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韶关监狱罪犯大宗生活物资(冷鲜肉及冷冻肉)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具体操作指引详见:网站首页右中侧“智慧采购云平台项目电子交易系统资料下载”中“政府采购供应商--供应商指南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CLF0120SG00ZC88
项目名称:韶关监狱罪犯大宗生活物资(冷鲜肉及冷冻肉)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544,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罪犯大宗物资采购(冷鲜肉及冷冻肉)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544,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畜禽肉 | 冷鲜肉及冷冻肉采购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5,544,000.00 | 5,544,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货物的供应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供应商可参考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罪犯大宗物资采购(冷鲜肉及冷冻肉)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罪犯大宗物资采购(冷鲜肉及冷冻肉)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 按《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进行承诺)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按《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进行承诺)
(4)(4)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19日至2021年02月2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具体操作指引详见:网站首页右中侧“智慧采购云平台项目电子交易系统资料下载”中“政府采购供应商--供应商指南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年03月12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南路40号湘商大厦6楼601A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903/index.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908/index.html。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名 称:广东省韶关监狱
地 址: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犁市镇
联系方式:0751-8934451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联系方式:0751-8329009-210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小姐
电 话:0751-8329009-2105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02月19日
合同格式条款
合同书
项目名称:韶关监狱罪犯大宗生活物资(冷鲜肉及冷冻肉)采购项目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二○二○年 月 日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买方(采购人) 广东省韶关监狱
卖方(中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韶关监狱罪犯大宗生活物资(冷鲜肉及冷冻肉)采购项目(项目编号:440001-2021-00327)招标文件的要求,买卖双方经协商确定,买方向卖方订购下列货物及其服务,为明确双方责任和权利,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1、? 货物的品种、数量、价格、供应期限
1.? 货物的品种、价格详见合同附件。
1.? 供货数量:以买方月计划为准。
1.? 供货金额:按合同单价和当月实际供货量为准,按下公式计算:
当月供货金额=∑(当月实际供货量×相应品种的合同单价)
1.? 供应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 卖方应严格按合同约定(含品牌、品种、质量、规格、数量等)供应。卖方未经买方同意,不得变更商品的品牌、品种、质量、规格等,否则,买方有权拒收。
1.? 价格调整:
合同期前三个月内价格不调整,第四至第六个月合同期价格,由买方于合同期第三个月组织在买方属地进行价格调查,根据招标前进行的市场调查价格平均值(即单价最高限价)与当次市场调查价格(取调查价格平均值)对比的涨跌幅调整一次。
涨幅≤2%的,不调整;2%<涨幅≤4%的,价格上调2%;4%<涨幅≤6%的,价格上调4%;6%<涨幅≤8%的,价格上调6%;8%<涨幅≤10%的,价格上调8%,以此类推;即涨幅大于2%后每满2%上调2%,上不封顶。
如价格下跌的,按跌幅下调价格。
此后每三个月价格调整,取当次的市场调查价格(取调查价格平均值)与三个月前的市场调查价格(取调查价格平均值)对比的涨跌幅调整。
涨幅≤2%的,不调整;2%<涨幅≤4%的,价格上调2%;4%<涨幅≤6%的,价格上调4%;6%<涨幅≤8%的,价格上调6%;8%<涨幅≤10%的,价格上调8%,以此类推;即涨幅大于2%后每满2%上调2%,上不封顶。
如价格下跌的,按跌幅下调价格。
二、供应要求
(一)包装要求
1、包装要求:包装应清洁、卫生,无破漏。
2、标签标识: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内容;剩余保存期不少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二)品牌要求
在满足质量要求的情况下,除核心产品(去皮上肉)仅允许投报一个品牌外,其他各品种允许投报不超过五个品牌(需在投标文件中列明投报品牌),但每品种只允许投报一个价格。
(三)食品安全要求
畜、禽货物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2707-2016),水产品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2733-2015)的要求。
货物质量标准:各项货物须符合国家标准,经检验合格。
三、保密
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买卖双方不得将本合同及含投标文件在内的相关附件等有关资料提供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不得将其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它用途,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范围。
四、合同签订及履约保证金
(一)卖方与买方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合同。
(二)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卖方须向买方支付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在卖方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30日内,买方一次性无息退还或失效,不计利息。
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三)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扣除5%履约保证金:
1、未按要求随货提供相关票证;
2、一个货物品种质量验收不合格,退货数量未超过50%(不含本数)的;
3、未按买方采购计划的时间供货(提前一天与买方协商,且未影响罪犯伙食供应的除外);
4、供货数量仅为买方采购计划数量的80%-90%(不含本数),且未影响罪犯伙食供应;(供应数大于计划数的,可退回给卖方或验收合格后入库,不扣除履约保证金)
5、未按买方指定秩序卸货;
6、货物出现质量问题,卖方不积极配合查找原因,不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7、工作人员不遵守《外来人员进出监管区须知》第十项所列事项的。
(四)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扣除10%履约保证金:
1、供应货物品种、品牌、规格或质量等级与合同不符;
2、一个货物品种质量验收不合格,退货数量超过50%(含本数)的;
3、提供虚假检验报告等相关票证;
4、因退货或未按买方采购计划数量、时间供应,造成买方伙食无法按时供应;
5、供货数量低于买方采购计划数量的80%(含本数);
6、同一品种货物连续两次验收发现质量不合格产品并退货;
7、把买方验收不合格退货的货物重新配送给买方;
8、在包装、运输、装卸等环节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9、组织机构发生调整,或经营场所、联系人、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买方业务部门,造成无法及时联系;
10、食品溯源管理制度不落实,进货查验记录不全;
发生上述(三)、(四)扣除履约保证金情形的,在未影响罪犯伙食按时供应、未因所供货物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前提下,在合同期第一、二月内可予以豁免扣除履约保证金,第三月起严格执行。
(五)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扣除20%履约保证金:
1、买方第一次发现卖方的工作人员为买方罪犯传带物品的;
2、卖方对货物检查把关不严,造成现金、绳索、利器等危险品、违禁品、违规品流入狱内,影响监管安全的。
(六)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扣除50%履约保证金:
买方第二次发现卖方的工作人员为买方罪犯传带物品的。
若同时出现上述履约保证金扣除情形,则仅按扣除数额最大的情形执行,不对同时出现的情形累计扣除履约保证金。
(七)如在合同执行期间因卖方违约导致履约保证金部分扣除,卖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将扣除的履约保证金补齐。
(八)如卖方在合同执行过程需终止执行合同的,需提前六十天以书面形式告知买方,并经买方同意, 待买方与新卖方确立供货关系后正式解除合同,否则按单方面终止执行合同处理,履约保证金不退还。卖方提前终止合同,视主张终止执行合同是否给买方造成损失处理,待买方与新卖方确立供货关系后减去实际损失再退还履约保证金。
五、配送要求
(一)交货地点:广东省韶关监狱罪犯伙房。
(二)首次供应时,应提供卖方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货物生产企业的《动物防疫合格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证照复印件予买方存档。
每次供应时,禽畜冻肉类应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产品合格证》及盖有公章的货物清单,肉制品类应提供《产品合格证》及盖有公章的货物清单,此外还需每半年提供一次由具资质的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肉制品《检测报告》,冷冻水产品类应提供贮存地的出入库检验证明及盖有公章的货物清单。
(三)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是对于长途运输,保证货物在运输全过程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保证冷冻肉中心温度控制在-2-7℃的范围之内,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货物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干爽,无软化现象。
(四)送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买方根据实际需求,提前三天以传真方式将需求通知卖方。
卖方在接到通知后备齐货物,按时送抵交货地点。卖方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买方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卖方。卖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导致买方无法正常供应伙食的,买方有权自行采购同等质量的货物,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均由卖方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
六、供货计量:以交货地清点为准。按《广东省监狱罪犯生活物资验收管理办法》(附件)执行。
七、包装标准及包装费用负担
用于货物包装的材料必须清洁,货物无污染。货物的包装和标签必须符合相应的规定和要求,包装费用由卖方负担。
八、付款方式
卖方按监狱要求完成当月供货后,于次月10日前凭国家正式发票(买方企业采购的物资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向买方申请付款,买方收到申请后在收到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结清货款(买房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国库支付即视为已按期支付)。
九、物资验收
(一)按《广东省监狱罪犯生活物资验收管理办法》(附件)验收。
(二)双方对质量有争议,如需将货物送至具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的,若检测结果合格,检测费用由买方支付。
若检测结果不合格,则检测费用由卖方支付,买方将该批次货物退货,卖方重新配送合格物资外,卖方还需缴纳该批次货物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予买方。
(三)合同期内,广东省监狱管理局对货物质量进行两次以内的抽查(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接到投诉调查而送检不受此次数限制),质量检验费用由卖方支付;对抽查发现货物质量(含包装)不合格的,责成买方对该批次产品作出更换、退货、扣除50%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解除合同等处理;合同期内两次抽查发现不合格的(可为相同或不同货物),责成买方全部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四)物资验收时未发现质量问题,而入库后七天内发现质量问题,卖方无法证明因买方保管、使用不善导致质量问题的,卖方应无条件更换该批次该品种物资。
十、卖方的管理要求
(一)卖方有以下行为,经调查属实的,买方将立即解除相关供应合同,履约保证金不退还:
1、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取得中标供应资格的;
2、中标供应项目有转包、分包行为的;
3、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更,已经不具备承接中标供应项目能力的;
4、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向监狱供货的;
5、有行贿、给回扣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6、因所供货物质量原因导致狱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7、所供应货物存在故意假冒伪劣行为的;
8、因卖方原因导致狱内发生监管安全事故的;
9、买方第一或第二次发现卖方的工作人员为监狱罪犯传带物品,且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
10、买方第三次发现卖方的工作人员为监狱罪犯传带物品的。
11、工作人员为监狱罪犯私传违禁品、违规品、危险品等违反监狱管理规定的。
12、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安全,有明确的食品安全责任人。因所供货物质量原因导致狱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除解除合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外,卖方还需赔偿买方救治经费及误工损失。
(三)由于买方工作的特殊性,卖方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买方出入监门和物品携带等各项规定。
(四)按合同约定的标的供货,卖方不得转包、分包,否则买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项目另行处理,卖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履约保证金不退还。
(五)卖方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品种、质量等)供应,不得变更供应商品,否则,买方有权退货。
(六)因生产商原因停产、改变生产规格的,中标供应商凭生产商证明告知买方,买方经市场调查确认,选择替换品种、规格,报省局生活卫生处备案后与供应商协商定价后确认更换的品种、规格、价格。
(七)买方按合同对商品进行严格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
(八)卖方须按供应商品的销售额开具国家正式发票。
(九)食品溯源要求。食品供应链必须明确,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来源应当是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流通市场或具有相关资质的厂家生产,食品生产企业必须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食品的源头与卖方要有固定的合法的供应关系。卖方应保存以下资料:
1、卖方与生产企业的销售合同;
2、生产企业的送货单和销售发票;
3、卖方与买方的采购合同及送货单据、销售发票。
十一、双方权利义务
1.? 卖方不得转包、分包本采购项目。
1.? 买方对不合格的货物,有权作退货处理;买方有按时与卖方结算货款的义务。
1.? 由于货物的质量问题或卖方不能按时按量供应,造成买方无法正常供应伙食的,买方有权自行采购同等质量的货物,相应的差价和费用由卖方承担。
1.? 卖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生产和检验,确保货物质量。凡卖方提供的商品因质量问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由卖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
1.? 外来人员进出监管区需知
由于监狱工作的特殊性,卖方应认真教育本单位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买方的相关管理规定。
(一)外来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假借买方名义从事有损买方形象的行为。
(二)外来人员进入监管区应提高警惕,注意人身安全保护,加强自我防范意识;自觉与罪犯划清界线,防止被罪犯利用。
(三)外来人员进入监管区必须衣着整齐,举止文明;女士不得衣着暴露。
(四)凡需进入监管区的外来人员必须由合作方开具委派证明和身份证明原件,向买方提出申请,经核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五)外来车辆应凭审批手续并由监狱警察带领或买方指定人员驾驶,方可进出监管区大门。
(六)所有进出监管区大门的人员、车辆和物品应接受监门警察和监门哨兵的检查,凭通行证件或经买方审批的手续,人证相符、手续齐全方可进出监管区大门。
(七)外来人员进出监管区大门必须遵守《广东省监狱监管区大门管理规定(试行)》。凭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外来人员通行证》或《外来人员临时通行证》,由买方相关部门警察带入带出,并接受监门武警和值班警察的检查管理。
(八)外来人员不得携带违禁品、违规品、危险品等可能影响监管安全的物品进入监管区,进入监管区时必须按规定将移动电话等物品保管在贮物箱。
违禁品是指枪支弹药、通讯设备、现金、刀具、毒品、麻醉及精神药品、军警制服、便服、假发、反动、淫秽宣传制品等物品;
违规品是指含有酒精的饮品、火种及可用作点火的可燃物品、身份类证件、绳索及可用作绳索的生产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玻璃陶瓷类制品及含有玻璃制品的物品、绝缘物品、燃料炊具和电炊具等物品;
危险品是指钝器、攀高物、易燃易爆、剧毒、放射、腐蚀性等物品。
(九)外来人员进入监管区大门后,必须将《外来人员通行证》或《外来人员临时通行证》挂于胸前,并妥善保管。
(十)外来人员在监管区内必须遵守监狱的下列规定:
1、不得擅自与罪犯接触,与罪犯认老乡、攀亲结友;
2、不得为罪犯传带、保管任何物品;
3、不得为罪犯邮寄信件、捎口信或替罪犯打电话;
4、不得在监管区拍照、摄像或录音;
5、不得在监管区内随意走动,非经许可不得进入监舍区;
6、不得与罪犯交谈业务以外的内容;
7、不得散布不利于罪犯改造的言论;
8、不得干涉、干扰监狱对罪犯的执法活动;
9、不得破坏买方设施;
10、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外来人员严禁进入监管区;
11、不得向无关人员谈及买方工作秘密,或从事其它有碍监管安全的行为。
(十一)外来车辆应按指定位置停放并熄火,拔下钥匙,锁紧车门窗。所有车辆在当天21时前应驶离监管区。
(十二)外来人员若违反本管理规定,买方将责成卖方将其解聘、辞退或调离,严禁其再次进入监管区,有违法行为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二、违约
1.? 因卖方供应货物时间、数量、质量等原因引起物资短缺,无其它同类物资代替,造成罪犯伙食无法按时供应的,视为卖方违约,买方将依合同约定扣除履约保证金。
1.? 卖方擅自将本项目转让或分包给他人的,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卖方对其违约行为给买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1.? 买方认为卖方供货质量与合同不符的,双方协商不成时,经鉴定卖方所供物品确为伪劣商品的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卖方应承担物品的检测费和相关的违约费。
十三、通知
1、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送达合同中规定的对方地址。
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时间较晚的一个日期为准。
十四、适用法律
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十五、合同生效
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且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合同生效日期以较迟签注的日期为准。
十六、合同终止
1、合同到期自行终止。
2、合同执行过程中,供应商需提前终止执行合同的需具备以下条件:
(1)继续供货至买方另行招投标完成后;
(2)继续供货期间的价格按原合同约定的情形执行;
(3)待买方与新中标单位确立供货关系后正式解除合同;
(4)缴交的履约保证金,视主张终止执行合同是否给买方造成损失处理,待买方与新中标单位确立供货关系后减去买方实际损失退还;
(5)合同解除后,供应商不得参与今后买方的同类招投标;
(6)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对其违约行为给买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十七、争议解决
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买卖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可提交买方所在地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八、其它
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及本合同之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解释的顺序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方执 份,卖方执 份,采购代理机构执 壹 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买卖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合同修改书、往来信函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均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
买方: 卖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 : 签约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