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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西县沙扒镇人民政府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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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西县沙扒镇人民政府食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阳西县沙扒镇人民政府食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附件15(食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文件.doc

一、项目编号:2021-GDQH-0102(招标文件编号:2021-GDQH-0102)

二、项目名称:食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阳江天安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阳西县第一农贸市场南面19号商铺

中标(成交)金额:143.08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阳江天安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食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广东省阳西县 详见招标文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锋清、费奕安、林秋明、冯杰、谢嘉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中标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和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阳发改收费[2013]87号文规定的标准。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8446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阳西县沙扒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东省阳江市阳西县沙扒镇向阳路74号

联系方式:陈工,0662-55883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起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阳江市江城区江朗大道48号保利罗兰香谷A区19栋05号

联系方式:黄工,183186220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 18318622006

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

食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2021-GDQH-0102

项目名称:食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阳西县沙扒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起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一月


目 录

TOC \o "1-3" \h \u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1

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书 3

项目编号:2021-GDQH-0102 3

项目名称:食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3

A 商务要求 3

B 技术要求 8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14

A 说 明 14

1、适用范围和资金来源 14

2、定义 14

3、合格的投标人 14

4、投标费用 14

B 招标文件说明 15

1、招标文件的构成 15

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15

C 投标文件的编制 15

1、要求 15

2、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5

3、投标文件的构成 16

4、投标文件格式 16

5、资格证明文件 16

6、货物和服务的证明文件 16

7、投标报价与投标货币 17

8、投标保证金 17

9、投标有效期 17

10、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8

D 投标文件的递交 18

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

2、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截止时间 19

3、迟交的投标文件 19

4、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9

E 开标和评标 19

1、开标 19

2、评标委员会 20

3、对投标文件的初审和响应性的确定 20

4、投标报价的审核 21

5、询标及投标文件的澄清 21

6、评标原则 21

7、评标标准和办法 21

8、评标注意事项 23

9、接受和拒绝投标的权利 24

10、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和发放成交通知书 24

11、投标人对中标结果的质疑、投诉 24

12、合同授予标准 24

13、签订合同 25

14、适用法律 25

15、政府采购政策 25

第四部分 参考合同 28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31

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 32

一、投标函 33

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4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5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6

五、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7

六、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要求提交的其它有效证明文件 38

七、实质性条款响应表(“★”项) 39

八、重要条款响应一览表(“▲”项) 40

九、技术及商务部分的一般条款响应一览表 41

十、投标一览表 42

十一、投标分项报价表 43

十二、商务部分资料 44

十三、技术部分资料 45

十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46

十五、成交服务费承诺 47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广东起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阳西县沙扒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食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2021-GDQH-0102)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2021-GDQH-0102

二、项目名称:食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1460000.00元整(超出该上限的投标报价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四、报价方式:下浮率报价

五、采购数量:一项

六、服务期限:合同生效后24个月或预算金额达到上限为止。(少于该服务期限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七、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按综合得分排名优先选择,得分按高至低依次排列,得分最高的优先选取。(采购人每月对成交供应商工作考核一次,若连续考核3次不达标的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有权终止成交供应商的合同)。

八、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九、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5、投标人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月19日至2021年1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东起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阳江市江城区江朗大道48号保利罗兰香谷A区19栋05号)。

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4、购买方式:现场购买,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购买标书登记表》(http://www.yjggzy.cn下载中心)到指定地址购买。

十一、招标文件的公示

1、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1年1月19日至2021年1月25日止。

2、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当由质疑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留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做好确认工作,未被确认的质疑将作为无效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作答。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2月9日14:30-15:00 (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2月9日15:00 (北京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阳江市江城区江朗大道48号保利罗兰香谷A区19栋05号。

十三、本项目相关公告发布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2、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四、联系事项

1、采购人:阳西县沙扒镇人民政府

2、联系方式:陈工,0662-5588323

3、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起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联系方式:黄工,18318622006

十五、采购代理机构帐户信息

1、招标代理服务费、标书费帐户:

2、户 名:广东起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江城支行

4、帐 号:2014002609200082242

(仅用于缴交标书费及招标代理服务费,必须以投标公司名义转账、电汇或现金方式提交)

发布人:广东起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1月19日


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书

项目编号:2021-GDQH-0102

项目名称:食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说明:

一、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二、招标文件中如有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投标无效。

三、招标文件中如有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投标人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四、投标人可提供与本项目参数相近或优于的货物

A 商务要求

一、投标人招标资格要求为: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5、投标人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须承诺:

1、因本项目涉及到阳西县沙扒镇人民政府,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须严格遵守采购人相关信息安全,必须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工作秘密、业务需求、协议、系统设计、技术成果等内容和相关事务保密。

2、成交供应商对采购人的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将信息泄露给第三方。否则,采购人保留追究成交供应商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投标保证金要求: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四、招标代理服务费

1、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原件时,以银行汇票、电汇、支票或现金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中标服务费。

2、中标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和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阳发改收费[2013]87号文规定的标准,以成交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具体如下:

招标类型

中标

金额(万元) 费率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0%

100-500

1.1%

0.8%

0.70%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如某货物类招标项目,中标金额为600万,总共交纳的中标服务费为:

总共交纳的中标服务费=(100万以下部分的中标服务费)+(100万~500万部分的中标服务费)+(500万~600万部分的中标服务费)

=100万元×1.5%+(500-100)万元×1.1%+(600-500)万元×0.8%

=1.5万元+4.4万元+0.8万元=6.7万元

3、根据财库〔2016〕198号《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五条中“集中采购目录外的项目,由采购人负责支付本项目评审专家劳务报酬、异地专家(如有)往返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的规定;本项目评审专家劳务报酬、异地专家(如有)往返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先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垫付,后由成交供应商在支付代理服务费时一并支付。

4、本项目中标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按照“服务类”标准计算。

5、中标服务费帐户:

①户 名:广东起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②开 户 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滨海支行

③帐 号:9550880223939200172

五、产品配送要求

1、送货方式:每次根据采购人的电话或其它方式通知订购品种、数量后,按时运送物品到指定地点,成交供应商随货提供注明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商品送货清单,作为采购人入库验收之凭证。

2、数量方面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为准,成交供应商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

3、每次根据采购人的通知订购品种和数量后,每天早上8:00前送达。

4、如遇特殊情况,具体送货时间由采购人通知时约定,由采购人指定负责人验收过秤记录。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采购人可退货或换货(由于产品质量而造成用餐人员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成交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责任)。

5、对采购人临时的供货要求,需随订随送,至少在1个小时内响应送达。

六、定价方式

1、供货的肉、菜、鱼产品根据沙扒市场、书村市场、阳西县十四区新城市场等市场的平均价为基准价。(如遇特殊情况根据采购人要求参考其他市场)

2、供货的干货产品根据阳江十八子生活超市、和嘉兴购物中心(书村店)、阳西县卜蜂莲花超市平均价为基准价。(如遇特殊情况根据采购人要求参考其他商场)

3、定价时间:原则上每月定价1次,具体时间和次数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4、报价方式:下浮率报价,本项目报价方式为下浮率报价,合同执行期内,不论成交供应商供应货物的来源何地均按中标下浮率结算,中标下浮率合同期内不作调整。

5、当月结算价:各类肉类及蔬菜瓜果类产品货款=基准价×当月实际供货量×(1-中标下浮率)×(1+国家正式税务发票税率)

七、合同签订及付款方式:

1、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按综合得分排名优先选择,得分按高至低依次排列,得分最高的优先选取。(采购人每月对成交供应商工作考核一次,若连续考核3次不达标的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有权终止成交供应商的合同)

2、服务期:合同生效后1年或预算金额达到上限为止。(少于该服务期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合同签订:合同签订时间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一月内签订合同。

4、付款方式:由采购人每月结算一次,成交供应商完成当月供货订单后并经采购人确认无误后,于次月10日前凭国家正式税务发票向采购人申请付款,采购人收到申请后在15个工作日内结清当月所有货款。

5、 成交供应商凭以下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费用明细表;

(2)有效合同;

(3)成交供应商开具国家正式税务发票;

八、货物验收

对于成交供应商送达的货物,由采购人(用户)派出负责人员检查及签收,签收前将对送达产品的包装完好情况、污染情况、霉变情况、产品来源、质量检验报告、零售价格、交付数量等信息情况进行检查登记,以确保产品质量、产品来源符合要求,并为产品结算提供依据,所验收的货物质量应与招标文件、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响应的各种类货物的具体质量要求相一致。

九、售后服务

非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于中标方所供货物质量原因(以有资质的质检部门的质检报告为准),造成采购方用餐人员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成交供应商须承担所有相关的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

十、保密条款

成交供应商在实施货物供货期间,不得将供货的实际数量及供货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成交供应商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货物配送服务,并需将配送人员的详细资料报采购人备案,货物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如需要更换配送人员,必须事先通知采购人并将其个人资料送采购人审批,审批合格者才能更换。

十一、合同解除

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食品配送合同有效期为2年,合同期满或预算金额达到上限后合同自然失效。

2、在招投标过程中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中标,或配送过程中由于情况变化不再符合准入条件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配送资格。

3、成交供应商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或分包给第三方,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其配送资格。

4、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间未按配送要求提供原料,影响正常就餐的,三次及以上者,采购人有权取消其配送资格。

5、采购人将每次出现食品质量安全事件记录在案,如事件已危及人身安全,或此类问题出现已超过3次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取消成交供应商供货资格。

6、确认为成交供应商而造成的食物中毒事故或配送食品质量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采购人有权立即取消其配送资格;由此所造成采购人的经济损失以及引致的法律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7、成交供应商须及时对采购人提出的存在问题作出响应并实施整改,若不改正,采购人有权取消其配送资格。


B 技术要求

序号

名称

早餐

(人/天)

午餐

(人/天)

晚餐

(人/天)

两年预算金额(元)

1

食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约50-60人

约85-90人

约40人

1460000.00

一、采购需求一览表

二、总体要求

1、所供的物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要求。

2、供应商需承诺所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如不符合投标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必须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

3、所供商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4、供应的货物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5、供应商必须负责中标货物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6、物品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前一天通知的为准。

7、供应商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8、由于采购人工作的特殊性,供应商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各项规定。

9、供应商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供应商。因供应商原因延误交货日期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10、供应商不得变更供应商品,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申请,按采购人书面回复的意见执行。

11、供应商供应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除立即更换外,以不予支付本批货物货款作为处罚。采购人将事件记录在案,同一个月份内同类问题发生达到2次,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取消其供应资格。一年合同期内累计达到5次或以上,今后将作为不合格供应商列入黑名单,不能参加采购人今后任何的招标采购活动。

12、供应商必须具有自有(或租赁)冷库。

13、供应商必须具有自有或租赁冷链配送车。

14、如有国家政策要求采购其他食品物资的,以国家政策为准。

三、具体项目要求

(一)肉类、干货及蔬菜瓜果等

1、鲜肉(边猪)、家禽、鱼类基本要求

a)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严格遵守《动物检疫法》和《食物卫生法》等相关规定。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保证来源于正规肉联厂,供货时须提交肉联厂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鲜肉确保每日新鲜、无异味。

b)鲜肉[边猪(白条猪)]净重35KG以上,去头、去蹄、去板油、去内脏。

c)鸡、鹅、鸭需去毛、去内脏。

d)鱼类要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

e)所有货物规格符合采购人提交的日采购计划中明确的具体需求,所有的肉类产品不得有注水现象。

f)不得供应冷冻禽类、猪肉类食品。

2.干货及腊味:

干货制品的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

3.瓜果蔬菜、辅料、佐料

(1)供应产品的质量要求:辅料、佐料类必须为正规厂家的产品,瓜、果、蔬菜必须是优质货品,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所供应的蔬菜符合卫生质量标准,同时承担因所供蔬菜问题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卫生质量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

项目

指标(mg/kg)

甲胺磷

不得检出

甲拌磷

不得检出

氧化乐果

不得检出

甲基对硫磷

不得检出

呋喃丹

不得检出

百菌清

≤1.0

多菌灵

≤0.5

汞(以Hg计)

≤0.01

铅(以Pb计)

≤0.2

砷(以As计)

≤0.5

氟(以F计)

≤0.5

硝酸盐(以NaNO3计)

瓜果类≤600;叶菜根茎类≤1200

亚硝酸盐(以NaNO2计)

≤4

(2)具体感观要求:

从蔬菜色泽看,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此显示蔬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

从蔬菜气味看,多数蔬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

从蔬菜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酸、苦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味即为异常;

从蔬菜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例如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

叶菜类: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茄果类:

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瓜果类:

属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

根菜类:

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畸形、裂痕、糠心、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

薯芋类:

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

葱蒜类:

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菜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枯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畸形、异味。

豆类:

属同一品种规格,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荚类新鲜、幼嫩、均匀,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

水生菜类: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不干瘪,茭白不黑心。

食用菌类:

属同一品种规格,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水(蘑菇允许浸盐水保鲜),新鲜,无杂质,无畸形菇,无腐烂、异味。

芽苗类:

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3)食品供应链要求: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蔬菜来源应当有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自有基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

(二)粮油(大米、食用调和油)

1.供应产品的质量要求:

①米、油货物必须符合卫生,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结、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并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

②米、油要提供SC认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包装食品:包装箱完整,同时包装箱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出厂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期限、产品成份、厂家电话号码。散装豆类: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成交供应商所提供产品质量必须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物品进入仓库。

③成交供应商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查实后确属成交供应商责任,成交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2.执行标准:

①米类执行标准:GB1354-2009 标准一等米 不含添加剂

②大米的质量标准:除符合标准一等米外,要求:

碎米总量≤17% (国家标准:≤35%)

小碎米总量≤2% (国家标准:≤2.5%)

不完善米≤3.5% (国家标准:≤4.0%)

黄米粒按国家标准执行 :

③油类执行标准:SB/T 10292-1998

④油类质量要求:

每个食用油品种必须色泽好,透明度高,无浑浊,无沉淀和悬浮物,粘度小,无分层现象,气味正常,无酸臭异味。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卫生安全标准,色泽、气味、霉变、真菌毒素、重金属污染物、农药等严格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原粮及成品粮色泽、气味必须正常。 霉变粒不得超过2%。 真菌毒素:黄曲霉毒素B1 (5μg/kg~20μg/kg)、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1000μg/kg)、玉米赤霉烯酮(≤60μg/kg)、赭曲霉毒素A(5μg/kg)。重金属污染物:铅(≤0.2mg/kg)、镉(0.1 mg/kg~0.2 mg/kg)、汞(0.02 mg/kg)、无机砷(0.1 mg/kg~0.2 mg/kg)。 农药:对磷化物、马拉硫磷等140余种农药规定了最大残留限量)。并根据用户需求的食用油等级保质保量完成供货。要求提供的食用油生产厂家信誉良好,有明确的商品标签,有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并标明初制油的加工工艺(即用浸出法生产,还是用压榨法生产的)和是否用转基因油料生产,不许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如将毛油当一级或二级油进行销售,将低价位的植物油掺入高价位植物油中进行销售,牟取暴利,一经查处,成交供应商将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A 说 明

1、适用范围和资金来源

(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邀请函中所叙述的采购招标项目。

(2)本项目的采购人已分别获得一笔资金用于支付本次招标项下的所有合同款项。

(3)本招标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2、定义

(1)“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广东起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投标人”系指符合招标文件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 文件的投标人。

(3)“采购人”系指阳西县沙扒镇人民政府,即项目采购用户方。

(4)“货物”系指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设备、材料、备品备 件、工具、使用手册、软件及有关技术资料等。

(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卖方须承担与实施本项目有关的伴随服务,包括但不 限于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支持、培训、售后服务等义务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 承担的其它义务。

(6)“日”系指日历天。

(7)“工作日”系指国家规定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以日为计算单位的工作时间。

3、合格的投标人

(1)国内有能力提供采购项目相关的工程、货物和服务且符合本项目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为合格投标人。

(2)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及招标文件中的规定。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B 招标文件说明

1、招标文件的构成

(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合同条款及相关附件。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参考合同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含附件)

(2)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印。

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1)招标文件需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在规定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登记备案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收到澄清修改文件后,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澄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澄清或修改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征得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意并书面确认后,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

C 投标文件的编制

1、要求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资格证明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用其它语言打印的资料,但有关段落必须译成中文。

(2)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

3、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文件包括:

第一章 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

第二章 资格性文件

第三章 商务部分

第四章 技术部分

第五章 价格部分

第六章 其他部分

4、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详见第五部分)。

(2)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函、投标一览表等表格,表明所提供的货物、货物简介(含技术参数)、数量和价格;若招标为工程类或服务类项目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货物的技术参数等可不填写。

5、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A、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中列出的资格标准;

B、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生产和服务能力。

(2)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资格条件不符合、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者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没有盖单位公章的投标人的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6、货物和服务的证明文件

(1)投标人应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它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手册和数据,包括:

A、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B、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招标要求中规定的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C、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采购人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

(3)投标人在阐述上述时应注意买方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并且得到评标委员会的认可。

(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证明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的文件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7、投标报价与投标货币

(1)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开标后不得更改。

(2)投标人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报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人所报出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4)投标价格一律用人民币填报。

(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如有任何遗漏,影响到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范围、质量、性能和项目的实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8、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2)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按照招标文件商务要求中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第(7)条的规定,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凡未按本须知第(2)条规定随附有效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购代理机构将于中标结果公布后无息退还。

(6)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签订了合同后予以无息退还。

(7)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A、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B、中标投标人未能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订合同;

C、投标人提供虚假投标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的。

9、投标有效期

(1)从开标之日起,本项目的投标有效期为90日。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将予退还。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0、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准备1份正本和4份副本,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标明“正本”或“副本”。如正本的内容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2)投标文件正本须打印或复印或用不褪色书写工具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在投标文件中。

(3)除投标人对差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允许有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文件的签署人签字,以示确认。

D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A、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亲自递交投标文件和参加开标会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B、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人递交投标文件和参加开标会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

(2)投标人应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明确标明 “正本”或“副本”。投标人应将1份正本和4份副本密封在另一个不透明的外层封装中。

(3)为了方便唱标,投标人还应该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单独密封提交“投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

A、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投标一览表”复制一份(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单独密封于一信封内,并在该信封上标明“投标一览表”字样,然后再装入投标文件正本的密封袋中密封。

B、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单独密封于一信封内,并在该信封上标明“投标保证金”字样(不要装入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中),于递交投标文件时送交采购代理机构。

(4)每一密封信封上均应注明“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骑缝章。

(5)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密封和加写标记,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收,并退回给投标人。

(6)电报、电话、传真等非纸质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2、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截止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与开标仪式的地点为同一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为同一时间。

(2)投标文件需由专人送交。投标人须将密封和标记后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中注明的开标地址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交采购代理机构。

(3)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并于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规定的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公开开标。

3、迟交的投标文件

(1)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

(1)投标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报价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须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销的通知应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销投标”字样。

(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4)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按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E 开标和评标

1、开标

(1)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投标人代表均需按时参加开标会。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开标时,由政府采购监督员或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宣布检查结果,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唱标。唱标主要内容为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投标一览表”的内容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

(3)在投标截止之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拆封并宣读。在开标时没有当众拆封和宣读的投标文件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拆封。

(4)唱标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唱标记录,并由采购代理机构代表、采购人代表、监督员等在唱标记录上签字。

2、评标委员会

(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其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共五人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评标专家由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按照法律程序依据本次采购活动的特点和需要在政府指定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3、对投标文件的初审和响应性的确定

(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组织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合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等。

(2)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3)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每一投标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买方的权力和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4)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5)如果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而作无效投标处理:

A、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的;

B、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或无效的;

C、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未有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人签名的;

D、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或者字迹模糊不清或未胶装成册的;

E、投标报价超出最高投标报价(预算价)上限的;

F、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或服务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

G、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H、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I、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J、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废标条款。

4、投标报价的审核

(1)投标人的报价应是真实、合理和全面的报价。投标人应该公平竞争,合理报价。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投标人的任何报价进行单项分析与澄清。任何虚假不实的报价,一经确认,将导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及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

(2)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若大写和小写表示的金额之间有不一致的,则以大写金额为准,并对小写金额作相应的修正。

5、询标及投标文件的澄清

(1)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向投标人质疑,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人有责任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

(2)重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3)除评标委员会主动要求询标外,从开标后至授予合同期间,任何投标人均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与评标委员会联系。如果投标人希望递交其他资料给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以提醒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注意,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