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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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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食堂购买服务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食堂购买服务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2-26
一、项目编号:
HBZJ-2021N018
二、项目名称:
总队机关食堂社会购买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河北世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458号 91130100673225562J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日期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说明 优惠价/入围价
河北世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食堂购买服务 食堂购买服务 满足招标人要求 满足招标人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179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袁丽丽、李军梅、杨建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6432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2002](1980)文及相关规定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机关)
地址 : 石家庄市新华路789号
联系方式: 张晓峰 0311-870969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 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2层
联系方式 : 王猛 0311-860639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猛、袁贺
电话: 0311-86063928
十、附件
食堂成交公告
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食堂购买服务项目(发售稿)
推荐供应商情况表及推荐单位营业执照
磋商记录


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食堂购买服务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编号:HBZJ-2021N018 采购人: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二月 1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技术标准及基本要求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章 磋商方法及标准 第六章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不适用) 第七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2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食堂购买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 应在(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www.hebpr.cn//)自主网上报名, 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未 能在有效期内完成注册,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负责。潜在供应 商如未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 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自行承担责任。若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过程中对平台操作 有任何疑问,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311-6663506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2月 25日 13 时 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ZJ-2021N018): 项目名称: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食堂购买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000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食堂购买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 2月 10日至 2021年 2月 22日,每天上午 9:00至 12:00,下午 14:00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www.hebpr.cn//)自主网上 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因投标单位自身的 原因未能在有效期内完成注册,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负责。潜 在供应商如未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或未获取 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自行承担责任。若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过程中对平 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311-66635062。 方式:其他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 2月 25日 13时 0分(北京时间) 地 点 : 登 录 河 北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上 开 标 大 厅 系 统 (http://hbbjm.hebpr.gov.cn:9090/BidOpening)在线开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 现场。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1 年 2月 25日 13时 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公共资源大厦(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与石清路交叉口,沿石清路东 3 南行 500米路北)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分机号 817。 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 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 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 0311-6663553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受理处通过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不需要再次办理相关手续。 3. 本次磋商为电子招投标,磋商响应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供应商可通过 河 北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上 开 标 大 厅 ( http://hbbjm.hebpr.gov.cn:9090/BidOpening)在线参与开标(供应商无须到 达开标现场)。 4. 本次磋商要求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 易系统”上传加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请供应商自行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的磋 商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并确认“上传成功”。如对操作有任何疑问,请拨打 技术支持电话:0311-66635062或系统内客服电话咨询。 5. 在线递交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前,供应商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 CA为磋商响 应文件加密。(编制磋商响应文件需使用 CA,未办理 CA 的供应商/供应商,需进行 企业 CA注册。具体事宜可联系 0311-66635531)。 6. 河 北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上 开 标 大 厅 系 统 访 问 地 址 : http://hbbjm.hebpr.gov.cn:9090/BidOpening,为保证开标活动顺利进行,请供 应商务必提前阅读观看操作手册及操作视频。操作手册、操作视频下载地址为: http://www.hebpr.gov.cn/hbjyzx/bszn/006009/moreinfo.html。开标期间如遇技 术问题,可拨打 400998000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 地址: 石家庄市新华路 789号 联系方式: 高科长 0311-870968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跃进路 3号 联系方式:袁贺、王猛 0311-86063928-8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贺、王猛 电 话:0311-86063928 4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表要求的具体内容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 料表为准。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 容 说 明 1.1 采购人 名 称: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 地址: 石家庄市新华路 789号 联系方式: 高科长 0311-87096891 1.2 采购代理机 构 名称: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跃进路 3号 联系人:袁贺、王猛 联系方式:0311-86063928-817 2.1 资金性质及 项目预算 资金性质:财政资金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200000元人民币 本项目最高限价:1200000元人民币; 注:竞争性磋商报价超过此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 价。 2.2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2.3 质量要求 合格 2.4 发包范围 技术规范中全部内容 2.5 服务期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2.6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验评标准合格等级 3.1 供应商资 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要求;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2 联合体磋商 不接受 7.1 采购人对竞 争性磋商文 件的澄清或 修改 时间: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 5天前。 形式:通过网上发出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 磋商响应文件 的 编 制 和 递 交 5 11.1 报价方式 人民币报价,自主报价,不允许低于成本恶意竞争。 报价包含本项目全部内容及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费用,投标 人自行考虑项目风险。 11.8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 12.1 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金额:2万元人民币; 磋商保证金形式: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电汇或转账 磋商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 2月 25日 13时 00分(北 京时间) (以到账时间为准)。 磋商保证金接收帐户: 开户名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 号:2116004100202102094422 注:供应商须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 由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一次性汇入上述指定账户。 13.1 磋商响应文 件有效期 自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日 14.1 磋商响应文 件份数 经 CA 加密的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 1份。 16.1 磋商响应文 件递交地点 及递交截止 时间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经 CA 加密的电子版上传至河北省 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 2月 25日 13时 00分。 19.1 磋商响应文 件开启时间 及开启地点 开启地点: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 (http://hbbjm.hebpr.gov.cn:9090/BidOpening)在线开 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 开启时间:2021年 2月 25日 13时 00分。 31 履约保证金 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应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金额 8%的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交付项目、验收合格、 签署验收报告后三个月,合同项目无任何质量问题,由用户出 具质量证明,全额无息退回中标供应商。采用履约保函的形式。 34 付款方式 采购人每月据实支付合同价款,次月初采购方支付上月合同价 款。 评 标 20.2 磋商方法 综合评分法 补充内容(特别注意)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采用网上开标大厅交易方式。开标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开 标现场,在任意地点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 6 用网上开标大厅与现场开标主持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各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均提前进 入网上开标大厅,选择进入对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在线签到。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 标大厅系统 http://hbbjm.hebpr.gov.cn:9090/BidOpening,根据操作手册(请在河北省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操作手册”中下载)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在开标过 程中如有疑义请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供应商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 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供应商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废 标及澄清、唱标、开标结果等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3.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将在系统内公布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磋商 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供应商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 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CA密钥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 密等自身原因,导致磋商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 撤销其磋商响应文件,系统内磋商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开标大厅发生故障, 导致无法按时完成磋商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 密时间【友情提示:请使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 CA密钥进行解密】。 4、开评标全过程中,各供应商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 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 人员将均被视为是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供应商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 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5、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供应商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操作系 统要求 Windows7 及以上,IE浏览器暂只支持 IE11及以上)、高速稳定的网络(独享网络带宽 4M以上)、电源(不间断)、CA密钥、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音响)等;建议供应商具备 的软件设施有:安装河北省通用数字证书驱动最新版本(可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www.hebpr.gov.cn/hbjyzx/bszn/006005/bsznmore.html 下载数字证书驱动)。为保证 交互效果,建议供应商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 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6.进入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后,请将 CA密钥插入电脑并做好解密准备,在主 持人的发出解密指令后,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请供应商务必确保电脑、操作系统、 浏览器等满足远程开标的使用、具备高速畅通的网络,并确保 CA 密钥不出故障。若因供应商自 身的网络及软硬件问题导致在解密截止时间仍然未解密,磋商响应文件将会被打回,不能参与 后续评标。 7.对于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扫描并传输至远程供应商)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 者补正。 7 8.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 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扫描并在线传输由评标委员会接收)。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 者补正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9.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 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供应商在规定 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可作无效投标处理。 10.本项目为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磋商小组对符合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发送最终报价邀请,供 应商通过供应商系统“我的项目”进行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时间限制为 10 分钟,供应商在开 标结束后,须及时关注系统中最终报价提示。最终报价同时须上传加盖公章及授权代表签字的 最终报价表。最终报价时间截止后,未能进行报价的供应商,系统自动获取一次开标报价为最 终报价。 8 供应商须知正文 一、说 明 1.定义 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 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本 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供应商”(或“投标人”)是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 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磋商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采购项目概况 2.1本项目采购资金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预算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本项目承包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本项目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4本项目发包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5本项目工期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6本项目质量标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当符合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1)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任意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磋商费用 4.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 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联合体磋商 5.1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 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 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 9 活动。 5.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及相关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6.1 竞争性磋商文件各章节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技术标准及基本要求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章 磋商方法及标准 第六章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第七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6.2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 磋商响应文件。任何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磋商响应文件存在缺 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7.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可以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 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 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日前, 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8.偏离 8.1 本款所称偏离为磋商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竞 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9.磋商的语言 10 9.1 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 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 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0.磋商响应文件构成 10.1 磋商响应文件包含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 合同的文件。磋商响应文件所有内容须装订成册,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具体填写要 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章。 11.磋商报价 11.1 本工程的磋商报价采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方式; 11.2 磋商总价为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11.3 本工程量清单计价,应依据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价; 11.4本工程量清单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11.5磋商报价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 况及供应商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依据河北省、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河北省现行 定额及市场价格信息并综合考虑各种风险自主编制报价;报价一经中标,除设计变 更、现场签证和通过采购人确定材料价的材料价差调整与暂定价调整外,中标价不 再做任何调整;供应商所用主要材料应经采购人认质、认价后才能采购和在本工程 中使用。采购人为保证本工程的整体效果,有权调整材料品种、品牌,或可由采购 人直接供应,由此产生的变化,结算时据实调整。 11.6除非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修改,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 予接受。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措施项目费清单不得有偏离市场“过高”或“过 低”的报价,否则经评委会评审后按无效投标处理。 11.7工程量计价包括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 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施工配合费、规费、税金,不得 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的费用,否则,该费用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 标总价中也不得将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漏报或少报,否则,不管出于什么 原因,评标时将其他潜在投标人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投标总价。 11.8供应商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 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 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1 11.9磋商总价应按工程项目总价表合计金额填报;工程项目总价表金额应按单项工 程费汇总表的合计金额填报;单项工程费汇总表的金额应按单位工程费汇总表的合 计金额填报;单位工程费汇总表中的金额应分别按照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和其它项目清单计价表的合计金额和按有关规定计算的规费、 税金填报。以上填报的金额必须做到各报价之和等于总和,除非有计算错误按本竞 争性磋商文件第 22 条原则和磋商小组核对各报价与总价进行修正,否则各报价之 和不等于总价或拒不接收修正的磋商报价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11.10 技术标准和基本要求(或工程量清单)中如果出现了参考品牌或规格型号, 其目的是为了方便承包人直观和准确地把握相应材料或工程设备的技术标准,不具 指定或唯一的意思表示,承包人应当参考所列品牌的材料或工程设备,采购相当于 或高于所列品牌技术标准的材料或工程设备,如中标方采购特殊要求以外的商品, 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采购。 11.11 同一项目或项目同一标段的供应商不得委托同一家有造价资质的单位编制该 项目的工程预算书,否则,上述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11.12 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不得超过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预算价), 否则视为实质上未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11.13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 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磋商保证金 12.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 12.2 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 失。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 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3.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 13.1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磋商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 有法律约束力,以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磋商、定标以及签订合同。磋商响 12 应文件有效期从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开始计算。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 的,在磋商时将视为无效磋商方处理。 13.2特殊情况需延长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磋商响应 文件有效期届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 与供应商的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在原磋商响 应文件有效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同意延长的, 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磋商响应文件。 14.磋商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磋商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14.1 电子磋商响应文件:1份;(电子文件无正副本区别,仅需上传一份电子文件 即可)。 14.2 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必须使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平台 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进行制作。磋商响应文件制作完成时,需使用供应商 的河北 CA电子证书进行加密 14.3供应商应在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封面及相应位置进行(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印 章。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5.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15.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制作完成时,需使用供应商的河北 CA电子证书进行加密。 15.2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受理。 16.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递交截止时间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投标截止时间(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16.1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供应商 CA 证书上传完成磋商响应文件制作工 具制作的磋商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该磋商响应文件按无 效处理。 17.迟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17.1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本须知第 16 条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 何磋商响应文件。 18.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3 18.1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但供应商必 须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期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 18.2 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 14、15、16 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 和递交。 18.3 从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期至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确定的磋商响应文件 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不 予退还。 五、开标与磋商 19.开标 19.1 供应商进入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后,请将 CA 密钥插入电脑 并做好解密准备,在主持人的发出解密指令后,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请 供应商务必确保电脑、操作系统、浏览器等满足远程开标的使用、具备高速畅通的 网络,并确保 CA 密钥不出故障。若因供应商自身的网络及软硬件问题导致在解密 截止时间仍然未解密,磋商响应文件将会被打回,不能参与后续评标。 19.2 河 北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上 开 标 大 厅 系 统 访 问 地 址 : http://hbbjm.hebpr.gov.cn:9090/BidOpening。 19.3在开标时没有解密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启封。 19.4 开标过程应当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19.5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20. 组建磋商小组 20.1磋商工作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 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成员总数为 3人以上单数(含 3人),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 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 2/3。磋商小组的成员名单在成交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20.2 磋商小组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确定的磋商方法和磋商标准对磋商响应 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21.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 21.1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资格审查。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 资格证明材料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供应商资格不满足磋 商文件要求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4 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从磋商响应文件的有 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 性要求作出响应。 21.2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供应商处理: (1)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或工期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2)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3)供应商资格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 (4)供应商委托代理人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有效授权委托的; (5)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盖章或签字的; (6)磋商报价高于本项目最高限价(或预算金额)的; (7)以明显低于成本价的价格恶意参与投标的; (8)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证件的; (9)磋商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中标注“*”条款要求的; (10)评标时,供应商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未被列入中国政府 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项资料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不 用提供,评审期间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网上查验, 并留存网上查询截图)。 (11)磋商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 资料的; (12)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内容或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情形的; (13)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废标条款的。 22.核价原则 22.1磋商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 标一览表为准。 22.2磋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2.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2.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5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6磋商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磋商响应文件中的磋商报价,调整后的 价格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的,按无效供应商处理。 15 23.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 23.1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 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 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3.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 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 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23.3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部分。 24. 磋商响应文件的比较与评价 24.1磋商小组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 合性审查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5.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综合评分法:按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 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26.注意事项 26.1磋商小组将遵照规定的磋商办法,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供应商。 26.2供应商试图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磋商小组的磋商结果或授予合同的 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被按无效供应商处理。 26.3磋商小组和采购代理机构不退还磋商响应文件。 六、授予合同 27.中标结果公示 27.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应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 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8.成交结果通知书 28.1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 结果通知书。 29.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 29.1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按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对货物需求中规定的货物数 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作任何改变。 16 30.签订合同 30.1 采购人应当自成交结果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中 标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 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 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 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1.履约验收 31.1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 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 七、其 它 32.采购代理服务费 32.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结果通知书时参照国家规定收费标 准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如果成交供应商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交纳采购代理 服务费,将不予退还其磋商保证金。 33.保密 33.1 磋商小组小组成员以及与磋商小组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磋商情况以及磋 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34.禁止行为 34.1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谋取中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供应商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 关规定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7 第三章 技术标准及基本要求 一、采购项目概况 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位于新华区新华路 789号,食堂主要保障 民警、职工及部分其他人员工作用餐。服务时间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二、服务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用餐人数。预计 150人左右,以实际就餐人数为准。 2、厨服人员配备。由投标方按照需要提供人员配备标准,负责日常管理。 3、餐饮频次。全年工作日和非工作日早中晚三餐(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 4、就餐费用标准。21.5元/天(其中个人承担 3元),由投标单位自行分配早、 中、晚餐餐标,采购方将按照投标方所报餐标支付餐费。参考标准:早餐餐标 5元; 午餐餐标 13.5元;晚餐餐标 3元,每周内做合理调剂。全年法定节日期间调剂提 供适合节日氛围的桌餐。 5、人员标准。投标方视情况做人员岗位安排,设立岗位包括主厨、面点师、 服务员、厨杂工等。投标方工资报价需按岗位制定工资分配计划详表。 6、每月采购方召开伙食委员会,并对投标方管理进行测评。 (二)餐费支付方式 1、采购方支付民警职工餐费方式。餐费支付计算方式:实际每餐就餐人数乘 以每餐标准。采购方按照餐费标准,每周末与投标方进行核算,月末合计汇总,按 月支付。 2、外来人员就餐缴费方式。外来人员按实际每餐餐标自行缴费(早:5元;午: 13.5元;晚:3 元),采购方不承担餐补费用。 (三)其他费用支付方式 1、食堂食品制作所使用水、燃气、电、暖等费用由采购方按照实际支出进行 18 支付,采购方对投标方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2、食堂所需低耗物品(包括各种餐具,厨具等物品)由采购方按照实际消耗 进行采买,并根据以往消耗数量进行监管。 (四)伙食标准 1、早餐 (1)主食类:不低于 3种(含鸡蛋)。 (2)菜类:凉菜 3种,热菜 1种,咸菜 2种(夏季);凉菜 2种,热菜 2种, 咸菜 2种(冬季)。 (3)汤类:豆浆、豆腐脑、小米粥、八宝粥、牛奶、鸡蛋羹、汤面、疙瘩汤、 面片汤等任选三。 备注:一周内最少有三天提供牛奶或豆浆,有 2天提供蛋挞、蛋糕等甜点。 2、午餐 (1)主食类:主食以米饭、馒头为主,品种不少于 3种;每周包子或饺子一次 (两种以上馅),面条一次(四种以上卤菜码);节假日期间,按照节日需求,提 供相应的习俗食品。 (2)菜类:热菜 4种,凉菜 2种,每周五天保证有一主菜(鸡、牛肉,鱼, 排骨等),两周不重复。 (3)汤类:不少于 2种。 (4)水果:不低于 1种(按照时令水果提供)。 3、晚餐。 (1)主食类:主食以米饭、馒头、炒饼、炒面、炒米饭、包子等为主,品种 不少于 3种。 (2)菜类:热菜 2种,凉菜 1种,两周不重样。 (3)汤类:不少于 2种。 19 4、投标人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时间,保证饭菜足量、优质,做到品种多样,不 得出现少餐、缺餐现象。 5、同一品种热菜每周不能重样,同一品种主食相邻两天不能重样。 6、全年提供早中晚三餐。特殊情况下,根据采购方要求要提供加班夜餐。 7、投标方投标时要根据餐费标准分别制定四季食谱方案。 (五)食堂运营管理 1、采购方将现有的职工食堂场所、厨房设备、餐具物品等交由投标方管理。 2、投标方负责员工食堂的运营管理,并提供主、副食品的采购、加工、制作 服务,按照采购方提供的就餐人数及餐品标准向采购方员工提供优质早、中、晚餐 主、副食品。 3、投标方建立健全各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上墙悬挂,并建立伙食意见薄。 4、投标方负责依据质量保证大纲的规定,实施协议范围内的主副食制作,设 备器具维护、消毒,食堂设施与场地的卫生清洁等服务性工作。 5、采购方负责食堂的监督管理工作。 6、采购方员工就餐一律实行刷卡制,食堂不许收取现金。 7、外来人员就餐按照每餐餐费标准收取。 8、采购方如需调整开餐时间的,投标方应积极配合;双方就所增食品费用协 商后采购方予以支付。 9、节假日期间,根据传统风俗应适当给员工加菜。 10、投标方每周末提供下周食谱,并在公示栏公布,对职工集中反映不喜欢的 菜式及时调整。 (六)食品加工质量控制标准 1、粗加工 (1)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毒、有害、变色、有异味、腐败变质或者 20 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2)蔬菜加工按一拆拣、二浸洗、三加工的顺序加工。蔬菜切配前应先浸泡 10分钟以上,再经充分冲洗。禽蛋类在使用前应当对其外壳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处理。肉类、水产品类、蔬菜类食品原料的清洗必须分别在专用清洗池内进行。 (3)切配加工必须在专用操作台上进行,切配时要注意食品的质量。切配加 工后的食品原料应当保持整洁,放在清洁的容器内,并分别放置于货架或垫板上, 不得直接放于地面。当天切配的食品原料应当天烹调加工。 (4)刀、墩、抹布、容器要生熟分开,并有明显标记,使用后要清洗、消毒, 菜墩立放于通风、干燥处以防发霉,并注意防蝇、防尘。 (5)荤、素食品原料的盛放容器和加工用具应有明显标志,做到分开使用, 使用后应洗净,定位存放。 (6)加工过程中的菜渣应装入废弃物容器,不得随意丢弃在地上,也不得扫 入下水道。加工后应及时清理废弃物,并做好台面、地面、机器设备及工用具等的 清洁工作。 2、烹调加工 (1)烹饪人员要严格检查待烹饪加工食品原料的卫生质量,发现有腐败变质 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绝不烹制。 (2)加工食品时要充分加热,烧熟煮透,肉类食品烹调后应无血、无腥味、 无异味,严防外熟内生,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3)烹调好的菜、加工后的熟制品使用清洁、经过消毒的盆、瓢、碗、盘等 专用容器盛装,并有序排放于熟食台。烹调后的菜必须与食品原料、半成品分开存 放。 (4)设置冷藏留样冰箱,做到每餐每个主、副食品种留样 48 小时。 3、面食制作 21 (1)面食制作人员操作前先用肥皂刷洗双手,并反复用清水冲洗。 (2)工作台、工具架、电烤箱、烤盘、蒸笼以及制作面食的案板等应经常打扫 清洁干净。使用时要再次进行清理、检查,以免异物混入面中。 (3)每次和面时要检查面粉的感官质量,有问题的面粉一律不得使用。 4、凉菜(熟食)制作 (1)操作人员制作凉菜(熟食)前,必须双手洗净消毒,并戴口罩,用已清洗消 毒的专用工具制作。 (2)熟食专用冰箱内不准存放生食品和其他食品,盛放熟食必须使用容器。盛 有熟食的盆、盘等容器不能重叠,避免交叉污染。 (3)拌凉菜(熟食)时,需使用工具,不能用手直接接触熟食。 (七)食堂卫生标准 1、餐厅 (1)餐厅地面采取一扫、二拖的程序,保证无水渍、无残渣、无油腻感。 (2)餐桌、餐椅摆放整齐,桌面、椅面无水渍、无残渣、无油腻感。 (3)餐厅的洗手池、卫生间每日打扫,池面光滑洁净,池内无杂物、无异味, 配齐洗手液、手纸、垃圾桶等用品。 (4)门、窗、灯管、风扇、墙面等洁静、无灰尘、无蛛网。玻璃每年最少擦拭 两次,在重大节日前擦拭或由采购方主管食堂处(科)室根据时间安排,投标方负 责组织实施。窗帘每年清洗一次,要求整洁、干净并悬挂好。 (5)每周两次大扫除,用清洁剂清洗台面、地面,应做到餐厅内无蝇、蚊、蟑 螂、老鼠等。 (6)用餐时,不得清扫地面。 (7)指定餐具回收位置,配备食渣桶收集剩饭剩菜。 (8)每次用餐结束后,要做好地面及桌椅的清洁工作。及时做好食渣桶的清理 22 工作,保证每次餐前提供的食渣桶干净、无残留物。对所用的抹布等工具进行全面 消毒并放在指定位置挂放整齐。 2、餐具 (1)打饭勺、菜勺、汤勺统一用托盘盛放,不能直接放在台面。 (2)用过的餐具要经过初洗、清洁剂清洗、清水清洗、消毒四道工序处理;餐 具消毒必须达到《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GB14934)。 (3)餐具内外要干净干燥,无水渍、无油迹、无残留物,无异味。 (4)用餐前餐具要集中整齐摆放,筷子、汤匙用托盘盛放,不能直接放在台面。 餐具未经消毒不得循环使用。 (5)食堂所使用的盆、盘、瓢、勺、碗、称、刀、筷、铲等用具必须经过高温 或消毒水消毒后,方可使用。 (6)盆、盘、瓢、勺、碗、称、刀、筷、铲等用具严格执行一洗、二清、三消 毒、四保洁制度,消毒后必须清洗干净。 (7) 洗刷餐用具必须有专用水池,不得与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 (8)消毒后的餐具、工用具必须贮存在保洁柜内备用,保洁柜应定期清洗,保 持洁净。 (9)不准用抹布(特别是未消毒的抹布)擦拭已经消毒处理过的餐用具,防止二 次污染。 (10)每次清洗消毒工作结束后,要把水池、消毒池及地面等清洗干净,并对 所用的抹布等工具进行全面消毒。 3、食品 (1)食品存放要实行三隔离: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物与杂物隔 离。 (2)食品卫生采取“四定”办法:定人,定物,定时,定质量。 23 (3)食品加工要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标准进行,冻品要完全解冻,需浸泡的物品 要充分浸泡,食品需煮熟,任何有毒、霉、变质的食品不得加工食用。 4、厨房 (1)厨房的地面要保持无脏物,无脏水,墙壁、水管保持卫生,无油污,下水 道保持畅通,各种用具摆放整齐、有序。 (2)灶头和抽烟罩要经常打扫,保持干净明亮、无油污,各种调料的容器要干 净,排放整齐。 (3)工作台每次炒完菜后,必须把台上、台下的脏物冲刷干净。 (4)各种机械用具,保持无锈渍、无油污、无灰尘。 (5)冷菜间必须保持各种原料的清洁卫生,不准无关人员进入,以免发生食品 污染。 (6)定期擦洗冰箱、冰柜, 保持内外清洁卫生,保证贮存的食品无异味不变 质。 5、剩余食品管理质量控制标准 (1)剩余食品必须妥善保存,凉透后放入熟食冰箱冷藏保存,不可暴露存放在 常温下。 (2)冷藏食品(包括剩余食品)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 后,方可继续食用。 (3)不得将剩余食品和新鲜食品混合在一起存放或食用。 (4)已剩下两次的食品,必须及时处理。 (八)库房管理质量控制标准 1、入库必须按制度规定如实详细填写进货单、出货单,经办人员签字。 2、入库食品、原料等必须分类分格放置,并加标注,杜绝库内食品混淆不清、 放置地面等现象。 24 3、食品分类、分架存放需离地、隔墙 20 厘米(至少),地面、货架每天清扫, 保持整洁干净,物品摆放整齐。 4、库房通风良好无异味,注意防潮、防霉、防虫。 5、食品出库时要检查感官性状和保质期,要坚持食品先进先出原则,尽量缩短 储存时间。 6、每天要对库存食品进行检查、整理,重点检查食品有无霉变、包装有无损坏 及保质期是否到期等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提出处理意见,及时处理。 7、库房禁止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学类物品,禁止存放个人生活用品 或临时存放其他非食品货物。 (九)食堂安全质量控制标准 1、指定专人检查安全,建立日常巡检制度,检查中要认真尽责,做好记录,切 忌走过场。 2、不用炉灶时必须关闭煤气阀,切闭电源开关,切断总气源开关。食堂内的灭火 器具必须规范放置。 3、油烟过滤网、烟罩接油槽每餐后必须抹掉网上的油星,每周彻底清洗滤网一 次。 4、电插座不工作或工作不正常时,不准自行拆动或修理,应通知主管派人检修。 5、用水清洗墙壁时,不准淋湿电插座,严禁用水冲洗电插座及用电设备(保温 柜、消毒柜、烤箱、冰柜等各种电器设备)。 6、熟油不能放在高温的灶台上。 7、厨房与气房严禁吸烟。 8、发生火警时应先救人和撤离,同时报警。 9、指定专人巡逻,凡食堂内的灭火器具必须规范放置。 (十)双方权利和义务 25 1、采购方有权对投标方的管理服务进行监督检查、收支审查、考核验收和职工 满意度测评,并对查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投标方有义务进行整改。 (1)采购方有权督导投标方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2)采购方有权督导审核投标方按时拟定菜谱并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公示。 (3)采购方有权对投标方进货、加工、售卖全程监督。有权检查投标方进货渠 道、供货商营业执照、原料卫生合格证等,从源头保证食品安全;有权审查支出账 单,审核餐费收入,并进行成本核算,保证吃到标准;有权检查饭菜花样、数量、 质量、卫生情况,投标方有义务保证食谱切实落实到位,保质保量,保证健康卫生。 (4)采购方有权要求投标方按照规定的开餐时间准时开餐,不得无故提前或推 迟。如遇特殊情况确需提前或推迟时,要事先告知采购方,并及时向机关发出通知。 采购方因特殊需要要求投标方提前或推迟开餐时,提前通知投标方,投标方应严格 遵照执行,做好服务工作。 (5)采购方有权提出对投标方餐饮服务的意见或建议,投标方应立即整改。 (6)采购方为投标方提供服务所需的水、电、气、暖、低值易耗品等,费用由 采购方承担。 (7)采购方有权监督检查投标方餐饮服务人员个人卫生、餐具卫生、环境卫生, 不合格的地方投标方应随时整改。 (8)采购方有权要求投标方提供应急餐服务、工作餐服务,有工作餐时,采购 方提前通知投标方。 (9)采购方有权对投标方服务人员进行审查,对违反采购方机关和食堂规定的, 采购方有权要求投标方严肃处理并调换岗位。投标方服务人员应相对固定,在调换 员工时,应提前通知采购方说明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再进行调换。 2、投标方在采购方督导下做好机关食堂服务工作。 (1)投标方根据季节、气候、口味、习惯、意见、 建议,负责拟定每周食谱, 26 报采购方机关食堂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2)采购食材,要货比三家、质优价廉,不得采购三无食品、农药残留超标食 品,严禁弄虚作假、以次充好、以劣充优。投标方有义务配合采购方监督检查。 (3)投标方按照三星级酒店的服务标准为采购方提供餐饮服务,投标方餐饮服 务人员上班时间必须佩戴工号牌,持有身份证、健康证、与投标方签订有劳动合同。 投标方应确保其人员的身份真实、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4)投标方应积极接受采购方的监督和指导。认真组织和调配伙食,按采购方 规定标准,保质、保量、按时供应。投标方的厨师定期每季进行轮训,以保证满足 采购方不断更新、变换菜式和口味的要求。 (5)投标方必须严格执行食堂规章制度和财务制度。食堂饭菜供应要按照确定 的餐标制作,保证吃到标准,不得从中产生利润。 (6)投标方自主、独立承担食堂管理与服务的民事、经济及其他法律责任,依 法经办委托事项,不得做有损委托单位机关和职工利益的事。卫生检疫及餐饮服务 人员体检、伤残疾病等费用,均由投标方自理。 (7)投标方应按国家《劳动法》要求,为在机关食堂服务的投标方所有员工缴 纳社会保险、配置各种劳保,做好各种劳动保障。因此引发的劳动争议均由投标方 自行处理和负责。 (8)投标方应遵守《国家食品卫生法》和国家关于食堂卫生的各项规定,搞好 食品和环境卫生,积极接受监管委员会和爱卫会检查。所管理的厨房、餐厅要保持 清洁,及时消毒,要有防蚊蝇、老鼠、蟑螂等措施。碗筷、盛器等用具要放置有序。 食物的采购制作、储存均应符合卫生要求,餐具、食具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食 (饮)具消毒卫生标准》,杜绝饮食安全问题。 (9)要严格执行餐饮服务行业卫生的有关规定,服从采购方卫生体检监督,所 有工作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无传染病、皮肤病和餐饮行业禁止上岗的其他 27 疾病。要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体检,确认身体健康以后方可上岗。工作人员患有 流行、传染性疾病时应立即报告,暂停接触食物的工作,直到疾病痊愈为止。 (10)餐饮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不擅自离位,及时听取采购方需求和意见, 由采购方审批确定,食谱不符合采购方要求的, 投标方需在 2 日内更换,食谱每周 不重样,做好成本核算,基本收支平衡,并严格落实,保证采购方就餐人员 80﹪ 以上满意度,并接受采购方对饭菜质量的建议和意见。采购方就餐人员满意度不低 于 80%,采购方有权提出对主厨人员进行调整。 (11)投标方认真做好防火、防盗、 防投毒等安全工作,如因投标方人为因素、 管理不善或卫生条件不合格造成采购方人员的身体受到危害和财产损失,由投标方 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12)投标方有义务对采购方提供的场地及运行所需设施设备进行妥善使用和 保管,因使用管理不当造成总队设施设备损坏、报废、丢失的,投标方要承担维修、 更换或照价赔偿责任,严防采购方资产流失。 三、商务要求 *1、投标报价: 本项目预算为 120 万元(包含材料费、人员费、管理费、税费等一切费用), 投 标人投标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投标。 投标报价包含完成采购项目的技术服务、 实施、运输、保险及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 *2、 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3、项目服务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采购人每月据实支付合同价款,次月初采购方支付上月合同价款。 5、项目验收要求: 28 项目交付后由采购人根据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组织验收。 注:上述商务要求中加*项目为重要商务要求, 投标承诺低于招标文件规定要 求的其投标无效 29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 合同参考范本 (服务类) 合同书 项目名称: 甲方: 乙方: 签订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30 年 月 日, (采购人名称) 以 (采购方式) 对 (同前页项 目名称)/(包号)/(标包名称) 项目进行了采购。经 (相关评定主体名称) 评定, (成交供应商名称) 为该项目成交供应商。现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 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 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 (采购人名称) (以下简称:甲方)和 (成交供应商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1.1 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 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 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1.1.1 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1.1.2 成交通知书; 1.1.3 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1.1.4 竞争性磋商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1.1.5 其他相关采购文件。 1.2 标的 1.2.1 标的名称: ; 1.2.2 标的数量: ; 1.2.3 标的质量: 。 1.3 价款 本合同总价为:¥ 元(大写: 元人民币)。 分项价格: 序号 分项名称 分项价格 总价 1.4 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 1.4.1付款方式: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10.5款 1.4.2 发票开具方式:增值税发票 1.5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1.5.1 履行期限: ; 1.5.2 履行地点: ; 31 1.5.3 履行方式: 。 1.6 违约责任 1.6.1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 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 %计算,最 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 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6.2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 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 的 %;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 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6.3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 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 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对 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 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 本合同; 1.6.4 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 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 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 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 济方式; 1.6.5 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 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 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7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 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7.1 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 1.7.2 向 (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 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出的人民法院名称) 人民法院起诉。 1.8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 甲方: 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32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人: 联系人: 约定送达地址: 约定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开户账号: 开户账号: 33 三、分包 不得对本项目进行分包。 34 第五章 磋商方法及标准 一、磋商原则 1、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磋商人员应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令,维护采购人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3、采购人不徇私情,不得明招暗定,杜绝不正之风。 4、磋商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均有同等机会参加竞争。 5、磋商小组成员不得透露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 荐情况以及与磋商有关的其它情况。 二、磋商方法和标准 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办法和标准,磋商小组对 每一份有效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综合打分,并按照供应商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 序,推荐 1-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确定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三、磋商步骤与方法 3.1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各供应商进行资 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确认其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 求,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响应文件可进入下一步评审。 3.2澄清有关问题。为了有助于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磋商 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 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性文件应当以书面形 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授 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公章。 3.3磋商。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 查的每一份有效磋商响应文件的商务和技术部分响应程度进行评审,并与各有效磋 商方分别进行磋商并打分。 磋商过程中磋商双方不得涉及其他磋商方的有关磋商信息。磋商小组如需对采 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进行修改时,须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 所有参加磋商的有效供应商;所有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必须在递交最 终报价前确定;磋商结束后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一经报 35 出不能修改,而且也不能再以任何理由取消供应商资格。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 退出磋商,供应商退出磋商后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汇总磋商小组成员对各供应商商务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和该磋商方最终报 价得分,两者相加后即为该磋商方综合得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 1-3 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 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参加磋商的,联合体 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 给予联合体磋商总价 2%的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 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型、微型企业以加盖县级以上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或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公 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如弄虚作假将依照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处理。(详 见附件 1)。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 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 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 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时,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 2),否则不予认可。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 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 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如是监狱企业则需提供上述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 3),否则不需要提供。 3.4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确定。磋商小组根据综合打分结果,并按综合得分由高 到低顺序推荐 1-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3.5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 方式和相关情况、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 组成员名单、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 36 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等。 37 政府采购评分表及说明 序 号 评分内容 评分说明和标准 1 报价 (30分)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最后磋商报价为磋商 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30 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 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 价)×30 注: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不参 与报价得分的计算。 2 技术部分 (45分) 服务内容及服务 指标响应程度 (20 分) 根据投标人服务内容及服务指标响应程度优劣进行分档打 分:第一档,响应完善,服务内容详细、合理,符合相关标 准和规范,完全满足采购需求且优于其他档次投标人,得 14.5-20 分;第二档,响应完备,服务内容较详细和合理,符 合相关标准和规范,满足采购需求,得 8.5-14 分;第三档,服 务内容基本响应,但欠完备、欠合理,得 0-8 分。 实施方案综合评 价(25 分) 根据投标人服务实施方案(技术服务完备程度、人员配备和 团队情况、响应程度)进行综合比较打分:第一档,方案合 理,内容详细,措施完善,可行性强,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 要求,得 17.5-25 分;第二档,方案较合理,内容较详细, 措施合理,可行性较好,达到招标要求,得 8.5-17 分;第三 档,方案内容有遗漏,措施欠合理,可行性较差或低于其他 档次投标人,得 0-8 分。 3 商务部分 (20分) 商务标响应情 况(5 分) 不能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重要商务条款要求的为无效投标。 在满足招标文件重要商务条款的基础上,对投标人商务条款 响应程度进行综合比较评价:第一档,响应全面,描述完备、 细致,完全满足且部分优于采购需求,得 3.5-5 分;第二档, 响应较全面、细致,满足采购需求,得 1.5-3 分; 第三档, 基本响应采购需求,但有缺陷或部分一般指标不满足需求, 得 0-1 分。 组织结构及项目 团队(15 分) 根据投标人项目实施团队的组织结构和人员配备优劣进行比 较打分:第一档,组织管理机构完善、合理,团队人员构成 专业性强、经验丰富符合项目特点的,得 10.5-15 分;第二 档,组织管理机构健全、合理,团队人员构成和专业性较好, 相关经验较丰富,符合项目需求的, 得 5.5-10 分;第三档, 组织管理机构和人员构成基本合理,专业性和相关经验有欠 缺或低于其他档次投标人,得 0-5 分。 4 同类业绩(5 分) 供应商每提供一份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 准),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同类项目业绩合同得 1 分,此项最 多得 5 分。 磋商响应文件中附业绩合同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合计(100分) 38 第六章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不适用) 39 第七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正本或副本 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食堂购买服务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采购编号:HBZJ-2021N018】 供 应 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40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四、竞争性磋商保证金 五、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六、商务条款偏离表 七、服务方案及应急措施 八、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九、供应商同类业绩情况表 十、诚信廉洁承诺函 十一、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料 十二、最终报价表 十三、附件 自行标注页码。 41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 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服务期 ,工 程质量达到 标准。 2.我方承诺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3.已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服务内容。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2020年 月 日 42 (二)投标函附录 项目名称: 序号 条款内容 约定内容 备注 1 项目负责人 姓名: 2 服务期 3 质量标准 4 …… …… 备注:投标人在响应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采购人 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3 二、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1、后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44 三、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 (项目名称、编号)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 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 1.后附被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并出席磋商会议的,不提供此项。 45 四、磋商保证金 1、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户开户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竞争性磋商保证金电汇或转账凭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46 五、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5-1 供应商营业执照(企业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个体工商户提供个体工 商户营业执照,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2、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具有专业审计资格的机构出具的 2019年度财务审 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如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须 加盖投标人公章,资信证明中如明确注明复印无效的则必须提供资信证明原件); 5-3、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及社保缴纳的证明材料(如依法 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 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5-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相 关证明资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47 六、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磋商文件商务条款 响应文件商务条款 说明 1 响应文件组成 2 服务期 3 项目地点 4 投标有效期 5 磋商保证金 6 付款方式 7 其他条款 。。。。。。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上述表格中 1-6 项为实质性条款,如有一项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即为非实质行响应竞 争性磋商文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48 七、服务方案 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服务内容及服务指标响应程度 2. 实施方案 …… 投标人格式自拟 49 八、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项 目 负 责 人 简 历 表 项目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担任项目经理年限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开、竣工 日期 在建或 已 完 工程质量 注:1、本表后应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2、本表后应附本项目供应商拟对本项目投入人员的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50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 项目名称: 注:辅助说明资料主要包括管理机构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有关复印证明资料以及供应 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辅助说明资料格式不做统一规定,由供应商自行设计。 51 九、供应商同类业绩情况表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元) 项目内容 合同签订时间 备注 注:提供符合要求的同类项目业绩,本表后按填写顺序后附业绩证明资料原件扫描 件并加盖公章。 52 十、诚信廉洁承诺函 为充分体现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本单位在参与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食堂购买服务(采购编号: HBZJ-2021N018)政府采购过程中特作以下承诺,以保证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任何 违规、违纪行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若有违反,甘愿接受没收磋商保证金及相应 处罚,直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1.不以任何手段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谋取磋商的不正当照顾。 2.不以提供不正当利益等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谋求不正当利益。 3.在确定中标人前,不向磋商小组打招呼谋求照顾,不与采购人就磋商价格、 磋商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4.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5.不与供应商之间相互串标、串标。 6.不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7.不以他人名义磋商或者以其它方式骗取中标。 8.中标后,不将中标项目转让他人,或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他人。 9.中标后,与采购人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中标人的磋商响应文件订立合同, 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0.主动接受并配合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供应商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签字或盖 章) 年 月 日 53 十一、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料 54 十二、磋商最终报价表 项目名称 供应商 磋商最终报价 大写: 小写: 服务期 质量标准 说明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不装订在磋商响应文件内,供应商可准备好空白表格并按要求盖章 签字,待递交最终报价时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填好数据同时上传至平台扫描件。 2、如能够成交,最终报价表与磋商函报价的差额,签订合同时按照现行计 价规范对工程量计价表进行调整并将调整后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工程量清单计 价规范的格式要求填写并盖章)报备给采购人。 55 十三、附件(如需) 附件 1: 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适用于中小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 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 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 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 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 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如供应商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弄虚作假将 依照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56 附件 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 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 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 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 不重复享受政策。 57 附件 3: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说明:如是监狱企业则需提供上述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需要提供。

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