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宁波大学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中标公告 > 宁波大学科技服务大楼物业管理项目的招标结果公告
宁波大学科技服务大楼物业管理项目的招标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宁波大学科技服务大楼物业管理项目的招标结果公告
宁波大学科技服务大楼物业管理项目的招标结果公告
宁波大学科技服务大楼物业管理项目的招标结果公告
公告次数:1
发布日期:2021-02-24
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受宁波大学委托,就宁波大学科技服务大楼物业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并于2021年01月27日发布了招标公告,向全国征集供应商。

2021年02月24日09:0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本次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采购编号:ZJZC-201204

项目名称:宁波大学科技服务大楼物业管理项目

中标内容:

品目号

项目名称

服务期限

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

中标供应商地址

/

宁波大学科技服务大楼物业管理项目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二次。根据中标供应商服务情况和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订合同。

人民币1118136.00元/年

浙江新宏联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钟公庙街道钟公庙路133号(S185)

评定日期:2021年02月24日

其他事项:供应商对采购结果有质疑的,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采购人:宁波大学、宁波宁大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宁波宁大地基处理技术有限公司、

宁波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老师 电话:0574-87600082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代理单位: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大厦15楼

联系人:王明、林叶、叶子恒、蒋敏敏

联系电话:0574-27820693/0574-27820691 传真:0574-87179089 E-mail:tender01@126.com

ZJZC-201204宁波大学科技服务大楼物业管理项目【定稿】_2021224134635.doc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 ZJZC-201204 项目名称: 宁波大学科技服务大楼物业管理项目 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一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4 第二章 招标需求 6 一、商务需求 6 二、技术需求 7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13 前附表 13 一、 总 则 15 (一)适用范围 15 (二)定义 15 (三)招标方式 15 (四)投标委托 15 (五)投标费用 15 (六)联合体投标 15 (七)转包与分包 15 (八)特别说明 15 (九)关于分公司投标 15 (十)关于知识产权 16 (十一)质疑和投诉 16 二、招标文件 16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 16 (二)投标人的风险 17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7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7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17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8 (三)投标报价 18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8 (五)投标保证金 19 (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9 (七)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20 (八)投标无效的情形 20 四、开标 20 (一)开标准备 20 (二)开标程序 20 五、评标 20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20 (二)评标的方式 21 (三)评标程序 21 (四)澄清问题的形式 21 (五)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21 六、采购方式变更 21 七、定标 22 (一)确定中标人 22 八、合同授予 22 (一)签订合同 22 (二)履约保证金(如有) 22 九、特别说明 22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23 一、开标程序 23 二、评标委员会 23 三、评标方法 24 四、评标程序 24 评分标准表 27 第五章 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29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5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受宁波大学、宁波宁大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宁波宁大地基处理技术有限公司、宁波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宁波大学科技服务大楼物业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宁波大学科技服务大楼物业管理项目 二、项目编号:ZJZC-201204 三、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招标项目概况(内容、项目概况、服务期限等): 品目号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服务期限 采购预算 / 宁波大学科技服务大楼物业管理项目 宁波大学科技服务大楼《地下一层(约1964平方米),地上九层(约10691平方米),总用地约25000平方米,其中包含绿地面积约5000㎡,停车场面积约2000㎡》物业管理(详见采购需求)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二次。根据中标供应商服务情况和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订合同。 112万元/年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品目的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4本项目对投标人资格的特定要求:无; 6.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7.1.发售时间:2021年01月27日至2021年02月03日(法定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 7.2.发售地点: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 7.3.售价:招标文件每份500.00元,售后不退,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 7.4.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招标公告发布网页下载并填写的投标报名函; (3)标书费汇款凭证; (4)如非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要求本代理机构以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发送),请将购买标书的汇款凭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报名函直接传真(0574-87179089)或发送邮件(tender01@126.com)至我司。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1年02月23日09时00 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1503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1年02月23日09时 00 分(北京时间)在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1503室]公开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其他事项 10.1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10.2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前必须到“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成功进行注册登记。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波大学、宁波宁大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宁波宁大地基处理技术有限公司、 宁波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联系人:陆老师 电话:0574-87600082 代理单位: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明、林叶、叶子恒、蒋敏敏 联系电话:0574-27820693/0574-27820691 传真:0574-87179089 电子邮箱:tender01@126.com 联系地址: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大厦15楼 关于本次招标的费用均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甬江支行(行号:313332082133) 户名: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40030122000275085 第二章 招标需求 一、商务需求 采购标的和数量 宁波大学科技服务大楼物业管理项目 1项 服务期限及地点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二次。根据中标供应商服务情况和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订合同。服务地点:宁波大学科技服务大楼(业主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物业管理服务费每季度一付,签订合同生效后10日内支付第一季度物业服务费。根据《考核办法》考核结果, 每季度第一个月支付物业服务费,以此类推。付款前,中标人需先向采购人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费支付:由宁波大学占比13.36%、宁波宁大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占比8.31%、宁波宁大地基处理技术有限公司占比33.14%、宁波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占比45.19%,按照各自承担百分比分别支付经费。) 售后服务 具体售后服务内容见采购需求部份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电汇、转账、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前7个工作日内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合同履行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 验收标准 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的质量标准或验收规范并按照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及中标人和采购人签订的采购合同为标准进行验收。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需求。 二、采购需求 采购方按照《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须提供建筑面积不低于50平方的物业管理用房,具备相应物业办公条件。大楼设立维修基金,按6元/平方米标准缴纳,专款专用。零星维修,设施设备、各系统保养涉及的零配件更换,先由维修基金支出,支出不足,由使用单位按面积比例分摊,使用有余,结转至下一年度。 具体采购要求: 1、保洁 内容: 办公大楼区域内的日常清洁,设立专职卫生人员以确保为业主提供一个清洁、舒适的工作环境。 标准: (1)、庭院、门厅、走廊、楼梯、报告厅、活动室、上人屋面等公共场所 每天彻底清扫庭院、门厅、走廊等公共场所,垃圾及时清运,业主办公时间设置专职卫生员对区域内的卫生进行保洁维护。保持区域内停车场、道路、绿地无废弃物,使区域内地面无杂物、污渍。对灯具、开关、把手、楼梯扶手及时擦拭。走廊放置的痰桶及时清理,门厅及走廊等附近的2米以下玻璃幕墙每周擦洗一次。 (2)、电梯 每天清洁、擦拭电梯门、镜面、墙面。每晚彻底清理地面一次。由卫生维护员随时清理电梯间,以保持电梯清洁无杂物、污渍。 (3)、卫生间 随时对卫生间进行清洁。包括:垃圾和方便饭盒及时清走,墙面、便器具、洁具、墙瓷砖、地砖的洗刷,拖布和日用品要摆放整齐,每周对卫生间彻底冲刷一次,定时喷洒空气清新剂,保证无异味。 (4)、地下停车库 每周彻底清扫一次,及时清理污水、污物,保持四壁无灰尘。 (5)、外墙玻璃 一年一次清洗,保持外观整洁。 (6)、化粪池 定时保洁,保证正常使用,化粪池清理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7)、垃圾清运 定时清理生活垃圾,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清运生活垃圾。 2、保安 内容: 设立专业保安人员以保证业主的人身、财产、消防等方面的安全。 (1)、执勤 保安人员按照职责坚持门岗执勤,交接班要准时并做好交接班记录,加强日常巡视和监控,积极与公安部门配合,保证物业安全。 (2)、来访登记 对外来办事人员要进行人员登记、记录和引导,懂得礼仪知识,讲究文明礼貌。对内工作人员要检查、督促持证进入办公楼。 (3)、监控室 监控室要实行24小时监控值班,做好值班记录,杜绝非工作人员进入,保证仪器和设备的安全,随时提供监控资料。 (4)、消防设备 定期进行消防设备的检查,保证消防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发现火灾事故或隐患,及时处理并上报业主方。 (5)、停车场 停车场的车辆要排列整齐,随时指导车辆停放位置,督促锁闭情况,检查车库的安全性,严防偷盗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6)、其他突发事件 严防刑事案件和治安事件的发生,随时处理紧急情况和制止突发事件,维护工作秩序,确保正常办公。 3、维修 内容: 公用设备、公用设施小损、小坏的维修,保持各类设施原来完好等级为目的的日常养护工程。 标准: (1)、电气 随时更换和修复损坏的灯泡、灯具、开关等电器设备,保证各种电气设施和元件的完好。 (2)、供水及通风 上下水和通风的保养,跑冒滴漏的止水和修补及管道的检修和更换等。 (3)、设备 各种公用机械设备和电器设备的简单维修。如:开水器、热水器、空调器、供电开关、盘柜、音响视频、窗帘等。 (4)、其他维修项目 业主要求其他需要维修的项目。 (5)、维修率 维修及时率达到100%,人员24小时到位。电气、供水维修不超过24小时,土建维修不超过3天。 4、电梯及水泵 内容: 对电梯、水泵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检修、处理随机问题。 (1)、维护 按有关规定及时维护,处理随时发生的问题,使机械始终处于最佳运行状态。保证设备运行率达98%以上。 (2)、保养 应定期对电梯和水泵进行保养。如管道刷防腐漆、电梯抹润滑油等。 (3)、检修 按照设备说明书规定时间和操作规程进行检修,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4)、应急情况处理 设备因停电、机械故障或其他原因造成停运、损坏时的人员反应,事故原因的查明,事故处理的结果和当事人受处罚及受教育情况。 (5)、各项记录 值班的人员安排及时间,安全责任及规章制度,运行记录,检修记录,保养记录等。 5、供电、供水、通风 内容: 设立专业人员对供电、供水、通风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按时对各种设备进行检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并做到“业主叫,人员到”,及时为业主服务好。 标准: (1)、运行记录 做好人员安排、工作职责和交替班记录,设备正常运行的各项数据,计划停电、停水、停气应提前24小时通知业主并做好解释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检修记录 依据设备规定要求及操作规程按时检修并做好记录工作,定期派专业人员对系统进行测试、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系统安全、可靠。 (3)、日常保养 定期对破损和老化设施进行更换和修补,定期擦拭灰尘、污渍和刷防腐漆等。 (4)、事故处理 发生设备事故造成停电、停水、停气的,要提交事故报告,向业主说明事故原因、事故处理意见、当事人的责任及受教育情况。 (5)、应急情况处理 接到用户报告紧急情况时,维修人员应10分钟内到位并立即修复,在最短时间内处理突发性影响并向业主详细解释清楚,做到小修12小时内完毕,大修要连续修复并安排工程人员24小时值班,对在时限内不能完成的,要向业主说明原因。 6、绿色三星运行管理 内容:为绿色三星运行进行日常管理。 标准:参照GB/T《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 具体由中标单位与专业设计人员商定。 设施设备维保 内容:包含宁大科技服务大楼的中央空调、中水设备、电梯设备、消防设备、智能化设备。 标准:由中标单位实施,可以聘请有专业相关资质公司提供专业、合理设备保养服务。 8、绿化日常管理 内容:本大楼为三星绿色建筑,公共、常规绿化的日常管理、修剪,中庭、回廊沿、东西外墙绿植种植及维护。 标准:按季节做好绿化养护计划并执行。 9、网络服务 内容:由中标单位承担大楼网络专线资费。 标准:满足大楼办公网络需求(200M电信专用光缆或以上,含8个固定IP)。 10、餐厅 内容:大楼餐厅面积约240平方米,须为大楼员工提供配套就餐服务,中标单位自行承担厨房内水电气煤,其余公共部位由业主单位承担,零租金。 特约服务(中标后另行商定,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费用另行结算)。内容:为办公室内部提供清扫、保洁服务、室内维修服务,会议服务等。 人员配置数量要求 序号 岗位 人数(不少于) 1 保洁员 3 2 保安 5 3 维修工 1 4 前台接待 1 5 项目负责人 1 总计 11 附:宁波大学科技服务大楼物业管理项目工作考核细则 宁波大学科技服务大楼物业管理项目工作考核细则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考核细则。) 序号 考核内容 权重 考核指标 考核分值 监管负责人评分 评分备注说明 1 秩序维护 35% 大楼停车场管理 (及时管理/引导疏通/处理妥善性/有处理记录) 10 2 日常消防管理 10 3 大楼外来人员管理 5 4 巡逻岗保安的巡逻频次及巡逻内容是否按要求执行 5 5 应急保安服务的及时配合性;预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5 6 环境卫生 30% 公共走廊整洁程度 5 7 洗手间清洁/电梯/楼梯清洁 5 8 包干区其他设施设备清洁 (例如垃圾桶、指示牌,灯具、公共门框玻璃、栏杆扶手等) 8 9 外围保洁及地下室保洁 5 10 应急保洁服务的及时性 2 11 绿植摆放日常维护 5 12 服务意识 20% 物业服务人员的微笑服务(礼貌用语,语气语调,仪容仪表) 10 13 物业整体服务效率 10 14 维修维护 15% 设施设备日常检查 5 15 设施设备报损及对接或维修效率 10 总分 100% 100 当月物业服务 整改意见或者建议 甲方负责人签字 考核标准:85分以上(含85分)为优秀,全额支付物业服务费,可适当奖励;80分-84分为良好,全额支付物业服务费;70分-79分为合格,扣除物业服务费3000元;70分以下为不合格,扣除月度物业服务费10%。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容、要求 1 项目名称:宁波大学科技服务大楼物业管理项目 2 采购数量及单位:1项 3 投标报价及费用:投标报价: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须报完成招标内容及要求所提供的服务过程中涉及的所有费用。 本项目的人员工资标准必须符合劳动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宁波市最低工资标准等)。不符合劳动法规的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最低保障工资和社保基数的政策调整,均由投标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形式的费用。 本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112万元/年。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本招标公司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的服务招标费率标准下浮30%,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三年中标金额向中标人收取招标服务费。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即向本招标代理机构以现金、电汇方式支付服务费。 中标人如未按上述规定办理,本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从其参加招标活动的投标保证金中收取采招标理服务费用,并对不足部分进行追索。 *4 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保证金金额:各供应商需递交(人民币)陆万五仟圆整(¥65000.00) 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递交; 保证金汇入账户: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甬江支行(行号:313332082133) 户名: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40030122000275085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投标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5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文档一份。 *6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2021年02月23日09时00 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1503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 *7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1年02月23日09时00 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1503室]。 *8 信用记录: 信用信息查询的时间:如潜在投标人数较多时,查询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至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前;如潜在投标人较少时,查询时间为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一个小时;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以网站截图打印稿形式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应当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单位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9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10 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公示于宁波政府采购网和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网站。 11 投标保证金退还(不计息):除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未中标的投标人,凭保证金收据/我司开具红色底单收据和开户银行账号办理退还手续;中标人在支付中标服务费后,凭合同、投标保证金收据和开户银行账号办理退款手续,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以网银形式退还中标人公司账户。 12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13 采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4 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 15 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一次性提出。 16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 一、 总 则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采购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单位(“招标人”)。 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3.“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4.“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5.“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6.“*”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四)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投标人代表须为投标人的在职员工,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授权代表开标之日前近一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险的材料证明(投标文件正本用原件,副本可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部分)。 (五)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反规定除外)。 (六)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八)特别说明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之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九)关于分公司投标 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行业允许分公司投标外,其余不允许分公司投标。如允许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 (十)关于知识产权 1.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十一)质疑和投诉 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将在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将在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 提出质疑的投标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就招标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招标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招标过程、招标结果提出质疑。 3. 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 4. 接收书面质疑函的方式:质疑人可通过送达、邮寄、传真的形式提交书面质疑函,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签收邮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通过传真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原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被质疑人处理质疑联系部门:本采购文件第一章中采购代理机构的有关联系方式。 5. 投标人对招标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采用书面形式。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1.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招标需求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5.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二)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在网站发布,视同已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投标人未回复的,视同已知晓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 因潜在投标人原因或通讯线路故障导致通知逾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进行。 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 1.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开标之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开标之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加盖公章); (4)开标之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加盖公章);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7)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见附件); 2.商务技术部分包括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的代表若为非法定代表人的,必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开标之日前近一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险的材料证明(均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 (2)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格式见附件); (3)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4)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5)整体服务方案; (6)具体服务方案; (7)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8)人员管理; (9)人员培训计划及考核; (10)各岗位人员配备的合理性; (11)项目经理; (12)投标人业绩(格式见附件); (13)评分标准或采购文件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及必要的文字说明(具体详见评分标准); (1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商务技术说明文件和资料。 3. 报价部分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格式见附件); (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3)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4)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4.上述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中本招标文件的有规定格式的,应统一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格式填写。未有规定格式的资料,投标人应自行编制,但至少要包含以上要求的内容。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90 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须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保证金形式: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 3.除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未中标的投标人,凭保证金收据/我司开具红色底单收据和开户银行账号办理退还手续;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个工作日内,已中标的投标人向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提供合同、保证金收据和开户银行账号,及招标人支付招标服务费后,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 4.保证金不计息。 5.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2.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组成”内容将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文件装订成册提供正本 1 份,副本 4 份及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资格证明、商务技术和报价可分开装订,也可装订成一册) 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本《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4.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 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1.投标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文件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品目号等内容,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子版投标文件可封入投标文件中或单独包封。若单独包封,外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文件名称(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品目号(如有),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 3.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或标记而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八)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投标无效情形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四、开标 (一)开标准备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二)开标程序 1.开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 3.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 4.投标人或其当场推荐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的完整性并签名确认; 5.打开所有投标文件外包装,清点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并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内容、投标价格等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并做开标记录。 6.招标代理机构做开标记录, 同时由记录人、监督人当场签名确认; 7.公布中标候选人名单; 8.开标会议结束。 五、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组成。 (二)评标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三)评标程序 1.资格审查 采购人代表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符合性审查与比较 (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 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3)各投标人的技术商务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 (4)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商务报价得分。 (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 (四)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以书面形式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五)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 综合评分法 ,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六、采购方式变更 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响应截止时间或评审期间,出现参与采购响应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情况,招标人有权全部或部分终止招标。经采购人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招标人可以按照原招标文件确定的采购方式或参照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或其它经批准的方式继续组织采购。 七、定标 (一)确定中标人 本项目由招标人(或招标人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将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三日)。 2.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无异议的,中标候选人即被确认为中标人。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招标人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人。 3.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 八、合同授予 (一)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采购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 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扣罚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 (二)履约保证金(如有) 1.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中标人的全部投标保证金。 2.如中标人不按双方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九、特别说明 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若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的,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的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若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的,以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的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投标人使用相同制造产品(相同制造产品是指采购文件中指定的“核心产品”)作为其项目的一部分,按一家投标人认定。 *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到场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一、开标程序 (一)开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 (三)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 (四)投标人或其当场推荐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的完整性并签名确认; (五)本项目为一阶段开标。打开所有投标文件外包装,清点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并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内容、投标价格等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并做开标记录。 (六)招标代理机构做开标记录, 同时由记录人、监督人当场签名确认; (七)公布中标候选人名单; (八)开标会议结束。 二、评标委员会 (一)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业主单位组成。 (二)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进行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评审人员应独立评标,不得带有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影响他人评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1、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3年内曾在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或与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发生过法律纠纷; 2、任职单位与招标人或参加该招标项目投标人存在行政隶属关系; 3、曾经参加过该招标项目的进口产品或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招标方式的论证和咨询服务工作; 4、是参加该招标项目投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控股或参股单位的工作人员,或与该投标人存在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5、评审委员会成员之间具有配偶、近亲属关系; 6、同一单位的评审专家在同一项目评审委员会成员中超过一名;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四)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合格性和响应情况,仅依据投标人所递交一切文件的真实表述,不受与本项目无直接关联的外部信息、传言而影响自身的专业判断。 (五)评委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三、评标方法 (一)本次招标项目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二)评分权重 评分项目 商务技术分(%) 价格分(%) 权重 85 15 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报价最低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价格)×价格权值×100 2、合格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商务技术分。 3、报价要求:本次招标设有采购预算,投标人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三)投标文件的澄清 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投标文件错误修正原则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投标文件澄清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四、评标程序 (一)资格条件审查 审查类别 审查内容 资格条件审查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品目的投标。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当天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审查类别 审查内容 符合性审查 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且投标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或签署人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无负偏离的; 投标文件没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的;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投标无效的。 (三)投标无效的情形 没有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A、在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投标人未按中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3、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4、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5、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6、带“*”的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B、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明显不符合或无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条款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2、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C、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报价超出招标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的; 4、评委会一致认为报价明显不合理的(不平衡报价); 5、投标报价中出现重大缺项、漏项; 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不能在评标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说明其报价的合理性的。 四、评分标准表 评分标准表 投标单位 评分项及分值 商务技术分85分 1、整体服务方案 10分 对本项目情况非常了解并且熟悉每个关键点和难点分析到位,并对关键点和难点有很好的解决措施的得8-10分; 对本项目情况有所了解,对关键点和难点有一定的分析和认识,能提出部分的解决措施的得4-7.9分; 对本项目不熟悉,无法分析项目的关键点和难点,也无法提供解决措施的得0-3.9分。 2、具体服务方案 15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具体的物业服务方案(包括进驻方案、重点区域服务方案、重点岗位人员保障方案等)进行综合评议。服务方案科学合理、内容完整、实际操作性强的得10-15分;服务方案基本科学合理、实际操作性一般的得5-9.9分;服务方案欠佳的得0-4.9分。 3、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保障及紧急服务 10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安全事故重点区域保障的应急方案保障及紧急服务等进行综合评议。方案完整,针对性好,可操作性强的得8-10分;方案较为完整,针对性较好,可操作性较强的得4-7.9分;方案基本完整,可操作性一般得0-3.9分。 3、人员管理 各类人员上岗仪表3分 各类人员上岗行为、态度3分 各类人员上岗标准、规范3分 从业人员基本福利、社会保险、职业安全等措施和方案3分 4、人员培训计划及考核 人员培训有计划3分 培训内容及目标3分 人员录用与考核有标准3分 奖惩淘汰机制3分 5、各岗位人员配备的合理性 6分 各类人员配备齐全、合理、科学,岗位设置与采购人需求符合情况,最高得6分。(人员配置数量未达到采购人要求的,投标无效) 6、项目经理 5分 项目经理具有全国物业经理上岗证,得5分。(需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拟投入的作业工具、设备配备及运行管理使用方案进行综合评议,最高得6分。 8、投标人业绩 6分 根据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的同类服务业绩进行评议,每提供1份合同得2分,总共6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9、投标文件内容完整、表述清晰、页码正确编排合理 本项最高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价格分15分 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 评标基准价得分为满分15分。 其他投标人价格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15 综合评分得分(满分100分) 评委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章 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采购合同 甲方: 宁波大学、宁波宁大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宁波宁大地基处理技术有限公司、宁波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乙方: 鉴于乙方在“ ”组织的采购“宁波大学科技服务大楼物业管理项目(ZJZC-201204)”公开招标中中标,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范围 宁波大学科技服务大楼 第2条 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 宁波大学科技服务大楼《地下一层(约1964平方米),地上九层(约10691平方米),总用地约25000平方米,其中包含绿地面积约5000㎡,停车场面积约2000㎡》物业管理 具体服务标准和要求内容见附件 第三条人员配备具体要求 甲方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办公场所;乙方应在项目内设立物业管理办公室,负责管辖区域内的服务实施。从业人员应知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严格遵守从业规范和安全管理规定。 乙方配备项目经理1名。楼宇保安人员总数不得少于5人,保洁人员总数不得少于3人,前台人员不得少于1人,维修人员不得少于1人。工作人员岗位及名单需报备学校,如遇人员变更,及时调整报备。 第四条物业管理期限 本物业委托管理期限为三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中标价格将作为年合同价格执行三年,期间不作调整,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合同为一年一签,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结束后,经甲方考核合格,可续签物业服务合同;考核不合格,经乙方整改并通过甲方复查的,合同最多续签二次;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合同,不再续签。 第五条物业管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约定每年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为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此价格作为合同价在合同期间执行(合同执行期间,遇到社保缴费基数、比例及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等各类情况,甲方均不予以增加费用)。合同期内如甲方新增服务项目内容的经双方协商物业管理费可作相应调整。 2、费用支付方式:乙方与甲方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前7个工作日内,需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合同履行完毕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物业管理服务费每季度一付,签订合同生效后10日内支付第一季度物业管理服务费。根据《考核办法》考核结果,每季度第一个月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以此类推。付款前,乙方需先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甲方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 名称:宁波大学,纳税人识别123300004195291066 开户银行及账号:工行江北支行3901130009000002464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单位名称:宁波宁大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52540729876 单位电话:0574-87600378 开户银行及账号::中国农业银行宁波甬江支行 39104001040006218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科技服务大楼(孙荣良楼)六层601-616室 单位名称:宁波宁大地基处理技术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及账号:农行宁波甬江支行39104001040006226 单位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科技服务大楼(孙荣良楼) 单位电话:0574-87600026 单位全称:宁波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税务登记证号码:91330200144060133B 开户银行及账号:中国农业银行宁波甬江支行39104001040006184 电话号码:057487609922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科技服务大楼 4、乙方指定的帐户 户名: 帐号: 开户银行: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合同、招标文件的约定对乙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审核。 2、有权审定乙方编制的服务方案、用工计划和费用预算(清卫、耗材费用需提供费用测算明细单)。 3、有权对乙方服务的质量进行监督,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服务有权建议整改,对不称职人员可以要求乙方更换。 4、为乙方的服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所必需的相关资料,包括办公用房、设备工具库房、员工更衣及休息场所等设施和涉及本物业管理外包所需的验收图纸、资料等。提供办公电话、网络等端口(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为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提供相应的协助和配合。 5、根据《考核办法》,按月、按年对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签或中止物业管理合同的依据。按合同约定的费用额度、支付方式和支付程序,支付物业管理费用。 6、支持乙方依本合同开展的各项工作,并向管理部门进行协调。 7、按法律规定或经双方商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8、若乙方考核不合格,则甲方有权决定不再续签合同,且不构成甲方违约。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应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编制物业管理制度、服务方案、用工计划和清卫耗材费用明细清单并报甲方审定后自主开展日常管理服务活动。 2、按甲方要求及时如实向甲方报告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情况。 3、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 4、对物业管理涉及的专业性、技术性要求较高的工作内容,可另行委托第三方承担,但必须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委托的工作内容仅限于分项内容,整体物业管理项目不得转让给第三方。 5、保证从事本项目的人员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和应有的素质要求。如需调整技术骨干应事先通报甲方,对甲方提出认为不适合的在岗人员,乙方应及时作出调整。乙方在聘用、任命、调整、调换有关主要岗位人员之前,须征得甲方同意。在实施物业管理过程中,若乙方对投标时及合同中承诺的服务人员安排情况自行变动而未经甲方同意的,将按照违约处理,情况严重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6、合同期间,乙方派出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和各部门主管不得在其他项目中同时任职。 7、乙方必须对上岗人员按规定进行岗位培训和定期职业道德教育,服从校方管理,具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和意识,不与师生发生冲突;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对甲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8、乙方人员应聘、录用、离职等管理档案规范、手续齐全,全体工作人员基本情况及相应资料必须报甲方备案。 9、乙方应规范用工,与在甲方项目工作的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负责支付上岗人员的工资、津贴、社会保险及根据国家规定应支付的有关费用,处理劳动纠纷。乙方聘用、雇佣的工作人员均不与甲方形成任何劳动、劳务、雇佣等法律关系。 10、各类从业人员应统一着装,挂牌上岗,岗位职责明确,制度上墙。 11、乙方从业人员要树立以校为家的思想,不得私拿、占、损坏甲方的财产设备设施。不得私自占用甲方房间,不得乱拉乱接电线,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 12、通讯费、制服费用、办公费用由物业公司承担。保洁工具(含垃圾桶、道路垃圾桶、垃圾分类标识)及耗材(含公共厕所内的卫生纸及洗手液)、绿化工具与耗材(项目内各类绿植摆放)生活水箱清洗及水质检测费、垃圾清运费、化粪池清运费、维修工具费等由物业公司承担。日常零星维修、维修耗材费用由维修基金承担,单项超出200元,需甲方书面确认后实施。所有公共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由物业公司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零配件费用由维修基金开支,开支不足由甲方另行支付,年度有结余,流转到下一年度。 13、乙方应积极落实地方政府和学校关于开展垃圾分类的宣传和实施工作。 14、因乙方在管理中的过错或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而造成甲方、乙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乙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5、乙方适时提供办公人员所需的生活便利服务,但必须提前向甲方申报并经得同意后方可实施。 16、高度重视网络舆情,建立业主单位意见和建议的反馈和整改机制,建立停水、停电、火险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 17、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物业管理总结报告。在约定时间内向甲方移交房屋、物料、设备、工具、档案和图纸资料,移交清单由双方签收;全部手续完成后签署移交确认书。 18、按法律规定或经双方商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但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2、任何一方欲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3个月,将拟退出原因、退出时间等有关内容书面告知对方,双方协商一致,按实结算相关费用。 3、考核不合格的,扣除履约保证金的50%作为处罚,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不再续签。履约保证金因被扣除而不足合同约定金额的,乙方应及时予以补足。 4、发生以下情形之一者,属于重大责任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制,甲方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单方决定终止合同,乙方应及时离场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1)乙方工作人员伤害甲方办公人员且情节较为严重的。 (2)因人为、失职或处置不当等原因,造成学校重大财产损失或人员重大伤害或死亡的。 (3)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及群体事件的。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标准履行职责,但未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整改,直至乙方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后,甲方再支付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标准履行职责,且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按实赔偿;情况严重的,甲方可根据损失情况,最多可要求乙方额外支付合同总额 5 %的违约金;因乙方物业管理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因乙方原因导致重大火灾、失窃等事件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 4、合同期内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所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附件 (一)本项目的有关招投标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招投标文件内容同本合同条款有不一致处,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二)对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处,从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 附件1:物业服务标准 附件2:服务考核办法 附件3:履约廉洁合同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格式一: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我公司(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情况介绍如下: (内容包括:主要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公司资质等) …….. 特此承诺。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格式二: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格式三:投标人资格声明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关于你贵司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公告,本公司(企业)愿意参加投标,并声明: 本公司(企业)具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并已清楚采购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 本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所参投的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投标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本公司(企业)如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本公司(企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本公司(企业)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特此声明!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格式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不来投标的,此表不用)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_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周岁 职务: _ 身份证号码: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格式五: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来投标的,此表不用) 致: (采购单位名称) : 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采购 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被授权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职务: 职务: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授权代表开标之日前近一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险的材料证明,以上三项内容均须加盖公章。 格式六: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 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 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注册地址 注册登记号 经营地址 税务登记证号 单位性质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营业期限 年 月- 年 月 资质情况 员工数量 共 人,其中,高级职称 人,中级职称 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主要业绩 法 定 代 表 人 基 本 情 况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职 务 职 称 学 历 备注: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格式七: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表 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条款 说明(填写:正偏离/负偏离/响应)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格式八:类似项目业绩表 类似项目业绩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项目名称 用户名称 合同金额 合同签订时间 联系人/电话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格式九:投标函 投标函 致: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 授权 (授权代表姓名、职务) 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 (招标编号、项目名称) 招投标活动,代表本公司(单位)处理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在此: 1、提供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文档1份; 2、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元,投标保证金为 (形式) 。 3、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并承诺如下: (1) 我方对招标项目品目 愿以投标报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小写): 元人民币,承担招标文件规定内容。(可按品目列明) (2)本报价已经包含了所供货物应纳的税金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方式应包含的其它费用。本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固定不变,并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受利率波动的影响。 (3)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 天内有效。 (4)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的澄清/修改文件(若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提出任何异议的权利。保证遵守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规定。 (5)保证在中标后忠实地执行与招标人所签署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保证在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 (6)承诺应贵方要求提供任何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7)我们承诺,与为招标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联。 4、我们郑重声明: 我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之前的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 5、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格式十: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单位:元 品目/序号 采购内容 投标报价(元/年) 服务期 备注 小写: 大写: 投标声明 注: 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以上报价合计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总价”相一致。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格式十一:投标分项报价表 投标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内 容 报 价(元) 备 注 1 2 3 4 5 6 7 8 9 合计 合计(大写): 元整 格式十二:投标保证金汇款单复印件 投标人自行提供投标保证金汇款单! 2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

ZJZC-201204

项目名称:

宁波大学科技服务大楼物业管理项目

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一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4

第二章 招标需求 6

一、商务需求 6

二、技术需求 7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13

前附表 13

一、 总 则 15

(一)适用范围 15

(二)定义 15

(三)招标方式 15

(四)投标委托 15

(五)投标费用 15

(六)联合体投标 15

(七)转包与分包 15

(八)特别说明 15

(九)关于分公司投标 15

(十)关于知识产权 16

(十一)质疑和投诉 16

二、招标文件 16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 16

(二)投标人的风险 17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7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7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17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8

(三)投标报价 18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8

(五)投标保证金 19

(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9

(七)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20

(八)投标无效的情形 20

四、开标 20

(一)开标准备 20

(二)开标程序 20

五、评标 20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20

(二)评标的方式 21

(三)评标程序 21

(四)澄清问题的形式 21

(五)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21

六、采购方式变更 21

七、定标 22

(一)确定中标人 22

八、合同授予 22

(一)签订合同 22

(二)履约保证金(如有) 22

九、特别说明 22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23

一、开标程序 23

二、评标委员会 23

三、评标方法 24

四、评标程序 24

评分标准表 27

第五章 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29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5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受宁波大学、宁波宁大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宁波宁大地基处理技术有限公司、宁波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宁波大学科技服务大楼物业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宁波大学科技服务大楼物业管理项目

项目编号:ZJZC-201204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招标项目概况(内容、项目概况、服务期限等):

品目号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服务期限

采购预算

/

宁波大学科技服务大楼物业管理项目

宁波大学科技服务大楼《地下一层(约1964平方米),地上九层(约10691平方米),总用地约25000平方米,其中包含绿地面积约5000㎡,停车场面积约2000㎡》物业管理(详见采购需求)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二次。根据中标供应商服务情况和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订合同。

112万元/年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品目的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4本项目对投标人资格的特定要求:无;

6.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7.1.发售时间:2021年0127日至2021年0203日(法定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

7.2.发售地点: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

7.3.售价:招标文件每份500.00元,售后不退,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

7.4.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招标公告发布网页下载并填写的投标报名函;

(3)标书费汇款凭证;

(4)如非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要求本代理机构以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发送),请将购买标书的汇款凭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报名函直接传真(0574-87179089)或发送邮件(tender01@126.com)至我司。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1年02230900 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1503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1年022309 00 分(北京时间)在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1503室]公开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其他事项

10.1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10.2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前必须到“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成功进行注册登记。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波大学、宁波宁大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宁波宁大地基处理技术有限公司、

宁波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联系人:陆老师

电话:0574-87600082

代理单位: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明、林叶、叶子恒、蒋敏敏

联系电话:0574-27820693/0574-27820691

传真:0574-87179089

电子邮箱:tender01@126.com

联系地址: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大厦15楼

关于本次招标的费用均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甬江支行(行号:313332082133)

户名: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40030122000275085


第二章 招标需求

一、商务需求

采购标的和数量

宁波大学科技服务大楼物业管理项目 1项

服务期限及地点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二次。根据中标供应商服务情况和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订合同。

服务地点:宁波大学科技服务大楼(业主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物业管理服务费每季度一付,签订合同生效后10日内支付第一季度物业服务费。根据《考核办法》考核结果, 每季度第一个月支付物业服务费,以此类推。付款前,中标人需先向采购人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经费支付:由宁波大学占比13.36%、宁波宁大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占比8.31%、宁波宁大地基处理技术有限公司占比33.14%、宁波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占比45.19%,按照各自承担百分比分别支付经费。)

售后服务

具体售后服务内容见采购需求部份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电汇、转账、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前7个工作日内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合同履行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

验收标准

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的质量标准或验收规范并按照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及中标人和采购人签订的采购合同为标准进行验收。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需求。


二、采购需求

采购方按照《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须提供建筑面积不低于50平方的物业管理用房,具备相应物业办公条件。大楼设立维修基金,按6元/平方米标准缴纳,专款专用。零星维修,设施设备、各系统保养涉及的零配件更换,先由维修基金支出,支出不足,由使用单位按面积比例分摊,使用有余,结转至下一年度。

具体采购要求:

1、保洁

内容:

办公大楼区域内的日常清洁,设立专职卫生人员以确保为业主提供一个清洁、舒适的工作环境。

标准:

(1)、庭院、门厅、走廊、楼梯、报告厅、活动室、上人屋面等公共场所

每天彻底清扫庭院、门厅、走廊等公共场所,垃圾及时清运,业主办公时间设置专职卫生员对区域内的卫生进行保洁维护。保持区域内停车场、道路、绿地无废弃物,使区域内地面无杂物、污渍。对灯具、开关、把手、楼梯扶手及时擦拭。走廊放置的痰桶及时清理,门厅及走廊等附近的2米以下玻璃幕墙每周擦洗一次。

(2)、电梯

每天清洁、擦拭电梯门、镜面、墙面。每晚彻底清理地面一次。由卫生维护员随时清理电梯间,以保持电梯清洁无杂物、污渍。

(3)、卫生间

随时对卫生间进行清洁。包括:垃圾和方便饭盒及时清走,墙面、便器具、洁具、墙瓷砖、地砖的洗刷,拖布和日用品要摆放整齐,每周对卫生间彻底冲刷一次,定时喷洒空气清新剂,保证无异味。

(4)、地下停车库

每周彻底清扫一次,及时清理污水、污物,保持四壁无灰尘。

(5)、外墙玻璃

一年一次清洗,保持外观整洁。

(6)、化粪池

定时保洁,保证正常使用,化粪池清理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7)、垃圾清运

定时清理生活垃圾,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清运生活垃圾。

2、保安

内容:

设立专业保安人员以保证业主的人身、财产、消防等方面的安全。

(1)、执勤

保安人员按照职责坚持门岗执勤,交接班要准时并做好交接班记录,加强日常巡视和监控,积极与公安部门配合,保证物业安全。

(2)、来访登记

对外来办事人员要进行人员登记、记录和引导,懂得礼仪知识,讲究文明礼貌。对内工作人员要检查、督促持证进入办公楼。

(3)、监控室

监控室要实行24小时监控值班,做好值班记录,杜绝非工作人员进入,保证仪器和设备的安全,随时提供监控资料。

(4)、消防设备

定期进行消防设备的检查,保证消防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发现火灾事故或隐患,及时处理并上报业主方。

(5)、停车场

停车场的车辆要排列整齐,随时指导车辆停放位置,督促锁闭情况,检查车库的安全性,严防偷盗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6)、其他突发事件

严防刑事案件和治安事件的发生,随时处理紧急情况和制止突发事件,维护工作秩序,确保正常办公。

3、维修

内容:

公用设备、公用设施小损、小坏的维修,保持各类设施原来完好等级为目的的日常养护工程。

标准:

(1)、电气

随时更换和修复损坏的灯泡、灯具、开关等电器设备,保证各种电气设施和元件的完好。

(2)、供水及通风

上下水和通风的保养,跑冒滴漏的止水和修补及管道的检修和更换等。

(3)、设备

各种公用机械设备和电器设备的简单维修。如:开水器、热水器、空调器、供电开关、盘柜、音响视频、窗帘等。

(4)、其他维修项目

业主要求其他需要维修的项目。

(5)、维修率

维修及时率达到100%,人员24小时到位。电气、供水维修不超过24小时,土建维修不超过3天。

4、电梯及水泵

内容:

对电梯、水泵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检修、处理随机问题。

(1)、维护

按有关规定及时维护,处理随时发生的问题,使机械始终处于最佳运行状态。保证设备运行率达98%以上。

(2)、保养

应定期对电梯和水泵进行保养。如管道刷防腐漆、电梯抹润滑油等。

(3)、检修

按照设备说明书规定时间和操作规程进行检修,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4)、应急情况处理

设备因停电、机械故障或其他原因造成停运、损坏时的人员反应,事故原因的查明,事故处理的结果和当事人受处罚及受教育情况。

(5)、各项记录

值班的人员安排及时间,安全责任及规章制度,运行记录,检修记录,保养记录等。

5、供电、供水、通风

内容:

设立专业人员对供电、供水、通风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按时对各种设备进行检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并做到“业主叫,人员到”,及时为业主服务好。

标准:

(1)、运行记录

做好人员安排、工作职责和交替班记录,设备正常运行的各项数据,计划停电、停水、停气应提前24小时通知业主并做好解释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检修记录

依据设备规定要求及操作规程按时检修并做好记录工作,定期派专业人员对系统进行测试、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系统安全、可靠。

(3)、日常保养

定期对破损和老化设施进行更换和修补,定期擦拭灰尘、污渍和刷防腐漆等。

(4)、事故处理

发生设备事故造成停电、停水、停气的,要提交事故报告,向业主说明事故原因、事故处理意见、当事人的责任及受教育情况。

(5)、应急情况处理

接到用户报告紧急情况时,维修人员应10分钟内到位并立即修复,在最短时间内处理突发性影响并向业主详细解释清楚,做到小修12小时内完毕,大修要连续修复并安排工程人员24小时值班,对在时限内不能完成的,要向业主说明原因。

6、绿色三星运行管理

内容:为绿色三星运行进行日常管理。

标准:参照GB/T《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

具体由中标单位与专业设计人员商定。

设施设备维保

内容:包含宁大科技服务大楼的中央空调、中水设备、电梯设备、消防设备、智能化设备。

标准:由中标单位实施,可以聘请有专业相关资质公司提供专业、合理设备保养服务。

8、绿化日常管理

内容:本大楼为三星绿色建筑,公共、常规绿化的日常管理、修剪,中庭、回廊沿、东西外墙绿植种植及维护。

标准:按季节做好绿化养护计划并执行。

9、网络服务

内容:由中标单位承担大楼网络专线资费。

标准:满足大楼办公网络需求(200M电信专用光缆或以上,含8个固定IP)。

10、餐厅

内容:大楼餐厅面积约240平方米,须为大楼员工提供配套就餐服务,中标单位自行承担厨房内水电气煤,其余公共部位由业主单位承担,零租金。

特约服务(中标后另行商定,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费用另行结算)。内容:为办公室内部提供清扫、保洁服务、室内维修服务,会议服务等。


人员配置数量要求

序号

岗位

人数(不少于)

1

保洁员

3

2

保安

5

3

维修工

1

4

前台接待

1

5

项目负责人

1

总计

11


附:宁波大学科技服务大楼物业管理项目工作考核细则

宁波大学科技服务大楼物业管理项目工作考核细则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考核细则。)

序号

考核内容

权重

考核指标

考核分值

监管负责人评分

评分备注说明

1

秩序维护

35%

大楼停车场管理

(及时管理/引导疏通/处理妥善性/有处理记录)

10

2

日常消防管理

10

3

大楼外来人员管理

5

4

巡逻岗保安的巡逻频次及巡逻内容是否按要求执行

5

5

应急保安服务的及时配合性;预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5

6

环境卫生

30%

公共走廊整洁程度

5

7

洗手间清洁/电梯/楼梯清洁

5

8

包干区其他设施设备清洁 (例如垃圾桶、指示牌,灯具、公共门框玻璃、栏杆扶手等)

8

9

外围保洁及地下室保洁

5

10

应急保洁服务的及时性

2

11

绿植摆放日常维护

5

12

服务意识

20%

物业服务人员的微笑服务(礼貌用语,语气语调,仪容仪表)

10

13

物业整体服务效率

10

14

维修维护

15%

设施设备日常检查

5

15

设施设备报损及对接或维修效率

10

总分

100%

100

当月物业服务 整改意见或者建议

甲方负责人签字

考核标准:85分以上(含85分)为优秀,全额支付物业服务费,可适当奖励;80分-84分为良好,全额支付物业服务费;70分-79分为合格,扣除物业服务费3000元;70分以下为不合格,扣除月度物业服务费10%。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容、要求

1

项目名称:宁波大学科技服务大楼物业管理项目

2

采购数量及单位:1项

3

投标报价及费用:

1、? 投标报价: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须报完成招标内容及要求所提供的服务过程中涉及的所有费用。

2、? 本项目的人员工资标准必须符合劳动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宁波市最低工资标准等)。不符合劳动法规的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3、? 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最低保障工资和社保基数的政策调整,均由投标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形式的费用。

4、? 本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112万元/年。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5、?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6、?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

(1)? 本招标公司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的服务招标费率标准下浮30%,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三年中标金额向中标人收取招标服务费。

(2)?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即向本招标代理机构以现金、电汇方式支付服务费。

(3)? 中标人如未按上述规定办理,本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从其参加招标活动的投标保证金中收取采招标理服务费用,并对不足部分进行追索。

*4

投标保证金金额:

(1)? 投标保证金金额:各供应商需递交(人民币)陆万五仟圆整(¥65000.00)

(2)? 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

(3)?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递交;

保证金汇入账户: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甬江支行(行号:313332082133)

户名: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40030122000275085

(4)? 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投标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5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文档一份。

*6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2021年02230900 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1503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

*7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1年02230900 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1503室]。

*8

信用记录:

(1)? 信用信息查询的时间:如潜在投标人数较多时,查询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至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前;如潜在投标人较少时,查询时间为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一个小时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

(2)?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3)?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以网站截图打印稿形式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应当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单位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9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10

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公示于宁波政府采购网和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网站。

11

投标保证金退还(不计息):除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未中标的投标人,凭保证金收据/我司开具红色底单收据和开户银行账号办理退还手续;中标人在支付中标服务费后,凭合同、投标保证金收据和开户银行账号办理退款手续,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以网银形式退还中标人公司账户。

12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13

采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4

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

15

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一次性提出。

16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


一、 总 则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采购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单位(“招标人”)。

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3.“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4.“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5.“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6.“*”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四)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投标人代表须为投标人的在职员工,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授权代表开标之日前近一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险的材料证明(投标文件正本用原件,副本可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部分)。

(五)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反规定除外)。

(六)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八)特别说明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之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九)关于分公司投标

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行业允许分公司投标外,其余不允许分公司投标。如允许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

(十)关于知识产权

1.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十一)质疑和投诉

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将在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将在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 提出质疑的投标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就招标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招标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招标过程、招标结果提出质疑。

3. 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

4. 接收书面质疑函的方式:质疑人可通过送达、邮寄、传真的形式提交书面质疑函,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签收邮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通过传真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原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被质疑人处理质疑联系部门:本采购文件第一章中采购代理机构的有关联系方式。

5. 投标人对招标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采用书面形式。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1.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招标需求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5.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二)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在网站发布,视同已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投标人未回复的,视同已知晓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

因潜在投标人原因或通讯线路故障导致通知逾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进行。

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

1.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开标之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开标之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加盖公章);

(4)开标之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加盖公章);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7)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见附件);

2.商务技术部分包括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的代表若为非法定代表人的,必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开标之日前近一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险的材料证明(均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

(2)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格式见附件);

(3)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4)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5)整体服务方案;

(6)具体服务方案;

(7)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8)人员管理;

(9)人员培训计划及考核;

(10)各岗位人员配备的合理性;

(11)项目经理;

(12)投标人业绩(格式见附件);

(13)评分标准或采购文件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及必要的文字说明(具体详见评分标准);

(1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商务技术说明文件和资料。

3. 报价部分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格式见附件);

(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3)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4)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4.上述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中本招标文件的有规定格式的,应统一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格式填写。未有规定格式的资料,投标人应自行编制,但至少要包含以上要求的内容。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90 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须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保证金形式: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

3.除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未中标的投标人,凭保证金收据/我司开具红色底单收据和开户银行账号办理退还手续;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个工作日内,已中标的投标人向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提供合同、保证金收据和开户银行账号,及招标人支付招标服务费后,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

4.保证金不计息。

5.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2.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组成”内容将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文件装订成册提供正本 1 份,副本 4 份及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资格证明、商务技术和报价可分开装订,也可装订成一册)

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本《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4.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

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1.投标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文件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品目号等内容,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子版投标文件可封入投标文件中或单独包封。若单独包封,外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文件名称(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品目号(如有),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

3.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或标记而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八)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投标无效情形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四、开标

(一)开标准备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二)开标程序

1.开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

3.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

4.投标人或其当场推荐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的完整性并签名确认;

5.打开所有投标文件外包装,清点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并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内容、投标价格等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并做开标记录。

6.招标代理机构做开标记录, 同时由记录人、监督人当场签名确认;

7.公布中标候选人名单;

8.开标会议结束。

五、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组成。

(二)评标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三)评标程序

1.资格审查

采购人代表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符合性审查与比较

(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

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3)各投标人的技术商务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

(4)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商务报价得分。

(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

(四)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以书面形式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五)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 综合评分法 ,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六、采购方式变更

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响应截止时间或评审期间,出现参与采购响应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情况,招标人有权全部或部分终止招标。经采购人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招标人可以按照原招标文件确定的采购方式或参照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或其它经批准的方式继续组织采购。

七、定标

(一)确定中标人

本项目由招标人(或招标人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将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三日)。

2.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无异议的,中标候选人即被确认为中标人。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招标人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人。

3.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

八、合同授予

(一)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采购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

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扣罚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

(二)履约保证金(如有)

1.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中标人的全部投标保证金。

2.如中标人不按双方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九、特别说明

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若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的,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的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若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的,以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的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投标人使用相同制造产品(相同制造产品是指采购文件中指定的“核心产品”)作为其项目的一部分,按一家投标人认定。

*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到场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一、开标程序

(一)开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

(三)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

(四)投标人或其当场推荐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的完整性并签名确认;

(五)本项目为一阶段开标。打开所有投标文件外包装,清点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并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内容、投标价格等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并做开标记录。

(六)招标代理机构做开标记录, 同时由记录人、监督人当场签名确认;

(七)公布中标候选人名单;

(八)开标会议结束。

二、评标委员会

(一)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业主单位组成。

(二)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进行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评审人员应独立评标,不得带有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影响他人评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1、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3年内曾在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或与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发生过法律纠纷;

2、任职单位与招标人或参加该招标项目投标人存在行政隶属关系;

3、曾经参加过该招标项目的进口产品或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招标方式的论证和咨询服务工作;

4、是参加该招标项目投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控股或参股单位的工作人员,或与该投标人存在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5、评审委员会成员之间具有配偶、近亲属关系;

6、同一单位的评审专家在同一项目评审委员会成员中超过一名;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四)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合格性和响应情况,仅依据投标人所递交一切文件的真实表述,不受与本项目无直接关联的外部信息、传言而影响自身的专业判断。

(五)评委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三、评标方法

(一)本次招标项目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二)评分权重

评分项目

商务技术分(%)

价格分(%)

权重

85

15

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报价最低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价格)×价格权值×100

2、合格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商务技术分。

3、报价要求:本次招标设有采购预算,投标人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三)投标文件的澄清

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投标文件错误修正原则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投标文件澄清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四、评标程序

(一)资格条件审查

审查类别

审查内容

资格条件审查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品目的投标。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当天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审查类别

审查内容

符合性审查

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且投标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或签署人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无负偏离的;

投标文件没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的;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投标无效的。

(三)投标无效的情形

没有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A、在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投标人未按中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3、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4、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5、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6、带“*”的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B、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明显不符合或无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条款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2、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C、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报价超出招标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的;

4、评委会一致认为报价明显不合理的(不平衡报价);

5、投标报价中出现重大缺项、漏项;

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不能在评标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说明其报价的合理性的。


四、评分标准表

评分标准表

投标单位

评分项及分值

商务技术分85分

1、整体服务方案 10分

对本项目情况非常了解并且熟悉每个关键点和难点分析到位,并对关键点和难点有很好的解决措施的得8-10分;

对本项目情况有所了解,对关键点和难点有一定的分析和认识,能提出部分的解决措施的得4-7.9分;

对本项目不熟悉,无法分析项目的关键点和难点,也无法提供解决措施的得0-3.9分。

2、具体服务方案 15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具体的物业服务方案(包括进驻方案、重点区域服务方案、重点岗位人员保障方案等)进行综合评议。服务方案科学合理、内容完整、实际操作性强的得10-15分;服务方案基本科学合理、实际操作性一般的得5-9.9分;服务方案欠佳的得0-4.9分。

3、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保障及紧急服务 10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安全事故重点区域保障的应急方案保障及紧急服务等进行综合评议。方案完整,针对性好,可操作性强的得8-10分;方案较为完整,针对性较好,可操作性较强的得4-7.9分;方案基本完整,可操作性一般得0-3.9分。

3、人员管理

各类人员上岗仪表3分

各类人员上岗行为、态度3分

各类人员上岗标准、规范3分

从业人员基本福利、社会保险、职业安全等措施和方案3分

4、人员培训计划及考核

人员培训有计划3分

培训内容及目标3分

人员录用与考核有标准3分

奖惩淘汰机制3分

5、各岗位人员配备的合理性 6分

各类人员配备齐全、合理、科学,岗位设置与采购人需求符合情况,最高得6分。(人员配置数量未达到采购人要求的,投标无效)

6、项目经理 5分

项目经理具有全国物业经理上岗证,得5分。(需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拟投入的作业工具、设备配备及运行管理使用方案进行综合评议,最高得6分。

8、投标人业绩 6分

根据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的同类服务业绩进行评议,每提供1份合同得2分,总共6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9、投标文件内容完整、表述清晰、页码正确编排合理

本项最高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价格分15分

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

评标基准价得分为满分15分。

其他投标人价格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15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