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财政局办公大楼物业综合管理服务项目的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1-02-09
宁波市财政局办公大楼物业综合管理服务项目的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1-02-09 浏览次数:27
一、合同编号:11N0010160012020401
二、合同名称:宁波市财政局办公大楼物业综合管理服务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NBZFCG2020Z025G
四、项目名称:宁波市财政局办公大楼物业综合管理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宁波市财政局
地 址:宁波市中山西路19号
联系方式:0574-89388148
供应商(乙方):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梅味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1505746880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食堂管理
数量:1
单价(元):2581429.08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机关食堂用餐供应的食品采购、加工、服务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委托管理服务期限为三年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2581429.08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0年12月3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1-02-09 14:54:42
九、其他补充事宜:/
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
附件信息:
1
宁波市财政局机关食堂餐饮管理服务合同
甲方:宁波市财政局
乙方: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梅味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宁波市财政局办公大楼物业综合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经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确认乙方为本项目标项二的中标单位。
现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招投标文件(项目编号:NBZFCG2020Z025G),
就 2021年度宁波市财政局机关食堂食品采购加工服务事项达成协议。
第一条 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宁波市财政局机关食堂餐饮管理服务项目
2.物业类型:政府类物业
3.座落位置:宁波市中山西路 19号(机关食堂设在三楼)
4.区域功能设置:设有清洗、切配、烹饪、消毒、贮藏、冷藏等工作间,早、
中、晚自助取餐区域,食堂餐厅等。
5.主要设施设备:蒸汽、天燃气及水电供应装置,专用货梯,大灶、工作台、
洗碗机、消毒柜、烤箱、冰柜等厨房设备,IC卡售饭机、自助餐锅、餐厅桌椅
等。
第二条 管理目标
(一)总体管理目标
1.本项目管理要符合和体现国家质量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的核心内容
和要求,并持续提高餐饮管理服务标准化水平。
2.有效投诉处理率达到 100%,综合服务满意率达到 95%。
3.在提供标准化餐饮管理服务的同时,增强和改进节能降耗、垃圾分类等工
作,落实“带头制止餐饮浪费、切实培养节约习惯”倡议,带动形成节约光荣、
浪费可耻的良好氛围。
(二)各分项管理目标
1.综合管理目标:做好项目的综合协调和服务质量跟踪,加强人员管理,保
持工作人员特别是核心岗位人员相对稳定。
2.设备设施运维管理目标:认真管理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熟知相关操作知
2
识,主动规范设备使用,及时进行维护保养,无重大责任事故和重大安全事故发
生。
3.餐饮安全管理目标:食品安全率达到 100%,所有食品原材料按质量体系
验收,每餐食品留样 48 小时。严格餐具消毒,餐具清洗后消毒 1 小时以上,及
时对厨房、餐厅进行清扫、退水、消毒,确保无卫生死角。
4.健康管理目标:餐饮工作人员一律持健康证上岗,建立晨午检制度,工作
人员有发热、腹泻、呼吸道炎症等可能影响食品卫生的病症,及时离岗,待查明
原因、消除卫生隐患后重新上岗。
5.服务管理目标:刷卡售饭快速、准确、方便,人员服务礼貌、周到、热情,
冬天实施菜肴保暖,夏天提供清凉食品,每周定期推出新品种。
第三条 人员配备
乙方配备总人数为 33人的管理服务团队,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厨师队伍、
面点师、西点师、服务人员等,如工作量调整,可以按照相同岗位人员标准增加
或减少人员数量和费用。(详见附件一)
第四条 服务内容
1.就餐服务。早餐提供约 200人的自助餐服务,中餐提供约 600人的自助餐
服务(含桌餐形式的接待、会议用餐),晚餐提供约 200人的自助餐服务(含桌
餐形式的接待、会议及快餐零售)。早餐、中餐开设明档、供应水果。
2.外卖服务。定期或不定期供应外卖面食、熟食、净菜和酸奶、咖啡、果汁等。
3.采购服务。按就餐标准,每日采购机关食堂所需主副食品、水果等,采购
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详见附件二)
第五条 服务期限
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为 3年,本次服务合同自 2021年 1月 1日起至 2021年
12月 31日止,为期一年,服务期满后,若乙方服务水平达到本项目标准和要求,
完成了服务承诺,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合同。续签时间为一年,最多续签
两次,续签期间主要条款仍按原合同履行。
第六条 质量标准
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服务质量应达到甲方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的,乙方在投
标文件服务方案中承诺的标准(详见附件三)。
3
第七条 监管考核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依据《宁波市财政局办公大楼物业综合管理服务考
核办法》(详见附件四),对乙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按考核结果发放绩效
奖励金。
第八条 费用支付
1.本项目费用采用包干制,费用合计人民币: 贰佰伍拾捌万壹仟肆佰贰拾玖
元捌分(¥2,581,429.08 元)。费用包括:(1)人员费用(工资、各种社会保险、
正常节假日加班费用、福利等);(2)人员综合费用(办公费用、服装费、培训
费、其它费用、通讯费等);(3)管理费用;(4)税费。
2.本项目费用实行按月支付,甲方在每月 10日前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乙方
支付上一个月的服务费用,每月支付额为:¥215,119.09元,余款在年末结清,乙
方应在甲方支付上述款项前向甲方提供合法票据。
3.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用餐标准,每月先行垫付主副食等采购款,在甲乙双
方核对无误后,乙方于次月上旬开具发票提供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发票后七个工
作日内将款项汇入乙方账户。
4.甲方每 2月拿出奖励基金 45,000.00元,作为对乙方的考核奖励费用,经
考核测评,被评为 1 档的,按合同确定的绩效奖励金额发放 100%;被评为 2 档
的发放 80%;被评为 3 档的不予发放;被评为 4 档的不再续约。奖励基金不包括
在合同总价内。
5. 乙方工作人员的固定加班费、岗位补助、考核费等不再另行计算。由甲
方确认另行安排任务的加班费用(如服务范围以外工作等)另行计算,并由甲方
发放。
6.在合同执行期间,因工作量调整时,可以按照相同岗位人员标准增加或减
少人员数量和费用。
第九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审定乙方编制的服务方案、人员编制、费用预算。
2.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计划、作息排班、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对不符合质量标
4
准的服务、工作流程有权督促整改。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或调整工作人员。
4.为乙方的服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必需的相关设备,购买办公用品、餐
巾纸、牙签、手套、洗洁精等易耗品和清洁用品;若添置设备、餐具、用具等,
由乙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指定专人采购,费用由甲方承担。
5.指导乙方依法经营,指派专职管理员做好食品采购加工、设备设施保养、
工具物品领用、人员健康卫生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管理服务考核。
6.协助乙方进行管理,如遇重大活动导致就餐人数变动较大,应及时通知乙方。
7.按法律规定或经双方商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机关食堂日常管理,并统筹做好采购、加工、服务等相关事务 。
2.确保按时供餐,如需停水、停电、停气等情况,应采取相关应急措施,确
保机关食堂餐饮正常供应。
3.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妥善保存、加工食品,严禁供应腐烂变质食品,
确保菜肴的新鲜、安全和卫生。停电 4小时以上,检查冰箱、冷柜里的原料、半
成品,视情处理。
4.确保机关食堂厨房、餐厅环境的清洁卫生,做好厨具、餐具、食材的清洁
和消毒工作,确保无卫生死角;爱护甲方提供的房产和餐饮炊具设备等,做到及
时养护、规范使用。
5.按合同要求派遣、配置机关食堂工作人员,及时调整未达到机关食堂工作
要求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机
关食堂工作人员工资、购买社保。
6.机关食堂工作人员需统一着装、持证上岗。开展人员健康体检,加强日常
健康管理,及时发现和替换可能影响食品卫生的患病人员。
7.开展常态化的岗位职责和安全生产教育,相关技能培训、特种岗位资格复
训、考试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管理不当、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乙方应对
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8.乙方工作人员的工伤事故、财务损失或劳资纠纷责任,以及因乙方员工过
错导致甲方工作人员、第三人人身财物损害的,均由乙方负责。
5
9.乙方每年优先采购国家级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额度不得低于全年农副产
品采购总额的 3%。
10.按法律规定或经双方商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第十条 合同终止或延续
1.本合同到期前 1个月,甲乙双方就合同续签事宜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续
签次年合同;未达成一致,则本合同到期终止。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在约定时间
内向甲方移交房屋、物料、设备、档案和图纸资料;所有移交的内容都应有清单
并由双方签收;全部手续完成后签署移交确认书。
2.如因乙方原因出现严重的食物中毒、违纪等重大责任事故,损害甲方干部职
工身体健康和影响声誉的现象(依据每餐留样检测且经相关权威部门确认后),乙
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经济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3.乙方不得转包给其他经营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
后果和损失由乙方负责。
4.因乙方服务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包括乙方未能按合同约
定的质量标准履行服务职责,且经甲方催告后,整改效果显微或乙方拒不整改
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服务职责,但未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
方可要求乙方整改,直至乙方达到服务质量标准后,甲方再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擅自调整或调换项目总负责人,每更换一人,将扣
除服务费 2万元;未征得甲方同意,更换核心团队岗位人员或上述人员出现擅自
离职,扣除服务费 1万元。
3.乙方的实际到岗率低于投标文件承诺的到岗率时,乙方应及时采取相关措
施(包括为弥补难以避免的非核心团队岗位人员流动而采取的不超过 10%的人员
加班调剂量)以确保完成本合同约定的餐饮服务工作,同时,甲方有权按照考核
标准进行扣减(甲方提出需要核减的岗位除外)。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6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
意提请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 合同附件
1.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有关招投标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如招投标文件内容同本合同条款有不一致处,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2.对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
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不
一致处,服从补充协议。
第十四条 履约担保
乙方应于 2021年 1月 31日前支付履约保证金,即合同价的 5%: 129,071.45
元(大写:壹拾贰万玖仟零柒拾壹元肆角五分),合同履行完毕退还,但不计利息。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甲方:宁波市财政局 乙方: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梅味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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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宁波市财政局机关食堂管理服务人员配置情况
序号 岗位 人数 备注
1 负责人 1
2 厨师长 1
3 厨师 5
4 切配 4
5 面点师 2
6 面点师助理 4
7 服务员 8
8 洗杂工 8
合计 33
备注:人员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的不良记录,
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对具体人员配置作适当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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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宁波市财政局机关食堂采购标准
一、采购范围、送货方式、送货时间、地点及产品价格
1.按照现有就餐标准,由乙方全面负责甲方食堂每日所需主副食品、水果
等的采购,委托采购管理工作由乙方采取专业团队、集团统一采购的方式,以降
低采购价格,提高采购食物的质量和品质,减少浪费,达到采购、验收、加工和
供应责任明确,职责到人。
2.送货方式:乙方每天早上 6:30前须将甲方食堂所需要的食品及其相应数
量,按要求采购后送到甲方指定的位置内。
3.乙方必须确保准时送货和足量。食品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分类。
二、供货质量标准
1.乙方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供货资质,提供相应
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乙方供货时需提供食品索证,所供的产品商标上应有品名、厂名、厂址、
生产日期、保存期(保质期)等内容及 QS 标志;肉类食品需有屠宰场或市场出
的合格证;酒类、罐头、饮料、乳制品、调味品等食品,应提供检验合格证或检
验单;采购进口食品必须有中文标识。
三、就餐标准
早餐按实际就餐人数 6 元/人结算,中餐按实际刷卡人数 18 元/人结算,晚
餐快餐零售形式按实际刷卡金额结算,会议、培训、接待、工作餐等费用根据甲
方开具的《联系单》备餐,并按实际备餐金额进行结算,外卖等按实际发生额进
行结算。
四、验收标准
甲方人员在验货时,发现食品有任何质量问题,乙方必须予以退换,或按《中
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的规定,交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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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宁波市财政局机关食堂工作规范
一、厨房设备及安全管理
1.明确岗位职责,操作规程的培训,厨房设备的维护。
2.正确操作设备,遵守操作规程。
3.加强安全措施,定期检查和维护所有设备。
二、厨房设备及安全管理
1.阶段控制法
(1)食品原料阶段的控制
(2)菜点生产阶段的控制
2.岗位职责控制法
(1)各岗位强调分工有协作
(2)岗位责任有主有次
3.重点控制法
(1)重点岗位、环节控制
(2)重点客情、重要任务控制
(3)重大活动控制
三、主副食品的加工供应管理
1.遵守卫生管理制度,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在相应场所进行,并安装明显
标志。
2.操作台、用具和容器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3.各种食品原料不得就地堆放。
4.蔬菜类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
5.蔬菜类食品原料的加工在专用加工洗涤区或池进行。
四、卫生管理
1.每年定期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2.经常开展食品卫生宣传教育。
3.坚持食品卫生的日常检查监督。
4.坚持食品卫生的检验和检查。
5.坚持对食品进行留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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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宁波市财政局办公大楼物业
综合管理服务考核办法
为强化局大楼物业综合管理服务,巩固提升物业、餐饮、
安保服务外包中标公司(以下称托管单位)的工作质量,推
动托管单位做精产品、做细服务、做出特色,实现内部管理
更规范、提供服务更优质、综合保障更有力、财税干部更满
意的工作目标,依据《宁波市财政局办公大楼物业综合管理
服务项目》要求,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组织
驻大楼工作单位成立物业综合管理服务考核小组。
组长:局办公室主任
成员处室(单位):局办公室、局工会、机关纪委、国
有金融资本运营评价中心、数字财政管理中心;驻大楼税务
单位代表。
二、考核对象
宁波市财政局办公大楼物业综合管理服务项目中标公
司(托管单位)。
三、考核时间
每 2个月对托管单位管理服务情况进行 1次考核,全年 6次。
四、考核形式
11
考核分为服务考核和管理考核两部分,局领导、处室领
导、其他干部职工对托管单位每季度的服务情况进行考核,
局办公室对托管单位每季度的管理情况进行考核。
1.服务考核权重系数。局领导权重系数为 30%,其他干
部职工权重系数为 70%。
2.服务考核档次设置及赋分:设“优秀、良好、一般、
较差、差”5个评价栏目。“优秀”为 100分,“良好”为 80
分,“一般”为 60分,“较差”为 40分,“差”为 20分。
3.服务考核分的计算方式:(100分×优秀票数+80分×
良好票数+60分×一般票数+40分×较差票数+20分×差票
数)÷总得票数×权重系数=该项服务的考核得分。
总考核得分为服务考核分×80%+管理考核分×20%
五、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为招标协议、服务合同、投标方承诺、管理指
标、各项管理制度、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及服务质量(见附
件),考核内容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六、考核结果应用
经考核测评,托管单位被评为 1档的,按合同确定的绩效
奖励金额发放 100%;被评为 2档的发放 80%;被评为 3档的不
予发放;被评为 4档的不再续约。
考核综合测评连续 2次达不到 3档的托管单位,必须限
期整改,在规定限期内不作改正或整改不到位的,导致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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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合同目的,依据双方合同约定,单方面解除合同。
七、考核实施
考核由物业综合管理服务考核小组组织实施,专人负责
数据整理,意见汇总,形成考核意见,并作为发放绩效奖励
金的重要依据。
附件:餐饮管理服务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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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管理服务考核表
序号 考核内容 优秀 良好 一般 较差 差
备
注
一 服务评价
1 食材新鲜优质、品种丰富
2 菜品添补及时、口味适宜
3 态度友善热情、服务规范
4 餐盘回收及时、环境干净整洁
二 管理考核
(一) 物流配送情况
1 规定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
2
配送物料、食材与计划相
一致
3 食材无破损、挤压等现象
(二) 食材验收登记情况
1
食材品相良好、无明显腐
烂变质
2
食材品种、数量与计划相
一致
3
专人验收、有验收记录、
账实相符
(三) 食材加工情况
1
合理估算每天就餐人数,并
按供餐计划加工食材
2 合理使用食材,做到物尽其用
3 48小时留样管理情况
(四) 物料进仓存放情况
1
仓库内物料分类清楚、摆
放整齐
2
无过期、三无物料,无霉
变、鼠咬等情况,存储量符
合库房管理要求
3
易耗品领用保管规范有
序、用量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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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食品环境卫生情况
1
生熟炊具分开存放、分开
使用;待加工食品与直接
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分
开放置,离地隔墙
2
按规定操作流程清洗消毒
餐具,按保洁标准摆放,
餐具干净无水渍,消毒记
录完整
3
餐台、餐桌、地面及时清
洁,不留污渍积水
4 餐厅、工作间无明显异味
(六) 厨房用具炊具日常保养
1
定期擦洗厨房用具炊具,
按指定位置摆放、复位
2
规范使用各类厨房用具炊具,保
养维修记录完善,有维修档案
(七) 垃圾分类管理情况
1
餐厨垃圾正确分类,无混
投情况
2
餐厨垃圾存放指定位置并
合盖,泔水等废弃物当餐
清除
3
餐厨垃圾及时清运,垃圾
桶定时清洗
(八) 节能管理情况
1
按规定开启关闭用电、用
气设施设备,减少能源浪费
2
节约用水,杜绝长流水,
用后及时关闭
(九) 综合管理
1
人员相对稳定,重要岗位
不随意调整
2
有员工培训计划、有评比
奖励机制
3
有年度报告(当年工作、
物料领用、人员管理、存
在不足及下步打算)
4 有考勤表和排班表并正常执行
5 其他指定任务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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