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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经济贸易学校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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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经济贸易学校学生配餐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大连市经济贸易学校学生配餐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2021年02月24日 18:20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大连市经济贸易学校学生配餐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大连市经济贸易学校
行政区域大连市公告时间2021年02月24日 18:20
评审专家名单焦军、杜炜、戴充富、刘奕、王宇才
总中标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晓宇、郝方
项目联系电话0411-83729660
采购单位大连市经济贸易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龙江路4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高始文 0411-84671753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五四路81号星海商城6号楼8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任晓宇、郝方 0411-83729660
附件:
附件1招标文件.pdf

一、项目编号:ZXCD20210105(招标文件编号:ZXCD20210105)

二、项目名称:大连市经济贸易学校学生配餐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大连雅合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红旗镇棠梨村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大连雅合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大连市经济贸易学校学生配餐服务项目 选取定点服务机构一家,为大连市经济贸易学校学生配餐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一年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焦军、杜炜、戴充富、刘奕、王宇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30000元人民币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价:28元/天/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连市经济贸易学校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龙江路47号

联系方式:高始文 0411-846717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西岗区五四路81号星海商城6号楼803室

联系方式:任晓宇、郝方 0411-837296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晓宇、郝方

电 话: 0411-83729660

项目编号:ZXCD20210105 大连市经济贸易学校学生配餐服务项目 招 标 文 件 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 大连 2021 年 1 月 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 - 目 录 投标邀请函…………………………………………………………03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06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29 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34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38 附件 1 开标一览表…………………………………………………64 附件 2 评标方法……………………………………………………65 附件 3 资格性评审表、符合性审查表……………………………69 附件 4 相关保函格式……………………………………………71 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3 - 大连市经济贸易学校学生配餐服务项目投标邀请函 项目概况: 大连市经济贸易学校学生配餐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中信诚达项 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2 月 5 日 13:30 时(北京时间)前 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XCD20210105 2.项目名称:大连市经济贸易学校学生配餐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300 万元 4.最高限价:学生配餐(三餐)28 元/天/人;学生配餐(早餐):6元/天/ 人;学生配餐(午餐):11 元/天/人;学生配餐(晚餐):11 元/天/人(投标 人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5.采购需求: 选取定点服务机构一家,为大连市经济贸易学校学生配餐服务(具体内容详 见招标文件)。 ①投标人所投产品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②投标人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 被拒绝。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完毕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注:截至 2021 年 2 月 4 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辽宁”网站(www.xyln.net)、“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 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 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4 - 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 年 1 月 15 日起至 2021 年 1 月 22 日每天 8:30—11:30、13:00 —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地点: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市西岗区五四路 81 号星海 商城 6号楼 803 室)发售招标文件。 3.方式:携带投标人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 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或者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采用“不见面”方式 通过电子邮箱提交报名材料复印件进行网络购买。 4.售价:300 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与地点:2021 年 2 月 5 日 13:00 至 13:30 时(北京 时间),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五四路 81 号星海商城 6号楼 709 室)。 2.截止时间:2021 年 2 月 5 日 13:30 时(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与地点:2021 年 2 月 5 日 13:30 时(北京时间)在辽宁中信诚 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五四路 81 号星海商城 6号楼 709 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连市经济贸易学校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龙江路 47 号 联 系 人:高始文 联系方式:0411-846717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5 - 地 址:大连市西岗区五四路 81 号星海商城 6号楼 803 室 电 话:0411-83729660(8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焦赫、郝方 电 话:0411-83729660-808 传 真:0411-83729636 电子邮箱:jiaohe1012@163.com 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6 -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7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大连市经济贸易学校学生配餐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XCD20210105 2 采购人名称:大连市经济贸易学校 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采购预算:300 万元 最高限价:学生配餐(三餐)28 元/天/人;学生配餐(早餐):6元/天/ 人;学生配餐(午餐):11 元/天/人;学生配餐(晚餐):11 元/天/人 (投标人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4 投标保证金金额:60000 元人民币。 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建立预付款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大 财采【2020】546 号文件要求,投标保证金应以保函或非保函形式提交, 任何形式保证金都须以投标人名义提交。 (1)采用书面保函的,应采用具有法律效力的投标保函,原件应在递交 投标文件截止前递交,由采购代理机构接收。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本 保函至开标之日起 90 个日历日内有效。 (2)采用非保函的投标保证金采用下列形式之一种:①电汇;②支票; ③银行汇票。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将投标保证金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否则 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若要汇款,请汇至“户名: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 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西岗支行;账号: 3400202909000064174”,以到账时间为准。 注: 若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日前没有收到投标保证金,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投 标。 (3)采购代理机构自投标保证金应退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退还相关投标 人投标保证金。 注: ①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 标保证金。 ②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5 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 90 个日历日 6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数量及封装要求: (1)投标文件应有章节目录,每页都有页码标注。 (2)投标文件应采用胶装。 (3)1套正本,5套副本,正、副本需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 7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 年 2 月 5 日 13:00 至 13:30 时(北京时间), 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五四路 81 号星海商城 6号楼 709 室)。 8 投标截止时间:2021 年 2 月 5 日 13:30 时(北京时间)。 开标日期及时间:2021 年 2 月 5 日 13:30 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 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8 - 五四路 81 号星海商城 6号楼 709 室)。 9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0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 元/套,售后不退。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 年 1 月 15 日起至 2021 年 1 月 22 日止每 天 8:30—11:30、13:0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焦赫、郝方 联系电话:0411-83729660(808) 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五四路 81 号星海商城 6号楼 803 室 11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注: 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②截至 2021 年 2 月 4 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credit.dl.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12 (1)服务期限:一年。 注:在年度预算能保障、采购内容与价格不变、双方自愿的前提下,采购 人可以与中标人续签采购合同。合同应当一年一签,最多可续签两次合同。 (2)送餐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3 付款方式: (1)根据每天实际用餐人数按月结算,中标人每月 5 日前将上月餐费总 金额提交采购人审核确认。 (2)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必须出具符合法律规定的发票,否则,采购人 有权拒绝支付。 注:学生配餐费用(三餐)已包括税款以及中标人全面履行本项目的所有 义务及风险采购人所需支付的全部款项,中标人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采购 人主张任何费用。 14 本次投标报价应包含服务期内食材采买费用、饭菜制作费用、配送费用、 分餐服务费用、加热车损耗使用费用、上述工作所有人工费用、车辆费用、 税费等与本项目相关产生的全部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各种费用和风 险),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15 未响应“★”号条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招标文件的技术和商务条款中未 标记“★”号的为非实质性要求,未响应非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仍为有 效,但可能影响评分。 16 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 有可能影响货物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未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 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评标委员会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9 - 17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30000 元人民币代理 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①现金;②电汇:请汇至“户名:辽宁中 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西岗 支行;账号:3400202909000064174”。 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0 - 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一)项目概述及资金来源 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 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国内公开招标。 (1)采购人名称:大连市经济贸易学校 (2)招标内容:选取定点服务机构一家,为大连市经济贸易学校学生配餐 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①投标人所投产品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②投标人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 被拒绝。 (3)服务期限:一年。 注:在年度预算能保障、采购内容与价格不变、双方自愿的前提下,采购 人可以与中标人续签采购合同。合同应当一年一签,最多可续签两次合同。 (4)送餐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付款方式: ①根据每天实际用餐人数按月结算,中标人每月 5日前将上月餐费总金额提 交采购人审核确认。 ②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必须出具符合法律规定的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 绝支付。 注:学生配餐费用(三餐)已包括税款以及中标人全面履行本项目的所有 义务及风险采购人所需支付的全部款项,中标人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主 张任何费用。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1 - 注: 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②截至 2021 年 xx 月 xx 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credit.dl.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 采购项目。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采购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 本项目的投标。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 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 标;投标人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投标人。 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8.投标人必须是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 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三)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 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四)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规定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 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2 - 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 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 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 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 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 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 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 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2.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工程项目为 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 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 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3%(工程项目为 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 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4.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微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 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 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 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 6.具体内容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7.本项目所属行业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 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执行。 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3 - (五)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要求,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 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 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4]68 号规定,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的监狱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 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 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 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 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 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监狱企业属于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 受政策。 4.对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规定的监狱企业报价给予 10%(工程项目为 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 审。 (七)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根据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 扶持政策。 1.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 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4 -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 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 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 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 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 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 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 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 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 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 函内容的材料。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 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 督。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 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 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 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对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 10%(工程项目为 5%)的扣除,用 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注: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八)节能环保政策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 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5 - 产品、环境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规定: 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 门公布的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列入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包括强制采购产品和优先采 购产品。 2.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品目清单进行 实时调整。在调整公布最新一期品目清单之前已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的采 购活动,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执行,在发布之后开展的采购活动,应按照最新的 品目清单执行。 3.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明,可以是认证证书复印件,也可以是法定信息发布 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认证信息截图。认证证书,是由国家有关部门确 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认 证证明应与所投产品、产品类别保持一致,否则视为认证证明无效。 4.供应商应同时提供有效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声明函》与 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明,才能享受节能环保优惠政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 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投标单位提供其他证明资料。 5.拟采购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的产品,若未按规定提供强制采购产 品,投标无效。 6.拟采购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应按以下方式进行评审: (1)对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对投标产品价格给予 5%的加分,对技 术项目给予 5%的加分。 (2)对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项目,对其投标价格给予 5%的价格扣除。 7.对于既属于节能产品,又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可以分别享受优先采购政 策。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构成 1.招标文件包括: 投标邀请函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6 - 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 1 开标一览表 附件 2 评标办法 附件 3 资格性评审表、符合性审查表 除上述内容外,采购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补充文件和其他函件,均是招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项目任务等要求。 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 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按招标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以 书面形式(如传真等)及时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 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告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问问 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三)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采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 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 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 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投标 截止时间。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 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 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在 24 小时内但不超过投标的截止时间,以书 面形式(如传真等)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或加盖公章确认收到,否则因此影响投 标活动的任何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 究,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7 -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 函均应使用中文。 (二)投标文件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投标函; 2.投标报价表; 2.1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格式(如有); 2.2 监狱企业报价说明表格式(如有); 2.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说明表格式(如有); 3.技术商务条款偏离表; 4.资格证明文件; 5.服务方案; 6.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方案; 7.应急保障方案; 8.拟投入菜谱情况; 9.人员配备方案; 10.其他; 10.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10.2 投标人项目业绩一览表; 10.3 投标人餐饮加工场所供餐实力; 10.4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证明资料 10.5 中小企业声明函; 10.6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0.7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0.8 其他文件和材料; 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8 - 11.投标人需说明的其他问题; 12.开标一览表(要求单独密封)。 以上 1-12 项(其中 2.1、2.2、2.3、5-9、10.2-10.8、11 除外)为投标文 件的必要组成部分,须提供证明资料。以上材料 1-12 项(其中 2.1、2.2、2.3、 5-9、10.2-10.8、11 除外)缺少任意一项,投标文件无效。 (三)投标函 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的投标函和投标报价表及其附件。 (四)投标报价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 受。 2.投标报价应包括:本次投标报价应包含服务期内食材采买费用、饭菜制作 费用、配送费用、分餐服务费用、加热车损耗使用费用、上述工作所有人工费用、 车辆费用、税费等与本项目相关产生的全部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各种费用 和风险),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 由予以变更。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项目招标的各种风险(包括漏项风 险),在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价不再进行调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 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4.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五)投标货币 投标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 (六)证明投标人资格合格的文件 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 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投标人提交的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采购人满意。 (1)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合同条款中的义务。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提供);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提供); (5)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 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9 - 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6)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 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并提交 “资格证明文件”。 (七)证明货物及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投标人应提交本项目所有货物及其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报价表中对货物和服务来源地 的声明。 3.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 数据。投标人应提供:逐条填报技术和商务偏离表。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支付“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 一部分。开标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人在 因投标人的行为致使其利益受到损害时可从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得到补偿。 3.投标保证金可以是电汇、支票、银行汇票、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银行保 函的一种(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见招标文件,支票或汇票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支 票或汇票)。 注:开标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4.开标时,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 标予以拒绝。 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退 还(无息)。 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后,三个工 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 7.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弄虚作假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骗取中标的; (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投标的; (3)因投标人过错被废除授标; (4)投标人中标后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0 -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严重损害采购人利益的情形。 (九)投标有效期 1.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个日历日。 2.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征得投标人同意延 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如传真等)。投标人可以拒绝 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 其投标文件,但要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十)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正本 1份和副本 5份,每套投 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当正本和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加盖投标人的财务章、投标专 用章或其他印章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使用永不褪色的墨水工整书写或打印。 4.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 有修改,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5.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 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投标文件须按以下要求装袋密封: 投标文件正、副本需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并注明“开标截止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封”字样, 并加盖公章。 2.各投标人仅对自己单位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检查,检查内容为其投标文件 是否被拆封过、内容是否泄露。投标文件密封如存在瑕疵,但不能导致投标文件 信息泄露的,视为密封合格。 3.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必须将开标一览表按要求单独封装和标记,并在 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 4.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收。 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1 - (二)投标截止时间 1.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 间。 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 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三)迟交的投标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 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但这种修改或撤销通知,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交给采购代理机构,该 通知须经投标人被授权人签字。 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规定编 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 3.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五、开标与评标 (一)开标 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进行开标。开标 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 标活动。 2.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 3.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同投标人代表共同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 件的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并同时在密封检查表上签字确认,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或被授权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则被认为放弃相应权利。 4.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折扣、书面修 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采购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 只有在开标时唱出的折扣,评标时才能考虑。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开标。 5.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 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2 - 6.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7.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二)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1.本项目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随机抽取的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具有专 业经济、技术资格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 2/3。 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4.参加项目评审工作的采购人代表,不得参加该评审项目的开标活动。除采 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 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 (三)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1.自开标至向中标候选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 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评标过程中,投标人试图影响采购人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 合同方面的任何尝试,可能导致该投标人的投标被废除。 (四)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 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不得寻求或 允许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五)投标文件的审查 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是否提交 了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是否大体编排有序。 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 (1)投标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的; (2)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根据代理机构提供的证明材料核实); (3)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文件完整性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5)投标产品包含进口产品(经批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除外) 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3 - (6)投标文件签署情况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7)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或有漏项; (8)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9)对“★”条款未做出实质性响应或发生重大偏离; (10)发现投标人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11)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2)发现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3.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 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实质性条款、 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 影响合同的服务及供货范围、服务质量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 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 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 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4.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 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 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 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在计算上和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其修正错误的原则如 下: (1)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当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为准; (3)当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当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报价不符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6.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 的价格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 绝。 7.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差的、微小的、非正规的、 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4 - 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序。 8.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 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 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串标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单位有串通投标行为的,相关投标单位 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报送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依法进行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七)评标原则及方法: 1.招标文件是评标工作的重要依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 各项要求:包括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与招标文件的一致性。 2.评标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 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 3.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价、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遵循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 4.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方法详见附件 2。 5.评标委员会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 较。 6.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综合评分法,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 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7.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 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 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5 - 8.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由采购人代表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原则上,应当 有两人以上工作人员进行审查工作,并形成《资格审查表》提交给评标委员会。 9.评标委员会对经过初步评审为合格有效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后,由各评委独立打分,打分时保留 2位小数,每人一份评分表,并签名。 10.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分别计算出每个有效投标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 分。以各项因素的汇总得分,然后累加,计算出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总得 分由高到低排出顺序,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人评标 总得分相同,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序在前。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 劣顺序排列。 (八)中标候选人的推荐 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2.采购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履行合同的能力进行审查确认(包括资质、业绩 等),如发现舞弊行为,即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采购代理机构将评标情况形成书面评标报告,送至相关部门备案。 (九)定标 中标的标准: 1.评标委员会将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采购人将依据评标委 员会评审意见确定中标人; 2.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条件; 3.保证货物及服务质量、保证供货时间,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货物及服务。 六、授予合同 (一)合同授予标准 采购人应将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能够圆满地履行 合同义务的中标候选人。 (二)资格后审 1.如果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对中标候选人履行合同能力进行确认,可以进行资 格后审,包括实地考察或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果采购人对中标候选人资 格后审后认为其无履行合同能力,可以提请评标委员会进行复会审议。 2.上述审查将考虑中标人的财务、技术能力并基于中标人按规定提供的资格 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6 - 审查的证明文件以及采购人认为必要的和合适的其他资料。 3.如果有必要,采购人可对中标人进行技术询问,或对其所选货物、竣工的 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4.采购人还可以对中标人同类项目有关价格进行考察。如果在质量和服务要 求相同的不同项目中,相同的货物价格偏差很大,采购人有权利质疑和询问,并 提请评标委员会进行复会审议。 5.如果中标人被确认为无能力履行合同,将被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6.在中标人被确认为无能力履行合同,并被取消其中标人资格的情况下,评 标委员会将重新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由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 (三)中标通知书 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提交招标、开标、评 标、定标过程有关文件资料、评标报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备案资料,按规定 发放“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经备案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3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 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 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中标公告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 (四)签订合同 1.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人和中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地点签订合同。招 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等文件均为该书面合同 的有效组成部分。 2.采购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将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 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 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如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间内签订书面合同,将没收其投标保证 金,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五)腐败和欺诈行为 1.定义: “腐败行为”是指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 西来影响采购人的行为; 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7 - “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采购 人的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投标 丧失竞争性,剥夺采购人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能获得的权益。 2.如果评标委员会所建议的中标候选人在本项目的竞争中有腐败和欺诈行 为,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该授标建议。 (六)履约保证金 1.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前或同时 向采购人提供 1万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可以是支票或银行汇票或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 3.如果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并给采购人造成损失,履约保证金将作为对这一 损失的补偿而付给采购人。 4.履约保证金将在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七)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费 1.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采 购代理机构缴纳 30000 元人民币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①现金;② 电汇:请汇至“户名: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西岗支行;账号:3400202909000064174”。 (八)其他注意事项: 1.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 情况; 2.投标人应遵守我国与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条例,不得违反; 3.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报价 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 4.疫情防控要求:凡参加本项目的人员,应按照《大连市财政局转发辽宁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 事项的通知〉》(大财采〔2020〕77 号)的规定,其他事项严格执行大连市新 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的相关文件。 (九)质疑与接收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在 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 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8 - 提出质疑。 2.质疑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 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 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投标单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两种形式提出质疑。 联系单位: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411-83729660-808 通讯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五四路 81 号星海商城 6号楼 803 室 邮政编码:116000 3.其他 具体质疑和投诉的事宜投标单位须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执行。 质疑函格式可参考大连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9 -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30 -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合同编号: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根据 年 月 日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 受乙方为本项目采购所做的投标文件,乙方必须完全按中标通知书中项目履行义 务。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一、服务内容 选取定点服务机构一家,为大连市经济贸易学校学生配餐服务 二、合同金额 学生配餐(三餐)费用合计: 元/天/人; (一)学生配餐(早餐)费用: 元/天/人; (二)学生配餐(午餐)费用: 元/天/人; (三)学生配餐(晚餐)费用: 元/天/人; 三、合同期限及地点 (一)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注:在年度预算能保障、采购内容与价格不变、双方自愿的前提下,采购 人可以与中标人续签采购合同。合同应当一年一签,最多可续签两次合同 (二)送餐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具体服务内容及基本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五、付款方式: ①根据每天实际用餐人数按月结算,中标人每月 5日前将上月餐费总金额提 交采购人审核确认。 ②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必须出具符合法律规定的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 绝支付。 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31 - 注:学生配餐费用(三餐)已包括税款以及中标人全面履行本项目的所有 义务及风险采购人所需支付的全部款项,中标人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主 张任何费用。 六、技术资料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所采购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二)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 同条文、规格、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 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七、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 商标权或著作权,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八、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 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二)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小时内到达 甲方现场。 (三)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九、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一)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破损装 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二)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 24 小时内或货到甲方 48 小时前通知 甲方,以准备接货。 (三)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四)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 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十、违约责任 (一)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 五违约金。 (二)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 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32 - 日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 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十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 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油品质量(技术参数)不能达到甲方或质量 监督及环保部门的要求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采购合同的,乙方应向甲 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 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 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 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 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 证明。 (三)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 履行合同。 十二、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用下 列第 种方法解决。 (1)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它 (一)合同经双方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二)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技术规格及服务质量标准 2.乙方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澄清内容 3.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单据 4.本合同适用的特殊条款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33 - (四)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采购人、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注:本合同范本仅作为参考文本。合同签订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可按实际情况 进行调整,但合同不得有与招标文件实质性背离的条款。 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34 - 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35 - 一、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选取定点服务机构一家,为大连市经济贸易学校学生配餐服务,本项目配餐 形式为自助餐,配餐食堂为五个打餐窗口。 (一)送餐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大连市甘井子区红凌路 645 号)。 注:如在服务期限内因政府相关政策调整导致送餐地点变动,中标人应以 采购人变动后送餐地点为准。 (二)大连市经济贸易学校目前在校学生约 500 人,具体订餐人员数量按实 际统计为准。 ★(三)配送三餐时间为每周一到周五,遇节假日以法定串休为准,寒暑假 期以采购人通知时间为准;如遇周六补课等情况,以采购人通知配送时间为准。 (四)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指定时间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投标人要根据人员数量及地点情况配备足够的学生进行送餐、配餐和 卫生保洁及餐后垃圾负责处理等工作,同时还应提供足量消毒餐具。 (六)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不得将配餐配送服务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搞不法经营。 ★2、配送期间,中标人要保证学生配餐的供应,保证配餐时间时所送配餐 的温度适宜,保证饮食卫生,如果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所有责任由中标人负责。每 日早餐至少包含(每人一袋奶、一个鸡蛋;主食:粥、面包、馒头和花卷任选一 种、咸菜 4种),每日午餐至少包含(两荤两素,一汤;主食:米饭,馒头), 每日晚餐至少包含(两荤两素,一汤;主食:米饭,馒头),保证质量、数量且 营养均衡,中标人提前 1周向采购人提交下周食谱,菜谱一周内不准重样。不准 配送变质、变味以及剩饭菜。 3、要严格按照卫生部门对餐饮从业人员的要求。所有工作人员要持有效健 康证上岗,上岗前要经过基本的饮食行业知识培训、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等。 4、抓好食品卫生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操作环境必须达到卫生部门的有关 标准,规范经营。采购人有权监督,并可随时检查,如因中标人管理不善造成安 全事故,中标人负全部责任。 5、采购人将定期或不定期调查饭菜质量,数量及服务情况,并将有关信息 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应听取意见,采取措施及时整改,直到满意为止。 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36 - 6、投标人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为采购人提供“安 全、卫生、营养、健康”的外供餐服务,在认真执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 位卫生规范》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有关要求的基础上,还应符合 以下规范: 1)保证送达采购人的食品质量,不得加工隔餐的剩余食品,不得将回收后 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销售。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烧熟煮透。食品变质变味的, 必须全部收回并销毁。采购人及供应商按规定落实食品留样制度,并将留样食品 冷藏保存在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柜(冰箱)内 48 小时以上,以备追索与查验。 2)分装、贮存、运输食品的温度和时间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并在食品 包装明显位置注明配送单位、制作时间、保质期等内容,必要时注明保存条件和 食用方法。应配备使用具有保温设施的专用封闭车辆配送食品(不少于 5台), 每次运输食品前后必须进行清洗消毒,保持清洁卫生。 3)预先做好供餐应急预案。对因交通、卫生、天气、实物中毒等原因影响 供餐的紧急情况进行妥善处置,确保按时送达供餐。 4)建立供餐信息反馈制度。每月征求采购人的意见,加强成本核算,不断 提高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做到诚信自律经营。 7、推行营养食谱制度。投标人应以改善营养、增强体质、促进健康成长为 目标,参照有关营养标准,优化配餐方案,制定品种多样、营养均衡、定量适宜、 结构合理、安全卫生、经济可口的供餐食谱。 二、其他规定要求 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应停止其向采购人供餐并终止供餐服务合同: 1.对不能按照食品卫生法律法规、标准和质量标准经提供午餐,经警告两次 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或违规情节特别严重,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2.经常送餐延时。 3.不提前 1周公布下周食谱。 4.由于管理不善,造成恶劣影响,且不思改进。 5.不接受我单位职工代表的监督检查。 6.中标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因此给采购人造 成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采购人因为维权所支付的调查取证费、差旅 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37 - 费、律师费等)的,中标人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7.根据法律法规、政府政策规定或者采购人主管部门要求应当解除合同的, 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三、商务条款 1、服务期限:一年。 注:在年度预算能保障、采购内容与价格不变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与中 标人续签采购合同。合同应当一年一签,最多可续签一次合同。 2、送餐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 (1)根据每天实际用餐人数按月结算,中标人每月 5 日前将上月餐费总金 额提交采购人审核确认。 (2)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必须出具符合法律规定的发票,否则,采购人有 权拒绝支付。 注:学生配餐费用(三餐)已包括税款以及中标人全面履行本项目的所有 义务及风险采购人所需支付的全部款项,中标人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主 张任何费用。 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38 -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39 - 一、投标函格式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招标项目名称、包号)(项目编号),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 完全理解招标文件的内容,决定投标本项目,据此我方承诺如下: 1.我方承诺,我方完全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以 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须满足的特定条件。 2.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及服务投标报价为投标报 价(学生配餐(三餐)): 元/天/人,(同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 3.我方已仔细研究并完全理解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附件等相关 资料)规定的内容,并承诺在发生争议时,不会以对招标文件存在误解、不明为 由,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行使任何法律上的抗辩权。 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个日历日。 5.服务期限: 。 6.我方已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并完全理解、同意并接受当发 生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等法律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 时,我方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被退还。 7.我方承诺投标文件及所有提供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 效。由于我方提供的资料不实而导致中标结果无效,给其他投标人及采购人造成 的全部损失,我方同意无条件予以赔偿。 8.我方投标文件、你方的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 组成部分,若招标文件存在要求,而投标文件没有拒绝亦没有涉及的情形下,我 方接受招标文件的有关约束,并同意将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作为投标人合同 义务的组成部分。 9.我方将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存在违 法违规等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注:1.本格式文件内容不得擅自删改。 2.投标人代表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 3.投标人公章必须是经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 4.不得使用其他印章或电子制版签名。 5.应按规定签字,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40 - 二、投标报价表 序号 项 目 名 称 数量 费用(元/天/人) 1 学生配餐(早餐) 每人 2 学生配餐(午餐) 每人 3 学生配餐(晚餐) 每人 合计 学生配餐(三餐) 每人 元/天/人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所有价格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元。 2.应按规定签字,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41 - (一)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格式(如有)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 序 号 名称 基本内容 数量 单位 数量 单价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合计 合计 1 2 3 … 总计 说明: 1.本表仅为小微企业提供服务非联合体投标人填报; 2.本表用于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工程项目为 5%)的扣除(详见投标人 须知); 3.填入本表的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未填报本表或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评标时不对小微企业报价给 予 10%(工程项目为 5%)的扣除。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42 - (二)监狱企业报价说明表格式(如有) 监狱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 序号 名称 基本内容 数量 单位 数量 单价 监狱企业 合计 1 2 3 … 总计 说明: 1、本表仅为非联合体投标人填报; 2、本表用于对监狱企业报价给予 10%(工程项目为 5%)的扣除(详见投标 人须知); 3、填入本表的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未填报本表或未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评标时不对监狱企业报价给予 10%(工程项目为 5%)的扣除。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43 - (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说明表格式(如有)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报价说明表 序号 名称 基本内容 数量 单位 数量 单价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合计 1 2 3 … 总计 说明: 1、本表仅为非联合体投标人填报; 2、本表用于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 10%(工程项目为 5%)的扣除(详 见投标人须知); 3、填入本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未填报本表或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评标时不对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 10%(工程项目为 5%)的扣除。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44 - 三、技术和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响应 偏离说明 1 2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注:(1)“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技术部分在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 求中有明确规定;商务部分填写内容为服务期限、送餐地点、付款方式(至少含 以上三项)等。 (2)“偏离说明”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 果填写。偏离必须用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 如投标人有其他说明,可以在技术条款偏离表后作出文字说明。 (3)本表中填写的内容应与实际投标提供货物的规格、参数、功能等内容一 致,存在虚假行为的,投标人应依法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4)应按规定签字,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45 - 四、资格证明文件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46 - (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项目(项目名称: 项 目编号: )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 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辽宁省行政处罚听 证程序暂行规定》,辽宁省内的行政机关或组织对法人和其他组织作出的 10000 元以上罚款属于较大数额罚款,中央或其他省市的较大数额罚款数额按照有关规 定执行。)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47 - (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兹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参加政府(项 目名称、包号)(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此次投标 有关的事宜。在此次投标过程中,本公司将承担该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 和法律责任。 本授权书有效期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自签章之日起 生效。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公章: 注: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被授权人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盖章和投标人公章,必须是经公安部门备案的 印章。 3.不得使用其他印章或电子制版签名。 4.应按规定签字,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48 - 五、服务方案 格式自拟,包括但不限于: 1、学生配餐制作; 2、学生配餐配送; 3、原材料供应及采购; 4、送餐专用车辆配备; 5、学生配餐分餐; 6、………… (格式自拟) 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49 - 六、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方案 格式自拟,包括但不限于: 1、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方案; 2、卫生防疫体系方案; 3、原材料管理制度方案; 4、……… (格式自拟) 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50 - 七、应急保障方案 格式自拟,包括但不限于: 1、停水及停电应对措施; 2、防火防盗; 3、防食物中毒; 4、………… (格式自拟) 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51 - 八、拟投入菜谱情况 格式自拟,包括但不限于: 1、菜品营养均衡; 2、菜品形式; 3、菜品成本控制; 4、… (格式自拟) 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52 - 九、人员配备方案 (一)拟投入项目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框图(格式自拟) 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53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简介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 办公电话 住宅 电话 移动 电话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项目经 理年限项目负责人已完成同类项目情况 服务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服务效果 证明人及电 话 注: 1、项目负责人提供身份证(如有)复印件; 2、上述材料必须真实可信,如有弄虚作假,一旦被发现将按废标处理,并报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严肃处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54 - (三)拟派本项目主要项目人员表 姓 名 职称 专业 从业年限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 担过项目 注: 1、项目人员提供身份证、相关专业资格证(如有)复印件; 2、上述材料必须真实可信,如有弄虚作假,一旦被发现将按废标处理,并报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严肃处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55 - 十、其他 (一)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1)公司名称: 电话号码: (2)地 址: 传 真: (3)注册资金: 经济性质: (4)公司经营及资金状况: (5)公司开户银行名称及帐号: 地 址: (6)营业注册执照号: (7)其他说明: 我/我们声明以上所述是正确无误的,您有权进行您认为必要的所有调查。 日期: 投标人名称: (公章) 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56 - (二)投标人项目业绩一览表 投标人: 序 号 项目名 称 采购人 采购 时间 数量 金额 单位联系人电话 注:1、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2、上述材料必须真实可信,如有弄虚作假,一旦被发现将按废标处理, 并报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严肃处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57 - (三)投标人餐饮加工场所供餐实力 格式自拟,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人餐饮加工场所为自有房屋须提供房屋产权证书复印件或购房发票 复印件、投标人餐饮加工场所为非自有房屋须提供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 件; 2、配套厨房设备; 3、食品原材料加工车间; 4、……… 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58 - (四)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证明资料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声明函 本单位承诺,本次参加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____________),所投的下列产品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 清单》内的产品,并且具有法定认证资格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符合优先 采购/强制采购政策。本单位对以下填列的各项信息以及相关产品认证证明的真 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序 号 所投 产品 产品 属性 产品 类别 是否为强 制采购产 品 规 格 型 号 计 量 单 位 数 量 单 价 金额 合计 认证证 书编号 附件: 认证证明可以是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是法定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认证信息截图, 认证证明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说明: 1.产品类别,是指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规定的 产品类别。如计算机、电冰箱、水嘴等。 2.产品属性:节能、环保、节能环保。 3.本表应逐项填写,并按规定签署,不得漏项,否则视为该《声明函》无效。 4.认证证明应与所投产品、产品类别保持一致,否则视为认证证明无效。 5.投标单位应同时提供有效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声明函》与有 效的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明,才能享受节能环保优惠政策。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59 - (五)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 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 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 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 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人,营业收入为_万元,资产总额为_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 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人,营业收入为_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 企业可不填报。 2.未填报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或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评标 时不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工程项目为 5%)的扣除。 3.本项目所属行业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 标准规定的通知》执行。 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60 - (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 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 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注: 1.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评审中享受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政府 采购支持政策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接受社 会监督。 2.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 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 款,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 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未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说明表或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的,评标时不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 10%(工程项目为 5%)的扣除。 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61 - (七)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 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未填报监狱企业报价说明表或未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评标时不对监狱企 业报价给予 10%(工程项目为 5%)的扣除。 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62 - (八)其他文件和资料 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63 - 十一、投标人需说明的其它问题 投标人可提出补充建议或说明,提出比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更合理的建议方 案或其技术偏离可以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的理由,同时应说明对技术条件、价格、 等方面的影响。 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64 - 附件 1: 开 标 一 览 表 项目名称:大连市经济贸易学校学生配餐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XCD20210105 年 月 日 投标报价(元/天/人) 服务期限 投标报价(大写):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公章: 注:1、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开 标一览表”字样,然后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如 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 2、应按规定签字,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65 - 附件 2: 评 标 方 法 一、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1、根据投标人的综合得分,计算出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出顺 序,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人评标总得分相同, 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序在前。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工程项目为 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规定的监狱企业报价给予 10%(工程项目为 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 审。 4、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 10%(工程项目为 5%)的扣除,用 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5、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一)基本评分标准 分项 评分因素 满分 分值 说明 价格 部分 投标报价 10 投标人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注解: 1、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 低的投标报价; 2、投标报价为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 技术 部分 服务方案 25 1.优秀标准:投标人在学生配餐制作、学生配餐配 送、原材料供应及采购、送餐专用车辆配备、学生 配餐分餐等方面服务方案,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 求,能充分满足本项目配餐服务需求,得 25-18 分; 2.良好标准:投标人在学生配餐制作、学生配餐配 送、原材料供应及采购、送餐专用车辆配备、学生 配餐分餐等方面服务方案,比较满足招标文件要 求,能比较满足本项目配餐服务需求,得 17-10 分; 3.一般标准:投标人在学生配餐制作、学生配餐配 送、原材料供应及采购、送餐专用车辆配备、学生 配餐分餐等方面服务方案基本满足本项目要求,得 9-1 分。 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66 - 食品卫生安 全保障方案 10 1、优秀标准:投标人针对采购人的实际情况及特 点制定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方案,卫生安全管理制 度、卫生防疫体系、原材料管理制度等方面在科学 性、安全性、合理性、规范性等方面能充分满足本 项目需求,得 10-8 分; 2、良好标准:投标人针对采购人的实际情况及特 点制定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方案,卫生安全管理制 度、卫生防疫体系、原材料管理制度等方面在科学 性、安全性、合理性、规范性等方面比较满足本项 目需求,得 7-4 分; 3、一般标准:投标人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方案基本 满足本项目需求,得 3-1 分。 应急保障方 案 10 1、优秀标准:投标人针对采购人的实际情况及特 点制定应急保障方案,在停水及停电应对措施、防 火防盗、防食物中毒等方面详细完善,层次清晰针 对性强,熟悉程度高,能充分满足本项目需求,得 10-8 分; 2、良好标准:投标人针对采购人的实际情况及特 点制定应急保障方案,在停水及停电应对措施、防 火防盗、防食物中毒等方面比较合理,了解本项目 情况,比较满足本项目需求,得 7-4 分; 3、一般标准:投标人应急保障方案基本满足本项 目需求,得 3-1 分。 拟投入菜谱 情况 10 1、优秀标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搭配菜谱营养 均衡健康、菜品形式多样、菜品成本控制等方面能 充分满足本项目需求,得 10-8 分; 2、良好标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搭配菜谱营养 均衡健康、菜品形式多样、菜品成本控制等方面比 较满足本项目需求,得 7-4 分; 3、一般标准:投标人拟投入菜谱情况基本满足本 项目需求,得 3-1 分。 商务 部分 人员配备方 案 5 1、优秀标准:投标人在拟投入的项目人员配置合 理性好,素质和技能实力强,具备丰富的配餐服务 经验和业务技能,项目人员结构完整性及其相互协 作关系方面完全满足配餐人员要求,得 5分; 2、良好标准:投标人在拟投入的项目人员配置合 理性较好,素质和技能实力较强,具备配餐服务经 验,项目人员结构完整性及其相互协作关系方面较 满足配餐人员要求,得 4-3 分; 3、一般标准:投标人在拟投入的项目人员配置一 般,得 2-1 分。 投标人餐饮 加工场所供 餐实力 20 1、优秀标准:投标人餐饮加工场所面积、配套厨 房设备种类、食品原材料加工车间等方面能完全满 足完成配餐服务,得 20-14 分; 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67 - 2、良好标准:投标人餐饮加工场所面积、配套厨 房设备种类、食品原材料加工车间等方面能比较满 足完成供餐服务,得 13-7 分; 3、一般标准:投标人餐饮加工场所供餐实力一般, 得 6-1 分。 注:投标人餐饮加工场所为自有房屋须提供房屋产 权证书复印件或购房发票复印件、投标人餐饮加工 场所为非自有房屋须提供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 料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业绩 10 投标人每提供一份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的同类项 目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的得 1分,满分 10 分。 注: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 署时间或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为准,未提供或提供 不全不得分。 (二)加分项评分标准 加分因素 说明 节能 产品 对于纳入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的投标产品,对技术和价格项目分别给予相应评分总分值 5%的加分, 计算公式中用 K1表示。 本项目计算公式:节能产品加分=技术加分+价格加分=(节能产品 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相应分值×K1+(节能产品投标报价之和 /投标总价)×相应分值×K1。 环保 产品 对于纳入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 单》的投标产品,对技术和价格项目分别给予相应评分总分值 5%的 加分,计算公式中用 K2表示。 本项目计算公式:环保产品加分=技术加分+价格加分=(环保产品 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相应分值×K2+(环保产品投标报价之和 /投标总价)×相应分值×K2。 注: 1.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原则) 2.获得最高评估分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3.如果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按下列顺序排列以确定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 标候选人: (1)投标报价低的; (2)技术部分得分高的; (3)商务部分得分高的。 4.投标人加分项相应投标报价之和以评标委员会复核结果为准。 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68 - 5、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与以上评分因素相关的材料。如果发现有弄虚作 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二、保密要求 1.从开标时起到授予合同时止,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 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投标人或与上述评审工作无关 的人员。 2.除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外,从开标时起到授予合同时止,投标人不得就有 关投标的任何事项与采购人联系。 3.投标人试图影响采购人在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方面的任何尝试,可能导 致该投标人的投标被废除。 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69 - 附件 3: 资格性评审表 序号 审查内容 投标人 1 营业执照符合要求情况 2 《食品经营许可证》符合要求情况 3 投标保证金缴纳符合要求情况(根据代 理机构提供的证明材料核实)。 4 信用记录符合要求情况 5 重大违法记录查询情况 6 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情况 审查结论 审 查 人 员 备注:(有不符合项的,需在此处详细写明理由) 审查人签字: 审查人单位: 注:1、货物和服务招标项目的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至少两人。 其他政府采购项目由评委会或谈判小组进行审查。 2、审查情况或结论合格打√,不合格打×,不合格原因请在备注栏内注明。 3、《资格性审查表》是资格性评审的依据,不得对《资格性审查表》以外 的内容进行资格审查。 4、代理机构应提供的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按如下几种情况提供证明 材料: (1)以支票或汇票形式递交的,可出具所在银行盖章的银行到账证明(复 印件加盖代理机构公章),或出具通过所在银行电子银行系统打印的到账证明(加 盖代理机构公章)。 (2)以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可出具所在银行盖章的客户回单(复印件加 盖代理机构公章),或出具所在银行网站打印出的电子转账凭证(加盖代理机构 公章)。 (3)以保函形式递交的,可出具保函(银行保函或企信担保函,加盖代理 机构公章)。 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70 - 符合性审查表 序 号 审查内容 投标人 1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 投标文件完整性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3 投标产品未包含进口产品(经批准允许采购进口 产品的除外) 4 投标文件签署情况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5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没有漏项。 6 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 最高限价。 7 对“★”条款做出实质性响应,未发生重大偏离。 8 未发现投标人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9 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0 未发现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审查结论 备注:(有不符合项的,需在此处详细写明理由) 评委签字: 注:1、合格项打√,不合格项打×,不合格原因请在备注栏内注明。 2、《符合性审查表》是符合性评审的依据,《符合性审查表》未列明的, 不得作为符合性评审中认定投标(报价)文件无效的依据(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 投标文件无效的情形除外)。 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71 - 附件 4: 相关保函格式 (一)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担保函 编号: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 ______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 人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 金。应投标人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 合同》; 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元(大写),即本项目 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___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 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 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__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 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 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 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 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72 -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 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 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 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 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 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 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 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你方所在地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73 - (二) 履约保证金保函 (中标后如以保函形式递交履约保证金以此格式开具) 1. 投标保证金保函(银行) 开具日期: 致: (采购人) 本保函为(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项目名称、包号)(项目 编号)提供的投标保函。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 让人,一旦收到贵方提出的就下述任何一种事实的书面通知,立即不争辩、无挑 剔、无追索地向贵方支付金额为人民币(金额数)保证金: 1.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投标有效期届满前,投标人撤回投标;或 2. 在收到中标通知后 30 天内,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未能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或 3.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等法律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的其他情形; 本保函自开标之日起 90 个日历日内有效。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 出具保函银行公章 签字人姓名和职务 签 字 人 签 名 出具保函银行地址 出具保函银行电话 出具保函银行传真 注:1.本函的内容不得删减,各银行自制的保函至少包含本保函的内容。 2.本保函需由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 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74 - 2.担保公司出具的履约保函保函格式 编号: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_______(以下简称供应商)于__年__月 __日签 订编号为的____《 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 约定,供应商应在__年__月 __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 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 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 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_________________ 。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__%数额为(大写 ) ______元,币种为___ 。(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 完工期限届满后___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 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 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 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 部门出具 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 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___工作日内进行 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75 -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 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 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 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 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 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 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 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 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 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 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 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______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76 - (三)预付款保函的格式和内容 致: 根据付款方式的约定,(以下称“卖方”)应向买方提交人民币(大写)元 (RMB¥ 元)的预付款银行保函,以保证其履行合同的上述条款。 本银行受卖方委托,作为保证人,当买方以书面形式提出要求得到上述金额 内的任何付款时,就无条件地、不可撤消地于日内予以支付,以保证在卖方没有 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条款第条的责任时,买方可以向卖方收回全部或部分预付 款。 本银行还同意:在买方和卖方之间的合同条款、合同项下的采购或合同文件 发生变化、补充或修改后,我行承担本保函的责任也不改变,有关上述变化、补 充或修改也无须通知本银行。 本保函的有效期从预付款支付之日起至买方向卖方收回全部预付款之日期 止。 银行名称: (盖章) 银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一、总 则 (一)项目概述及资金来源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构成 1.招标文件包括: 投标邀请函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投标函; 2.投标报价表; 2.1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格式(如有); 2.2监狱企业报价说明表格式(如有); 2.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说明表格式(如有); 3.技术商务条款偏离表; 4.资格证明文件; 5.服务方案; 6.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方案; 7.应急保障方案; 8.拟投入菜谱情况; 9.人员配备方案; 10.其他; 10.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10.2投标人项目业绩一览表; 10.3投标人餐饮加工场所供餐实力; 10.4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证明资料 10.5中小企业声明函; 10.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0.7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0.8其他文件和材料; 11.投标人需说明的其他问题; 12.开标一览表(要求单独密封)。 以上1-12项(其中2.1、2.2、2.3、5-9、10.2-10.8、11除外)为投标文件的必要组 (三)投标函 (五)投标货币 1.投标人应提交本项目所有货物及其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 3.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投标人应提供:逐条填报技术 (九)投标有效期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与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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