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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清流监狱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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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清流监狱罪犯食堂蔬菜采购项目

招标详情

福建省清流监狱罪犯食堂蔬菜采购项目
2021-02-09 00:21:27.0


福建省清流监狱罪犯食堂蔬菜采购项目合同公告(合同包[3500]CZX[GK]2020017_1_91350481MA2XNJ8M91_6236)

一、合同编号:[3500]CZX[GK]2020017_1_91350481MA2XNJ8M91_6236

二、合同名称:福建省清流监狱罪犯食堂蔬菜采购项目(合同包[3500]CZX[GK]2020017_1_91350481MA2XNJ8M91_6236)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3500]CZX[GK]2020017

四、项目名称:福建省清流监狱罪犯食堂蔬菜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福建省清流监狱

地 址: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林畲镇

联系方式:0598-5261221

供应商(乙方):永安市仁合果蔬有限公司

地 址:永安市五一路138号

联系方式:13950955746

六、合同主要信息

货物类

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品牌数量(单位)单价(元)金额(元)产地类型规格型号产品属性
1-1A12021201 - 蔬菜蔬菜仁合1(批)644000644000国内所供的蔬菜质量符合食用要求,规格等级为:新鲜一级。具体内容详见投标文件。


合同总金额:¥644,000.00

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二个月,合同期限自2021年2月12日起至2022年4月11日。

履约地点:福建省清流监狱中心监区罪犯食堂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1-02-08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1-02-082021-02-08

九、其他补充事宜:乙方在甲方基准单价基础上承诺统一下浮8%作为供货结算价。说明:下浮率=(预算价-投标价)÷预算价×100%,即下浮率=(700000-644000)÷700000×100%=8%。下浮率作为每月结算单价使用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公告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