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福建省清流监狱罪犯食堂蔬菜采购项目
2021-02-09 00:21:27.0
福建省清流监狱罪犯食堂蔬菜采购项目合同公告(合同包[3500]CZX[GK]2020017_1_91350481MA2XNJ8M91_6236)
一、合同编号:[3500]CZX[GK]2020017_1_91350481MA2XNJ8M91_6236
二、合同名称:福建省清流监狱罪犯食堂蔬菜采购项目(合同包[3500]CZX[GK]2020017_1_91350481MA2XNJ8M91_6236)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3500]CZX[GK]2020017
四、项目名称:福建省清流监狱罪犯食堂蔬菜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福建省清流监狱
地 址: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林畲镇
联系方式:0598-5261221
供应商(乙方):永安市仁合果蔬有限公司
地 址:永安市五一路138号
联系方式:13950955746
六、合同主要信息
货物类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产地类型 | 规格型号 | 产品属性 |
1-1 | A12021201 - 蔬菜 | 蔬菜 | 仁合 | 1(批) | 644000 | 644000 | 国内 | 所供的蔬菜质量符合食用要求,规格等级为:新鲜一级。具体内容详见投标文件。 | 无 |
合同总金额:¥644,000.00
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二个月,合同期限自2021年2月12日起至2022年4月11日。
履约地点:福建省清流监狱中心监区罪犯食堂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1-02-08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1-02-082021-02-08
九、其他补充事宜:乙方在甲方基准单价基础上承诺统一下浮8%作为供货结算价。说明:下浮率=(预算价-投标价)÷预算价×100%,即下浮率=(700000-644000)÷700000×100%=8%。下浮率作为每月结算单价使用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公告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