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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大学三食堂一层经营权转让交易公告

招标详情

佳木斯大学三食堂一层经营权转让交易公告
2021-02-22 14:04:38.0
佳木斯大学三食堂一层经营权转让交易公告

所属地区:黑龙江 发布日期:2021-02-22

佳木斯大学三食堂一层经营权转让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

佳木斯大学三食堂一层经营权转让

项目编号

挂牌起始日期

2021年2月7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1年3月3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发布公告。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学府街258号(佳木斯大学二学区B院院内)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经营权

所在层数

1层

租赁面积

172.4平方米

经营期限

3年

租金支付方式

年付(提前一个月支付)

费用递增方式

装修期限

合同约定

履约保证金

20万元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闲置

是否设置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有关要求

经营管理要求

1、转让标的三食堂每年管理费保底金额12万元,营业额达到240万元以上时,超出部分按4%收取管理费。

2、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向转让方指定账户缴纳2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并在签订合同后,正式营业前购买相关保险。

3、转让标的合同期满或者受让方中途退出,受让方装修、美化部分不得拆除,无偿赠与转让方。

4、本次转让不接受以挂靠或加盟连锁店的形式作为受让方参加,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5、详见经营权转让合同。

评估情况

评估价

118291元/年

评估基准日

2020年12月10日

评估机构

佳木斯中强资产评估事务所

挂牌底价

年经营费用120000元(另根据年营业额计提管理费,详见《经营权转让合同》)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佳木斯大学

转让方承诺

转让方决策文件

佳木斯大学2020年第11次、第13次校长办公会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黑龙江省财政厅资产监督管理局

特别

告知

1、 本项目采取受让方资格条件前置审核,意向受让方应当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向转让方提供资格证明材料,由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转让方向意向受让方出具《审核证明》。经审核通过的意向受让方登录交易机构网站进行转让报名,审核不通过的交易机构不予受理。

2、 转让标的按现状进行转让。交易机构将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转让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提供的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据。

3、 意向受让方务必在交纳保证金前对转让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包含动态报价须知等所有附件)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全部承担。

4、 转让标的虽已经过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但房产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如确有误差,不作调整。

5、 意向受让方必须认真查看本公告附件中的《经营权转让合同》,并接受该《经营权转让合同》的所有条款。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应当按照本公告的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该《经营权转让合同》,并严格履行《经营权转让合同》中的条款。

6、 如因转让方原因致使转让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受让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7、 转让标的在交付于受让方后,其他事宜由受让方与转让方按照《经营权转让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

8、 受让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经营权转让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第一年经营费用、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转让方有权视作受让方放弃标的。转让方放弃或视作放弃转让标的的,转让标的可再次转让;如再次转让时的成交价格低于原成交价格的,转让方保留追诉违约受让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9、 本公告全部内容由转让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10、 如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转让标的交割、过户等事宜不能即时办理的,不影响交易结果。相关事宜根据疫情情况和转让方当地防控要求调整顺延。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年付(提前一个月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受让方须投入不低于人民币肆拾万元整(小写:?400000.00)用于转让方三食堂装修升级及设备更新,投资额以第三方审计结果为准。

2、受让方需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设立的餐饮经营管理企业,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3、受让方具有三年(含三年)以上高校餐饮服务经历,累计至少服务高校五家(含五家)以上。

标的交割

1、 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由受让方与转让方在《经营权转让合同》中约定。

2、 在委托经营期限内,转让标的所发生的水费、电费、煤气费、卫生费、生产生活费等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 受让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 受让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本公告附件《经营权转让合同》。受让方应在《经营权转让合同》签订之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第一委托经营费用、履约保证金汇入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3、 受让方携带与转让方签订的《经营权转让合同》(其中一份合同原件留交易机构存档)及转让方出具的第一年委托经营费用、履约保证金交款票据到交易机构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并领取《交易凭证》。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1、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法可点击网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交易机构仅接受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

意向受让方资质审核

1、 审核材料提交时间: 2021年2月25日(8:30-15:00)审核材料为现场审核,不接受邮寄。

2、 提交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学府路258号

3、 联系人:宋主任:13836676667

4、 所需提交材料如下:

(1)受让方必须投入不低于人民币肆拾万元整(小写:?400000.00)用于转让方三食堂装修升级及设备更新,并提供食堂装修升级投入承诺书、基本方案,投资额以第三方审计结果为准。

(2)意向受让方须提供2019年和其他高校合作时为40名(含40名)以上员工缴纳社保证明(接受第三方机构代买)。承诺购买不低于500万元雇主责任险。

(3)意向受让方必须是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设立的餐饮经营管理企业,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4)本次经营权转让,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企业参加。

(5)意向受让方具备: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认证证书原件,可在官方网站全国认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查询且在有效期内。提供AAA级信用企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提供银行出具的“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的资信证明原件材料。

(6)意向受让方具有三年(含三年)以上高校餐饮服务经历,至少服务高校五家(含五家)以上。提供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经营情况良好。

(7)意向受让方提供运营方案,且方案科学、合理、严谨、思路清晰、可操作性强。主要技术岗位:烹调师、面点师、营养师具有国家三级以上等级证书。

现场展示

1、 展示时间:公告期内

2、 展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宋主任:13836676667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1年2月7日至2021年3月3日

报名手续

1、受让报名

(1)意向受让方应在本项目挂牌公告期截止日15:00前(2021年3月3日15:00前),登录交易机构网站(www.huaee.net),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转让标的提交报名、上传身份证明和资质材料。

(2)意向受让方应在2021年3月3日16:00前足额交纳保证金;否则,不具备参与竞价受让资格。

2、意向受让方须上传材料

(1)资产受让申请书(签章);

(2)动态报价须知(签章);

(3)身份证明:企业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签章)。

(4)符合资质的其他证明材料(签章)。

(5)转让方出具的《审核证明》。

3、资格审核

交易机构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并足额交纳保证金的才具备竞价资格。经形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不具备竞价资格;已交纳保证金的,交易机构在竞价结束后退还给意向受让方。

4、注意事项

(1)意向受让方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本人或本单位名下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交视为无效保证金。

(2)交易机构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交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3)转让成交后,如交易机构或转让方发现受让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转让结果无效,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 交纳:50000元人民币。截止时间2021年3月3日16时00分00秒,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2、 处置:受让方的保证金在签署《经营权转让合同》并交纳第一年委托经营费用、履约保证金后退还,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3、 若非交易机构、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转让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受让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经营权转让合同》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1年2月7日10:00-2021年3月4日1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300

服务费

1、 收费标准:经营期限内经营费用总额的2%;最低不少于1000元,不足1000元的按照1000元收取。

2、 交纳方式: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附件下载

附件:经营权转让合同.docx
附件:资产受让申请书.doc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陈女士:0451-87200172;万女士:0451-87200175

技术支持

咨询时间

2021年2月7日-2021年3月3日(节假日除外)

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

交易机构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www.huaee.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