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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金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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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金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NNZC2021-01-GXJK)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广西金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NNZC2021-01-GXJK)中标结果公告
附件1公开招标文件——广西金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pdf

一、项目编号:NNZC2021-01-GXJK(招标文件编号:NNZC2021-01-GXJK)

二、项目名称:广西金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西宝鼎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东路234号医院内食堂

中标(成交)金额:135.828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广西宝鼎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广西金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本次采购项目为广西金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食材采购品类包括但不限于:1.大米(秋优米、油粘米等)、面粉;2.肉类(纯瘦猪肉、半肥猪肉、五花肉、排骨、牛肉、羊肉等);3.鸡、鸭肉,蛋类;4.水产品;5.湿米粉;6.食用油(花生油、调和油);7.蔬菜;8.调味品。 1、供应商必须按照需求方指定品质及产品品牌进行供应,设有专供服务专人配送,专供配送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2、供应商必须具备食品库存和配送能力,有相应的库存管理制度和规定,有入库、出库食品的登记记录。严格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3、供应商必须有产品质量保证及退换保障承诺 以甲方书面通知的进场时间起计12个月止 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燕(业主评委)、陈彦彦(组长)、邓卫华、钟玉标、潘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786624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金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竹江路2号

联系方式:王丹0771-55788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建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展厦景湾B座8层805室

联系方式:陈工0771-56450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 0771-5645015

广西建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NNZC2021-01-GXJK 采购项目名称:广西金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 项目 采 购 人:广西金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目 录 第一章 公告....................................................................................................... 1 第二章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3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25 第四章 评标方法.............................................................................................40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43 第六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52 1 第一章 公告 广西建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广西金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拟对 广西金水建设开发有限公 司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信息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西金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NNZC2021-01-GXJK 三、采购项目的采购预算、名称、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投标人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 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对被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谈判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及要求 采购预算金额(元) 广西金水建设 开发有限公司 食堂食材采购 及配送服务项 目 食材采购品类包括但不限于: 1.大米(秋优米、油粘米等)、面粉; 2.肉类(纯瘦猪肉、半肥猪肉、五花肉、 排骨、牛肉、羊肉等); 3.鸡、鸭肉,蛋类; 4.水产品; 5.湿米粉; 6.食用油(花生油、调和油); 7.蔬菜; 8.调味品。 1.预算价:138.6万元/年﹝用餐人数暂定为210 人×伙食标准(即供货产品基准价550元/人/月) ×12 个月﹞,采购年限 1年。 2 1、获取时间:2021 年 01 月 29 日至 2021 年 02 月 04 日止(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是指每天 9时 00 分到 12 时 00 分,15 时 00 分到 17 时 30 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获取地点: 3、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 250 元。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1)有效的法人营业执 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 代理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以上资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未注明原件的资料提供复印件 一份,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否则不予报名)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 2021 年 02 月 19 日 10 时 00 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建坤工程咨询有限 公司(南宁市青秀区展厦景湾 B 座 8 层 805 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2021 年 02 月 19 日 10 时 00 分在广西建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展厦 景湾 B 座 8 层 805 室)开标,参加开标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保证金转账底单原 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必须投标保证金转账底单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授 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八、联系事项: 1、招标人名称:广西金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丹 联系电话:0771-5578895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竹江路 2 号 2、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0771-5645015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展厦景湾 B 座 8 层 805 室 九、公告期限: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 5 个工作日。 十 、 网 上 查 询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 http://www.ccgp.gov.cn ) 、 中 国 采 购 与 招 标 网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招标人:广西金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 第二章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采购单位职工食堂用餐概况: 一、食堂开设早餐、中餐,用餐人数暂定 210 人(结算金额以具体的开餐人数为准),伙食标准(即 供货产品基准价)为 550 元/人/月。 二、食堂食材配送的要求: 1、配送到甲方指定位置的要求: (1)早餐供应品种:粉、面、粥、牛奶等、鸡蛋、点心、时蔬、小菜等,每天供应的品种不少于 3 个品种。 (2)中餐供应品种:炒菜、汤品、卤味、白切、凉拌、蒸品、面点、主食等,每餐供应的品种不少 于 7个品种(含全荤 1种、半荤素 1种、全 素 1 种、汤水 1 种、主食 1 种、水果 1 种、 小菜 1 种)。 (3)菜式要求:提供不少于 3 种的不同菜系的菜品。 (4)中标人暂定在开餐前 40 分钟(7点 30 分)将当天早餐及午餐的食材送到招标人指定的地点。最 终送达时间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 (5)中标人应按就餐人数配送足够的大米。 2、其他配送点的要求: (1)配送到南宁市各城区的其他网点。(以招标人指定的地点为准) (2)早餐供应品种:粉、面、粥、牛奶、鸡蛋、点心、时蔬、小菜等,每天供应的品种不少于 3 个 品种。 (3)中餐供应品种:炒菜、汤品、卤味、白切、凉拌、蒸品、面点、主食等,每餐供应的品种不少 于 7个品种(含全荤 1 种、半荤素 1 种、全 素 1 种、汤水 1 种、主食 1 种、水果 1 种、 小菜 1 种)。 (4)中标人必须有南宁市区内除武鸣区以外的配送能力,暂定在开餐前 40 分钟(7 点 30 分)将当天 早餐及午餐的食材送到招标人指定的地点。最终送达时间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 三、主要服务内容:原材料采购,并配送到甲方指定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说明: 1、本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标注★号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如不满足,将导致投标无 效。 2、本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的内容如与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相关条款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 4 项号 服务名称 数量 服务内容及要求 1 广西金水建 设开发有限 公司食堂食 材采购及配 送服务项目 1 项 一、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项目为广西金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 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食材原材料采购,并配送到甲方指定地点。采购预 算金额为 138.6 万元/年,采购年限 1 年,具体采购以实际货物数量为准。 二、项目总体要求 1、本项目为广西金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提供早餐、中餐,晚 餐食材(晚餐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中标人为招标人供应食材包括:肉类、三鸟类、冻品类、(水)海 产品、豆制品、蔬菜类、水果类、油脂类、米面制品、调料等。中标人可 能是供应上述种类的某一种,也可以是供应多种产品,视乎招标人的需求 而定。 3、中标人按照招标人提出的物品订货清单,不论数量多少,必须保证 在规定的时间(以招标人下的供货通知单为依据)、地点(食堂)送货。 ★4、中标人对招标人提出的临时性服务要求应按时、按质、按量将货 品送到指定地点。 三、食品安全保障措施 1、中标人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提供的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保质、 保量、保鲜,严禁配送假冒、变质、过期的农副产品。不合格的货品,中 标人必须包退包换。 2、中标人须对招标人购买的食品分类用器具装载,不得混装,运输过 程应采取相应的保鲜防护措施。 3、如因中标人所送的食品引起食用的人身体不适、发生食物中毒等问 题,经市级质量检验部门确定后是中标人的责任,由中标人承担全部经济赔 偿与法律责任。 4、中标人应充分理解并认真遵循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所提供的货物必 须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保证供应的货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冰鲜除外) 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无侵权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 和保质标准,要使用有效期的货品,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 75%。 5、中标人提供的鲜鱼、肉类保证每日新鲜,提供的猪肉牛肉羊肉均为 南宁市定点屠宰厂(场)经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产品,具有由定点 屠宰厂(场)加盖验讫印章并出具《畜产品检验证明》或《动物检疫合格 证明》,所有产品并可追索。中标人提供的蔬菜必须保证每日新鲜,取得无 5 公害认证优先选择,并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并出具有效的《农产品检 验报告》。配送的农副产品经当地检验部门检验超标的,要求中标人无条件 换货并同意超标的农副产品由招标人自行进行销毁处理,出现 1 次超标情 况的,处以中标人人民币 3000 元罚款,罚款由当批次的供货结算款内扣除。 6、中标人保证所提供的鲜肉类、生禽、鲜水产、蔬菜种类的多样性和 季节性,以保证新鲜感,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列出所投相关品目。 7、货物有包装的,货物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 招标人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的商品。 8、招标人发现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 受潮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 9、中标人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的、有毒食品的,一经发现,除 按招标人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还将受到如下处罚: (1)中标人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的,招标人有权要求无条 件退货或换货,中标人将被处以当次供应食品货款 5 倍的罚款,罚款由供 货结算款内扣除。 (2)中标人若提供有问题的食品,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有关单位 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中标人提供的食品问题,由中标人无条件承担责任, 中标人须负担全数的医药费,招标人将取消该中标人的供货资格,中标人 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 10、双方确认采购的货物没有达标的,由中标人更换货物,由此造成 的所有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四、质量和数量要求 (一)质量要求: 1、蔬果类应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不得 有黄叶、腐烂,泥沙等现象,蔬果类农药等化学物不得超标,并提供农药 残留检测证明。(蔬菜利用率不低于 95% )。 2、冷冻类食材应选购标有厂名、地址、保存期且包装完好的产品。食 品在验货时不能有变软的现象,及食品表面或包装袋内附有许多霜,食品 当做复冻食品,退货处理。 3、海鲜、河鲜类水产必须鲜活。 4、鲜肉类全部出自正规肉联厂,保证为当日新鲜肉,并提供南宁市检 疫部门出示的检疫合格证明。(鲜肉类利用率不低于 98%)。 5、蛋类需新鲜、蛋黄完整、非人造。 6、豆制品必须采购有许可的正规厂商。 7、粮油、调料类食材由正规厂商供货,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6 8、对于不符合招标人质量要求的品种可无偿退货或换货,如换货中标 人必须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把货送到目的地。 (二)数量要求: 应保证斤、两的准确性,以招标人的验收数量为准,中标人每次随货 携带一式两联的送货清单,食品经双方验收后须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 全部作为收货与货款结算的凭证。 (三)采购品类及要求表 序号 货物类 数量 质量要求 1 大 米 ( 秋 优、油粘米 等)、面粉 采购配送 按 需 提 供批次 1、优质大米,米粒整齐均匀洁白,塑料 编织袋包装。 2、面粉: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执行 标准:GB/T8607——1988,具有“QS” 认证, 证照齐全; ★大米必须符合 GB2715-2016 标准,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拥有 “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必须为 12 个月内 收割的稻谷碾出的大米(非转基因),不能采 购陈米; 配送时提供国家相关质检部门提供 的合格检测报告。 2 肉类(纯瘦 猪肉、半肥 猪肉、五花 肉、排骨、 牛肉、羊肉 等)采购配 送 按 需 提 供批次 1、新鲜猪肉:肉质新鲜、有弹性、色泽 红润、不注水、无寄生虫,无病、毒猪肉。 2、排骨:外观颜色鲜红,粉红色,拿手 指按压排骨,排骨上的肉能迅速地恢复 原 状,骨断裂处为鲜红色,骨带的肉鲜亮,不沾 手,腥膻味。 3、新鲜牛肉:肉色深红、肉质有弹性、 指压陷部分立刻恢复、切面有光泽及微 湿 润,极小渗出物、具有浓郁的牛肉气味、脂肪 白色或乳白色、无寄生虫、无注水,无禽流感 病毒。 4、新鲜羊肉:肉色鲜红而且均匀,有光 泽,肉细而紧密,有弹性,外表略干,不粘手, 气味新鲜,无其他异味。 5、其它肉类根据市场肉类情况调整。 7 ★符合国家新的食品安全法的标准和要 求,为保证优质、安全可靠,肉类须按采购需 求量密封包装,冷藏状态下配送,配送时出具 相应的肉品品质检验证和动 物检疫合格证 明,肉类必须是屠宰的新鲜肉。 3 鸡、鸭肉, 蛋 类 采 购 配送 按 需 提 供批次 1、新鲜鸡肉:眼球饱满、鸡肚内无一切 内脏。皮肤有光泽,因品种不同而呈淡黄、淡 红、灰白或灰黑等色。肌肉切而发光、外表微 干或微湿润、不粘手、指压后的凹陷立即恢复。 具有鲜鸡肉正常气味,淤血斑无或极少,无打 水症状、无破皮、鸡的翼部或鸡关节,不能有 骨折或因骨折破皮而使骨头外露,无禽流感病 毒。 2、新鲜鸭肉:表皮光滑而有光泽、肉质 弹性好且丰满、表皮无毛或少毛、无破 皮、 无花皮、无显眼淤块;无注水、肚内无一切内 脏、 无血水、无异味,无禽流感病毒。 3、蛋类:优质,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 要求,证照齐全,品质新鲜、清洁干燥、 外 壳坚固无破损完整,色泽自然有光泽, 不得来 自疫区; 4、其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 ★符合国家新的食品安全法的标准和要 求,为保证优质、安全可靠,肉类须按采购需 求量密封包装,冷藏状态下配送,配送时出具 相应的肉品品质检验证和 动物检疫合格证 明,肉类必须是屠宰的新鲜肉。 4 冷冻食品 采购配送 按需提 供批次 1、 鸡腿、鸡翅、预包装半加工的冷冻食 品:包装要有生产日期标识,且包装标识必须 符合国家法定标准并有质量安全标识。 2、 其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 ★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 符合 GB/T21317-2007、GB/T22338-2008 标 准,应保持较好的外观,达到相应的等级,必 须是在保质期内,须按采购需求量密封包装, 8 冷藏状态下配送,每批次配送时必须提供食材 原材料检测报告。 5 鲜 活 水 产 类 采 购 配 送 按 需 提 供批次 1、新鲜、无病毒、不含有害物质; 2、如需剖杀的鱼,要做到鱼鳞刮除干净, 去内脏、鱼腮、腹内黑膜。 3、其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 ★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 应保持较好的外观,达到相应的等 级,必须 是在保质期内,须按采购需求量密封包装,冷 藏状态下配送。 6 湿 米 粉 采 购配送 按 需 提 供批次 1、鲜湿切粉: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 求,证照齐全,具有“QS”认证,新鲜、 不 添加任何非法添加剂,送货时间及时,随时能 补充新鲜产品,米粉加工设备先进,符合现代 餐饮需要,生产工艺先进。 2、鲜湿圆粉: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 求,证照齐全,具有“QS”认证,新鲜、不添 加任何非法添加剂,送货时间及时,随时能补 充新鲜产品,米粉加工设备先进,符合现代餐 饮需要,生产工艺先进。 ★湿米粉必须符合 DB/319-2007《鲜湿米 粉》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要求,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必须为 南宁市辖区内有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必须 当天生产当天配送当天使用。 7 食用油(花 生油、调和 按 需 提 供批次 1、食用调和油:非转基因调和油(要求 含有花生油、芝麻油等非转基因油种) 的检 测报告复印件,产品符合“GB2716-2018”标 准,符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不能含有转 基因成分。包装要有生产日期标识,且包装标 识必须符合国家法定标准并有质量安全标识。 2 、 压 榨 一 级 花 生 油 : 产 品 符 合 “GB/T1534-2017”标准,符合《质量管理体 系认证》,不能含有转基因成分。包装要有生 产日期标识,且包装标识必须符合国家法定标 9 油)采购配 送 准并有质量安全标识。 3、其他食用油根据市场食用油类情况调 整 ★产品质量检测指标:1、总砷(以 As 计) ≤0.1mg/kg; 2、铅(以 Pb 计)≤0.1mg/kg; 3、黄曲霉毒素 B1≤20μg/kg; 4、苯并(a) 芘≤10μg/kg。 8 蔬 菜 类 采 购配送 按 需 提 供批次 1、西红柿:颜色大红、粉红或黄色,光 泽亮艳,个大圆整饱满有弹性,肉厚籽 少, 无叶、无腐烂、压伤、过软、过硬、斑点、畸 形、表面光滑无干疤。 2、冬瓜:皮青翠,有白霜,肉洁白、厚 嫩、紧密,膛小有一定硬度。无压伤、 烂斑、 较软,肉无空 隙、水分少、发糠。表皮平整 光滑、无外伤腐烂。 3、南瓜:颜色金黄色或橙黄色,瓜形周 正,肉金黄紧密、粉甜、表面 硬实, 无斑疤、 破裂、虫洞、料斑、软烂、畸形。 4、茄子:色正(青、紫、白)、形正(棒 形、卵形、灯泡形)、表面光滑有光 泽,有 弹性不软、无压伤、虫蛀、烂斑、皮皱。 5、包心菜:叶新鲜光泽,棵株大、完整, 包心坚实紧密,根部断面洁白完整 无空心、 乱心、压伤、冻伤、虫蛀、雨淋、水浸、裂缝、 老帮黄叶、外叶萎蔫、 包心松、泥土,无苔。 6、白萝卜:颜色洁白发亮,表面光滑、 细腻,形体完整,底部切面洁白水分大, 肉 嫩脆,无糠心、空心、灰心、断裂、压伤、虫 洞、毛根、糙皮、泥土、黄斑、褐斑。 7、红萝卜:颜色红色可橘黄色,表面光 滑、条直匀称,粗壮、硬实,肉质甜脆、中心 柱细小,无硬芯,表皮无争缩、刀伤、开裂、 体软、褐斑、发糠、泥土。 8、青瓜:颜色青绿,瓜身细短、条直均 匀瓜把小,顶花带剌,有白霜或光泽, 无压 10 伤、腐烂、断裂色黄、皮皱、肉白或空心。 9、洋葱:鳞片颜色粉白或紫白,鳞片肥 厚完整无损,抱合紧密,球茎干度适中、有一 定硬度。无腐烂、干枯、过软、裂开、发芽、 发乌、泥土。 10、白菜:外叶淡绿色、奶黄色;内叶乳 白色,棵株大、完整、新鲜有光泽。包心坚实 紧密无发芽,根部断面洁白完整,无空心、乱 心、压伤、冻伤、虫蛀、 雨淋、水浸、裂缝、 老帮黄叶、外叶萎蔫、包心松、泥土。 11、丝瓜:皮颜色翠绿、薄嫩、有白霜, 条直均匀、易断无弹性,肉洁白软嫩、子小, 无弯曲、伤疤、烂斑、色发黄、皮粗糙。 12、其它蔬菜根据蔬菜市场调整。 ★蔬菜必须保证是新鲜蔬菜,且保持较好 色泽及新鲜度,不带黄叶、泥巴等,每批次蔬 菜必须经过农药残留检测并出具农药等残留 指标检验合格证明。 1、生抽: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产品 标准号:GB18186-2000,具有“QS” 认证, 质 量等 级 :一 级, 氨 基酸 态 氮含 量≥ 1.0g/100ml,证照齐全; 2、老抽: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产品 标准号:GB18186-2000,具有“QS” 认证, 质 量等 级 :一 级, 氨 基酸 态 氮含 量≥ 0.70g/100ml,证照齐全; 3、盐: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 GB5461-2016 并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 证照齐全,产品白色,味咸,无异味,无明显 的与盐无关的外来异物; 4、醋: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具有“QS” 认证,配料:酿造食醋(水、食用酒精、糯米), 食品添加剂:冰乙酸、山梨酸钾,总酸含量不 低于 9g/100ml,符合:GB2719-2018《食品安 全国家标准》要求; 11 9 调 味 品 采 购配送 按 需 提 供批次 5、味精: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GB/T8967-2007 并具有“QS”认证,谷氨基酸 钠≥99%; 6、白砂糖: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执 行标准号:GB/T317-2018 并具有“QS”认证, 级别:一级,证照齐全; 7、赤砂糖: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证 照齐全; 产品标准号:GB/T35884-2018 并具 有“QS”认证,级别:一级,感观要求:赤砂 糖呈棕红色或黄褐色,甜而略带糖蜜味,无明 显黑点; 8、红糖: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证照 齐全; 产品标准号:GB/T35884-2018 并具有 “QS”认证,级别:一级,感观要求:糖呈棕 红色或黄褐色,甜而略带糖蜜味,无明显黑点; 9、香鸡鲜粉调味料:产品符合国家质量 标准,具有“QS”认证,执行标准:Q/LFF0001S。 10、其它调味品根据市场情况调整; ★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 和要求,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认 证标志; 配送时每批次剩余的质保时间应不少于全部 质保期的四分之三。 10 配 菜 采 购 配送 按 需 提 供批次 1、葱花:叶色青绿,无枯尖和干枯霉烂 的叶鞘,不湿水,葱株均匀,完整而不 折断, 扎成捆,干净无泥,不夹杂异物,无斑点叶及 枯霉叶。 2、生姜:肉质坚挺、肥厚,不酥软,色浅 黄,有光泽、无病虫伤疤。 3、蒜米:色白、脆嫩、无发芽。 4、蒜苗:叶片鲜嫩青绿(蒜黄为嫩黄色), 假茎长且鲜嫩雪白,株棵完整粗壮, 无折断, 叶片不干枯,无斑点,蒜苗干净无泥土。 5、芹菜:根部干净、颜色翠绿、无斑点, 叶翠绿。 6、食用菌类(凤尾菇、鸡腿菇、金针菇、 12 茶树菇):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 求,证 照齐全,新鲜,无异味,无腐烂;配送时必须 经过农药残留检测并出具农药等残留指标检 验合格证明。 7、其它配菜类根据市场配菜类情况调整。 ★农药残留检测标准:蔬菜的有机磷和氨 基甲酸酯类农药进行半定量检测。 11 干 杂 类 采 购配送 按 需 提 供批次 1、花生:质量等级:优质; 2、绿豆:质量等级:优质;豆粒饱满, 完整有光泽,无受潮、虫洞、软烂、变 色发 黑、豆粒瘪而小有异味; 3、黄豆:质量等级:优质;豆粒饱满, 完整有光泽,无受潮、虫洞、软烂、变 色发 黑、豆粒瘪而小有异味; 4、糯米:质量等级:优质; 5、木耳:质地较轻,无杂物,含水量在 11% 以下,用手捏,放开后朵片有弹性,且能很快 伸展开; 6、食用木薯淀粉: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 准,标准代号:GB/T29343-2012 , 具有“QS” 认证,证照齐全; 7、其它干杂类根据市场干杂类情况调整。 12 豆 制 类 采 购配送 按 需 提 供批次 1、水豆腐: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 证照齐全,新鲜,无异味,无腐烂; 2、干豆腐: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 证照齐全,新鲜,无异味,无腐烂; 3、油片: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 证照齐全,新鲜,无异味,无腐烂; 4、油果: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 证照齐全,新鲜,无异味,无腐烂; 5、豆芽: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 证照齐全,新鲜,无异味,无腐烂; 6、其它豆制类根据市场豆制类情况调整。 1、糕点:具有产品应有的正常色泽、气 味、滋味,无异味,无霉变、无生虫及其他正 13 13 糕点、面包 类 采 购 配 送 按 需 提 供批次 常视力可见的外来异物,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 准 , 标 准 代 号 : GB5009.28-2016 、 GB5009.121-2016 、 GB5009.97-2016 、 GB 5009.263-2016、GB/T21915-2008; 2、面包:形态完整、丰满、无黑泡或明 显焦斑、形状应与品种造型相符;表面色泽金 黄色、淡棕色或棕灰色,色泽均匀、正常。组 织细腻、有弹性、气孔均匀、纹理清晰,呈海 棉状;滋味与口感具有品种应有的滋味与口 感,无异味。正常视力无可见的外来异物,产 品 符 合 国 家 质 量 标 准 , 标 准 代 号 : GB5009.28-2016 、 GB5009.121-2016 、 GB5009.97-2016、GB5009.263-2016、GB/T 21915-2008; 3 、蒸点类: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标 准代号:GB/T21126-2007 、GB5009.246-2016、 GB5009.97-2016、GB5009.28-2016; ★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 和要求,执行标准 GB/T20977-2007 糕点通则 经过“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包装完整,注 明有生产厂家、生产地址、联系电话、生产日 期、保质期等。 14 牛 奶 制 品 类 采 购 配 送 按 需 提 供批次 1、鲜牛奶:执行标准:GB19645-2010(巴 氏杀菌乳)、GB25190-2010(灭菌乳 ),每 100 毫升能量 246 千焦,蛋白质 2.9 克,脂肪 3.1 克,碳水化合物 4.5 克,钠 66 毫克; 2、发酵乳:执行标准:GB19302-2010, 蛋白质含量≧3.20%,脂肪含量 3.55%, 非脂 乳固体 8.55%; ★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 应保持较好的外观,达到相应的等级,必须是 在保质期内,冷藏状态下配送、每批次配送时 必须提供食材原材料检测报告。 15 1、外观:果实结实、有弹性,汁多肉甜 味足,手掂重量合理,未失水干缩,柄叶新鲜, 14 水 果 类 采 购配送 按 需 提 供批次 果形完整,个体均匀,带本色香味,表皮颜色 自然有光泽,无疤痕、变色或受挤压变形、压 伤,无虫眼或虫啃咬过的痕迹,无过熟、腐烂 现象。 2、以时令水果为主。 ★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 和要求,执行标准 GB/T20769-2008、 GB 23200.113-2018、NY/T 761-2008。 16 其 他 食 品 采购配送 按 需 提 供批次 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和 要求,经过“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包装完 整,注明有生产厂家、生产地址、联系电话、 生产日期、质保期等。 五、菜品的定价方式 1、基准价的确定方式:原则上以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的当期的监 测价格为基准价。若《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上无发布的产品,则由 招标人参考周边肉菜市场此类产品的价格,经招标人和中标人对此类产品 价格确认无误后取平均价为基准价。 2、本项目报价为下浮系数报价,要求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按基准价下浮, 供货产品单价=供货产品基准价×(1-投标下浮系数)。签订合同后根据实 际的货物数量结算。 3、若遇台风、暴雨等不可抗力意外原因造成的个别品种价格需临时调 整,应通知招标人,并征得招标人同意后方可调整,每次送货按通知价格 计算。 4、定价周期:每月更新一次,中标人须每次至少提前 2 天提交下次报 价清单给招标人审核,双方签字后生效。 六、订货、交货及运输 1、招标人向中标人订购的蔬菜、肉类等农副产品,应在前一天的 20:00 点之前,以微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下单,订单内容应说明清楚品名、规格 和质量等要求。 2、中标人暂定在开餐前 40 分钟(7 点 30 分)将当天早餐及午餐的食 材送到招标人指定的地点。最终送达时间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运输车 辆内外必须清洁干净,无污渍,无异味。 3、中标人在发货前,对货品的外观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准确和全 面的检验。 4、中标人的送货单必须详细注明商品的品牌、品种、单价、数量、送 15 货单不得涂改。标记不清的,招标人将拒绝签收。结算期末中标人还应提 供送货清单供招标人结算。 5、中标人设专人服务、跟踪、对账、快速处理突发事件。对送货过程 中出现货不对板或达不到订单注明质量要求的品种,以及招标人根据就餐 需要临时加补的品种,中标人应在招标人指定的时间补送到位,保证招标 人正常就餐时间。 6、中标人应当根据招标人实际情况,按照与招标人的约定,在规定的 时间内将预定的货物如数送到指定地点。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配送延 误时,中标人应提前通知招标人,并配合招标人共同解决。除发生客观不 可抗力的情况外,中标人不得推迟送货。如确需延迟送货的,中标人应在 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招标人并征得招标人同意,由于中标人拖沓造成招标 人利益受损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出现 3 次上述情况的,并处 以中标人人民币 1000 元罚款,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 7、中标人负责货品的仓储,招标人不提供仓库。投标人须承诺如中标 后将准时送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招标人不另行支付配送交通费。 8、在招标人签收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属于中标人,货物发生遗 失、损坏由中标人负责。 9、中标人须严格按照各招标人的指令配送商品的数量,不得随意增减 数量,否则,招标人有权拒收。 10、除客观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更改送货内容。如因市场流通问 题确实需要变更供货内容的,中标人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招标人并事 先征得书面申请,并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改变。经发现中标人有私自更改 菜单中货品时以违约论处,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出 现 3 次上述情况的,并处以人民币 1000 元罚款,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 七、中标人责任 1、中标人派驻招标人的服务人员必须经卫生防疫部门检查和培训,持 有健康证上岗,必须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衣和配戴胸卡,送货专员在招标人 单位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招标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做出有损招标人形 象和利益的事情。 2、中标人运送货物时须对场地内的设备、设施有良好保护措施,若中 标人在配送过程中损坏招标人的物品,中标人应照价赔偿。 3、中标人不得泄露招标人的商业秘密。泄密造成招标人损失的,中标 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 4、节假日按照招标人要求照常运作,特殊情况停止供货,中标人必须 提前一周通知招标人,在取得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停止供货,否则将按照单 16 次货款总额的 10%进行罚款。由于中标人不履行购销合同造成招标人经济损 失由中标人承担责。 5、中标人招标人员不得给招标人负责合约洽谈、价格监督、食品验收 的人员任何好处,如查实有上述情况,取消中标人配送资格。中标人可向 招标人举报招标人人员故意刁难行为及索取回扣的行为,已经招标人查实, 相关人员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6、中标人根据招标人需求向招标人提供帮厨服务(粗加工或去皮等服 务)。 7、中标人必须为招标人投保额度不少于200万元的餐饮场所责任保险。 八、合同解除 1、中标人提供的货品质量未达到上述质量要求标准达三次(含)以上 的,经招标人提出仍不改进,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中标人所送的食品引起食用的人身体不适、发生食物中毒等问 题,经市级质量检验部门确定后是中标人的责任,招标人有权立即终止合 约。 九、其他要求 特殊情况需要单独采购的,以招标人的需求为准,乙方不得拒绝,具 体的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17 商务 条款 一、合同签订期:合同开始的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的进场时间为准。 ★二、中标人进场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的进场时间为准。 三、服务期限及地点: 服务期:以甲方书面通知的进场时间起计 12 个月止;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交货时间:中标人暂定在开餐前 40 分钟(7 点 30 分)将当天早餐及午餐的食材送到招标人 指定的地点。最终送达时间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 ★四、验收要求: 1、凡是《食品安全法》禁止经营的食品一律不得采购和使用,严禁配送“三无”食品、有 毒、有害、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禁止提供冷荤熟食制品,禁止提供四季豆、野 生蘑菇、发芽马铃薯、新鲜黄花菜等高风险食材给招标人食堂加工食用。 2、中标供应商必须按时按量按质将货物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并由招标人当面核实重量,并 按照招标文件中列明的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完毕后,双方必须在货物收货清单(格式自定,但必 须包括货物单价、数量、重量、合价等内容)上签名确认,货物收货清单作为招标人支付货款的 依据之一。 3、验收不合格的食材或货物的允许退货或予以更换。 五、项目实施要求: 1、中标供应商在项目实施前应有完整的配送方案,管理架构、岗位人员配置合理,食材安 全措施得当,应急预案完整。 2、中标供应商应有良好的配送能力,能够配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有 2 名以上固定配送人 员。 3、中标供应商必须建立配送台帐,注明时间、数量、规格、送货人、验收人等相关信息。 4、组织专人负责按规定做好食品留样,由相关部门适时对食品留样进行抽样检查,并对检 查情况建立档案。抽样检查出现不合格产品的,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负责人是食 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如出现因产品质量不合格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负全责。 5、中标供应商配合做好宣传推进工作,组织开展对相关人员进行有关产品、储藏、食用行 为规范、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培训工作,并协助做好供货商评议工作等。 六、质量保障要求: 中标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 品,招标人除全部退货外,将立即取消中标供应商的供货资格,中标供应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 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公开招标文件 18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影响营养、卫生和安全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添加剂超标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9)提供冷荤熟食制品,提供四季豆、野生蘑菇、发芽马玲薯、新鲜黄花菜等高风险食材。 (10)由相关部门不定期对食品进行抽样检查,抽样经权威部门检查出现不合格的。 (11)被确定为定点采购供货单位的商家只能提供规定中标的商品,不得跨项目供货,否则 取消供货资格。 七、菜品单价的计算方式 (1)报价 中标供应商每月依据供货量一月食谱进行报价,需罗列清楚完成一月食谱所需原材料(含调 料等)的价格,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南宁市物价局公布的《南宁市农贸市场菜价日报表》当期 价格,涉及日报表中无报价的食材以市场价格为准,每次报价请提供相关材料作为依据。报价需 包含食材价格、运费、税费等。 (2)价格的调整:供货价格调整幅度以报告期市场价格波动幅度为准。调整后的供货价按以 下公式计算: 报告期市场价格 调整后的供货价=基期供货价格 × ——————— 基期市场价格 注:基期市场价格是指签订合同当月的市场价格最近一次供货时的价格;报告期市场价格是 指市场价格波动超过 5%时当月的市场价格。如投标时报价下浮系数超过 5%(含 5%),则不再做 出调整,按投标报价下浮系数进行结算。 八、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 1、售后服务能力及服务方案:质保期限长短、内容、服务响应时间等,技术保障能力,维 护运行的技术指导能力,提供服务的便利性等。 2、投标人所提交货物应为全新的食品,食品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认证标准和安全规定。交 货验收时发现有问题的食品材料时招标人将一律拒收。 3、供货商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书面通知供货商,取消供货资格,并且三年内不得参与食 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和配送。 (1)有违法违规行为,被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或其他部门处罚的; (2)虚开发票,套取资金,被纪委、监察、审计、财政、物价、教育等有关部门查实的; (3)因食品原材料问题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不良后果的; (4)被食品药品监督局、农业局抽检食品原材料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 (5)被吊销或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的; 19 (6)经查实,存在严重短斤缺两行为的; (7)存在转包发包行为的。 4、其他要求 (1)交货要求 1)、乙方每天根据甲方指定的时间将订单内所有食材原材料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并配送完 毕,填写《送货清单》一式三份,甲乙双方现场过秤并验收签名,作结算凭证。 2)、所有品种按除箱净重过磅,最终交易重量以双方确认的过磅数为准。 3)、乙方送货人员负责将货物从车上搬到称上过磅,然后放到平板推车上,由甲方食堂人员 负责拉到各自使用点。 4)、如乙方漏单则须无偿补货。具体要求根据以甲方提出的说明为准。 (2)数量、质量、品质要求 1)、供应商所供蔬菜必须保证是 24 小时内收成,且保持较好色泽及新鲜度,必须提供检疫 报告书。 2)、供应商所供鲜肉必须保证经过肉检(卫生部门检疫)的当日屠宰的新鲜肉。 3)、供应商所供冷冻类和干货类商品应保持较好的外观,达到相应的等级,必须是在保质期 内。 4)、每个种类的重量以双方核准的净重过磅数为准,双方签字确认作为结算凭证。 5)、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乙方必须每天提供所供食材原材料检测报告。 6)、发票要求:乙方必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7)、拒绝任何所有权利或专利纠纷的投标。 (3)质量验收 1、严格按国家食品卫生标准要求执行。配送企业必须保证配送的食品具有工商、质监部门 认可的检验合格证书。凡是《食品安全法》禁止经营的食品一律不得采购和使用,严禁配送“三 无”食品、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 2、交货时如供货方提供的产品发生质量问题,供货方实行“包退包换”,并承担所发生的 费用。 3、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国家和市政府指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 局的,甲乙双方应当接受。 (4)安全责任 所有供应的食品必须执行相关国家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对所生产的每批次产品进行质量检 验,并提供规范的合格产品检测报告,同时,建立产品质量档案,对每批次产品进行送样抽检, 抽检结果建档备查。中标供应商必须依法接受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职能 部门的监督管理,并接受、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的检测。因产品卫生和质量不合格而发生安全事故, 中标供应商无条件承担全部责任,有关职能部门依法追究其责任,并取消中标供应商资格。 九、其他要求: 20 ★1、投标报价方式采用下浮系数报价,有效报价范围为: 0%≤下浮系数≤5%。 2、投标报价必须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货品价格、服务的价格(包含实施和完成服务所 需的配送费、交通、通讯、办公场地、管理费、税费和利润等费用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 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 ★3、付款方式:招标人按月度与中标供应商结算款项,中标供应商每月至少报账壹次,每 月 5 日前提交上一个月的发票给招标人,原则上顺序报账,不能积压;招标人支付时间为收到 发票当月的 25 日之前;每笔款项均以转账方式支付,中标供应商凭以下资料与招标人进行结算: 中标供应商开具的合法正规发票;双方签字确认的入库单(入库单上有品名、数量、单价和金额)。 4、解约条款 中标人在服务期内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本次服务资格并将其淘汰。 (1)中标人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或欺骗招标人单位,以谋取非法利益; (2)中标人违反了诚实信用和投标承诺,没有严格执行相关质量、服务和收费标准,损害 招标人单位的利益; (3)拒绝接受相关部门监督和检查的; (4)中标人出现信用危机、财务危机、经营危机甚至破产、倒闭,无法继续履行协议; (5)中标人采用非法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的,造成恶劣影响; (6)中标人违反行业法律法规受到有关部门惩处或发生重大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5、本项目拒绝转包和分包。 21 附件 1 《各类原料感官品质验收标准》 一、粮油类 (一)大米 1.大米的粒型要均匀整齐,无碎米。 2.大米的腹白及米粒有光泽,手摸时有光滑感。 3.无米糠米、未脱皮的完整糙米。 没有杂物、虫害、无晦点和霉味,无破袋。 (二)面粉、面包粉、糯米粉、粘米粉、澄面、玉米面、全麦面、生粉:白色粉状、无霉变和结块、 气味正常、无异味和异嗅。 (三)食用油(调和油) 具有正常植物油的色泽、透明度、气味和滋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 二、干货调料、蛋类 (一)干货调料: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二)鲜蛋类:正常鲜蛋的蛋壳应清洁完整,无裂纹,灯光透视呈微红色,气室小,看不见蛋黄或略 见阴影于中心。打开后蛋黄膜不破裂、凸起、完整并带有韧性,蛋黄蛋白分明,颜色鲜艳。 三、冻品类 (一)冰鲜鱼类 冰鲜鱼是指已死但还新鲜,并以碎冰或冰水来保持其鲜度的鱼。感官鉴别:皮肤类金属、光泽哑色的 表面显示其已不新鲜;眼睛饱满明亮、清晰且完整、瞳孔黑、角膜清澈;鳃鲜红色 或血红色、含粘液且 没有粘泥;肛门内收或平整,不突出,不破肛;体外粘液透明或水白; 肉质坚实且富有弹性,轻按下鱼肉后,手指的凹陷处可马上恢复;气味温和的海水味或鲜海藻味,无 氯味腐臭味;体表鱼鳞完整、无破损、大小要均匀。 (二)冰鲜家禽类 原料包装要有“QS”标识。进口原料的外包装要有中文标识。无淤血、色泽光亮、无毛。 四、新鲜肉类 (一)猪肉、牛肉 无异味、无酸败味。新鲜肉的肌肉色泽呈鲜红色,有光泽,肥肉部分接近白色,肌肉有弹性且结实, 用手指压下,手指的凹陷处可马上恢复,用手背触摸肉质,若有黏手感觉,说明肉没注水。猪肉无牛肉般 鲜红。 (二)家禽类 新鲜的家禽肉肌肉色泽呈淡黄红色,肌肉有弹性且结实,无腥臭味、不黏滑、皮肤光滑。骨髓色泽呈 鲜红色,变灰、变绿为品质不佳。凡出现肉淤血、骨折、露骨、脱皮等现象拒收货。 鸡:鸡体内应有小蛋花存在的为合格品,鸡大腿内侧用刀切开后无明显水迹。单只光鸡重为 1.15-1.4kg。 22 乳鸽:无破皮、无血斑、内脏喉管掏干净、个体均匀、乳鸽一只不能低于 0.8 斤、无病态(皮肉颜 色翻红)无注水。 (三)河鱼类 体表有光泽,鳞片完整、不易脱落,黏液无混浊,肌肉组织致密、有弹性;鳃丝清晰,色鲜红或暗红, 无异臭味;眼球饱满,角膜透明或稍有浑浊;肛门紧缩或稍有凸出。 感观鉴别:神态在水中游动自如、反映敏捷。体态无伤残、无畸形、无病害。体表鳞片完整无损、表 面无异物、无皮下出血现象及红色鱼鳞。 (四)其他活鲜 感官鉴别:个大均匀、活蹦乱跳(或能活动)。 五、新鲜果蔬类 各种蔬菜都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有光泽,显示蔬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多数蔬菜具有清香、甘 辛香、甜酸香等气味,不应有腐败味和其他异味;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酸、 苦涩的特殊味道;多数蔬菜具有新鲜的状态,如蔫萎、干枯、损伤、变色、病变、虫害侵 蚀等,则为异 常形态,还有的蔬菜人为地使用了激素物质会长成畸形。 (一)根茎类:茎部不老化,个体均匀,外表圆滑,未发芽、变色。不良品质:叶子发黄、变软。 (二)叶菜类:色泽鲜亮,切口不变色,叶片挺而不干枯、不发黄;质地脆嫩、坚挺。球形叶菜坚 实、 无老帮。不良品质:叶黄、水伤腐烂、有泥土、有虫及虫眼。 (三)花果类:允许果形有轻微缺点,但不得变形、过熟。不良品质:变色、变软、擦伤、枯萎。 (四)水果的收货标准 1.柑橘类:果实结实、有弹性,手掂有重量感,果形完整、果肉酸甜清香,有色泽、无疤痕 、不萎 缩、不变色、不挤压变形,柚类无褐斑、黑点。 2.苹果类:结实多汁、有光泽,表面光滑,无压伤、疤痕,不干皱、腐烂。 3.雪梨:结实、甜而多汁,个体均匀、不变色、不干皱,无压伤。 4.香瓜:果形完整,结实、无开裂、无压伤,果皮黄绿、绿白或金黄,厚而粗糙,带有凸起纹路,果 形椭圆,果肉甜香多汁、爽滑。 5.芒果:果粒大小均匀,果皮光滑细腻,果肉幼滑甜香。劣质品:表皮发黑或有黑斑,失水萎缩,果 柄处腐烂。 6.荔枝:果实心形,色泽鲜红带绿,口感结实有弹性,香甜美味,脆嫩多汁,无爆裂。 六、粉、面、豆制品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1.豆腐:色泽洁白,形态完整,质地细腻,有弹性,无酸味,无卤味,水分适度。 2.豆腐丝、豆腐干、豆腐泡:表面清爽无粘液,无酸味、霉变 七、杂物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23 附件 2 《食品卫生管理标准》 一、目的 为加强职工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预防食品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事故的发生,保障 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订本标准。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动物检疫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卫生部令第 10 号)。 三、责任 供应商必须保证食品安全卫生,凡因供应商造成的各类事故及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四、食品采购要求 (一)供应商采购的各类食品与原料品种符合相关的卫生标准、符合规范性文件及其他相关法规要求。 (二)供应商在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要仔细检查包装标识或者产品说明书是否按《食品卫生法》第 二十一条规定标出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代号)、规格、配方、主要成份、保质期限、食 用(使用)方法等,防止购进假冒、伪劣产品。 (三)供应商采购各种食品、食品原辅料时,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及区局(公司)的有关规定, 供应商必须保证原料的卫生质量,在采购时严格做好采购索证工作,向供方索要同批产品的检验 合格证 并交复印件给需求方备案。 (四)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拒绝采购有害、污染、霉变、变质、过期的物品。 (五)严格执行所采购原料的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所采购原料应具有一定的新鲜度,不受有毒物质 污染。原料应无虫害、无腐败变质、无霉变、无锈斑、无机械损伤,无异味,无掺假、掺杂,干品应干燥 洁净,粉状原料无结块,液体原料无混浊沉淀,无悬浮物,油脂无酸败,肉类无毛、血、淋巴结、粗血管、 粗组织 膜及伤肉,不得采购病畜禽肉做原料,不得采购超保质期的原料。 (六)严格按照优质食品、食品原辅料及各类原料感官品质验收标准供应。 (七)采购原料要“三证”齐全,即《卫生许可证》、《检验合格证》、《经营许可证》。杜绝采购 “三无”食品原料(“三无”产品即无生产日期或无批号、厂名、厂址、品名、规格、食用方法、保质期 等内容),并索取各项检验证明妥善保存,以备检验。 (八)采购直接入口的食品,应索取各项检验证明,并现场考查各项指标达到有关要求后才可配送, 索证或合同要给需求方复印件以备查。需求方对供货单位进行不定期考查,一旦发现食品卫生问题,立即 终止合同。 (九)严格把好采购关,供应商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实行定点采购,以保证其质量。 五、服务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按照需求方指定品质及产品品牌进行供应,设有专供服务专人配送,专供配送人员 要有高度的责任心。 24 (二)供应商必须具备食品库存和配送能力,有相应的库存管理制度和规定,有入库、出库食品的登 记记录。严格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 (三)供应商必须有产品质量保证及退换保障承诺。 25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详细内容 1.1 招标人 招标人:广西金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竹江路 2 号 联系人: 王工 电话:0771-5578895 1.2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广西建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展厦景湾 B 座 8 层 805 室 项目负责人: 李工 电话:0771-5645015 1.3 项目名称 广西金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1.4 项目编号 NNZC2021-01-GXJK 1.5 采购预算 1.预算价 138.6 万元/年﹝用餐人数暂定 210 人×伙食标准(即 供货产品基准价 550 元/人/月)×12 个月﹞,采购年限 1年; 2.投标报价方式采用下浮系数报价,有效报价范围为: 0%≤下 浮系数≤5%。报价必须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货品价格、服务的价 格(包含实施和完成服务所需的配送费、交通、通讯、办公场地、管 理费、税费和利润等费用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 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 1.7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 售价 1、获取时间:2021 年 01 月 29 日至 2021 年 02 月 04 日止(工 作日),正常工作时间是指每天 9时 00 分到 12 时 00 分,15 时 00 分 到 17 时 30 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获取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展厦景湾 B 座 8 层 805 室 3、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 250 元。售后不退。可办理 邮寄,到付。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报名时携 带以下资料:(1)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以上资料须按顺 序装订成册,未注明原件的资料提供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均需加盖单 位公章,否则不予报名。) 1.8 预留采购份额 无 2 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6 件 资格条件; 2、投标人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 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和 不 良 信 用 记 录 。 对 被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谈判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 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质疑提交的截 止时间 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 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 讯地址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接受现场提交或邮递方式提交的质疑书。 2、对资格审查的质疑,由招标人负责受理和答复。(地址:南宁 市青秀区竹江路 2 号) 3、对资格审查以外的质疑,由广西建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答复。 5 投标人要求澄清的截止 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 6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7 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 价格[2002]1980 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 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所规定的(服 务招标类)基准价格计取。招标代理费取成交价作为计算基数,按差 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广西 建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付清。 8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 60 天 9 投标保证金金额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 27 等非现金形式交至指定账户,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 开户名称:广西建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河池市分公司 开户银行:2114 8104 0930 0020 261 银行账号:中国工商银行河池分行营业部 10.1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 间) 与第一章公告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一致 10.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广西建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展厦景湾 B 座 8 层 805 室) 11.1 递交投标样品截止时间 无 11.2 递交投标样品地点 无 13 开标地点 与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相同 14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15 中标通知书的发放 广西建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招标人确定中标结果后五个工作日内 在规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中标公告的同 时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16 履约保证金金额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17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无 28 一 总 则 1. 项目概况 1.1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 采购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 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1.7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2.1 与本项目相关的采购业务信息(包括公开招标公告、中标公告及其更正事项等)将在以下媒体上 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针对本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 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 3.1 项的要求,至少 应当有一方符合本章第 3.2 项的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 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代理机构;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 照资质等级最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 同一分标投标,否则与之相关的投标文件作废;投标联合体的业绩和信誉按联合体主体方(或牵头方)计 算。 3.4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次采购的项目内容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4. 质疑 4.1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 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质疑;质疑提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受理对 29 采购文件的质疑。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 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质疑。供应商针对同一采 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4.2 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 4.3 供应商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书原件,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7)附件材料:缴纳投标保证金银行凭证;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清晰反映企 业法人经营范围)。 质疑书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 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4.4 质疑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委托代理人应为质疑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并熟悉相关业 务情况。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 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提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近期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4.5 质疑供应商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质疑供应商是参与所质疑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质疑书内容符合本章第 4.3 项的规定; (3)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 (4)属于所质疑的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的采购活动; (5)同一质疑事项未经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质疑处理; (6)其他条件。 4.6 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自受理质疑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事项作出答复,并 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及其他有关供应商。 5. 投诉 5.1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首先依法 向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提起投诉。 5.2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 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对应的中文译 本): 30 (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4)事实依据; (5)法律依据; (6)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 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5.3 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提交投 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5.4 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3)投诉书内容符合本章第 5.2 项的规定; (4)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5)属于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管辖; (6)同一投诉事项未经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处理; (7)其他条件。 5.5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 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及其他与投诉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采购当事人。 5.6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暂停采购活动。 二 公开招标文件 6. 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 6.1 本公开招标文件包括六个章节,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 公告 第二章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第三章 评标方法 第四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6.2 根据本章第 7.1 项的规定对公开招标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公开 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31 7.1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本公开招标文件,如有疑问,或发现其中有误或有要求不合理的,应在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人要求澄清的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 以澄清;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2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 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澄清通知(在本章第 2.1 项规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所有获取招 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除书面澄清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 止时间不足十五日,则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7.3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以 书面形式(在本章第 2.1 项规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 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十五日,则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7.4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投标 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在本章第 2.1 项规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所有 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三 投标文件 8. 投标文件的编制 8.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充分了解招标的内容、技术参数要求和商务条款以及实质性要求 和条件后,编写投标文件。 8.2 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标注为实质性要求和条 件的技术参数要求、商务条款及其它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 8.3 招标文件中标注★号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8.4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保证其清楚、工整,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可辨认。 投标文件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模糊无法辨认而导致非唯一理解是投标人的风险,很可能导致该投标无效。 8.5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了投标文件格式的,应按相应格式要求编写。 8.6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凡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或盖章 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 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8.7 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且页码清晰准确。 8.8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并标明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名称、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及投标日期等内 容。副本可以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人应准备报价文件、技术文 件、商务文件和资格文件正本各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 投标语言文字及计量单位 32 9.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统一使用中文 (特别规定除外)。 9.2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9.3 投标文件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 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 投标人需编制的投标文件包括报价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和资格文件四部分,投标人应按 下列说明编写和提交。应递交的有关文件如未特别注明为原件的,可提交复印件。 10.1.1 报价文件组成要求,包括: (1)投标函: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投标函(格式)”的要求填写; (2)投标报价表: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投标报价表(格式)”的要求填写。 (3)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 式”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要求填写。 其中,报价文件组成要求的第(1)~(2)项必须提交,未提供做无效投标处理;第(3)项如有 请提交。 10.1.2 资格文件组成要求,包括: (1)信用声明函: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信用声明函(格式)”的要求填写。对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 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2)根据本章第 3.2 项规定的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提供,包括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 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如为企业的,要求证件有效并清晰反映企业法人(或负责人)) 和投标人资格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使用第二代身份证应提交正、 反面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非中国国籍应提交护照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与营业执照或事 业单位法人证中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相符; (4)投标人最近一个季度或近期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国税或地税)的凭证复印件(如税 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银行缴税付款凭证或缴款回单等,如为非税务机关开具的凭证或回单的,应清晰反 映:付款人名称、帐号,征收机关名称,缴款金额,税种名称,所属时期等内容)。无纳税记录的,应提 供投标人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依法纳 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原件一年内保持有效; (5)投标保证金转账底单证明复印件。(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 (6)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投标人 2017~2019 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 表、利润表等;(2019年度新成立企业即提供成立以来至投标前一个季度的财务状况报告) 其中,资格文件组成要求的第(1)~(6)项必须提交。 10.1.3 技术文件组成要求,包括: 33 (1)投标服务技术资料表: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投标服务技术资料表(格式)” 的要求填写; (2)服务技术方案(格式自拟) (3)其它:针对本项目所投标服务的主要技术指标、参数及性能的详细说明,相关的图纸、图片, 产品有效检测和鉴定证明复印件,等等。 其中,技术文件组成要求的第(1)、(2)项必须提交;技术文件要求的第(3)项如有请提交。 10.1.4 商务文件组成要求,包括: (1)服务质量承诺书: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服务质量承诺书(格式)” 的要求填 写; (2)商务条款偏离表: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的要求填 写;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或 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的要求填写;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使用第二代身份证应提交正、反面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非 中国国籍应提交护照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代理人相符; (5)联合体协议书: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联合体协议书(格式)”的要求填写, 协议中应清晰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6)其它:投标人通过国家或国际认证资格证书复印件、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 证明复印件、投标产品近三年的质量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生产厂家的环保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投标人 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等等。 商务文件中的第(1)~(2)项必须提交;第(3)、(4)项在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交;第(5)项在联 合体投标时必须提交;第(6)项如有请提交。 10.2 投标人应编制目录,按上述顺序将报价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和资格文件四部分分别单独 装订成册。特别注意投标报价不得出现在商务技术文件中。 11. 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应以人民币报价。 11.2 投标人须就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的所有内容报出完整且唯一报价,附带有条件的报 价将不予接受。 11.3 投标报价为招标人指定地点的现场交货价,其组成部分详见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招标 人不再向中标人支付其投标报价之外的任何费用。 11.4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与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全部费用。 12. 投标有效期 12.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4 12.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 使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 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超过原有效期后失效,其投标保证金不会被没收。 13. 投标保证金 13.1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下班前按不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投标保 证金,并确保到账。属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其中任何一方递交即可。招标代理机构实行项目固 定投标保证金管理或其他管理方式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13.2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13.2.1 潜在供应商必须按第一章公告规定的账号使用银行转账或网银支付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13.2.2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专用账户(到账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 并按 13.2.1 要求进行操作,否则投标会被拒绝。供应商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仅限当次投标项目(标段)有 效,不得重复替代使用。一个项目有多个标段并允许投标人分别报名的,供应商应按项目、标段分别提交 投标保证金。 13.2.3 评标委员会查验投标保证金提交情况。 13.3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除本章第 13.5 项规定的不予退还的情形外,将无息退还至未中标人的 账号。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凭经备案的采购合同向代理机构申请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其投标保证 金由代理机构无息退回中标人帐户。 13.4 涉及质疑和投诉的供应商,在质疑和投诉调查处理结束前其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 13.5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1)在开标后要求撤回投标的; (2)属本章第 18.2 项所述情形的; (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的; (4)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作了实质性修改的合同,或与招标人私下订立背 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5)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将 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四 投标 14.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投标样品的递交 14.1 投标人应将投标正、副本文件及电子版文件进行统一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 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文件名称(资格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电子版文件)、项目 名称、项目编号、日期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密封章及投标人公章。 14.2 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3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 14.4 投标人递交投标样品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5 投标人递交投标样品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五 开标与评标 15. 开标 15.1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本章第 14.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并签到。如未按时签到, 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5.2 开标程序: (1)开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 (4)投标人代表按本章第 14.1 项的规定交叉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5)按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当众拆封投标文件,由唱标人宣读投标人名称、分 标名称、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投标报价、提交服务成果时间等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 内容,开标过程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 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开标; (6)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 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 回避申请及时处理; (7)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8)开标结束。 16. 资格审查 16.1 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招标人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 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17. 评标 17.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从采购评 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专家,成员人数应当为 5 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 三分之二。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 7 人以上单数:1.采购预算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2.技术复杂;3.社会影响较大。 17.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17.3 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第三章“评标方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 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在评标中,不得改变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第三 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17.4 评标程序: 36 17.4.1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宣读评标现场纪律要求,集中管理通讯工具,询问在场人员是否申 请回避; 17.4.2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介绍项目概况及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但不得发表影响评审的倾向性、 歧视性言论),推选评标组长(原则上招标人不得担任评标组长); 17.4.3 评标委员会开展评标工作: 17.4.3.1 投标文件初审。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 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报名的 IP 地址一致的; 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③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2)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 购活动; ②生产厂商授权给供应商后自己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生产厂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 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17.4.3.2 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 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 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盖章确认,且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该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是投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 17.4.3.3 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 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17.4.3.4 报价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 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 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 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7.4.3.5 编写评标报告,并确定中标人名单。 17.4.4 整个现场评标过程中,招标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既定的程序组织评委评审,针对评 委作出的评分、评标结论现场认真进行核对和复核,如有错漏,应及时请当事评委进行校正。 17.5 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与投标供应商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 容进行谈判。 37 17.6 评标过程的保密。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 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18. 投标文件的修正 18.1 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的原则如下: (1)开标时,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内容与投标报价表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8.2 按上述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 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无效且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19. 拒绝接收 19.1 投标人未按第 1.7 项报名要求报名的。 19.2 投标人未在第 14.2 项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至本章第 14.3 项指定地点的,招标 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19.3 投标人未在第 14.4 项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样品送达至本章第 14.5 项指定地点的,招标 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该投标人的投标样品。 20. 无效投标 20.1 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不具备第 3项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 (2)投标文件未按第 8.8 项的规定标识或未按规定的正、副本数量递交的; (3)投标文件未按第 10.1 项的规定编写和提交的(包括缺少应提交的文件或格式不符合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4)投标文件不符合第 10.2 项规定的; (5)投标报价不符合第 11 项规定的或超过采购预算的; (6)投标人未能按第 13.2 项的要求出具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的; (7)投标文件不符合第 14.1 项规定的; (8)投标人出现第 18.2 项所述情形的; (9)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10)投标文件附有采购需求以外的条件使评标委员会认为不能接受的; (1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2)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 21. 废标 21.1 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38 有效投标供应商数量计算: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②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 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 为中标候选人。 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 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上述规定处理。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1.2 废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本章第 2.1 项规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废标理由,不再另行 通知。 六 合同授予 22. 中标人的确定 22.1 评标委员会按第三章“评标方法”的规定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并依照次序确定中标人。 23. 中标通知书 23.1 评标结束并经招标人确认评标结果后,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代理机构在 本章第 2.1 项规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同时向 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3.2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 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 投标文件及投标样品的退回 24.1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人解释其未中标原因和退回投标文件。 24.2 中标人的投标样品由招标人保管,做为验收的依据,验收后由招标人退回。未中标人的投标样 品由供应商在中标结果公布后两个工作日内领回,否则按无主物品处理。 25. 签订合同 25.1 采购合同签订应遵照地方政策的有关要求。 25.2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商务条款要求载明的合同签订期内,根据 要求按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订立书面合同。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采购 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9 25.3 采购合同签订应当采用采购合同格式文本,合同应内容完整、盖章齐全;项目合同的各要素和内 容应与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承诺、中标通知书等的内容一致;合同附件齐全;多页合同每页应顺序标出页 码并盖骑缝章。 25.4 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将合同(副本一份)送招标代理机构存档。 25.5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有本章第 13.5 项第(3)至(6)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招标代 理机构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可追究中标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 签合同的,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可追究招标人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5.6 招标人在签订合同之前有权要求中标人提供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料原件进行核查,中标人 不得拒绝。如中标人拒绝提供,则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25.7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如仍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可以与排 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七 其他事项 26. 解释权 26.1 本招标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 法规编制,解释权属招标代理机构。 27.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7.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0 第四章 评标方法 (一)评委组成:本招标采购项目的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或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含五人)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评标委员会将以招投标文件为依据,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对投标人的价格、商务及技术等三 部分内容按百分制打分。(评标时,对于带有主观因素的评分,由各评委进行评价、打分) (三)评分细则:(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四位) (4)评分标准 (1)价格评分(满分 30 分) (2)商务评分(满分 20 分) (3)技术评分(满分 50 分) 序号 评分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价格评分(30 分) 1 价格 30 分 价格分计算方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下浮率最大的投标 报价为评标基准下浮率,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 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1-评标基准下浮 率)÷(1-投标下浮率)]×价格权重 30%×100 商务评分(20 分) 2 投标人实力 4分 (1)投标人 2017 年(含 2017 年)以来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价: 两年或以上盈利的得 4 分;一年盈利的得 2分。 注:以提供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投标人诚信 5分 投标人具有相关资信评估机构颁发的 AAA 信用企业称号的得 5 分。 注:以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食品安全 5分 投标人在本项目所在地具有独立的食品检验室,得 5分。(注: 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检验仪器必须提供购置清单或发票) 5 同类项目经验和 业绩 6分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 准)具有机关,或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医院等食材配送合同, 每提供一项得 2 分,最高得 6分。(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客 户公章或合同章) 技术评分(50 分) 6 整体实施方案 10 分 根据各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理解、了解程度,项目实施方案,进 41 行综合评审: 优:提供完整可行的服务方案,且有具体的工作流程与服务标 准说明,得 10.0 分; 良:提供了可行的服务方案,工作流程基本满足文件要求,有 简单的服务标准说明,得 7.5 分; 中:提供了简单的服务方案,无工作流程及服务标准说明,得 5分; 差:提供了服务方案,不合理、实施方法不可行,得 2.5 分。 7 服务标准与质量 保证措施 10 分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标准及质量保证措施的合理性、可行 性、完善性进行综合评审: 优:服务标准及质量保证措施全面、科学合理、实施方法可行 性高,得 10.0 分; 良:服务标准及质量保证措施较为全面合理、实施方法可行, 得 7.5 分; 中:服务标准及质量保证措施基本合理、实施方法一般可行, 得 5.0 分; 差:服务标准及质量保证措施不合理、实施方法不可行,得 2.5 分。 8 应急保障方案 10 分 根据紧急情况处理制定的针对性、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审: 优:紧急情况处理方案有针对性,可行性科学合理的,得 10.0 分; 良:紧急情况处理方案较为有针对性,可行性较为科学合理的, 得 7.5 分; 中:紧急情况处理方案一般,可行性一般的,得 5.0 分; 差:紧急情况处理方案较差,可行性较差的,得 2.5 分。 42 9 食品安全保障方 案 10 分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食品安全保障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完 善性进行综合评审: 优:食品安全保障方案全面、科学合理、实施方法可行性高, 得 10.0 分; 良:食品安全保障方案较为全面合理、实施方法可行,得 7.5 分; 中:食品安全保障方案基本合理、实施方法一般可行,得 5.0 分; 差:食品安全保障方案不合理、实施方法不可行,得 2.5 分。 10 服务承诺及合理 化建议 10 分 根据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对本项目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进行综合 评审: 优:服务承诺优于文件要求,食堂食材配送承诺按照业主要求 的配送时间提前 10 分钟送到业主指定的配送点,能对本项目提 出科学的合理化建议,针对性强,得 10.0 分; 良:服务承诺基本满足文件要求,食堂食材配送承诺按照业主 要求的配送时间提前 5 分钟送到业主指定的配送点,能对本项 目提出一定的合理化建议,针对性一般,得 7.5 分; 中:服务承诺简单,食堂食材配送承诺按照业主要求的配送时 间送到业主指定的配送点,不能对本项目提出合理化建议,得 5.0 分; 差:无提供服务承诺及合理化建议说明,食堂食材配送承诺按 照业主要求的配送时间送到业主指定的配送点,得 2.5 分。 中标标准:评标委员会将按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总得分相同时,依次按报价低 优先、技术分高优先、提交服务成果时间短优先、处理问题到达时间短优先的顺序排列),并依照次序确 定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 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采购 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43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文件名称:资格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电 子版文件 标段:(若有)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地址: 开 标 时 启 封 年 月 日 44 格式 1: 投标函(格式) 致:(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已仔细阅读了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招标文 件的全部内容,现正式递交下述文件参加贵方组织的本次采购活动: 一、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包含按投标人须知第 10.1.1 项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 二、商务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包含按投标人须知第 10.1.4 项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 1、我方愿意以下浮系数为 %,即人民币 (大写)(? 元)的投 标总报价(其中税率为 %),提交服务成果时间: ,提供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 项目采购需求”中的采购内容。 2、我方同意自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起遵循本 投标函,并承诺在“投标人须知”第 12.1 项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4、我方承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并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如本项目采购内容涉及须符合国家强制规定的,我方承诺我方本次投标(包括资格条件和所投产 品)均符合国家有关强制规定。 6、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根据招标文件、我方 的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按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 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7、我方已详细审核招标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8、如我方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人须知”第 13.5 项所述的情形之一的,贵方有权不予退回 我方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9、我方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 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45 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行为。 11、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即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 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 (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 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 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 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年 月 日 46 格式 2: 2.投标报价表(格式)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数量 ① 单价(元)② 单项合价(元) ③ = ① × ② 备注 1 2 ... 报价合计(包含税费等所有费用):人民币(大写) (? 元),其中税率为 %。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注:表格内容均需按要求填写并盖章,不得留空,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47 格式 4: 技术资料表及响应表(格式) 请根据所投项目的实际技术参数,逐条对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内容及要求详细填写相应的具体内容。“偏 离说明”一栏应当选择“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进行填写 项号 招标文件需求 投标文件承诺 偏离说明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及要求 服务名称 所提供服务的内容 1 …… 1 …… 2 …… 3 …… …… …… 1 …… 2 …… 3 …… …… 正偏离(负偏 离或无偏离) 2 …… 1 …… 2 …… 3 …… …… …… 1 …… 2 …… 3 …… …… 正偏离(负偏 离或无偏离) ...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注:⑴表格内容均需按要求填写并盖章,不得留空,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⑵当投标文件的服务内容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时,投标人应当如实写明“负偏离”,否则视 为虚假应标。 48 格式 5: 服务质量承诺书(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 (由投标人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二、商务要求表”的售后服务要求自行填 写。)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49 格式 6: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请逐条对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商务条 款”的要求,详细填写相应的具体内容。“偏离说明”一栏应当选择“正偏 离”、“负偏离”或“无偏离”进行填写。 注:⑴ 表格内容均需按要求填写并盖章,不得留空,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⑵ 投标文件承诺不得直接复制招标文件需求,如果招标文件需求为小于或大于某个数值 标准时,招标文件承诺内容应当写明投标货物具体参数或商务响应承诺的具体数值, 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⑶ 当投标文件的技术参数或商务内容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时,投标人应当如实写明“负 偏离”,否则视为虚假应标。 项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需求 投标文件承诺的商务条款 偏离说明 一 1 …… 2 …… 3 …… …… 1 …… 2 …… 3 …… …… 正偏离(负偏 离或无偏离) 二 1 …… 2 …… 3 …… …… 1 …… 2 …… 3 …… …… 正偏离(负偏 离或无偏离) ... 1 …… 2.合同签订日期: …… 3.交货期: 4.交货地点: 5 …… 1 …… 2.合同签订日期: …… 3.交货期: 4.交货地点: 5 …… 正偏离(负偏 离或无偏离)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50 格式 7: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致: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本人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现授权我单位在职 正式员工 (姓名和职务)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 递交、撤回、修改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的投标文件、签订 合同和处理一切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51 格式 8: 信用声明函(格式) 致: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 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服务成果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经查询,在“信用中国”和“中国采购网”网站我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说明:1.投标人应当通过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相关主体的信用记录;查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记录和证据留 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或截图)打印“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信用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评审资料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2.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活动的, 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 录。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52 第六章 合同条款及格 采 购 合 同 广西金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合同 项目编号: 采购人: 供应商: 53 甲方:广西金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通过公开招标,确定 为广西金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 服务项目的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经 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合同项目 1、项目名称: 广西金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 2、采购项目编号: 。 第二条 合同组成 1、合同文件组成内容包括:采购合同书、合同附件(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投标函、投标报价表、投标服务技术资料表、商务条款偏离表、中标人澄清 函)。 第三条 服务内容、标准及要求 1、服务内容: 原材料采购,并配送到甲方指定地点(详见合同附件 1: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2、食堂食材配送的要求: 1、配送到甲方指定位置的要求: (1)早餐供应品种:粉、面、粥、牛奶等、鸡蛋、点心、时蔬、小菜等,每天供应的品种不少 于 3个品种。 (2)中餐供应品种:炒菜、汤品、卤味、白切、凉拌、蒸品、面点、主食等,每餐供应的品种 不少于 7 个品种(含全荤 1种、半荤素 1种、全 素 1 种、汤水 1 种、主食 1 种、水果 1种、 小 菜 1种)。 (3)菜式要求:提供不少于 3 种的不同菜系的菜品。 (4)乙方需在开餐前 40分钟(7点 30 分)将当天早餐及午餐的食材送到招标人指定的地点。最 终送达时间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 (5)乙方应按就餐人数配送足够的大米。 2、其他配送点的要求: (1)配送到南宁市各城区的其他网点。(以甲方指定的地点为准) (2)早餐供应品种:粉、面、粥、牛奶、鸡蛋、点心、时蔬、小菜等,每天供应的品种不少于 3 个品种。 54 (3)中餐供应品种:炒菜、汤品、卤味、白切、凉拌、蒸品、面点、主食等,每餐供应的品种 不少于 7个品种(含全荤 1 种、半荤素 1 种、全 素 1种、汤水 1 种、主食 1 种、水果 1种、 小 菜 1 种)。 (4)乙方必须有南宁市区内除武鸣区以外的配送能力,暂定在开餐前 40 分钟(7点 30 分)将当 天早餐及午餐的食材送到招标人指定的地点。最终送达时间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 三、标准及要求:(详见附件 3:服务内容及要求)。 第四条 价格 1、本合同中标下浮系数为 %,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 元整(? 元),其中税率为 %, 包含但不限于: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搬运费、储存费、人工费、保险费、各种税费等, 并承担送货途中的一切风险、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 2、供货产品单价=供货产品基准价×(1- 中标下浮系数)。(根据实际的货物数量结算); 注: 1、基准价的确定方式:原则上以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的当期的监测价格为基准价。若《南 宁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上无发布的产品,则由甲方参考周边肉菜市场此类产品的价格,经甲乙双方 对此类产品价格确认无误后取平均价为基准价。 2、若遇台风、暴雨等不可抗力意外原因造成的个别品种价格需临时调整,应通知招标人,并征 得招标人同意后方可调整,每次送货按通知价格计算。 3、定价周期:每月更新一次,中标人须每次至少提前 2 天提交下次报价清单给招标人审核,双 方签字后生效。 第五条 服务期限及地点 1、服务期:以甲方书面通知的进场时间起计 12 个月止。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交货时间:暂定在开餐前 40 分钟(7点 30 分)将当天早餐及午餐的食材送到招标人指定的 地点。最终送达时间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 第六条 付款方式 1、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 甲方按月度与乙方结算款项,乙方每月至少报账壹次,原则上按顺序 每月报账,不能积压;每月 5 日前提交上一个月的发票给甲方,甲方支付时间为收到发票当月的 25 日之前;每笔款项均以转账方式支付,乙方凭以下资料与甲方进行结算:乙方开具的合法正规增值税 发票;双方签字确认的入库单(入库单上有品名、数量、单价和金额)。 第七条 送货及验收 1、验收应在甲乙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依据招标文件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制定的方案(详见合 同附件 2: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商务条款第八条第 4点及《各类原料感官品质验收标准》、《食品卫 生管理标准》)进行验收,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 2、甲方组织项目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专业人员或机构参 与验收。 55 3、对验收不合格的部分,乙方应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及时整改完善直至合格。 4、送货: (1)甲方向乙方订购的蔬菜、肉类等农副产品,应在前一天的 20:00 点之前,以微信或电子邮 件等方式下单,订单内容应说明清楚品名、规格和质量等要求。 (2)乙方应保证开餐前 4个小时将甲方所订的货物按照约定时间送至甲方指定地方,运输车辆 内外必须清洁干净,无污渍,无异味。 5、验收标准:详见,合同附件《各类原料感官品质验收标准》。 第八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派驻甲方的服务人员必须经卫生防疫部门检查和培训,持有健康证上岗,必须穿着便于辨认 的工衣和配戴胸卡,送货专员在甲方单位活动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做出有损甲方形 象和利益的事情。 2、乙方运送货物时须对场地内的设备、设施有良好保护措施,若乙方在配送过程中损坏甲方的物品, 乙方应照价赔偿。 3、乙方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泄密造成甲方损失的,中标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 责任。 4、节假日按照甲方要求照常运作,特殊情况停止供货,乙方必须提前一周通知甲方,在取得甲方同 意后方可停止供货,否则将按照单次货款总额的 10%进行罚款。由于乙方不履行购销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 失由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乙方不得给甲方负责合约洽谈、价格监督、食品验收的人员任何好处,如查实有上述情况,甲方 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可向甲方举报甲方人员故意刁难行为及索取回扣的行为,经甲方查实,立即更换相关 人员并给予相应处理。 6、乙方根据甲方需求向甲方提供帮厨服务(粗加工或去皮等服务)。 7、乙方必须为甲方投保额度不少于 200 万元的餐饮场所责任保险。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条款的其它情况,均属违约,由违约 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造成的损失,并支付合同价款总额 2%的违约金。 2、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双方签订的合同终止,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将由乙方独立承担, 甲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也不作任何赔偿,乙方需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3、乙方无客观原因造成食堂运营不正常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需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 实际损失。 4、订货、交货及运输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根据甲方实际情况,按照与甲方的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预定的货物如数送到 指定地点。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配送延误时,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共同解决。除发 生客观不可抗力的情况外,乙方不得推迟送货。如确需延迟送货的,乙方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甲 56 方并征得甲方同意,由于乙方拖沓造成甲方利益受损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每出现 1次上述因 乙方拖沓原因推迟送货情况的,处以乙方人民币 500 元罚款/次,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 (2)除客观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更改送货内容。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供货内容的, 乙方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甲方并事先征得书面申请,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改变。经发现乙方有私 自更改菜单中货品时以违约论处,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出现 2次(含 2次)上述 私自更改菜单中货品情况的,处以人民币 1000 元罚款/次,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 (3)节假日按照甲方要求照常运作,特殊情况停止供货,乙方必须提前一周通知甲方,在取得 甲方同意后方可停止供货,否则将按照单次货款总额的 10%进行罚款。 5、食品安全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货品质量未达到质量要求标准的,每发生一次,处以人民币 5000 元罚款并需要 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达三次(含)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需要赔偿由此给甲 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2)如因乙方所送的食品引起食用的人身体不适、发生食物中毒等问题,经市级质量检验部门 确定后是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并承担由此造成的 一切法律责任。 第十条 其它约定 1、乙方全部工作人员,须符合 南宁市 用工标准要求。 2、乙方服务人员进行服务期间的过失或故意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3、服务人员的劳动关系隶属乙方,乙方负责服务人员的工资、节假日和超时加班补助费、社会 保险、住宿、伙食等。 4、乙方负责本项目服务人员购买因意外身故或伤残和因意外事故住院治疗保险,并负责办理一 切保险赔偿手续。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1、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 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 2、本合同发生的诉讼管辖地为 甲方所在地的法院 。 3、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继续履行。 4、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有效 期随服务期结束而自然终止。 2、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 份、乙方 份,招标代理机构 壹 份(须在合同签 订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递交)。 第十三条 其它 57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 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 信函、合同附件等)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 本合同合计 页 A4 纸张,缺页之合同为无效合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第一章 公告 第二章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 评标方法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 合同条款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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