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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回龙观医院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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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北京回龙观医院营养部食材采购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2021-02-22
[公开]北京回龙观医院营养部食材采购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PXM2021_193315_000033-JH001-XM001

二、项目名称:北京回龙观医院营养部食材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回龙科技开发总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回龙观医院内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回龙科技开发总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回龙观医院内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汉桑梅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小屯路东侧149号201室-210室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国垦农副产品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新发地企业园区11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北京回龙科技开发总公司 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回龙观医院内 9111011410266158X8
北京回龙科技开发总公司 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回龙观医院内 9111011410266158X8
北京汉桑梅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市丰台区小屯路东侧149号201室-210室 9111010608289967XM
北京国垦农副产品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市丰台区新发地企业园区11号 91110106059268845T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优惠率 优惠条件 服务要求
北京回龙科技开发总公司 果蔬、主食、日杂 / 3.5% 蔬菜水果类:各种蔬菜(以净菜为主:冬瓜去皮去瓤、南瓜去皮去瓤、芹菜去根去叶、茴香小油菜小白菜菠菜去根、葱头去皮、大白菜圆白菜去老叶、莴笋去皮去叶、青椒去蒂去籽、西蓝花菜花去梗成块、胡萝卜土豆无泥等,以需方需求为主)及需要的水果种类等
北京回龙科技开发总公司 肉品冻货类 / 2% 肉类:猪肉(五花肉块、肉丁、肉片、肉丝、肉馅、排骨块)、牛肉(肉块、肉馅)、羊肉、羊排等
北京汉桑梅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蛋奶糕点、营养制剂 / -2% 蛋奶糕点:鸡蛋、牛奶(每袋200克)、无糖酸奶(100克)、桃酥(包括无糖桃酥)、面包每个不低于100克(包括无糖面包)等
北京国垦农副产品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米、面、油料、干货副食 / -2.8% 米类(大米、小米、玉米渣、绿豆、红小豆、紫米、芸豆、青豆、黄豆)等

名称:01包:米、面、油料、干货副食;02包:蛋奶糕点、营养制剂;03包:肉品冻货类;04包:果蔬、主食、日杂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限:1年

项目用途:自用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喜荣、姬鸣、邢晓慧、牟文斌、周晓满。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2.149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标准收取。 计算方法:招标代理费=本包预算金额×标准费率×服务期限 预算金额:01包:203万元;02包:245万元;03包:256万元;04包:255万元。 服务期限:供货期限:1年 01包:100*1.5%+103*1.1%=2.633万元 02包:100*1.5%+145*1.1%=3.095万元 03包:100*1.5%+156*1.1%=3.216万元 04包:100*1.5%+155*1.1%=3.205万元 总计:2.633+3.095+3.216+3.205=12.149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

北京中兴恒达招标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2月22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回龙观医院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

联系方式:白丽娟,830243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中兴恒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元辰鑫大厦E1座424室

联系方式:王超、谢艳玲、余冉冉,010-822522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超、谢艳玲、余冉冉

电 话: 010-82252237

货物公开招标第二册--03包.pdf

货物公开招标第二册--02包.pdf

货物公开招标第二册--01包.pdf

货物公开招标第一册.pdf

货物公开招标第二册--04包.pdf

0 货物 公开招标文件 第二册 项目名称: 北京回龙观医院营养部食材采购 招标编号:ZXHD21020 包号:02 包名称: 蛋奶糕点、营养制剂 北京中兴恒达招标有限公司 2021 年 01 月 1 目 录 第三章 投标邀请 ................................................... 2 第四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 3 第五章 采购合同格式 ................................................ 8 第六章 货物及伴随服务和工程需求 ................................... 18 第七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 25 2 第三章 投标邀请 北京中兴恒达招标有限公司受 北京回龙观医院 委托,对下述货物及服务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ZXHD21020 2.项目信息: 招标项目性质:货物 货物名称及数量:蛋奶糕点、营养制剂,具体详见第六章货物及伴随服务和工程 的需求 用途:自用 3.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符合国家 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要求。 4.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人民币 500元;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 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1 年 1 月 19 日至 2021 年 1 月 26 日 (节假日除外),上 午 8:30至 11:30;下午 1:30至 5:00(北京时间)。 地点: 北京中兴恒达招标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 12号元辰鑫大厦 E1座 519室) 6.投标截止时间: 2021 年 2 月 9 日上午 9: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未 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7.开标时间: 2021 年 2 月 9 日上午 9:00(与接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一 致)(北京时间)。 8.投标、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 12号元辰鑫大厦 E1座 405 室 2 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方式与北京中兴恒达招标有限 公司联系。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 12号院元辰鑫大厦 E1座 424室 邮 编:100029 电 话:010-82252237 传 真:010-82252237 电子信箱:zhongxinghengda519@163.com 联 系 人:王超、尹胜阳、谢艳玲、余冉冉 开 户 名:北京中兴恒达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马甸支行 账 号: 0200025619200063450 采购人名称:北京回龙观医院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83024311 3 第四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本表是关于要采购货物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 有矛盾,应以本前附表为准。 条款号 内 容 1.1 采购人名称:北京回龙观医院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 联系方式:010-83024311 1.2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中兴恒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 12号元辰鑫大厦 E1座 424 室 业务联系人:王超、尹胜阳、谢艳玲、余冉冉 电话:010-82252237 传真:010-82250125 1.3.4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 证》,符合国家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要求 1.4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1.5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否 1.5.2 所属行业:零售业 1.5.4 是否为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 □√否,属于下列哪种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情形: □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 面向事 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 □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 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 外的供应商处 采购的; □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 充分竞 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是,适用的预留份额情形: 4 □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 企业承担部分达到比例为 %,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 低于 % 。 □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 % 比例分包给一家或 者多家中小企业, 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 。 1.6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1.6.9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 无 2.2 项目预算金额:959万元;本包预算金额:245万元。 最高价格浮动比例: 0%。 投标报价:在基准价基础上报出浮动比例,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一 位。浮动比例小于 0为下浮,如-5.2%。 基准价:以订货当日北京新发地批发市场公布的相应产品的平均 价作为基准报价。 5.4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否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 □ □将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 件的潜在投标人 5.5 是否需要提供样品: 否 提供样品要求包括:(样品的制作标准和要求、接收及退还,样 品检测报告,检测机构、检测内容等内容) 8.1 如投标商对多个包进行投标,可以中标 多 包 9.1 1.提供 2020年 7月至今任意 3个月投标人缴纳的增值税或企业所 得税的证明(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 2020年 7月至今任意 3个月投标人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 的证明(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做书面说明并提供证明文件加 盖单位公章。 9.1 进口产品制造商授权等是否作为资格要求: 否 12.1 保证金形式: ?保函正本 ?电汇 ?支票 ? 本项目允许的其他形式: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保证金数额:30950元 保证金收款人:北京中兴恒达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马甸支行 账 号:0200025619200063450 5 注:投标人以电汇形式支付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汇款时备注 ZXHD21020/02 投标保证金。 特别提醒:采用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一般可以实时入账。 采用支票形式的,投标人则应充分考虑支票入账时间,以确保投 标保证金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根据银行信息交换和付款时间, 支票从递交至实际入账一般需要 4-5 个工作日。如投标人未及时 提交支票或支票不符合银行委托收款要求(如污损、折叠、胶装 等),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的,将按照招标文 件第一册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的第 22.2 条相关规定处理。 13.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日 14.1 第一部分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5 份; 第二部分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5 份; 除上述文件外,还须密封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1 份(内含第 一部分和第二部分,U盘形式)。 16.1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 2月 9日上午 09:00(北京时间) 18.1 开标时间:2021年 2月 9日上午 0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 12号院元辰鑫大厦 E1 座 405室 19.2 信用查询时间: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至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 一个小时。 23.2 评标方法:适用(2) 27.1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数量:3 27.2 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否 31.1 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后 10 日历日 履约保证金金额:项目预算金额的 5% 履约保证金形式:保函 33.1 是否由中标人缴纳招标代理费: 是 招标代理费: √招标代理费=本包预算金额×标准费率×服务期限 标准费率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 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标准计取 □ 万元 支付形式:电汇 支付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 34.4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 所有政府采购项目的信用担保专业的担保公司 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6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00号光耀东方写字楼 9层 联系电话:010-88822888 传真:010-68437040 电子邮箱:ztbxf@guaranty.com.cn 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增加的信用担保公司 1.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一号长安兴融中心四号楼三层 联系电话: 58528799 传真:58528448 电子邮箱:yangyang@scdb.com.cn; chenhaoran@scdb.com.cn 2.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 12号天作国际大厦 A座 28层 联系电话: 59705600-6950 传真:59705606 电子邮箱: li_yuchu@126.com 35.3 反腐倡廉监督电话:010-82250125 37.2 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 ?一次性提出 □多次提出 7 资格审查表 投标人 名称 审查项目 结论 具有独立承 担民事责任 的能力 法人授 权书 具有良好的商 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 度的证明文件 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 障资金的良 好记录 具有履行合 同所必需的 货物和专业 技术能力 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 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 投标人具有有效 的《食品经营许可 证》,符合国家疫 情防控相关政策 要求 合格投标 人的其他 资格要求 注:上述审查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二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对应项的具体要求。 8 第五章 采购合同格式 (本合同仅供参考,最终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双方签订的书面条款为准) 供 货 合 同 合同编号: 供方(卖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及信息: 资质证书号: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需方(买方):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9 供、需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经 友好协商,双方就供方向需方供应主食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为明确双方的责 任、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执行: 一、产品的名称、品种、数量及计量单位 1.产品的名称和品种: ①蛋奶糕点:鸡蛋、牛奶、无糖酸奶、桃酥、面包等 ②营养制剂:奶粉、果珍、豆浆粉、匀浆膳、蛋白粉、纤维组件等 2.产品的计量单位:按斤、箱、袋、个等计量,计量方式应在供方提供价格表 时注明。 3.需方实际采购产品的种类、数量以需方发出的《采购明细单》为准。 二、产品质量与标准 必须符合国家统一标准,标准包装。具有产品检验合格证和卫生许可证,包装 完好,足金足两,生产日期打印清晰,并且需方可用保质期不得少于 60 天。 三、供方资质及能力 1.供方需持有国家法律规定的有效证件,如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必须在有效期内)、营业执照 、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应确保食品及原料进货 渠道可靠、规范,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卫生。 2. 供方须保证聘用无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员工以及应 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如供方聘用了有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 病的员工或/和不具有如上资质或/和被相关部门取消上述资质或/和供方不依照 需方要求,需方有权利不经供方事先同意立即无条件终止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如供方给需方造成损失的,供方须承担因此而给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供方须承 担因此而导致的全部法律责任。 3.供方有稳定的产地或供货渠道,在行业内有竞争力,综合实力强,经营业绩 突出,按需方供货要求、质量、及时供货前提下,价低者供货。 4.供方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冷藏、仓储、场地等设施。 5.供方需具有同时为需方各食堂及时配送货物的专用交通工具和能力; 6.供方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财务能力和财力。 四、产品的价格、货款的结算办法 1.产品价格按人民币计算,如本合同未作特别说明,均包括但不限于所订产品 10 的品种、仓储、供应、包装、运输(含保险费)、税金、检测等验收前的一切费 用。 2.供方承诺各期供货产品价格以需方订货当日北京新发地批发市场公布的相 应产品的平均价作为基准价,浮动比例 ,以供方提供的报价进行结算。 3.供方应市场变化,实行供货报价,即供方于收到需方订货《采购明细单》后, 当日供方提供本期各类产品的供应价格。供方的供应价格以供需双方确认签名的 《采购明细单》中的价格为准。《采购明细单》的价格应与按本协议第四条 2 款 计算的一致。《采购明细单》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与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格式请参见附件一。 4.在合同有效期内,供方所报价格浮动比例不变。在特殊情况下,如北京新 发地批发市场供应价格不明确或无法查询,双方应共同寻找参考物标准,对该产 品价格进行协商确定,双方签字确认价格。 双方参考物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京东商城、天猫、苏宁、1号店等网上自营店, 若上述网上商店无法查询则可参照家乐福超市、物美超市、北京华联等同类大型 超市相应产品的价格(特价产品除外),如上述均无法查询,则价格由双方协商 确定。 5.货款按月结算,由需方在每月的 15 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对上一自然月 的供货进行账目核对,之后供方要向需方提供合法销售发票,需方于收到发票后 按程序办理结账手续,报销后以转账方式结算。 6.库管员对交割货物先做外观和数量上的验收,之后在合理期限内对采购物做 品质验收。供方应保证供货质量。验收合格后,审核员对供货商提供的发票进行 初步审核,与供货商提供的《供货清单》进行核实,确保准确无误,向食堂会计 提供相关结算单据。食堂会计严格审核所购物资的数量、金额及发票真伪,对相 关单据逐项进行核对。 7.食堂会计审核无误后,履行签字审批手续方可办理付款业务; 五、送货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1.送货地点:北京回龙观医院营养部。 2.如送货地点有变更,需方应在订货单上注明。 3.供方应使用必要的专用保鲜送货交通工具,确保运输及交货过程中产品质量 符合要求,不发生变质。运输费用和运输风险由供方承担。 11 4.合同期限内,需方每次订货时向供方发出《采购明细单》,供方在收到需方 的《采购明细单》后 1 小时内予以回复确认。 5.供方应当按照采购明细单上的要求及时将产品送达。产品到货时,包装必须 完整无缺且提供产品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等产品质量证明。产品在交货验 收合格前所有权不转移,遗失、损坏而导致的损失由供方承担。 6.产品到达送货地点后,在需方指定地点卸货验收。需方有权对供方提供的货 品的数量和质量进行表面核对和检验。双方在此约定,交付货品的所有权自需方 验收合格准许入库时(即约定交付时)转移。需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及《采购明 细单》上的约定进行验收,库管员通过验收后,供需双方核实《采购明细单》与 《供货清单》的符合性,核实无误后,供、需双方在《供货清单》上签名确认(《供 货清单》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作为结算的依据。《供货清单》格式 参见附件一。《供货清单》注明:产品的规格、价格和数量。此外,需方验货入 库后,如果对包装物未经打开的货品,在此后发现货品质量不符合本协议的约定 时,有权要求供方给予更换,供方按照需方实际需求供货。供方接到需方的书面 通知后 1小时内应予响应,并在需方合理期限内备货发送给需方。 7.供方需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特定特殊时期相应政策要求提供包括但不 限于以下资格证明: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防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等。需方库 管员按照物、证双检齐备原则登记入库,否则不予接收,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 供方承担。 六、供方的违约责任 1.如供方交货数量与需方所订数量不符时,少于需方所订数量,供方应按需方 要求无条件免费补齐并承担延期交货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当批次货品总价款的 20%;如供方交货多于需方所订数量,如需方需要,可按实际数量收货,如需方不 需要,需方有权拒收。供方须承担因此而导致的全部费用和损失。经需方确认数 量或/和品种不达标三次(含)以上的扣除当月货款 10%处罚,第五次需方有权无 条件终止合同,并将此记录作为供货商诚信评价的重要依据; 2.除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供方不能按时交货的,每延误 1 小 时,供方须向需方支付应交产品货款总金额 10% 的违约金。若延误超过 2小时的, 需方有权取消该次产品的交易,供方须向需方支付应交产品货款总金额的 20 %的 违约金。以此类推。因上述原因取消产品交易累计出现 3 次(含)以上的,需方 12 有权单方无条件终止本合同,需方除收取供方违约金外,供方须承担因此而导致 的全部费用和需方损失。如果供货商不按时送货到需方指定地点,并影响需方工作 的,需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供货商当日提供货款的 2-3 倍作为违约金,并要求供 货商承担相关损失; 3.供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更换需方所订产品,如确需更换,须事前征得需方 同意;否则,需方有权拒收,供方须承担因此而导致的全部费用和需方损失。 4.如发现供方提供的货物中出现“三无”产品或假冒、伪劣及存在质量问题的 产品,供方必须按需方要求无条件免费改正并承担交货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当批 次货品总价款的 20%;经需方确认质量不达标每次的扣除当月货款 10%处罚,不达 标三次(含)需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供方需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违约责任并赔 偿因此而给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违约金为当批次货品总价款的 30%。需方并将此 记录作为供货商诚信评价的重要依据; 5.供方要诚实守信,注重产品质量。所交需方产品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如因质量问题引起就餐人员恶心、呕吐、中毒等事件,一经证实,供方将承担由 质量问题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而给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 于需方医疗费、营养费、检验鉴定费、诉讼费等)需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6.对供货报价高于响应报价的,需方按响应报价结算,要做好相关记录,作为 供货商诚信评价的重要依据。经抽查对比供货价格高于响应报价三次(含)以上 的,扣除当月货款 10%作为处罚,第五次违约,需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供方需 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而给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违约金为当批 次货品总价款的 30%。 7.违约行为严重或违约多次无明显改观的、属明显欺诈的,采购人可直接终止 合同,即与招标评定中位列第二的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 七、需方的违约责任 1.若供方按合同规定的数量和质量交货,需方无正当理由而拒收的,按拒收产 品总金额的 20%补偿给供方。 2.需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支付货款,否则需方按应付货款及同期人民银 行活期存款利率向供方赔偿迟延支付的损失。 八、合同变更或解除 1.合同执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一方不能履行、 13 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合同,双方应尽力采取措施弥补损失,对不可抗力 给对方造成的损失不负违约责任,如果在七天内,不可抗力情况未改变,双方可 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变更或解除合同,以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协议为准。 2.供方聘用了患有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员工或/和不具 有招标要求资质或/和被相关部门取消资质或/和供方不依照需方要求,需方有权 利不经供方事先同意立即无条件终止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3.如供方交货数量与需方所订数量不符时,少于需方所订数量,经需方确认数 量或/和品种不达标五次(含)以上需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如供方已报价但不 能按需方要求及时供货三次(含)需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4.如发现供方提供的货物中出现“三无”产品或假冒、伪劣及存在质量问题的 产品,不达标三次(含)需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5.如因质量问题引起就餐人员恶心、呕吐、中毒等事件,一经证实,供方将承 担由质量问题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而给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 不限于需方医疗费、营养费、检验鉴定费、诉讼费等)需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6.对供货报价高于响应报价的,需方按响应报价结算,要做好相关记录,作为 供货商诚信评价的重要依据,第五次违约,需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 1年(自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止)。 十、不可抗力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向 对方书面通报因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况,经双方 协商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供方 由于不可抗拒原因所造成的违约,在需方未确认之前不得解除其责任。但逾期履 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情形的,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不可抗力为理由不履行合同。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等自然灾 害,还包括双方认定的或法律规定的属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况。 十一、争议的解决的方法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 成时,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 14 1.本合同项下,需方无最低购货量之义务,实际以需方的需求为准。 2.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 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叁份,供方执一份,需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生效。 附件一:《采购明细单》 附件二:《供货清单》 附件三:《食品安全承诺书》 供方: 需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15 附件一 采购明细单 单位: 年 月 日 编号 序号 品名 数量 实际数量 单价 总价 规格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 管理员: 审核员: 供应商:(盖章签字) 16 附件二 供货清单 单位: 年 月 日 编号: 序号 品名 数量 实际数量 单价 总价 规格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 供货商(盖章签字): 库管员: 经手人: 17 附件三 食品安全承诺书 18 第六章 货物及伴随服务和工程需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本次招标采购是北京回龙观医院营养部食材采购,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所 提出的货物技术规格和服务要求,选择需要最佳性能价格比的货物前来投标,充 分显示自己的竞争实力。 (二)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 定,本项目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全部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 投标人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给予证明,否则评标时不予认 可。投标人应对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 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如为监狱企业将视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符合 条件的投标人应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并后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对提交的属 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投标人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接受社会监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4.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 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 购,具体优惠措施详见:评标方法和标准。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 规范: 1.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9 三、供货期限和地点 1.供货期限:1 年。 2.供货地点:北京回龙观医院营养部 四、采购标的的服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1. 需求单位及地址:北京回龙观医院营养部,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 2. 供餐方式:住院病人 3. 供餐时间:早、中、晚 二)采购内容 蛋奶糕点、营养制剂 1.蛋奶糕点:鸡蛋、牛奶(每袋 200克)、无糖酸奶(100克)、桃酥(包括 无糖桃酥)、面包每个不低于 100克(包括无糖面包) 2.营养制剂:奶粉、果珍、豆浆粉、匀浆膳(100克小包装)、蛋白粉、纤维 组件等 三)基本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承诺书,承诺每次供货时提供所有产品相应的合格证明文件。 四)具体要求 1.食堂采购的正规包装食品部分应满足国家相关规定。 2.食堂采购的散装食品部分,应标明产品的产地、生产时间和品级等与食品质 量和品级有关的生产、卫生和安全等相关要素、供应品种丰富且价格不能高于周 边市场价。 3.投标单位应保证所提供投标商品的新鲜度、卫生和安全保证。采购商品应在 投标文件中提供食材的供应地、自身优势以及其在新鲜度、卫生、安全和质量方 面的承诺。 4.在特殊情况下,如市场供应价格不明确或无法查询,双方应共同寻找参考物 标准,对该产品价格进行协商确定,双方签字确认价格。双方参考物标准包括但 不限于:京东商城、天猫、苏宁、1号店等网上自营店,若上述网上商店无法查询 则可参照家乐福超市、物美超市、北京华联等同类大型超市相应产品的价格(特 价产品除外),如上述均无法查询,则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投标人需保证针对上述情况下提供的产品的价格不高于京东商城、天猫、苏 20 宁、1号店等网上自营店相应产品的官方正价;若上述网上自营店也无法查询,则 投标人需保证所有产品的报价不得高于家乐福超市、物美超市、北京华联等同类 大型超市相应产品的价格(特价产品除外)。 5.投标人应根据技术需求编制本项目的供货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食材的渠道来 源、种类、品牌、自有车辆人员情况、配送方案及应急预案等。 五)回龙观医院食堂原材料采供细则 1.采供流程: 1.1订货流程: 1.1.1 由库房管理员根据库存情况及销售情况对所需的原材料品种、数量、规 格标准提出采购需求,做出一周的采购计划表,提交给管理员审核,确定原料的 最终采购需求,并作出《采购明细单》,提交给食堂采购组(审核员、询价员、 统计员)。 1.1.2 审核员组根据管理员提交的《采购明细单》,分类整理后审核无误后, 在每周周五交给供货商下一周的《采购明细单》进行报价; 1.1.3 供方在收到需方的《采购明细单》后_1_小时内予以回复确认,并附当 时新发地网站公布的对应产品的平均价截图供采购组审核。在特殊情况下,如市 场供应价格不明确或无法查询,应参考四)具体要求中第 4条之内容; 1.1.4 审核员接收供货商供货报价后,参考新发地网站公布价与上述渠道价格 及供货商响应报价对供方的报价进行审核,如无异议则确认为供货价格,由采购 组通知供货商供货;如有疑义须向供货商提出质询,双方确定合理供货价格方可 供货; 1.1.5库管员在验收合格后,将确认后的采购供货单交由采购组进行采购。 1.2 供货流程: 1.2.1 供货商收到《采购明细单》后,应对采购的品种做出供货报价,当日盖 章并签字确认后提交到采购组; 1.2.2 审核员对供应商的报价审核后,确认供应商的供货价格,报送采购组, 由采购组人员通知供应商,组织备货并于约定的配送时间和约定的配送方式送达 需求的食堂。蛋奶类食材需应急采购的,应在需求方发出供货需求 2 小时内送达 需求食堂; 1.2.3 按照库管员的要求交接货物并等待验收。 21 1.3验收入库流程: 1.3.1 供货商配送到货时,库管员根据《供货清单》中对品种、数量、质量与 规格要求,核对供货商的送货是否一致,严格对采购食品的质量把关,质量低劣、 数量、规格与供货清单不符的货物有权拒绝接收,且供货商应及时按照《供货清 单》要求补送相关货物; 1.3.2 对出现的不符合情况应做相关记录,并通知采购组和供货商,协商解决 方案,妥善处理问题; 1.3.3 库管员在检验的同时完成清点工作,详细登记原料的数量、规格、单位、 金额、相关信息,严格做好入库的登记工作,入库原料登记必须详细、具体,严 格按照其具体规格、数量、重量、金额进行登记; 1.3.4 验收完毕,审核员应核对《采购明细单》与供货商提供的《供货清单》 的符合性,确保完全一致。审核员、统计员、库管员、供货商都必须在《供货清 单》上签字确认。 1.3.5 供货商送货人员应严格按照需求方卫生、防疫要求开展配送服务,保障 需方环境卫生需求。 2. 结算方式与流程: 2.1 供货商于每月将此供货周期内采购货物总金额核实后,开具合同约定的发 票类型送交食堂财务人员。供货商必须对发票的真实性负责; 2.2 财务人员对供货商提供的发票进行初步审核,与供货商提供的《供货清单》 进行核实,确保准确无误并提供相关结算单据。严格审核所购物资的数量及金额, 对相关单据逐项进行核对; 2.3财务人员审核无误后,履行签字审批手续方可到食堂出纳处结算货款; 3.控制: 3.1 价格控制: 3.1.1审核员在收到供货商供货报价后,参考市场公布价及响应报价进行审核, 如无异议则确认供货价格,通知供货商供货;如有疑义须向供货商提出质询,双 方确定合理供货价格方可供货; 3.1.2 协议期间,审核员在每次供货时,要对市场公布价格进行搜集,结合供 货商响应报价与供货商供货报价进行比对;要定期进行市场调研,同时要了解用 22 户单位对供货品质、数量、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并与 供货商进行协商解决,每月将用户反馈意见及供应商的供货价格评价意见上报分 管领导,确保供货价格与供货品质、数量等符合要求; 3.1.3结算时供货价格与其供货报价格不符的,除及时纠正外,按其供货价格 结算。并做好相关记录,作为供货商诚信评价的重要依据。发现结算价格高于供 货价格三次以上的,扣除当月货款 10%作为处罚,五次以上终止合同。 3.1.4如本周供货商供货对于某货物报价高于市场价促销价,招标人有权要求 供货商按照市场促销价进行供货。供应商可拒绝此货物供货,招标人可进行自行 采购。 3.2 供货品质、数量控制: 3.2.1供货商配送到货时,库管员根据《供货清单》中对品种、数量、质量与 规格要求,核对供货商的送货是否一致,严格对采购物资的质量把关,质量低劣、 数量、规格与采购单不符的货物有权拒绝接收;验收完毕后,应核对《采购明细 单》与《供货清单》的一致性,确保准确无误。 3.2.2 对出现的不符合情况应做好相关记录,通报食堂管理员和供货商,协商 解决方案,妥善处理问题,品质、数量、规格不达标三次(不含)以上的扣除当 月货款 10%处罚,第五次终止合同,并将此记录作为供货商诚信评价的重要依据; 3.2.3 库管员检验货品并完成清点工作,详细登记原料的数量、规格、包装等 相关信息,严格做好入库单的登记工作,入库原料登记必须详细、具体,严格按 照其具体规格、数量、重量、成份、金额进行登记; 3.2.4 验收完毕,审核员、统计员、库管员、供货商都必须在《供货清单》上 签字确认。 3.3 材料消耗控制: 3.3.1 食堂财务每周对消耗材料品质、数量及成本情况做出统计,会同就餐情 况统计,一并报食堂财务; 3.3.2 食堂财务对上述统计予以核实和分析; 4.供货要求: 4.1 供货商供应的商品承担责任,必须确保进货渠道正规,严禁假货,并提供 商品质量承诺书。 23 4.2 对于供应的材料需要提供各类合格票据与检疫证明,供货单位必须按相关 要求及时向需方提供各类票据和证明; 4.3 供应给需方的原材料,视需方要求提供进货渠道凭证。 4.4 供应的各种物品,由所需食堂库管员验收、过磅,在《供货清单上》签字 后生效,并作为付款凭证之一。 4.5 供货商应按需方的采购数量供应,杜绝缺斤短两现象。无过期商品、假冒 伪劣产品、无以次充好现象;经抽查供货商提供不合格原材料的;第一次处罚本 次货款的 20%,第二次处罚本次货款的 50%,第三次终止供货合同。 4.6 供货商必须按需方原料的规格要求进行供货,供应的原料与需方要求的规 格相符,对不符合需方要求的原材料有权拒收; 4.7 供货方必须提供税务真实发票,一经发现提供虚假发票,立即终止供货合 同,拒付货款。 5. 违约行为: 5.1 需方库管员将严格对采购物资的质量、数量、价格及规格把关,对于如下 现象,需方视为供货商违约: 5.1.1 提供质量低劣、腐烂变质、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规定的行为; 5.1.2 数量、规格与《采购明细单》或《供货清单》不符的; 5.1.3 不能按约定的时间、方式及时供货的; 5.1.4 供货价格超出响应报价范围或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 5.2 违约罚则: 5.2.1 如供方交货数量与需方所订数量不符时,少于需方所订数量,供方应 按需方要求无条件免费补齐并承担延期交货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当批次货品总价 款的 20%;如供方交货多于需方所订数量,如需方需要,可按实际数量收货,如需 方不需要,需方有权拒收。供方须承担因此而导致的全部费用和损失。经需方确 认数量或/和品种不达标三次(不含三次)以上的扣除当月货款 10%处罚,五次(不 含五次)以上需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将此记录作为供货商诚信评价的重要 依据; 5.2.2 除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供方不能按时交货的,每延误 _1_小时,供方须向需方支付应交产品货款总金额 10%的违约金。若延误超过 2 小 时的,需方有权取消该次产品的交易,供方须向需方支付应交产品货款总金额的 24 _20_%的违约金。以此类推。因上述原因取消产品交易累积出现_3_次以上的,需 方有权单方无条件终止本合同,需方除收取供方违约金外,供方须承担因此而导 致的全部费用和损失。如果供货商不按时送货到需方指定地点,并影响需方工作 的,需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供货商当日提供货款的 2-3 倍作为违约金,并要求供 货商承担相关损失; 5.2.3 供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更换需方所订产品,如确需更换,须事前征 得需方同意;否则,需方有权拒收,供方须承担因此而导致的全部费用和损失。 5.2.4 如发现供方提供的货物中出现“三无”产品或假冒、伪劣及存在质量 问题的产品,“三无”产品或假冒、伪劣及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供方必须按需 方要求无条件免费改正并承担交货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当批次货品总价款的 20%; 经需方确认质量不达标每次的扣除当月货款 10%处罚,不达标三次需方有权无条件 终止合同,供方需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而给需方造成的全部损 失,违约金为当批次货品总价款的 30%。需方并将此记录作为供货商诚信评价的重 要依据; 5.2.5 供方要诚实守信,注重产品质量。所交需方产品不得以假充真,以次 充好,如因质量问题引起就餐人员恶心、呕吐、中毒等事件,一经证实,供方将 承担由质量问题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而给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 但不限于需方医疗费、营养费、检验鉴定费、诉讼费等)需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 同。 5.2.6 对供货报价高于响应报价的,需方按响应报价结算,要做好相关记录, 作为供货商诚信评价的重要依据。经抽查对比供货价格高于响应报价三次(不含) 以上的,扣除当月货款 10%作为处罚,第五次违约,需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供 方需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而给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违约金为 当批次货品总价款的 30%。 5.2.7 违约行为严重或违约多次无明显改观的、属明显欺诈的,采购人可直 接中止合同,即与招标评定中位列第二的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 25 第七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本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中“五 开标及评标”、“六 确定 中标”及本章的规定评标。 1.评分因素及分值 序号 评分标准 分值 备注 1 价格部分 30 详细的评标内容见下述评分标准 2 商务部分 7 3 技术部分 63 合计 100 2.1价格部分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响应价格 30 价格分数={(1+基准价)/(1+投标人浮动比例)}×价格权重 (30%)×100 注:合格供应商所报价格浮动比例最低的作为本项目的评标 基准价。 2.2商务部分 序号 评分因素分项 分值 评分标准 1 对招标文件商务 条款的响应程度 3 响应全面,文件有页码、排版清晰合理得 3分;响应 较全面,文件有页码但与目录不能一一对应,排版较 清晰合理得 2分;响应较差,文件无页码、排版差得 1分;未响应不得分。 2 投标文件表述前后一致,内容无误得 2分,投标文件 表述有前后不一致或内容有错误,每出现一处扣 1分 扣完为止。 2 环境标志产品 1 采购人采购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 且投标人所投产品具有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得 1 分。(注:投标人应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 章) 3 节能产品 1 采购人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且投 标人所投产品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得 1分。(注: 26 投标人应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3技术部分 序号 评分因素分项 分值 评分标准 1 供货方案 16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供货方案情况进行综 合评审: 方案完善、合理、完全适合本项目且有明确响应、 配送时限承诺得 16分; 方案较完善、合理、基本适合本项目且有明确响应、 配送时限承诺得 12分; 方案完善、合理性一般、基本适合本项目且有明确 响应、配送时限承诺得 8分; 方案完善、合理性较差、不适合本项目且有明确响 应、配送时限承诺得 4分; 未提供不得分。 2 质量、检验及应 急预案 16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食品的检验检疫、食品安全控制 能力,以及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后的应急预案情况进 行综合评审: 质量、检验及应急预案详细、合理、可行性强、完 全适合本项目得 16分; 质量、检验及应急预案较详细、较合理、可行性较 强、基本适合本项目得 12分; 质量、检验及应急预案一般详细、合理性一般、可 行性一般、基本适合本项目得 8分; 质量、检验及应急预案不够详细、合理性差、可行 性差、不适合本项目得 4分; 未提供不得分。 3 检测报告 9 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 公章,每提供 1项得 3分,最高得 9分。 4 食材评价 12 根据食材的渠道来源、多样性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 来源正规、具有多样性得 12分; 来源较正规、多样性一般得 8分; 来源不够正规、品种单一得 4分; 未提供不得分。 5 车辆情况 10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车辆的配备情况进行综合评审: 车辆种类齐全、数量充足得 10分; 车辆种类较齐全、数量较充足得 7分; 27 车辆种类一般、数量一般得 4分; 车辆种类不齐全、数量不充足得 1分; 未提供不得分。 28 注: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北京 市财政《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 度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195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 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 10%后参与评审。专门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或预留份额的情况除外。 如:投标人所报价格浮动比例-5%,且投标人满足扣除条件,则实际该投标人 的评审浮动比例为:-5%+(-5%*10%)=-5.5% 2.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和北京市财政《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195号)的规定,对 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交了 监狱企业声明函且提供了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视同小微企业,其投标报价扣除 10%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 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 3.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 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 额占到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与 3 %的扣除,用扣 除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 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和监狱企业。 4.如投标人为代理商要求所投产品全部制造厂家同时满足上述条件,否则不予 折扣。 5.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 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 购,具体优惠措施为:详见评分方法和标准。 6.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及 29 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 拒绝。 7.中标候选人并列式时的处理方式: 7.1如采用最低评标办法,则:由评标委员会现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7.2如采用综合评标法,则:投标报价最低优先;如报价相同则技术部分得分 最高优先;投标报价相同且技术部分得分也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现场采取随机 抽取方式确定。 8.投标人报价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投标人平均报价的 30%,有可能影响产 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 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 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9.采用综合评标法,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 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计算得分平均值,以平均值由高到 低进行排序,按排序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第二位 四舍五入。 10.注:同一产品多个检测报告视为 1 个,如:不同种奶粉的检测报告视为 1 项。 30 符合性审查表 审查事项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招标文件要求 条款号 未提供进口产品(不允许采购 进口产品时适用) 1.4 符合中小企业投标要求(专门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时适用) 1.5 符合联合体规定 1.6.8 满足投标人的关联性要求 1.7 未参与其他服务 1.8 未发现影响采购人决策行为 1.9 报价未超过项目预算金额或 本包最高限价(如有) 2.3 满足投标范围的完整性要求 8.2 未包含价格调整要求 11.4 保证金符合要求 12.4 投标有效期满足要求 13.1 签署、盖章满足要求 14.2 信息记录符合要求 19.2.1 接受算术修正 20.2.3 符合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或信 息安全产品要求 20.3 能够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 求的 22.2 结论

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