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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中共微山县委、微山县人民政府接待处)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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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集中办公区职工食堂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公示

招标详情

微山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微山县集中办公区职工食堂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微山县集中办公区职工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二、合同名称:SDGP370826202002000274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826202002000274

四、采购项目名称:微山县集中办公区职工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微山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微山县政府院内

联系方式:8221001

供应商(乙方):山东德馨源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新城发展大厦裙楼2层

联系方式:1596410756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 合同金额(万元)

餐饮服务 餐饮服务 1.0 336.6 336.6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附件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1-02-09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1-02-25

九、其他补充事宜:

文本:『微山县集中办公区职工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

政府采购合同书

 

甲方(招标人):微山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乙方(中标人):山东德馨源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 餐饮管理基本情况

项目规模:就餐人数约1000

为切实保障县集中办公区(创达商务大厦)高效运转,根据工作需要,设置职工食堂1处。县集中办公区涵盖创达商务大厦、党校、质检楼等区域,预计单位达30余家,约1000人就餐,食堂内部设包间七间,经测算职工食堂配备工作人员30名。

二、餐饮服务管理事项

1)提供工作日早、中、晚三餐,休息日、节假日就餐时段开放部分售餐档口。

2)早餐菜品不得少于10种,面食花样不得少于12种,水果5种;午餐菜品不得少于25种,面食花样不得少于12种,水果6种;晚餐菜品不得少于15种,面食花样不得少于8种,水果5种;早、中、晚三餐免费提供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口味的汤粥。

三、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委托管理2年服务费用:人民币3366000元,大写叁佰叁拾陆万陆仟元整:。

注:委托管理服务费用:人工成本(工资、社保、劳保福利、服装、以及可能因政府即时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及社会保险标准调整而增加的费用等);管理成本(办公用品、办公家具、办公设备、交通、通讯、培训、职工住宿等费用);清洁服务费用(一次性用品、低值易耗品及病虫害消杀、烟道清洗费等);厨具维修费(1000元及以下的厨具);燃气费;泔水处理费、垃圾清运费;节庆布置费;固定资产折旧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公共责任险等全部费用。

1、委托管理期限为2,自2021年02月09日起----2023年02月08日止。

2款方式为:签订合同进场之日起服务满3个月后下一个季度的第一个月的中旬,根据实际上岗人数及服务范围、内容,经甲方综合考核、评价符合要求后,支付所发生餐饮服务费。甲方每季度进行一次满意度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从季度服务费中留取人民币50000元,做为考核激励费用。

每次付款前,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因办公楼陆续入驻使用,实际上岗人员根据就餐人数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办公楼完全入驻使用后,乙方按照投标文件配置上岗人员。(人员名单见附件)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乙方更换岗位人员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应在更换14天前将拟更换的岗位人员的姓名和详细资料提交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四、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厨房、就餐区所需的大型厨房设备及餐桌椅。

2、甲方按合同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管理和服务,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有权要求乙方对违反服务承诺的事项进行限期整改;有权要求乙方采纳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有权对乙方不称职的人员提出撤换的建议;有权按双方认可的考核标准对乙方管理及服务进行考核和奖惩。

3、甲方应协助乙方维持食堂治安秩序,并加强员工的教育。

4、甲方要求乙方饭菜必须按成本价销售,售卖价格由甲方审核确定,甲方每月进行一次食堂成本核算。

5、甲方负责指定食材供货商和品牌,控制进货渠道,每天检查验收食材入库、出库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对供货商进行更换。

6、甲方对进菜渠道、配菜、营养搭配、饭菜质量、服务水平及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并对其财务状况、服务质量、环境卫生、饭菜价格的管理状况进行定期核算、随时监督和提出改善意见,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整改。

7、甲方每季度进行一次餐饮服务满意度调查,根据调查考核情况,对发现的问题乙方要进行有效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甲方审核确认。

8、如果甲方发现乙方所提供的餐饮服务质量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对甲方提出的餐饮服务质量问题,若乙方在合理的时间内仍不能改进的,甲方有权利对乙方进行考核,并延付相应部分的餐饮服务费用直至解除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9、甲方有权审核乙方本项目的财务状况,发现问题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相关证件(复印件)。乙方负责食堂的管理和服务,具体包括人事、菜肴的搭配与制作、就餐环境卫生、服务等。

2、乙方应当保证就餐的时间,不能影响甲方正常的工作和作息时间。

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卫生的标准,合法管理合法服务,严格餐具、炊具、食堂设备、就餐环境的消毒卫生规程,严格食材的出入库管理,确保食品安全;严禁供应腐烂变质的食品,保持菜的新鲜和卫生。乙方对原材料采购、加工、用餐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因食品安全引发的问题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必须按时、按质、按量供应各餐,保证餐饭足量、优质,品种多样、科学搭配及饭菜价格合理;每天在食堂内公布当日所购食材的价格和数量。

5、乙方每周提前向甲方报本周菜谱,供甲方审核;要求午餐供应一周内菜品重复率不得超过30%

6、乙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和法规规定,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现场工作人员必须体检合格具有健康证,厨师具有厨师证,营养师具有营养师证,体检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7、所有在食堂工作人员均属于乙方员工,如发生用工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或承担责任。乙方严格要求厨房员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厨房纪律及甲方单位纪律。未经甲方允许,不得随意进入工作要地。

8、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消防法》及其它防火规定,自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并无条件接受社会和甲方的监督和检查,在管理服务期间发生的由乙方造成的消防安全责任及损失乙方承担,并依照相关法律追究责任。

9、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对食堂的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并做好防盗工作,若因乙方责任事故造成房屋或屋内设施损毁、灭失的、物品被盗,乙方应照价赔偿或予以修复。

10、管理服务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对食堂的各类资产进行出售、抵押、担保、转移或拍卖;同时,在管理服务期间,乙方有责任保证上述全部资产的完整、安全并处于良好状态。管理服务期间,资产经鉴定确属无法使用的,由乙方报告给甲方按规定处置。

11、乙方的现场所有工作人员需着装统一、规范、整洁,工作人员服装由乙方统一提供。

12、乙方以双方交接时的食堂实际情况进行管理。

13、乙方根据甲方的授权和要求,对饭菜成本进行初步核算,报甲方审核批准。

14、乙方根据甲方授权,每天严格检查食材出入库,并接受甲方监督。

15、乙方应认真听取甲方的意见和建议,并针对问题及时改正。

16、餐卡为指定的餐饮消费支付方式,乙方不得收取就餐人员的现金。餐卡充值的沉淀资金是广大干部职工的吃饭钱,也是餐厅管理运营的流动资金,由甲方直接管理或委托乙方管理,制定监管措施,确保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

17、乙方保证就餐时间,保证甲方加班员工用餐事宜。

18、乙方应有健全的防鼠、防疫、防蝇、防尘等措施,餐饮器具定期清理,消除异味,生熟食品分开存放。

五、售后服务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响应文件及乙方在谈判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

六、考核办法

甲方将按季度为时间周期,对食堂进行就餐者满意度调查,并将依据满意度调查结果,对乙方进行考核,具体实施比例如下:

甲方从每季度服务费中留取人民币50000,做为季度考核激励费用。

1、每季度综合满意度分值在70%以下(70%),甲方将扣除考核费用50000元不再支付。

2、每季度综合满意度分值在70%-80%(80%),甲方将扣除考核费用30000元不再支付。

3、每季度综合满意度分值在80%-90%(90%),甲方将扣除考核费用15000元不再支付。

4、每季度综合满意度分值在90%以上,甲方将全额支付本季度留取的50000元考核费用。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为附条件生效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同时须满足以下条件时合同生效。

1)、乙方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采购代理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2)、投标人可以采用履约担保金、保险保函、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任一形式作为履约担保。履约担保数额 1、履约担保金数额:?150000.00 元;2、保险保函数额:?150000.00元;3、银行保函数额:? 150000.00 元;4、担保公司保函数额:?150000 .00 元。

    3)采取履约保证金形式作为履约担保的:投标人必须采取电汇或网上银行的方式交纳。

     4)、缴纳时间:签订合同前缴纳至招标人账户。(若中标单位不能按要求足额提交履约担保的,将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退还时间:每年度考核后,投标人如无违约,每年履约保证金各退还 7.5 万元;如提供履约担保的,每年各解除 7.5 万元的担保额度。如有违约,招标人将视情节轻重,据实部分或全部扣减履约保证金。

“一票否决”制。本年度经营中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年度综合考核得分低于60分的实行一票否决,甲方有权终止餐饮服务合同。

八、特殊条款

(一)乙方项目经理和重要岗位管理人员必须常驻项目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上述人员请假应提前将请假证明报甲方备查,甲方采取不定期查岗的方式确认乙方人员在岗情况,并有权对无故脱岗的情况作出处罚。甲方每季度对乙方项目经理和重要岗位管理人员的工作表现和业务能力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被评估人是否留任的依据。

(二)乙方必须加强管理,如有因管理不善或违规操作而导致出现设备、设施丢失和损坏的,由乙方赔偿相关损失;造成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三)甲方不对乙方因与用户发生未经甲方认可的经济往来或其它服务造成的纠纷、损失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追究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四)乙方应及时将员工聘用合同报甲方备案。甲方对个别岗位及服务人员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有权提出调整岗位或要求乙方辞退,乙方应予配合。

(五)乙方不得拖欠或无故扣减员工工资,工资不得低于济宁市城区最低人工工资标准,如甲方接到投诉,经核实认定后,有权给予处罚。

九、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并按照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

2、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除扣除度履约保证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3、协议期内出现人损及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4、乙方不得转包、分包,不得改变用途,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的标准承担违约责任。

5、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和法规规定导致产品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次,扣当年履约保证金。需要承担责任的,依照相关法律追究责任。

6、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济宁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 其他

(一)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在合同之前,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或协议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三)合同到期甲、乙双方均未提出新的意向,合同自然终止。合作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停止协议,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另行通知。

(四)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五)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十份,正本两份,甲乙各执一份,副本八份,甲方五份,乙方三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 通知与送达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挂号邮寄、图文传真、专递或者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包括电子邮箱地址)。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法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法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附件1

岗位

名称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