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白沙黎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白沙黎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白沙黎族自治县机关职工食堂购买社会服务-采购需求
白沙黎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白沙黎族自治县机关职工食堂购买社会服务-采购需求

招标详情

白沙黎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白沙黎族自治县机关职工食堂购买社会服务-采购需求
发布日期:Thu Feb 18 11:00
一、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名称 白沙黎族自治县机关职工食堂购买社会服务
二、采购品目名称
采购品目名称 白沙黎族自治县机关职工食堂购买社会服务
三、采购方式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四、采购预算金额
采购预算金额(万元) 151.322667
五、本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自2021-02-18至2021-02-23止
六、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稿)公告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开始之日起至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 白沙黎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 白沙黎族自治县委办公大楼
联系人 王主任 联系电话 0898-27710600
代理机构 海南鑫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11号海阔天空国瑞城S5地块B座办公楼东栋C804房
代理机构联系人 吴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898-32260619
八、附件
附件 采购需求.pdf
一、项目名称:白沙黎族自治县机关职工食堂购买社会服务 二、采购预算金额:151.322667 万元 三、服务期限:一年 四、食堂运营的服务内容 (一)食堂规模 食堂地址位于白沙县牙叉镇泰和路 13 号,一楼设室内固定餐位 110 个,二 楼大厅设有 6个桌位和 3个包厢作为公务接待用(可容纳用餐人数 95 人) (二)食堂运营模式及管理 1、机关职工食堂实行零利润制度,所有饭菜均为成本价。实行政府统一购买 社会化服务,服务内容为公共食堂及公务接待服务,包括食品采购、加工、用餐 登记、管理,用餐服务、餐厅、厨房、卫生间、及外围清洁卫生等。合同期满后, 经年终考核,用餐服务满意率达到 85%以上,原承包服务方经县政府批准,可续 签合同。竞标主体为餐饮企业、餐饮个体户或具有一定餐饮管理经验的自然人。 机关职工食堂的管理主体为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服务方具体负责机关职工食堂 的日常管理及场地设备维护管理。用餐费用采取政府补贴及个人支付的方式。 2、实行用餐人员刷卡登记,用餐卡需经过单位出函申请办理,后由县机关事 务服务中心统一办理。 3、食堂以“保障供应、保证质量、优质服务”为服务宗旨,设立意见箱,直 接接受就餐人员监督。成立县机关职工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食堂的监 督与考核。具体考核办法由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组织制定。 4、建立食堂管理工作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以此例会,通报食堂运行情况和 就餐满意度,征求意见和建议,制定改进措施,确保食堂正常运营和就餐安全卫 生。 (三)食堂服务范围 1、服务对象: (1)为县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借调人员、志愿者及临时聘用人员)提 供用餐服务。 (2)为来我县开展考察、交流、视察等公务活动的上级领导提供用餐接待服务 (注:接待用餐实行成本价供应)。 2、服务内容:为广大干部职工提供自助式早、中、晚餐。就餐人员需持卡 就餐,一人一卡,只限本人使用。 3、服务方式及用餐补贴:(1)食堂菜肴实行成本价供应,公共职工用餐部 分:早餐 6元。中餐 15 元,晚餐 15 元。中餐由县财政补贴 15 元。(注:财政 补贴对象为在编在岗的县直机关单位人员),不含有独立食堂的部门单位人员: 如学校、医院、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 (2)接待服务部分,实行成本价供应,费用由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或者被接 待对象)据实结算给服务方。 4、服务时间:服务时间为国家法定上班时间,早餐 7:00-8:00,中餐 12:00-13:00,晚餐 17:30-19:30。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