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1年02月20日 14:16
附件1 | G027.zip | ||
附件2 | G027.zip |
项目概况
遂宁市安居区保石镇水井九年义务教育学校食材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遂宁市河东新区鼎盛国际(银座)13楼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2月2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ZBL采磋(2021)027号
项目名称:遂宁市安居区保石镇水井九年义务教育学校食材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2)供应商为食品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非食品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20日 至 2021年02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遂宁市河东新区鼎盛国际(银座)13楼1号
方式:本次磋商邀请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以采购公告形式发布,磋商文件现场发售,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2月2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遂宁市河东新区鼎盛国际(银座)13楼1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2月2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遂宁市河东新区鼎盛国际(银座)13楼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各产品基准单价的 100% (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遂宁市安居区保石镇水井九年义务教育学校
地址:遂宁市安居区保石镇水井街一号
联系方式:夏老师 138825822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国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遂宁市河东新区鼎盛国际(银座)13楼1号
联系方式:刘先生0825-28187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老师
电 话: 13882582260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四川国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遂宁市安居区保石镇水井九年义务教育学校(采购人)委托,拟对食材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XZBL采磋(2021)027号
2.采购项目名称:遂宁市安居区保石镇水井九年义务教育学校食材采购
3.采购人:遂宁市安居区保石镇水井九年义务教育学校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国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自筹资金 40 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
(7)供应商为食品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非食品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获取方式:本次磋商邀请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以采购公告形式发布,磋商文件现场发售,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发售时间:2021年2月20日至2021年2月23日17:00时前(北京时间)。
3.发售地点:遂宁市河东新区鼎盛国际(银座)13楼1号。
4.本项目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得转让)。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2月25日14:00(北京时间)。
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1年2月25日14:00(北京时间)。
十、磋商地点:遂宁市河东新区鼎盛国际(银座)13楼1号。
十一、磋商保证金:
金 额:? 0元
交款方式:1.银行柜台转账;2.银行电汇;3.网上银行转账;4.保函(银行、保险、国有融资性担保公司)。
收款单位:四川国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收款帐号:117204421888
开 户 行:中国银行遂宁城北开发区支行
交款截止时间:2021年 月 日17:00前(磋商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
准,须以对公账户交纳)。
(根据川财采(2020)28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十二、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成交价的5%
交款方式:1.银行柜台转账;2.银行电汇;3.网上银行转账;4.保函(银行、保险、国有融资性担保公司)。
交款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前
收款单位:遂宁市安居区保石镇水井九年义务教育学校
收款帐号:由采购人指定
开 户 行:由采购人指定
(注:根据川财采〔2020〕28号文件规定,鼓励采购人免收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
十三、代理服务费:
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
代理服务费收取时间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遂宁市安居区保石镇水井九年义务教育学校
采购人地址:遂宁市安居区保石镇水井街一号
联系人:夏老师
联系电话:13882582260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国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遂宁市河东新区鼎盛国际(银座)13楼1号
邮 编:629000
联 系 人:(业务)李女士 联系电话:15680368781
联 系 人:(财务)刘先生 联系电话:15983098215
座机电话:0825-2818707
电子邮件:39089334 @qq.com
竞争性磋商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最高限价
1.项目名称:遂宁市安居区保石镇水井九年义务教育学校食材采购
2.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各产品基准单价的 100% (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二、投标报价说明
1.报价要求
供应商所报价格(包括但不限于)为送达指定地点含税价以及食材、损耗、仓储、运输、加工服务、检测、人工等一切所需费用。
2.投标报价
供应商对所有产品按基准单价的百分比进行统一报价,报价不得高于100%。
3.确定结算价格
最终结算价格=基准单价×报价。
4.基准单价确定
(1)由学校安排人员每周对学校周边市场进行市场询价(不少于三家,完善询价资料并存档),以区发改局的市场询价价格做最高控制价,供应商的价格不得高于最高控制价。
(2)结算方式。采取每月结算的方式进行,价格以每周同类产品询价平均数作为结算价(不能高于同期区发改局的市场询价价格,询价平均数高于发改控制价的,以发改市场询价作为结算价)。
(3)学校将严格按所需食材相同品牌、品级、品质、包装规格进行询价工作。
三、技术参数
序号 |
名称 |
参数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干杂 |
1.包括但不限于:玉米糁、花生仁、干木耳、干香菇、粉条、玉米淀粉、干紫菜等。 其中: 玉米糁:净含量≤20千克/袋;留存2.00mm筛网的不多于5%,通过0.71mm筛网的不多于20%。 花生仁:净含量≤25千克/袋,三级,符合国家标准GB1533-86。 干木耳:水份≤5%、杂质≤0.1%,非加工用品。 干香菇:菌盖直径≥3㎝、残缺菇≤2.0%、净含量≤1千克/袋。 粉条:净含量≤25千克/袋,符合国家标准 GB/T 23587-2009。 玉米淀粉:产品等级 优级;净含量≤25千克/袋,符合国家标准GB31637—2016。 干紫菜:净含量≤2千克/包,符合GB T 23597-2009标准。 2.包装完好、无破损、无变形,无污染。 3.分类码放配送。所有产品配送到学校之日起保质期不少于90天。 4.不得含有二氧化硫和非法使用添加剂;重金属元素、农药残留不得超标,无感官异常。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5.食品原料必须符合国家最新质量、卫生、安全标准或行业质量要求;定型包装类食品原料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商品的包装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具备产品合格证,不变质,不过期。 |
千克 |
以实际使用数量结算 |
|
2 |
调味品 |
1.包括但不限于:酱油(老抽)、醋、鸡精、味精、盐、豆瓣酱、料酒、火锅料。 其中: 酱油(老抽):酿造一级,瓶装,符合GB 18186-2000标准;非转基因食品。 醋:酿造一级,瓶装,符合GB/T 18187-2000标准。 鸡精:一级,净含量≤500g/袋。 味精:符合GB 2720-2015标准,净含量≤500g/袋。 盐:符合食用盐国家标准,GB/T5461-2016,净含量约500g/袋。 豆瓣酱:包装完好,单件净重≤10千克,非转基因食品,符合GB/T 20560-2006标准。 料酒:瓶装,≤500ml/瓶,符合SB/T 10416-2007标准。 火锅料:袋装,每袋净重≤500克。 2.产品包装应符合国家食品包装的要求;定型包装且包装完整、无渗漏、无破损;印有SC标志及生产编号;包装上应注明产品名称、配料表、质量等级、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 3.分类码放配送。所有产品配送到学校之日起保质期不少于90天。 |
/ |
以实际使用数量结算 |
|
3 |
大米 |
1.质量指标:二级以上(提供有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2.产品规格:每袋大米净重≤25千克。 3.执行标准:符合粮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2715-2016和大米国家标准GB/T 1354-2018相关技术标准。 4.包装要求:产品包装坚固结实,封口严密,符合《粮食销售包装》GB/T17109和《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标准的规定,印有SC标志、品名、等级、产品执行标准、数量、出厂名、厂家地址、电话、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合格证等。 5.送到学校的大米生产日期必须在两个月内。 |
千克 |
以实际使用数量结算 |
|
4 |
菜籽油 |
1.质量指标:四级及以上物理压榨非转基因食用菜籽油(提供有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产品规格:每桶纯菜籽油包装规格≤10升。 3.执行标准: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GB2716-2018及菜籽油GB/T1536-2004中压榨菜籽油相关技术标准。 4.包装要求:产品包装坚固结实,封口严密无油迹等渗漏现象,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和《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GB/T17374-2008要求的塑料桶,印有SC标志、产品名称、配料表、加工方式、净含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执行标准。 5.送到学校的菜籽油生产日期必须在两个月内。 |
升 |
以实际使用数量结算 |
|
5 |
鸡蛋 |
1.无公害或绿色鲜鸡蛋。符合GB2749-2015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 2.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从出厂打码日期到学校日期不超过15天。 3.鸡蛋完好无破损、无沙壳,清洁、无畸形。 上述3项需提供检验合格报告(提供具有检验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检验报告复印件) 4.鸡蛋的养殖企业应具有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
枚 |
以实际使用数量结算 |
交货时,采购人随机抽取10枚鸡蛋现场称重,每个鸡蛋重量不能低于45克,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 |
6 |
蔬菜 |
1.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豆芽菜及豆制品、胡萝卜、白萝卜、白菜、花菜、佛手瓜、冬瓜、茄子、豇豆、青豆、洋葱等叶菜类、茎菜类、根菜类、果菜类、花菜类等。 实际以当季蔬菜和采购人通知为准。 2.蔬菜要求干净、优质、新鲜、无感观异常。须符合 GB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或国家最新质量标准和安全标准;农药残留不得超标。 3.叶菜类:鲜嫩,无枯黄叶,无花斑叶,无烂叶;叶茎完整无折断,基部不老化,干爽无水;无裂口损伤,表面无泥土及其它杂物,无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叶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农药残留不得超标。 根茎类:个体均匀,根形完整,无畸形,无泥土,无虫蛀和机械伤,无腐烂,无断折断裂,不萎蔫变软,不发芽,不变绿,不空心,不糠心,不黑心,弹击有实心感,农药残留不得超标。 芽苗类:鲜嫩、无老叶、无花斑黄叶,根部切口新鲜,茎叶完整,无腐烂现象,农药残留不得超标。 菌类:色泽与其品种相适应,气味正常;无腐烂及虫蛀株,无发霉,无失水枯萎,朵片完整,手轻捏不能有水渗出为宜。 4.包装材料应清洁、卫生、无污染、无异味、无有害化学物质、内壁光滑。内包装采用0.01~0.03毫米厚的塑料薄膜或塑料薄膜袋、包装纸,包装时应确保透气良好。外包装使用纸箱、塑料箱(高密度聚乙烯、聚苯乙烯)、钙塑箱(聚乙烯和碳酸钙)、板条箱、竹筐、柳条筐、塑料网、塑料袋等便于搬运,防止蔬菜的机械损伤。 5.每批次产品应提供农药残留检测合格证明材料、产地准出证明材料。 |
千克 |
以实际使用数量结算 |
|
7 |
肉类 |
1.肉食类应确保新鲜,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经过遂宁市或船山区防疫站检验盖有合格的图章的活鲜肉类。每次随货提供该批次货物的检验检疫报告和肉品质量合格证。 2.经检验检疫合格,严禁提供注水、注胶、病猪、死猪、老母猪肉。 3.肉质紧密,富有弹性。 4.皮薄膘肥,皮无斑点。 5.脂肪呈白色或乳白色,有光泽。 6.廋肉呈红色或粉红色,有光泽,不发粘。 7.肉无异味、臭味。 8.淋巴结的大小及数量正常,横切面颜色呈淡黄色或偏灰色。 9.保证随时实物抽检,动物检验检疫、肉质等合格,肉质质量安全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强制标准。 |
斤 |
以实际使用数量结算 |
|
8 |
水果 |
1.应季水果,大小均匀,表皮光滑、无病斑、无虫眼、无裂痕,无腐烂变质。 2.保证新鲜、无杂质,符合水果质量要求。 |
斤 |
以实际使用数量结算 |
|
9 |
冻品类 |
1.货物的包装、运输和贮存,必须符合保质、保量、运输安全和分类、分等贮存的要求,严防污染。 2.质量要求:色泽、气味、口味正常。 3.供应商所交付产品保质期不得超过保质期的三分之一,如有变质或损伤供应商应无条件免费退换。 4.成交后,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储存仓库地点进行考察。 5.采购人对采购货物进行不定期抽检,验抽检合格则继续履行合同,抽检不合格则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并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处罚及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6.供应商提供的本项目所有食品有可追溯性,能确保食品安全来源。 |
斤 |
以实际使用数量结算 |
备注:1.本项目所涉及产品国家标准更新的,按最新国家标准执行。
2.最终结算金额不得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40万元。
四、其他要求
(一)食材配送要求
1.配送时间:按采购人规定时间。
2.配送人员要求
(1)日常食材的配送品种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应指派专人负责配送工作的联系,且该联系人不得经常变更。
(2)项目食材配送人员身体健康并持有上岗证(有效期内),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提供配送人员健康证明材料及上岗证。
(3)项目食材配送人员无吸毒、犯罪记录(提供承诺)。
(4)配送人员必须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衣和配戴胸卡。
(5)成交人应将项目食材配送人员名单向采购人备案,更换配送人员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向采购人提交相关材料。
(6)合同期间,项目食材配送人员不再符合配送要求的,成交人应立即停止其工作并报告采购人;若经采购人发现成交人知道或应当知道配送人员有不符合配送要求而继续在本项目工作的,采购人将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3.配送车辆要求
(1)配送车辆应具有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车辆证明;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坚持日常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应符合国家相应的强制标准要求。
(2)鸡蛋、干杂、调味品采用专用的箱式车运输。肉类、冻品类采用专业冷链车运输。
(二)食材质量保障要求
1.成交人应确保在合同期内所有食材相应资质许可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若因许可变更不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采购人将终止合同。
2.建立出入库台帐。配送供应商对所供产品的安全责任,建立24小时监控体系。所有配送产品在配送前,必须由供应商自行查验产品的有效期、包装等,并留样保存一周。
3.成交人应具有与项目食材配送需求相适应的仓储能力。成交人须告知采购人仓库地址,采购人将随机到仓库抽查储存食材是否符合国家储存标准,未达标按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后仍未达标者,采购人将终止采购合同。
4.成交人在食材配送过程中应做好保鲜、保质措施,避免日晒、雨淋,同时不得喷洒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保鲜或保质。禁止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运输。配送不得有污染事故的发生。
(三)食材安全要求
(1)成交人对食材的质量安全负责,若因产品本身质量问题或配送中污染、变质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成交人负全部责任,采购人将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责任。
(2)产品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时,成交人必须派员立即到学校妥善处理,负责做好入院就医事项,做好学生及家长安抚工作,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因质量问题给学生造成身体伤害及经济损失时,由成交人负责赔偿并承担法律责任。
(3)成交人对食材配送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出现交通事故、食品损坏等所有安全事故由成交人承担所有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
五、商务要求
(一)售后服务
1.若食材收货时存在质量问题,成交人应在1小时内配送质量合格的食材到达收货现场;若食材收货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成交人应在接到电话通知后1小时内配送质量合格的食材到达收货现场,同时委派人员到达现场处理。
2.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
(二)其他要求
1.交货方式:成交人负责将学校所需食材配送到学校;
2.交货地点:遂宁市安居区保石镇水井九年义务教育学校;
3.服务时间:1年;
4.验收方法: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以及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验收;
5.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三)付款方式
按合同约定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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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电话:
经办人邮箱:
缴费日期:
支付方式:微信,支付宝,现金
单位名称(盖章):
2021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