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中标公告】2021年度大连市监狱食堂伙食物资-食品原材料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 (罪犯食堂)中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21/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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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政府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CAZB2021106
项目名称:2021年度大连市监狱食堂伙食物资-食品原材料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 (罪犯食堂)
招 标 人:大连市监狱
招标代理人:大连成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1年1月
目录
招标公告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1开标一览表
附件2 评标方法
2021年度大连市监狱食堂伙食物资-食品原材料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 (罪犯食堂)
招标公告
2021年度大连市监狱食堂伙食物资-食品原材料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 (罪犯食堂)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连市电子化政府采购交易与管理系统中供应商界面内,政府采购模块下,采购文件下载菜单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2月3日 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AZB2021106
项目名称:2021年度大连市监狱食堂伙食物资-食品原材料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 (罪犯食堂)
预算金额:总预算254万元,其中A包:150万元;B包:104万元。
最高限价:无
拦标价:无
采购需求:
A包:粮油类、肉蛋奶类、豆制品及制品等定点供应商一家;
B包:蔬菜、水果、干调类、水产品及制品等定点供应商一家。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注:1. 本次招标投标人不可以投报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 本项目招标以包为基本投标单位,投标人可以投一包或多包,但不能只对各包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投标人对多个包投标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分别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3.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分包情况:
分包编号 |
分包名称 |
预算金额 |
CAZB2021106-1 |
2021年度大连市监狱食堂伙食物资-食品原材料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 (罪犯食堂) (A包) |
150万元 |
CAZB2021106-2 |
2021年度大连市监狱食堂伙食物资-食品原材料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 (罪犯食堂) (B包) |
104万元 |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成立的供应商;
2、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项目包含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
3、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cn)网站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等。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2021年2月3日9:30时前进行查询。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
(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评审委员会应取消其投标资格。
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2021年1月13日起至2021年1月20日。潜在投标人应在大连市电子化政府采购交易与管理系统中供应商界面内,政府采购模块下,采购文件下载菜单中获取招标文件。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1年2月3日9:30(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5楼第三开标室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大连市政府采购网(http://ccgp-dalian.gov.cn/dlweb/)--供应商端口登录到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与交易系统--上传投标(报价)文件菜单中上传电子板(. DLTF)格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对多个包投标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分别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大连政府采购网、大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通知,若因自身原因未能参与投标,无法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进行文件解密的,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
本项目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采购公告中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免费。投标人应登录大连市政府采购网-大连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与交易系统,在线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更正文件(如有)。
注意事项:
1、未注册的供应商:登录大连市政府采购网
http:// http://www.ccgp-dalian.gov.cn/dlweb/按照“ 供应商入库流程” 进行注册。
2、注册成功的供应商:
登录大连市政府采购网,在采购系统登录与注册中选择“供应商”——>输入账号密码“进入大连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与交易系统平台”——>“政府采购”——>“采购文件下载”——> “录入投标信息”——>找到需要报名的项目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点击下载。
%1、 下载招标文件后,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录入要参与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信息并生成回执码。未按规定录入投标信息的,将无法在线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
%1、 投标人投多个包时,应分别录入要参与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信息并生成回执码。
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七、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连市监狱
联系人:高伟
地 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姚工街300号
联系方式:0411-390391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连成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中山区明泽街16号丽苑大厦14楼A座
联系方式:0411-828077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秀娟
电 话:0411-82807797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1 |
一、项目名称:2021年度大连市监狱食堂伙食物资-食品原材料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 (罪犯食堂) 二、项目编号:CAZB2021106 |
2 |
采购人名称: 大连市监狱 |
3 |
投标保证金额:无。 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建立预付款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大财采【2020】546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
4 |
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 |
5 |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成立的供应商; 2、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项目包含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 3、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cn)网站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等。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2021年2月3日9:30时前进行查询。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 (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评审委员会应取消其投标资格。 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6 |
(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1年1月13日至2021年1月20日。 (二)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采购公告中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免费。投标人应登录大连市政府采购网-大连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与交易系统,在线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更正文件(如有)。 注意事项: 1、未注册的供应商:登录大连市政府采购网 http:// http://www.ccgp-dalian.gov.cn/dlweb/按照“ 供应商入库流程” 进行注册。 2、注册成功的供应商: 登录大连市政府采购网,在采购系统登录与注册中选择“供应商”——>输入账号密码“进入大连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与交易系统平台”——>“政府采购”——>“采购文件下载”——> “录入投标信息”——>找到需要报名的项目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点击下载。 3、下载招标文件后,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录入要参与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信息并生成回执码。未按规定录入投标信息的,将无法在线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 |
7 |
★1、投标文件递交形式及要求: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 2、电子标书制作及递交要求:投标人需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dalian.gov.cn)-资料下载一政府采购电子文件制作软件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程序制作投标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进行签章后,生成2021年度大连市监狱食堂伙食物资-食品原材料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 (罪犯食堂) . DLTF 加密格式,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1年2月3日9:30(北京时间)前登录大连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与交易系统,凭数字证书(CA)在线上传完成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的电子标投标文件格式必须为指定格式为.DLTF(加密),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 ★3、投标现场投标人须携带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电子投标(响应)文件需要投标人凭数字证书(CA)进行在线解密。未携带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或现场投标人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本项目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中要求签章或加盖公章的须按要求使用数字证书(CA)加盖电子印签,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 ★5、投标人如参与多个分包投标,应分别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分别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6、制作电子标书时如遇到需要签字时,请在纸质文件上签好后扫描至电子标书。 |
9 |
投标人(供应商)须随身携带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于2021年2月3日9:00-9:30时(北京时间)在三受理区进行签到,方可进行招标文件解密。 |
9 |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
10 |
本项目通过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开评标系统进行,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无须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凭数字证书(CA)在线递交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需要供应商凭数字证书(CA)在线解密。 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使用文件制作软件编制投标文件, 软件下载地址:大连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dalian.gov.cn)-资料下载一政府采购电子文件制作软件。 2、CA 锁办理流程: 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可自主选择办理以下数字证书(CA):辽宁省网联招标投标综合服务平台(互联互通辽宁版 CA),咨询电话 024-67871177;辽宁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辽宁 CA),咨询电话 0411-39742656。 3、供应商操作手册: http://www.ccgp-dalian.gov.cn/dlweb/infodetail/?infoid=7ff18161-ae 0e-43fe-b6a7-0bdd76f50226&categoryNum=009001004 4、招投标工具下载: 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 tb&ZtbSoftXiaQuCode=0206&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 5、投标单位在开标前,在[已上传]中找到对应的标段信息,点击[上传]按钮, |
11 |
交货完成要求: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2、交货时间:中标单位在接到采购人供货清单后,按供货清单规定的内容及时间进行供货。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按月支付,中标人提供当月供货清单,经采购人核实无误后,次月支付上一月的费用。 |
12 |
总预算254万元,其中A包:150万元;B包:104万元。 |
13 |
报价及其他事项说明: 1、本项目各投标单位统一按固定折扣率进行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折扣率,任何有选择的折扣率将不予接受。例如:投标下浮率20%,则折扣率报80%,投标单位根据企业自身情况自行考虑本项目所报折扣率。合同执行期内,不论中标人供应货物的来源何地均按固定折扣率结算,固定折扣率合同期内不作调整。(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2、供货产品中粮油、肉蛋奶类、蔬菜、水果、干调类、水产品等及制品基准价格(单价)均以大连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民生商品—农贸市场中平均价格为基准价格(单价);未公布的品种价格以沃尔玛超市、大商超市、家乐福超市等大型超市所标注价格平均价(在采价时不参考超市打折价和精品价)为基准价格(单价)。 3、定价时间:每月结算一次,以结算当月第一次大连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的民生商品价格栏目公布的价格为基准价格(单价);未公布的品种以结算当月第1日的沃尔玛超市、大商超市、家乐福超市等大型超市的所标注价格平均价为基准价格(单价)。 4、当月结算价:每个产品货款=基准价(单价)×固定折扣率×当月实际供货量。 |
14 |
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产品均来源于正规厂家,并且是全新的合格产品。如提供的产品经采购人或相关部门检验不合格,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
15 |
招标文件中以“★”号标记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未响应“★”号条款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招标文件的技术和商务条款中未标记“★”号的为非实质性要求,未响应非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仍为有效,但可能影响评分。 |
16 |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将会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17 |
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大连政府采购网、大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通知,若因自身原因未能参与投标,无法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进行文件解密的,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 |
18 |
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分包,每包选取1家定点供应商,兼投不兼中。本项目按分包顺序进行评审,A包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B包不予推荐。投标人投多个包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分别提交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一)项目概述及资金来源
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国内公开招标。
(1)采购人名称:大连市监狱。
(2)本次招标的内容为:
A包:粮油类、肉蛋奶类、豆制品及制品等定点供应商一家;
B包:蔬菜、水果、干调类、水产品及制品等定点供应商一家。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4)★交货时间:中标单位在接到采购人供货清单后,按供货清单规定的内容及时间进行供货。
(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按月支付,中标人提供当月供货清单,经采购人核实无误后,次月支付上一月的费用。
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成立的供应商;
2、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项目包含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采购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投标人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
5.经查询有不良信用信息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xyln.net)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cn)网站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等。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2021年2月3日9:30时前进行查询。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
(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5)在项目评审开始前,在开标室完成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工作。
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9.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三)招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及招标代理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四)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1.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①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② 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③ 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提供本企业中小企业的声明函 。
2.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3.投标人投标产品是小微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中:小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
4.中小企业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支付比例为合同金额的5%。
5.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6.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小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五)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1.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信用担保公司可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2.信用担保公司提供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包括: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及银行融资担保。
3.无论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融资担保,只要供应商未履行保函所保证的义务,担保公司即刻履行担保责任。
(六)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的监狱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 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 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投标产品是监狱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产品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
3.监狱企业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其享受的价格扣除比例取小微企业扣除率和监狱企业扣除率中的较大值。
(七) 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1.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的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⑥投标人投标产品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其享受的价格扣除比例取小微企业扣除率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扣除率中的较大值。
注:同时属于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享受的价格扣除比例取小微企业扣除率、监狱企业扣除比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扣除率中的较大值。
(八)节能环保政策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列入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包括强制采购产品和优先采购产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见《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内的产品,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声明函》与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明,对技术和价格项目分别给予相应评分总分值3%的加分,计算公式详见《评分标准》。(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不予加分。)
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明,可以是认证证书复印件,也可以是法定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认证信息截图。认证证书,是由国家有关部门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认证证明应与所投产品、产品类别保持一致,否则视为认证证明无效。
既属于节能产品,又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可以分别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不予加分。
(九)质疑和投诉
1.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如果投标人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依法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给与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有关当事人。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质疑或投诉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向相关部门书面提出,但需对质疑或投诉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质疑或投诉必须是书面的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或盖章。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1)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质疑的,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重复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3)投标人对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他们未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的,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投诉。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4.如有未尽事宜,可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构成
1.招标文件包括:
招标公告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1 开标一览表
附件2 评标办法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项目任务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在投标截止期七(7)天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或传真)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以公告形式发布至大连政府采购网上(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三)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
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公告形式发布至大连政府采购网上;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因投标人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澄清文件的,影响投标活动的任何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均应使用中文。
(%1) 电子投标文件构成
投标人编写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2、3、4、5、14项为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缺少任意一项材料投标文件无效)
1. 投标函;
2. 货物说明一览表
(1)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如有);
(2)监狱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如有);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如有);
3. 商务条款响应表;
4. 技术条款偏离表;
5. 资格证明文件;
6. 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7. 配送方案(格式自拟);
8. 保障及应急措施(格式自拟);
9. 产品质量承诺(格式自拟);
10.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及设备;
11. 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开标时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
12.其他;
13.投标人需说明的其它问题;
14.开标一览表。
(三)投标函
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格式和投标报价表及其附件。
(四)投标报价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只允许有一个固定折扣率,任何有选择的折扣率将不予接受。
2.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折扣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次招标的各种风险(包括漏项风险),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价不再实行政策性调整和变动。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3.本次招标固定折扣率合同。
(五)投标货币
投标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
(六)证明投标人资格合格的文件
1. 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可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出具《监狱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并提交 “资格证明文件”。
(七)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投标人应提交本项目所有货物及其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报价表中对货物和服务来源地的声明。
3.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投标人应提供: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使用性能的详细说明;
(2)逐条填报的规格响应表及偏离表。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无。
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建立预付款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大财采【2020】546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单位将承担法律责任:
(1)弄虚作假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骗取中标的;
(2)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3)因中标人过错被废除授标;
(4)中标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严重损害采购人利益的情形。
(九)投标有效期
1.所有投标应从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计算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代理人可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如传真等)。同意延长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投标人应使用文件制作软件编制投标文件。
2、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需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dalian.gov.cn)-资料下载一政府采购电子文件制作软件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程序制作投标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进行签章后,生成2021年度大连市监狱食堂伙食物资-食品原材料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 (罪犯食堂) .DLTF加密格式。
3、投标单位在开标前,在[已上传]中找到对应的标段信息,点击[上传]按钮,
在弹开的页面中点击[模拟解密]按钮,确认使用该锁能正常解密,防止开标现场因为带错CA锁而不能解密.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形式及要求: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2、电子标书制作及递交要求:投标人需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dalian.gov.cn)-资料下载一政府采购电子文件制作软件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程序制作投标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进行签章后,生成2021年度大连市监狱食堂伙食物资-食品原材料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 (罪犯食堂) .DLTF加密格式,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1年2月3日9:30(北京时间)前登录大连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与交易系统,凭数字证书(CA)在线上传完成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的电子标投标文件格式必须为指定格式为.DLTF(加密),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
★3、投标现场投标人须携带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电子投标(响应)文件需要投标人凭数字证书(CA)进行在线解密。未携带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或现场投标人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本项目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中要求签章或加盖公章的须按要求使用数字证书(CA)加盖电子
印签,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
★5、投标人如参与多个分包投标,应分别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分别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6、制作电子标书时如遇到需要签字时,请在纸质文件上签好后扫描至电子标书。
(二)投标截止时间
1.招标代理人收到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开标时间。
2.招标代理人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依法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三)迟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代理人将拒绝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电子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并重新上传其投标文件。
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五、开标与评标
(一)开标
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进行电子开标。
2.电子开标时,各投标人需要供应商凭数字证书(CA)在线解密。
3.电子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4.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6.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二)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1.本项目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2.评标委员会由大连市监狱的代表和随机抽取的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具有专业经济、技术资格的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2/3。
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三)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候选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试图影响采购人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的任何尝试,可能导致该投标人的投标被废除。
(四)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不得寻求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五)投标文件的审查
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是否大体编排有序。
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
1)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签字、盖章的;
2)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或有漏项;
3)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4) 有作假行为,提供虚假业绩、产品检测报告等证明资料的;
5) 附有不合理的条件的;
6) 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7) 投标人未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
8) 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9) 投标人未响应“★”号条款;
10)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及在线递交本项目投标文件。
3.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
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5.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和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如果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当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当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当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报价不符时,应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6.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差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序。
(六)串标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单位有串通投标行为的,相关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报送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依法进行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七)评标原则及方法:
1.招标文件是评标工作的重要依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包括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与招标文件的一致性。
2.评标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评标要求,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
3.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价、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4.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方法详见附件2。
5.评标委员会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6.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综合评分法,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7.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8.评标委员会对经过初步评审为合格有效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由各评委独立打分,打分时保留2位小数,每人一份评分表,并签名。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时保留2位小数。
9.根据投标人的综合得分,计算出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出顺序,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人评标总得分相同,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序在前。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10.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澄清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将会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2.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
(八)中标候选人的推荐
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写出评标报告,确定中标候选人。
(九)定标
中标的标准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六、授予合同
(一)合同授予标准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单位签订书面合同。
(二)中标通知书
1.招标代理人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招标代理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中标公告详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
(三)签订合同
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当按有关规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等文件均为该书面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如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间内签订书面合同,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四)履约保证金
1、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前或同时向采购人提供履约保证金,A包、B包各提供履约保证金3万元。
2、履约保证金可以是支票或银行汇票或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或信用担保公司出具的履约担保函。
3、如果中标单位未能履行合同并给甲方造成损失,履约保证金将作为对这一损失的补偿而付给甲方。
4、履约保证金将在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五)招标代理人服务费
1.招标代理人向中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
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大连成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
3.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为:A包:20500元;B包:15440元。
4.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不在投标报价中单独列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成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支付代理服务费。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2.投标人应遵守我国与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条例,不得违反;
3.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报价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
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项目名称:2021年度大连市监狱食堂伙食物资-食品原材料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 (罪犯食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