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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洋河人民医院有限公司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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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洋河人民医院有限公司-食堂对外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宿迁市洋河人民医院有限公司-食堂对外承包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1-02-25 15:03:28
  • 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医院研究决定,将洋河人民医院食堂对外承包项目实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宿迁市洋河人民医院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洋河人民医院食堂对外承包项目

    三、项目内容:

    1 、招标范围

    该项目位于洋河人民医院7号楼一楼,食堂面积约1500平方米,包括综合大餐厅,大、中、小包间各一个,仓库等。水、电、天然气、 空调、灯具等基础设施齐全完好 。

    (1) 7号楼一层正大门入口右边房屋、设施、设备等提供给中标方使用。

    (2)食堂必须满足医院工作需要,确保职工就餐、 住院患者及其家属的订餐、就餐、送餐、治疗膳食(营养用餐)、体检用餐、医院养老中心套餐及送餐(每位老人餐费标准每天早中晚共计20元);医院另行安排的餐饮。

    2 、承包方式:承包方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发生的债权、债务与医院无关。

    3 、承包金:各投标方根据食堂的面积、服务范围等自行报价。

    4 、承包期限:24个月

    四、项目要求:

    1 、基本要求:

    (1)承包人应承诺保持所承包的房产原状和用途,必需对房屋进行设计符合餐饮标准要求及消防要求的装修、改造以及增添厨具, 医院不支付任何费用。除房屋主体基建基础设施外,食堂的其他任何装饰、维修、维护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2)承包人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医院资产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招标方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讼法律。

    (3)必须做好为医院患者及陪护的治疗饮食制作、配送;职工用餐、 体检用餐、手术用餐等服务。

    (4)中标人应配置一定数量的营养厨师,按照医院的要求,做好治疗饮食单制作和配送治疗饮食。菜色风味应以供应本地菜为主。

    A、服务原则:确保饮食安全,配送及时,保证供给;

    B、工作要求:中标人在经营活动中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遵守《餐饮业和集体送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医院餐饮消毒技术规范、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等行业规范及医院的各项管理规定,完成医院管理中的各项指标和要求,经营花色品种齐全,价格合理;制定服务水平、饭菜品种、质量、价格水平、利润管理、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保证有效执行。

    C、价格标准:为保证职工和患者利益,食品饭菜价格以不高于市场价格为标准经营,具体标准由医院及中标人共同制定。

    D、质量保证:饭菜质量好、色香味俱佳、花色品种齐全,严禁经营腐烂变质食品,原材料进货渠道正规,供应商证件齐全,保证就餐人员吃好、吃饱、吃得营养,职工及患者满意度在80%以上。

    E、监督考核:医院业务管理部门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医院相关规章制度,对承包方的经营状况、食品卫生、饭菜质量、花色品种、价格、原材料购置渠道、食品留样观察、服务态度、综合治理、生产安全、从业人员情况、培训状况、操作规程、食品存储标准、患者治疗饮食工作的开展等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每季度进行考核。

    F、如出现食物中毒、饮食纠纷、拖欠员工工资、社会保障福利、保险金、触犯治安管理及法律行为,或其它安全责任事故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行政、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等)由承包方承担。

    G、能源管理:承包方按实际使用量每月定期向医院交纳水、电费用(按照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收取医院的标准),天然气(自己到天然气公司缴纳)。

    2 、其他要求:

    (1)承包履约保证金

    A、竞标保证金2万元,投标人一旦中标,竞标保证金自动转为承包履约保证金,未中标的,医院将竞标保证金无息退还。

    B、承包履约保证金在承包期满,中标人迁空、点清、交还房屋及设施、用具等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经院方确认后在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承包金的支付方式

    A、中标人首次交款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向医院交纳首月承包金,之后按月缴纳,每次交纳时间为每个月的15日之前。

    B、食堂所有水、电、天然气、煤气等能源消耗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C、中标人每月如未向甲方交纳应交款,每逾期一天院方有权按月承包金的0.5%收取滞纳金,如超过30天,则视为中标人违约,院方有权收回房屋并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

    D、中标人采取银行转帐方式支付承包金和其他应缴费用,并将每次交费复印件交我院财务科存档。

    3 、考核:

    医院每季度对食堂进行考核,并按照考核处罚办法进行监管。

    4、承包人必须承担遗留下来的打过折扣部分设备(以医院提供的清单为主),期满后按照以前的折扣标准转交给下一任承包者。

    五、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

    1、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的具有餐饮管理经营资格的企业机构,具有营业执照、自行办理健康证、卫生许可证等,熟悉饮食卫生等相关的法规知识。

    2、投标人必须是自行提供服务,不得将食堂经营管理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分包、转包。

    3、具有执行招标文件所列要求的能力。

    六、公告时间:

    从2021年 2月 26日至2021年 3 月5日下午17:00时截止。

    七、报名时间、方式及有关事项

    1、报名及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从2021年 2 月 26 日至2021年 3 月 5日下午17:00时截止(周末除外)。

    2、报名方式:现场提交资料报名及投标文件。

    3、如到报名截止期满后只有一家企业机构参与竞标的,则由招标单位决定是否按期开标。

    八、报名地点:洋河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采购部

    联系人:唐女士 联系电话: 18936991525

    十、招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十一、本次招标未尽事宜,由宿迁市洋河人民医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2021.2.25


    稿件来源: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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