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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师范专科学校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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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信合致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和田师范专科学校2021学生食堂采购-鸡、鸭、鹅肉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新疆信合致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和田师范专科学校2021学生食堂采购-鸡、鸭、鹅肉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2021学生食堂采购-鸡、鸭、鹅肉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17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XJXHZY-2021-08

项目名称:和田师范专科学校2021学生食堂采购-鸡、鸭、鹅肉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414500

最高限价(元):24145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和田师范专科学校2021学生食堂采购-鸡、鸭、鹅肉项目
数量:103700
预算金额(元):24145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包 1,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并在人员、经营管理、从业经验、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履约能力;

(2)投标人需在有固定经营场所和仓储场所;

(3)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须取得并提供县级以上(含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法定检疫部门出具的《动物卫生防疫合格证》或《动物卫生检疫合格证》;

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24日至2021年03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

方式:方式:供应商可点击链接:http://www.ccgp-xinjiang.gov.cn/,进行线上获取招标文件 备注: 1. 有意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因疫情期间人员流动性较大需提供政府采购报名表,于2021年2月24日至2021年3月16日上传至1075334027@qq.com,进行报名(注:填写政府采购报名表盖章扫描后上传至邮箱),如没有及时报送的企业导致无法投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3月17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和田市人民路111号 和天下国际酒店 13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1年03月17日 11:00

开标地点:和田市人民路111号 和天下国际酒店 13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和田师范专科学校

地 址:新疆和田市北京西路287号

联系方式:(0903) 251-36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信合致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和田市公园路51号名门大酒店综合体B座12层

联系方式:187820264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川

电 话:18782026406


附件信息:

  •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2021年学生食堂采购鸡、鸭、鹅、肉项目(1)-.docx

    157.4K

  • 采购报名表.docx

    16.0K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2021学生食堂采购-鸡、鸭、鹅肉项目


(项目编号:ZFCG-XJXHZY-2021-08号)


标文件








采购单位:和田师范专科学校 (盖单位公章)



代理机构新疆信合致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单位公章)





新疆·和田

O一年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2021年学生食堂采购鸡、鸭、鹅肉项目

招标公告

新疆信合致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委托,对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生食堂食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企业参加并提交密封的采购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和田师范专科学校2021年学生食堂采购鸡、鸭、鹅肉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ZFCG-XJXHZY-2021-08

  采购内容与金额: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2021年学生食堂采购鸡、鸭、鹅、鱼肉项目》 预算金额:2414500.00元;

供货方式:配送式供货,即由供货商按照采购人要求准时送货,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指定时间内送达到指定地点,特殊情况如需要补货或要求提前送货的,采购人提前通知,供货人必须按照规定要求完成供货任务。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约期限:20213月—20221月(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1、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并在人员、经营管理、从业经验、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履约能力;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3)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投标人需在有固定经营场所和仓储场所

(5)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6)供应商须取得并提供县级以上(含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法定检疫部门出具的《动物卫生防疫合格证》或《动物卫生检疫合格证》;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2月24日至2021年3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

方式:供应商可点击链接:http://www.ccgp-xinjiang.gov.cn/,进行线上获取招标文件

备注: 1. 有意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因疫情期间人员流动性较大需提供政府采购报名表,于2021年2月24日至2021年3月16日上传至1075334027@qq.com,进行报名(注:填写政府采购报名表盖章扫描后上传至邮箱),如没有及时报送的企业导致无法投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3月17日1100分

2.投标地点:和田市人民路111号 和天下国际酒店 13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21年03月17日1100分

4.开标地点:和田市人民路111号 和天下国际酒店 13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和田师范专科学校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和田市北京西路287号

联 系 人:阿老师

联系电话:13319790005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信合致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和田市公园路51号名门大酒店综合体B座12层

联系人:杜川  

联系电话:0903-612999 18782026406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联系人:包文泉  

监督投诉电话:0991-235948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人

称:和田师范专科学校

址:和田市北京西路169号

联系人:阿老师

话:13319790005

2

采购代理机构

(招标人)

: 新疆信合致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和田市公园路51号名门大酒店综合体B座12层

联系人: 杜川

: 0903-6129999 18782026406

3

采购项目名称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2021学生食堂采购-鸡、鸭、鹅肉项目

4

采购项目编号

ZFCG-XJXHZY-2021-08

5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6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7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8

交货时间、

地点

交货时间:20213月20231月

交货地点:业主指定位置(以合同签订为准)

9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10

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

1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

提出质疑的时间

自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的七个工作日内。

13

构成招标文件 的其他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4

投标截止时间

2021年3月17日11︰00时(北京时间)

15

投标有效期

3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额45000.00元(大写:肆万伍仟元整)

递交方式:银行交款凭证

账户名称:新疆信合致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户:6505 0172 8686 0000 1796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田地区分行营业部

联系人:杜娟 电话:0903-6198999 15699034127

备注: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到账,只有确定资金到账后才予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敬请投标人注意!

17

财务报表

近三年经审计后的财务报表。(2018、20192020年度会计周期)

18

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

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

19

签字盖章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法人代表的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签字章)。

20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4;电子文档(U盘)1份;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一份。

21

投标文件的装订

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及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分别装订。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否则按废标处理。

22

投标文件封面的标注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均应标明: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如有分包)、投标人名称、年月 日;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23

投标文件外层

密封袋的标注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分包号(如有分包)、投标人名称、年月日。

24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和田市人民路111号 和天下国际酒店 13楼会议室

25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或5人以上单数组成,业主代表1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26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3月17日11︰00 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和田市人民路111号 和天下国际酒店 13楼会议室

27

关于运距补充说明

业主指定地点或合同中指定地点

28

质量保证金

中标金额的3%(敬请投标人注意!)

29

最高投标限价(单价)

1、鸡肉每公斤23元;2、鸭肉每公斤20元;3、鹅肉每公斤35元。(注:若投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敬请投标人注意!)

30

拟选定中标人(入围)

的数量

拟选定2家中标候选人作为入围候选人;

31

其他

若中标人在合同履约期间,有质量或服务出现不符合要求等问题,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整改,未及时整改或被2次通知整改的将被取消其供货资格,其签订的供货合同自动失效,敬请投标人注意!应防疫要求本项目所采购的鸡肉鸭肉鹅肉货源地必须是和田地区本地货源!

32

代理服务费方式

经协商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工作结束后由中标单位支付(即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计取。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项目采购。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和田师范专科学校。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新疆信合致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招标人”)。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2.5 “中标方”系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后得分最高并由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投标人。

2.6 “货物”、“产品”指本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采购货物清单及技术参数》所述所有货物及相关服务。

2.7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质保、技术协助、培训及其他类似的责任。

2.8 “响应”系指投标人根据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

2.9 “标段(包)”系指一个完整独立的投标项目。

3. 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招标公告”第二条的基本条件

2)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3)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4)招标文件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投标费用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构成

5.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3)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4)合同条款;

5)评标办法;

6)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6.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3 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日7天前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6.4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7.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7.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组织召开标前答疑会或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答疑会或进行现场考察的时间,招标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7.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三、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语言

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8.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9.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0. 投标货币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1. 联合投标

11.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11.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11.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11.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2. 知识产权

12.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2.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2.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12.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3.1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如果免费提供某项产品、部件或服务,除在价格栏中填写“0”外,还必须在备注栏中声明免费或赠送。

(4)投标报价时应注意包括下列几项费用:

a招标文件中特别要求的备品备件、易损件和专用工具的费用;

b招标文件中特别要求的安装、调试、培训、运输、保险及其它附带服务的全部费用;

c投标人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的货物,其货物的投标价即交货价中,包括制造、组装该货物所使用的零部件及原材料已付的全部关税、销售税和其他税。

d综合单价必须包括货物、安装、调试、技术支持、运输保险、售后服务、培训及其它必需服务的报价。

13.2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3)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授权代表身份证;

(6)投标人年度财务审计报表

(7)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8)在和田地区设有常年服务机构证明

(9)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将作为以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供应商认定);

(12)类似设备(货物)采购业绩;

(13)商务条款偏离表;

14)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3.4 售后服务: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产品制造厂家或投标人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维修人员名单(加盖公章);

2)说明投标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分别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和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

3)培训措施: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收费标准和办法;

4)投标人提供的送货方式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加盖公章),其他条件基本相同时,送货及时、售后服务可靠,免费保修期限长者优先;

5)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

14.投标文件格式    

14.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的外,投标人不得以“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4.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4.3投标人应将响应性文件按规定的顺序编排、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必须采用胶装,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性文件。

15.投标保证金

15.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联合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5.2 投标保证金本地采取银行转账形式,外地采取电汇凭证形式。

15.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以银行实际下账时间为准)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15.4 投标人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15.5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投标人在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时需向采购代理机构开具收据)。

15.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1)如果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4)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的行为。

16.投标有效期

16.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6.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7.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7.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和相应的电子文档。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否则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电子文档采用U盘制作。

17.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

17.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并逐页编目编码。

17.5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7.6 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

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

18.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8.2 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和招标文件要求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电子文档,应分别封装于四个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电子文档”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8.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印章)。

18.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9.投标文件的递交

19.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9.2 所有投标文件不论派人送交还是通过邮寄的方式递交,都必须在招标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指定地点,在此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投标文件将一律被拒绝。

19.3 出现因招标文件的修改而推迟投标截止时间的情况时,投标人则需按招标方的书面修改通知重新规定的投标时间递交。

19.4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

20.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0.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20.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

四、开标和评标

21.开标

21.1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投标人并携带以下证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近6个月社保证明;

(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原件、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动物卫生检疫合格证或动物卫生防疫合格证原件;

(3)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4)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渠道查询的本单位信用记录的网页,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投标人提供有实体店或仓储场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配送人员有效健康证明。

开标时交监督人员查验,并在招标人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的或开标现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与投标报名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不是同一人的,其投标无效。提供的上述证件齐全(,满足要求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否则,其投标无效。敬请投标人注意!

21.2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进行现场监督。

21.3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申请监督人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21.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1.5 投标文件中有关明细表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1.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2. 开标程序

22.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开标时间到,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并致辞,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的现场监督人员和主持人、唱标、监标、会议记录等招标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3)监督人当众宣布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4)投标人资格现场进行检查。

(5)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对其“开标一览表”的项目名称、投标产品的规格型号、投标总价以及投标人名称进行宣读。同时,工作人员将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投影在屏幕上,并做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按递交投标文件的逆顺序进行唱标。

(6)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详细评审,评审标准详见第六章。

(7)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后,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

23. 评标

23.1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专家库中熟悉相关技术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及以上的单数,其中熟悉相关技术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设负责人的,评标委员会主任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或者由招标人确定。评标委员会主任与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

23.2 评委会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规定的程序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办法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打分。

23.3 评标过程严格保密。投标人对评委会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本次招标有关规定的活动,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23.4 在评标期间,评委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非实质性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3.5 评委会认定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是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性负偏离。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3.6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3.7 评委会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

23.8 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的;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件条件的;

(6)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编制的;

(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8)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23.9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五、定标

24. 定标原则

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25. 定标程序

25.1 评委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标明排列顺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5.2 招标人在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25.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25.4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人,招标人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5.5 招标采购单位不解释中标或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26.中标通知

26.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7. 签订合同

27.1 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7.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7.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8. 合同分包

28.1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

28.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9. 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30. 履约保证金

30.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田市市区内以转账、异地以电汇方式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上。

30.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与退还。

31.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2021年学生食堂采购鸡、鸭、鹅、肉项目(1)-.docx 采购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