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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县教育体育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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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县][公开招标]息县第五幼儿园和杨店中学两所食堂经营权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详情

[息县][公开招标]息县第五幼儿园和杨店中学两所食堂经营权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信息时间:2021-02-24】

一、项目编号:息财公开-2021-01-10

二、项目名称:息县第五幼儿园和杨店中学两所食堂经营权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第一标段:

中标供应商名称:深圳市亚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东方社区东方大道38号1栋4座1002-1003

第二标段:

中标供应商名称:湖南聚兴后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朝阳街街道五一大道249号湘域中央花苑2号栋1507房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内容:息县第五幼儿园和杨店中学两所食堂经营权

服务周期:自交付场地之日起试用期1年(试用期结束后,食堂服务达到校方满意,双方方可续签)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交付场地之日起试用期1年(试用期结束后,食堂服务达到校方满意,双方方可续签)

五、评审专家名单:匡效功(业主评委)、金德宏、曹翔、熊传敏、胡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第一标段:15000元;第二标段:15000元;,本次招标代理费参照《招标代理合同》约定及相关规定收取,具体标准详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中规定。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本次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息县)》上发布。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息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 息县境内

联系人: 彭先生

联系方式:139376221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青年路玉凤路交叉口升龙环球大厦C座2605室

联系人: 杨先生

联系方式: 15515542852 3.监督单位信息

名 称:息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

地 址:息县谯楼街488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6-5935027

4.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15515542852


1.19亿达文件息县第五幼儿园和杨店中学两所食堂经营权采购项目.doc

食堂经营权评标报告.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

息县第五幼儿园和杨店中学两所食堂

经营权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采 购 人:息县教育体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二零二一年一月

目 录

TOC \o "1-3" \h \u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1. 总则 12

2. 招标文件 15

3. 投标文件 17

4. 投标 19

5. 开标 20

6. 评标 21

7. 合同授予 22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3

9. 纪律和监督 24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5

第三章 评标办法 33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9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40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2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4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6

三、授权委托书 47

四、资格审查资料 48

五、项目管理机构 51

六、项目实施方案 53

七、相关承诺书及声明函 54

八、其他材料 57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息县第五幼儿园和杨店中学两所食堂经营权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息县第五幼儿园和杨店中学两所食堂经营权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息县)http://www.xxggzyjyw.com/XIXIANTPFront/)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2 23 09 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息财公开-2021-01-10

2.项目名称:息县第五幼儿园和杨店中学两所食堂经营权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0.00元

最高限价:0.00元

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包段,具体如下: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息县第五幼儿园食堂经营权采购

0.00

0.00

2

2

息县杨店中学食堂经营权采购

0.00

0.00

5.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息县第五幼儿园和杨店中学两所食堂经营权

5.2项目地点:息县境内;

5.3服务期限:自交付场地之日起试用期1年(试用期结束后,食堂服务达到校方满意,双方方可续签)

6.合同履行期限:自交付场地之日起试用期1年(试用期结束后,食堂服务达到校方满意,双方方可续签)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年份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合格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3业绩要求:供应商具有经营管理食堂或餐饮业3年以上的经历、经验,并在省内外托管3家以上,且学生规模在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经营优势明显,实力强,在经营过程中无食品安全等事故发生。【提供已管理过的业主方的证明和合同协议书】

3.4信誉要求:投标供应商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信用信息截图】 

3.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1 120日至 2021 1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息县)官方网站

3.方式:

3.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请登陆“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xyggzyjy.cn)”网站进行交易主体自主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不需携带原件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

3.2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投标供应商根据息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有关办理CA数字证书的要求,准备好CA办理所需资料,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CA窗口现场办理CA数字证书。

3.3投标供应商凭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后,即可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供应商操作手册)。招标文件(*.XYZF格式)下载后需使用“信阳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yggzyjy.cn”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

4.售价:0元/份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21 22309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开标厅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21 22309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开标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息县)》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2021 120日至 2021 126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息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 息县境内   

联系人: 彭先生    

联系方式:139376221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青年路玉凤路交叉口升龙环球大厦C座2605室 

联系人: 杨先生

联系方式: 15515542852

3.监督单位信息

名 称:息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  

地 址:息县谯楼街488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6-5935027      

4.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1551554285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采购人

采购人:息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息县境内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13937622186

1.1.3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青年路玉凤路交叉口升龙环球大厦C座2605室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5515542852

1.1.4

项目名称

息县第五幼儿园和杨店中学两所食堂经营权采购项目

1.1.5

建设地点

息县境内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出资比例

/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采购内容

息县第五幼儿园和杨店中学两所食堂经营权

1.3.2

服务期限

自交付场地之日起试用期1年(试用期结束后,食堂服务达到校方满意,双方方可续签)

1.3.3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1.3.4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详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

分 包

不允许

1.11

偏 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1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21 年2月23日09点30分

2.3

采购人澄清

的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

3.3.1

投标有效期

60

3.5.1

近年财务状况的

年份要求

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年份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1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2017 1 1 日以来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1

电子投标文件

格式

电子投标文件格式文件必须使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指定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制作。

投标文件格式为“*.XYTF”

3.7.2

投标文件的制作

1、投标人通过“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信阳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

2、使用“信阳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加密版和非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软件操作手册可在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或打开软件后在右上角菜单内领取。

3、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生成投标文件时须加盖电子签章/签名。其他要求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格式内容,如无法进行电子签章/签名,投标人可将盖章/签名后的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将作为电子开标的唱标依据。

4、招标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投标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投标文件被拒绝的风险。

5、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XYTF 格式和*.NXYTF格式)时,请使用本单位的企业 CA 数字证书。

3.7.3

签字和盖章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格式中所有要求投标人加盖公章的地方都须加盖投标人的CA 印章。

(2)投标文件格式中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地方都须加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CA 印章。

2、纸质投标文件

纸质投标文件应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打印件。在投标文件封面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公章,并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备注:

1.纸质投标文件需与投标时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如有不一致,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若因系统原因或不可抗力导致无法使用电子投标文件评标,将采用纸质投标文件评标。

3.7.4

投标文件份数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XYTF 格式,在会员系统指定位置上传)、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壹份(*.NXYTF格式)、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

2、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要求内容完整并能正常读取数据。

3、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3.7.5

装订要求

纸质投标文件应采用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4.1.2

电子投标文件U盘、纸质投标文件密封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U盘、纸质投标文件分别密封,封套上写明

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分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XYTF)到会员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交易系统“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请投标人在上传前务必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2、现场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壹份和纸质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规定地点递交给采购人。

4.2.2

递交投标文件

地点

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开标厅

4.2.3

是否退还

投标文件

不予退还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6.1.1

评标委员会

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其中业主评委 1 ?人,评标专家 4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6.3

本次评标采用的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6.3

评标方式

?网络电子评标(默认)

□纸质评标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两名

7.3.1

履约保证金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管理费

第一标段管理费:实际营业额2%;

第二标段管理费:实际营业额2%;

10.3 招标代理服务费

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现金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15000.00元/标段。

2.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约定及相关规定收取,具体标准详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中规定。

10.11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10.13 采购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3.1注意事项

本项目涉及到证件、证书和证明在开标时均须提供原件并将所有原件统一密封在一个单独的档案袋内,随纸质投标文件一齐递交。并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所投标段(如有)、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

10.13.3技术支持

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河南省信阳市息县市民之家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376-6369677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采购内容、服务期限、质量要求及资格审查方式

1.3.1 本次采购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本标段的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1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发包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息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变更公告”或“答疑文件”将澄清内容予以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且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及时查看澄清内容,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采购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如有修改,应在息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变更公告”或“答疑文件”将修改内容予以发布。如果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且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在息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出的文件为准。

2.3.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及时查看修改内容,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资格审查资料

五、项目管理机构

六、项目实施方案

七、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中标后,其投标报价即作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价格。

3.2.2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2.3本工程的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合同实施时亦以人民币支付。

3.2.4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无)

3.5 资格审查资料

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要求对投标企业资质条件、信誉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及其他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使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投标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投标文件格式为“*.XYTF”。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周期、投标有效期、服务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如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人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

4.1.2 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纸质投标文件应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受。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件、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2.5 投标人因息县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见招标公告。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多次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最终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最后一份投标文件为准。

4.3.2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和递交。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 采购人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制作投标文件所用的投标人CA数字证书并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

5.1.2 开标开始后,投标人必须凭制作投标文件所用的投标人CA数字证书在20分钟内完成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不成功的,依据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为准。

5.1.3若因系统原因或不可抗力导致无法使用电子投标文件评标,将采用纸质投标文件评标。

5.2 开标程序

5.2.1本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投标截止时间到达后,各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各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将自动显示在网页中。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各投标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唱标顺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进行,现场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要求、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若投标人较多,可直接公布投标函附录)

(5)投标人代表、采购人代表、监标人、中心项目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5.2.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导入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开标程序同5.2.1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采购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并由中标人上传交易系统中。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关于政府采购政策:

10.1.1采购人应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供应商应当列明本项目中所投的“节能产品清单”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评标时涉及节能产品的将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 185 号)的规定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环境资源信息网、中国节能节水认证网发布,属于清单内的产品,采购人优先采用该产品。

10.1.2采购人应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供应商应当列明本项目中所投的“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评标时涉及环境标志产品的将按《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L2006190 号) 的规定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绿色采购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发布,属于清单内的产品,采购人优先采用该产品。

10.1.3 对小型、微型的投标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和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微企业投标报价=小微企业报价X (1-6%),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参加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小微企业名录截图,并同时提供证明材料(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认定意见或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规定提供的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材料) (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评标报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报价参与评审。

(2)根据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评标报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报价参与评审。

(3)根据财库(2017) 141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评标报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报价参与评审。

10.1.4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予以推荐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10.1.5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0.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 标段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一)唱标记录

序号

投标人

投标保证金

投标报价(元)

质量要求

服务期限

项目

负责人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

备注

招标控制价(元)

(二)开标过程中的其他事项记录

(三)出席开标会的单位和人员(附签到表)

采购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 题 澄 清 通 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于 分前对以下问题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1、

2、

3、

(项目名称) 标段招标评标委员会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编号:

(项目名称) 标段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下:

1.

2.

……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

你方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招标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 元。

服务周期: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设合同。

特此通知。

采购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 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招标的投标文件,确定 (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

采购人: (盖单位章)


附件六: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采购人名称):

你方于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招标关于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的通知,我方已于 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综合评估法)

附件(1)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