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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保障中心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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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天大厦餐厅食材等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广天大厦餐厅食材等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广天大厦餐厅食材等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15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SW21000FG1062

项目名称:广天大厦餐厅食材等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087,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天大厦餐厅食材等配送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8,087,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其他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8,087,000.00 8,087,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6个月,采购合同12个月一签。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供应商可参考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天大厦餐厅食材等配送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食品销售经营者),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20日至2021年02月2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3月15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903/index.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908/index.html。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903/index.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908/index.html。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保障中心

地 址:广州市黄埔大道西243号

联系方式:28389898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

联系方式:020-83592216-8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小姐

电 话:020-83592216-835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1年02月20日


相关附件:
广天大厦餐厅食材等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2021022002).pdf
委托协议.pdf
报价表格式.doc
合 同 书 格 式.doc

合 同 书 格 式

政府采购

项目名称:广天大厦餐厅食材等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二○二一年 月 日


甲 方: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保障中心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乙 方: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根据广天大厦餐厅食材等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下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合同金额

1.中标折扣率: %

2.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二条 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1.

2.

……

第三条 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2)

……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2)

……

第三条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为年,自 日起至 日止。

2.合同签订方式:本项目采购合同12个月一签。甲方对乙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采购合同

3.考核方式:采用定期(每季度一次)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考核标准按照《用户需求书》中的总体要求、食材质量要求、产品配送要求执行。考核结果出现如下情形的视为年度考核不合格:

(1)单次考核中发现以下情形:

a.乙方将中标项目分包、转包;

b.无特殊情况且未经甲方同意延误送货超过【3】次;

c.供应的货物为不合格、假冒伪劣、变质商品;

d.有保质期限的商品已过保质期;

e.肉类商品供货时未能提供产品合格证及当该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广州市分割肉销售凭证》;

f.商品不符合《用户需求书》中规定的国家相关质量、安全标准。

(2)考核发现以下情形且年度累计超过【5】次:

出现任何违反《用户需求书》中总体要求、食材质量要求、产品配送要求的情况。

3)服务年度内单次考核分数低于60分(含60分),或3次评分低于85分(含85分)。

第四条 产品配送

1.食品运输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2.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商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干爽,无软化现象。

3.运输过程中乙方人员的安全问题以及因产品运输造成的第三方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交货期、交货地点

1.送货时间:乙方每天早上7点前或约定时间将订单内所有货品送到指定的地点并配送完毕,到达采购方指定交货地点时,乙方负责卸货。甲方应于前一天下午18:00前以书面或传真、电话方式向乙方下达采购品种、规格、数量及特殊要求等。

2.送货单据:乙方提供《送货清单》一式三份,双方现场过秤并验收签名,做结算凭证。

3.送货方式,所有农蔬菜、水果、肉、鱼、禽、米、面、油类须分类摆放,要干与湿分开、易污染与不易污染分开,在运输过程中要注意:易脆、易损食材不得重叠,要保持蔬菜、水果、肉、鱼、禽、米、面、油原有物理特性。

4.乙方送货人要保持运输车辆和人员清洁卫生,不得损坏采购方形象。在运行过程中如发生不可抗拒事件,需对以上招标品种进行变更时,须向对方出具书面品种变更申请,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实行。

5.乙方不负担甲方内部分发及内部分发配送过程所造成的食材损伤、损耗及其它人为造成的问题。

6.如需分批交货,乙方也应按照订单所注明的时间送货。

第六条 食品质量的基本检查

1.食品应清洁,并符合企业相关验收标准;食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完整,无损伤、腐烂现象,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包装呈干爽状态。

2.对食品检查如下:

(1)采购的食品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如无标准,按行业规范。采购生产、经营证明文件齐备,明确食品来源,并具有检验合格证明。严禁采购有害、有毒、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垢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2)食品包装须符合国家规范。采购的食品不得存放在有害、有毒的容器内。食品包装上须使用原产地标识,应注明:制造商名称和厂址、食品名称和重(容)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以及规格和QS认证等。

(3)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食品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退货前应实行留板备案,如双方对质量争议可送国家质监部门检测。对缺斤短两(或含水量超标)的应按实际重量扣减。

第七条 送货及验收方式

1.检验流程

由采购方的采购小组、餐厅厨房负责人和仓库保管员共同验收。

一是要作好卸货前的检查。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场地和验收设备做好准备,并对商品的外观质量进行初步了解。二是应采取当场验收的方式,验收人须认真检验货物的质量,按索证→过磅→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三是须进行抽查验收,抽查样本数视实际情况而定,一般不超过10%。每个品种的重量以双方核准的过磅为准,双方在《送货清单》上签名确认作为结算凭证。

2.验收工作人员应比较相关文件,以确保食品品种符合要求。如确定有所差异,应即刻通知送货人员。如发现食品有损坏的情况,应在相关单据上记录所有损坏情况。建议对货物损坏情况进行拍照并存档。对于食品验收的全部信息数据,甲方验收人员应和乙方一起确认,并保留双方签字单据。

3.退(补)货流程

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食品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退货前应实行留板备案,如双方对质量争议可送国家质监部门检测。对缺斤短两(或含水量超标)的应按实际重量扣减。出现退(补)货情况,中标方须及时补充或更换,并且不能影响采购方的正常使用。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蔬菜、肉、鱼、禽、米、面、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协议销毁,而不是退货给供应商。

4.验收记录

每次采购的食品都要登记记录,注明名称、数量等事项并在采购登记记录上签明意见和验收人的名字及日期。

5.乙方应在送货前提前通知甲方送货时间,以便做好交收工作。如乙方未能按时交货或因验收不合格需要退(补)货,中标方不能及时补充或更换的,采购方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乙方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

第八条 定价方式

1.广州菜篮子价格公布的品种在今后的供应中以乙方的中标折扣率为执行标准。其定价时间以7天为一周期,每期每周五根据广州菜篮子价格公布的全市菜篮子平均零售价变动而变动。

2.广州菜篮子价格未公布的品种,供货时由乙方与甲方具体协商,参照(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得星阁菜市场、体育西新街市菜市场、番禺区沙溪酒店用品)的同类品种商品零售价的平均值作为市场价格,经甲方、乙方双方每周进行市场现场调查确认。

3.广州菜篮子价格公布的品种结算方式为广州菜篮子价格公布的全市菜篮子平均零售价(7天为周期)×中标折扣率×实际供货数量。

4.广州菜篮子价格未公布的品种结算方式为经甲方、乙方双方确认的每周市场价格×中标折扣率×实际供货数量。

5.如遇非常特殊情况(市场价格升降幅度较大时),购销一方确需调整价格,须提前2天书面通知对方,对方通过市场调查并同意后确认新的价格,该价格作为某一时段(不超过1个月)某一商品的市场价格。

6.供货期间如某批次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须保证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1小时内无条件对该批次的全部货物进行换货,并接受对供应商处以该批次全部货物供货价格总额20%的罚款。一个月累计出现批次质量问题2次或2次以上,将扣除该供应商该月供货款至少10%的金额作为罚款,由甲方在该月的供货款中直接扣除。

7.乙方应承诺及时提供用户需求书所列的目录品种,乙方可以适当增加品种及相应报价(仅作为商务参考,不作评分)。该增加品种在甲方有采购需求时并经审批后可列入采购范围,采购价格以双方协商解决。

8、供货价格须包含市场调查、货物采购、包装、运输、装卸、搬运、不合格货物的退换、所有工作人员的工勤费用、保险费用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可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用。

第九条 付款方式

1.在办理付款手续之前双方须对供应货物的品种、数量、单价、金额等进行统计,并核实无误。

2.收货凭证是中标方向采购方收取款项的唯一合法凭证,中标方需提供双方验收签字凭证结算付款,采购方以支票或银行转帐将货款付给中标方企业帐户,不得将货款交给其他人员。中标方在组织货物供应的运输费、搬运费、税金等一切费用由中标方承担。采购方对本项目不再作任何费用的支付。

3.乙方在完成当月供货订单后,于次月10日前凭按双方核实无误金额开具的国家增值税发票向甲方申请付款,甲方收到发票后在20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

第十条 检验及费用负担

1.如乙方不具备货物出厂检验能力,应按照就近的原则委托国家质检总局指定并同意公布的检验机构进行货物出厂检验。乙方具备货物出厂检验能力须按规定实施货物出厂检验,并向甲方提供每批货物检验资料。费用由乙方负担。

2.质量与检验:

(1)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和国家、部委有关行业标准生产和检验,确保货物质量。凡乙方提供的商品因质量问题造成食物中毒或肠道病等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

(2)乙方将货物运达交货地点后,甲方负责清点接货,如因运输过程中发生短少事件,由乙方负责处理。

(3)乙方将货物运达交货地点后,甲方应立即派人员进行数量过磅或清点,按国家有关标准计算。

(4)对有质疑的货物可送有关检测部门进行质量确认,如质量有问题,则检测费用由乙方支付;否则检测费用由甲方支付。

(5)乙方所供应的货物送达时,须提供地级以上卫生或质监部门的检验合格证明。

第十一条 退出机制

1.乙方按要求与甲方签订的采购合同及安全承诺书,在36个月服务期满后自然退出。

2.在招投标过程中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中标,或履约过程中由于情况变化不再符合准入条件的,甲方有权立即取消其供货资格,责令限期退出。

3.乙方在合同期间未按招标文件或合同要求提供货物,影响广天大厦正常提供餐饮的,两次及以上者,甲方有权立即取消其供货资格,责令限期退出。

4.乙方须负责产品的运输、质量检测(甲方每月对米、面、油、肉类、蔬菜、水果产品抽样送检,二次检测各污染物超标,即终止合同),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5.确认为乙方而造成的食物中毒事故或配送食品质量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甲方有权立即取消其供货资格,责令限期退出,对所造成的损失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6.乙方不得将本项目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7.本项目对乙方设置为期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限:合同签订日起3个月(续签合同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内,乙方提供广天大厦餐厅食材等配送服务。试用期间,若乙方提供的配送服务与招标文件中各配送品种质量要求不一致,或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或延迟配送影响广天大厦餐厅正常运作的或者投标时承诺的内容无法兑现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采购合同,如造成责任事故的一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应当依照以下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

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1.在执行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0天内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

2.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甲乙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3.仲裁费用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由败诉方承担。

4.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十六条 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5.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解释。

6.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以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享有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

1.合同自双方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法定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 期 : 日 期: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