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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区消防救援支队食品慰问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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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区消防救援支队工会福利采购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昌平区消防救援支队工会福利采购成交公告
附件1比选文件货物02-01-1.pdf

一、项目编号:ZYYD-H21002(招标文件编号:ZYYD-H21002)

二、项目名称:昌平区消防救援支队工会福利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中源汇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永乐大街28号院5号楼2层101-209

中标(成交)金额:43.4075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北京中源汇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工会福利 鲁花、德青源、诚通、百草味 鲁花5S压榨一级花生油*2、德青源安心生态鲜鸡蛋*2、诚通三黄鸡*2、百草味-富贵开*2 485份 895元/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雪川、赵宏林,段改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比选文件规定收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6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比选文件编号:ZYYD-H21002

项目用途:采购人需要

简要技术要求: 昌平区消防救援支队工会福利采购项目(采购内容:工会福利;数量共485份)的全部货物及相关服务。详见比选文件要求。

本项目发出比选文件日期:2021年2月1日

确认成交日期:2021年2月8日

交货期 : 2021年2月10日前,按照采购人要求送到指定地点(昌平区),并协助分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平区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白浮泉路18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姚助理 ; 电话:010-607467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卓越远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138号4层A座403-008

联系方式: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910256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13910256898

1 昌平区消防救援支队工会福利采购 比选文件 (项目编号:ZYYD-H21002) 采 购 人:昌平区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卓越远达咨询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二月 2 目 录 第一章 邀 请 函 .................................................................................................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6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 19 第四章 采购需求 ............................................................................................... 24 第五章 拟签订合同文本 ....................................................................................... 26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 37 3 第一章 邀 请 函 4 北京卓越远达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昌平区消防救援支队 的委托对“昌平区消防救援支队工会福利采购”项目所需的下述货物进行国内比选采购, 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昌平区消防救援支队工会福利采购 项目编号(采购文件编号):ZYYD-H21002 二、采购内容: (一)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1 工会福利 485 份 具体内容详见本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二)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 436500 元。 三、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电子版需另加 50 元),比选文件及电子版售后不退。 四、获取比选文件方式、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1 年 2 月 1 日~2021 年 2 月 4 日,08:30~16:30(北京时间),法 定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获取比选文件地点:应疫情期间防控需要,只接受网络报名;比选文件及电 子版售后不退。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1 年 2 月 7 日 14:00—14: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 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比选时间:2021 年 2 月 7 日 14:30 整(北京时间)。 七、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朝凤北路 8 号,且亭山水酒店二层小会议室。 5 八、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本项目不适用),保护环境(本项目不 适用),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戒毒企业发展, 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十、凡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与北京卓越远达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邮 件、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采购人:昌平区消防救援支队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城北街道八街和平街 4 号 联系人:姚助理 ; 电话:010-60746742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卓越远达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 电 话:13910256898 电子邮箱:zyydWSF@163.com 开户名(全称):北京卓越远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劲松东口支行 账号:338970106356 6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7 一、采购单位及合格的供应商 (一)本项目采购人:本比选文件《第一章》中所示采购人 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卓越远达咨询有限公司 (二)满足以下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是合格的供应商,可以参加本次比选活动: 1. 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和条例,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2. 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3. 不同供应商的法人、单位负责人不是同一人也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4. 未参与本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5. 近三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有上述处 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 6. 已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比选文件的供应商。 7. 具有合格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如第一章《邀请函》中允许联合体采购,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比选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 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参与比选活动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 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8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者与其他供应商 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供应商应当认真审阅和全面理解本比选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和条款。 (一)本比选文件的组成:第一章~第七章以及有关技术规范。 第一章 邀请函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第四章 技术规范 第五章 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 评审标准 (二)供应商应认真检查比选文件的页数,如果发现有任何缺漏、重复、不清楚的地 方,应立即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便及时纠正。 (三)凡获得本比选文件的供应商,均应当对比选文件的内容负有保密义务。 (四)供应商应当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 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比选文件的解释和答疑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比选文件进行 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 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 少 1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比选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1 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9 四、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未实质响应比选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 处理,比选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五、报价要求 (一)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该 报价为到用户现场的全部费用,含相关服务费等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 (二)供应商应在分项报价表上标明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 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本项目不适用)。 (三)如果涉及到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用包含在总价中(本项目不 适用)。 (四)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的唯一保证。 六、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一) 供应商可对比选文件中“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响应,也可以只对 其中一包或者几包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但不得将一包中的内容拆开。拆开响应的,按无 效响应处理。 (二) 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比选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 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及通用图形符号。 (三)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文件的所有 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语言书写,如未规定,以中文为准。供 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响应内容应附有“供应商须知资 料表”中规定语言的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翻译本为准。 (四)供应商应完整地按比选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按 A4 幅面装订(须以胶装形式装订,封面装订材料不限,但必须装订紧密,不得松动、散落。), 须编写方便查阅的文件目录,并逐页标明页码。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本文件《第六章 10 响应文件格式》中内容。 (五)所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比选文件要求的)均应当为合法、有效文件,否则 将被按无效响应处理。 (六)上述文件应当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 (七)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导致响应文件不满足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 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七、响应文件的准备及密封 (一)响应文件应编写方便查阅的文件目录,并逐页标明页码,应准备正本 1 份,副 本 2 份,电子版 1 份(U 盘或光盘,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响应文件正本彩色的扫描件(PDF 格式)及电子版(Word 格式)各 1 份),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 “电子版”。若纸质正本和副本不符或者纸质版和电子版不符,均以纸质正本为准。 (二)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 正式授权的代表在响应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 授权书”(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如对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供应商 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 的复印件。 (三)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否 则修改无效。 (四)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五)供应商公章是指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行政公章”,不得加盖其他“合同 专用章、投标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非行政公章;签字是指手签字。不符合本条规定的 投标作无效响应处理。 (六)响应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和密封: 11 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响应文件电子版分开单独密封装在单独的 密封袋(箱)中,且在密封袋(箱)正面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字样。未按要 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2.所有密封袋(箱)上均应: (1)清楚标明递交至比选公告或邀请函中指明的提交文件地址。 (2)注明比选公告或邀请函中指明的项目名称、分包号、项目编号和“在 (提 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在密封袋(箱)的封装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3.所有密封袋(箱)上还应写明供应商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 投标时,能原封退回。 4.包装文件袋和密封的封面参考格式如下。 参考格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电子版 项目编号: 在___年___月___日___时___分前不得启封 提交文件地址: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加盖公章) 供应商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5.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加写标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或过 早启封概不负责。 八、比选保证金 (一)供应商应提供《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比选保证金,并作为其响 应文件的一部分。 12 (二)比选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蒙受损失而 要求的。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供应商的比选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比选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串通的。 5.成交供应商擅自放弃成交的。 6.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比选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 支票、汇票、电汇、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它非现 金方式。 (四)比选保证金票据的出票单位应为参加比选的供应商本身,接受单位为:北京卓 越远达咨询有限公司。 1.保证金应于比选截止时间前缴至采购代理机构账户,比选保证金如为电汇,须在 电汇说明中写明“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五)凡没有根据本须知第八条(一)、(二)、(三)项的规定,随附有效比选保证金 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六) 联合体参加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比选保证金,以一方名义 提交比选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七)未成交的供应商的比选保证金将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成交供应商的比选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按要求提交合同并缴纳成交服务费 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13 (八)因采购代理机构原因逾期退还比选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比选保证金本金外, 还应当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 20%后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但因供应商自身原 因导致无法退还的除外。 九、响应文件有效期 (一)响应文件应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之日后的 90 天内保持有效,响应文件有效 期不满足要求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二)采购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响应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 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且本须 知中有关比选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也可以拒绝采购单位 的这种要求,其比选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十、响应文件提交 (一)供应商应当在比选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 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比选小组应当拒收。 (二)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 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 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三)采购代理机构届时派专人接收响应文件。 十一、评审 (一)项目比选小组将负责项目的评审工作,比选前,比选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 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 采购代理机构在项目评审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所 有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信用情况,并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14 (二)比选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 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 得少于比选小组成员总数的 2/3。 (三)供应商须派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一份、身份证和身份证 复印件一份)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本项目比选,如供应商认为需要,可以请技术人员共同 参加。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比选情况退出比选,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比选的供应商的比选保证金。 (四)比选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 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 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 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 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 份证明。 (五)比选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比选,并给予所有参加比选的供 应商平等的比选机会。 (六)在比选过程中,比选小组可以根据比选文件和比选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 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比选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 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七)比选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比选结束后,比选小组应 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15 比选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比选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 方案或解决方案的,比选结束后,比选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 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八)经比选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比选小组采用综合评 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比选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 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九)评审时,比选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 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十)比选小组根据综合评审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以上成交候 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 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十二、成交结果通知 (一)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二)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 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比选小组直接确定成交 供应商。 (三)成交供应商被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 (二)成交结果通知书是成交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三、招标代理服务费 (一)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缴付招标代理 服务费 6600 元;招标代理服务费可以为支票、汇票或现金等。 十四、询问、质疑 16 (一)询问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 构将在 3 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如询问的内容涉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商业秘密的,不在答复 范围之内。 2.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供应商可向采购人 提出。 (二)质疑 1.供应商认为比选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 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备注: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比选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比选文件之日或者比选文件公告期 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供应商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 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 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如质疑答复的内容涉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商业秘密的, 不在答复范围之内。 (三)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四)供应商进行质疑时,应当书面提交质疑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及电子版一份(word 版)。 (五)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7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该日期应为送达我公司项目负责人的日期)。 (六)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 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备注: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提出质疑,应 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 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七)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 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 同提出。 (八)供应商质疑应当符合的基本条件: 1.质疑供应商已经购买了比选文件,参与了所质疑项目的采购活动; 2.质疑书内容符合本文件的规定; 3.在法定的质疑期内提交; 4.属于我公司负责; 5.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供应商撤销质疑的,需要提交有效签署的书面撤销材料。 (十)质疑供应商进行虚假、恶意质疑的,我公司将向财政主管部门进行汇报。 (十)接收询问、质疑函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同第一章邀请函中代理机构的联系人;联 系地址:同邀请函中代理机构的联系地址。 18 (十一)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 记录名单,禁止其 1 至 3 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捏造事实; 2.提供虚假材料; 3.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 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十五、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比选文件确定的 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 府采购合同。 (二)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比选保证金, 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成交供应商的比选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 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比选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 日内退还。 (三)比选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承诺书及其澄清文件、成交结果通知书等,均为 签订合同的依据。 19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20 本表是关于采购内容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 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 具体内容 章 节 条 二 一 (二) (一)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和条例,满足《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 代理机构之外。 (三)不同供应商的法人、单位负责人不是同一人也不存在直接 控股、管理关系。 (四)未参与本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 (五)近三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 届满的,视为无记录)。 (六)已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比选文件的供应商。 (七)具有合格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五 (一) 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 国价格法”。该报价为到用户现场的全部费用,含相关服务费等一 切可能发生的费用。 二 七、 (一) 响应文件应编写方便查阅的文件目录,并逐页标明页码,应准备 正本 1 份,副本 2 份,电子版 1 份(U 盘或光盘,签字并加 盖公章的响应文件正本彩色的扫描件(PDF 格式)及电子版 (Word 格式)各 1 份),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 21 “副本”、“电子版”。 若纸质正本和副本不符或者纸质版和电子 版不符,均以纸质正本为准。 二 七、 (五) 供应商公章是指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行政公章”,不得加 盖其他“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非行政公章; 签字是指手签字。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投标作无效响应处理。 二 八 (一) 比选保证金:8800 元。 比选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种: 支票、汇票、电汇、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部门认可的其它非现金方式。 开户名(全称):北京卓越远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劲松东口支行 账号:338970106356 注:无论以何种形式提交,保证金均应于比选截止时间前缴至采 购代理机构账户,比选保证金如为电汇,须在电汇说明中写明“项 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二 九 (一) 90 个日历日。 二 十三 (一) 成交人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缴付 采购代理服务费。 无效响应条款 (1)不符合比选文件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当为合法、有效 文件,否则将被按无效响应处理)。 (2)应交未交或未足额缴纳有效的比选保证金的。 22 (3)响应文件未按照比选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4)响应文件有效期不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 (5)提供选择性报价的。 (6)供应商未对本项目全部内容进行响应的。 (7)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8)提供虚假的资料。 (9)在实质性方面失实。 (10)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串通的。 (11)供应商近三年被“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 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 (12)供应商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的。 (1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废标条款 在比选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比选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 原因: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比选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活动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符合 法律法规规定,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两家的除外)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 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 23 其他: 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4 第四章 采购需求 25 一、采购需求: (一)总体要求 1. 数量:共 485 份 2. 食品必须在保质期内、标识齐全; 3.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标准的要求; 4. 送货及时,服务周到。 (二)具体要求每份标准, 1. 花生油(非转基因)2 桶,每桶≥5 升; 2. 生鸡蛋 2 盒,每盒≥2 公斤; 3. 冷冻鸡 2 只,每只≥1.5 公斤; 4. 坚果类 2 盒(开袋既食,每盒总重≥1.3 公斤,其中应包含腰果、榛子、核桃) (三)样品/产品详细说明要求(数量各 1,与响应文件一同递交,不用密封) 1. 花生油( 提供有产品详细说明的原厂包装); 2. 生鸡蛋( 提供样品 1 盒,如果原厂包装能够完全显示产品全部详细信息可不 提供实物样品 ); 3. 冷冻鸡( 提供样品 1 只,如果原厂包装能够完全显示产品全部详细信息可不 提供实物样品); 4. 坚果类( 提供样品 1 盒,如果原厂包装能够完全显示产品全部详细信息可不 提供实物样品)。 投标样品不退。 二、供货要求: 2021 年 2 月 10 日前,按照采购人要求送到 各个(昌平区)指定地点,并协助 分发。 26 第五章 拟签订合同文本 27 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货物名称: 买 方: 卖 方: 签署日期: 28 合 同 书 昌平区消防救援支队工会福利采购项目 中所需 (货物名称)经北京卓越远达咨询有限公司 以 号《比选文件》在国内进行比选。 经比选小组评定 为成交供应商。买、卖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合同法》,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合同的 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a. 本合同书 b. 成交通知书 c. 协议 d. 响应文件 (含澄清文件) e. 比选文件 (含比选文件补充通知) 2、货物和数量 本合同货物: 数量: 3、合同总价 本合同总价为 元人民币。 分项价格: 4、付款方式 全部货物交付验收合格后 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 5、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内 交货地点:昌平区消防救援支队 6、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全权代表签署、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卖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9 (签字页,无正文) 买 方 卖 方 名 称: 名 称: (公 章) (公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 (签字) 授权代表: (签字)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织机构代码: 账 号: 开户银行: 账 号: 30 合同一般条款 1 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 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1.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 1.3 “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包括工具、 手册等其它相关资料。“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 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服务。 1.4 “买方”系指与成交供应商签属供货合同的单位(含最终用户)。具体在“合同特殊条款”中 规定。 1.5 “卖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成交供应商。具体在“合同特殊条款”中 规定。 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具体在“合同特殊条款”中规定。 1.7“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 合同规定的活动。 2 技术规范 2.1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比选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报价文 件的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 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 知识产权 3.1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 著作权、商 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 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 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4包装要求 4.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 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 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4.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5装运标志 5.1.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 收货人: 合同号: 装运标志: 31 收货人代号: 目的地: 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 毛重/净重: 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 5.2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 2吨或 2吨以上,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 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 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 6交货方式 6.1交货方式一般为下列其中一种,具体在合同特殊条款中规定。 6.1.1现场交货: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卖方 承担。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6.1.2工厂交货:由卖方负责代办运输和保险事宜。运输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运输部门出具收 据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6.1.3买方自提货物:由买方在合同规定地点自行办理提货。提单日期为交货日期。 6.2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 天以前以电报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箱 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将详细交货清单一 式 6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包装箱件数和每个包装箱的 尺寸(长×宽×高)、货物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在运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买 方。 6.3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卖方 应对超运部分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 7装运通知 7.1 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的货物,卖方通知买方货物已备妥待运输后 24小时之内,应将 合同号、货名、 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装运日期,以电报或传 真通知买方。 7.2 如因卖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损失应由卖方负责。 8保险 8.1 如果货物是按现场交货方式或工厂交货方式报价的,由卖方按照发票金额的 110%办理“一切 险”;如果货物是按买方自提货物方式报价的,其保险由买方办理。 9付款条件 9.1具体见“合同特殊条款”。 10技术资料 10.1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 32 合同生效后 天之内,卖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操 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寄给买方。 10.2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 10.3 如果买方确认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卖方将在收 到买方 通知后 的 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买方。 11质量保证 11.1 卖方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 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 11.2 卖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 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 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11.3 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 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 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通知后 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 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11.4 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 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 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11.5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 36个月。 12检验和验收 12.1在交货前,成交供应商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 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 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 12.2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应在 日内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并制作验收备忘录,签署验收意见 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12.3 买方在货物生产制造过程中将派专家进行监造,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人员行使监造权利提 供方便。 12.4对所供货物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成交供应商必须提前通知买方。 13索赔 13.1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第 11.5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 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 验结果向卖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 13.2在根据合同第 11条和第 12 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负 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3.2.1 在法定的退货期内,卖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 33 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 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卖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 13.2.2 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 格,或由有权的部门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 13.2.3 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补缺陷 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第 11条规 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13.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 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 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 13.2 条规定的任何 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合同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保函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 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4迟延交货 14.1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14.2 如果卖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货,买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 14.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 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收到卖方 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 交货时间。 15 违约赔偿 15.1 除合同第 16 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要求卖 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 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 货物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 5%。一周按 7天计算,不足 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买 方有权解除合同。 16不可抗力 16.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 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16.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 事故发生 后 的 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 16.3 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 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 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17税费 17.1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18合同争议的解决 18.1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可通过合同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自协商开始之起 15日内 得不到解决,双方应将争议提交同级政府采购办公室调解。调解不成的,可申请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 34 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8.2 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当事人一方在规定时间内不履行仲裁机构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 民法院强制执行。 18.3 仲裁费用和诉讼费用除仲裁机构或法院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9违约解除合同 19.1 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买方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审批后,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 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卖方追诉的权利。 19.1.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的; 19.1.2 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 19.1.3 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 19.1.3.1 “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 19.1.3.1.1 “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买方在合同签定、 履行过程中的行为。 19.1.3.1.2 “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定、履行过程,以谎报事实的方法, 损害买方的 利益的行为。 19.2 在买方根据上述第 19.1 条规定,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以政 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的方式,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 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卖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20破产终止合同 20.1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经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可在任何时候 以书面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 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转让和分包 21.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 21.2 经买方和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事先书面同意卖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 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 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卖方共同对买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2合同修改 22.1 买方和卖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 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 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3通知 23.1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 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35 24计量单位 24.1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5适用法律 25.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6履约保证金 26.1卖方应在合同签订后 3 天内,按约定的方式向买方提交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 26.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26.3 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 买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按比选文件提供的格式(附件 7),或其他 买方可接受的格式。 B. 支票、汇票或现金。 26.4 履约保证金在法定的货物质量保证期期满前应完全有效。 26.4 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质量保证期结束 后三十(30)天内,买方将把履约保证金退还卖方。 27合同生效和其它 27.1 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比选文件和响应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 容。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 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合同将在双 方签字盖章并由卖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 27.2 本合同一式 肆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 和 卖方 各执 贰 份。 36 合同特殊条款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合同特 殊条款的序号将与合同一般条款序号相对应。 1定义 1.1 买方:本合同买方系指: 。 1.2 卖方:本合同卖方系指: 。 1.3 现场: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安装和运行地点 买方指定地点 。 2 交货方式 2.1 本合同项下的货物交货方式为:现场。 3 付款条件 3.1 全部货物交付验收合格后 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 3.2 技术资料: 。 4、质量保证: 4.1 卖方在收到通知后 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2 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 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 由卖方承担。 4.3 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 36 个月。 5、 检验和验收:根据相关的国家标准和买方的需求 6、 索赔: 6.1 索赔通知期限: 天。 7、 不可抗力: 7.1 不可抗力通知送达时间:事故发生后 天内。 8、 转让和分包 8.1 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 37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38 附件 1 响应函(格式) 致:北京卓越远达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全称)授权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我方代 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此 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 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 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我方承诺不是为此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 属机构(单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 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 4.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 文档 份,另提交开标一览表 1 份。 5.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一览表。 6.保证忠实地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39 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比选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 或技术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8.保证遵守比选文件的规定。 9.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以被贵方没收。 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 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 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比选文件,包括比选文件修改书(如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 确认无误。 13.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且我方知道,若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将被有关部门处以采购金额 5‰以上 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 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它不正当利益的; (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比选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0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全称)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开户银行(全称)___________ 供应商银行账号 供应商银行行号 供应商公章 注:除可以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书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将可能导致 该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41 附:分项报价表 序号 名称 产品详 细说明 规格 数量 原产地和制 造商名称 单价 小计 属于(大、 中、小微 企业生 产) 备注 1 花生油 2 生鸡蛋 3 冷冻鸡 4 坚果类 总价 其中属于小微企业产品的合计: 其中属于监狱企业产品的合计: 其中属于残疾人企业产品的合计: 其中符合政府采购关于节能、环保、自主创新产品采 购政策产品的合计: 其中属于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合计: 投标人全称: (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地址: 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如果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上述各项的详细分项报价,应另页描述。 42 附件 2 资格证明文件 43 2-1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授权书(格式) (一)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姓名: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系(单位名称:___________) 的法定代表人,在参与的(项目名称:___________)中,代表本单位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 事务。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司盖章 44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 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 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 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公司盖章: 被授权人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传 真: 电 话: 45 (三)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6 2-2 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资格证明 说明: 1.供应商是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可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予以证明。 2.事业单位法人,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予以 证明。 3.非法人企业,可提供经有权机关有效查验的其他资格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予以证明。 47 2-3 财务状况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9 年度或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9 年度或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说明:供应商提供本单位 2019 年度或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复印件(含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附注)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加盖本单位公章) 说明: 1.银行资信证明是指本项目报名截止日前 3 个月内,银行为供应商出具的资信证明(成 立一年内的供应商可提交验资证明),无收受人和项目的限制,但开具银行有限制规定的除 外; 2.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验资证明中明确规定复印无效的,须提交原件;如无明确规 定复印无效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3.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但资 信证明中仅说明供应商的开户情况、存款情况的,该资信证明无效。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 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48 2-4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说明: 1.供应商须提供递交响应文件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 料,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供 应商单位公章(自行编写无效); 2.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 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9 2-5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说明: 1.供应商须提供递交响应文件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复印件并加 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自行编写无效); 2.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提供证明其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0 2-6 未参与本项目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与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法人(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书及附件 我单位承诺: 我单位未参与本项目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与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法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 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1)供应商相关单位一览表 与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 1 (单位名称) … …… 与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名称 1 (单位名称) … …… 注 1:如供应商没有表中列示的相关单位,请填写“无”。 注 2: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 主要负责人。 注 3:控股关系是指单位或个人股东的控股关系,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 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51 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2)供应商相关人员一览表 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下列人员存在利害关系 1 (姓名、身份证号) … …… … …… 注 1:如供应商没有表中列示的相关人员,请填写“无”。 注 2:利害关系指存在下列之一情况的: ①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②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③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④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 亲关系。 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 2-7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的书面声明 (格式自拟,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 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3 附件 3 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致:北京卓越远达咨询有限公司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比选中若获成交(项目编 号: ),我们保证在拿到成交通知书后 5 个工作日内按比选文件的规定, 以支票、汇票、电汇中的一种,向北京卓越远达咨询有限公司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 代理服务费标准按比选文件中规定的标准执行。 开户名全称:北京卓越远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劲松东口支行 帐号:346756034237 特此承诺! 承诺方法定名称: 地 址(邮编): 电 话: 传 真: 电 子 函 件: 承诺方授权代表签字: (承诺方加盖公章) 承 诺 日 期: 54 附件 4 供应商未感染冠状病毒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遵守《关于 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 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要求。 我单位于 2021 年 月 日参加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组织的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的投标、开标活动。 我单位承诺在开标过程中做到以下几点: 1.我单位所派开标人员均为符合北京市新冠疫情防疫要求(评审当天体温不得高于 37℃;自己和家人近 15 天未接触过感染病者或疑似感染病者,未与发热病人有接触史, 未去过北京市新冠高风险地区、居住地及主要工作地点未在中、高级风险地区) 2.我单位保证做好开标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提前 20 分钟到达开标区域,避免因工 作疏忽导致的时间拖延,造成人员密集接触。 3.参与开标人员配合贵公司的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和人员信息登记。对于有发烧、 发热、咳嗽等症状以及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不进入开标现场。 4.参加开标的工作人员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听从贵公司工作人员的引导。 5.开标结束后,我单位人员迅速离场,不在公共区域内停留。 投标人全称: (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附件:递交文件截止时间 3日内通过手机查询(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递交文件被授权代 表的 1.行程查询记录或北京健康宝;另:递交文件时,手持一份当日的查询打印结果(不 用盖章)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5 附件 5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 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 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 元属于 (请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 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 元属于 (请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 可不填报。 56 附表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行业名称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 500≤Y<20000 50≤Y<500 Y<50 工业 * 从业人员(X) 人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40000 2000≤Y<40000 300≤Y<2000 Y<300 建筑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Y≥80000 6000≤Y<80000 300≤Y<6000 Y<300 资产总额(Z) 万元 Z≥80000 5000≤Z<80000 300≤Z<5000 Z<300 批发业 从业人员(X) 人 X≥200 20≤X<200 5≤X<20 X<5 营业收入(Y) 万元 Y≥40000 5000≤Y<40000 1000≤Y<5000 Y<1000 零售业 从业人员(X) 人 X≥300 50≤X<300 10≤X<5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 500≤Y<20000 100≤Y<500 Y<100 交通运输业 * 从业人员(X) 人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3000≤Y<30000 200≤Y<3000 Y<200 仓储业* 从业人员(X) 人 X≥200 100≤X<200 20≤X<1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1000≤Y<30000 100≤Y<1000 Y<100 邮政业 从业人员(X) 人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2000≤Y<30000 100≤Y<2000 Y<100 住宿业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餐饮业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信息传输业 * 从业人员(X) 人 X≥2000 100≤X<20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0 1000≤Y<100000 100≤Y<1000 Y<1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1000≤Y<10000 50≤Y<1000 Y<50 房地产开发经营 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0 1000≤Y<200000 100≤Y<1000 Y<100 资产总额(Z) 万元 Z≥10000 5000≤Z<10000 2000≤Z<5000 Z<2000 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X) 人 X≥1000 300≤X<1000 100≤X<300 X<100 营业收入(Y) 万元 Y≥5000 1000≤Y<5000 500≤Y<1000 Y<5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资产总额(Z) 万元 Z≥120000 8000≤Z<120000 100≤Z<8000 Z<1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57 说明: 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 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2.附 表 中 各 行 业 的 范 围 以 《 国 民 经 济 行 业 分 类 》 (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 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 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 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 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 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 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 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 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 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 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 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 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 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 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 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58 附件 6 监狱、戒毒企业声明函 (如为监狱、戒毒企业,须提供声明函) 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监狱、戒毒)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监狱、戒毒)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的服务,由本企业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监狱、戒毒)企业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 (1)不符合上述情形的供应商无须提供上述声明函件。 (2)提供市监狱管理局、市教育矫治局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向监狱、戒毒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 计数据。 59 附件 7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 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不符合上述情形的供应商无须提供上述声明函件。 60 财政部文件 财库〔2017〕141 号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 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 联合会: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 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 下: 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 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 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 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 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 61 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 协议的雇员人数。 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 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 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 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 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 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 政策。 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 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 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 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支持 措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 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 七、本通知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执行。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62 2017 年 8 月 22 日 63 附件 8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材料 依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 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的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 产品依据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 项目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在评审时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 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 或强制采购。 一、如采购的产品属于强制采购的,供应商必须为投标产品出具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 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二、如采购的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的,供应商可以为投标产品出具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 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在评审时作加分因素。 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 库〔2019〕19 号)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 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供应商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栏目中查 询。 64 附件 9 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证明材料 依据《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及关于印 发《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库〔2019〕41 号)的规定,优先 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和物业服务。 一、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是指 832 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家庭农场等出产的农副产品。 二、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物业服务的,有条件的应当优先采购注册地在 832 个国家级 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 符合上述条件的,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在评审时作加分因素。 提供贫困地区农副产品份额 100% 的,给与 10%的价格扣除,提供贫困地区农副产 品份额在 0%-100%(不含)的,按比例给于价格扣除。 65 第六章 评审 一、评审委员会的组成: 采购单位将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 二、评审委员会的职责: 1.响应文件是否符合比选文件要求,并做出评价; 2.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 3.出具评审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三、评审程序及打分办法 1.评审准备:评委熟悉比选文件。 2.评委认真仔细阅读响应文件并对响应文件进行初审,而后就有关问题要求供应商做出必 要的澄清、说明,按照比选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初审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 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并进行独立打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并编写评审报 告。 (1)响应文件的初审 依据法律法规和比选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当合格的响应文件 ≧2 家时,按照比选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 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并进行独立打分,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并编写评审报告。当合 格的响应文件仅有 1 家时,如响应文件(含必要的澄清、说明)能够满足比选文件和 采购人的实际需求,能够保证项目质量且报价合理,则评审委员会推荐合格供应商为 本项目的预成交供应商。如响应文件不能够满足比选文件要求或采购人的实际需求或 不能保证项目质量或报价不合理,则评审委员会建议本项目废标。 66 (2)综合比较与评价并进行独立打分 按照比选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初审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 合比较与评价并进行独立打分。 (3)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每位评委在审阅资料的基础上,对各供应商进行综合打分。最后汇总所有评委的分数,求 出每个供应商的平均分并排序。排名第一的供应商推荐为预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供应 商推荐为备选成交供应商。 (4)编写评审报告 67 四、评分标准(满分 100 分) 序号 项目及评分标准 分值 1 报价 (30分)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 要求且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30 分。其他供 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报 价)×30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及《财政部 民政部 中 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微企业、监狱、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应当提供办法规定的声明函《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戒毒企 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政策详见附件 9 30 2 样品 / 产品详 细说明 ( 55 ) 花生油 1. 在成分、工艺、食品健康等方面完全满足项目需要得 15 分; 2. 在成分、工艺、食品健康等方面略有不足但基本满足项目需要 得 12 分; 3. 在成分、工艺、食品健康等方面略有欠缺得 8 分; 4. 在成分、工艺、食品健康等方面有较大欠缺得 4 分; 5. 在成分、工艺、食品健康等方面有重大欠缺得 0 分. 15 生鸡蛋 1. 在总重量、外包装可靠性等方面完全满足项目需要得 10 分; 2. 在总重量、外包装可靠性等方面略有欠缺得 8 分 3. 在总重量、外包装可靠性等方面有较大欠缺得 4 分; 4. 在总重量、外包装可靠性等方面有重大欠缺得 0 分. 10 68 冷冻鸡 1. 在重量、加工工艺、食品健康、外包装等方面完全满足项目需 要得 15 分; 2. 在重量、加工工艺、食品健康、外包装等方面略有不足但基本 满足项目需要得 12 分; 3. 在重量、加工工艺、食品健康、外包装等方面略有欠缺得 8 分; 4. 在重量、加工工艺、食品健康、外包装等方面有较大欠缺得 4 分; 5. 在重量、加工工艺、食品健康、外包装等方面有重大欠缺得 0 分. 15 坚果类 1. 在产品品种、加工工艺水平、口味等方面完全满足项目需要得 15 分; 2. 在产品品种、加工工艺水平、口味等方面略有不足但基本满足 项目需要得 12 分; 3. 在产品品种、加工工艺水平、口味等方面略有欠缺得 8 分; 4. 在产品品种、加工工艺水平、口味等方面有较大欠缺得 4 分; 5. 在产品品种、加工工艺水平、口味等方面有重大欠缺得 0 分. 15 4 服务方 案(15 分) 服务方案(15 分) 1. 服务方案全面、详细、科学、可行、有针对性完全满足采购人 需要及项目总体需求得 15 分; 2. 服务方案在全面、详细、科学、可行、有针对性方面有欠缺但 基本满足采购人需要得 12 分; 3. 服务方案在全面、详细、科学、可行、有针对性方面有较大欠 缺得 8 分; 4. 服务方案在全面、详细、科学、可行、有针对性方面有重大缺 陷得 4 分; 5. 服务方有无法接受的缺陷得 0 分。 15 合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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