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1年霞浦县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食材及食品代购配送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
2021-02-07 17:00
2021年霞浦县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食材及食品代购配送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350921]HHZB[GK]2021001-1)
二、项目名称:2021年霞浦县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食材及食品代购配送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921]HHZB[GK]2021001-1 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
宁德市金都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 霞浦县松港街道太康路616号中锦香格里8号楼109室 | 24700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921]HHZB[GK]2021001-1 包1
宁德市金都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服务类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230199 其他批发服务 | 在押人员食堂食材采购及在押人员食品代购 | 2021年霞浦县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食材及食品代购配送 | 产品无过保质期等 | 1 | 一批 | 根据采购方标准进行采购配送服务 | 2470000.0000 |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 谢文斌 (包1) |
评审专家: | 叶玲,蔡强,许石弟,张世平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2)其他:本合同包招标代理服务费按2万元一次性收取。 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先以转帐或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账户:开户名: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账号:117020100100274910。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921]HHZB[GK]2021001-1 包1 :20000元
收取对象: 中标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温州海跃食品有限公司未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电子版扫描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一、资格审查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的要求。且未提供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一、资格审查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提供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的要求。故资格性审查不通过。 宁德市金都食品配送有限公司、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福建省嘉佳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的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霞浦县公安局
地 址:霞浦县松港街道后墩
联系方式:0593-87100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149号-66
联系方式:0593-2519598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陈郑晰;林婷婷
电 话:0593-2519598
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霞浦县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食材及食品代购配送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