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SZJC2021-C-007
二、项目名称:学校宿管老师、巡回指导老师、食堂等劳务派遣服务
三、成交信息
成交单位 | 成交单位地址 | 成交金额 |
苏州市天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苏州吴中区 东吴南路79号 | 1408536.00 (壹佰肆拾万捌仟伍佰叁拾陆元整)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学校宿管老师、巡回指导老师、食堂等劳务派遣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何莉、刘艳艳。
金培元(采购人代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单位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盲聋学校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寿桃湖路369号
联系方式:周兴建 136252801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4楼
联系方式:0512-698208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军新、王钰
电话:0512-69820885
附件:16126771548181ad9e589d30d42b38c2212c27dc4cc3bSZJC2021-C-007的相关附件.zip
苏州市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SZJC2021-C-007
采购单位:苏州市盲聋学校
项目名称:学校宿管老师、巡回指导老师、食堂等劳务派遣服务
项目类别:服务类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2021年1月
总目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函 5
第二章 磋商须知 7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13
第四章 采购内容 28
第五章 合同及主要条款 34
第六章 评审办法和评分标准 39
第七章 物业考核评分标准 43
前 附 表
序号 |
名称 |
内 容 |
1 |
项目编号 |
SZJC2021-C-007 |
2 |
项目名称 |
学校宿管老师、巡回指导老师、食堂等劳务派遣服务 |
3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地址 |
名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四楼 邮编:215000 电话/传真:0512-69820885 联系人:钱军新、王钰 |
4 |
采购单位 |
名称:苏州市盲聋学校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寿桃湖路369号 联系人:周兴建 联系电话:13625280152 |
5 |
响应文件组成 |
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
6 |
磋商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
7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六十天(日历日) |
8 |
网上报名 截至时间 |
2021年2月2日 |
9 |
响应文件 递交时间、地点 |
2021年2月7日 上午10:00至10:30(北京时间) 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
10 |
响应文件 接收截止时间 |
2021年2月7日 上午10:30(北京时间) |
11 |
评审时间 评审地点 |
2021年2月7日 上午10:30(北京时间) 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 |
12 |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两份,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若正、副本有矛盾之处以正本为准。 |
13 |
报价本位币 |
人民币 |
14 |
履约保证金 |
无 |
15 |
成交(未成交)通知书 |
确定出成交供应商后,在法定时间内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采购代理机构向未成交供应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放未成交通知书,电子邮箱以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函中注明的电子邮箱为准,供应商未在磋商响应函中写明电子邮箱的,视为自动放弃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
第一章 磋商邀请函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受 苏州市盲聋学校 的委托,就 学校宿管老师、巡回指导老师、食堂等劳务派遣服务 进行国内组织的竞争性磋商。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1、项目编号:SZJC2021-C-007
2、项目名称:学校宿管老师、巡回指导老师、食堂等劳务派遣服务
3、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2月2日
4、磋商截止时间:2021年2月7日 上午10:30(北京时间)
5、磋商时间:2021年2月7日 上午10:30(北京时间)
6、磋商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
7、采购项目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序号 |
部门 |
岗位 |
人数 |
1 |
管理部 |
项目经理 |
1 |
2 |
电工 |
弱电 |
1 |
3 |
辅助部门 |
保洁员 |
3 |
巡回指导老师 |
5 |
||
驾驶员 |
2 |
||
4 |
宿舍管理 |
宿管员 |
1 |
5 |
食堂 |
主厨 |
1 |
帮厨 |
1 |
||
厨工 |
2 |
||
6 |
总人数 |
17 |
8、项目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9、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10、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苏州市盲聋学校
联系人:周兴建 联系电话:13625280152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寿桃湖路369号
(2)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四楼 邮政编码:215000
联系人:钱军新、王钰 联系电话:0512-69820885
贵单位获取本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磋商准备,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前附表”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2021年1月26日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响应文件一(报价部分)(格式见第三章):
1.1磋商响应函;
1.2磋商报价表;
1.3磋商报价分析表;
1.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2、响应文件二(资格及技术部分):
2.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见第三章);
2.2磋商响应单位基本情况表(格式见第三章);
2.3磋商响应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相应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4磋商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5磋商响应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2.6合格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2.6.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6.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6.3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2.6.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6.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注:以上2.6.1-2.6.5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材料以复印件加盖公章形式装订在响应文件中。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材料作为对供应商资格审查、质疑身份认定的依据。
2.7服务要求偏离表(格式见第三章);
2.8工具及易耗品清单表(格式见第三章);
2.9针对本项目的服务人员表(包含配备人员姓名、年龄、学历、职称等证明资料);
2.10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技术方案(包含宿舍管理、保洁服务、工程设备维护等);
2.11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附项目合同复印件);
2.12公司其他重大荣誉资质证明(可增加子目录,可更名);
2.13企业投入本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格式见第三章);
2.14与本次采购相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必须与响应文件中的内容完全一致。
2.15其它有关资格证明文件:
2.15.1其他可以证明磋商供应商资信、资质和货物、服务质量的证书、文件、推荐信等资料;
注:(1)磋商供应商必须提交上述“1-2.6”和“2.7-2.9”款规定的资料。否则,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
(2)供应商需在递交响应的同时,另行递交一份响应授权资料,该资料包含如下内容:
①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复印件;
③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供应商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上述(2)项资料除在响应文件中制作装订外,另行复印一份并单独装订成册,无需密封包装,该项资料的齐全与否不作为无效响应文件的判定因素,但可能会影响到供应商评分。
3、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3.1磋商供应商应按本文件的规定,编制一份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前附表所述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3.2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打印或书写,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亲自签署或盖章,并加盖公章。若未按上述要求签署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3全套磋商响应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磋商采购单位指示进行的,或者是磋商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由磋商响应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
4、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4.1磋商供应商应将全部磋商响应文件(含报价部分、资格及技术部分)及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进行密封。密封带的封皮上写明磋商编号、磋商采购单位名称、磋商项目名称、磋商供应商名称,并注明“磋商时启封”字样。在封口处应有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或加盖磋商供应商单位印章。
4.2如果磋商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磋商采购单位将不承担磋商响应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并有权拒绝接受其磋商响应文件。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7、联合体及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
二、磋商程序
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采购活动。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签名报到。
3、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凭身份证明原件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响应文件,未能出示身份证明原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
4、由磋商小组审查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
5、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7、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8、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采购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9、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0、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最后一个供应商磋商结束后十五分钟内提交最后报价。
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2、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3、如磋商过程中出现本采购文件未尽事宜,由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
14、质疑
14.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14.2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十一条规定,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因此凡是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必须是依法获取采购文件,并请将网上报名的报名页面材料与质疑函一起递交,否则不予受理。
14.3 本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4.4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以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委托代理进行质疑的,其授权委托书上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14.5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当场送达或邮寄方式)
质疑联系人:徐芳芳 田一南
联系电话:0512-69820820
通讯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
三、项目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4、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四、综合说明及其它要求:
1、磋商供应商需明确详细的服务方案。
2、磋商供应商必须承诺文件中提出的全部要求,如果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
3、磋商说明:
(1)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
(2)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磋商代表的身份证明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为磋商代表的可不提供);
(3)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不能成交;
(4)不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不能成交;
(5)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能成交;
4、凡涉及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政府采购网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
五、政府采购政策
1.小、微企业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及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对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供应商且提供自有产品和服务的,对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如供应商认定本企业为小型、微型企业,则需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政策。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十二条第(二)项规定,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供应商给予价格扣除: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视同小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如供应商认定本企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价格扣除政策。
3.监狱企业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对属于监狱企业的供应商给予价格扣除:如供应商为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则视同小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价格扣除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绿色采购
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需提供该产品有效期内的认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5.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认定证明等材料为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六、关于对参与供应商信用记录的政府采购要求
1.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在苏州政府采购网(www.szgp.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诚信苏州(www.szcredit.gov.cn)的网站输入供应商全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递交磋商小组。
2.采购人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信用记录属于应依法拒绝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的失信信息:
(1)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记录,即供应商被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
财政部门与法院、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惩戒的失信信息,包括:
A.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B.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C.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或者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2万元以上数额罚款的信用记录。处罚生效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日未满三年的。
(2)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磋商小组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相关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失信供应商应签名确认,作为证据留存。
七、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八、凡涉及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网上发布的通知为准。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说明:
对本章所有的格式,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
附件1:磋商响应函
磋商响应函
致: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我方收到贵中心 (项目编号)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磋商活动,并向贵中心作出如下承诺:
1、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所有内容,我方的报价包括完成本项工作所需的一切应有费用。
2、如果我方的磋商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严格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期、按质履行合同,完成合同所规定的全部内容。
3、我方已详细审查并同意采购文件及更正文件(若有)中的规定。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本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限为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日起60天。
5、我方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所有资料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我方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6、我方承诺磋商响应文件在磋商开始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7、我方承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8、与本磋商相应文件有关的通讯地址:
单 位: 联 系 人:
地 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磋商报价表
磋商报价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期限 |
项目总价 |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本表中的报价为综合报价,应包括在承包期内综合服务的需要的服务管理内容、各类人员的工资、加班费、服装、福利、意外险、高温费、节假日补贴以及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管理费、人员培训费、通讯、服装、胸卡、各种税费、保险、劳保、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附件3、磋商报价分析表
磋商报价分析表(一)
(综合单价)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
序号 |
岗位名称 |
人数 |
综合单价(元/人*月) |
响应总价(人数×综合单价× 个月) |
服务时间 |
1 |
|||||
2 |
|||||
3 |
|||||
4 |
|||||
5 |
|||||
合计 |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磋商报价分析表(二)
(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
序号 |
条目 |
价格 |
||||||
1 |
人工成本 |
|||||||
2 |
安全生产 |
|||||||
3 |
劳动保险 |
|||||||
4 |
办公设备 |
|||||||
5 |
服装 |
|||||||
6 |
通讯巡检器材 |
|||||||
7 |
清洁易耗品 |
|||||||
8 |
保险费 |
|||||||
9 |
税金 |
|||||||
10 |
管理费 |
|||||||
12 |
...... |
|||||||
合计 |
大写:人民币 |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
1.报价表包含供应商各项成本核算和投入的成本明细,合计金额应与磋商一览表合计金额一致;否则,以磋商一览表为准。
2、凡涉及到的费用应按劳动法规定执行。
3、本项目人员的月工资标准不得低于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要求,并按我国《劳动合同法》要求签订劳动合同。
4、本项目所有人员须按国家规定缴纳员工的社会保险。
5、分项报价条目举例如下:劳保、损耗、人工、办公设备、服装、通讯器材、巡检器材、税金、维护、利润等各项费用等等,条目可自行添加或删除。
6、如响应文件报价未按上述1-5项规定要求的,响应文件无效。
7、若事项较多,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纸说明。
附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公司授权代表(即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活动。代理人在磋商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磋商活动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5、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本公司愿就由贵中心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项目编号)的磋商采购活动进行响应。本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磋商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6、磋商响应单位基本情况表
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
注册地址 |
注册资金 |
||
经营范围 |
|||
实现利润 |
年 万元 |
员工总人数 |
|
资产总计 |
万元 |
营业收入 |
2020年 万元 |
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 |
|||
单位优势及特长 |
|||
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介绍 |
|||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
|||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 |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违法记录 |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注:若事项较多,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纸说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_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项目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_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贵中心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的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9、服务要求偏离表
服务要求偏离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项目 |
采购要求 |
响应情况 |
偏离说明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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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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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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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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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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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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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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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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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中与磋商采购文件的服务要求有不同时,必须在本表中把磋商采购文件要求与实际响应内容逐项对应列出。
2.若事项较多,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纸说明。
附件10、工具及易耗品清单表
工具及易耗品清单表
序号 |
名称 |
品牌规格 |
生产厂家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注:1.数量按年期限计,请各供应商按上述格式自制《清单表》;
2.若事项较多,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纸说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11、针对本项目的服务人员表
针对本项目的服务人员表
序号 |
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职称 |
1 |
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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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弱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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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保洁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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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保洁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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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保洁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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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巡回指导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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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巡回指导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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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巡回指导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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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巡回指导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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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巡回指导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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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驾驶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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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驾驶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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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宿管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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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主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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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帮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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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厨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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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厨工 |
注:1.若事项较多,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纸说明。
2.请将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附在本表后面。(如:身份证、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等)。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12、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方案及制度
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方案及制度
提示: 1、供应商应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特点编写公司成交后拟采取的管理技术方案。 2、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编写,本页不够可另加页附后。 |
|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13、相关业绩一览表
相关业绩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期 |
合同金额 |
备注 |
1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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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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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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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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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若事项较多,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纸说明。
2.供应商提供2017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原件(或公证件)复印件。所有原件(或公证件)文件递交现场。
3.请将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附在本表后面。(如:合同复印件等)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14、企业投入本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企业投入本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自有/租赁/新购) |
注:若事项较多,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纸说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第四章 采购内容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受 苏州市盲聋学校 的委托,就 学校宿管老师、巡回指导老师、食堂等劳务派遣服务 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编号:SZJC2021-C-007
二、项目名称:学校宿管老师、巡回指导老师、食堂等劳务派遣服务
三、项目预算:壹佰肆拾壹万元整(¥1410000元)
四、最高限价:壹佰肆拾壹万元整(¥1410000元)
五、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六、采购内容:
(一)采购需求(★)
序号 |
部门 |
岗位 |
人数 |
1 |
管理部 |
项目经理 |
1 |
2 |
电工 |
弱电 |
1 |
3 |
辅助部门 |
保洁员 |
3 |
巡回指导老师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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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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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宿舍管理 |
宿管员 |
1 |
5 |
食堂 |
主厨 |
1 |
帮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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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工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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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总人数 |
17 |
服务地点:苏州市盲聋学校
服务范围及要求(★)
苏州市盲聋学校劳务派遣用工内容包含保洁、食堂、工程、驾驶员等,人员达到一定规模。为了给老师、学生提供更好的优质服务需增设一名项目经理,对学校劳务派遣用工工作进行统一管理。
1.项目经理
1.1人员要求
1.1.1 年龄:45周岁以下;
1.1.2 学历:大专及以上;
1.1.3 工作经验:有同类岗位2年以上工作经验。
1.2项目经理工作职责
1.2.1 遵守相关法律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公司的体系文件、工作计划和工作指令开展工作,定期向甲方和公司汇报工作情况。
1.2.2 负责对外协调相关单位、部门的公共关系,组织与甲方的沟通工作,及时解决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收集各类信息。
1.2.3 不断建立和完善服务的管理、监督、考核体系,确保政令畅通,信息反馈流畅,工作效率高。
1.2.4 指挥协调下属员工开展各项工作,确保项目工作正常顺利开展,完成公司既定的方针目标。
1.2.5 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并监督各项工作落实和进展情况。
1.2.6 组织召开工作例会,及时了解人员思想状况,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总结工作经验。
1.2.7 组织、协调各类人员的工作安排,指出下属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帮助下属解决工作中的困难。
1.2.8 检查并及时发现并制止不合格服务,提出纠正预防措施,验证纠正结果。
1.2.9 对员工进行工作效绩考评,将考核结果反馈至被考核人,报公司相关部门备案。
1.2.10 审批本部门的培训计划,监督培训工作的安排和组织,确保培训效果。
1.2.11 作为服务中心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和消防实战演习工作,并进行有效的评估。
2.弱电工
2.1 年龄:50周岁以下;
2.2 学历:高中及以上学历;
2.3 弱电人员需要持证上岗;
2.4 对电脑及智能化设备的日常养护工作。
3.保洁
3.1人员要求
3.1.1 年龄:55周岁以下;
3.1.2 学历:能识字与日常书写;
3.1.3 工作经验:有一定的工作经验。
3.2 保洁工作标准
3.2.1建筑物、玻璃顶、门、窗、柱、走廊等
要求:
1)建筑物、门、窗、柱、走廊等高度在2米以下部分,每天用干净毛巾巡回擦拭。
2)玻璃顶面及侧面,实行不间断查看,发现污渍及时清除。
3)建议外墙幕墙(含食堂)每年清洗2次(请专业保洁公司操作,需持高空作业证上岗)。
标准:目视干净,无积灰;保持玻璃窗透明光亮,墙体洁净无污迹。外墙幕墙(含食堂)具体清洗时间有业主方另行通知。
3.2.2 室外景观、活动场地等
要求:每天循环保洁,定人定点开放时间内巡回清扫、清除杂物,定期清洗。
标准:地面、台阶、墙面干净,无明显泥沙污垢,无堆积物,无积水,无杂草。水面无杂物,水质良好。
3.2.3 公共活动场地及庭院保洁
要求:每天打扫一次,及时清除绿化带中的杂物,并确保不损伤绿化。
标准:庭院清洁,绿化带中目视无白色垃圾、落叶堆积等污物。
3.2.4 公共座椅、消防设备与其他设备
要求:每天用毛巾擦拭一次,其中消防箱每月擦拭一次。
标准:无污迹、无积灰。
3.2.5 果皮箱(垃圾箱)
要求:每天清洗一次。果皮箱周边无垃圾,无堆积物,无异味。
标准:桶内垃圾及时清理,表面无污物、粘附物;每月消毒一次。
3.2.6 窨井
要求:每周冲洗一次,及时排除沟内泥沙、污物等垃圾。
标准:目视无污物,无杂草、青苔、污迹等,排水沟畅通,无堵塞。
3.2.7 指示牌及大门前区域
要求:每天巡回清扫、清除;指示牌每天清擦一次。
标准:保持地面清洁无垃圾和烟蒂,墙柱面无海报等纸片。
3.2.8 天沟落水(包括钢构屋面及砼屋面落水)
要求:每年清洗2次,及时排除天沟内的污物。
标准:排水畅通,无堵塞。
3.3 办公区域保洁要求
3.3.1 办公室保洁
1)由专人负责保洁;
2)整理桌面上的主要物品,抹净后按原来的摆放好,禁止挪动文件及贵重物品。
3.3.2 办公区域保洁
范围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