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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安居区保石镇水井九年义务教育学校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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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安居区保石镇水井九年义务教育学校食材采购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遂宁市安居区保石镇水井九年义务教育学校食材采购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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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GXZBL采磋(2021)027号(招标文件编号:GXZBL采磋(2021)027号)

二、项目名称:遂宁市安居区保石镇水井九年义务教育学校食材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绿优味源食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遂宁市遂宁高新区物流港物流园区主干道A东侧西部铁路物流园4号楼仓库及附属用房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四川绿优味源食品有限公司 遂宁市安居区保石镇水井九年义务教育学校食材采购 null null 1批 null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杜峻岭,敬小菊,夏振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相关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7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成交金额为各产品基准单价的97%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遂宁市安居区保石镇水井九年义务教育学校

地址:遂宁市安居区保石镇水井街一号

联系方式:夏老师 138825822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国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遂宁市河东新区鼎盛国际(银座)13楼1号

联系方式:刘先生0825-28187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老师

电 话: 13882582260

国祥招标 招标编号:SCGX 采磋(2018)027 号 第 1 页 共 67 页 遂宁市安居区保石镇水井九年义务教育学校 食材采购 采购编号:GXZBL 采磋(2021)027 号 中国·四川(遂宁) 遂宁市安居区保石镇水井九年义务教育学校、四川国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二〇二一年二月 磋商编号:GXZBL 采磋(2021)027 号 第 2 页 共 67 页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3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6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27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28 第五章 竞争性磋商项目内容.................................................................................................29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37 第七章 评审方法.....................................................................................................................55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64 磋商编号:GXZBL 采磋(2021)027 号 第 3 页 共 67 页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四川国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遂宁市安居区保石镇水井九年义务 教育学校(采购人)委托,拟对食材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XZBL 采磋(2021)027 号 2.采购项目名称:遂宁市安居区保石镇水井九年义务教育学校食材采购 3.采购人:遂宁市安居区保石镇水井九年义务教育学校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国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自筹资金 40 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 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 罪记录承诺; (7)供应商为食品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非食品生产 厂家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获取方式:本次磋商邀请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以 采购公告形式发布,磋商文件现场发售,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 份证复印件。 磋商编号:GXZBL 采磋(2021)027 号 第 4 页 共 67 页 2.发售时间:2021 年 2 月 20 日至 2021 年 2 月 23 日 17:00 时前(北京时间)。 3.发售地点:遂宁市河东新区鼎盛国际(银座)13 楼 1 号。 4.本项目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得转 让)。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 年 2 月 25 日 14:00(北京时间)。 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 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1 年 2 月 25 日 14:00(北京时间)。 十、磋商地点:遂宁市河东新区鼎盛国际(银座)13 楼 1 号。 十一、磋商保证金: 金 额:? 0 元 交款方式:1.银行柜台转账;2.银行电汇;3.网上银行转账;4.保函(银行、 保险、国有融资性担保公司)。 收款单位:四川国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收款帐号:117204421888 开 户 行:中国银行遂宁城北开发区支行 交款截止时间:2021 年 月 日 17:00 前(磋商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 准,须以对公账户交纳)。 (根据川财采(2020)28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十二、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成交价的 5% 交款方式:1.银行柜台转账;2.银行电汇;3.网上银行转账;4.保函(银行、 保险、国有融资性担保公司)。 交款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前 收款单位:遂宁市安居区保石镇水井九年义务教育学校 收款帐号:由采购人指定 开 户 行:由采购人指定 (注:根据川财采〔2020〕28 号文件规定,鼓励采购人免收中标(成交)供应商的 履约保证金。) 十三、代理服务费: 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件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 磋商编号:GXZBL 采磋(2021)027 号 第 5 页 共 67 页 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 代理服务费收取时间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遂宁市安居区保石镇水井九年义务教育学校 采购人地址:遂宁市安居区保石镇水井街一号 联系人:夏老师 联系电话:13882582260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国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遂宁市河东新区鼎盛国际(银座)13 楼 1 号 邮 编:629000 联 系 人:(业务)李女士 联系电话:15680368781 联 系 人:(财务)刘先生 联系电话:15983098215 座机电话:0825-2818707 电子邮件:39089334@qq.com 磋商编号:GXZBL 采磋(2021)027 号 第 6 页 共 67 页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 40 万元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各产品基准单价的 100%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 额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磋商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 算金额不得调整;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 容,在评审报告中记录。 2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50%或者低于 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 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 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 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 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 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 陈述)。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 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 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 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 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 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 件作为无效处理。 3 联合体 本采购项目不允许联合体 磋商编号:GXZBL 采磋(2021)027 号 第 7 页 共 67 页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4 小微企业(监狱企 业视同小微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视同小微企业)价 格扣除和失信企业 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价格扣除 1.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 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 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活动的, 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 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3%的价格扣 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 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 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 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采购活 动按照 6%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 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 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 件中进行承诺。 5 评审情况公告 评审结果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告 6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磋商编号:GXZBL 采磋(2021)027 号 第 8 页 共 67 页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7 磋商保证金 (根据川财采 (2020)28号文件 规定,本项目不收 取磋商保证金。) 金 额:? 0 元 交款方式:1.银行柜台转账;2.银行电汇;3.网上银行转账; 4.保函(银行、保险、国有融资性担保公司)。 收款单位:四川国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收款帐号:117204421888 开 户 行:中国银行遂宁城北开发区支行 保证金交款截止时间:2021 年 月 日下午 17:00 时前(磋 商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须以对公账户交纳)。 8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成交价的 5% 交款方式:1.银行柜台转账;2.银行电汇;3.网上银行转账; 4.保函(银行、保险、国有融资性担保公司)。 交款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前 收款单位:遂宁市安居区保石镇水井九年义务教育学校 收款帐号:由采购人指定 开 户 行:由采购人指定 (注:根据川财采〔2020〕28 号文件规定,鼓励采购人免收中标 (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 9 响应文件份数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其它响应文件(正本 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文档(U盘)壹份。 10 响应文件的密封 和标注 响应文件装袋密封要求:供应商应将密封袋上标注“正本”、“副 本”字样,并在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编号、供应商名称。 11 磋商文件咨询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825-2818707 12 磋商工作咨询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825-2818707 13 成交通知书领取 成交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示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 证明证件到四川国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825-2818707 地址:遂宁市河东新区鼎盛国际(银座)13 楼 1 号 14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采购人负责对采购文件技术参数部分的 询问,代理机构负责采购文件技术参数部分以外的询问。 磋商编号:GXZBL 采磋(2021)027 号 第 9 页 共 67 页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5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825-2818707 地址:遂宁市河东新区鼎盛国际(银座)13 楼 1 号 16 代理服务费 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件规定收取代理 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 代理服务费收取时间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 二、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货物/服务采购。 1.2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 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遂宁市安居区保石镇水井九年义务教育学校。 2.2 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国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合格的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磋商费用 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 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 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 磋商编号:GXZBL 采磋(2021)027 号 第 10 页 共 67 页 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 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 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采 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 单一产品采购: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采购项目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 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 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 同品牌产品,其它任何情形不作同一品牌处理。 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是菜籽油。 5.5 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5.6 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 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7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 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5.8 回避。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 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 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 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 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 指磋商小组成员。 磋商编号:GXZBL 采磋(2021)027 号 第 11 页 共 67 页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 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 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实质性要求) 6.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竞争性磋商,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竞争性 磋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争性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第一章第五条第一款第 1项至第 6项规定的条件。 6.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 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参与竞争性磋商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 6.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竞争性磋商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竞争性磋商 的一切事务。 6.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 承担连带责任。 6.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将按照资质等 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6.6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 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磋商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根据川财采(2020)28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7.1 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提交磋商文件规定数额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 其报价的一部分。联合体磋商的,可以由联合体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 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7.2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 7.3 供应商所交纳的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 7.4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及合同后五个工 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代理机构不 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 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内。) 7.5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 (1)在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磋商编号:GXZBL 采磋(2021)027 号 第 12 页 共 67 页 (3)成交后放弃、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4)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6)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7)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8.1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 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 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8.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 文件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 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供应商同意延 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8.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 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 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供应商 同意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9.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 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 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9.2 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 产权。 9.3 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响应文 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 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 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9.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 的相关费用。 磋商编号:GXZBL 采磋(2021)027 号 第 13 页 共 67 页 三、磋商文件 10.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0.1 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 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 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0.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 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 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 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1.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 或者修改。 11.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 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 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 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 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 截止时间。 11.3 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 组成部分。供应商没有查阅、接收而带来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1.4 供应商要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质疑询问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 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递交给四川国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1.5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递交响应文 件截止时间和竞争性磋商时间,并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变更公告。变更公告包括下列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 (2)变更事项; (3)采购人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 (4)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2.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磋商编号:GXZBL 采磋(2021)027 号 第 14 页 共 67 页 12.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磋商文 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 者召开答疑会。 12.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 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 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 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 无效处理。 12.3 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 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磋商过程中澄清。 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4.1 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采购事宜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 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 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供应商的 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4.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 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 量单位。 16.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磋商文件规定为准。 17.响应文件格式 17.1 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六章的规定要求。 17.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磋商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8.响应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 磋商编号:GXZBL 采磋(2021)027 号 第 15 页 共 67 页 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 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2 其他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采 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 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3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 的复印件,电子文档采用光盘或 U盘制作。 18.4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 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 18.5(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 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 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8.6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8.7(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 者合页装订。 18.8(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参照《四 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 18.9 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磋商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19.1 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电子文档须单独密封。 19.2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 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 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之规定密封后 送达开标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20.2 递交响应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磋商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应当与供应商名 磋商编号:GXZBL 采磋(2021)027 号 第 16 页 共 67 页 称和磋商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但是,响应文件实质内容报名供应商名称和磋商文 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 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响应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20.3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 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 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 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 供应商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 章。修改书应按供应商须知第 18 条、第 19 条之规定编制、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 标注“修改”字样。 21.3 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其响 应文件。撤回响应文件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21.4 响应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 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 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 者更正,再行修正。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 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 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1.5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评审 22.开启磋商文件 22.1 采购代理机构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会,采购人、供应 商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 磋商编号:GXZBL 采磋(2021)027 号 第 17 页 共 67 页 22.2 开启磋商文件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部门对磋商活动进行现场监 督。 23.磋商程序 磋商会主持人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磋商会议开始,按照规定要 求主持磋商会。磋商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23.1 宣布磋商会开始。磋商会议时间到,主持人宣布磋商会开始并致辞,当众宣布 参加磋商会的采购代表、现场监督人员、主持人、会议记录人员名单,根据“供应商签 到表”宣布参加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 23.2 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23.3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在现场监督下对自己递交 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当场宣布检查情况。 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响应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响应文件的 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 23.4 磋商小组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和技术、服务 性审查。 23.5 当众宣布供应商资格审查结果。 23.6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代表现场抽取磋商顺序。 23.7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就技术、服务进行磋商。 23.8 磋商结束之后进行最后报价。 23.9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23.10 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3.11 磋商会结束。 24.磋商小组 24.1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及根据采购项目情况确定的技术或经济或法律类等有关 专家三人或以上的单数组成。 24.2 本项目磋商专家在四川省评审专家库中确定。 24.3 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事项,可提请采购单位书面解 释说明。发现磋商文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可以拒绝评标和磋商,并向采购 单位以书面形式说明情况。 24.4 磋商专家在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按照采购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进行评 磋商编号:GXZBL 采磋(2021)027 号 第 18 页 共 67 页 审,提供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评审意见。 (3)就技术和服务部分进行磋商,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 清。 (4)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5)保守秘密。不得透露采购文件咨询情况,不得泄漏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知悉的 商业秘密。 (6)发现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及时向采购代 理机构报告并加以制止。 (7)解答有关方面对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询问,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构答复供应商质疑等事宜。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向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24.5 磋商专家在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1)应邀按时参加磋商采购活动。遇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或途中遇阻不能按时参加磋 商采购的,应及时告知四川国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得私自转托他人。 (2)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 审项目,如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也可要求该评审专家回 避。 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 担任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与参加该采 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情况。 (3)磋商过程中关闭通讯设备,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 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现场监督人员陪同下进行。 (4)资格审查和磋商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磋商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 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要求参加该采购项目 的供应商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为借口,表达与其原响应文件原意不同的新意见;不得以 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撰写评审意 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5)在咨询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产品标准,认真听取咨询方的合理要 求,提出科学合理的、无倾向性和歧视性的咨询方案,并对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承担个 人责任。 (6)采购代理机构制定的其他评审工作纪律。 磋商编号:GXZBL 采磋(2021)027 号 第 19 页 共 67 页 25.资格审查 25.1 磋商小组依据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 较。磋商小组在审查过程中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和解释。磋 商小组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审查供应商资格响应性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以及供应商的响 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情况。 (2)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响应文件是否有效签署、响应文件是否按竞争性磋商 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编制,且影响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资格性。 25.2 磋商小组在对供应商资格审查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规 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得违背采购法和磋商文件规定。 25.3 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资格审查过程不符合采购法或者磋商文件规定 的,应当及时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25.4 磋商小组资格审查结束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资格审查报告,确定参加磋商的 供应商名单。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磋商小组成员对资格审查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写明并说明 理由。签字但不写明不同意见或者不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 25.5 磋商小组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当场向所有递交响应文件的供 应商宣布通过资格审查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供应商的 原因。 25.6 磋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失败: (1)参加本节规定的磋商供应商均被淘汰的; (2)磋商结束,供应商响应文件均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的; (3)供应商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 (4)其他无法继续开展磋商或者无法成交的情形。 25.7 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实质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 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1)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 (2)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 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3)除磋商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 的; (4)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响应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 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磋商编号:GXZBL 采磋(2021)027 号 第 20 页 共 67 页 (5)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26.资格审查及磋商原则和程序 26.1 严格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 供应商。 26.2 资格审查和磋商过程严格保密。供应商对磋商小组的资格审查和磋商过程或合 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递交响应文件被拒绝。 26.3 没有通过磋商小组资格审查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6.4 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分别就技术和服务进行磋商。磋商的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 26.5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获得采购人同意后,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变更磋商文件内 容,将变更的内容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6.6 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变更其中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形成 书面材料送磋商小组,变更内容应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26.7 磋商小组经过磋商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仍然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 最低要求的,或者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 磋商小组将淘汰该供应商,不允许其参加最后报价。同时磋商小组将书面通知该供应商, 并说明理由。 26.8 磋商在供应商响应文件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磋商小组应 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 不得少于 3 家【符合《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 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 号)的除外】。磋商小组确定的最后报价为供应商的最终 报价。磋商报价中,供应商后一轮报价不能高于供应商自己的上一轮报价。采购代理机 构根据磋商小组的安排,组织所有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场所、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报 价。 26.9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 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7.磋商结果 磋商小组将评审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排 列顺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服务方案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8.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28.1 磋商结果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后,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也可以现场授权 磋商编号:GXZBL 采磋(2021)027 号 第 21 页 共 67 页 评审委员会确定成交候选人。 28.2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 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社会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破产、重组等原因 确定无法履行采购合同的; (3)成交候选供应商书面自愿放弃成交,且无其他非法目的的; (4)其他不应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情形。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以上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 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重新组织采购。 28.3 采购人确定供应商后,应当及时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国政 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成交结果公告包括下列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 (2)成交供应商名单; (3)采购人名称、采购人地址及联系方式; (4)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28.4 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时缴纳履约保 证金,并按规定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 成部分。 28.5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 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8.6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 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 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成交人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 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成交事项 29.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将按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采购人授权磋 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排名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9.1 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 磋商编号:GXZBL 采磋(2021)027 号 第 22 页 共 67 页 定成交供应商。 29.2 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 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 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 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 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9.3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 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 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30.成交结果 30.1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 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30.2 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 商应当及时按磋商文件规定交纳。 30.3 成交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应当通过邮寄、 快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 31.成交通知书 31.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1.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 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31.3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 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 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 采购活动。 磋商编号:GXZBL 采磋(2021)027 号 第 23 页 共 67 页 七、合同事项 32.签订合同 32.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 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 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2.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 力的合同组成部分。 32.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 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 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2.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 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32.5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应将签订的合同原件一份送交四川 国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留存备案。 32.6 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 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33.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33.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磋商文 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 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 的主要合同义务。 33.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 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33.3 中小企业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规定的政策获取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 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34.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34.1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 成交供应商将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 磋商编号:GXZBL 采磋(2021)027 号 第 24 页 共 67 页 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34.2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5.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 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 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 不得在原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 收标准等必须与原采购合同一致。 36.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36.1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6.2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 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37.履行合同 37.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 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7.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8.验收、付款及退付履约保证金 38.1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参照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8.2 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等相关资料办理履约保证 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 还可能会参照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 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9.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八、磋商纪律要求 40.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磋商编号:GXZBL 采磋(2021)027 号 第 25 页 共 67 页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8)将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 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九、询问、质疑 41.询问、质疑的接收和处理参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策 法规模块查询)。 42.质疑书应明确阐述磋商文件、开评标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 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并确保真实性,便于有 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43.质疑人行使质疑权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 原则,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 十、其它 44.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 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 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 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 45.(实质性要求)在本次递交磋商文件之前一周年内,供应商本次磋商中对同一 磋商编号:GXZBL 采磋(2021)027 号 第 26 页 共 67 页 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相比不得高于 20%。 46.(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 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47.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则作无效处理。 磋商编号:GXZBL 采磋(2021)027 号 第 27 页 共 67 页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 罪记录承诺; (7)供应商为食品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非食品生产 厂家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详见第四章。 磋商编号:GXZBL 采磋(2021)027 号 第 28 页 共 67 页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 3.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4.体现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①可提供 2019 或者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 报告复印件;②也可提供 2019 或者 2020 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③新成立的公司(未满一年)可提供公司内部的财务月报或季 报; 5.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记录承诺; 8.供应商为食品生产厂家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供应商非食品 生产厂家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二、供应商应提供的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磋商编号:GXZBL 采磋(2021)027 号 第 29 页 共 67 页 第五章 竞争性磋商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最高限价 1.项目名称:遂宁市安居区保石镇水井九年义务教育学校食材采购 2.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各产品基准单价的 100% (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报价 处理) 二、投标报价说明 1.报价要求 供应商所报价格(包括但不限于)为送达指定地点含税价以及食材、损耗、仓储、 运输、加工服务、检测、人工等一切所需费用。 2.投标报价 供应商对所有产品按基准单价的百分比进行统一报价,报价不得高于 100%。 3.确定结算价格 最终结算价格=基准单价×报价。 4.基准单价确定 (1)由学校安排人员每周对学校周边市场进行市场询价(不少于三家,完善询价资 料并存档),以区发改局的市场询价价格做最高控制价,供应商的价格不得高于最高控 制价。 (2)结算方式。采取每月结算的方式进行,价格以每周同类产品询价平均数作为结 算价(不能高于同期区发改局的市场询价价格,询价平均数高于发改控制价的,以发改 市场询价作为结算价)。 (3)学校将严格按所需食材相同品牌、品级、品质、包装规格进行询价工作。 三、技术参数 序号 名称 参数要求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干杂 1.包括但不限于:玉米糁、花生仁、干木耳、 干香菇、粉条、玉米淀粉、干紫菜等。 其中: 千克 以实际 使用数 量结算 磋商编号:GXZBL 采磋(2021)027 号 第 30 页 共 67 页 玉米糁:净含量≤20 千克/袋;留存 2.00mm 筛网的不多于5%,通过0.71mm筛网的不多于20%。 花生仁:净含量≤25 千克/袋,三级,符合 国家标准 GB1533-86。 干木耳:水份≤5%、杂质≤0.1%,非加工用 品。 干香菇:菌盖直径≥3 ㎝、残缺菇≤2.0%、 净含量≤1千克/袋。 粉条:净含量≤25 千克/袋,符合国家标准 GB/T 23587-2009。 玉米淀粉:产品等级 优级;净含量≤25 千 克/袋,符合国家标准 GB31637—2016。 干紫菜:净含量≤2 千克/包,符合 GB T 23597-2009 标准。 2.包装完好、无破损、无变形,无污染。 3.分类码放配送。所有产品配送到学校之日 起保质期不少于 90 天。 4.不得含有二氧化硫和非法使用添加剂;重 金属元素、农药残留不得超标,无感官异常。必 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5.食品原料必须符合国家最新质量、卫生、 安全标准或行业质量要求;定型包装类食品原料 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商品的包装应符 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具备产品合格证,不 变质,不过期。 2 调味品 1.包括但不限于:酱油(老抽)、醋、鸡精、 味精、盐、豆瓣酱、料酒、火锅料。 其中: 酱油(老抽):酿造一级,瓶装,符合 GB 18186-2000 标准;非转基因食品。 醋:酿造一级,瓶装,符合 GB/T 18187-2000 标准。 鸡精:一级,净含量≤500g/袋。 味精:符合 GB 2720-2015 标准,净含量≤ 500g/袋。 / 以实际 使用数 量结算 磋商编号:GXZBL 采磋(2021)027 号 第 31 页 共 67 页 盐:符合食用盐国家标准,GB/T5461-2016, 净含量约 500g/袋。 豆瓣酱:包装完好,单件净重≤10 千克,非 转基因食品,符合 GB/T 20560-2006 标准。 料酒:瓶装,≤ 500ml/ 瓶,符合 SB/T 10416-2007 标准。 火锅料:袋装,每袋净重≤500 克。 2.产品包装应符合国家食品包装的要求;定 型包装且包装完整、无渗漏、无破损;印有 SC 标志及生产编号;包装上应注明产品名称、配料 表、质量等级、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 标准。 3.分类码放配送。所有产品配送到学校之日 起保质期不少于 90 天。 3 大米 1.质量指标:二级以上(提供有资质检验机 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2.产品规格:每袋大米净重≤25 千克。 3.执行标准:符合粮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 2715-2016 和大米国家标准 GB/T 1354-2018 相关 技术标准。 4.包装要求:产品包装坚固结实,封口严密, 符合《粮食销售包装》GB/T17109 和《预包装食 品标签通则》GB7718 标准的规定,印有 SC 标志、 品名、等级、产品执行标准、数量、出厂名、厂 家地址、电话、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合格证等。 5.送到学校的大米生产日期必须在两个月 内。 千克 以实际 使用数 量结算 4 菜籽油 1.质量指标:四级及以上物理压榨非转基因 食用菜籽油(提供有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检 测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产品规格:每桶纯菜籽油包装规格≤10 升。 3.执行标准: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 GB2716-2018 及菜籽油 GB/T1536-2004 中压榨菜 籽油相关技术标准。 4.包装要求:产品包装坚固结实,封口严密 升 以实际 使用数 量结算 磋商编号:GXZBL 采磋(2021)027 号 第 32 页 共 67 页 无油迹等渗漏现象,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7718 和 《 食 用 植 物 油 销 售 包 装 》 GB/T17374-2008 要求的塑料桶,印有 SC 标志、 产品名称、配料表、加工方式、净含量、厂名、 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执行标准。 5.送到学校的菜籽油生产日期必须在两个月 内。 5 鸡蛋 1.无公害或绿色鲜鸡蛋。符合 GB2749-2015 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 2.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从出厂打码日期 到学校日期不超过 15 天。 3.鸡蛋完好无破损、无沙壳,清洁、无畸形。 上述3项需提供检验合格报告(提供具有检验 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检验报告复印件) 4.鸡蛋的养殖企业应具有有效的《动物防疫 条件合格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枚 以实际 使用数 量结算 交货时, 采 购 人 随 机 抽 取 10 枚 鸡 蛋 现 场称重, 每 个 鸡 蛋 重 量 不 能 低 于45克, 否 则 采 购 人 有 权拒收。 6 蔬菜 1.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豆芽菜及豆制品、胡萝 卜、白萝卜、白菜、花菜、佛手瓜、冬瓜、茄子、 豇豆、青豆、洋葱等叶菜类、茎菜类、根菜类、 果菜类、花菜类等。 实际以当季蔬菜和采购人通知为准。 2.蔬菜要求干净、优质、新鲜、无感观异常。 须符合 GB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或国家最新质量标准和安全 标准;农药残留不得超标。 3.叶菜类:鲜嫩,无枯黄叶,无花斑叶,无 烂叶;叶茎完整无折断,基部不老化,干爽无水; 无裂口损伤,表面无泥土及其它杂物,无明显机 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 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要 结球适度,花叶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 形花,农药残留不得超标。 千克 以实际 使用数 量结算 磋商编号:GXZBL 采磋(2021)027 号 第 33 页 共 67 页 根茎类:个体均匀,根形完整,无畸形,无 泥土,无虫蛀和机械伤,无腐烂,无断折断裂, 不萎蔫变软,不发芽,不变绿,不空心,不糠心, 不黑心,弹击有实心感,农药残留不得超标。 芽苗类:鲜嫩、无老叶、无花斑黄叶,根部 切口新鲜,茎叶完整,无腐烂现象,农药残留不 得超标。 菌类:色泽与其品种相适应,气味正常;无 腐烂及虫蛀株,无发霉,无失水枯萎,朵片完整, 手轻捏不能有水渗出为宜。 4.包装材料应清洁、卫生、无污染、无异味、 无有害化学物质、内壁光滑。内包装采用 0.01~ 0.03 毫米厚的塑料薄膜或塑料薄膜袋、包装纸, 包装时应确保透气良好。外包装使用纸箱、塑料 箱(高密度聚乙烯、聚苯乙烯)、钙塑箱(聚乙 烯和碳酸钙)、板条箱、竹筐、柳条筐、塑料网、 塑料袋等便于搬运,防止蔬菜的机械损伤。 5.每批次产品应提供农药残留检测合格证明 材料、产地准出证明材料。 7 肉类 1.肉食类应确保新鲜,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 疫合格证明,经过遂宁市或船山区防疫站检验盖 有合格的图章的活鲜肉类。每次随货提供该批次 货物的检验检疫报告和肉品质量合格证。 2.经检验检疫合格,严禁提供注水、注胶、 病猪、死猪、老母猪肉。 3.肉质紧密,富有弹性。 4.皮薄膘肥,皮无斑点。 5.脂肪呈白色或乳白色,有光泽。 6.廋肉呈红色或粉红色,有光泽,不发粘。 7.肉无异味、臭味。 8.淋巴结的大小及数量正常,横切面颜色呈 淡黄色或偏灰色。 9.保证随时实物抽检,动物检验检疫、肉质 等合格,肉质质量安全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强制标 准。 斤 以实际 使用数 量结算 磋商编号:GXZBL 采磋(2021)027 号 第 34 页 共 67 页 8 水果 1.应季水果,大小均匀,表皮光滑、无病斑、 无虫眼、无裂痕,无腐烂变质。 2.保证新鲜、无杂质,符合水果质量要求。 斤 以实际 使用数 量结算 9 冻品类 1.货物的包装、运输和贮存,必须符合保质、 保量、运输安全和分类、分等贮存的要求,严防 污染。 2.质量要求:色泽、气味、口味正常。 3.供应商所交付产品保质期不得超过保质期 的三分之一,如有变质或损伤供应商应无条件免 费退换。 4.成交后,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储存仓 库地点进行考察。 5.采购人对采购货物进行不定期抽检,验抽 检合格则继续履行合同,抽检不合格则采购人可 终止合同,并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处罚及没收 其履约保证金。 6.供应商提供的本项目所有食品有可追溯 性,能确保食品安全来源。 斤 以实际 使用数 量结算 备注:1.本项目所涉及产品国家标准更新的,按最新国家标准执行。 2.最终结算金额不得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 40 万元。 四、其他要求 (一)食材配送要求 1.配送时间:按采购人规定时间。 2.配送人员要求 (1)日常食材的配送品种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应指派专人负责配送工作的联系, 且该联系人不得经常变更。 (2)项目食材配送人员身体健康并持有上岗证(有效期内),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 提供配送人员健康证明材料及上岗证。 (3)项目食材配送人员无吸毒、犯罪记录(提供承诺)。 (4)配送人员必须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衣和配戴胸卡。 (5)成交人应将项目食材配送人员名单向采购人备案,更换配送人员至少提前 10 磋商编号:GXZBL 采磋(2021)027 号 第 35 页 共 67 页 个工作日向采购人提交相关材料。 (6)合同期间,项目食材配送人员不再符合配送要求的,成交人应立即停止其工作 并报告采购人;若经采购人发现成交人知道或应当知道配送人员有不符合配送要求而继 续在本项目工作的,采购人将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3.配送车辆要求 (1)配送车辆应具有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车辆证明;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坚持日 常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应符合国家相应的强制标准要求。 (2)鸡蛋、干杂、调味品采用专用的箱式车运输。肉类、冻品类采用专业冷链车运 输。 (二)食材质量保障要求 1.成交人应确保在合同期内所有食材相应资质许可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若因许可变 更不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采购人将终止合同。 2.建立出入库台帐。配送供应商对所供产品的安全责任,建立 24 小时监控体系。所 有配送产品在配送前,必须由供应商自行查验产品的有效期、包装等,并留样保存一周。 3.成交人应具有与项目食材配送需求相适应的仓储能力。成交人须告知采购人仓库 地址,采购人将随机到仓库抽查储存食材是否符合国家储存标准,未达标按要求进行整 改,整改后仍未达标者,采购人将终止采购合同。 4.成交人在食材配送过程中应做好保鲜、保质措施,避免日晒、雨淋,同时不得喷 洒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保鲜或保质。禁止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运输。配送不 得有污染事故的发生。 (三)食材安全要求 (1)成交人对食材的质量安全负责,若因产品本身质量问题或配送中污染、变质造 成食品安全事故,成交人负全部责任,采购人将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责任。 (2)产品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时,成交人必须派员立即到学校妥善处理,负责做好入 院就医事项,做好学生及家长安抚工作,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因质量问题给学生 造成身体伤害及经济损失时,由成交人负责赔偿并承担法律责任。 (3)成交人对食材配送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出现交通事故、食品损坏等所有安全事 故由成交人承担所有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 磋商编号:GXZBL 采磋(2021)027 号 第 36 页 共 67 页 五、商务要求 (一)售后服务 1.若食材收货时存在质量问题,成交人应在 1小时内配送质量合格的食材到达收货 现场;若食材收货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成交人应在接到电话通知后 1小时内配送质量 合格的食材到达收货现场,同时委派人员到达现场处理。 2.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 (二)其他要求 1.交货方式:成交人负责将学校所需食材配送到学校; 2.交货地点:遂宁市安居区保石镇水井九年义务教育学校; 3.服务时间:1年; 4.验收方法: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 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 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以及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验收; 5.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三)付款方式 按合同约定付款。 磋商编号:GXZBL 采磋(2021)027 号 第 37 页 共 67 页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 有强制性,但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磋商小组将在评 分时以响应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 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 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 磋商编号:GXZBL 采磋(2021)027 号 第 38 页 共 67 页 附件 1: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资格性响应文件/其它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响应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第 18 条、第 19 条的规定编制和封装。 正本或副本 磋商编号:GXZBL 采磋(2021)027 号 第 39 页 共 67 页 附件 2:报价函格式 报价函 四川国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 ),决定 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磋商采购。 1.我方自愿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总 报价为各产品基准单价的 %(大写: )。 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采购人规定时间 内完成,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3.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其它响应文件正本壹 份,副本贰份;电子文档(壹份)。 4.我方愿意提供贵公司可能另外要求的,与采购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 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5.若我方成交,愿意按有关规定及磋商文件要求缴纳竞争性磋商代理服务费。 6.本次磋商,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磋商文件规定起算之日起 90 天。 供应商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磋商编号:GXZBL 采磋(2021)027 号 第 40 页 共 67 页 附件 3:承诺函 承 诺 函 四川国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 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 时又参加磋商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 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 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的 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 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磋商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 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磋 商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 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磋商编号:GXZBL 采磋(2021)027 号 第 41 页 共 67 页 附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川国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授权声明: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 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 项目(采购编号: ) 磋商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报价、签订合同 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说明:1.如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响应文件中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但必须提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如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 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磋商编号:GXZBL 采磋(2021)027 号 第 42 页 共 67 页 附件 5:商务应答表 商务应答表 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GXZBL 采磋(2021)027 号 序号 采购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 注:1.供应商必须把磋商文件第五章全部商务要求列入此表。 2.按照采购项目商务要求的顺序逐条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磋商或成交资格。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磋商编号:GXZBL 采磋(2021)027 号 第 43 页 共 67 页 附件 6:报价产品技术参数表 报价产品技术参数表 注:1.供应商必须把采购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列入此表。 2.按照采购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 关责任。 4.此表可以相同格式进行扩展。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名章): 日期: 序号 货物名称 采购文件要求 报价产品技术参数 磋商编号:GXZBL 采磋(2021)027 号 第 44 页 共 67 页 附件 7:技术参数偏离表 技术参数偏离表 序 号 磋商文件 规范要求 响应文件 对应规范 备 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备注:1.此表可自行扩展; 2.对应技术要求,如有偏离,供应商必须认真详实的填写; 3.如果供应商提供的报价产品技术参数与磋商文件技术参数要求对比无任何正负 偏离,直接在序号 1中“备注”里写无偏离(不用每条参数逐条响应)。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名章): 日期: 磋商编号:GXZBL 采磋(2021)027 号 第 45 页 共 67 页 附件 8: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GXZBL 采磋(2021)027 号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 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 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 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名章): 日期: 磋商编号:GXZBL 采磋(2021)027 号 第 46 页 共 67 页 附件 9: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GXZBL 采磋(2021)027 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 证书名 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 理 人 员 技 术 人 员 售后 服务 人员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名章): 日期: 磋商编号:GXZBL 采磋(2021)027 号 第 47 页 共 67 页 附件 10:供应商履约能力一览表 供应商履约能力一览表 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GXZBL 采磋(2021)027 号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备注 说明:供应商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仅限于供应商自已实施的项目)。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名章): 日期: 磋商编号:GXZBL 采磋(2021)027 号 第 48 页 共 67 页 附件 11:售后服务承诺格式 GXZBL 采磋(2021)027 号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服务承诺 致:四川国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 GXZBL 采磋(2021)027 号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我方对该项目做出如 下售后服务承诺: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磋商编号:GXZBL 采磋(2021)027 号 第 49 页 共 67 页 附件 12:供应商对是否存在受到财政部门或有关部门认定的失信行为(有效期内)以及认定次数的 承诺函 供应商对是否存在受到财政部门或有关部门认定的失信行为(有效 期内)以及认定次数的承诺函 致四川国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 (供应商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现 对本单位的失信情况进行承诺: 我单位在本次磋商截止日前受到财政部门认定为失信行为的有 次; 同时,我单位在本次磋商截止日前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批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 认定的失信行为及认定次数有 次。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单位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磋商编号:GXZBL 采磋(2021)027 号 第 50 页 共 67 页 附件 13: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致四川国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 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 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行业 ;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 (标的名称) ,属于 行业 ;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 企业可不填报。 磋商编号:GXZBL 采磋(2021)027 号 第 51 页 共 67 页 附件 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 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 (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 享受政策。 2.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磋商编号:GXZBL 采磋(2021)027 号 第 52 页 共 67 页 附件 15: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承诺 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承诺 致四川国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 (供应商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 截止本次采购活动前,本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特 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磋商编号:GXZBL 采磋(2021)027 号 第 53 页 共 67 页 附件 16: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 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 致四川国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 (供应商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 截止本次采购活动前,本单位及单位法人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特此承诺,本 单位愿就该承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磋商编号:GXZBL 采磋(2021)027 号 第 54 页 共 67 页 附件 17: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 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的良好记录的承诺 致四川国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 (供应商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 的采购活动,现承诺: 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单位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磋商编号:GXZBL 采磋(2021)027 号 第 55 页 共 67 页 第七章 评审方法 1.总则 1.1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 本磋商方法。 1.2 磋商工作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1.3 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 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1.4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 行下列职责: (1)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 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作出 解释。 (2)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3)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 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4)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5)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6)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实质性要求)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应文 件作无效处理。 2.磋商程序 2.1 审查磋商文件。 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采购政策要 求以及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2.2 资格性审查。 磋商编号:GXZBL 采磋(2021)027 号 第 56 页 共 67 页 2.2.1 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 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 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 商资格。 2.2.2 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 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2.2.3 磋商小组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 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 2.2.4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 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2.3 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 动公告(另有规定除外)。 2.4 磋商。 2.4.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有参 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磋商过程中,磋商 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 2.4.2 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 件拟定磋商内容。 2.4.3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 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 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 2.4.4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 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4.5 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 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 者加盖公章。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磋商小组 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 为无效处理。 2.4.6 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 价格和其他信息。 2.4.7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组 磋商编号:GXZBL 采磋(2021)027 号 第 57 页 共 67 页 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 2.4.8 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磋商 内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 2.5 最后报价。 2.5.1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 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 不得少于 3家(另有规定除外)。或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 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 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2家及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 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5.2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 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 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 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2.5.3 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5.4 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 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 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 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 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6 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 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 2.7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 顺序推荐 2 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另有规定除外),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 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 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 2.8 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 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 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2.9 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磋商编号:GXZBL 采磋(2021)027 号 第 58 页 共 67 页 2.9.1 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应当组织 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 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 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 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 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2.9.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2.10 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出 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 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 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 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 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 磋商编号:GXZBL 采磋(2021)027 号 第 59 页 共 67 页 同意磋商报告。 2.11 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 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 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 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 2.12 供应商澄清、说明。 2.12.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 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 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2.2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 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 加盖公章。 2.13 终止磋商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 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 (另有规定除外)。 3.综合评分 3.1 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技术及服务要求、食材配送方案等。 3.2 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 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技 术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财务状况及其他经济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经济方面磋商 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政策功能、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其他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 抽取的法律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 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及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 共同评分。 3.3 综合评分明细表 3.3.1 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磋商编号:GXZBL 采磋(2021)027 号 第 60 页 共 67 页 3.3.2 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报价 30% 30 分 以本次有效的最低磋商报价为基准价,磋商 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 权值*100。 小微企业(监 狱企业、残疾 人福利性单 位视同小微 企业)价格扣 除按照磋商 文件须知附 表规定执行。 2 技术及服 务要求 32% 32 分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技术参数要求、食材配 送要求完全满足或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得 32 分,每有一项非实质性负偏离扣 2 分,最多扣 32 分。 3 食材配送 方案 36% 36 分 (1)配送路线计划及时效保障(9分)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食材配送方案中配 送路线计划及配送时效保障(①设计有配送路线 ②具有对配送人员作业时间和纪律要求的管理 制度 ③具有配送前配送车辆车况检查作业流程 ④配送到各学校时间节点符合学校备餐要求 ⑤ 具有配送时效保障措施 ⑥具有配送装卸管理制 度)进行综合评分: 配送路线计划及时效保障完整包含以上内 容,切实可行得 9分。每少提供一项扣 1.5 分, 每有一项无法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和实际情况 扣 0.5 分,最多扣 9分。 (2)配送团队组成及管理(6分)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食材配送方案中配 送团队组成及管理(①配送人员配备充分(每辆 车上至少 2人)②配送人员岗位分工明确 ③配 送人员岗位责任明确 ④具有配送人员考核奖惩 机制)进行综合评分: 配送团队组成及管理完整包含以上内容,切 实可行得 6分。每少提供一项扣 1.5 分,每有一 项无法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和实际情况扣 0.5 磋商编号:GXZBL 采磋(2021)027 号 第 61 页 共 67 页 分,最多扣 6分。 (3)食材配送质量保障(6分)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食材配送方案中食 材配送质量保障(①有食材出入库作业流程、有 食材在库质量巡检及出入库检验制度 ②有食材 报废处理办法 ③有食材运输途中保质保鲜措施 ④有食材质量信息反馈渠道畅通、有质保期管理 办法及快速的退换货机制)进行综合评分: 食材配送质量保障完整包含以上内容,切实 可行得 6分。每少提供一项扣 1.5 分,每有一项 无法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和实际情况扣 0.5 分, 最多扣 6分。 (4)安全保障方案、预案(9分)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食材配送方案中安 全保障方案、预案(①具有食材安全管理体系 ② 具有食材安全管控指标 ③食材安全管理岗位责 任明确 ④具有食材来源追溯办法 ⑤具有安全 包装、安全运输措施 ⑥有食材安全事故处理流 程)进行综合评分: 安全保障方案、预案完整包含以上内容,切 实可行得 9分。每少提供一项扣 1.5 分,每有一 项无法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和实际情况扣 0.5 分,最多扣 9分。 (5)应急预案(6分)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食材配送方案中应 急预案(①具有预警监测(含对运输过程人为破 坏的管控措施)②具有事故响应 ③具有应急过 程的人员、物质保障 ④具有善后处理 ⑤其它预 警措施)进行综合评分: 应急预案完整包含以上内容,切实可行得 6 分。每少提供一项扣 1.5 分,每有一项无法满足 本项目采购需求和实际情况扣 0.5 分,最多扣 6 分。 4 响应文件 的规范性 2% 2 分 响应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 2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 1分,最多扣 2分。 磋商编号:GXZBL 采磋(2021)027 号 第 62 页 共 67 页 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 4.1 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 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4.2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 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 4.3 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4.4 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4.5 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5.磋商小组在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2)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 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3)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4)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 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 (5)及时向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6)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6.评审专家在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1)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 关系的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 避,退出评审。 (2)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 (3)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 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4)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 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 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 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5)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 界透露评审内容。 磋商编号:GXZBL 采磋(2021)027 号 第 63 页 共 67 页 (6)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7)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 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 磋商编号:GXZBL 采磋(2021)027 号 第 64 页 共 67 页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 采购 项目(项目编号: 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 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 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 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货物 品名 规格 型号 单 位 数 量 单价 (万元) 总价 (万元) 随机 配件 交货 期 资金来源(万元) 预 算 内 预 算 外 自 筹 其 他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即 RMB¥ 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 料、制造、包装、运输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 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 的知识产权。 磋商编号:GXZBL 采磋(2021)027 号 第 65 页 共 67 页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 标准,以及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 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 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4.货物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退换,但费用由 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 。交货验收时须提 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 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 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磋商文件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 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2)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 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 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 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3)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后 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 验收合格。 4.其他未尽事宜应参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 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 五、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项目所有内容。 2.工作完成后 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的百分之 ,¥ 元,人民币 大写 元整; 后 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的百分之 ,¥ 元,人民 币大写 元整,……。 磋商编号:GXZBL 采磋(2021)027 号 第 66 页 共 67 页 3.合同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乙方凭相关资料到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办 理退付手续。 4.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六、售后服务 1.若食材收货时存在质量问题,成交人应在 1小时内配送质量合格的食材到达收货 现场;若食材收货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成交人应在接到电话通知后 1小时内配送质量 合格的食材到达收货现场,同时委派人员到达现场处理。 2.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 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 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 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 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 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 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 方的货款。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 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 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 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 磋商编号:GXZBL 采磋(2021)027 号 第 67 页 共 67 页 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 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向 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 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 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 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 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双方应加盖骑缝章。 3.本合同一式叁份,自双方签章并经代理机构审核编号后生效。甲方、乙方、代理 机构各壹份。 甲 方: (盖单位公章) 乙 方: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合同只作为参考文本,合同条款可根据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内容进行完善。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二、总则 三、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 五、评审 六、成交事项 七、合同事项 八、磋商纪律要求 九、询问、质疑 十、其它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二、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第五章 竞争性磋商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最高限价 二、投标报价说明 1.报价要求 2.投标报价 3.确定结算价格 4.基准单价确定 三、技术参数 备注:1.本项目所涉及产品国家标准更新的,按最新国家标准执行。 (一)售后服务 (二)其他要求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1: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附件2:报价函格式 附件3:承诺函 附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5:商务应答表 附件6:报价产品技术参数表 附件7:技术参数偏离表 附件8: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附件9: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附件10:供应商履约能力一览表 附件11:售后服务承诺格式 附件12:供应商对是否存在受到财政部门或有关部门认定的失信行为(有效期内)以及认定次数的承诺函 附件13: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15: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承诺 附件16: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 附件17: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 第七章 评审方法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

附件(1)