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政府毓秀路街道办事处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食堂后勤采购服务采购需求公示
食堂后勤采购服务采购需求公示

招标详情

食 堂 后 勤 采 购 服 务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食 堂 后 勤 采 购 服 务
  • 项目编号: GZHDD-2021-ZC5173
  • 采购预算: 1,530,000元
  • 最高限价: 1,530,000元
  • 二、公示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

  • 时间: 2021-02-19 至 2021-02-20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预算确定依据: 《2021年度云岩区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计划备案表》2021年第12号
  • 四、项目联系人(公示期限内,优先反馈意见给代理机构)

  • 1、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名称: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政府毓秀路街道办事处
  • 项目联系人:李金平
  • 联系电话:13984150513
  • 2、代理机构
  • 代理全称:贵州华盾达招标有限公司
  • 联 系 人:项目部二部
  • 联系方式:0851-84131233
  • 五、附件

  • 5173-需求公示.pdf
发布时间:2021-02-18
1 食堂后勤采购服务需求公示 1、项目名称:食堂后勤采购服务 2、项目编号:GZHDD-2021-ZC5173 3、公示期限(不少于两个工作日):2021年2月19日至2021年2月 20日 4、采购预算:¥1,530,000.00 元 5、最高限价:¥1,530,000.00 元 6、采购预算确定依据:《2021 年度云岩区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计划备 案表》2021 年第 12 号 7、采购单位名称: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政府毓秀路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 125 号金辉大厦旁 项目联系人:李金平 联系电话:13984150513 8、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贵州华盾达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项目部二部 联系电话:0851-84131233 9、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本项目文件采购需求公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 期限内。反馈意见给代理机构。 附件(上传采购文件主要包括:资格条件、技术参数、商务要求、评 标办法) 2 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属于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 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 2019 年的完整财 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 明材料(自行承诺);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 2020 年至今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 障资金的相关资料(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 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3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1 ) 供 应 商 须 承 诺 :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 后果。 (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 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 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 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 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 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投标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流通领域 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第一节 采购服务要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1、就餐人数:约 260 人; 2、就餐标准:23元/人/天,(早餐餐标每天每人预算 8元、中餐餐 标每天每人预算 15元)。 二、配送的食材类别 序号 食材类别 部分商品名 备注 1 粮、油类 大米(斤) 1.级别要求:国标一级及以上籼 米; 2.质量指标:国标一级及以上的质 量指标:水分≤15.5%;碎米总量 ≤10%;其中小碎米≤1%;不完善 粒≤3.0%;杂质最大限量:总量≤ 0.25%糠粉≤0.2%,矿物质≤ 0.02%,带壳稗粒/(粒/kg)≤3, 稻谷粒/(粒/kg)≤4;黄粒米≤ 1%;互混≤5.0%; 3.感观要求:米粒饱满;均匀完整; 颜色纯正;有光泽;干爽无杂质; 无异味;无呈粉质的颗粒;无虫蛀 及有病斑的颗粒;无生霉变质的颗 粒;表面无油污; 4.包装、运输和贮存符合相关规 定; 5.执行标准:GB/T1354-2018; 6.标签及包装标识内容应符合国 家有关规定,具有市场准入质量安 全 QS 标志和许可证编号、执行标 准号、产品名称、制造者。批量平 均偏差应大于或等于零。其他规格 5 的包装按国家技术监督局指定的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执 行; 7.提供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 该产品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公 章)。 面粉(斤) 1.级别要求:特制一等粉; 2.特精小麦粉色泽气味正常卫生 标准应符合 GB2715《粮食卫生标 准》小麦粉中不得添加过氧化苯甲 酰、溴酸钾;添加营养强化剂应符 合 GB14880《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 卫生标准》灰分(以干基计)(%) ≦0.5 粗细度(%)(全部通过 CB36 号筛,留存在 CB42 号筛的不超过 10.0%)面筋质(以湿基计%)≧26% 含砂量%(≦0.02)磁性金属物 ≦0.003 水分%≦14 脂肪酸值(以 湿基计)≦80 气味、口味(具有 小麦固有的气味,无异味) 菜籽油(斤) 1.级别等级:符合国家三级及以上 压榨菜籽油要求过氧化值、酸价、 水分及挥发物、气味滋味及色泽符 合质量指标; 2.过氧化值:meq/kg≦7; 3.酸价(koh):mg/g≦0.4 4.水分及挥发物:%≦0.05; 5.气味滋味:气味口感较好色泽 (罗维朋比色槽 133.4mm),Y≦ 35,R≦3.5。 大豆油(斤) 1.级别等级:国家一级,符合相关 质量标准; 2.非转基因大豆油。 6 2 肉类 肥瘦肉片(斤) 符合国家相关质量要求标准。 五花肉(斤) 肉丁(斤) 肉沫(斤) 肉丝(斤) 后腿肉(斤) 里脊肉(斤) 瘦肉片(斤) 仔排(斤) 猪肝(斤) 猪脚(斤) 猪心(斤) 猪腰(斤) 牛里脊(斤) 牛腩(斤) 脆哨(斤) 软哨(斤) 蹄髈(斤) 猪板筋(斤) 肘子(斤) 鲜羊肉(斤) 鲜羊排(斤) 猪皮(斤) 猪肚(斤) 肥肠(斤) 龙骨(斤) 大黄鱼(斤) 剥皮鱼(斤) 鲫鱼(斤) 江团(斤) 桂鱼(斤) 鲤鱼(斤) 7 鸡翅根(斤) 鸡翅尖(斤) 鸡翅中(斤) 鸡脯肉(斤) 鸡爪(斤) 鸡蛋(件) 鸭脯肉(斤) 鸭掌(斤) 3 蔬菜、水果 类 菜心(斤) 符合国家相关质量要求标准。 大白菜(斤) 花菜(斤) 芥兰(斤) 莲花白(斤) 香芹(斤) 青菜(斤) 青口白(斤) 娃娃菜(斤) 香菜(斤) 小白菜(斤) 油麦菜(斤) 白蒜苗(斤) 大葱(斤) 大姜(斤) 红椒(斤) 青椒(斤) 蒜苔(斤) 小葱(斤) 白萝卜(斤) 红薯(斤) 莴笋(斤) 山药(斤) 土豆(斤) 8 洋葱(斤) 无筋豆(斤) 带壳玉米棒(斤) 黄瓜(斤) 四季豆(斤) 西红柿(斤) 小瓜(斤) 圆茄子(斤) 长茄子(斤) 金针菇(斤) 丝丝菜(斤) 蘑菇(斤) 西瓜(斤) 香蕉(斤) 小米蕉(斤) 苹果(斤) 梨子(斤) 桃子(斤) 圣女果(斤) 4 调味品、干 货类 芝麻香油(斤) 符合国家相关质量要求标准。 花椒粉(斤) 糍粑辣椒(斤) 食盐(斤) 白糖(件) 味精(斤) 干椒节(斤) 豆瓣酱(斤) 白胡椒粉(斤) 特鲜酱油(斤) 蚝油(斤) 老抽(件) 生抽(件) 9 陈醋(件) 甜面酱(件) 香辣酱(件) 糊辣面(斤) 干小木耳(斤) 银耳(斤) 干大木耳(斤) 芡粉(件) 红糖(斤) 豆瓣酱(件) 白醋(斤) 5 一次性 用品 500 型圆盒 符合国家相关质量要求标准。 四格餐盒 850 型圆盒 筷子 500 型、850 型餐盖 注:1.实际供货,以采购人每天的定单为准。 二、技术要求 2.1 所供食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 2.2 所供食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和经营标准,均能提供相应 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食品标签、说明书文字清晰,质保期符合国家 相关规定; 2.3 所有食品指标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且各项技术指标完 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2.4 所有配送食品不得提供转基因类食品; 2.5 肉类技术要求:采购的肉类的标准按照 GB2707-2016 规定执 行; 10 2.6 蔬菜、水果类技术要求:农药残留物符合国家相关食用标准; 11 第二节 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及服务地点 服务期:签定合同之日起 1年。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验收标准、规范及方式 供应商将所订购的食品和验收清单按时送至指定地点后,采购人 派专人对照清单逐项过秤验收,双方在验收入库单上共同签字确认。 三、配送及交货 3.1 运输方式:供应商派专人专车配送,并承担其相应费用。 3.2 交货时间:工作日配送(在非工作时间内,采购人有特殊情 况要求正常配送的,须不得延误,照常配送)。 3.3 供应商须按招标方要求的时间每天上午 6:30-7:20 点,将 所订购的食品送到指定地点。 四、安全责任要求 4.1 任何因食品质量问题导致的食品安全或食物中毒责任,在确 认导致问题的品种后,由该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除 对采购人进行赔付外,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4.2 配送车辆安全责任:供应商在原材料配送过程中需自行保证 配送车辆的安全,配送车辆在任何地点和时间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供应 商自行承担。 五、付款方式 12 投标供应商提供发票,采购人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投标供应商货 款,每月结算一次。 六、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 七、其他要求 7.1 配送人员必须年满十八周岁,有健康证、驾驶证,车辆符合 道路运输标准; 7.2 接到采购人临时通知的食品配送任务时,必须 30分钟内响 应,并于 2个小时内送达指定的地点; 7.3 如有配送食品质量达不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可无条件退换 货,供应商应于 1小时内将换货食品补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7.4 供应商承诺中标后在合同期限内,严格按照中标下浮比例供 货,如不能按照报价下浮率执行,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7.5 投标供应商须作出如下基本承诺: 7.5.1 按照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保质、保量为采购人提供所需食品,若供应的食品出现质量 问题,引发不良事件发生,由投标供应商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 任。 7.5.2 在服务过程中,投标供应商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供 货,由于投标供应商原因未按时将食品送达指定地点,给采购人造成 的损失由投标供应商承担。 7.5.3 投标供应商严格按照采购人的配送标准、质量、数量实施 13 配送。 7.5.4 投标供应商保证按照采购人要求的品种、规格、数量进行 配送,验收时若发现食品质量未达到相关规定,投标供应商无条件在 采购人规定时间内更换,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供应商承担;若 未更换或未按时更换,投标供应商自愿接受采购人的处罚。 7.5.5 投标供应商出现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品不予更换或未 按时更换的情况 2次,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7.5.6 采购人临时补货,投标供应商按要求按时送货,若未按时 送货造成的所有损失由投标供应商承担。 八、价格调整 8.1 配送价格的定价依据:甲乙双方每月初派出相关人员组成市 场调查组,选取 2 家大型超市或菜市场对所购食品进行询价,取 2家 的平均价为市场价,乙方按照市场价下浮率(中标下浮率),即为该 月的配送价格。如甲方所需食材不具备询价条件或市场价格出现大幅 波动时,双方可提出议价。 8.2 在定价过程中,若供方无任何正当理由不接受采购人的供货 价格,则视供方单方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供方所有货物的配送权, 并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注:以上任意一条承诺未按要求履行,由该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 责任与经济损失,除对采购人进行赔付外,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14 评 分 表 项目名称:食堂后勤采购服务 交易编号:2021-ZFCG- 项目编号:GZHDD-2021-ZC5173 评标地点: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评标 室 2021.X.X 供应商名称 评分项及评分标准 供 应 商 1 供 应 商 2 供 应 商 3 供 应 商 4 价格分 (20分) 本项目按照下浮率作为投标报价,投 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 价)×价格权值(20%)×100(计算分数时 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小数)。 粮、油类商品占比:3分; 肉类商品占比:8分; 蔬菜、水果类商品占比:6分 调味品、干货类商品占比:3分。 所采购食材的价格可随市场行情波 动,双方定期开展市场询价工作。 在合同期限内,投标供应商必须按照 中标时的下浮率供货,如不能按照下浮率 执行,将无条件解除合同。 0-20 分 技术分 (15分) 投标供应商有切实可行的服务质量 保证措施(人员管理、品质管理、仓储管 理、卫生管理等),由评标委员会综合比 较评分。 1.方案内容合理、完整、可行、具有 科学性得 8-10 分; 2.方案内容较合理、较完整、较可行、 较有科学性得 4-7.9 分; 3.方案内容不合理、不完整、不可行、 0-10 分 15 不具科学性得 0-3.9 分。 投标供应商自行拟写针对本项目应 急保障及危机处理预案,对配送中突发事 件(天气、交通等因素)的应急预案和相 应措施,由评标委员会综合比较评分。 1.方案内容合理、完整、可行、具有 科学性得 4-5 分; 2.方案内容较合理、较完整、较可行、 较有科学性得 2-3.9 分; 3.方案内容不合理、不完整、不可行、 不具科学性得 0-1.9 分。 0-5 分 商务分 (65分) 人员配置: 配置项目负责人 1人,食品安全负责 人 1人,应急事故处理负责人 1人,配送 人员 2人。评审标准:以上人员配备齐全 的得 5分,缺一项不得分。 注:提供以上人员身份证、健康证、劳动 合同等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0-5 分 配送能力: 1、投标供应商具备一辆专用且合法 的配送车或专用食品材料配送车的每提 供一辆得 2.5 分,满分 5分; 注:配送车辆可以是自有或租赁,自有的 提供购买凭证复印件等材料,租赁的提供 租赁期不低于本项目供货期的租赁合同 复印件等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供应商具备应急配送能力得 3分,不满足不得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 料)。 0-8 分 业绩: 0-10 分 16 投标供应商提供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今,类似食材配送业绩,每个得 5分,满 分 10 分。 注: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备查。 质量要求: 1.投标供应商承诺每季度随机对配 送的 3至 5类食材进行抽样送检一次,由 社会权威检测机构出具质量检测报告,得 6分(需提供承诺书); 2.投标供应商所投标的猪肉承诺提 供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 证、非洲猪瘟病毒检测报告得 6分,未提 供或提供不全得 0分; 3.投标供应商承诺中标后对提供的 蔬菜进行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达到100% 的得 5分,未提供或承诺不全得 0分; 4.投标供应商所投标的油(大豆)提 供非转基因的检测报告得 5分。 5.投标供应商所投调味品提供社会 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每提 供一份得 1分,满分 10 分。 注:提供清晰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原件备查。 0-32 分 扶贫政策: 承诺采购扶贫产品的,且在本单位年 度采购量占比 10%,得 5分;占比每提高 1%加 1 分,最高得 5分。 注:须提供承诺书,不提供不得分。 0-10 分 政策性 加分(5 据黔财采﹝2014﹞15 号的规定,对投标 主要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 0-2 分 17 分) 产品清单”有效期内的产品(强制采购产 品除外),每一项加 0.3 分;所投主要产 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 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 0.5 分,最高不超过 2 分。(不适用于本 项目) 根据黔财采﹝2014﹞15 号的规定,对投 标主要产品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 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在总得分基 础上加 3分。 备注 1:少数名族地区是指:内蒙古自治 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西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享受少数 名族待遇的省份:贵州省、云南省和青海 省。 备注 2:投标主要产品是指:猪肉、蔬菜 (提供资料证明其产地)。 0-3 分 得分 100 分+ 政策性 加分 评标专家(签字): 3.价格分的计算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最 低有效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余供应商价格 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综合评分法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 30%至 6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 10% 18 至 30%。采购项目中含不同采购对象的,以占项目资金比例最高的 采购对象确定其项目属性。 (1)价格扣除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及相关规定,在技术、商务等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本项目 对享受价格扣除政策企业的产品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 格参与评审(说明: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 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声明函》和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声明函所 载内容必需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中标资 格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 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价格扣除只针对 投标报价未超过财政控制值的供应商有效。 供应商资格条件 第一节 采购服务要求 第二节 商务要求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