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2021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省阜新市高新区科技大街145号网点3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0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JWLNFX-F001
项目名称:2021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选取1家机构健全、运行规范、实力较强的中标人,主要承担武警某部副食品(包括蔬菜水果类、禽畜肉类、水产品类、干菜调料类、禽蛋类、牛奶类等)的供应,同时包括货物供货、运输、装卸、运送到指定地点及售后服务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1年年末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中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中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六)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投标人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提供已开具过的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七)1、投标人不得为外资(港澳台)或中外合资企业,且无违法经营及食品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提供米、面、粮、油、肉、蛋、禽、水产品、蔬菜、水果、干调料等食材主副食原料的单位;3、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要求本次招标供应商有远程(省内)配送能力,比如部队去其他地区可以给配送到位。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10日 至 2021年02月2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阜新市高新区科技大街145号网点3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3月0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3月0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阜新市高新区科技大街145号网点3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警某部
地址:辽宁省阜新市
联系方式:刘助理150041898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阜新市高新区科技大街145号网点3
联系方式:郭女士0418-2656777转8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女士
电 话: 0418-2656777转8002
招标公告
我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司对2021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项目名称:2021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1-JWLNFX-F001
三、项目概况:
自筹金额:300万元
最高限价:300万元
包号:01
采购内容:本项目选取1家机构健全、运行规范、实力较强的中标人,主要承担武警某部副食品(包括蔬菜水果类、禽畜肉类、水产品类、干菜调料类、禽蛋类、牛奶类等)的供应,同时包括货物供货、运输、装卸、运送到指定地点及售后服务等。
中标原则:按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推荐前3名为第一至第三中标候选人,若公示期无异议,则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并与前三名投标人分别签订采购合同。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在履约过程中如中标供应商累计三次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解除合约并顺延排名第二中标候选人继续履约执行。
配送地点:阜新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中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中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六)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投标人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提供已开具过的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七)1、投标人不得为外资(港澳台)或中外合资企业,且无违法经营及食品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提供米、面、粮、油、肉、蛋、禽、水产品、蔬菜、水果、干调料等食材主副食原料的单位;
3、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要求本次招标供应商有远程(省内)配送能力,比如部队去其他地区可以给配送到位。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1年02月10日至 2021年02月2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二)发售地点:辽宁省阜新市高新区科技大街145号网点3
(三)发售方式: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八、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1年03月0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3月0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辽宁省阜新市高新区科技大街145号网点3
(四)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九、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1年03月0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辽宁省阜新市高新区科技大街145号网点3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武警某部综合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警某部
联系方式:刘助理150041898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阜新市高新区科技大街145号网点3
联系方式:0418-2656777
邮箱地址:1437653463@qq.com
开户行:中国银行阜新海鑫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阜新分公司
账号:2921788071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女士
电 话:0418-2656777转8002
2021年0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