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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密市人民法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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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密市人民法院高密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需求公示

招标详情

高密市人民法院高密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高密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预算为195万元/年。本项目物业范围包含康城大街审判综合办公楼及附属设施,建筑面积约1.7万平方米,院落30亩;四处法庭(柏城、柴沟、双羊、夏庄)办公楼及院落,建筑面积约7000平方米,院落25亩。采购内容为以上区域的保洁、安保(仅四处法庭门卫)、绿化养护、零星维修及院机关食堂餐饮供应。所有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各种传染病,无不良记录。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详见项目概况。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采购人和项目审批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财库﹝2020﹞46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 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康城大街审判综合办公楼及院落、四处法庭(柏城,柴沟,双羊,夏庄)办公楼及院落、院机关食堂。 服务期:3年(合同每年签订一次,试用期1年,若试用期不合格,采购人有权不再续签合同)。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程序验收。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2月19日起,至2021年2月22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02-23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高密市人民法院 地址:高密市康城大街2317号
联系人:郭秋萍 联系方式:0536-2678017
2.采购代理机构:潍坊光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东方路2878号怡馨园沿街三楼
联系人:宋英辉 联系方式:0536-8528712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19日 17时23分19秒
[201160393 附件:需求方案 定稿.pdf点击下载]
1 高密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高密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预算为195万元/年。本项目物业范 围包含康城大街审判综合办公楼及附属设施,建筑面积约1.7万平方米,院落 30亩;四处法庭(柏城、柴沟、双羊、夏庄)办公楼及院落,建筑面积约7000 平方米,院落25亩。采购内容为以上区域的保洁、安保(仅四处法庭门卫)、 绿化养护、零星维修及院机关食堂餐饮供应。所有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各种 传染病,无不良记录。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详见项目概况。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 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采购人和项目审批主管部门的相关 审批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财库﹝2020﹞46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 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鲁财库〔2007〕32 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 关法规。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康城大街审判综合办公楼及院落、 四处法庭(柏城,柴沟,双羊,夏庄)办公楼及院落、院机关食堂。 服务期:3年(合同每年签订一次,试用期1年,若试用期不合格,采购 人有权不再续签合同)。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程序验收。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2月20日起,至2021年2月 22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请遵循 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 2021 年 2 月 23 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应当于公示期满 5 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 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 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高密市人民法院 联系人:郭秋萍 电话:0536-2678017 地址:高密市康成大街东首 2.采购代理机构:潍坊光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英辉 电话:0536-8528712 地址:潍坊市东方路2878号怡馨园沿街三楼 3 附件:技术、服务等要求: 一、委托管理事项 1、保洁 (1)保洁范围: ①机关办公楼、公共区域包括:办公楼大厅、展室、走廊、大门、步梯、 电梯,卫生间、审判庭,会议室、安检室、活动室、图书室、党建展厅、值班 室、接待室,立案诉讼服务大厅、执行事务大厅、信访大厅及院落的日常保 洁。 四处法庭办公楼、公共区域包括:办公楼大厅,安检、走廊,大门、步 梯、卫生间、审判庭、会议室、活动室、值班室及院落。 ②法警训练场地、洗车台、两处法庭锅炉房公用设施等日常保洁和管理。 ③办公楼附属区域包括:机关食堂、停车场,卫生间、垃圾箱等公共区域 的日常保洁。 (2)责任:因中标人保洁、管理不当,造成采购人公用设施和其他财产 受损或残缺的,中标人应当进行修复或按照实际损失赔付。在保洁过程中发生 工伤事故的,由中标人自行解决。 2、四处法庭门卫 (1)保卫范围 ①维护四处法庭夜间看门岗执勤、巡视、安保和处置突发事件。 ②车辆进出及停泊的登记及管理。 (2)责任:若采购人发生治安管理方面的问题,中标人有责任协助调查 处理,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和经济责任,在工作中发生工伤事故的,由 中标人自行解决。 3、食堂人员 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餐食制作及就餐服务,加强对食堂及服务人员的管 理,并承担工作人员的相关费用。餐厅的原材物料由中标人负责采购,采购人 监督。干警按早餐4元、午餐6元的标准,中标人组织好食品加工及保障食品安 4 全。 因岗位特殊,由采购人指定专人对食堂进行管理。对不能胜任岗位或不服 从采购人管理的人员,采购人提出更换要求后,中标人需5个工作日之内将人员 重新配备到位。 4、绿化养护 (1)服务范围:院机关及四处法庭服务区内绿地、花木、行道树等修 剪、施肥、浇水、喷洒农药等日常养护。 (2)责任:因中标人养护、管理不当,造成甲方花木绿地行道树和其他 财产受损或残缺的,中标人应当进行修复或按照实际损失赔付。在保洁过程中 发生工伤事故的,由中标人自行解决。 5、零星维修 费用暂定40万元,零星维修包含锁、管道、部分墙面粉涮、水嘴、照明灯 具、厕所用纸、抽纸等,不包含消防、电梯、空调等专业维保范围的,维修 所需物料费用由物业公司提报维修方案,采购人根据实际维修更换物料(物 业公司提供发票)据实结算。 二、物业人员配备及基本要求 序 号 岗位 岗位编制 人数 年龄要求 备注 1 项目经理 1人 55岁以下 2 保洁员 机关办公楼18人 四处法庭各1人 22人 55岁以下 3 门卫 四处法庭各1人 4人 55岁以下 4 维修工 机关办公楼1人、 四处法庭1人 2人 55岁以下 5 会议服务 人员 法院办公楼 2人 45岁以下 6 季节性锅 炉工 夏庄法庭、柏城法 庭各1人 2人 60岁以下 7 机关食堂 厨师2名 2人 55岁以下 5 服务员3名 3人 45岁以下 备注:1、物业公司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人数上岗,上岗人员身体健康, 年龄段符合要求。 2、上班时间必须穿工作服,工作服要整洁,上班统佩戴工作牌,工作牌 应端正地戴在左胸襟处。 3、对客人服务无论何时都应面带笑容,热情主动。谦虚和悦接受客人的 评价,对客人的投诉应耐心倾听,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 4、中标人须优先使用上年度的岗位服务人员,具体岗位人员根据采购人 要求。 三、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 (一) 保洁人员工作标准要求 1、大厅。大厅地面每日擦拭2次,随时清扫,无垃圾、无卫生死角、无 烟头等,垃圾每平方米不超过1个,保持干净整洁。 2、走廊。每日拖拭1次,随时清扫:每周清洗1次,无垃圾、无杂物、无 烟头等,垃圾每平方米不超过2个,保持干净整洁。 3、大门。每日擦拭1次,每月清洗1次,大门玻璃无明显痕迹。 4、步梯。随时清扫,每日拖拭2次,保持干净整洁。 5、院子。每日清扫2次,无积水、积雪,无卫生死角,垃圾每平方米不 超过2个,保持干净整洁。 6、卫生间。随时清扫、拖拭,无异味,无蚊蝇;及时放卫生球,每周消 毒1次,保持干净整洁。 7、会议室、审判庭、接待室每天打扫。保持门窗明亮、干净整洁。如 遇上级检查、大型会议等重要活动随时打扫。值班室每日打扫一次。 8、活动室。每周打扫一次,保持器材设备干净、门窗明亮、桌椅干净 整洁。 9、垃圾区。随时清扫,无异味,无蚊蝇,每周消毒1次,保持垃圾入桶 周围干净整洁。 10、检查责任区域内照明和冷暖设备,发现故障及时报修。 6 11、外围保洁人员做好室外道路、雨水井及室外公共设施设备休息场所 的清洁保洁工作:及时清理暗沟、下水道,保持雨季排水水道畅通。四处法庭外 围卫生由门卫负责。 (二)四处法庭门卫人员工作标准要求 1、维护治安。维持好法庭门口安全秩序,对一些纠纷、滋事等突发事件 及时报告,并必要的应急处理。 2、执勤。严禁漏岗、误岗,保持24小时不间断执勤。 3、巡视。建立巡逻制度,夜间要达到规定次数,预防各类案件的发生。 4、车辆进出及停泊管理。引导车辆按指定区域停放。 5、接待来访人员。热情礼貌,及时回答来访人员的询问。 6、当值期间,对岗位内发生的各种情况要认真处理,并做好记录,严格 执行交接班制度,按时交接班,不迟到、早退,不能误岗、漏岗。 7、熟悉消防系统及消防器材的安装位置,掌握各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遇到紧急,突发性重大事情,要及时报告。 8、严防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进入物业管理区域内,特殊情况报告上级处 理。 (三)绿化人员工作标准要求 1、草坪。按照不同季节的要求,定期进行浇灌、剪草坪、维护、清除草 坪内杂草等:及时清扫草坪上的垃圾,保持绿化场地不留杂物、干净整洁。 2、花木。按照不同季节的要求,定期进行浇灌、修剪、施肥、预防病虫 害等。 3、对机关院内及四处法庭花草树木进行定期清除杂草、防治病虫害、松 土、施肥,并修理枯病枝、伤害枝等,更换死亡苗木,浇水。 4、节约用水,节约使用绿化用品,正确操作并爱护工具、设备并负责及 时维护修理。 (四)机关食堂及工作人员工作标准要求 1、做好厨房卫生工作,餐具每天、每顿全面消毒,厨房工作人员均持健 康证上岗并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 2、对厨房卫生的管理和监督。 7 3、设有专人代表与本单位协调有关工作,并不断听取干警职工的意见进 行改进。 4、根据采购人要求,根据季节合理调整菜单,每周向采购人提供下周菜 谱,讲究质量,做到卫生、味美菜品多样化,对菜品菜肴搭配及卫生进行检 查。 5、根据采购人要求保证吃熟、吃热、吃的卫生、吃足定量的饭菜,确保 安全。 6、进入食堂的原材料要确保正规渠道购买,食用油、调味品等正规厂家 品牌,甲方监督采购,确保卫生安全。物品严格管理、做好入库登记,坚持先 进先出的原则杜绝过期食品;合理使用物资注意节约杜绝浪费;食堂的一切器 具,按卫生要求严格进行消毒,每次用完认真清点并保存好。 7、所提供饭菜留样并做好记录。 (五)零星维修服务: 1、负责本项目范围内建筑物的日常修缮,审判执行场所及相关设施的检 查、检修; 2、负责所辖区域内变压器、照明及电路等设施维修; 3、负责所辖区域内的水、管道等设备及设施检修; 4、遵守维修操作程序,做到高效、优质、安全地完成维修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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