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卡车厂食堂设备改造项目
候选成交供应商公示
公示结束时间:2021-02-10 17:39:52
包件名称:卡车厂食堂设备改造项目
包件编号:0736-XB20210070/01
一、候选成交供应商排序、名称、响应报价情况:
候选成交供应商排名 | 名称 | 响应报价(元人民币) |
第一名 | 长春腾达厨具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 437710 |
第二名 | 吉林省新世纪厨具设备有限公司 | 448230 |
第三名 | 长春市亚达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 497180 |
二、供应商被否决情况:
被否决供应商一:长春市格莱美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不合格原因 |
1 | 响应报价 | 1)响应报价以人民币为单位;2)供应商应当接受评审小组按照评审办法中规定的方法对其响应报价的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修正;3)响应报价不得被评审小组认定可能影响合同履行; 4)响应总价及分项报价(含自制件、外购件及安装调试费等),分项报价不得以“合同总价x%”的形式报价。主要外购件必须详细注明名称、制造厂商、规格型号、品牌/产地、数量、单价和总价。备品备件需提供清单及详细报价,不计入响应总价。 | 不合格 | 未提供备品备件和外购件清单及报价 |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询比采购项目的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于公示期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将《异议书》上传至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异议书》由异议人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的人签字并盖章,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人应保证其提出异议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1)异议人不是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异议书》未按规定签字或盖章;
3)异议没有明确请求的,或者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4)异议涉及采购评审过程具体细节、其他供应商的商业秘密或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5)未在规定期限内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提出的。
3、异议处理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王莹
电话:0431-81868695
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0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