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盱眙县人民法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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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盱眙县人民法院2020年-2022年度餐厅经营权转让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详情

[采购公告]盱眙县人民法院2020年-2022年度餐厅经营权转让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信息时间:2021/2/24 】

盱眙县人民法院2020年-2022年度餐厅经营权转让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江苏兴盛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受盱眙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就盱眙县人民法院2020年-2022年度餐厅经营权转让项目(二次)进行“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竞争性谈判,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项目概况

盱眙县人民法院2020年-2022年度餐厅经营权转让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会员系统,http://ggzy.huaian.gov.cn/EpointWeb/dl/023006/办理淮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库、CA证书以及电子签章后,在网上填写投标信息并免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01日09时00分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HAZC-2021020042-XY

(二)项目名称: 盱眙县人民法院2020年-2022年度餐厅经营权转让项目(二次)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预算金额:48万元/年(服务期二年),超过限价为无效投标。

(五)采购需求:本项目共一个包,采购内容为盱眙县人民法院餐厅经营权转让项目

(六)服务期:服务期二年。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序号

资质内容

提交形式

1(供应商可任选其中1项提供材料,2选1)

(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

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供应商为单位员工(或法定代表人)缴纳的开标前(2020年5月以来)中任一月份社保缴纳证明

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2)

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

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受托人身份证

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供应商为受托人缴纳的2020年5月以来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2

营业执照

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3

食品经营许可证

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4

提供开标前(2020年5月以来)中任一月份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

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5

提供开标前(2020年5月以来)中任一月份(税款所属月份)带有税务部门印章的电子缴款凭证或税收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免缴、迟缴证明。(提供银行出具的证明无效)

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6

承诺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三要求)

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7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由采购人(采购代理单位)或评委在资格审查时查询,一旦被查询存在上述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备注:本次谈判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组织谈判小组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自谈判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获取方式:供应商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网站首页点击“交易平台”→“政府采购-投标人”,使用CA锁登录系统→“填写信息”登记成功后,到“采购文件下载”界面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供应商必须办理CA 锁和电子签章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具体办理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操作指南》(http://222.184.89.82/EpointWeb/InfoDetail/?InfoID=76313197-2b3a-4f28-9493-28ff7908c886 CategoryNum=005007)。

3、售价:0元

4、获取时间:2021年2月23日至2021年02月26日 ,每天上午8点30至11点30,下午2点至5点30(双休、节假日除外)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地点

(一)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

2021年03月01日09时00分

(二)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地址:http://222.184.89.82:8000/TPBidder

注:谈判供应商须持续关注本项目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电子化系统中发布的信息(含更正、修改等信息),否则产生的后果由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谈判地点:

R全流程不见面交易:“不见面交易大厅”。

五、开启

开标时间:2021年03月01日09时00分

地点:“不见面交易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电子谈判投标。请供应商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谈判响应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八、“全流程不见面交易采购”注意事项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单一谈判、澄清、公布最终报价等交互环节。相关要求和说明如下:

1、由于淮安市政府采购“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系统”自身原因导致项目不能正常进行的,项目终止。

2、本项目中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3、本项目的下载文件、上传响应文件均通过互联网操作,请供应商充分考虑网络拥堵及平台操作所需时间等因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操作失败的,其责任自负。

4、本项目响应文件的编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淮安公共资源版)”。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和上传,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谈判文件要求编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将可能作无效响应文件,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供应商如对正确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有疑问的,请与软件公司技术人员联系。

5、“全流程不见面交易”活动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淮安市政府采购“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系统开标大厅”观看项目的活动组织。为保障供应商权益以及避免围标串标的情况,供应商必须先扫码登录,然后再插CA锁登录系统。扫码登录时,手机定位必须开启,具体操作详见操作手册(可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政府采购网下载)。

6、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提前进入淮安市政府采购“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系统开标大厅”,播放测试音频,各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提前进入淮安市政府采购“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系统开标大厅”根据操作手册(进入相应项目的虚拟开标大厅)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虚拟开标大厅并完成扫码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虚拟开标大厅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活动全过程提疑的权利,供应商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废标及澄清、公布最终报价、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7、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将在系统内公布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大厅操作区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供应商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供应商解密限定在主持人发布解密指令后10分钟内完成。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因淮安市政府采购“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系统开标大厅”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友情提示:若供应商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必须使用生成响应文件的锁来解密响应文件)。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任一家供应商解密成功,即视为淮安市政府采购“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系统”运行无故障。

8、活动全过程中,各供应商参与澄清、说明、补正、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澄清、说明、补正、异议提出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供应商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9、为顺利实现本项目不见面交易活动组织的远程交互,建议供应商配置相关软硬件设施,具体包括:

(1)软件设施: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同时必须安装江苏省互联互通的驱动。不得使用360、搜狗等其他浏览器,否则责任自负。

(2)硬件设施:高配置电脑(内存4G以上,建议屏幕分辨率用1024*768像素或以上,不要使用上网本)、高速稳定的网络(推荐使用电信网络,独立带宽在10Mbps以上)、电源(不间断电源)、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支持分辨率720P及以上)、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

(3)为保证交互效果,要求供应商按上述要求配置相关软硬件并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10、供应商在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观看活动组织、响应文件解密等技术方面遇到问题时,请与软件公司技术人员咨询,联系电话:手机:18962289236、13770370470。

九、对本次谈判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盱眙县人民法院

地 址:盱眙县二环路18号

联系方式:余杨 电话:0517-835897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兴盛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盱眙县淮河东路20号

联 系 人:李燕 电 话:137704471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杨 电话:0517-83589712

盱眙县人民法院

2021年02月23日

附件:02.23谈判盱眙县人民法院2020年-2022年度餐厅经营权转让项目(二次).doc公告.jpg招标文件.jpg
淮安市职业培训中心

“全流程不见面交易”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HAZC-2021020042-XY

项目名称:盱眙县人民法院2020年-2022年度餐厅经营权转让项目(二次)

采购单位:盱眙县人民法院

代理机构:江苏兴盛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2021年2月

前附表

项号

名称

内 容

1

采购人

盱眙县人民法院

2

采购代理机构

江苏兴盛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3

项目编号

HAZC-2021020042-XY

4

采购内容

盱眙县人民法院2020年-2022年度餐厅经营权转让项目(二次),要求谈判供应商必须进行现场勘查,如因谈判供应商勘查现场不充分造成损失责任自负。

5

采购预算价

48万元/年(服务期二年)

6

谈判有效期

45日历天

7

履约保证金

5%

8

谈判文件获取

投标供应商应从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会员系统(222.184.89.82:8000/tpbidder/login.aspx),办理淮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库、CA证书以及电子签章后,在网上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谈判文件

10

开标时间

2021年03月0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11

代理服务费

根据国家现行取费政策,本次采购项目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计算,请各投标人计入投标总价,由中标单位支付。

12

国有产权交易服务费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按照江苏省物价局《省物价局关于降低全省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17﹞231号文件向成交方单向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免收招标方服务费)

13

资质要求

详见采购公告要求

14

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最终报价)

15

成交通知书

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内携带授权书至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一楼大厅领取

目 录

第一章 谈判文件

一、谈判邀请

二、供应商须知

三、成交标准

四、合同主要条款及通用条款

五、项目采购需求

第二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谈判函格式

二、报价明细表

三、服务承诺

四、资质审查时谈判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五、谈判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并说明的其它资料

第一章 谈判邀请

江苏兴盛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受盱眙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就盱眙县人民法院2020年-2022年度餐厅经营权转让项目(二次)进行“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竞争性谈判,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项目概况

盱眙县人民法院2020年-2022年度餐厅经营权转让项目(二次)潜在供应商应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会员系统,http://ggzy.huaian.gov.cn/EpointWeb/dl/023006/办理淮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库、CA证书以及电子签章后,在网上填写投标信息并免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01日09时00分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HAZC-2021020042-XY

(二)项目名称: 盱眙县人民法院2020年-2022年度餐厅经营权转让项目(二次)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预算金额:48万元/年(服务期二年),超过限价为无效投标。

(五)采购需求:本项目共一个包,采购内容为盱眙县人民法院餐厅经营权转让项目

(六)服务期:服务期二年。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序号

资质内容

提交形式

1(供应商可任选其中1项提供材料,2选1)

(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

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供应商为单位员工(或法定代表人)缴纳的开标前(2020年5月以来)中任一月份社保缴纳证明

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2)

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

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受托人身份证

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供应商为受托人缴纳的2020年5月以来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2

营业执照

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3

食品经营许可证

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4

提供开标前(2020年5月以来)中任一月份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

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5

提供开标前(2020年5月以来)中任一月份(税款所属月份)带有税务部门印章的电子缴款凭证或税收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免缴、迟缴证明。(提供银行出具的证明无效)

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6

承诺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三要求)

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7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由采购人(采购代理单位)或评委在资格审查时查询,一旦被查询存在上述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备注:本次谈判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组织谈判小组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自谈判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获取方式:供应商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网站首页点击“交易平台”→“政府采购-投标人”,使用CA锁登录系统→“填写信息”登记成功后,到“采购文件下载”界面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供应商必须办理CA 锁和电子签章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具体办理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操作指南》(http://222.184.89.82/EpointWeb/InfoDetail/?InfoID=76313197-2b3a-4f28-9493-28ff7908c886&CategoryNum=005007)。

售价:0元

4、获取时间:2021年2月23日至2021年02月26日 ,每天上午8点30至11点30,下午2点至5点30(双休、节假日除外)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地点

(一)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

2021年03月01日09时00分

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地址:http://222.184.89.82:8000/TPBidder

注:谈判供应商须持续关注本项目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电子化系统中发布的信息(含更正、修改等信息),否则产生的后果由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谈判地点:

全流程不见面交易:“不见面交易大厅”。

五、开启

开标时间:2021年03月01日09时00分

地点:“不见面交易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电子谈判投标。请供应商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谈判响应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八、“全流程不见面交易采购”注意事项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单一谈判、澄清、公布最终报价等交互环节。相关要求和说明如下:

1、由于淮安市政府采购“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系统”自身原因导致项目不能正常进行的,项目终止。

2、本项目中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3、本项目的下载文件、上传响应文件均通过互联网操作,请供应商充分考虑网络拥堵及平台操作所需时间等因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操作失败的,其责任自负。

4、本项目响应文件的编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淮安公共资源版)”。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和上传,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谈判文件要求编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将可能作无效响应文件,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供应商如对正确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有疑问的,请与软件公司技术人员联系。

5、“全流程不见面交易”活动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淮安市政府采购“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系统开标大厅”观看项目的活动组织。为保障供应商权益以及避免围标串标的情况,供应商必须先扫码登录,然后再插CA锁登录系统。扫码登录时,手机定位必须开启,具体操作详见操作手册(可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政府采购网下载)。

6、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提前进入淮安市政府采购“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系统开标大厅”,播放测试音频,各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提前进入淮安市政府采购“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系统开标大厅”根据操作手册(进入相应项目的虚拟开标大厅)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虚拟开标大厅并完成扫码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虚拟开标大厅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活动全过程提疑的权利,供应商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废标及澄清、公布最终报价、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7、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将在系统内公布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大厅操作区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供应商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供应商解密限定在主持人发布解密指令后10分钟内完成。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因淮安市政府采购“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系统开标大厅”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友情提示:若供应商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必须使用生成响应文件的锁来解密响应文件)。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任一家供应商解密成功,即视为淮安市政府采购“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系统”运行无故障。

8、活动全过程中,各供应商参与澄清、说明、补正、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澄清、说明、补正、异议提出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供应商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9、为顺利实现本项目不见面交易活动组织的远程交互,建议供应商配置相关软硬件设施,具体包括:

(1)软件设施: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同时必须安装江苏省互联互通的驱动。不得使用360、搜狗等其他浏览器,否则责任自负。

(2)硬件设施:高配置电脑(内存4G以上,建议屏幕分辨率用1024*768像素或以上,不要使用上网本)、高速稳定的网络(推荐使用电信网络,独立带宽在10Mbps以上)、电源(不间断电源)、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支持分辨率720P及以上)、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

(3)为保证交互效果,要求供应商按上述要求配置相关软硬件并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10、供应商在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观看活动组织、响应文件解密等技术方面遇到问题时,请与软件公司技术人员咨询,联系电话:手机:18962289236、13770370470。

九、对本次谈判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盱眙县人民法院

地 址:盱眙县二环路18号

联系方式:余杨 电话:0517-835897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兴盛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盱眙县淮河东路20号

联 系 人:李燕 电 话:13770447113

3、项目联系方式

窗体顶端

项目联系人:余杨 电话:0517-8358971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邀请中所述项目的采购。

2.合格的供应商

2.1满足第一章谈判邀请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

2.2满足谈判文件中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3.适用法律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

4.谈判费用

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江苏兴盛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本次项目不收取文件工本费和成交管理费。

二、谈判文件

5.谈判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5.1谈判邀请

5.2供应商须知

5.3成交标准

5.4合同格式及条款

5.5项目采购需求

5.6响应文件

6.谈判文件的澄清

6.1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谈判截止时间三日前通过以电子文件形式并加盖电子签章(指:从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点击“交易平台”→“政府采购-投标人”登录,从“采购业务-网上提问”模块提出澄清)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采购人(采购代理)对投标截止时间前三日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电子文件形式予以答复。

7.谈判文件的更正或补充

7.1在谈判截止时间三日前,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谈判文件用更正公告的方式进行修正。

7.2对谈判文件的更正将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告,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已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更正公告将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参加本次谈判的供应商都具有约束力。

7.3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谈判文件的更正要求修正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按照相关法定的要求推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日期。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8.响应文件的编制

8.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按谈判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中的要求进行编写。

8.2电子响应文件编制必须使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可接受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编制,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可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导航---下载中心---《政府采购操作指南》下载。请及时关注版本更新情况!

9.谈判报价

9.1本次采购采用总承包方式,因此谈判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全部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价格及相关税费、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装运费用、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等其他有关的所有费用。

9.2 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

9.3采购人不接受备选的谈判方案或有选择的报价。

9.4谈判报价应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10.技术要求响应偏离

10.1供应商应对谈判文件中的技术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否则将被拒绝。

11.服务承诺

11.1供应商的服务承诺不能低于谈判文件中对于服务的要求。

12.证明供应商资格的文件

12.1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

12.2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13.谈判保证金

13.1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14.谈判有效期

14.1谈判有效期为从谈判之日起计算的四十五天,谈判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将被视为非响应谈判而予以拒绝。

14.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谈判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谈判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这一要求而放弃谈判。同意延长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谈判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15.响应文件的签署

15.1响应文件仅需要在供应商进行签章的位置应进行电子签章。电子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应重新编制。

四、响应文件上传

16. 响应文件的上传

16.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中生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后即可将响应文件上传至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供应商应在谈判邀请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

16.2供应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不清楚或不清晰的(含扫描件),造成无法评审或部分影响评审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16.3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谈判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16.4采购人可以按第7条规定,通过修改谈判文件有权酌情延长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约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16.5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前,必须提供三份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的纸质打印响应文件。

17.响应文件被拒绝接收的情形

17.1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

18.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8.1供应商在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后可以对其修改或撤回,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谈判时间之前。

18.2对于电子响应文件的修改,供应商可在谈判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并上传新的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以最终完成上传的为准。

18.3供应商不得在谈判时间以后修改电子响应文件。

18.4供应商不得在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谈判有效期满前撤回电子响应文件。

五、谈判

19.谈判组织

19.1采购人将按照谈判邀请中的要求组织本项目的“不见面交易”活动。供应商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淮安市政府采购“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系统开标大厅”观看项目的活动组织。

19.2 不见面谈判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组织谈判。

19.2.1 公布谈判的会议纪律;

19.2.2 公布供应商名单;

19.2.3供应商在线承诺;

19.2.4供应商、采购人对电子响应文件解密;

19.2.5 导入电子响应文件;

19.2.6 网上公布谈判顺序;

19.2.7谈判小组与单一供应商谈判;

19.2.8供应商进行两次或两次以上谈判报价;

19.2.9谈判小组综合评审;

19.2.10网上公布最终报价;

19.2.11网上公布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19.2.12谈判活动结束。

19.3谈判工作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具体谈判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

19.3.1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

19.3.2谈判小组应以科学、公正的态度参加评审工作并推荐成交候选人。谈判小组在评审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19.3.3谈判小组应对供应商的商业、技术秘密予以保密。

20.谈判程序

20.1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

20.1.1谈判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20.1.1.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

20.1.1.2 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20.1.1.3 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审查时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0.2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

20.2.1谈判小组交将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0.2.2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与谈判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而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谈判文件规定的供货期、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在实质上与谈判文件不一致,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力和供应商的义务,而纠正这些偏离将会对其他提交了实质性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负偏离的认定必须经谈判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含)成员同意。谈判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0.2.3如果响应文件没有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谈判小组将予以拒绝。

20.2.4谈判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进一步初审,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谈判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文件中的谈判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同意修正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20.3谈判小组通过开标大厅与单一供应商以视频方式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谈判可以是多轮次进行。

20.3.1在视频单一谈判时,谈判小组首先会核实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的身份信息,如身份信息不符视同供应商放弃谈判的权利。

20.3.2谈判小组发起谈判邀请后供应商未及时响应,谈判小组继续和下一家供应商进行谈判,未及时响应谈判邀请的供应商在谈判小组与其他所有供应商单一谈判结束前可以主动发起谈判申请,谈判小组在收到谈判申请后将和供应商进行单一谈判,未及时响应谈判邀请的供应商未能在谈判小组与其他所有供应商单一谈判结束前发起谈判申请的将视同供应商放弃谈判的权利。

20.4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将以电子文件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必须电子签章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确认的,视同其默认)。

20.5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参加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如果参加供应商试图向采购人和谈判小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谈判被拒绝。

20.6响应文件的澄清

20.6.1在谈判期间,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谈判小组有权通过开标大厅进行视频交流并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在视频交流时,谈判小组首先会核实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的身份信息,如身份信息不符或者供应商在谈判小组发起澄清邀请后未能及时响应的,则视同供应商放弃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权利)。供应商的澄清要通过开标大厅向谈判小组进行澄清回复,同时必须将澄清内容形成电子文件加盖电子签章通过开标大厅上传。

20.6.2接到谈判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第20.6.1的规定作出澄清的,将视为放弃该澄清权利。

20.7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凭CA锁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两次或两次以上的谈判报价(最终报价将作为评审的依据)。

20.7.1如果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价或因其自身网络问题无法及时提交报价的,系统将默认其报价为电子响应文件提交的初始报价。

20.8.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进行电子签字、电子签章的;

(2)已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但因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前进行系统签到的;

(3)供应商在谈判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承诺并电子签章的;

(4)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电子签章以确认其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响应文件的;

(5)经谈判,供应商仍不承诺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7)经查实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0.9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竞争性谈判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2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1.1谈判小组将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1.2谈判小组按谈判文件第三章中公布的成交标准对每份合格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22.谈判过程保密

22.1在宣布成交结果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谈判、评审响应文件和确定成交等相关信息,均不得泄露给任何与谈判工作无关的人员。

22.2供应商不得探听上述信息,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谈判过程,否则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22.3 谈判小组名单在谈判前确定,并在成交结果确定前保密。

六、确定成交及合同签订

23.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采购人将从谈判小组推荐的符合采购需求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排名先后确定成交供应商。

23.2采购人(采购代理)将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3.4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如经查实从参加该成交项目之日起计算所参加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24.成交通知书

24.1成交结果公示结束且在无疑义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通知成交人到交易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

24.2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逾期未办理作自动放弃处理。

24.3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5.签订合同

25.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依据。

25.2成交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6.货物和服务的减少

26.1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谈判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

27.履约保证金

27.1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成交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江苏兴盛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提交金额为成交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

27.2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27.4如果成交人没有按照24条或25条的规定去做,采购人可报财政部门取消其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将标授予下一个成交候选供应商,或重新采购。

七、质疑处理

28.质疑处理

28.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文件形式从网站首页点击“交易平台”→“政府采购-投标人”登录,从“采购业务-质疑”模块提出质疑;同时必须将质疑函的原件邮寄至采购人(采购代理)。未通过交易平台、未邮寄质疑函原件、七个工作日之外以及匿名的质疑均不予受理。

28.2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为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8.3 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次谈判活动的供应商,未参加谈判活动的供应商或在谈判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28.4 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提出质疑。

28.5 质疑函必须以参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章)或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章,应当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其办理质疑事项的授权书(授权中必须载明具体权限、期限和事项)]以原件送达的方式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28.6 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不予受理。

(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实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7)质疑函应当署名: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8.7 采购人(采购代理)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超过法定期限后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有权不予受理。

28.8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采购人(采购代理)将在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答复。

28.9 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盱眙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对该供应商列入失信行为或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八、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29.政策功能落实

29.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需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详见谈判文件第六章示范格式。

(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29.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谈判文件第六章示范格式。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9.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响应文件中上传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电子件)。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9.4对于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第三章 成交标准

一、谈判小组在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时将考虑以下因素:

(1)谈判报价;

(2)货物的质量、性能、技术参数响应;

(3)供应商承诺的售后服务等。

二、成交标准

在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条件下,谈判小组将按上述第一条所列各项因素对供应商及其所报货物进行评审,最后是通过对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凡属于谈判文件第二章第八项第29条规定的范围内,以扣除后价格的进行评审)的原则来确定,并推荐出3名成交候选人。当最低报价或次低报价的供应商多于一家时(报价相等),须进行再次报价(如果采购需求没有实质性改动,再次报价不得高于上一次报价,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直到确定出成交候选供应商。

第四章 合同格式及条款

注:以下为采购人提出成交后签订本项目合同的条款,供应商必须实质性响应,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一、合同格式

甲方:盱眙县人民法院

乙方:

根据竞标结果, 获得盱眙县人民法院餐厅承包权。为了更好地服务盱眙县人民法院各个单位员工,双方就合作事项,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内容及经营范围

承包经营盱眙县人民法院餐厅(食堂),负责供应盱眙县人民法院的(早、午餐)。在确保上述就餐正常供应后,经甲方同意,可根据甲方安排,承接接待餐业务。严禁在食堂区域内(包括办公区域)进行非法经营,活动和作其他用途。

二.合作方式

甲方将食堂提供给乙方烹饪供餐,甲方在常规工作中通过制定相关考核方案,对乙方进行考核。

餐费标准

食材采买供给由甲方提供

烹饪期限管理

2020年 月 日至2022年 月 日。其中前3个月为试用阶段,在该期间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不服从甲方管理、因管理不善导致B级(含)以上食堂未通过、两次或以上不能达到上级主管部门检查要求等情况,试用期内每个月测评一次,甲方干警满意度有两次低于60%,甲方可直接中止合同。

场地使用及有关费用

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目前属于甲方所有的场地和用具的使用权。由甲方负责提供基础设施及厨房主要设备。上述物品经清点(按清点双方签名)后,交乙方使用,承包期满后,乙方应将上述物品交还甲方,如有遗失,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膳食供应及有关服务

午餐饭菜供应方式:大荤、小荤、素菜、主食、粗粮、水果、例汤。

菜式品种为早餐 种,午餐 种(其中大荤 种,小荤 种,素菜 种,主食 种,粗粮水果 种,例汤 种)。

膳食供应时间:早餐(不迟于8:20结束),午餐11:45-13:30,晚餐和周六周日由甲方自主安排。 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向乙方提出变更就餐时间,乙方应积极配合,并须准时开餐,做到饭热菜香。

七.卫生管理和环境保护

1、承包期内,乙方应搞好辖内的环境卫生工作,噪声、污水、烟尘排放应符合国家标准,饭堂内外保持卫生整洁。

2、垃圾污物应按指定地点放置,不得随便舍弃。

3、应按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卫生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工作检查、监督。

4、厨房用品具严格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的规程。

5、不得出售任何变质或受污染的食物。

6、乙方所有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通过劳动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并领取饮食行业健康证。

7、乙方在实际操作中若有违反上述规定者,所导致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八、制度的建立

1、承包期内,乙方应健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按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制度建立主要包括:放火、防毒、防盗、卫生管理、物流采购和供应等方面。食堂全天均应有员工值班,严防类事件发生。

2、乙方应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饭菜食品的卫生安全工作,若发生责任事故,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有权进行监督和检查。

九.结算方式

按中标价平均每月支付乙方费用,每季度扣除1万元作目标考核保证金4万元,分四季度考核,每季度1万元,每季度进行一次满意度调查,满意率达70%全额支付1万元,达60%支付0.7万,达50%不予支付扣除1万元。

十.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管理人员,对乙方违反规定或行为不良员工,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辞退更换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及各项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考核,对不符合规定的有权制止,并追加处罚。具体考核和要求见“盱眙县人民法院食堂常规考核简述”

3.甲方在职权内要积极帮助乙方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协助乙方搞好内外关系,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时,甲方要积极配合接待,乙方全力配合,做好各项工作。

4.在正常工作期间,如无特殊原因,甲方需确保水、电的正常供给。

5.甲方应加强员工在文明就餐方面的宣传和引导,同时阻止外来不明人员,保证食堂的正常运营,为乙方提供优质服务创造良好条件。

6.公共区域内设备用品(桌椅、餐盘、电视等)由甲方提供

7.甲方在乙方服务活动开始前,需配合乙方办理相关证件(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食堂人员调动方面要先和甲方协商,尊重和考虑甲方的意见。

2.乙方必须及时交纳食堂内所有开支费用。

3.乙方全体人员必须持有效合格健康证明上岗,并向甲方提供复印件备案。

4.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合理化建议和监督、考核,并及时改进、完善。

5.乙方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制度,确保食品及生产安全。如发生食品及安全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十二.盱眙县人民法院食堂常规考核简述

为了便于今后更好地开展工作,从细节方面有效配合管理,现将食堂常规考核办法简述如下:

(一)设备配备和维修

1.乙方清点好法院所配的所有物品,根据实际需要自行添置其他物品。

2.甲方因实际需要而重新购买的物品及装修、改造设施在合作期满后,乙方需完好无偿移交给甲方。

3.乙方应教育职工爱护各种设备,科学合理地使用,提高设备的使用寿命,如设备有损坏,乙方应及时向甲方申请更换或维修,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损坏,甲方可强制执行,费用直接从相关保证金扣除。

(二)管理目标

1.通过餐饮烹饪的服务过程,做到领导及员工满意,声誉好,零投诉。

2.食堂设施配备合理适用,达B级(含)以上标准,设备完好率高,各功能室适合职工加工作业,员工就餐环境优雅。

3.职工聘用应符合食监及卫生等部门的规范要求,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和管理,强化职工的服务意识、卫生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教育职工做到态度诚恳、服务周到、工作高效。

4.膳食管理科学规范,特别注重食品安全与卫生,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饭菜品种多样,质量上乘,定期请专业人员查看评鉴。

5.以B级食堂或高于B级标准实施管理,每年须通过B级食堂验收,同时必须达到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如因管理不善未通过,甲方将对其处以不少于2万元的罚款(如因甲方提供的设备达不到要求除外)。

6.如果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给法院带来负面影响的,除扣除全部保证金外,另根据具体情况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目标考核要求

1.处理好各种关系

(1).甲方派专人对食堂实施管理与考核,乙方服从甲方的管理安排,接受甲方及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各项检查,如不能正确接受管理与检查,每次处罚500元。

(2).正确处理好和就餐人员的关系,真心诚意做好服务,不得辱骂、恐吓就餐人员,如有就餐人员投诉经查实,每次处罚200元,如因此产生其他后果,由乙方独立承担。

(3).正确处理和食堂员工的关系,要依法办理各项用工手续。要关爱员工,不得有任何不文明行为,如有因用工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2.配合甲方规范管理

(1).乙方自主招聘从业人员,人员数量应充分满足业务要求,原则上不得少于投标时拟派人数,招聘的人员须经体检办证培训后上岗,工作人员进行统一规范着装,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及相关制度规定,如不符合要求每项处罚300元,并责令限期改正。

(2).如乙方有损坏水电设施或进行窃电窃水等其他偷盗活动,除全额赔偿损坏设施及安装等费用,每次给予500—10000元的处罚,发生以上行为达两次的,取消中标公司的管理资格。

(3).食堂必须独立管理,不得在外寻找合作伙伴,更不得将管理经营权转给他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立即中止合同,并且所有费用一律不退。

(4).所有食品一律由中标公司统一烹饪,不准许对外转包,如违规一经查实,甲方将对中标公司处以1—5万元罚款,情况严重的,甲方立即终止协议,限定其在规定时间内无条件撤出食堂。

(5).按甲方规定的时间提供早中晚餐服务,不按规定时间的一次处罚500元。

3.确保食品安全,做好卫生工作

(1).确保食品安全卫生,严禁变质和不卫生的饭菜,如有违反扣款1000元。

(2).做好防盗和防投毒工作,食堂操作间里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下班后要有专人负责关好门窗,确保安全,如不符合要求,发现一次扣1000元,如发生偷盗或投毒事件,中止其管理资格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做好防火防触电工作。食堂内部不得私拉乱接,不得存在用电及明火等安全隐患,更不能出现使用钢瓶液化气现象,一经发现每次处以1000元的罚款。如因不符合要求发生触电或火灾,视情节轻重除赔偿经济损失外,甲方立即中止协议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确保辖区和卫生包干区(由法院指定)环境清洁卫生,食堂操作间及售饭地面有污迹、杂物、积水,墙壁、柱子有脚印、手印和污迹、蜘蛛网等每次扣50元,做好防蝇灭蝇,防鼠灭鼠工作,如措施不力一次扣50元。

(5).保持各种器具的清洁,做饭菜时必须使用排烟排气装置,排烟排气装置每星期清洗一次,否则一次扣50元。冷库有异味、生熟混放发现一次扣100元,和面机、面案等不清洁、绞肉机未及时清洗有异味,发现一次扣100元,蒸饭车、蒸饭盘未及时清洗、操作台不干净,发现一次扣50元。

(6).严格清洗消毒各类用具,如有违反,一次扣款200元。

(7).各种物品摆放必须规范有序,室内各种器具摆放无序,保管室物品摆放不规范等,发现一次扣50元。

(8).食堂人员上岗必须做好个人卫生,如有违反者一人次扣50元。

(9).严格规范管理食品添加剂,必须要做到三专即专人、专柜、专用,并做好登记,如有违反每项每次罚款500元,如有2次违反,将直接中止合同。

(10).食堂内不允许有人居住,所有食品必须在操作间制作,违反一次扣500元。

(11).规范操作流程,做好剩饭、剩菜及食品冷藏工作,如有违反每次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0元的罚款。按规定做好食品留样工作,如有违反(留样器皿、种类、数量、时间不合格)每次对相关楼层处以200元的罚款。

(12).不得遮挡监控,保证甲方能正常调看,派专人负责透明食堂相关工作,因管理不到位被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一次处以500元罚款。

十二.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内,如因乙方的原因不履行该协议,乙方需至少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投资的所有费用甲方概不负责。

2.在协议期间,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停止服务,否则甲方有权立刻终止协议

3.双方其它违约责任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争议处理

1.在本协议执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合同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解决。

2.在友好协商之日起30天内,不能解决的,双方均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其他

1.本合同如有遗漏和未完善之处,在补充协议中明确,补充协议作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乙方交齐所有费用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授权代表( 签字) 乙方法人(签字):

日期: 日期:

第五章 采购需求及总体要求

项目概述:本次招标将选择1家食堂承包单位,为了能让竞标人了解食堂的常规要求及注意事项,处于对自己负责对采购人负责的原则,在竞标前,把相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食堂要求

1.现场管理负责人必须为竞标公司指定委托人,并提供委托书,代表竞标公司进行烹饪。

2.中标单位确定后,依照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向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缴纳有关费用,并与采购人签订责任状。

3.食堂内的所有食品一律由中标单位统一烹饪,不准许对外转包,一经查实,采购人将对中标单位处以1—5万元罚款,情况严重的,采购人有权立刻终止合同,且中标人在3天内完全撤出食堂。

二.盱眙县人民法院食堂常规考核简述

(一)设备配备和维修

1.乙方清点好法院所配的所有物品,根据实际需要自行添置其他物品。

2.甲方因实际需要而重新购买的物品及装修、改造设施在合作期满后,乙方需完好无偿移交给甲方。

3.乙方应教育职工爱护各种设备,科学合理地使用,提高设备的使用寿命,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有损坏,甲方可强制执行,费用直接从相关保证金扣除。

4.食堂下水道必须按时清理(一月一次),确保畅通。

(二)管理目标

1.通过餐饮服务过程,做到领导及员工满意,声誉好,零投诉。

2.食堂设施配备合理适用,达B级(含)以上标准,设备完好率高,各功能室适合职工加工作业,员工就餐环境优雅。

3.职工聘用应符合食监及卫生等部门的规范要求,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和管理,强化职工的服务意识、卫生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教育职工做到态度诚恳、服务周到、工作高效。

4.膳食管理科学规范,特别注重食品安全与卫生,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

5.如果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给法院带来负面影响的,除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外,另根据具体情况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目标考核要求

1.处理好各种关系

(1).甲方派专人对食堂实施管理与考核,乙方服从甲方的管理安排,接受甲方及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各项检查,如不能正确接受管理与检查,每次处罚500元。

(2).正确处理好和就餐人员的关系,真心诚意做好服务,不得辱骂、恐吓就餐人员,如有就餐人员投诉经查实,每次处罚200元,如因此产生其他后果,由乙方独立承担。

(3).正确处理和食堂员工的关系,要依法办理各项用工手续。要关爱员工,不得有任何不文明行为,如有因用工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2.配合甲方规范管理

(1).乙方自主招聘从业人员,人员数量应充分满足业务要求,原则上不得少于投标时拟派人数,招聘的人员须经体检办证培训后上岗,工作人员进行统一规范着装,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及相关制度规定,如不符合要求每项处罚300元,并责令限期改正。

(2).如乙方有损坏水电设施或进行窃电窃水等其他偷盗活动,除全额赔偿损坏设施及安装等费用,每次给予500—10000元的处罚,发生以上行为达两次的,取消中标公司的管理资格。

(3).食堂必须独立管理,不得在外寻找合作伙伴,更不得将烹饪服务权转给他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立即中止合同,并且所有费用一律不退。

(4).所有食品一律由各中标公司统一烹饪,不准许对外转包窗口,如违规一经查实,甲方将对中标公司处以1—5万元罚款,情况严重的,甲方立即终止协议,限定其在规定时间内无条件撤出食堂。

(5).按甲方规定的时间提供烹饪服务,不按规定时间的一次处罚500元。

3.严把食品质量

确保食品的质量加工前需清洗的原料应清洗干净,加工制作过程应科学规范,制作出的食品花色品种多样,品种随时间不断轮换,以上各项发现有问题的每次处罚100元。

4.确保食品安全,做好卫生工作

(1).确保食品安全卫生,严禁变质和不卫生的饭菜,如有违反扣款1000元。

(2).做好防盗和防投毒工作,食堂操作间里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下班后要有专人负责关好门窗,确保安全,如不符合要求,发现一次扣1000元,如发生偷盗或投毒事件,中止其管理资格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做好防火防触电工作。食堂内部不得私拉乱接,不得存在用电及明火等安全隐患,更不能出现使用钢瓶液化气现象,一经发现每次处以1000元的罚款。如因不符合要求发生触电或火灾,视情节轻重除赔偿经济损失外,甲方立即中止协议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确保辖区和卫生包干区(由法院指定)环境清洁卫生,食堂操作间及售饭地面有污迹、杂物、积水,墙壁、柱子有脚印、手印和污迹、蜘蛛网等每次扣50元,做好防蝇灭蝇,防鼠灭鼠工作,如措施不力一次扣50元。

(5).保持各种器具的清洁,做饭菜时必须使用排烟排气装置,排烟排气装置每星期清洗一次,否则一次扣50元。冷库有异味、生熟混放发现一次扣100元,和面机、面案等不清洁、绞肉机未及时清洗有异味,发现一次扣100元,蒸饭车、蒸饭盘未及时清洗、操作台不干净,餐桌椅未抹干净发现一次扣50元。

(6).严格清洗消毒各类用具,如有违反,一次扣款200元。

(7).各种物品摆放必须规范有序,室内各种器具摆放无序,保管室物品摆放不规范等,发现一次扣50元。

(8).食堂人员上岗必须做好个人卫生,如有违反者一人次扣50元。

(9).严格规范管理食品添加剂,必须要做到三专即专人、专柜、专用,并做好登记,如有违反每项每次罚款500元,如有2次违反,将直接中止合同。

(10).食堂内不允许有人居住,所有食品必须在操作间制作,违反一次扣500元。

(11).规范操作流程,做好剩饭、剩菜及食品冷藏工作,如有违反每次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0元的罚款。按规定做好食品留样工作,如有违反(留样器皿、种类、数量、时间不合格)每次对相关楼层处以200元的罚款。

(12).不得遮挡监控,保证甲方能正常调看,派专人负责透明食堂相关工作,因管理不到位被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一次处以500元罚款。

第六章

响 应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

年 月 日

尊敬的供应商:

请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响应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响应文件的评价。

谈判文件格式中所有要求签字和盖章的部分,电子响应文件中只需加盖电子签章。

一、谈判函

(采购单位):

关于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谈判文件(包括更正公告,如果有的话)收悉,我们经详细审阅和研究,现决定参加本项目谈判。同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 (供应商单位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谈判的有关事宜。

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我公司没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我方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我公司郑重承诺:我公司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按照谈判文件中规定各项要求,我方愿以(大写、人民币) 元(RMB元)的谈判总报价并按谈判文件的规定要求提供所需货物和服务。

6、如果我们成交,我们将按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时间提供货物和服务。

7、我方同意按照谈判文件中第14条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从谈判之日起计算45天,在此期间,本响应文件将始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如果我们成交,本响应文件在此期间之后将继续保持有效,直到合同生效。如果在谈判后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我们的谈判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8、我们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谈判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都是真实的、准确的。

9、如果我们成交,为执行合同,我们将按照供应商须知第27条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10、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按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内供货,并完成项目的施工、调试、交付甲方验收、使用。否则我们的履约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供应商名称: (电子签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字)

职务:

日期:

二、开标一览表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

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

服务期限

谈判供应商: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受托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服务承诺

(格式由供应商自定、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四、资质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五、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并说明的其它资料

(格式由供应商自定、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六、示范格式

示范格式一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参与 项目,签署上述项目的响应文件、进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电子签章)

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其他人参加谈判的,仅需填写“授权委托书”。

示范格式二

授权委托书

:

本授权书宣告:

委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所在单位: 职务:

身 份 证: 联系方式:

兹委托受托人 代表我公司参加江苏兴盛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组织的(项目编号:HAZC2020 ) 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受托人有权在该谈判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谈判函和响应文件,与采购人协商、澄清、解释,签订合同书并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以其自己的名义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公司均予以承认。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至上述事宜处理完毕止。

委托单位 (电子签章)

注:供应商委托受托人参加谈判的,必须附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的,仅需填写“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示范格式三

承 诺 书

(采购单位)

我方在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谈判过程中,做如下承诺:

一、我方企业完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我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三、我公司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其他单位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也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四、我公司没有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五、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自愿接受相关监管部门作出的任何处罚。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示范格式四

企业声明函

: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单位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

2、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 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注: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字)

日期:

注:非小企业不需提供此函。

示范格式五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即,本单位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2、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 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注: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字)

日期:

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需提供此函。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