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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警察学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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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本级】山东警察学院明水校区干训餐厅公寓服务外包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山东警察学院明水校区干训餐厅公寓服务外包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山东警察学院 地址:济南市章丘区章莱路2555号(山东警察学院)
联系方式:0531-68622919(山东警察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济南招标分公司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9777号鲁商国奥城3号楼1707室
联系方式:15064077297
二、采购项目名称:山东警察学院明水校区干训餐厅公寓服务外包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000000202102000191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货物服务名称数量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A详见磋商文件 1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须具有食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法律、法规对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要求、规定;(4)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30.000000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1年2月24日9时0分至2021年3月2日16时3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9777号鲁商国奥城3号楼1707室
3.方式:(1)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须先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已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2)注册完毕后,点击要参与的项目进行网上报名。(3)注册并报名成功后,按照以下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方式一:现场获取磋商文件:1)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证件:①营业执照、②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③食品经营许可证、④“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网站信用信息截图;以上证件需携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山东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9777号鲁商国奥城3号楼1707室)现场获取磋商文件。方式二:邮件获取磋商文件:将加盖公章的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②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③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④“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网站信用信息截图、⑤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报名截图,以上内容发送至wanxinbaoming@163.com的邮箱,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赵萌萌、尚芹,联系电话:0531-62331311),邮件中注明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并以“明水校区干训餐厅、公寓服务外包项目-单位全称”为邮件标题。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注明项目编号及单位名称。购买磋商文件缴费账户:户名:山东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济南招标分公司账号:531903740110701开户行:招商银行济南分行解放路支行咨询电话:0531-58595613
4.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
四、公告期限:2021年2月24日 至 2021年2月26日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3月9日8时30分至2021年3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9777号鲁商国奥城3号楼1707室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3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9777号鲁商国奥城3号楼1707室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尚芹 联系方式:15064077297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磋商文件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磋商文件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23日 17时06分07秒
[201161707 A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争性磋商-文件-山东警察学院明水校区干训餐厅、公寓服务外包项目(上传系统稿).pdf点击下载]
[201161708 A包对应招标文件二册:争性磋商-文件-山东警察学院明水校区干训餐厅、公寓服务外包项目(上传系统稿).pdf点击下载]
1 本项目为“预采购”,可能因意外情况终止。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类 第一册 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102000191 项目名称:山东警察学院明水校区干训餐厅、公寓服 务外包项目 采 购 人:山东警察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 出 日 期:2021 年 2 月 23 日 2 目 录 第 1章 供应商须知 ................................................... 5 一 总 则 ...................................................... 5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 ............................... 5 2.资金来源 ................................................... 7 3.响应费用 ................................................... 7 4.适用法律 ................................................... 7 二 竞争性磋商文件 ............................................. 7 5.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 ......................................... 7 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 9 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顺延 ................................. 9 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 ............................................ 10 8. 编制要求 ................................................. 10 9.响应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 10 10.响应文件构成 ............................................. 11 11.报价 ..................................................... 13 12.磋商保证金 ............................................... 14 13.响应有效期 ............................................... 14 1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 14 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 ............................................ 15 1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 15 16.响应文件截止 ............................................. 15 17.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 16 五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及磋商 .................................... 16 18.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 ........................................ 16 19. 磋商小组 ................................................ 17 20.资格审查 ................................................. 18 21.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 19 3 22.无效响应 ................................................. 20 23.磋商 ..................................................... 21 24.比较和评价 ............................................... 22 25. 采购项目终止 ............................................ 23 26.保密要求 ................................................. 23 六 确定成交 .................................................. 23 27.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 23 28.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 ........................... 24 29.采购任务取消 ............................................. 24 30.发出成交通知书 ........................................... 24 31.签订合同 ................................................. 24 32.履约保证金 ............................................... 25 3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 25 34.预付款 ................................................... 25 35.廉洁自律规定 ............................................. 25 36.人员回避 ................................................. 26 37.质疑与接收 ............................................... 26 38.项目其他相关费用 ......................................... 26 39.磋商文件解释权 ........................................... 27 附件 1: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 .................................. 28 附件 2:履约担保函格式 .......................................... 30 第 2章 采购邀请 ................................................... 34 第 3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 37 第 4章 服务需求 .................................................... 42 第 5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 48 (一)初步评审 ................................................. 49 (二)评分细则 ................................................. 50 第 6章 响应文件格式 ................................................ 52 一、封面格式 ................................................... 56 二、报价一览表 ................................................. 57 4 三、资格证明文件 ............................................... 58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58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 59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 .................................. 60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 61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的缴纳记录 ...................... 62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 .......................................................... 63 7.响应文件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64 8.联合体协议书(若需) ...................................... 65 四、商务及技术文件 ............................................. 66 9.响应文件书 ................................................ 66 10.符合价格扣除条件的供应商需提供的资料 ..................... 68 11. 分项报价表 .............................................. 72 12. 本项目拟派工作人员一览表 ................................ 73 13. 近三年(2018年 1月 1日至今)综合型客房和餐饮管理主要业绩一 览表 ........................................................ 75 14.拟投入的主要办公设备表 ................................... 76 15.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 ..................................... 77 16.勘察现场登记表 ........................................... 78 17.其他材料 ................................................. 79 第 7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 80 5 第1章 供应商须知 一 总 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1.3 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参加报价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潜在供应商:以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 1.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提供服务能 力的本国供应商。 1.3.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 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1.3.3 以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1.3.4 符合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1.3.5 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 小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1.4 如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进行响应,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4.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响应。 1.4.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 1.3.2规定。 6 1.4.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 合相关规定。 1.4.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响应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 应的责任,并将共同响应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 为响应文件无效。 1.4.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 合体共同参加响应,共同响应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 共同响应协议响应总金额的比例。 1.4.6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 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 效。 1.4.7 对联合体响应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1.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响应文件均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 无效。 1.6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 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 1.7 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 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 1.8 各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指定一个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所有事宜全程负责。 未经采购人同意中途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7 2.资金来源 2.1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预采 购项目除外)。 2.2 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2.3 供应商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 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 3.响应费用 不论响应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响应有关的费用。 4.适用法律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 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 二 竞争性磋商文件 5.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 5.1 竞争性磋商文件分为 2册共 7章,内容如下: 第一册 第1章 供应商须知 第二册 第2章 采购邀请 第3章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第4章 服务需求 8 第5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第6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7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5.2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 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为准;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不涉及的内容,以 编排在后的描述为准。 5.3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 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 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 效,该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5.4 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5.4.1 响应文件第二册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踏勘现场 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5.4.2 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 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5.4.3 供应商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进入项目现场踏勘,对服务(或施工和货物) 现场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 的各项资料,但供应商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 受损失。供应商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 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5.5 不论响应过程和响应文件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含电子版)均不 退还。 9 5.6 除响应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 指日历天,且所有时刻均为北京时间。 5.7 参与响应响应文件活动的各方应对响应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 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5.8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响应文件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不论响应 文件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 用。 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6.1 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 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竞争 性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6.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报 价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将以书面或公告等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 潜在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 机构回函确认。供应商未回复的,视同已知晓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 因潜在供应商原因或通讯线路故障导致逾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 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进行。 6.3 供应商认为响应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的,应在规 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如在规定时间内,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的各项条款未 提出异议,即认为同意和接受响应文件。 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顺延 为使供应商准备响应时有足够的时间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 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0 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 8. 编制要求 8.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制响 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若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实质性要求 资料或对实质性要求未作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其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 8.2 供应商对多个分包进行响应文件的,应以分包为单位编制响应文件,每一包 响应文件均需满足本响应文件对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要求。 8.3 封面设置 响应文件材料封面设置包括:“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 包号、供应商名称。 8.4 供应商应按响应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写其响应文件;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响 应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资料。 8.5 供应商应编制响应文件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 8.6 关于兼投不兼中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9.响应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9.1供应商可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中一个或几个分包进行响应。除非在供应商须 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 9.2 供应商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货物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 如仅响应某一包中的部分内容,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 9.3 无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 4章服务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是否要求,供应 商所提供服务(含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9.4 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 11 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响应文件构成 10.1 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 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涉及的事项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 件要求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 10.2 上述文件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签署和盖公章或经公章授权的其他 单位章(以下统称公章)。采用公章授权方式的,应当在响应文件第一部分附公 章授权书(格式自定)。 10.3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提供内容符合响应文件规定。该证明文 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0.4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 10.5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各个部分,具体组成内容见第 6章响应 文件格式。 10.5.1 商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表(详见附件); 2、响应文件书(详见附件); 3、符合价格扣除条件的供应商需提供的资料(详见附件); 4、本项目拟派工作人员一览表(详见附件); 5、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成员简历表(详见附件); 6、近三年(2018年 1月 1日至今)综合型客房和餐饮管理主要业绩一览表(详 见附件); 7、拟投入的主要办公设备表(详见附件); 8、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 12 9、合理化建议及优惠条件、承诺; 10、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10.5.2 资信部分 10.5.2.1 部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详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详见附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详见附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缴纳记录(详见附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详 见附件); 7、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8、联合体协议书(若需)。 10.5.2.2 供应商须对提交的资格证明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并保证无 不诚信记录。 10.5.2.3 资格证明的字迹、印章必须完整、清晰,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 10.5.2.4 供应商应携带其资信部分原件至开标现场,如若响应文件资信部分出 现瑕疵,而供应商未能立即提供原件核验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0.5.3 技术部分(如服务中带货物) 10.5.3.1 根据项目要求编制的项目意见书以及服务方案; A食品质量控制、食品安全管理、成本控制管理方案; B服务质量控制方案; C卫生管理控制方案; 13 D食品花色品种、营养搭配建议; E食品保存管理方案; F人员职责与管理及应急事件处理方案 G人员配置方案; H重点、难点分析; I供应商认为其需要补充的内容。 10.5.3.2 本次磋商不允许供应商复制粘贴磋商文件的技术要求作为其响应文 件的响应情况。 11.报价 11.1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磋商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货物,以及 伴随的服务和工程。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应遵守《中华人 民共和国价格法》。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服务主体部分有与项目无关的赠与行 为,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 11.2供应商应在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响应服务及相关货物的单价(如适用)和 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报价一览 表与分项报价表不一致的,应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确定最终报价及分项报价。 任何非澄清范围内的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报价,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1.3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 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 无效。 11.4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报价。 11.5 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有再次报价的机会,但每一次报价 均应以书面形式确认。价格的评审以最终报价为准。 14 11.6 电子版响应文件 ●电子版响应文件内容须是 word格式或 PDF格式。。 ●电子版介质为“U盘或光盘”。 ●电子版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无论成交结果如何,均不退回。 ●电子版响应文件单独密封,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 12.磋商保证金 12.1 根据鲁财采【2019】40号的规定,本项目不向诚信记录良好的供应商收 取磋商保证金。 12.2 供应商在磋商过程及成交后如有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采购代理机构将 如实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13.响应有效期 13.1 响应应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 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 13.2 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 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 其响应,且本须知中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 商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 书面形式提交。 1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4.1非电子标 14.1.1 按商务、资信、技术装订成一册响应文件,每册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 数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 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5 14.1.2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在规定处由供应商的法定代 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单位章。授权代表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 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 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 由他人代签。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 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14.1.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书面文件中的 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 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字样) 的印章;否则,磋商小组有权据此对其响应作无效报价处理。 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 1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非电子标 15.1.1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以正本、副本、报价一览表(一式三份)、电 子版为单位分别密封,并在密封件上标明密封件内容、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 应商名称、包号等。 15.1.2 供应商将每部分响应文件装入信袋内加以密封后,并在封签处加盖 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如无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响应文件将会被拒收。 15.1.3 因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密封不当或签署不当而造成响应文件被拒收, 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16.响应文件截止 16.1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16 16.2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 响应文件。 16.3 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7.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7.1 非电子标 17.1.1 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者撤回 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 17.1.2 任何修改内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不得涂 抹。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正式签署的修改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份数和密封要求同响应文件一致。 17.1.3 磋商有效期内不得撤回,否则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若有)。 五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及磋商 18.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 18.1 非电子标 18.1.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会 议。届时请供应商派代表参加,参加会议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否则, 责任自负。如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少于三家,采购代 理机构有采取重新采购的权力,且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18.1.2 公开报价程序 17 18.1.2.1 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公开报价。公开报价由采购代理 机构主持,采购人、供应商和有关方面的代表参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代理人应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8.1.2.2报价时,由公证员/见证律师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经供应商签 字确认。 18.1.2.3 工作人员当众拆启报价一览表,唱标员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和 其它主要内容。 18.1.2.4 记录员将唱标内容分项记录,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确认。 18.1.3 磋商截止时间后,不允许对响应文件做实质性修改,同时采购人和采购 代理机构对所接收响应文件概不退回。 19. 磋商小组 19.1 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组建 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 3 人(3 人以 上单数)组成。 19.2 磋商小组具有依据磋商文件进行独立评审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 素的干扰。磋商小组成员需对评审结果独立写出评审意见,并承担责任。评委成 员若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理由的,视为同意和接受。 19.3 磋商小组的职责: 19.3.1磋商小组的职责 (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 18 (3)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比和打分; (4)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 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5)向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19.4磋商小组的义务: 19.4.1磋商小组的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 个人责任; (3)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4)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 (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6)配合采购单位答复与会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20.资格审查 20.1 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 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磋商;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不得磋商。 20.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20.2.1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 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 的行政处罚记录。 19 以联合体形式进行响应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 联合体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 20.2.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信用记录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供 应商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 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 不再作为磋商依据。 21.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21.1 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 性和响应程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 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1.2 经磋商小组集体审核通过,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要说明其不符合要求 的原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代表拒不签字的,并不影 响磋商小组所做出的结论。 21.3 响应文件的澄清 21.3.1 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将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 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磋商小组 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 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磋商小组规 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 性内容。 21.3.2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21.3.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20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 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1.4 供应商所报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 环境标志产品目录,应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认证证书,在磋商时予以优先采购, 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第 5章评审方法和标准。 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应提供符合要求的 产品认证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 21.5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 磋商。 21.6 磋商小组可以接受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不正规或不一致。 22.无效响应 22.1 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 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 无效响应处理。 22.2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未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商务和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的; (3)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认证证明 材料的; (4)报价超过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5)响应有效期不足的; (6)联合体响应文件未附联合体响应协议书的; 21 (7)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 (8)属于串通响应,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响应; (9)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0)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 (11)不符合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3.磋商 23.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供应商分别单独进行磋商。 23.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 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 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3.3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 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3.4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 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 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3.5 本项目共二轮报价。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 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另一轮报价,该报价为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磋商文 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 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另一轮报 价,该报价为最后报价。 23.6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22 或委托代理人对最后报价书面签字确认。节能、环保产品、中小微企业产品价格 认定均按照最后报价后的浮动比例同比例进行调整。 23.7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 出磋商。该退出申请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书面签字确认。 24.比较和评价 24.1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将根据 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 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 价。 24.2 磋商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详细评审标准见竞争 性磋商文件第 5章。 综合评分法(磋商方式适用),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 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 审方法。 低价评审法(谈判方式适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 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 3 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 24.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 号)、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供应商 企业类型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扣除 6%后参与磋商。具体办 法及比例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 5章。 23 24.4 根据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对满足加分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 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 书的供应商,可给予节能、环保产品 5%的评审价格和技术加分,同等条件下, 优先采购认证产品。具体办法及比例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 5章。 25. 采购项目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 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规 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 不足 3家的。 26.保密要求 26.1 磋商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6.2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遵守磋商工作纪律,不得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 何评标资料,不得泄露磋商文件、磋商情况和磋商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六 确定成交 27. 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除 29 条规定外,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 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磋商小组对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 5 章规定的评审方法进行排序,确定 3 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24 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 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8.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 磋商小组将根据评标标准,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 或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9.采购任务取消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对受影响的 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30.发出成交通知书 在响应有效期内,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照规定应 同时公告供应商未中标的原因,发布成交公告,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向成交 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1.签订合同 31.1 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 订合同。 31.2 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 同的依据。 31.3 如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 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 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1.4 当出现法规规定的成交无效或成交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依规可与排 名下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5 32.履约保证金 32.1 如果需要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向采购人 缴纳履约保证金(如采用保函形式,格式见本章附件 1) 32.2 政府采购利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除 31.1规定的情形外,成交供应 商也可以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合格的履约担保函(格式见本章附 件 2)。 32.3 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成交资 格,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如有)。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依规 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33.1 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33.2 如属于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中小型企业供应商可以自由按照 财政部门的规定,采用磋商担保、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 33.2.1 供应商递交的磋商担保函和履约担保函应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规定。 33.2.2 成交供应商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 34.预付款 34.1 预付款是在指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履行前,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预先 支付部分合同款项,预付款比例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执行。 34.2本项目采购人不需要支付预付款的情形,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35.廉洁自律规定 35.1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 35.2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 26 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 人承担的费用。 35.3 为强化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监督机制,供应商可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的监 督电话和邮箱,反映采购代理机构的廉洁自律等问题。 36.人员回避 潜在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供应商认为采 购人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 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37.质疑与接收 37.1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 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7.2 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 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 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 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37.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见供应 商须知资料表。 38.项目其他相关费用 38.1 成交服务费 成交服务费收取标准: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27 38.2 公证费/见证律师费 公证费/见证律师费的收费标准: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38.3 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 由采购人承担,按照山东省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 39.磋商文件解释权 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28 附件1: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 (成交后开具) 致: (买方名称) 号合同履约保函 本保函作为贵方与(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于 年 月 日 就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提供(货物名称)(以下简称货物) 签订的(合同号)号合同的履约保函。 (出具保函的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 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货币名称)支付总额不超过(货币数量), 即相当于合同价格的 %,并以此约定如下: 1.只要贵方确定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 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改和/或修补贵方认为有缺陷的服务(以下 简称违约),无论卖方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关于卖方违约说明的书面 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上述金额的款项和按贵方通知规 定的方式付给贵方。 2.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来的税收、关税、 收费、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 应从本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 3.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 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贵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 款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其它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 29 下的责任。 4.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期满前完全有效。 谨启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 签字人姓名和职务: 签字人签名: 公章: 30 附件2:履约担保函格式 (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形式时使用)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项目用) 编号: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 (以下简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签 定编号为 的《 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 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 年 月 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 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 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 。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 %数额为 元(大写 ),币种为 。(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31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 完工期限届满后 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 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 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 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 部 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 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 工作日内进行 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 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 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 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 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 32 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 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 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 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 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 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33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类 第二册 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102000191 项目名称:山东警察学院明水校区干训餐厅、公寓服 务外包项目 采 购 人:山东警察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 出 日 期:2021 年 2 月 23 日 34 第2章 采购邀请 山东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山东警察学院的委托,对下述服务进行国内竞 争性磋商。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1.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102000191 2.项目名称:山东警察学院明水校区干训餐厅、公寓服务外包项目 2.1项目性质:服务类 2.2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本项目为山东警察学院明水校区干训餐厅、公寓服 务外包项目,共分一个包段,详细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2.3期限:本次采购服务期限为 16个月,即 2021年 4月 1日至 2022 年 7月 31日。 2.4采购预算:人民币 217.00万元。 2.5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2)须具有食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法律、 法规对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要求、规定;(4)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磋商文件售价: 每套人民币 300 元;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 20元。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4.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4.1时间:2021 年 2 月 24日至 2021年 3月 2日(磋商文件的提供期自开始 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 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9:00至 11:00, 13:30 至 16:30 (北京时间)。 地点: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 9777号鲁商国奥城 3号楼 1707室 4.2方式: 供应商需按以下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否则响应将被拒绝。 35 4.2.1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须先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已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 4.2.2、注册完毕后,点击要参与的项目进行网上报名。 4.2.3、注册并报名成功后,按照以下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方式一:现场 获取磋商文件:1)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证件:①营业执照、②授权委托书 及 受 托 人 身 份 证 、 ③ 食 品 经 营 许 可 证 、 ④ “ 信 用 中 国 ”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 (www. creditsd.gov.cn)网站信用信息截图;以上证件需携供加盖单位公章的 复印件一套,到山东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 9777 号鲁商 国奥城 3 号楼 1707 室)现场获取磋商文件。方式二:邮件获取磋商文件:将加 盖公章的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②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 描 件 、 ③ 食 品 经 营 许 可 证 原 件 彩 色 扫 描 件 、 ④ “ 信 用 中 国 ”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 (www. creditsd.gov.cn)网站信用信息截图、⑤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报名截图, 以上内容发送至 wanxinbaoming@163.com 的邮箱,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联 系人:赵萌萌、尚芹,联系电话: 0531-62331311),邮件中注明报名单位名称、 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并以“明水校区干训餐厅、公寓服务外包项目-单位 全称”为邮件标题。 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注明项目编号及单位名称。购买磋商文件缴费账户:户 名: 山东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济南招标分公司 账号: 5319 0374 0110 701 开 户行: 招商银行济南分行解放路支行 咨询电话:0531-58595613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 3 月 9 日上午 9:30 分(北京时间),逾期 送达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36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 年 3 月 9 日上午 9:30 分(与接收响应文件的截止 时间一致)(北京时间)。 7.接收响应文件、磋商地点: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 9777号鲁商国奥城 3号楼 1707 室 8.凡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与山东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 9777号鲁商国奥城 3号楼 1707 室 邮 编:250000 电 话:0531-62331153、0531-62331311 传 真:0531-62331311 电子信箱:wanxinzhaobiao002@126.com 联 系 人:赵萌萌、尚芹 开 户 名:山东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济南招标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济南分行解放路支行 账 号:5319 0374 0110 701 采 购 人:山东警察学院 联 系 人:靳老师 地 址:济南市章丘区章莱路 2555号 联系方式:0531-68622919 37 第3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本表是本磋商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 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号 内 容 1.1 采购人:山东警察学院 地 址:济南市章丘区章莱路 2555 号 电 话:0531-68622919 1.2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 9777号鲁商国奥城 3号楼 1707 室 联系人:赵萌萌、尚芹 电话:0531-62331153、0531-62331311 1.3.4 合格供应商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有食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食品经营许可证。 1.3.5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否 √ ) 1.4 是否允许联合体响应:(是 否 √ ) 1.4.7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 2.2 本分包最高限价:217万元 本项目预算属于以下情形: (1)项目为预采购项目。 (2)项目为预采购项目,(预采购)预算 217万元。 根据《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鲁财采 【2015】33 号)文件规定,预采购项目有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 5.6 是否现场踏勘:(是 √ 否 ) 38 条款号 内 容 现场踏勘描述:统一现场考察 自行踏勘 √ 现场踏勘时间:2021 年 3月 3日 踏勘地点:山东警察学院明水校区 联 系 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18615175220 注:供应商需携带本磋商文件附件中“附件、勘察现场登记表”踏勘 现场。 是否答疑会:(是 否√) 答疑会描述:无 8.7 是否兼投不兼中:(是 否√ ) 9.3 本项目是否采用电子响应: (是 否√ ) 12 保证金形式:无 13.1 响应有效期:90日历日 14.1 纸质响应文件 5份(1份正本单独密封,4份副本单独密封),文件电 子版一份单独密封(U 盘或光盘形式)、报价一览表三份密封在一个 密封袋内。 16.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 3 月 9日上午 9:30分(北京时间) 18.1 开启响应文件时间:2021年 3月 9 日上午 9:30分(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 9777 号鲁商国奥城 3号楼 1707室 28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3人 28 采购人是否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是□ 否? 32 履约保证金金额: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 39 条款号 内 容 金,保证金的数额为成交金额的 5%。服务期满后一个月内无任何纠纷 和诉求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本票、银行汇票、电汇(含网银转账)、保函。 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后 10日历日 33.1 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否 34.1 预付款比例为: / (政府采购预付款金额一般≥10%政府采购合同标 的总金额。如根据政府采购项目情况确需提高政府采购预付款比例或 者中标供应商是中小企业的,可注明或协商适当提高比例。) 35.3 反腐倡廉监督电话/邮箱:0531-62331311 37.3 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联系部门:山东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1-62331311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东路 9777号鲁商国奥城 3号楼 1707 38.1 成交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计费基础, 收费标准执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规定收取。 支付形式: 电汇 支付时间:发布成交结果后 5个工作日内 电汇账户: 户名: 山东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济南招标分公司 账号: 5319 0374 0110 701 40 条款号 内 容 开户行: 招商银行济南分行解放路支行 咨询电话:0531-58595613 38.2 公证费/见证费: 成交供应商按成交金额的 1?向见证律师交纳见证律费。不足 500 元 按 500元收取。 支付形式:电汇 支付时间:发布成交结果后 5个工作日内 适用于本供应商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 1 法律法规对相应服务规定的条件:无 2 1、供应商提供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9 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 出具的说明供应商商业信誉或结算情况等事项的证明文件证明具有良 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提供供应商的最近三个月(2020 年 10、11、12 月或 2020 年 11、 12月及 2021 年 1月)的社保缴纳记录; 3、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做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 3 是否允许供应商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 是□ 否? 合同条款 1 付款途径:甲方支付 2 付款方式:财政资金到位后,前十六个月每两个月支付一次合同总金 额的 10%,服务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尾款一次性付清。 41 条款号 内 容 3 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管理期限为 16个月,即 2021年 4月 1日至 2022 年 7月 31 日。具体服务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4 交付地点:山东警察学院明水校区 5 免费维护期、保修期:16个月 6 争议的解决: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解释﹑执行本项目所发生的 和本项目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可以采用以下 方式解决:提交双方之一地方仲裁委员会仲裁。 42 第4章 服务需求 一、项目概况 文体楼、二号公寓和办公楼位于山东警察学院明水校区(济南市章丘区章莱路 2555 号),主要功能是向国内外警察及其他类型学员等提供住宿、餐饮、办公和会 议服务。文体楼内设有公寓、餐厅和培训教室,其中公寓有客房 80间,餐厅有餐位 500余个,培训教室有 4个;二号公寓内有学员宿舍 80间;办公楼有培训教室 14个。 二、项目外包范围 1、文体楼的客房服务、餐饮服务和会议服务。 2、二号公寓的客房服务和公共区域的保洁服务。 3、办公楼培训教室的会议服务。 三、服务管理期限 本项目服务管理期限为 16个月,即 2021年 4月 1日至 2022 年 7月 31日。具体 服务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四、项目相关说明 1、项目运营范围 本项目主要功能为内部培训接待,成交供应商负责完成采购人安排的培训接待任 务,成交供应商不得依托本项目从事任何对外经营活动。 2、财务管理 本项目培训经费归采购人所有,由采购人统一核算管理;成交供应商需按照人员 配置要求配置专业财务人员,专门负责与本项目相关的财务工作,上述财务人员的工 作地点由采购人安排;财务人员在采购人财务部门和监管部门指导下工作。 3、项目监督与检查 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的服务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成交供应商有配合义务;采 43 购人有权按照合同对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行为进行处罚。 4、项目产权与处置 本项目所有建筑物及其内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归采购人,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 方式出售和抵押;成交供应商自购的设施设备归成交供应商所有,其处置应以不影响 本项目正常运转为原则。 5、房屋、设施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成交供应商负责对房屋、设施设备进行日常使用与维护,未经采购人批准,成交 供应商不得改变房屋、设施设备的结构、布局与功能。 6、物品采购 本项目的客房家具、客房易耗品、食材、调料、餐厅家具、厨房设施设备、备件 等物品由采购人负责采购,成交供应商负责检验检查;或上述物品由成交供应商采购, 但须由采购人正式委托。成交供应商在本项目开展工作所需的办公家具、办公设备、 耗材、保洁工具、维修工具、员工工装等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7、税费 服务管理本项目产生的各项税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8、证照 成交供应商负责办理本项目运营所需的各项证照,证照办理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 承担。 9、项目宣传 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用于其他项目的宣传;成交供应商组 织的对本项目的参观考察等活动,须经采购人同意。 10、履约保证金 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为成交金额 44 的 5%。服务期满后一个月内无任何纠纷和诉求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11、其他 在服务期限内,响应政府因防疫或其他原因导致明水校区不开学、不开训,服务 管理费的支付原则上按照下列标准支付:不开学、不开训的情况下,支付比例最高为 50%。具体数额根据实际情况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确定。 五、服务项目与内容 1、文体楼公寓和二号公寓的客房服务与管理 (1)总服务台 24小时值班服务,包括办理学员入住与退房,收费与结算,培训 班报到,学员问询,贵重物品寄存、处理学员投诉,接受房间报修等; (2)标准客房清扫服务,包括客房地面、墙面、家具、电器、阳台、卫生间的 卫生清理,客房被褥更换,杯具清洗消毒,各类消耗品的摆放与更换等; (3)公共区域的保洁服务,包括一楼大厅地面保洁,各楼层走廊地毯清洗,公 共区域玻璃清洗,公共区域墙面和天花板的保洁,各楼层卫生间的保洁等; (4)布草间与消毒间的管理; (5)客房服务与管理工作制度的建立、健全与履行; (6)客房工作日志、工作表格的使用与保管; (7)门童服务、行李服务、整体巡查服务; (8)其他服务,如房间调整、客房送餐、伤病学员紧急救助、南一公寓用作隔 离区期间的服务等。 2、文体楼餐厅餐饮服务与管理(含后厨) (1)菜谱拟定与定期更新; (2)餐饮产品制作,包括学员自助餐、清真餐、西餐、公务餐,宴会餐等; (3)食材、调料等物品的检测、入库、使用与保管; 45 (4)后厨管理,包括制定采购计划、烹饪加工、食品留样等; (5)餐厅服务与管理,包括就餐学员引导、餐厅摆台、餐具清洗与消毒、收餐、 餐厅保洁、卫生间保洁、公共区域保洁等; (6)餐厅与后厨工作制度的建立、健全与履行,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杜绝食 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7)餐厅与后厨工作日志、工作表格的使用与保管; (8)餐厅与厨房区域的巡查服务。 3、办公楼和文体楼培训教室的会议服务 (1)会议前的准备工作,包括保洁、桌椅摆放、设备调试、会场卫生,室温调 节,水电暖检查,座签、会议材料和瓶装水的摆放、与会人员的引导等; (2)会议期间的服务工作,包括茶水、引导、礼仪、协助处理突发事件等; (3)会议结束后的服务工作,包括会场清理、保洁、水电暖关闭和多媒体设备 关闭等; (4)报刊杂志、信函收发服务。 六、人员配置与管理 岗位 人数要求 要求 项目经理 1 具有 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前厅客房会 议班组 经理 1 客房经理具有 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其他人员具有 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前台 ≥2 会议 ≥2 客房清扫 ≥4 餐厅班组 经理 1 餐厅经理具有 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46 1、本项目部门设置及人员配置须满足以下要求: 2、所有服务人员须持有效期内的健康证上岗。 3、成交供应商应确保员工队伍的稳定,严格控制人员更替的比例,合同期内人 员更替不得超过合同编制数的 30%,并在标书中做出约定。各部门负责人员更换,应 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人。 4、禁止成交供应商在本项目的人员同时服务于成交供应商的其他项目。 5、成交供应商的人员使用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6、本项目服务人员在服务本项目期间发生的一切伤亡事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 责任。 七、服务管理质量考核标准 主管 1 其他人员具有 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服务员 ≥6 办公楼班组 服务员 ≥2 具有 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后厨班组 厨师长 1 厨师长须取得中式烹调师中级技师证 书,具有 6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副厨 师长须取得中式烹调师技师证书,具有 6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面点师须取得 技师证书,具有 4 年以上相关工作经 验。其他人员具有 4年以上相关工作经 验。 副厨师长 1 面点师 ≥3 凉菜 ≥1 其他 ≥10 食材检验员 ≥1 具有 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财务人员 ≥1 具有 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合计 ≥38 47 1、总体要求 成交供应商在本项目的服务管理水平应达到中国国家旅游局《旅游饭店星级的划 分与评定》(GB/T14308—2010)中三星级酒店的标准。 2、其他标准 (1)学员综合考评满意度不低于 90%,单项满意度不低于 85%; (2)有效投诉率不高于 0.5%,有效投诉处理率 100%; (3)维修响应率达到 100%,维修及时率不低于 95%,维修质量合格率不低于 90%; (4)档案完整率达到 100%,档案归档率达到 100%; (5)清洁管理无盲点,服务管理范围内保持环境整洁,垃圾运送至校内指定地 点; (6)消防管理符合采购人和政府规范要求; (7)成交供应商报价文件中所载明本项目配置的工作人员的到岗率达到 100%; (8)各类服务管理人员上岗培训率达到 100%; (9)所有面客员工着统一工装,佩戴工牌; (10)成交供应商服务管理范围内不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故; (11)成交供应商服务管理范围内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12)成交供应商服务管理范围内不发生重大火灾责任事故; (13)成交供应商服务管理范围内不发生重大设备管理责任事故。 3、处罚 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间未达到本条总体要求和其他标准的规定,采购人有权进行 处罚,处罚细则详见本项目合同附加条款。 48 第5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本项目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中“五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及磋 商”、“六 确定成交”及本章的规定评审。 一、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将依据供应商响应文件对其资信、业绩、产品质 量、服务、技术方案、价格等各项因素进行评价,综合评选出最佳报价方案。每一供 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评审结果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 列。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 标优劣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 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 成交供应商,并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确认函。如采购人 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审报告推 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审报告推荐 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49 二、评标标准 (一)初步评审 评审 方式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资格 评审 1 以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3 营业执照等证明 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5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6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7 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 8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 信用记录 10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要求的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 11 其他内容 符合 性评 审 1 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 开标一览表 3 分项报价表 4 未按规定提供强制节能产品 5 未按规定提供进口产品 6 “项目说明”中带“★”号部分任意一款不满足磋商文件 要求 7 报价超过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8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9 联合体响应文件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 10 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 11 属于串通报价,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报价 12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 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供应商不能证明 其报价合理性的 13 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4 属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情形 15 不符合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50 (二)评分细则 内容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报价 (10分) 总报价 (10分) 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 其价格分为满分 10 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 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终报价)×10%×100。 服务方案 (82分) 食品质量控 制、食品安全 管理、成本控 制管理方案 (18分) 针对本项目的食品质量控制方案、食品质量控制内部管理制 度及食品质量保证措施等合理可行;针对本项目的食品安全 控制方案、食品安全控制内部管理制度及食品安全保证措施 等合理可行;针对本项目的成本控制管理方案、成本控制内 部管理制度及成本控制保证措施等合理可行。完全满足采购 要求得 18 分,在此基础上根据以上量化因素每出现一处相 对弱势项减 2分,最低得 0分。 服务质量控制 方案(12分) 各部门服务人员在仪容仪表、服务礼仪、服务态度、服务知 识、基本素养、服务流程、身体素质、健康状况等方面应有 一套完整的标准和管理制度。完全满足采购要求得 12 分, 在此基础上根据以上量化因素每出现一处相对弱势项减 1.5 分,最低得 0 分。 卫生管理控制 方案(12分) 客房卫生(含公共区域)、餐厅环境卫生、后厨卫生、人员 卫生(上班前应整容,穿工作服、戴工作帽等)、餐具卫生 (餐具必须保持清洁卫生,餐桌上撤下的餐具应分类刷洗消 毒)、垃圾处理等方面应具有完整详细的制度与方案。完全 满足采购要求得 12 分,在此基础上根据以上量化因素每出 现一处相对弱势项减 2 分,最低得 0 分。 51 内容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食品花色品 种、营养搭配 建议(12分) 提供符合采购人客观实际情况的详细的餐品采购建议方案、 菜品搭配方案、套餐组合方案、特色餐品方案、营养搭配方 案等的科学、合理、实用性。完全满足采购要求得 12 分, 在此基础上根据以上量化因素每出现一处相对弱势项减 2.4 分,最低得 0 分。 食品保存管理 方案(10分) 食品库房清洁方案的合理可行性,分类分架方案的合理可行 性,食品与非食品分别存放,不得存放个人物品的方案的合 理可行性,成品、半成品、原料应分柜存放的方案的合理可 行性。完全满足采购要求得 10 分,在此基础上根据以上量 化因素每出现一处相对弱势项减 2.5 分,最低得 0 分。 人员职责与管 理及应急事件 处理方案 (10分) 人员职责与管理方案、投诉处理方案、消防方案、治安及意 外事故处理方案及其他应急事件处理方案的合理可行性。完 全满足采购要求得 10 分,在此基础上根据以上量化因素每 出现一处相对弱势项减 2 分,最低得 0 分。 人员配置方案 (8分) 根据人员配置方案的科学、合理性等。完全满足采购要求得 8 分,在此基础上每个岗位出现一处相对弱势项减 0.5 分, 最低得 0 分。 企业业 绩、获奖 (6分) 企业业绩、获 奖(6分) 1、近三年(2018年 1月 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具有综合型客房和餐饮项目管理经验的每有一个得 1分,最 高得 3分;(须在公开报价现场提供合同原件,否则不得分); 2、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的得 1.5 分(须在公 开报价现场提供证书原件,否则不得分); 52 内容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3、通过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0)的得 1.5分(须 在公开报价现场提供证书原件,否则不得分)。 其它 (2分) 重点、难点分 析(2分) 根据本项目的实际踏勘现场情况及现场软硬件条件,针对本 项目的重点、难点的服务方案合理可行等;完全满足采购要 求得 2分,在此基础上根据以上量化因素每出现一处相对弱 势项减 0.5分,最低得 0分。 合 计 100分 备注:1、节能环保附加分:节能环保附加分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应当优先 备注:1、节能环保附加分:节能环保附加分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应当优先购买 节能、环保产品。节能环保产品须与所招设备一致,且节能产品为所招产品的 核心部分,如不能满足将不作为加分项。供应商所报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 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中节能、环保产品的,在评审时 分别给予节能、环保产品 5%的评审价格和技术加分,计算方法:报价部分加分 =(价格部分总得分)×5%×(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报价中所占比例) 技术部分加分=(技术部分总得分)×5%×(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报价中 所占比例) 说明:本项计分以供应商提供的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 发布的《品目清单》打印件,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证书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为准,认证机构必须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 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否则不给 予价格、技术评审加分。供应商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 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属于国家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在评审时 不给予节能政策的加分。 53 供应商提供的节能环保产品证明资料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 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 执行,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报价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1)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文件规定,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 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 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 业; 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 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 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 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 6%的扣除;计算方法是:对小微企业价格 扣除后的评审价格=投标人总报价-(投标人总报价×6%),按照价格扣除后的 价格作为评审价格。供应商提供的小、微企业证明资料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 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 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54 3、监狱企业价格扣除 给予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 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 狱企业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享受同小型、微型企业相同的 价格扣除。给予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 6%的扣除;计算方法是: 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后的评审价格=投标人报价-(投标人报价×6%×监 狱企业产品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按照价格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审价格。 供应商提供的监狱企业证明资料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 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其报价给予 6%的扣除(即 6%×投标报价)。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 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 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 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后的评审价格=投标人报价-(投标人报价 ×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按照价格扣除后的价 格作为评审价格。 备注:小微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重复给予价格优惠。 1、各项统计、评分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采购方不承诺低价中标,为防止恶性竞争,评标委员会有权判定明显低 于成本的投标是无效投标。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实力最强,能够最大限度满 55 足招标人需求,并且投标报价合理”的方法依次对各合格投标方进行评审,按 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当评标最终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者 优先;当评标最终得分和报价均相同时,技术标得分高者优先。评标委员会成 员严格按评审标准进行打分,不得抬分、压分,有效评分票的平均分为投标人 的综合得分。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 要的澄清和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质性内容。 56 第6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封面格式 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 57 二、报价一览表 (须单独密封,用于公开报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总报价 小写:¥ (元) 大写:人民币 (元) 拟派经理 合理化建议及优惠条 件、承诺 对磋商文件的认同 程度 注:1、本表须另外单独密封一式三份,供公开报价使用。 2、本表内容尽量填写充实,但不要另加附页。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58 三、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说明: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3.联合体响应文件应提供联合体各方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文件。 59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致山东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在我单位任(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 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盖公章): 注:自然人响应文件的无需提供 60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供应商)的在下面签字 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代表我单位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 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合 同名称)响应文件,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注:自然人响应文件的无需提供 61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说明: 1、如提供本单位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须加盖本 单位章。 2、如提供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银行证明文件可提供原件,也可提供银行 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若提供的是复印件,采购单位保 留审核原件的权利。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 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 3、如果是联合体响应文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 4、如采用合格的磋商担保函的,可提供磋商担保函复印件替代。 62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的缴纳记录 说明: 1.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提供复印件。 2.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 3.如果是联合体响应文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 63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单位郑重声明: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经营活动中的 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 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1供应商应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如实作出说明。 2.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加盖本单位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 需要签字)。 3.如果是联合体响应文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 64 7.响应文件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说明:1.应提供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 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 2. 如果是联合体响应文件,联合体各方需提供的满足竞争性磋商文 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65 8.联合体协议书(若需)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经研究,我方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联合体成员: 1. 2. 3. 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 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有关的一切事务;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 行中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 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 七、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八、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66 四、 商务及技术文件 9.响应文件书 致:山东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响应文件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 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及电子文档 份。 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附报价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供货物的总价详见报价一览表,其中由 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产品的价格为 (用文字和数字表示),占总 价 %。 (2)本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个日历日。 (3)联合体中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联合 体中的小型、微型企业之间 (存在、不存在)投资关系(如果 联合体的话)。 (4)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 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和质疑的权力。 (5)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 (6)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响应文件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 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文件或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67 (7)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形式,向贵方一次性支 付成交服务费。 (8)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与本响应文件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函件: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全称):----------------- 供应商开户银行(全称): 供应商银行帐号: 供应商单位章:------------------------- 日期:------------------------------ 68 10.符合价格扣除条件的供应商需提供的资料 10.1 供应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 本企业(单位)郑重声明下列事项(按照实际情况勾选或填空): 1、□本企业(单位)为直接供应商,提供本企业(单位)服务。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 的划分标准,本企业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企业(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本单位(请填写:是、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本项目提供伴随货物,由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 注册商标的货物。 3、□本企业(单位)为联合体一方,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由 本企业(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企业(单位)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 共同响应文件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 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69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 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 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 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 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 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 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 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 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70 10.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 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 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 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71 10.3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72 11. 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包号: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编号 服务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价 小微企业产品 1.1 1.2 1.3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注:1. 如果按分项报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分项报价为准修正总价。 2. 上述各项的详细分项报价,可另页描述。 3. 如果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为准。 73 12. 本项目拟派工作人员一览表 12.1项目组成人员情况表 姓名 年 龄 工作年限 职 务 职 称 备注 备注:附项目组成人员相关证书 74 12.2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成员简历表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盖单位章): 备注: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及主要负责人专业职称证书、近三个月社保 证明复印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 姓 名 性 别 职 务 职 称 毕业学校、专业 身份证号 拟在本项目任 职 执业资格证 执业资格证书 号 近三年承担项目情况 时间 类似项目名称 担任职务 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 75 13. 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综合型客房和餐饮管理主要业绩一览表 备注: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序 号 委托单位 项目名称 规模 项目内容 委托合同 日期 项目负责 人 联系电话 76 14.拟投入的主要办公设备表 编号 名称 规格 数量 性能状况 到达时间 77 15.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 说明:供应商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 (1)与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 (2)与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 78 16.勘察现场登记表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勘察现场时须携带此登记表,由采购人确认签字。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勘察地点: 采购单位: 参加人员签名: 供应商: 参加人员签名: 79 17.其他材料 其他材料 80 第7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此合同仅供参考。以最终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定的合同条款为准进行公示, 最终签定合同的主要条款不能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冲突)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采购编号: 甲 方: 乙 方: 81 合 同 (甲方)所需 (项目名称)经 (采 购代理机构)以 (项目编号)磋商文件在国内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 行采购。经磋商小组(或甲方)确定 (乙方)为 包成交供应商。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 相关法律以及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一)本项目磋商文件 (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 (三)合同格式、合同条款 (四)成交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 (五)成交通知书 (六)本合同附件 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三、服务(或货物)内容 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或货物),详见合同清单。 见附件一:同响应文件中分项报价表 四、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分项价格详见最终报价后 的修正的分项报价表、合同服务或货物清单)。 82 乙方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五、付款途径 □甲方根据乙方在本合同中所提供银行开户信息转账支付。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之日起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 % (≥10%);项目期满并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 合同总额5%的质量保证金,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即人民币 元, 大写: 。服务期满无质量问题甲方无息退还质量保证金给乙方。 七、交付日期和地点 1、交付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交付(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交付地点: 3、风险负担:(含货物) 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该货物通过甲乙双方联合验收交付前由乙方承担,通过 联合验收交付后由甲方承担;因质量问题甲方拒收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七、质量 货物的质量应符合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乙方在磋商过程中做出的书面澄清及承 诺。 八、包装(含货物) 货物的包装应按照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的技术规定执行,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无 技术规定的,应当按双方约定采取足以保护货物安全、完好的包装方式。 九、运输要求(含货物) 83 1、运输方式及线路: 2、运输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国境内使用服务(或货物)或服务(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 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 十一、验收 按照采购文件约定的验收要求进行。 本合同为甲方进行履约验收的主要依据。甲方应专门成立履约验收小组,于乙方 交付项目时组织验收,验收人员应与采购人员相分离。验收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 和采购合同进行,保证采购项目与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内容的一致。 十二、售后服务 乙方应按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乙方在磋商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 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 见附件二:乙方响应文件售后服务承诺材料 十三、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甲 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或 货物)本合同价格的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迟延履行的 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 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2、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乙方可要求 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 %计算,最高 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 84 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3、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 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 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 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 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4、 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 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 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 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 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5、 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 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6、 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 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 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十四、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 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 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如济南仲裁委员会等)依申请 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 85 2、向 (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 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出的人民法院名称) 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六、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采购代理机构 份。 附件一:同响应文件中最终报价修正后分项报价表 附件二:乙方响应文件售后服务承诺材料 86 第二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甲方在本项目中所需服务由 (代理机构)在国内进行竞争性磋商,经 磋商小组评定,确定(乙方)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项目竞争 性磋商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解释或说明,在本合同及与本合同相关的,双方另行签署的其他文 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的附件)中,下述词语均依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1、“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协议、附件、附录和其他一切 文件,还包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及其有效补充文件。 2、“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 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 3、“货物”指合同货物清单中所规定的硬件、软件、安装材料、备件及专用器 具、文件资料等内容。 4、“服务”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包括(但不 限于)合同货物的乙方付费办妥清关、乙方付费运输、保险、安装、测试、调试、 培训、维修、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保修期外的维护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检验”指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对合同货物进行的检测与查验。 6、“技术资料”指安装、调试、使用、维修合同货物所应具备的产品使用说明 书和/或使用指南、操作手册、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电路图、产品演示等文件。 7、“保修期”指自验收单签署之日起,乙方免费对所卖给甲方货物更换整件或 零部件,维修、保养及技术支持、产品升级并以自担费用方式保证项目正常运行 87 的时期。 8、“第三人”是指本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 经济组织。 9、“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中国缔结、参 加的国际条(公)约的有关规定。 10、“竞争性磋商”指 XXX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本项目竞争性磋商。 11、“响应文件”指乙方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的要求编制和投递,并最终经 XXX采购代理机构接受的响应文件。 二、货物、数量及规格 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数量及规格详见合同货物清单(附件一)(同响应文件中 响应文件分项报价表)。 三、合同价格 1、合同金额详见合同格式。 2、本合同价格包括服务期间时所发生或引起的本合同相关的全部成本、费用等, 且为完税后价格。 四、付款 1、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及支付。 2、双方的帐户名称、开户银行及帐号以本合同提供的为准。 3、付款途径:按照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 1) 国库集中支付(预算内资金或预算外资金) 2) 甲方支付 3) 国库(预算内资金或预算外资金)与甲方共同支付 88 4、付款方式:按照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 1) 分期支付方式 ①合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30 %;项目交付后经乙方安 装、调试并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 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70 %。 ②其他分期支付方式 2) 一次性支付方式 项目交付后经乙方安装、调试并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 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款项。 5、如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有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时,甲方有权直接 从上述付款中扣除该等款项并于事后通知乙方,该情形下应当视为甲方已经依约 履行了合同义务,而所扣乙方的款项金额未达到乙方依照其责任所应当向甲方支 付的金额时,乙方仍应向甲方补足。同时,若乙方对甲方的扣款有异议而不能协 商解决时,乙方应依照本合同关于解决争议的约定方式解决。但存在或解决相关 争议的期间,乙方不得停滞或减缓其合同的履行,否则对因停滞或减缓合同的履 行所引起的任何及所有责任均应当全部给予赔偿。 6、甲方直接与乙方付款结算,XXX 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付款承担连带责任或任 何其它责任,在任何情形下乙方亦只能直接向甲方追索而不应当向 XXX 采购代理 机构追索。 五、交付日期和地点 1、交付日期:按照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 2、交付地点:按照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 六、包装和标记 1、乙方交付的所有合同货物应具有适于运输的坚固包装,并且乙方应根据合同 货物的不同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等保护措施,以确保 89 合同货物安全无损地送达交货地点。 2、凡由于乙方对合同货物包装不善、标记不明、防护措施不当或在合同货物装 箱前保管不良,致使合同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并 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七、质量标准和检验方式 1、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合同货物是货物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过 的, 是用一流的工艺和优质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本项目竞争性磋商规 定的质量、性能和规格的要求。 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合同货物应通过货物制造厂商的出厂检验,并提供质量合 格证书。乙方承诺提供给甲方的合同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中 《项目需求和技术方案要求》部分中的规定及响应文件中《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 (如果被采购人接受) 相一致,同时,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本次采购相关文件中的全部相关要求及相关标准 及相应的技术规范中之较高者。 3、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 环保标准中之较高者;若货物、服务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还要同时符合 货物来源国的官方、行业及生产厂商的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中之较高者。上 述标准为已发布的且在货物、服务交付时有效的最新版本的标准;当货物来源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时,产品必须附有原产地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机构的 检验证明、合法进货渠道证明及海关完税证明,此外,有关技术资料中须附有全 文翻译的中文文本。 4、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 内具有令甲方满意的性能,并对由于合同货物的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 90 的任何故障负责。 5、乙方提供的货物抵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的开箱清点及初步检验,应依据乙方提 供的开箱要求和环境要求进行。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验货通知后到现场参加开箱 清点及初步检验,开箱清点及初步检验时双方均应派员参加。 6、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 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即:在收到供应商项目验收建议 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 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实质性验收。 7、若检验时发现货物数量不足、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开箱时虽然货物外包装 完好无损,但箱内货物短缺或损伤,双方应签署书面形式证明,乙方应根据该证 明及时补足或更换。 8、本合同各相关条款中凡与乙方责任或义务相关及由乙方原因所引起涉及各项 货物、零件、部件、配件及资料的更、换、补、退等情形,所发生相关的任何价 款、成本、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安装、服务、维修、调试等,以及保险、 税、费等,均应当由乙方承担。 八、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 1、乙方对合同货物、服务的保修期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若厂家规定的 保修期或合同货物主要部件的保修期长于本合同保修期,应适用其保修期。(在 本次采购文件所规定的期限中,若有不同期限自动适用其中期限较长者)。本合 同项下货物的免费保修期或与质量相关的其它期限均自按照本合同约定方式完 成最终验收并由甲方签署了项目验收单之日起算。 2、如因甲方在使用中自行变更货物的硬件或软件而引起的缺陷,或因甲方人员 维护不当而损坏的货物或零部件,乙方不负保修责任,乙方应按照或比照本合同 91 相关条款规定提供更换或修理服务,由此引起的合理费用由甲方负担。 3、如因乙方提供的货物硬件或软件有缺陷、服务达不到要求,或乙方提供的技 术资料有错误,或乙方在现场的技术人员指导有错误而使合同货物不能达到合同 规定的指标和技术性能,乙方应负责按本合同相关条款规定修理或更换,使货物 运行指标和技术性能以及相关服务达到合同规定,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 担。若以上原因导致或引起甲方损失及导致或引起第三方受到损害的,全部赔偿 责任均应由乙方承担。 4、在免费保修期内,如果由于乙方更换、修理和续补货物或更换服务,而造成 本合同不得不停止运行,保修期应依照停止运行的实际时间加以延长,如因此给 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5、在免费保修期届满后,乙方保证继续为甲方提供设备的维修服务,甲方应按 乙方提供的不差于任何第三方的优惠价格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乙方保证在合同 货物使用期内以不高于本合同货物、相关配件及服务的价格,并且不差于任何第 三方的优惠价格,向甲方提供备品、备件及维修服务。 6、本合同签订后及货物使用中,如涉及增加或改进安全性的软件升级问题,无 论甲方是否知晓或是否向乙方提出,乙方均应当在其刚开始应用该等软件时的第 一时间内,立即主动地、无条件地给与免费更新并调试完好。 7、若由于甲方提出增加并不涉及安全性的新功能而引起的软件升级,相关成本 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得赚取利润或拒绝、拖延。 8、若由于乙方增加并不涉及安全性的新功能引起软件升级,而且甲方愿意增加 该新功能时,由双方协商解决。 9、乙方保证,乙方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乙 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 92 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九、违约责任 1、对本合同的任何违反均构成违约。当一方认为对方的违约属于严重违约时, 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或按照通常的理解或认识,确属对合同的履行有重大影响, 则应当被认为属于严重违约。若双方对某一违约是否属于严重违约仍有争议,可 以提交争议解决机构认定。 2、若乙方未如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合同货物或提供服务、补足或更换货物,或 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其他义务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发出违约通知书, 乙方应按照甲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及违约责任: 1)在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货物、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 直接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 2)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 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货物,或修补缺陷部分以达到合同规定 的要求,乙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及甲 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此时,相关货物的质量保修期也应相应延长。 3)根据货物、服务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及甲方因此产 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服务的价格或赔偿甲方所遭受的损 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 4)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甲方所退货物已支付的货款全部退还给甲方,并承 担由此发生的直接损失和相关费用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 5)甲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及甲方因此产 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此时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6)此外,上述情形下甲方为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或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 93 理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3、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违约通知书 5 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甲方选 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甲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扣回相当于甲方选 择的方式计算的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 部分的赔偿要求。 4、甲方如延期付款,每逾期 1日,按应付金额 0.3?支付违约金。 5、乙方延期交付,每延迟 1日,按应交付货物总额 0.3?支付违约金。 6、若发生上述情形之外的任何违约时,违约方在接到对方关于违约的通知时, 均应当就每一项违约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合同金额 5%的违约金。当违约行为给对 方造成损失时,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全部损失,违约方还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 全部损失。当构成严重违约时,对方可以单方面决定解除或终止合同履行,违约 方同时还应当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 7、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合同的各项义务。 十、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下列事件: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 其他自然灾害,以及本合同各方不可预见、不可防止并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一切其 他因素及事件。 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快通 知另一方,并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 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的说明。就上述不可抗力的发生须由受到不 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负责同时提供由公证机关做出的公证证明。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 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 94 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 一方对因未尽本项责任而造成的相关损失承担责任。 4、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 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 十一、联系方式 1、合同双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 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地或通讯联络 地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 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则应在发送后由对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 2、合同双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竞争性磋商与响应文件 中的通讯地址,付款或收款应使用响应文件中的帐号,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帐号, 应自变更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 务的,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3、上述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一方承担。 十二、保密条款 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及附件中其他各方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负有保 密义务。 2、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他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 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乙方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 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乙方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 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 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乙方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3、此外的其他情形下,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其他各方的书 95 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保密期限 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 之日止。 十三、合同的解释 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 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以及通常的理解进行。 2、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 的时间期限均指自然日。 3、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 十四、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2)合同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3)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 2、对本合同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因合同终止而受到的损失。对合同 终止双方均无过错的,则各自承担所受到的损失。 十五、法律适用 1、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 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合同 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双方同意将密切合作,尽快 修改本合同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强制执行效力的有关条款。 十六、权利的保留 96 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 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另一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 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 其他责任的放弃。 2、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 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条款继 续有效;同时,合同双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 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 十七、争议的解决 1、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解释﹑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 一切争议。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可以采用以下方式解决(按照供应商须知 资料表规定):(1)提交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2、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了诉讼或仲裁进行过程中正在解决的那部分问题外,合 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 十八、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十九、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中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2、不得将合同转让给第三人,有关分包事项或服务委托等须遵守相关法律、法 规;有关联合响应文件须在本次磋商允许的情况下并须符合本次磋商的全部规定。 3、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7 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 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 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 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 条款号 约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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