最终 报价(最终报价时间视磋商进程由磋商小组决定)。除非在磋商中磋商小组调整或修改竞争性磋 商文件内容,一般情况下最终报价均不得高于前一次报价,否则采购人不接受高于前面轮次磋商 报价的最终报价。最终报价现场公布。 7. 比较与评价。磋商小组对通过文件初审的有效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的技术、商务方案进行细化 评审和综合比较,对照所公布的量化评分内容进行独立评分。 28 8. 政策性价格折扣。对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相应的价格 扣除,按照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计分,具体扣除比例详见“评审方法及标准”。 9. 综合汇总及推荐结果。 1. 将各磋商小组成员的评分进行汇总,综合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 2. 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3. 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 标优劣顺序推荐;若未能区分优劣,则由评委投票决定排序,投票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 投票时不得弃权。 1.2.评审过程中涉及和产生的所有程序文件、打分表格及评审综合意见(授标建议),均须由磋商小组 成员签名确认。 10. 评审结果未公布前,供应商均不得主动与磋商小组、采购人、主办机构联系以探取评审信息。 11. 供应商的授权代理人必须携个人身份证亲自出席磋商全程,其现场所签署确认的文件均代表供应 商的决定,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内容具有不可撤消更改的同等效力。 12. 除非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明确规定,磋商小组判断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响应情况,仅基于供 应商所递交一切文件资料的真实表述,而不凭借其它未经核实的外部证据或传言。 4.3. 废标条件及处理 本项目或独立分包出现下列条件之一则对应定作废标: 1.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或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件实质性条款做出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财库 [2015]124 号文规定的情形除外】; 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控制范围且采购人不能接受或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采购过程出现影响公平公正竞争的违法、违规行为; 3.因重大变故,接财政部门通知本项目采购活动须即中止或取消。 符合第 1-3 条其中之一废标条件时,将择日重新组织招标,同时将废标理由和处理决定知会各相 关供应商。 4.4. 无效响应行为的认定 1.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 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合格供应商的相关规定; 3. 以假借、挂靠他人名义或用串谋勾结等形式参与响应,在独立供应商之间构成非法互惠利益和同 盟关系; 4. 同一家供应商递交两份以上磋商响应文件或同一磋商响应文件中出现两个以上参与本项目的响应 供应商名称; 5. 产品或服务不符合法定和约定的合格性标准要求;出现不正当竞争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公 平竞争原则; 6. 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有效期低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7. 磋商响应文件编制与内容严重不符合要求;无效的印章、签字和重要文件;未按时提供样板、重 29 要的物证和资料; 8. 未能有效通过初审检查,对约定必备的合格条件和重要关键内容出现实质性偏离; 9. 磋商报价超过了项目采购预算且采购人不能接受; 10. 评审期间没有按磋商小组要求提供补充文件,或调整补充内容及修正报价超出允许规定范围; 11. 磋商报价表述不清晰或无法确定; 12.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 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 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3. 拒绝、对抗磋商小组所作的决定或合理要求; 14.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会导致无效响应的其它规定和要求。 4.5. 评审过程的质询与澄清 1.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将向供应商就磋商响应文件内容进行质询。供应商全权代表须按照被通 知的时间、地点进行应答,其一切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澄清补充,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 后将作为磋商响应文件不可分割的内容。在未征得磋商小组同意的前提下,补充文件不得对响应方 案中一些重要的涉及竞争性和影响性内容进行修改。 2.评审结果未公示前,供应商均不得主动与磋商小组、采购人、主办机构联系以探取评审信息。 4.6. 采购终止的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 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五、评审方法及标准 5.1. 评审方法 1. 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 2. 磋商小组对每个供应商进行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3.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 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 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 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 得成交人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 选人。 5.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 30 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6. 对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审,综合评审包括商务和技术、价格三个部 分,评比因素见下表: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 10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进行了政策性价格扣除后,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终磋商报价投标下浮 率最高的投标下浮率为评标基准下浮率,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 式计算:(下浮率 b%,0≤b≤100),投标报价得分=(100-评标基准下浮率×100)/(100-投 标下浮率×100)×价格权值 2 技术部分 35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1 项目实施总体 计划思路、重点 和难点分析 5 项目实施总体计划思路、重点和难点分析 对项目的实施总体计划思路、重点和难点分析进行综合比较: 优:对项目情况了解充分,并能够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难点 重点以及用户的需求进行充分的理解和分析,并提出相应对 策,有较强的专业性和可行性的,得 5 分; 良:对项目情况基本了解,能够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难点重 点以及用户的需求进行基本的理解和分析,但理解不透彻, 对策专业性和可行性不足的,得 3 分; 差:对项目情况不够了解,未能够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难点 重点以及用户的需求进行理解和分析的,得 1 分; 不提供项目的重点和难点分析的,不得分。 2 项目供货计划 安排 5 根据项目供货计划(生产、加工、包装、保存、运输各环节的) 安排进行比较: 优:项目供货安排科学合理,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时间进 度要求,提出的保证进度措施具体以及可操作性强的,得 5 分; 良:项目供货安排较合理,能基本满足招标文件的时间进度 要求,能提出的保证进度措施但可操作性一般的,得 3 分; 差:项目供货安排一般,未能满足招标文件的时间进度要求, 提出的保证进度措施不具体或可操作性差的,得 1 分; 不提供项目供货计划安排的,不得分。 3 企业规章制度 5 企业具有业务受理流程、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人员培训制度、物流配送体系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 31 以上制度均完整的,得 5 分,每少一项制度减 1 分,减至 0 分为止 4 货源质量保障 情况 5 提供货源质量保证资料: 优:货源资料齐全,材料反映其产品质量优,可靠性极高的, 得 5 分; 良:货源资料齐全,材料反映其产品质量合格,有一定的可 靠性的,得 3 分; 差:货源资料不齐全,材料反映其产品质量合格,可靠性一 般的,得 1 分; 不提供不得分; 提供有效期内食材来源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5 应急方案 5 根据各投标人的应急方案进行评价,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 食品质量等突发事情的处理方案;②应急响应时间计划、人 员安排。 优:应急方案完善、可行性最高,得 5 分; 良:应急方案较完善、可行性较高,得 3 分 差:应急方案不完善、可行性较差 1 分。 不提供方案不得分。 6 卫生管理方案 5 根据各投标人对卫生管理方案进行评价,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①服务人员的健康监测;②配送场地及车辆的卫生清洁及消 毒方案③食品器皿的卫生清洁及消毒方案;④突发疫情防控 方案等。 优:卫生管理方案完善、可行性最高,得 5 分; 良:卫生管理方案较完善、可行性较高,得 3 分 差:卫生管理方案不完善、可行性较差 1 分。 不提供方案不得分。 7 退换方案 5 对本项目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方案及承诺进行比较: 优:退换货流程清晰,便利程度最高,响应程度最快,极具 科学性、合理性的,得 5 分; 良:退换货流程清晰,便利程度较高,响应程度较快,有一 定的科学性、合理性的,得 3 分; 差:退换货流程不清晰,便利程度低,响应程度慢,科学性 及合理性低的,得 1 分; 投标人须提供退换货流程,退换货过程便利性的说明、响应 32 时间承诺,缺少以上任一项内容的,不得分。 3 商务部分 55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1 食品安全保障 责任 12 1、根据投标人食品安全责任险(有效期内)保额进行评比: 1)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额≥3000 万元,得 6分; 2)3000 万元>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额≥2000 万元,得 3 分; 3)2000 万元>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额≥1000 万元,得 1 分; 4)1000 万元>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额,得 0分。 2、根据投标人公众责任险(有效期内)保额进行评比: 1)公众责任险保额≥1000 万元,得 6分; 2)1000 万元>公众责任险保额≥800 万元,得 3 分; 3)500 万元>公众责任险保额≥1000 万元,得 1 分; 4)100 万元>公众责任险保额,得 0 分。 (须提供上述的保险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保险额均以人 民币计算)(原件核查,不提供不得分) 2 获奖和荣誉 11 供应商获得以下体系认证的,一项得 1 分,总共 5 分。 1)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1 分 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1 分 3)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1 分 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1 分 5)HACCP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认证证书,得 1 分 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开标当日必须 在 中 国 国 家 认 证 认 可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官 方 网 站 (www.cnca.gov.cn)查证为有效状态方可计分。 供应商获得相关权威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最高得 6分 1)龙头企业证书或牌匾,得 2 分 2)中国优质农产品示范基地,得 1 分 3)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得 1 分 4)全国质量管理奖,得 1 分 5)价格计量信得过单位,得 1 分 注:提供上述证书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开标时提供原 件核查,不提供原件不得分; 3 相关证书 3 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中的管理人员 1.高级健康管理师证书,每个得 1.5 分,最高得 1.5 分; 33 2.高级食品检验师证书,每个得 1.5 分,最高得 1.5 分。 本项最高得 3 分。 (提供人员证书及社保(或税务)部门出具的供应商为拟派 人员购买 2020 年 5 月-2020 年 11 月连续 6 个月的社保清单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为查找方便,上述人员在社保清单 中标注出来。开标时提供原件核查,不提供原件不得分。) 4 同类项目业绩 8 2017 年 1 月 1 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配 送或承包饭堂项目业绩: 以供应商名义独立承担的企事业单位饭堂承包或配送项目业 绩,每项业绩得 2 分,最高得分 8 分;同一间单位项目不重 复计分。 【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及满意度等内容复印件加盖公章,否 则不得分】 5 企业 实力 10 供应商自有的配送中心场地面积: 1)配送中心总面积≥3000 平方米,得 5分 2)3000 平方米>配送中心总面积≥2000 平方米,得 2 分 3)2000 平方米>配送中心总面积≥1000 平方米,得 1 分 4)配送中心总面积<1000 平方米,得 0分 ①若自有配送中心须提供配送中心的房产证明材料或买卖房 产合同或租赁合同复印件;若场地租赁的须提供配送中心的 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日期必须涵盖本项目服务期),相关证 明应显示面积)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原 件备查。 2、自有冷库总容积(冷库需配置在加工场内才可计算得分) 1)冷库总容积≥1000 立方,得 5分 2)500 平方米>冷库总容积≥1000 平方米,得 2 分 冷库总容积<500 立方,得 0分 注:冷库自有的,提供产权人为供应商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 人的房产证复印件加供应商盖公章;自建的,以提供工程建 设协议或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证明文件需有用途为 冷藏库显示且有容积显示,冷藏库容积可累计,原件备查。 34 6 按供应商(或法人名义)拥有自有的蔬菜种植基地: 1)蔬菜种植基地: 总面积>1000 亩 得 6 分 2)蔬菜种植基地: 1000 亩≥总面积>500 亩得 3 分 3)蔬菜种植基地: 500 亩≥总面积>100 亩得 2 分 4)蔬菜种植基地: 100 亩≥总面积> 0 亩得 1 分 5)不提供证明材料 0 分 注:独立自主建设的种植基地需提供基地营业执照复印件、 供应商法人股份证明、土地租赁合同、第三方测绘证明等证 明材料,且证明材料需体现基地规模、面积及基地为供应商 所拥有;以上证明须附上场地照片,如证明材料未提交或未 体现则不得分。供应商如有多个种植基地,只计算最大面积 的。 5 供应商配有物流运输队伍,自有或签约专用冷链配送车辆数 量情况: 每提供一辆得 1 分,最高 5 分 (注:1.自有冷链配送车辆须提供车辆行驶证 (车辆的权属 人为供应商); 2.车辆的正反面、车牌照片清晰可见; 3.签约专用冷链配送车还须另外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 需涵盖本项目合同期内) 4.所有证明材料需提交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进行扶持(监狱企业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 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2)投标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包括成员全部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联合体)且投标产品为小型或 微型企业产品时,报价给予 C1 的价格扣除(C1 的取值为 6%),即:评标价格=核实价(经初审进 行必要的更正后的投标价)-小微企业产品核实价×C1; (3)投标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的联合体,且 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 体报价给予 C2 的价格扣除(C2 的取值为 2%),即:评标价格=核实价(经初审进行必要的更正后 的投标价)×(1-C2)(允许联合体投标时适用); 35 (4)本条款所称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 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5)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 资关系(允许联合体投标时适用); 本条款中两种修正原则不同时使用。 注:1.中型企业不享受以上优惠。 2.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包括货物及其提供的服务与工程。 3.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11]181 号)格式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说明”以及“公司从业人员数量、上年度营业收入总 额说明”。供应商如不能完整提供上述资料的将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折扣。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2. 评分汇总 技术部分得分 = 各评委技术评分总和 ÷ 评委人数 商务部分得分 = 各评委商务评分总和 ÷ 评委人数 价格部分得分 = 统一公式计算得分 评标总得分 = 技术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得分+价格部分得分 (评委评分时可打至小数后第二位,汇总计算时将按四舍五入的原则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六、确定评审结果 6.1. 成交资格的确定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 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最终评标得分最高者为成交候选人,将各有 效投标供应商按其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标总得分相同的,按下列顺序比较确定:(1) 投标报价(由低到高);(2)技术评分(由高到低)。如以上都相同的,名次由磋商小组抽签确 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 6.2.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 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6.3. 替补候选人的适用情形 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 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6.4. 成交通知 1.评标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佛 山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http://ggzy.foshan.gov.cn/ ) 、 国 义 招 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http://www.gmgitc.com)公示评标结果,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人签发《成交通知书》。 2.评标结果公示后,采购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通知成交候选人在 2 个工作日内,按采购文件商务 36 评审资料中的相关证件、证明文件、合同等资料的原件送采购人核对。成交候选人没有在规定时间送审 相关资料的,或者采购人经核查发现成交候选人相关资料与磋商响应文件有不一致或弄虚作假的,采购 人可以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没收磋商保证金,并将情况报送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3.《成交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 4.在未取得合法理由而获批复前,成交人擅自放弃成交资格,则须承担相应的违约处罚责任,并赔 偿采购人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6.5. 合同签订、争议与跟踪 1. 供应商应按照《成交通知书》的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 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相关澄清材料及来往确认文件,均作为合同订立和裁定争议的 依据,对这些文件个别条款要约的理解存有歧义、偏差、含糊、疏漏等情形时,一切以能够实现 项目的功能效果和设计目标为前提,均以采购人的理解判断为准。 3. 在不违背原采购方案要求和各方认可的文件内容前提下,合同当事人可对合同范本中个别非实质 性条款共同协商完善补充修正。 4. 合同从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见证之日起生效。 5. 合同生效后一切行为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约期间有违约过错的一方,须承担 相应的责任。 6.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 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7.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备案。 七、其它 7.1. 质疑与处理 1.如果供应商对此次采购活动过程中确认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损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当面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申述。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 的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任。质疑或投诉必须是书面的原件,并 加盖供应商公章及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或盖章。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 序的恶意质疑者或举证不全查无实据被驳回的,将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采购人或落标人对成交人提出质疑时,被质疑者对举证材料须给予书面澄清回复和接受质询,其磋商 响应文件内容须公开接受任何形式的审查核实。 3.质疑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原因及证据内容等,以下述格式提交: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 联系电话: 37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 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 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 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4、质疑受理机构联系方式 质疑受理机构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质疑受理机构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佛山国家高新区城南科技园 2 栋 B306 室 质疑受理联系人:马小姐 38 质疑受理机构电话:83160057.83900819(工作/接收时间:8:30-17:00) 质疑受理机构传真:0757-83160060 5、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 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2.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 向磋商小组、竞争性磋商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2. 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 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4. 将政府采购合同非法转包或分包; 5. 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6. 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中标、成交无效。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供应商未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处以采购金额 5‰ 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标、成交无效。 1.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 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 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磋商响应 文件或者磋商响应文件; 2. 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磋商响应文件或者磋商响应文件; 3. 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磋商响应文件或者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 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 6. 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7. 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 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9 第四部分 合同书范本 40 政府采购合同书 项目名称:禅城区人民医院向阳饭堂食材采购服务资格 项目编号:440604-2021-00007 41 合同格式 甲方: (采购人/用户单位) 乙方: (成交人/供应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 规规定及招标文件、经甲方认可的投标文件的要求,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 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禅城区人民医院向阳饭堂食材采购服务资格 招标编号:440604-2021-00007 二、合同金额 1.中标下浮率(大写): (小写): 预计合同总额人民币(大写):即(小写)RMB¥ 2. 每批结算货款==两周基准价×实际货物数量×(1- 成交下浮率)。两周基准价指每月第一、三 个星期的星期一参考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网上(http://www.fspc.gov.cn/gzcx/nfcpjgcx/gqlfcpjg/) 公布的截止定价时间前的最新一期《佛山市五区农副产品市场零售价格表》禅城区农产品价格作为两周 基准价,如网上没有公布的零售价格由甲方与乙方在属地周边市场肉类、蔬菜类及水果类的同一质量、 同一类目的零售价格取平圴值作为两周基准价。 3.如部分农产品需要由乙方进行简单加工的,如去皮、切块等简单加工的,其供货价由甲方和乙方 协商为准。 4.乙方必须负责货物的运输、搬运等工作,中间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5.乙方不得擅自更变货品(含商标、名称、产地、包装、规格和重量等),严格按用户要求供应, 否则用户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更变的,应事前向用户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用户同意后 方可改变。 6.因乙方的供货价虚高被投诉达 3 次或以上的,甲方有权取消其供货资格。。 7.供货价须包含货物的购置、包装、配送、运输、保险、装卸、退换、培训辅导、质保 期售后服 务、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乙方必须自行考虑在本项 目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甲方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 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项目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公正路 93 号 四、付款方式和条件: 1.货款按月度进行结算,结算价=各类货物的月供货金额之和( 各类货物的月供货金额 =两周基准 42 价×各类货物的月供货数量×(1-成交下浮率))。甲方收到乙方收货凭证复印件和有效等额发票后, 15 个工作日内以支票或转帐付款方式缴付货款给乙方。 2.乙方须于每月 10 日前将上月的供货货款确认单交于甲方审核确认签名,甲方根据最终审核后的 货款来进行支付。 3.乙方需开具合法有效的全额发票,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 同乙方均必须与乙方名称一致。 4.乙方结算须提供结算货物的商品清单。 5.乙方应理解政府部门付款的相关程序,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 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因政府财 政支付审批流程及办理手续而造成项目支付进度有所推延,而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逾期付 款违约责任。 五、质量及包装要求: 1.乙方应充分理解并认真遵循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保证供 应的货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冰鲜除外)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无侵权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 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要使用有效期的货品,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 80%。 2.乙方提供的鲜鱼、肉类保证每日新鲜,保证 70%产品由乙方投建的养殖场生产供应,提供的猪肉 牛肉羊肉均为佛山市定点屠宰厂(场)经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产品,具有由定点屠宰厂(场)加 盖验讫印章并出具《畜产品检验证明》或《动物 检疫合格证明》,所有产品并可追索。 3.乙方提供的蔬菜必须保证每日新鲜,保证 70%产品由乙方投建的蔬菜农场生产供应,且取得无公 害认证优先选择,并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并出具有效的 《农产品检验报告》。甲方使用“农药 测试卡”检验蔬菜农药含量,如含量超标要求乙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出现 1次含量超标情况的, 并 处以乙方人民币 3000 元罚款, 罚款由当批次的供货结算款内扣除。出现 3 次以上含量超标情况的, 甲方有权单方终 止合同。 4.乙方保证所提供的鲜肉类、生禽、鲜水产、蔬菜、水果种类的多样性和季节性,以保证新鲜感, 乙方应在投标文件中列出相关品目。 5.货物有包装的,货物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甲方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 拆封的商品。 6.甲方发现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潮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乙 方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 7.乙方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的、有毒食品的,一经发现,除按甲方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 还将受到如下处罚: (1)乙方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的,甲方有权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乙方将被处以 当次供应食品货款 2 倍的罚款,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 (2)乙方若提供有毒食品,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乙方提供的 食品问题,乙方须负担全数的医药费,甲方将取消该乙方的供货资 格,没收其履约保证金,乙方同时 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及放弃先诉抗辩权。 43 (3)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可根据采购及业务发展需要,可通过公开招标适当增补其他专 业类别的供货商,甲方无需通知原乙方且不予任何补偿。 六、配送服务要求: 1. 乙方应当根据甲方实际情况,按照与甲方的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预定的货物如数送到指定 地点。除发生客观不可抗力的情况外,乙方不得推迟送货。如确需延迟送货的,乙方应在得知情况的同 时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由于乙方拖沓造成甲方利益受损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出现 3 次上 述情况的,并处以乙方人民币 1000 元罚款,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 2. 乙方负责货品的仓储,甲方不提供仓库。乙方须承诺如中标后将准时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甲 方不另行支付配送交通费。 3.乙方应根据甲方实际要求运送货物,必要时应进行免费简单加工。 4.乙方安排配送人员专门负责送货,配送人员需有健康证并事前向甲方备案,并专车负责送货,送 货车应做好消毒措施。 5.在甲方签收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属于乙方,货物发生遗失、损坏由乙方负责。 6.乙方须严格按照各甲方的指令配送商品的数量,不得随意增减数量,否则,甲方 有权拒收。 7.除客观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更改送货内容。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供货内容的,乙方 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甲方并事先征得书面申请,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改变。经发现乙方有私自更改 菜单中货品时以违约论处,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出现 3 次上述情况的,并处以人民 币 1000 元罚款,罚款由供货结算 款内扣除。 8.甲方发现采购货物不能正常食用的,乙方应无条件退换。乙方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 项 , 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甲方退货后将记录 在案,并对乙方予以处罚,除 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情节严重的可取 消其供应资格。 9.乙方不能按核定的供货价交付包组中的某些商品、不能提供与其承诺相符的服务或乙方存在违反 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行为,并且不予纠正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此项下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 乙方在收到甲方订货要求后,在承诺的供货时间内不能供货的; (2)乙方未能提供承诺的服务的。 (3) 中标商品在保质期出现损坏的,乙方应承诺提供替换服务,因替换货物产生的费用 由乙方 负责。 (4)乙方的送货单必须详细注明商品的品牌、品种、单价、数量、送货单不得涂改。标 记不清的, 甲方将拒绝签收。结算期末乙方还应提供送货清单供甲方结算。 (5) 乙方指定的送货专员必须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衣和配戴胸卡,送货专员在甲方单位活动必须严 格遵守甲方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做出有损甲方形象和利益的事情。 (6)乙方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泄密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 律责任。 (7)乙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 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乙方的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乙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 44 任: A.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 对人体健康 有害的; B.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C.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D.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E.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F.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G.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H.超过保质期限的。 七、履约保证金: 1.乙方在合同签订前 15 个工作日内必须向甲方提交不可撤销的《履约担保函》(银行保函或担保 机构出具的保函)履约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3 万元,如未能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取消其乙方 资格。担保函有效期与合同期同步,支付条件为:应被担保人(受益人) 的要求,由担保方无条件直 接支付。 2.乙方如出现违约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或社会不良影响的,甲方可在其履约保证金中唯一优先 且直接无条件获得支付赔偿(或补偿),扣付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抵偿甲方损失的,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 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补足。 八、其他要求: 1.乙方须承诺中标后针对出现质量问题后进行退换货。 2.服务期满后,若甲方就该项目重新招标,在未签订新的中标合同之前,本合同有效期延长至该项 目新中标合同签订之日止。 九、项目验收依次序对照执行标准: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履约地相关安全质量标准、行业规范标准、环保标准; 2. 符合招标文件和响应承诺中各方共同认可的各项要求; 3. 符合货物来源国官方颁布标准; 4. 上述各类标准与法规必须是有关官方机构最新发布的现行标准版本。 十、服务总体要求 1.供货服务对象:佛山市禅城区人民医院向阳院区饭堂 2.每日就餐人数:约300人(具体数量,以当月实际需求为准)。 3.招标文件中就餐人数仅供参考之用,实际供货数量以甲方每次提供的订单为准。 4.乙方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或分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内保证对甲方的货物供应,中标后不得拒绝甲方分配的任务。乙方在服务期 内没能达到投标文件承诺的服务要求的,乙方未按要求履行协议义务时,或乙方的资质在服务期内发生 45 变化不再符合要求的, 甲方均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提供的饭堂肉类、蔬菜类及水果类服务必须服从佛山市禅城区人民医院的监督、管理。 7.乙方应能够配合甲方及时更新所提供的符合卫监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营业执照、产品 合格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等。 8.乙方应能够配合甲方在2021年度采购总额20%的扶贫产品。 9.所购入的物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 10.所供的货物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如不符合招标文件所描述 的质量标准,必须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 11.所供货物各项技术指标必须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12.物品具体需求量以甲方通知的为准。 13.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 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4.由于甲方工作的特殊性,乙方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遵守甲方各项规定。 15.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迟送货。甲方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乙 方。因乙方原因延误约定交货日期和时间的(甲方要求推迟的除外),甲方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乙方承 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 16.乙方不得变更乙方品,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供应,否则, 甲方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甲方提出建议并得到甲方的同意。 17.甲方按合同对货物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货物,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退货;乙方 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甲方退货后将记录 在案,并对乙方予以处罚,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如发生累计超过三次同样问题,甲 方可终止合同。 18.乙方应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证本项目合同期在该保险期限内,并将该保险合同复印件作 为签署项目合同的附件装订。 19.所供商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在供货时必须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 验证明。 20.所供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鲜肉、冷冻肉供货时需提供当批 次有效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原件备查。 21.所有货物需在适当地方贴有封条,在甲方验收货物时当场开封验收。 22.所有货物指标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冻食品类产品,乙方必须清晰地列出产品品牌,型 号、包装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量、含冰量等相关参数,且包装箱上必须贴有 QS 标志。 23.蔬菜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乙方必须保证所供应的蔬菜符合卫生标准,同时承担因所供 蔬菜问题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 十一、供货价格要求: 1. 乙方每月第一、三个星期的星期一参考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网上公布的截止定价时间前的最新 46 一期《佛山市五区农副产品市场零售价格表》禅城区农产品价格按甲方要求将各类货物的报价单(按照 指定格式)发送至甲方的指定电子邮箱。 2.乙方必须负责货物的运输、搬运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不得擅自变更货物的(含商标、名称、产地、包装、规格和重量等)严格按甲方要求供应, 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事先书面申请,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改变。 4. 甲方根据自身的需求,有权终止某类某些商品的采购或变更某类商品的采购。 十二、货物具体要求 序号 品名 规格 质量要求 1 五花肉 1×1kg 鲜肉,肥瘦比例为 7:3,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有 坚实感;肉的外表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脂肪洁白。 2 带皮上肉 1×1kg 鲜肉,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有坚实感;肉的外表 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脂肪洁白。 3 牛肉 1×1kg 鲜肉,肌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脂肪呈白色或微黄色,肌肉外 表微干或风干膜,或外表湿润,但都不粘手。 4 光鸡 1×2kg 鲜鸡,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无内脏,重约 0.6-1kg,鸡肉的眼球 饱满或平坦,皮肤有光泽,因品种不同而呈黄、浅黄、淡红、灰白 等色,肌肉切面有光泽,外表微湿润,不粘手。 5 光鸭 1×2kg 鲜鸭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无内脏,重约 0.6-1kg,外表微湿润, 不粘手。 6 仓鱼 1×1kg 鲜鱼,每条不低于 200g,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眼球略微隆起, 鳍展平张开,鳞片色泽明显。 7 带鱼 1×1kg 每条不低于 500g,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眼球略微隆起,鳍展 平张开,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 8 草鱼 1×2kg 鲜鱼,每条不低于 1000g,鳞片色泽明显。 9 鲈鱼 1×1kg 鲜鱼,每条不低于 500g,鳞片色泽明显。 10 罗非鱼 1×1kg 鲜鱼,每条不低于 750g,鳞片色泽明显。 11 海虾 1×1kg 长 10cm 左右/冻、活体 12 基围虾 1×1kg 长 10cm 左右/冻、活体 13 河虾 1×1kg 长 5cm 左右/冻、活体 14 香菇贡丸 1×15kg 15g/粒(500g 约 40 粒)。具有弹性,水煮后用手捏应不轻易破裂, 且手松开后能回复。切开丸体其剖面应比较平整,不能有明显的冰 晶状物。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其中水分(%)≤60,蛋白质(%) 47 ≥10,脂肪(%)≤25,淀粉含量(%)≤10 ,重量20 个/kg。 15 牛肉丸 1×15kg 15g/粒(500g 约 40 粒)。具有弹性,水煮后用手捏应不轻易破裂, 且手松开后能回复。切开丸体其剖面应比较平整,不能有明显的冰 晶状物。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其中水分(%)≤60,蛋白质(%) ≥10,脂肪(%)≤25,淀粉含量(%)≤10 ,重量20 个/kg。 16 鱼丸 1×15kg 具有弹性,水煮后用水捏应不轻易破裂,且手松开后能回复。 切开丸体其剖面应比较完整,不能有明显的冰晶状物。 17 鸡翅 1×10kg 交货以干净、新鲜、无异味,大小适合规格要求为标准。 18 扇骨 1×1kg 形状扁平如扇子,肉体冻实坚硬,无冻化现象。 19 脊骨 1×1kg 肉体冻实而坚硬,敲之回音清脆,无冻化现象。 20 腊肠(包装) 有商标、牌号、产地、卫生检验合格证,国家 QS 认证。表面干爽、 肉呈鲜红色或暗红色,无霉变,无异味,脂肪透明或呈乳白色。 21 腊肉(包装) 有商标、牌号、产地、卫生检验合格证,国家 QS 认证。表面干爽、 肉呈鲜红色或暗红色,无霉变,无异味,脂肪透明或呈乳白色。 22 鸡蛋 新鲜鸡蛋,交货以干净、新鲜、无损坏变质,用鸡蛋托进行装运 23 鸭蛋、咸蛋 新鲜鸭蛋,交货以干净、新鲜、无损坏变质,用蛋托进行包装运 24 蔬菜类(叶菜、 花菜瓜菜、根茎 菜 1.产品须有无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2.经蔬菜初步加工成半成品,必须经过筛查。 3.形态、色泽一致,光洁,不带泥土、杂质,成熟度适中,整齐, 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异味、病虫害、和明显机械损伤。 25 水果类 1.经初步加工成半成品,必须经过筛查。 2.苹果、雪梨要求新鲜,果型端正,大小以中等果为度(每只约 200 至 250 克) 3.橙子、柑要求新鲜,果型端正,皮色好,大小适中(每只约 150 至 250 克) 4.香蕉、要求 8 至 9 成熟,无物理损伤,大小均匀(每条约 150 只 200 克) 5.葡萄要求新鲜,大小匀称。 6.西瓜要求新鲜,大小适中。 26 干货类(菜干豆 子等) 要求包装(扎)整齐、无受潮、无发霉变质。 27 副食品类(调味 具有 QS 认证,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密封包装,包装完整。 48 品、豆腐、榨菜 等) 说明: 1.肉类必须为放心肉,严禁私宰肉,必须具有检验、检疫验讫标志、肉品品质检验证明并经药物检 测合格的产品。每批肉类必须提供检验检疫证明、检验合格证、分割销售凭据。生猪肝、肾、肺等内脏 和肉糜必须为生猪屠宰厂(场)进行预包装或在包装物上标注可溯源的标签、标识等相关信息,进行预 包装的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水产品(如鱼、虾等)要求其质量卫生标准除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卫生标准,均为鲜活供应,色 泽正常,无异味。 十三、配送要求 1. 交货时间及送货方式:甲方在送货的前一天下午 17:00 前以书面或电话方式(通常作为补货 时的联系方式)向乙方提交订单,订单内容包括供货名称、数量、规格及送货地点等,乙方必须按要求 及时送货。每次根据甲方订单,按时(7:30 前)运送物品到指定地点,乙方随货提供注明货物名称、 规格、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商品送货清单,作为甲方入库验收凭证之一。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 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 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货物应小心轻卸,严 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 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4. 数量要求:乙方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格式自定,但必须包括货物名称、单位、 单价、数量及总金额等内容),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乙方必 须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由甲方指定负责人验收过秤记录,以甲方的验货数量为准。对于不符合 质量的品种甲方可退货或换货(由于产品质量而造成安全事故发生的,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5.对甲方临时的供货要求,需随订随送,至少在 1 个小时内响应,货物须在 2 小时内送达甲方指 定地方。 十四、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 乙方交付的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 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 3‰的数额向甲方 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逾期支付款项的,甲方需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标的 5%的违约金。 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 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十五、争议的解决 49 1)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六、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1 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 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 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七、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甲方、乙方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九、其它 1、所有经双方或多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采购文件和响应 承诺文件、合同的附件及《中标通知书》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 律效力和履约义务,其生效日期为签字盖章确认之日期。 2、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执贰份,广东金晔利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各执壹份,备案 单位壹份。 5、本合同共计页 A4 纸张,缺页之合同为无效合同。 6、本合同签约履约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收款专户如下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 户 行: 50 合 同 附 件 清 单 (附后) 见证单位: 见证人签名: 日期: 附注: 1、本合同所有条款均在签订合同时编制,确定合同内容依据为招标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及相关 确认文件; 2、项目重要内容(如:双方权利义务、功能要求说明等)可作为附件。: -51- 第五部分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52- 第一部分 自查表 -53- 1.1 资格性自查自评表 序号 内容 自查结论 证明资料 1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或执业许可证等或自然人参与投标的提供有效的身份证等证明文 件的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的 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如供应商2020年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 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关于具备履 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 他条件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内任 3个月或任1季度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依法免税或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通过 □不通过 见磋商响应 文件第( )页 2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 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为 食品经营) □通过 □不通过 见磋商响应 文件第( )页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通过 □不通过 见磋商响应 文件第( )页 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 商出具声明函) □通过 □不通过 见磋商响应 文件第( )页 5 已报名并获取本次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的具体方式详见本项 目公告) □通过 □不通过 见磋商响应 文件第( )页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通过 □不通过 见磋商响应 文件第( )页 7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 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通过 □不通过 见磋商响应 文件第( )页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供应商资格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磋商响应文 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在对应的□打“√”。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54- 1.2 符合性自查自评表 评审内容 采购文件要求 自查结论 证明资料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 1)对本项目内全部招标内容进行投标报价 2)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价,且是唯一确定的 □通过 □不通过 见磋商响应文件第 ( )页 投标有效期 提供《投标函》,报价有效期为报价截止日后的 90 天 □通过 □不通过 见磋商响应文件第 ( )页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 授权委托书 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原件) □通过 □不通过 见磋商响应文 件第( )页 磋商响应文件签署、 盖章 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通过 □不通过 / 服务要求 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中的服务要求 □通过 □不通 过 见响应文件第() 页 保证金 按磋商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金额、 时间及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 □通过 □不通 过 见响应文件第() 页 其它 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情况 □通过 □不通过 见磋商响应文件 第( )页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供应商符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磋商 响应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在对应的□打“√”。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55- 1.3 评审项目投标资料表 评审分项 评审细则 自评分 证明文件 见磋商响应文件第() 页 见磋商响应文件第() 页 见磋商响应文件第() 页 见磋商响应文件第() 页 见磋商响应文件第() 页 见磋商响应文件第() 页 见磋商响应文件第() 页 见磋商响应文件第() 页 见磋商响应文件第() 页 见磋商响应文件第() 页 见磋商响应文件第() 页 见磋商响应文件第() 页 见磋商响应文件第() 页 见磋商响应文件第() 页 注:此表对应第三章的“综合评议指标表”的评审内容填写。 -56- 第二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57- 2.1 承诺函 致: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禅城区人民医院向阳饭堂食材采购服务资格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 440604-2021-00007 ),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 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两份: 第一部分 自查表 1.1 资格性自查自评表 1.2 符合性自查自评表 1.3 评审项目投标资料表 第二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2.1 承诺函 2.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2.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2.4 关于资格声明函 附 2.4.1:关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附 2.4.2:关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承 诺函 附 2.4.3: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书 2.4.4:信誉要求 2.5 经营状况一览表 第三部分 商务技术文件 3.1 投标一览表 3.2 中小企业投标产品资料 3.3 项目服务要求条款响应表 3.4 同类经营业绩一览表 3.5 服务实施方案 3.6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磋商响应文件封面和密封袋封面。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服务投标价为(下浮率): %(注明币种,并 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2.我方已认真阅读了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相关文件,完全清楚理解其内容及规约,同意接受文 件的要求,均没有任何异议、质疑和误解之处。 3.我方所提供的一切文件均已经过认真、严格的审核,其内容均为合法真实、准确有效且毫无遗漏 -58- 和保留,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若出现违背诚实信用和无如实告知之处,愿独自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4.磋商有效期为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 90 天,成交人的磋商有效期至合同生效之日止,不 论在任何时候,定将按贵方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一切补充材料。 5.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我方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6.完全服从和尊重磋商小组所作的评审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仅凭投标报价并非是决定成交资格的 唯一重要依据。 7.同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向贵方缴纳成交服务费,并按《成交通知书》的要求,如期签订合同 并履行其一切责任和义务。 8.我方在参与本次磋商活动中,不曾以任何不正当的手段影响、串通、排斥有关当事人或谋取、施 予非法利益,如有行为不当,愿独自承担此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9.我方承诺已知悉下列要求,并确认我方符合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10.供应商须为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且具备本项目实施能力的机构; 1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12.本承诺函效力及范围均涵盖整套磋商响应文件和一切补充文件。 供应商: (公司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全权代表): (亲笔签名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本承诺函内容不得擅自删改。 -59- 2.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致: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 禅城区人民医院向阳饭堂食材采购服务资 格(项目编号:440604-2021-00007 )项目签署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合同洽谈、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 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 (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本证明书供应商必须提供。此处所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须与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 记证上的内容一致。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加 盖公章的复印件 -60- 2.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致: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 责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 参加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的禅城区人民医院向阳饭堂食材采购服务资格(项目编号: 440604-2021-00007 )的采购活动。代理人在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谈判和签署谈判响应文件的不须提供该委托书。 2.此处所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须与供应商“营业执照”上的内容一致。 3.所指代理人即为供应商代表人。 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1- 2.4 关于资格声明函 致: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贵方禅城区人民医院向阳饭堂食材采购服务资格(项目编号:440604-2021-00007 )投标邀 请,本单位愿意参加投标,具备本项目投标资格,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 的。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或自然人参与投标的提供有效的身份证等证明文 件的复印件; 2.采购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要求提供的文件。 3.其它能使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满意的资格证明文件; 4.本签字人确认资格文件中的说明是真实的、准确的。 5.本公司(企业)不存在以下情况: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 本公司(企业)不存在以下情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 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本单位保证全部磋商响应文件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和有效的,并对所提供 资料的真实性和正确性承担法律责任。 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 业)承担。 附件(附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或自然人参与投标的提供有效的 身份证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有效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 营许可证》的复印件 单位的名称和地址: 受权签署本资格文件人: 名称: 签字: 地址: 签字人姓名、职务 传真 邮编: 电话: 单位盖章: -62- 附 2.4.1:关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致: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我公司(单位)自成立至今均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行为。 特此承诺。 注: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地税或国税)。(如 无,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已按《关于我省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的通告》规定,取得“一 照一码”营业执照的,则无需提供。)提供 2020 年内任 3 个月或任 1 季度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 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63- 附 2.4.2:关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和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承诺函 承诺函 致: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我单位参加(采购项目名称:____________采购项目编号:440604-2021-00007 )的投标,郑重承 诺如下: 1.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我单位是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要求的供应商。 特此承诺。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64- 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材料 注:1.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格式自行划表填写。 2.供应商可提供但不限于经营场所、所拥有的设备、资源等图片描述或材料复印件等作为证明材 料。 名称 数量 具体情况 证明材料页码 一、设备情况 1 办公场地 2 办公电脑 3 办公电话 4 打印机 5 复机机 6 车辆 7 ……. 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1 高级以上职称人员 2 中级职称人员 3 其他人员 4 …… 5 三、其他供应商认为说明的内容 1 2 -65- 附 2.4.3: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书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致: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我方诚意参与本项目投标,并特此声明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两年内,我方及我方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 1)因违法经营受到行政机关做出的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因违法经营受到各级司法机关做出的刑事处罚。 3)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处于有效处罚期内。 4)其它事项说明: 4)其它事项说明: 供应商名称: (全称) (公章) 说明: 1.本声明书内容不得擅自删改。 -66- 2.4.4:信誉要求 1.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查询网页截图资料。 -67- 2.5 经营状况一览表 1.供应商需提供 2019 年度的财务报表(加盖公章)。 2.供应商为 2020 年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68- 第三部分 商务技术文件 69 3.1 投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禅城区人民医院向阳饭堂食材采购服务资格 招标编号: 440604-2021-00007 报价单位:% 标的内容 投标下浮率(报价范围为:0≤b%≤100%) 备注 禅城区人民医院向阳饭堂食材采 购服务资格 (大写) (小写) 供应商代表签字: (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此表应按“供应商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并密封单独提交。 70 3.2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 定,本公司参加佛山市禅城区人民医院)的(禅城区人民医院向阳饭堂食材采购服务资格)采购 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 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 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71 附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 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库〔2017〕 141 号)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 于 10 人(含 10 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 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 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 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 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 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 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 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72 3.3 项目服务要求条款响应表 项目名称:禅城区人民医院向阳饭堂食材采购服务资格 招标编号:440604-2021-00007 注: 注:1、响应栏内空白及打“√”表示完全响应;打“×”视为偏离,请在“项目服务要求条款偏离情 况说明”栏中扼要说明偏离情况。 2、若上述主要条款内容与“采购项目项目服务要求”列述不一致时,均以“采购项目项目服务要 求”详细内容为准。 3、本表内容不得擅自删改。 供应商代表签字: (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一、项目服务要求条款情况 序号 主要条款 是否响应 1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合格投标人的服务要求、商务要求及“★”条款 2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投标人的各项须知、规约要求和责任义务 3 同意接受合同范本所列述的各项条款 4 同意按本项目要求缴付相关款项 5 招标文件中的全部服务要求条款均能完全响应 6 同意接受采购方发布的补充通知中各项技术商务要求(如有) 7 同意采购方以任何形式对我方提供的技术商务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和 有效性进行公开审查验证 二、项目服务要求条款偏离情况说明(如有): 1 2 3 73 3.4 同类经营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禅城区人民医院向阳饭堂食材采购服务资格 招标编号:440604-2021-00007 序号 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 (万元) 合同签订 时间 1 2 3 4 5 6 … 注:(1)2017 年 1 月 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配送或承包饭堂项目业绩。 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及满意度等内容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2)如本表格式内容不能满足需要,供应商可根据本表格格式自行划表填写,但必须体现以上内容。 供应商代表签字: (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74 3.5 服务方案 1.项目实施总体计划思路、重点和难点分析; 2.项目供货计划安排; 3.货源质量保障情况; 4.应急方案; 5.卫生管理方案; 6.退换方案。 7.供应商认为说明的内容。 供应商代表签字: (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75 3.7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项目名称:禅城区人民医院向阳饭堂食材采购服务资格 招标编号:440604-2021-00007 主要内容应包括: 1.公司简介; 2.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管理人员情况; 管理人员情况表 序号 姓名 职位 所持资格证件名称 发证时间 从事本工作时间 1 2 3 …… 注: 1)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格式自行划表填写; 2)提供人员证书及社保(或税务)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拟派人员购买 2020 年 5 月-2020 年 11 月连续 6 个月的社保清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查找方便,上述人员在社保清单中标注出来。 3.供应商荣誉证书及各类证书一览表: 序 号 供应商名称 证书名称 获证时间 备注 1 2 3 …… (提供证书的复印件) 4. 投标人(或法人名义)拥有自有的蔬菜种植基地,基地面积: 亩。 注:独立自主建设的种植基地需提供基地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法人股份证明、土地租赁合同、第三 方测绘证明等证明材料,且证明材料需体现基地规模、面积及基地为投标人所拥有;以上证明须附上场 地照片,如证明材料未提交或未体现则不得分。投标人如有多个种植基地,只计算最大面积 5. 投标人自有的配送中心场地面积 ㎡ 注: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若自有配送中心须提供配送中心的房产证明材料或买卖房产合同或租赁合同复印件;若场地租赁的须 提供配送中心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日期必须涵盖本项目服务期),相关证明应显示面积)复印件并加 盖投标人公章 6. 自有冷库总容积 立方米; 注:冷库自有的,提供产权人为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房产证复印件加投标人盖公章;自建的, 以提供工程建设协议或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明文件需有用途为冷藏库显示且有容积显示,冷 76 藏库容积可累计。 7、配送服务能力 序 号 车辆名称 自有/租赁 载量 行车证 号码 备注 证明资料 页码 1 2 3 4 5 …… 注:1.自有冷链配送车辆须提供车辆行驶证 (车辆的权属人为投标人); 2.车辆的正反面、车牌照片清晰可见; 3.签约专用冷链配送车还须另外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需涵盖本项目合同期内) 4.所有证明材料需提交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格式自行划表填写。 8.企业规章管理制度一览表: 序 号 相关规章管理制度名称 开始执行日期 备注 1 2 3 4 5 6 …… 注:1.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格式自行划表填写。 2.管理制度附后。 9.投标人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金额 万元, 投标人购买公众责任险(有效期内)保额 万元 须提供上述的保险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7 10.其它服务承诺。 ...................... 注:本表承诺说明内容必须针对本次招标需求进行说明。 投标人代表签字: (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78 ...................... 注:本表承诺说明内容必须针对本次招标需求进行说明。 供应商代表签字: (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79 4.文件袋封面 1)谈判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禅城区人民医院向阳饭堂食材采购服务资 格 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440604-2021-00007 正本/(副本)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联系电话: 供应商传真: 供应商联系人: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80 2.响应文件密封袋正/副本封面: 致: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禅城区人民医院向阳饭堂食材采购服 务资格 磋商响应文件 招标编号:440604-2021-00007 正本 壹 份 副本 贰 份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联系电话: 供应商传真: 在 2021 年 2 月 25 日上午 9:30 之前不得启封 提交磋商文件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佛山国家高新区城南科技园 2 栋 308 室。 81 3.报价一览表信封封面: 致: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禅城区人民医院向阳饭堂食材采购服务资格 采购编号: 440604-2021-00007 供应商名称: 在 2021 年 2 月 25 日上午 9:30 之前不得启封 提交磋商文件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佛山国家高新区城南科技园2栋308室。 注:1.以上材料须加盖公章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名。 2.报价一览表必须单独封装,与磋商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磋商邀请函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一、概念释义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说明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说明 四、评审程序 五、评审方法及标准 六、确定评审结果 七、其它 第四部分 合同书范本 第五部分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自查表 1.1资格性自查自评表 1.2符合性自查自评表 1.3评审项目投标资料表 第二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2.1 承诺函 2.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2.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2.4关于资格声明函 附2.4.1:关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附2.4.2:关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承诺函 附2.4.3: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书 2.4.4:信誉要求 2.5经营状况一览表 第三部分 商务技术文件 3.1投标一览表 3.2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1)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 3.3项目服务要求条款响应表 3.4同类经营业绩一览表 3.5服务方案 3.7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文件袋封面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