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HH2020063后管处食堂原材料物资(猪肉)供应商遴选(第二次)采购公告
- 附件【HH2020063后管处食堂原材料物资(猪肉)供应商遴选(第二次)校内磋商公示文件21.2.23.doc】
校内磋商文件
采购执行单号: HH2020063
项 目 名 称 : 四川外国语大学2021-2022年食堂原材料物资(猪肉)供应商遴选(第二次)
采 购 人:四川外国语大学
二〇二一年二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第一篇 采购邀请书 - 4 -
一、校内磋商内容 - 4 -
二、资金来源 - 4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4 -
四、磋商有关说明 - 5 -
五、磋商保证金 - 7 -
六、其它有关规定 - 7 -
七、联系方式 - 8 -
八、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招投标现场要求: - 8 -
第二篇 采购技术服务需求 - 10 -
一、 技术需求及质量要求 - 10 -
二、 配送要求 - 11 -
第三篇 采购商务需求 - 12 -
一、供货时间、地点及验收 - 12 -
二、报价要求 - 12 -
三、付款方式 - 12 -
四、履约保证金 - 12 -
五、质量保证及售后要求 - 13 -
六、知识产权 - 13 -
七、其他 - 13 -
八、相关条件要求及定价机制 - 14 -
第四篇 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 - 16 -
一、磋商程序及方法 - 16 -
二、评审标准 - 18 -
三、无效响应 - 20 -
四、采购终止 - 20 -
第五篇 供应商须知 - 21 -
一、磋商费用 - 21 -
二、校内磋商文件 - 21 -
三、磋商要求 - 21 -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 - 22 -
五、成交通知 - 23 -
六、关于质疑和投诉 - 23 -
七、签订合同 - 24 -
八、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 24 -
第六篇 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 - 25 -
一、合同主要条款 - 25 -
第七篇 采购合同 - 28 -
第八篇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 30 -
一、经济部分 - 31 -
二、技术服务部分 - 33 -
三、商务部分 - 35 -
四、资格条件 - 38 -
五、其他 - 44 -
第一篇 采购邀请书
四川外国语大学按照采购计划,对学校2021-2022年食堂原材料物资(猪肉)供应商遴选(第二次)进行校内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校内磋商内容
分包号 |
采购执行单号 |
分包名称 |
采购预算 (万元) |
磋商保证金 (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 (名) |
4 |
HH2020063 |
猪肉 |
80.00 |
1.60 |
1 |
注:本分包的成交供应商数量为一名,即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为成交供应商;根据评分排名确定一名后备成交供应商。合同执行期内,若成交供应商违约并解除合同,可由后备成交供应商替补。 |
二、资金来源
学校膳食科营运费。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如果有)。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 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年审合格有效的重庆教育后勤协会颁发的《重庆市学校后勤物资供货企业准入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2.响应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生猪定点屠宰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3. 若响应供应商为外地企业,须在重庆市内设有稳定的服务机构:①响应供应商在渝设立服务机构的,须提供在渝工商注册证明(提供复印件);②响应供应商授权重庆市本地的服务机构,须提供授权书或服务协议,并提供被授权机构的在渝工商注册证明(提供复印件)且被授权机构的营业范围能承接本项目的服务要求。
(三)校内磋商文件的解释
供应商如对校内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磋商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要求澄清,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校内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校内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3、按时缴纳了磋商文件购买费及磋商保证金。
(五)磋商地点:四川外国语大学招投标会议室(资产楼3楼)
(六)提交响应文件起止时间:2021年3月5日北京时间08:45-09:00。
(七)磋商开始时间:2021年3月5日北京时间09:00。
四、磋商有关说明
1、报名时间:2021年2 月24日- 3月2日 北京时间09:00-11:00,15:00-17:00;(节假日除外)
磋商保证金及文件购买费缴纳时间:2021年2月24 日- 3月2日 。
本项目参加过第一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要继续参加第二次采购活动无需再次缴纳保证金及标书费,但需在第二次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发送报名资料至指定邮箱。
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邮箱(QQ: 16991353)。
报名资料包含:(1)该项目报名委托书或授权函(格式自拟),请注明该项目编号及名称并加盖公司公章。(2)磋商报名登记表(见附表),请完善登记表内容后打印并加盖公司公章。
磋商报名登记表
响应供应商全称:
校内磋商项目名称:
校内磋商项目编号:
响应供应商联系人姓名:
响应供应商联系人电话(手机):
响应供应商开户银行全称:
响应供应商开户银行账号:
响应供应商开户银行行号:
响应供应商纳税人识别号:
QQ邮箱(便于电子发票发放):
响应供应商全称: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请响应供应商基本账户给学校转账。
保证金及文件购买费,请分别打款,打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可简写)。
请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按时缴纳保证金及文件购买费。
保证金及文件购买费以到账时间为准,响应供应商请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
(未按规定时间缴款的视为无效报名,感谢配合!)
四川外国语大学银行账户信息
响应供应商须以基本账户向指定银行缴纳保证金及文件购买费。
户名:四川外国语大学
开户行:工行重庆分行童家桥支行
账号:3100024609026402214
行号:102653001161
组织机构代码:45040170-9
纳税人识别号:125000004504017097
备注:报名资料请务必在报名时间内填写完整并发送邮箱(QQ:16991353)。
2、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四川外国语大学校园网(www.sisu.edu.cn)上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以及图纸(如果有)、补遗(如果有)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校内磋商内容。
磋商文件售价为:200元/分包(售后不退)。
五、磋商保证金
1.响应供应商须以基本账户向指定银行缴纳文件购买费与保证金。
户名:四川外国语大学
开户行:工行重庆分行童家桥支行
帐号:3100024609026402214
行号:102653001161
组织机构代码:45040170-9
纳税人识别号:125000004504017097
2.响应供应商须严格按采购文件要求,按时缴纳文件购买费与保证金并分别注明详细信息。
3.磋商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均不计利息。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一切费用均由响应供应商自理。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A、响应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日期后,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前撤回其响应;
B、响应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日期后,对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C、响应供应商提供了虚假文件后被核实的;
D、响应文件不按要求封装的;
E、响应供应商被通知成交后,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成交时规定的技术条件、供货范围、商务条件和价格等签订合同)。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三)同一分包的货物,制造商参与磋商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磋商,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四)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四川外国语大学校园网(www.sisu.edu.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五)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六)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四川外国语大学
联系人:宗承兵
电 话:13983945686
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烈士墓壮志路33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外国语大学
联系人:吕老师
邮 编:400031
电 话:023-65385008
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烈士墓壮志路33号
八、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招投标现场要求:
(1)参与项目现场采购活动各方,入校时需同时验证“渝康码” 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微信小程序)。
(2)与疾控中心确诊者有密切接触人员、有可疑症状人员,或体温超过37.2℃的,有疫情接触史且医学观察未满14天的,不得进入我校;
(3)参与采购活动人员需配合做好体温测试及相关检查登记,无异常情况方可入校,进场人员需全程按要求佩带口罩,间隔1.5米入座,并自觉做好相关防护措施,响应供应商仅限派1-2人进入我校,磋商活动完成后,立即离开,不得逗留;
(4)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页)需提前填写并打印盖章,单独保存,进校后统一交至开标室工作人员处。(未能现场提交纸质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5)其他未尽事宜按现场要求执行。
疫情防控承诺书
本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承诺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重庆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庆主城九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相关要求。本单位于 年 月 日参加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的磋商活动。本单位承诺在磋商过程中做到以下几点:
1.参与磋商人员积极配合交易场所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人员信息登记。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不进入磋商场所。
2.参加磋商人员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听从交易场所工作人员的引导。
3.本单位所派磋商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在 (省、市)居住,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
4.本单位保证做好磋商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提前到达磋商区域,避免因工作疏忽导致时间拖延,造成人员聚集。
5.磋商活动结束后,本单位人员迅速离场,不在公共区域内停留。
6.如果所派人员出现疫情防控要求需留观、隔离的,由响应供应商自行负责,视为放弃派员参加。
承诺人(公章):
年 月 日
第二篇 采购技术服务需求
1技术需求及质量要求
分包号4:猪肉
1.猪肉清单
序号 |
名称 |
基本要求 |
年需求量(斤) |
1 |
坐墩肉 |
新鲜,肥膘在2cm以内,无骨,干净无毛 |
900 |
2 |
带皮三线肉 |
新鲜,肥膘在3cm以内,无奶脯,干净无毛 |
3200 |
3 |
精瘦肉 |
新鲜,不带筋络和肥膘,肌肉呈淡红色或灰红色,要完整一致,必须保证是后精肉,含水量不得超出国家标准 |
14000 |
4 |
千排 |
新鲜,带劲椎骨,不少于五根肋骨 |
400 |
5 |
千子排 |
新鲜,以前夹肉部位和后座肉前面排骨为准,保证5根以上排骨,不带颈椎骨:含肉量以不见骨头为准 |
300 |
6 |
前夹子肉 |
新鲜,干净无毛,无异物 |
2200 |
7 |
里脊肉 |
新鲜,去除筋络,表面整齐,含水量不得超出国家标准 |
150 |
8 |
前蹄 |
新鲜,要求无下五花肉为准 |
800 |
9 |
肥膘 |
新鲜,要求以实肥为准,整齐新鲜无异味 |
1800 |
10 |
猪肝 |
新鲜,要求新鲜,每挂猪肝不少于2斤 |
550 |
11 |
猪脚爪 |
新鲜,要求无毛,无杂质,每只不少于6两 |
250 |
12 |
精牛肉 |
新鲜,无筋络,无肥肉 |
100 |
13 |
肋牛肉 |
新鲜干净,无毛 |
100 |
14 |
腰子 |
新鲜干净,色泽新鲜 |
200 |
15 |
心舌肚 |
新鲜干净,干燥无水、血及其他异物 |
400 |
2.具体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磋商文件内的质量标准执行,膳食科严格把好产品质量关、验收关,杜绝发生产品质量事故。
(2)乙方应提供每批次供应货品的检疫报告(两章一证每次必须交给甲方膳食科留存备案)。
(3)乙方承诺向甲方供应的物资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双方的约定。
(4)若乙方供应的产品数量、质量等不符合双方拟定要求,或者存在着一定的缺陷,没有通过甲方验收或在使用中表现出一定的质量缺陷,乙方必须及时更换。如乙方对甲方提出的质量问题有异议,可委托重庆市有关质检部门进行检验,若检验确为乙方责任,则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负责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检验期间,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相应数量产品。
(5)乙方为甲方学生食堂提供鲜猪肉,按照膳食科要求,乙方需将膳食科各食堂所要求的饮食产品作初加工处理并按时分运到位,带皮肉要烧毛洗净,带骨原料切好,所有肉丝、肉片须切好,各种肉馅须按食堂要求绞好
(6)乙方送交的饮食产品必须是符合国家卫生要求的盛装物盛装,运输工具必须符合相关要求,货物重量以验收过秤为准,质量必须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2配送要求
1.配送车辆、人员:配送车辆、人员应相对固定;运输车辆为有入城证的厢式冷藏货车或厢式货车;车体内外干净、整洁;不得人货混装;配送人员有健康证。
2.配送时间:每种货物根据食堂订货时间按需配送。食堂根据需要提前一天订货。配送商将订单内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并配送完毕,配送商提供《送货清单》一式两份,双方现场过秤并验收签名,作结算凭证。
3.送货人员负责将货物从车上搬到称上过磅,然后放到平板推车上,运至食堂制定地点按要求摆放。
4.如配送商漏单则须无条件补货,补货物资必须在食堂规定时间内补货至食堂。
第三篇 采购商务需求
一、供货时间、地点及验收
1.供货时间:按需交货,具体时间由后勤管理处学生食堂根据学校时间提前通知成交供应商。
2.供货地点:四川外国语大学东区二食堂、西区二食堂(具体地点由后勤管理处指定)。由于包装、车辆运输、人工费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方自理。
3.验收:出具官方权威机构为本批货物的所有相关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检验检疫报告;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技术标准。
(1)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2)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货物检疫证明、质量检验报告。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①质量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②出具官方权威机构为本批货物的所有相关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检验检疫证明。
③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由双方组织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并经验收小组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磋商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4)对质量有异议时采购人有权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凡不符合要求者,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全部货款。
(5)采购人需要厂家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厂家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6)供应商对因产品质量量问题引发的食物中毒事件承担完全责任。
二、报价要求
1.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原材料物资采购费、服务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验收等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由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另行补偿。
2.成交供应商承担1次在供货期间所供物资的送检(检测部门为国家权威机构)费用。
3.在净重验收前提下,包4(猪肉)结算比例不得大于110%,否则无效。
三、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实行验收合格后按月支付。若成交供应商未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结账手续,采购人不再结算其货款,并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遇当月放寒暑假则顺延至开学后结账支付。
2.结算货款时,成交供应商国家税务部门认可的正规发票。
四、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前,分包成交供应商人须向采购人缴纳该分包预算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逾期不交视为主动放弃中选。若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未违反相关条款,采购人在服务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五、质量保证及售后要求
1、供货商供应货品必须与校内磋商文件的内容相符,禁止提供变质、注水、达不到第二篇采购服务需求的货物参数要求的货品。保证所下订单的数量、质量,如达不到上述要求必须及时补货、退换货。质量、数量不达标三次,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2、供货商必须按各食堂要求的时间和地点供货,主要品类到货食堂时间为早上07:00,并按各食堂要求送至指定地点。
3、供货商所供货物如有质量问题,须及时换货不得影响食堂的开餐,供货商响应时间为2小时,更换货品出现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经采购人多次提出意见后,供应商仍出现货品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
4、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及时提供货品的最新检验报告。
5、供应商须保证货品计量精确,并保证各食堂所需供货数量要求。
6、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所有货物要保证新鲜。预包装货物保证在保质期的三分之一时间段内。
7、鲜猪肉操作必须在食堂指定地点进行:供应商须将各食堂所要求的货品作初加工处理并分运至各食堂,带皮肉须烧毛洗净,带骨原料须切好,所有肉丝肉片须切好,各种肉馅须按食堂要求绞好;供应商员工在我校食堂加工操作时出现操作安全事故及运输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事故问题由供应商负全责。
8、冷藏和冷冻肉类冻库必须由膳食科监管。
9、加工肉类的人员、绞肉机等,以及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六、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七、其他
(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校内磋商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八、相关条件要求及定价机制
(一)以上所有物资的年需求量及金额为估算,仅供响应供应商参考,不作为成交后采购依据,因食堂营业额下跌或学校对食堂经营模式的转变,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实际采购金额偏离参考金额,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根据食堂需要确定进货时间及数量,每月按照实际采购量进行结算。
(二)在学校放寒暑假时,响应供应商负责将食堂剩余的米、面、油、干杂类、调味品物资免费回收进行保管,并在假期结束后更换相同数量、质量的新鲜物资配送给食堂。
(三)合同执行中价格是根据市场涨跌来不断调整确定的,采用分类以结算基价为主询价为辅的方式来确定货物结算价格。具体为:
1.询价地点:
(1)米、面、肉、蔬菜、冻货、速冻小吃类商品为重庆农业农村信息网(http://www.cqagri.gov.cn/)的重庆双福国际农贸城的公开价格信息;
(2)干货调料类商品为盘溪批发市场或重庆双福国际农贸城;
(3)因特殊情况,个别商品在指定地点未能核查到结算基价,双方参考双福国际农贸城、渝州交易城、盘溪批发市场现场询价为基价协商确定价格。
2.结算基价确定方式:
(1)通过重庆农业农村信息网(http://www.cqagri.gov.cn/)查询结算周期内5日、15日和25日(如遇节假日顺延)的公布价格,由后勤管理处物资采购工作小组核定结算基价(不含活动价或处理打折价),取3次核定基价的算术平均价为本结算周期的基价。若遇寒暑假,结算周期不足1月核价次数少于3次,以实际核价次数的价格的算术平均价为结算基价。网上查询不到或查询无效商品的结算基价确定实行询价定价制度,询价人员由后勤管理处办公室负责采供的专职人员和膳食科负责采供的综合管理岗专职、采购员、各食堂的管理员组成,询价后报后勤管理处物资采购工作小组审定。
(2)米、面、干货调料、冻货、速冻小吃类商品合同签订后的首次确定结算基价5个月内有效,之后在每学期开学时确定本学期结算基价。鲜肉、蔬菜每月确定基价。
(3)合同期间采购人保留执行更科学、合理定价机制的权利。
(4)所有货物结算基价为货物净重价格。
3.结算价格确定方法
货物结算价格=结算基价×成交结算比例。
(四)除附件中所列标准外,所有产品均需达到以下要求:
(1)GB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2)GB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
(3)GB2763-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4)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5)每种明细产品必须标明品名、规格、等级、生产厂家等内容。
(6)所有产品必须符合新颁布的《食品安全法》及其他相关法规要求。
第四篇 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
一、磋商程序及方法
(一)磋商按校内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校内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
(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校内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1 |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2019或者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见格式文件)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1.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 2.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注)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 |
1.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响应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2 |
特定资格条件(如果有) |
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
|
3 |
保证金 |
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 |
注: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共同联合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磋商和澄清。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磋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篇”)。
供应商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符合性检查。依据校内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校内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校内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文件签署 |
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
响应方案 |
只能有一个方案响应。 |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2 |
完整性审查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3 |
技术服务部分 |
响应文件内容 |
对本磋商文件第二篇内容作出响应 |
4 |
商务部分 |
响应文件内容 |
对本磋商文件第三篇内容作出响应 |
5 |
响应有效期 |
响应文件内容 |
响应有效期为磋商截止日期后九十天内 |
(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校内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校内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校内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校内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八)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校内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填写《最后报价表》并现场提交)。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
(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校内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服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详见评审标准)。
(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若供应商的服务部分为0分,将失去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资格。
二、评审标准
(一)评审因素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磋商报价 (30%) |
30 |
有效的磋商报价中的最低结算比例为评审基准结算比例,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响应供应商的磋商价格得分。 磋商报价得分=(评审基准结算比例/磋商结算比例)×价格权重×100。 |
|
2 |
技术服务部分 (50%) |
30 |
1.起评分: 有效响应供应商的起评分为30分。 2.扣分条款: 响应供应商技术服务参数不满足磋商文件技术服务需求的有1条负偏离的,从起评分中扣除5分,扣完为止。 |
|
20 |
3、实施总体方案(5分) 根据响应供应商的项目实施总体方案的完整性、全面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评审: (1)方案完整、全面,可行性高的得5分; (2)方案基本完整、较为全面,具有一定可行性的得3分; (3)方案有缺陷,可行性不高的得1分; (4)方案差,不具有可行性或未提供方案的得0分; |
提供相关方案。 |
||
4.人员配备方案(5分) 根据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人员配备方案的合理性、专业性、完备性等方面进行评审: (1)合理性高,专业性强,配置完备的得5分; (2)具有一定合理性 ,专业性,配置基本完备的得3分; (3)合理性低,专业性差,配置不完备的得1分; (4)未提供方案的得0分; |
||||
5. 质量保证方案(5分) 根据货物的来源、加工、包装、保存、运输以及质量追溯系统等各环节的质量保证措施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 (1)方案详尽、内容完整、措施完善、条理清晰、覆盖全面的得5分; (4)未提供质量保证方案的不得分。 |
||||
6.应急供应方案(5分)保证急用餐饮原材料的供应,急用材料1小时内配送到位,并有专人负责。保证根据学校工作规律,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等时间,以及在发生诸如货源紧张、物价突涨时顾全大局,确保供应,保障学校稳定: (1)方案详尽、内容完整、措施完善、条理清晰、覆盖全面的得5分; (4)未提供质量保证方案的不得分。 |
||||
供应商的应答应满足磋商文件“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有一条不满足的,商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 |
||||
3 |
商务部分 (20%) |
配送能力 5 |
响应供应商拥有自行购买用于配送货物的机动车。 每具有一辆配送货物的机动车的得1分,最多得3分。 每具有一辆配送货物冷藏(冻)车的得1分,最多得2分。 |
须提供响应供应商车辆行驶证、车身照片等作为证明文件。 |
安全管理 2 |
响应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22000认证证书或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认证证书的得2分。 |
提供证书复印件 |
||
安全保证 3 |
响应供应商购买了食品安全保险的得3分。 |
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 |
||
业绩 10 |
响应供应商具有2018年1月1日至今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证明的得2分,满分10分。 |
提供合同复印件。 |
说明:评审委员会认为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三、无效响应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特定资格条件的;
(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磋商;
(三)供应商未按照校内磋商文件的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
(四)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八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签字、盖章;
(五)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六)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分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八)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九)供应商的服务期、质量保证期及磋商有效期不满足校内磋商文件要求的;
(十)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四、采购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校内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校内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第五篇 供应商须知
一、磋商费用
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校内磋商文件
(一)校内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供应商须知、采购服务需求、采购商务需求、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六部分组成。
(二)采购人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校内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校内磋商文件的解释
供应商如对校内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要求澄清,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校内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校内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
(四)本校内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校内磋商文件第二、三、四篇全部内容。
(五)评审的依据为校内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校内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三、磋商要求
(一)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当按照校内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校内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2.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第八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八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
(二)联合体
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四)磋商保证金:
1.供应商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第一篇 五、磋商保证金”;
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2.3除因不可抗力或校内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2.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服务和商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四)修正错误
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
2.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五)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校内磋商文件第八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1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均应密封送达磋商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1.2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2.如果响应文件通过邮寄递交,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用内、外两层封套密封。
2.1内层封套的封装与标记同 “1、”款规定。
2.2外层封套装入“1、”款所述全部内封资料,并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人名称及地址。同时应写明供应商的名称、地址,以便将迟交的响应文件原封退还。
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人对响应文件误投、丢失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七)供应商参与人员
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
(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
采购人当在评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
1.若为下列情况之一的,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其后一位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1.1拟成交金额在100万以下的,报价不超过前一名报价5%的成交候选人;
1.2拟成交金额在100(不含)~200万(不含)的,报价不超过前一名报价4%的成交候选人;
1.3拟成交金额在200万以上的,报价不超过前一名报价3%的成交候选人;
1.4采购人须按以上程序确认成交供应商,否则应重新组织采购。
2.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会把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根据财政部十八号令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罚。
五、成交通知
(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将在四川外国语大学校园网(http://www.sisu.edu.cn)上发布成交结果公示。
(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四)如有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成交通知书。
六、关于质疑和投诉
(一)质疑内容、时限
1.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结果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对校内磋商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服务要求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二)质疑答复
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三)不予受理或暂缓受理
1.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1质疑供应商参与了磋商活动后,再对校内磋商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
1.2质疑超过有效期的;
1.3对同一事项重复质疑的。
2.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不受理并告知供应商补充材料。供应商及时补充材料的,应予受理;逾期未补充的,不予受理:
2.1质疑书格式和内容不符合国家或重庆市相关规定的;
2.2质疑书提供的依据或证明材料不全的;
2.3质疑书副本数量不足的。
(四)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
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取证或者组织质证时间除外)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同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投诉处理决定书。
七、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校内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校内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三)校内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
(六)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校内磋商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于五日内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八、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供应商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成交供应商,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
第六篇 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
一、合同主要条款
1.定义
1.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1.2乙方(供方)即成交供应商,是指成交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1.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
1.4合同价格指以成交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
1.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
2.货物内容
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
3.合同价格
3.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
3.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
3.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
4.转包或分包
4.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4.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4.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解除通知向乙方于合同中所留地址寄送第5日即视为送达,搬迁、拒收等一切理由的退件均不影响送达效力,因此而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5%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甲方向乙方索赔所产生的诉讼费、鉴定费、律师费、评估费等。
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5.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5.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5.2.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5.2.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5.2.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5.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按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中的要求处理。
5.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5.5 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应按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中的要求处理。
6.付款
6.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6.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
6.3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三篇 商务条款”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
7.检查验收
7.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
7.2货物验收
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供方的投标时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
7.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
8.索赔
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8.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
8.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8.3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如期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达到正常使用状态,否则视为逾期交货,每逾期1日,应按每天合同总价款的1‰计算支付违约金。累积逾期达30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解除通知向乙方于合同中所留地址寄送第5日即视为送达,搬迁、拒收等一切理由的退件均不影响送达效力,并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甲方因此所产生的诉讼费、鉴定费、律师费、评估费等。
9.知识产权
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10.合同争议的解决
10.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10.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
11.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
12.合同生效及其它
12.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
12.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12.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
12.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
12.5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第七篇 采购合同
四川外国语大学采购合同(参考格式)
(项目号: )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价单位: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
项目名称 |
数量 |
综合单价 |
总价 |
服务时间 |
服务地点 |
||
合计人民币(小写):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
一、服务要求 |
|||||||
二、考核方式 |
|||||||
三、付款方式: |
|||||||
四、违约责任: 按《合同法》、《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 |
|||||||
五、其他约定事项: 1.采购文件及其补遗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3.本合同一式__份, 甲方__份,乙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 |
|||||||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授权代表: (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
||||||
备注: |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第八篇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一、经济部分
(一)校内磋商报价函
(二)最后报价表
二、技术服务部分
(一)技术服务方案
(二)技术服务响应偏离表
三、商务部分
(一)商务要求响应情况:服务期及地点、报价要求、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等。
(二)商务响应偏离表
(三)其它优惠服务承诺
四、资格条件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四)2019或者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五)书面声明(格式)
(六)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七)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说明: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八)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五、其他
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
一、经济部分
(一)校内磋商报价函
校内磋商报价函
四川外国语大学:
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校内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
1、愿意按照校内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初始报价为:
响应供应商全称 |
||
分包号 |
分包内容 |
结算比例 |
% |
||
备注:1.结算价格为:结算价格=结算基价*结算比例 2.包4(猪肉)结算比例不得大于110%,否则无效。 |
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
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90天。
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校内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
5、在整个校内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校内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
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供应商(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网址: 邮编:
联系人:
年 月 日
最后报价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响应供应商全称 |
||
分包号 |
分包内容 |
结算比例 |
% |
||
备注:1.结算价格为:结算价格=结算基价*结算比例 2.包4(猪肉)结算比例不得大于110%,否则无效。 |
注:1、请供应商完整填写本表。
2、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注:此页报价表无需制作进响应文件中。由响应供应商提前填写除最后报价外的信息并签字盖章单独保存,携带至招投标现场填写最后报价。)
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二、技术服务部分
(一)技术服务方案(格式自定)
(二)技术服务响应偏离表
采购项目名称:
序号 |
采购需求 |
响应情况 |
差异说明 |
供应商: 法人授权代表:
(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 采购技术服务需求”中所列技术服务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校内磋商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3、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4、可附相关支撑材料。(格式自定)
5、若“响应情况”栏中仅填写“无偏离”或“有偏离”等内容而未作实质性参数描述,该供应商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仅保留其合格供应商的身份。
三、商务部分
(一)商务要求响应情况:服务期及地点、报价要求、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等(格式自定)
(二)商务响应偏离表
商务响应偏离表(本表可自行设计格式)
对于校内磋商文件的商务要求,如有任何偏离请如实填写下表:
序号 |
磋商项目需求 |
响应情况 |
偏离说明 |
供应商: 法人授权代表:
(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 采购商务需求”中所列商务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校内磋商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3、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三)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
四、资格条件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项目名称:
致:四川外国语大学: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供应商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项目名称:
致:四川外国语大学: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注:
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
(四)2019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五)书面声明
项目名称:
致:四川外国语大学: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六)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七)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说明: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八)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如果有)
五、其他
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